欢迎来到君博文库网!

【银行意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金融产业发展政策实施意见(精选文档)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06 13:07:01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金融产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贯彻落实《辽宁省金融产业发展政策》,推进我市金融产业供给侧结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意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金融产业发展政策实施意见(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银行意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金融产业发展政策实施意见(精选文档)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金融产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金融产业发展政策》,推进我市金融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挥金融业的资金导向和资源配置功能,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结构调整

“十三五”期间,全市金融服务业要将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主导发展方向,本着“产业为本、金融为用”的指导方针,结合全市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四个重点领域,提供专业化、综合性金融服务,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供适用的金融解决方案。

(一)加快推进金融机构体系建设

1.积极新建和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招商力度,“十三五”期间,力争新增、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5家(市本级),市本级银行机构数量达到27家,资产规模达到3000亿元。支持银行机构到开发区(园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股份制银行和葫芦岛银行增设县域营业网点和社区服务机构。

2.推动地方银行业法人机构加快发展。大力发展葫芦岛银行、葫芦岛农商银行等地方法人机构。力争到2020年末,葫芦岛银行资产规模达到600亿元,实现监管评级二级行标准;葫芦岛农商银行资产规模达到400亿元,实现监管评级一级行标准。支持葫芦岛银行等地方法人机构引进金融资本,深化内部改革,加快研发、推广一批服务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科技金融发展和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产品、工具和服务模式。支持帮助葫芦岛银行在锦州、大连、盘锦等地,葫芦岛农商银行在沈阳、盘锦等地增设分支机构,推进葫芦岛银行创立综合金融公司,开展多元化金融服务。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壮大村镇银行资产规模,鼓励村镇银行增设营业网点。推进农信社绥中联社、建昌联社按照省农信社的统一部署完成改制工作。

3.积极发展保险机构。大力发展保险业,积极引进财产、人寿、航运、健康、农业等各类保险、再保险公司,增强保险机构对产业发展的服务能力。“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保险金融机构5家,保险金融机构总数达到35家,保险深度达到4%,保险密度达到1000/人,全市保费收入累计实现120亿元。

4.大力发展证券服务业。积极引进证券机构,推动现有证券营业部增设分支机构,“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证券营业部2家,证券营业部总数突破8家。新增证券咨询服务机构1家,证券咨询服务机构总数突破2家。

5.推动企业开拓金融业务。支持优势企业独立或与专业金融资本合作,设立综合金融公司、金融(融资)租赁公司等产业金融机构,引导帮助锌业股份等大型企业创建财务公司,发展金融服务业务。鼓励制造业企业投资入股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产权制度改革。

6.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17年设立政府参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1家。“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大投入,增强担保机构担保能力,推动建立结构合理、竞争有序、稳健运行的融资担保机构体系;引导民营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增资扩股、优化整合,提升承保能力;深化银担合作,完善合作机制,逐步形成政银风险合理分担合作模式;创新担保业务,拓展担保业务领域,扩大对外投资渠道,引导担保机构在传统业务基础上开展与信托、租赁、基金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努力实现多元化的增信服务和新的利润增长点;继续强化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形成良好的融资担保市场环境;有效利用辽宁政融担保中心征信平台支持,为民生项目融资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增信支持。

(二)积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1.大力推进企业上市,优化企业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培育符合条件的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着重推进成长迅速的优势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登记挂牌、融资。适时推进符合条件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实现转板融资,引导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已挂牌企业实现股权融资。积极推动葫芦岛银行、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启动上市程序。“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各类上市公司10家(含新三板挂牌企业),到“十三五”末,实现挂牌上市储备重点企业10户,上市后备企业30户。

2.发展债券融资,加快资产证券化利用步伐,促进金融资产交易与流转。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债券业务创新,丰富债券产品,重点推动城建交通、水务、文旅、投资等四大集团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扩大直接融资比重,降低集团财务风险。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三)努力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1.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鼓励大型银行加快建设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增强服务小微企业针对性。支持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增设社区服务机构,适度降低服务成本,为城镇企业和居民提供便利性、低成本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机构改进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模式,积极开展动产、知识产权、股权、林权、保函等质押贷款业务,发展保理、订单(仓单)融资、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

2.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村金融机构。鼓励地方法人机构和邮储银行增设农村分支机构、延伸基层网络,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扶持力度。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有效途径,规范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三农”金融服务产品和方式,强化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产品深加工、设施农业和农业新科技、新商业模式应用等领域的金融服务。支持农业、农发、农信社、邮储及县域村镇银行结合自身特点提供差别化、有侧重点的金融服务。结合国家、省、市有关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抵押担保方式创新,探索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大力发展涉农融资担保机构。推动社会资本、农机制造商合作开展涉农金融(融资)租赁业务。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引导农户及农业企业利用保险有效避险。

3.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推动行业发展与服务实体经济并重,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开展金融创新,探索小贷公司支持创业创新新模式;开展以信用贷款为主的差异化贷款服务模式,通过业务创新降低信贷价格;创新发展理念,坚持发展与监管并重,从结构、资产、经营、监管、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升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质量和行业形象;推进小贷公司增资扩股,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优质小贷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转让、证券化等方式开展直接融资,提高公司资产质量,争取到2020年末,全市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金突破18亿元;鼓励业务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加强现场检查和监管评级,降低违规经营率,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积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4.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针对创业创新企业研究开发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综合金融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和流转体系,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发展。推动金融机构与各创业孵化中心深入合作,定期组织举办创业创新项目融资银企对接会。

二、推动转型升级

(一)积极推进金融产品与工具建设

1.支持金融产品、工具创新及应用。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将系统内新产品、新工具在我市先行先试,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新产品、新工具研发与应用,大力推广建行“助保贷”、兴城农商行“兴农通”、浦发银行“吉祥三宝”和“电商通、网贷通”组成的“三宝两通”等融资产品,推动银行、保险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组合。推动保险机构在我市开展国产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应用保险业务。

2.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积极落实国家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政策,完善配套措施,科学规范监管,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形成创新活跃、运作规范的互联网金融业态。

(二)全面深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利用科技金融试点园区有关政策,利用省级创投基金及各类创投机构,重点投资于高科技、新材料等高成长性企业,解决科技类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各金融机构总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科技金融政策倾斜,加快科技支行、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的设立、发展。推进金融机构与各园区、创业服务中心开展专业化合作,促进科技金融服务与各产业孵化平台紧密对接,为入孵企业搭建专业、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科技类企业到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挂牌,帮助科技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实现快速发展。

三、优化发展布局

(一)引进机构,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

紧紧抓住辽宁省加强辽西北金融资源配置的有利时机,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源向我市流动,增加我市金融供给。不断加快龙港区金融集聚区建设,“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北至锦葫路,南到海辰路,以龙港区龙湾大街为轴心,“多点布局,一线展开”的金融集聚区空间格局。

(二)探索建设区域特色产业金融体系

结合全市现有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积极设立我市产业投资基金,争取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及中关村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我市船舶、装备制造、石化、冶金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省级创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推进设立专门投资于泳装、电子商务、旅游、文化创意、物流、农产品深加工等相关产业和领域投资基金,支持行业快速发展。加快新型投融资机构建设,积极推进设立融资租赁机构、天使基金、并购基金等机构,拓展企业直接融资方式。

四、降低企业成本

(一)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服务方式,提高信贷资金投放能力

加大金融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力度,重点研究去产能、去杠杆工作方式。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改进信贷管理制度,落实好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降低中小微企业“过桥”融资成本。对运行较好的大中型企业,通过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贷款重组措施,缓解企业债务压力。推动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批量贷款审批授信模式,帮助解决核心企业及其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推进产融结合,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推动大企业和政府采购主体积极确定应收账款,帮助中小企业供应商融资。

(二)努力降低企业融资中间环节成本

指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收费项目,探索采取风险补偿、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等方式,推动银行机构合理确定利率浮动水平。严禁通过“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要求,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积极通过新设、重组、整合、增资等方式,培育和发展主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推动担保机构适度降低担保业务收费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金融业发展统筹协调

进一步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分局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沟通合作,完善日常工作联络机制,根据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二)建立健全金融业发展统计分析制度

科学设定金融业发展统计指标,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分析体系,加强对全市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科学评估金融业发展全貌及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特别是加强对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分析总结,根据经济形势变化,提出专门化、细致化的工作推进举措。

(三)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制定金融人才专项发展计划,建立和完善我市金融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加强高端金融人才引进,依托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等高等院校,积极开展金融学术交流,搭建政府、高等院校和金融机构合作互动平台,建立金融产、学、研良性互动机制。鼓励政府与金融机构开展双向挂职交流。

推荐访问:葫芦岛市 辽宁省 贯彻落实 【银行意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金融产业发展政策实施意见

本文来源:https://www.taohy.cn/fanwendaquan/gongwenfanwen/33157.html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