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2016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奖惩办法为加快推进我县2016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进度,充分调动工程建设各参与方责任意识和积极性,根据《关于印发临泉县重点工程建设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政发〔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办法】临泉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奖惩办法,供大家参考。
临泉县2016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奖惩办法
为加快推进我县2016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进度,充分调动工程建设各参与方责任意识和积极性,根据《关于印发临泉县重点工程建设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政发〔2016〕3号)精神,制定本奖惩办法。
一、考核组织
县农村道路通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参建方工作进行考核并负责对本《办法》的解释。
二、考核范围和时间
考核范围包括县乡公路畅通工程12家施工单位和3家监理单位、村级道路畅通工程17家施工单位和5家监理单位及建设参与单位。考核时间为2016年10、11、12月份。
三、考核办法和奖惩设置
(一)月度完成任务排名奖惩
奖惩对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奖惩办法:
1.10、11月对所有参建畅通工程的施工单位按当月完工率进行排名;12月份按累计完工率进行排名。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和村级道路畅通工程两类分别排名,县乡级道路畅通工程由县重点局进行排名。村级道路1-6批次共17家施工单位,按月底完成水泥面板里程除以本标段全部里程的数量比率进行排名(加宽路段,三公里折合一公里)。
2.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对排在前3名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依次为30万、20万、10万元;对排在后2名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依次为10万、5万元。村级道路畅通工程,对排在前5名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依次为30万、25万、20万、15万、10万元;对排在后3名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依次为10万、6万、4万元。
3.村道月度排名获奖单位必须在12月底前完成本标段混凝土面板施工,否则取消月度排名奖励;对于月度排名落后的处罚单位,在12月底完成本标段混凝土面板施工的,免予处罚。
4.监理单位的奖励和处罚金额为施工单位的1/5。
(二)提前竣工奖和延期处罚
奖惩对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奖惩办法:
1.对按合同约定提前完工的施工单位,基本奖励为30万元,完工以主体工程完工为准。提前天数的奖励按临政发〔2016〕3号文规定;延期处罚以合同约定为准。
2.监理单位的奖励和处罚金额为施工单位的1/5。
(三)乡镇(街道)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奖惩
1.对区域内县乡公路畅通工程按督办时限节点完成拆迁征地及环境保障任务并在年底前完成所有村级道路畅通工程建设任务的乡镇(街道)奖励10万元。
2.对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街道)扣发2017年工作经费10万元并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四) 畅通工程参与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奖惩
1.按照县委县政府目标责任清单,对按时完成杆管线迁移的相关单位,奖励金额为10万元。
2.对工作积极负责、深入一线,按时限要求解决畅通工程有关问题的单位,奖励金额为5万元。
3.工作不积极、推诿、扯皮,不能按时解决畅通工程有关问题的单位(以各类通报为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四、考核要求
考核过程要公平公正,考核运用数据要准确无误,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各类奖惩于2017年1月由县交通局、重点局、督查局汇总报县政府批准,由财政局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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