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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8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2-10 16:25:07

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8篇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市场监管扫黑除恶_2020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  摘要: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X年X月X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

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8篇

篇一: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市场监管扫黑除恶_2020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

  摘要: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X年X月X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集中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虚假广告、黄赌毒、保健品、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把握相关工作重点,抓好落实,突出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成效

  2020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

  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X年X月X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

  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索“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

  加强宣传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

  二、任务分工。(一)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持续保持传销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发挥我县打击防范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早监测、早干预、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落实好“四步工作法”(即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多项职能,对网络传销行为形成综合监管、强力打击的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查处的传销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揭露其违法本质,不断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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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二)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根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重点对辖区内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

  积极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配合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三)开展禁黄赌毒等综合整治。依照市场监管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抓手,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配合各地扫黑办、禁毒办、“扫黄打非”办开展扫黑、禁毒和扫黄打非综合整治。一是积极会同配合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对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联合执法工作。

  二是加大涉黑涉恶违法案件的执法稽查力度,深入排查黄赌毒等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查办涉黑涉恶违法案件,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发现涉嫌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向县局扫黑办报送《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

  三是在登记注册环节严格依法做好涉黑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落实“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相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予以公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等相关职能科室)(四)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五)开展虚假广告整治。强化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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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监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特别要加强X疫情期间广告整治,按照省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X﹞X号)精神做好防控疫情类广告监管。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办大案要案、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可疑线索,要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同级或上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监管所,信用监督管理股)三、整治安排。(一)排查宣传阶段(从即日起至X月X日)。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部署、科学谋划,根据县局工作方案。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等各种途径,梳理近年来与相关违法行为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出问题,寻找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造势,向经营者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执法阶段(X年X月X日至X月X日)。突出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市场整治乱象行动。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监管,把问题整改和乱象整治结合起来。集中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虚假广告、黄赌毒、保健品、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对重点企业的检查。对排查和宣传阶段发现的有比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挖掘收集违法证据。二是开展执法专项检查,要安排人员,针对相关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四是及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在乱象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应及时移送公安等有关部门。

  (三)总结提高阶段(X年X月X日至X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有关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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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深化部署,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把握相关工作重点,抓好落实,突出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成效。县局挂钩领导坚持每季度一次对挂钩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各监管所要从履行职能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动方案,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出声势、提质增效。

  (二)加强宣传报道。继续强化宣传推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渠道和宣传媒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全面开展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要与新闻媒体建立沟通协作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加强正面报道,重点宣传报道行动的目的和成果,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件,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结合职能,采用分工负责,依法打击,信息共享,分享总结等方式开展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办案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案件。同时要加强与外部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形成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特别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的,及时移交政法机关调查处理,并及时通报当地扫黑办。要通过约谈企业、信用惩戒等方式,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四)加强信息沟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月报制度,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县局责任股室于每月X日前将上月各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市局对应处室和县局扫黑办。在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书面汇报。各监管所要注重收集、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县局责任股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局责任股室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不断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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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扫黑除恶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建设幸福龙凤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全镇202X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如下:一、总体目标通过集中整治,使_____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_____“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二、重点工作(一)继续开展摸排深挖。各村居要继续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辖区、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再排查分析,特别要加强对近年来长期缠访闹访信访案件、治安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坚持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报告制,组织发动群众摸排,努力做到发现线索立即报告。(二)组织实施精准打击。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_____违法犯罪。尤其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_____;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_____;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_____。(三)做好源头防范整治。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确保将_____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易滋生_____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镇相关站所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管局等加大管理、重点监控等,堵塞管理漏洞,消除_____滋生土壤。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社区民警与*格员等治安防控机制对_____易于滋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将*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镇纪委、监察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并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要坚决深挖彻查、快速处置。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交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_____,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员干部,促进基层治理的规范完善,增强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

  (五)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对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领头雁”,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及时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建立落实制度,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无阻。对群众的_____,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七)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宣传

  方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综合采用文字、图片、音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彰显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立场和决心,全面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营造对_____人人喊打的局面。同时要把握舆论主导权,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进一步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居)、镇直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责任到人抓好工作,确保全镇202X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协调配合。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协作配合,镇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大对_____“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党政办要把握舆论导向,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各类典型案件进行宣传、报道。

  三是坚持依法严惩,强化督导检查。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运行,发动群众依法举报,利用法律武器铲除_____。同时,严格依法配合县政法委、扫黑办、公安局等部门线索核查、立案惩治工作。镇“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的,或因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程序严格进行通报、约谈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报送时效,及时掌握和汇总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

  

  

篇三: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方案2篇

  一、工作重点〔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在办理市场主体许可时,严格落实设立条件,把好市场准入关口,对不符合消防平安等前置条件的场所不得批准许可;依法履行登记注册职能,严格落实自然人实名身份验证制度,在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时,对相关人员身份严格审查,根据有关部门推送的“黑名单”等信息,依法严格审查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对涉黑、黄、赌、毒等情形的人员,不得允许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被列入文化旅游市场黑名单和被处以刑罚的人员,限制其担任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加强日常监管和线索摸排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那么,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的职责,加强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文化旅游市场暗访,建立常态化暗访机制;认真落实划片执法制度和日常巡查制度,开展市场主体日常监管全覆盖,结合常态化的部门内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在监管过

  程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办,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依照职权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移送。

  〔三〕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与“扫黄打非”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清源”“固边”“净网”“护苗”“秋风”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传播活动,加强出版物经营单位的管理,杜绝违规经营侵权盗版书籍和涉政治类、宗教类非法出版物等问题,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四〕认真落实平安生产工作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文化旅游市场各类平安隐患。坚决贯彻落实平安生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深入检查

  文旅市场经营单位平安隐患自查自改、全员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业务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疫情平安防范措施等平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靠实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场所消防设施设备不达标长期不整改、场所地址变更不及时办理消防安防手续等问题,消除文旅市场平安隐患,确保全县文旅市场平安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各相关职能股室、文旅系统下属各单位要紧盯文旅行业突出问题,坚持刀刃内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文化旅游行业乱点乱象,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针对以下目标任务,集中攻坚,开展专项整治。

  1、文化娱乐场所: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文化娱乐场所涉黄、涉赌、涉毒和影响治安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大力整治互

  联网上网效劳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超时营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提供违禁歌曲、互联网上网效劳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身份证件、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等问题;2、影剧院: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电影放映活动等问题;3、旅游景区:严厉打击旅游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违规收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4、旅游市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旅游行程中侵犯游客权益强迫、诱骗游客购物、旅游“黑导”、旅游“黑车”等问题;5、文物市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等问题;6、出版物印刷市场:严厉打击出版物经营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盗版、盗印、销售侵权盗版书籍和非法出版物等问题。

  二、时间安排20某某年5月6日至10月30日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文旅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文旅局局长、文化执法队队长副组长:文旅局副局长、文化执法队副队长

  文旅局副局长、文化执法队副队长温泉管委会主任成员:文化馆馆长图书馆馆长博物馆副馆长党建办公室主任文化股股长旅游股股长规划技术股股长体育股股长文化执法队专职副队长执法队综合股股长执法一组组长执法二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文旅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的日常工作。

  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把文化旅游市场

  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要把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作为标准文旅市场经营行为的有效抓手,与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相结合,统筹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协同配合,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紧密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加强协作配合,配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共同开展工作,找准着力点,大力整治涉黄、涉赌、涉黑涉恶、涉俗等社会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文旅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查违法案件。要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运用线索摸排、暗访暗查、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执法力量,进行重点攻坚,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执法不严现象,提高案件办理的数量和质量。

  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方案2为贯彻落实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某某年全省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市文教旅扫黑除恶专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更好解决文化、旅游市场乱象。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专项治理主要任务是“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整治互联网上网效劳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营业性演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及从事旅游业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使行业乱象得到全面整治,行业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防范打击涉黑、涉恶、涉乱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人民群众平安感、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环境和谐稳定。

  二、治理重点及时间安排文化和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任务:

  〔一〕互联网上网效劳场所、娱乐场所、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文化和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管理人涉黑涉恶背景,场所存在涉黄赌毒、拉帮结派、非法垄断经营等问题。

  时间安排:4月至6月〔二〕互联网上网效劳场所、娱乐场所、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场所无证照经营,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问题。

  时间安排:4月至7月〔三〕互联网上网效劳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身份证件,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等问题。

  时间安排:5月至8月〔四〕歌舞娱乐场所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曲目,歌曲点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画面等问题。

  时间安排:5月至8月〔五〕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设置含有暴力、赌博等禁止内容的游戏游艺机型机种等违法违规问题。

  时间安排:5月至7月〔六〕演出市场中干扰正常演出秩序,受黑恶势力控制进行淫秽、色情及低俗等内容的演出等问题。

  时间安排:6月9月〔七〕旅游景区内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黑车运营,黑导游宰客、欺客、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时间安排:6月至11月〔八〕导游利用不法手段,强迫游客购物消费、威胁辱骂游客、擅自安排收费工程的问题。

  时间安排:6月至11月

  〔九〕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拒绝检查、干扰执法、暴力抗法威胁侮辱、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煽动聚众闹事,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冲击行政机关、执法机构,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

  时间4月至11月〔十〕包庇或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扫黑除恶整治行动是我县深化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标准提升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作为整治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扎实开展好整治

  行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结合我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特点,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涉黑涉恶问题隐患,要以双随机检查为根底,综合运用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有问题的场所要一查到底,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留后患。加强案件查办、督办、转办、协办工作,查处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及时向社会公布,传导整治压力,形成有力震慑。

  〔三〕落实工作责任。一是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推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查处不力、执法不严等现象,确保扫黑除恶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二是要做好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扫黑除恶整治行动检查记录和问题台账清单档案留存,并及时总结梳理整治行动成果。各文化和旅游企业单位请于每周二上午下班前将涉黑涉恶线索及有关情况报送至县文广新旅局,统一梳理报市局。

  

  

篇四: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2022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索“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加强宣传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

  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根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

  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重点对辖区内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积极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配合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二)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持续保持传销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发挥我县打击防范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早监测、早干预、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落实好“四步工作法”(即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多项职能,对网络传销行为形成综合监管、强力打击的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利用和网络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查处的传销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揭露其违法本质,不断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

  (三)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四)开展禁黄赌毒等综合整治。依照市场监管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抓手,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配合各地扫黑办、禁毒办、“扫黄打非”办开展扫黑、禁毒和扫黄打非综合整治。一是积极会同配合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对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联合执法工作。二是加大涉黑涉恶违法案件的执法稽查力度,深入排查黄赌毒等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查办涉黑涉恶违法案件,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发现涉嫌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向县局扫黑办报送《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三是在登记注册环节严格依法做好涉黑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落实“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相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予以公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等相关职能科室)

  (六)开展虚假广告整治。强化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监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特别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告整治,按照省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2022﹞2号)精神做好防控疫情类广告监管。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办大案要案、不定期通报典型案

  件,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可疑线索,要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同级或上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监管所,信用监督管理股)

  三、整治安排

  (一)排查宣传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30日)。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部署、科学谋划,根据县局工作方案。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等各种途径,梳理近年来与相关违法行为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出问题,寻找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造势,向经营者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执法阶段(2022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突出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市场整治乱象行动。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监管,把问题整改和乱象整治结合起来。集中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虚假广告、黄赌毒、保健品、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执法专项检查,要安排人员,针对相关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对重点企业的检查。对排查和宣传阶段发现的有比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挖掘收集违法证据。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重点查

  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四是及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在乱象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应及时移送公安等有关部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有关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深化部署,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把握相关工作重点,抓好落实,突出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成效。县局挂钩领导坚持每季度一次对挂钩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各监管所要从履行职能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动方案,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出声势、提质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结合职能,采用分工负责,依法打击,信息共享,分享总结等方式开展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办案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案件。同时要加强与外部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形成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特别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的,及时移交政法机关调查处理,并及时通报当地扫黑办。要通过约谈企业、信用惩戒等方式,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三)加强宣传报道。继续强化宣传推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渠道和宣传媒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全面开展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要与媒体建立沟通协作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加强正面报道,重点宣传报道行动的目的和成果,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件,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信息沟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月报制度,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县局责任股室于每月30日前将上月各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市局对应处室和县局扫黑办。在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书面汇报。各监管所要注重收集、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县局责任股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局责任股室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不断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各项专项整治总结报送市局对应科室和县局扫黑办。

  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索“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加强宣传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

  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根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

  重点对辖区内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

  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积极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

  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配合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二)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持续保持传销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发挥我县打击防范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行为;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早监测、早干预、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落实好“四步工作法”(即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多项职能,对网络传销行为形成综合监管、强力打击的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查处的传销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揭露其违法本质,不断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

  (三)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四)开展禁黄赌毒等综合整治。依照市场监管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抓手,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配合各地扫黑办、禁毒办、“扫黄打非”办

  开展扫黑、禁毒和扫黄打非综合整治。一是积极会同配合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对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联合执法工作。二是加大涉黑涉恶违法案件的执法稽查力度,深入排查黄赌毒等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查办涉黑涉恶违法案件,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发现涉嫌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向县局扫黑办报送《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三是在登记注册环节严格依法做好涉黑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落实“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相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予以公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等相关职能科室)

  (六)开展虚假广告整治。强化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监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特别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告整治,按照省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2022﹞2号)精神做好防控疫情类广告监管。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办大案要案、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可疑线索,要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同级或上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监管所,信用监督管理股)

  三、整治安排

  (一)排查宣传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30日)。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部署、科学谋划,根据县局工作方案。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等各种途径,梳理近年来与相关违法行为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出问题,寻找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造势,向经营者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执法阶段(2022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突出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市场整治乱象行动。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监管,把问题整改和乱象整治结合起来。集中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虚假广告、黄赌毒、保健品、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执法专项检查,要安排人员,针对相关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对重点企业的检查。对排查和宣传阶段发现的有比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挖掘收集违法证据。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四是及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在乱象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应及时移送公安等有关部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有关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深化部署,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

  目标。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把握相关工作重点,抓好落实,突出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成效。县局挂钩领导坚持每季度一次对挂钩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各监管所要从履行职能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动方案,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出声势、提质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结合职能,采用分工负责,依法打击,信息共享,分享总结等方式开展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办案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案件。同时要加强与外部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形成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特别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的,及时移交政法机关调查处理,并及时通报当地扫黑办。要通过约谈企业、信用惩戒等方式,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三)加强宣传报道。继续强化宣传推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渠道和宣传媒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全面开展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要与新闻媒体建立沟通协作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加强正面报道,重点宣传报道行动的目的和成果,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件,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信息沟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月报制度,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县局责任股室于每月30日前将上月各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市局对应处室和县局扫黑办。在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书面汇报。各监管所要注重收集、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县局责任股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局责任股室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不断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各项专项整治总结报送市局对应科室和县局扫黑办。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扫黑除恶治乱工作的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15日,开展丰泽区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加强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等市霸、传销、非法集资违法广告、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美容美发服务、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权益的专项整治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造更加健康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不断挤压黑恶乱的生存空间,推动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重点整治项目和任务分工

  (一)“欺行霸市”等“市霸”行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以下“市霸”行为:商贸集市、果蔬批发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车站码头、建材

  家居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存在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暴力垄断经营、殴打谩骂市场管理人员或从业者等“市霸”行为;拍卖等领域存在的采取暴力威胁、强买强卖、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干扰破坏合法拍卖活动的欺行霸市行为;阻碍或干扰他人正常交易等欺行霸市行为。积极宣传打击“市霸”相关政策规定,拓宽畅通举报通道,广泛动员广大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组织对辖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场所开办者和经营主体进行摸排核查,收集、整理各类“市霸”线索。

  责任单位: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预防和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预防和打击各类传销行为,尤其网络新型传销行为。发挥网格化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打早打小,有效预防、及时发现、依法查处取缔传销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网络监测分析,梳理筛查涉嫌传销倾向行为和案源线索,及时有效干预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可能发生涉传群体性事件的研判处置,做好风险防控和维稳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开展反传销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提高群众抵制、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非法集资广告违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金融、招商、投资类的非法集资广告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的行为;取得相关业务资质但广告宣传内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业务许可内容不符合的行为;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完善广告监测机制,提高数据应用效率,及时发现处置金

  融广告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集资广告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大要案件要集中力量查处。加强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曝光一批违法金融广告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美容美发服务乱象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美容美发服务行业领域的经营主体资质违法、广告违法、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使用违规化妆品、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制消费、价格违法及其他违法经营行为。摸排建立辖区美容美发服务主体清单。对消费投诉多发的经营者信息进行梳理,列为整治打击重点,开展行政约谈,责令限期整改,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适时发布美容美发消费警示,公示美容美发服务行业投诉情况。加强部门联动,整治中发现涉及需要许可审批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抄告相关部门处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法将美容美发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归集和公示。督促美容美发经营者建立化妆品进销货台账以及过期化妆品处置台账。结合实际推广总局《美容美发业预付消费合同》范本。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六)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权益的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市场领域利用房地产和汽车租赁买卖合同中典型不公平条款,以及建筑装饰、物业服务行业的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美容、健身、教育培训等消费领域预付式消费“办卡容易退卡难”等问题中涉及合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对往年以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工作中已经规范过的重点行

  业,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回头看”,督促经营者整改到位,对已处罚的,加强案后回访。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宣传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双随机等各种途径,梳理近年来与相关违法行为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出问题,寻找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造势,向经营者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等,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执法阶段(2022年6月11日至11月30日)。有效组织安排人员针对相关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排查和宣传阶段发现的存在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要重点实施定向检查,深入挖掘收集违法证据。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应当集中力量、重点查处,涉及跨区域违法行为可上报区局。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管辖范围的违法经营行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区局并根据要求做好配合调查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2月1日到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常态化、机制化,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

  按照省局、市局及区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股、所要从履行职能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动方案,深入扎实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出声势、整出效果。

  (二)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整治合力。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办案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及时向区局报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加强与外部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增强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特别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做好行刑衔接工作。要通过约谈企业、信用惩戒等方式,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三)加强宣传报道,增进社会共识。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重点宣传报道行动的目的和成果,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件,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信息沟通,做好上传下达。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月报制度。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应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区局相关牵头股室。行动中发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区局。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注意收集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探索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各项专项整治总结报送区局相关牵头股室,牵头股室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篇五: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2021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索“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加强宣传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

  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根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重点对辖区内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积极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配合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二)开展传销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严厉打击传销,有效发挥我县打击和预防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根据上级部门打击网上传销的相关部署,加强网上传销的早期监测和早期干预,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落实“四步走”工作方法(即在线监测、线下示范、多措施处

  置、善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的多种功能,形成全面监管、严厉打击网络传销的局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加强宣传报道,采取多种形式揭露查处的典型传销案件,揭露其违法性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监察办公室、执法检查单位)

  (三)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四)开展禁黄、禁赌、禁毒等综合整治。按照市场监管的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出发点,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配合地方反黑办,禁毒办和“扫黄打非”办开展反黑、禁毒、扫黄打非活动综合整治。一是积极配合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抓好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营业场所的黄毒联合执法。二是加强对黑恶违法案件的执法检查,深入查处黄、赌、毒等黑恶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查处黑恶违法案件,深入挖掘和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伞”和“关系网”,发现涉嫌犯罪的黑恶违法线索,及时将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犯罪线索登记表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犯罪办公室。三是在登记过程中,依法严格限制涉及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贯彻落实“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的要求,加强事态监督和事后监督。对有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进行公示,做到“一地违法,处处限制”。(责任单位:监管机构、执法检查单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单位、登记行政审批单位等相关职能部门)

  (五)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六)对虚假广告进行整改。加强对重点地区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2022冠状病毒疾病广告是针对公众、公众高度重视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财务管理等虚假广告,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危害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卫生厅发〔2022〕2号《关于加强防疫广告监督的通知》精神,做好防疫广告监督工作。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处重大案件和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广告监管效率不断提高。(责任单位:监管机构、广告及价格计量监督管理单位)

  (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可疑线索,要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同级或上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监管所,信用监督管理股)

  

篇六: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关于“深挖整治”决战决胜、“长效常治”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

  点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整治决战决胜、长效常治开局起步、行业整治动真除患、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为抓手,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确保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乱象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得到明显加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涉黑涉恶违法问题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为全市追赶超越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1.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

  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在民

  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防范、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侵犯民营企业家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3.持续纵深推进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视频会精神,一方面,深入推进深挖整治,在破案攻坚、打财断血、打伞破网、行业治理方面不断实现新突破;一方面,着力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推动长效常治,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二、加大攻坚力度,持续扩大专项斗争战果4.广辟线索来源。利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电话)、网络举报邮箱、信访举报信箱、投诉举报信件等渠道,深化对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搜集、受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加强线索核查。上半年,组织开展线索核查集中攻坚行动,对所有线索进行大起底,对没有查结的线索,按照分级负责、县级兜底、应查尽查要求,做到存量清零、动态清零、清仓见底。6.强化打伞破网。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加大查处与黑恶分子利益

  勾联、涉嫌失职渎职公职人员,有案不立、有案不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

  7.落实一案一整治。对收到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的三书一函,要针对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加强行业专项整治,堵塞监管漏洞。

  三、不断加强监管执法,切实规范市场竞争行为8.持续打击假冒伪劣。聚焦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居用品、装饰装修材料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形成生产、流通领域全覆盖。9.严格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紧盯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加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10.深化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加大对电商平台(网站)和广告的监测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广告和提供交易的行为。11.突出特种设备安全。深入剖析特种设备监管的难点、重点和热点,紧盯载人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坚决守住安全红线。12.遏制传销蔓延态势。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涉传窝点摸排和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清查行动。

  13.整治广告市场乱象。加强重点领域违法广告监管,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加大移动端互联广告治理规范力度,强化三品一械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审查。

  14.加强价格和计量监管。加大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市场的价格计量监管力度,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为重点,依法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打造诚信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15.深入整治网络乱象。针对网络交易市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责任,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6.妥善应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畅通12315热线,加大对消费欺诈、侵犯个人信息等消费痛点堵点问题专项整治。

  四、加强企业监管,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17.把好市场准入关口。依法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持续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工作。18.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19.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处理。配合协助司法机关做好涉黑涉恶企业信息查询、股权冻结,实时向社会公示。

  五、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20.健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长效机制。借鉴推广示范区市场监管局以食品小作坊园区为突破,探索无黑无恶创建行业治理新模式。在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21.健全依法监管长效机制。根据三书一函反映的问题建议,日常监督、动态监控等发现的问题,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通过整治一批市场乱象,打击一批破坏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22.健全人民满意长效机制。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专业与群众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建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放心消费创建评价体系,广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高我市消费环境指数。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到位23.加强督促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督促各县、市、区局、基层所切实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及时转化调研成果,不断提升行业扫黑除恶工作水平。24.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扫黑除恶先进及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

  增强教育警示效果,展现更多市场监管重点亮点工作。25.加强工作保障。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支持力度,严格

  

篇七: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20__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

  20__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

  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X年X月X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

  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索“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

  

  加强宣传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

  二、任务分工。(一)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持续保持传销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发挥我县打击防范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早监测、早干预、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落实好“四步工作法”(即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多项职能,对网络传销行为形成综合监管、强力打击的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查处的传销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揭露其违法本质,不断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二)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根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重点对辖区内

  

  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

  积极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配合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三)开展禁黄赌毒等综合整治。依照市场监管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抓手,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配合各地扫黑办、禁毒办、“扫黄打非”办开展扫黑、禁毒和扫黄打非综合整治。一是积极会同配合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对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联合执法工作。

  

  二是加大涉黑涉恶违法案件的执法稽查力度,深入排查黄赌毒等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查办涉黑涉恶违法案件,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发现涉嫌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向县局扫黑办报送《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

  三是在登记注册环节严格依法做好涉黑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落实“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相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予以公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等相关职能科室)(四)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五)开展虚假广告整治。强化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监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特别要加强X疫情期间广告整

  

  治,按照省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X﹞X号)精神做好防控疫情类广告监管。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办大案要案、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可疑线索,要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同级或上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监管所,信用监督管理股)三、整治安排。(一)排查宣传阶段(从即日起至X月X日)。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部署、科学谋划,根据县局工作方案。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等各种途径,梳理近年来与相关违法行为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出问题,寻找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报

  

篇八: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扫黑除恶工作方案1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扫黑除恶合力。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同时,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也组建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共同形成了上下互动、左右互补的工作体系。制定印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对全市上下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具体要求,对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落实。不断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明确并压实各项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出声威、取得实效。建立扫黑除恶日常排摸工作责任制,将各乡镇党委书记、派出所所长确定为排摸工作第一责任人,将辖区民警确定为摸排工作具体责任人,确保摸排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真正形成常态。建立专案专办打击机制。凡属涉黑涉恶案件,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统一办案、统一侦查、统一协调指挥、统一资料管理。同时刑侦大队对收集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实行专案专办、一查到底、依法惩处,做到及时发现、露头就打。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三)广泛开展宣传,壮大扫黑除恶声势。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在--市电视台、--公众号等新闻媒体,播放《--市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市关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鼓励投案自首的公告》、《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充分展示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决心。在市区和各乡镇的人员流动密集区内悬挂宣传板,在市区各企事业单位LED屏上和全市1000余台出租车滚动字幕上持续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大力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共悬挂宣传30块,播放LED电子滚屏150余块,悬挂横幅200余幅,张贴公告1万余份。同时采取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等方式,

  1

  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虽然我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

  表现在,一是摸排工作不深入,全市尚未发现涉恶团伙、涉恶集团三人三起以上的案件;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

  对这些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把问题解决到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绝对性胜利。

  一是深入摸排,掌握线索。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组织交通、城建等行业部门,成立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舆情。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奖励和勇敢市民荣誉评定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扫黑除恶工作方案2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近期,--市--街道组织各社区多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线上线下全覆盖多渠道宣传此次活动共悬挂条幅70条,发放海报1.2万张,安装扫黑除恶版面240块,充分利用街道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各村广播喇叭等推介形式,对扫黑除恶活动有关政策、辖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及进展情况进行宣传。同时,张贴举报电话,设立4730006民心热线,向每家每户公开分管负责同志和社区、部门负责人联系

  2

  电话,全面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举报渠道,营造全民扫黑除恶的舆论氛围,确保宣传效果进社区、进村庄、进网络。

  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宣讲作用成立普法讲师团,集中利用一周时间,在7个社区开展了7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法制宣讲会,受益干部群众600余人次。通过专题宣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干部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正确认知能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为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成效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也使辖区居民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居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扫黑除恶工作方案3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恩阳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振辉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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