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卫健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
一、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提高社会防范突发传染病疫情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充分利用全乡疫情监测报告网络,加强传染病的日常监测和疫情报告工作,积极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对可能引发突发传染病疫情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全乡传染病防治工作;
根据其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传染病疫情实行分级管理,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监测、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乡、村、组三级负责制,共同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三)依法管理,依靠科学。依法对突发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预警、报告、防控,对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开展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治培训,为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四)以专为主,依靠群众。坚持以卫生健康部门专业防控为主,加强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组织、动员公众广泛参与,形成群防群控、协调联动机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取责。根据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乡政府成立付庄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突发传染病疫情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做出处理传染病疫情的决策。乡政府乡长担任指挥长,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担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食安所、财政所、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村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执法中队、退役军人服务站、生态环保保护中心、国土资源所、派出所、司法所、电管所、工商所、中心学校、卫生院等单位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向乡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承担处理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的具体事务。
卫健体部门:为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内卫生力量,对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预报和核实,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治;
负责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根据传染病疫情性质、涉及的范围、流行的程度和趋势向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财政部门:拨付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的必要经费,确保传染病疫情处置所需的设备(呼吸机等)、器材(隔离衣、防护衣防护罩、防护面罩、头罩等)、药品(过氧乙酸等)等物资充足,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教育部门:协调配合卫健体部门组织实施学校突发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防止突发传染病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民族宗教部门:负责指导、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具有特殊风俗习惯的少数民族疾病防控、应急处置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公安部门:依法处置与传染病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配合卫健体部门实施强制隔离措施。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检疫,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负责紧急救助物资的调运。
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家禽家畜等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市场监部门:加强对传染病疫情发生期间市场价格的预警预防和监督,加大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药品价格、医疗收费,维护市场物价稳定。负责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药品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查处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对突发传染病疫情发生的特困病人进行生活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国内外企业、个人以及境外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宣传部门:坚持正确的與论导向,加强與论监督,正面报道突发传染病疫情信息,加强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
人社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参与突发传染病疫情事件处置入员的表彰奖励、工伤抚恤待遇落实等工作。
科工信部门:组织和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实施通信保障,确保疫情控制期间通信畅通。
电业部门:负责全乡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电力供应。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突发传染病疫情处理的需要,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专家咨询救治组。乡卫生院依托县卫健体部门成立的泌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专家咨询救治领导小组,负责诊断突发传染病疫情级别和提出采取措施的建议,对突发传染病疫情性应急准备提出咨询救治建议;
参与修订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对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承担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业队伍。乡卫生院要制定专业队伍培训计划,针对本行政区城的突发传染病疫情流行特点,有针对性的培训、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三、疫情监测预警
(一)监测。各村(居)委按要求开展传染病疫情的主动监测。在乡政府汇总后,统一上报县卫健委,县疾控中心对上报的信息及时核实和分析后,发现有传染病疫情流行趋势的,将组织人员调查,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上报;
乡卫生院要主动收集区域内突发传染病疫情动态和防治情况及时了解全乡和周边地区的疫情信息,分析、预测全乡可能发生传染病疫情的趋势,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二)预警。乡卫生院根据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向乡政府和县卫健体委做出预警建议。
(三)报告。
1.报告单位。乡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
传染病疫情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和兽医机构等。
2.报告时限和程序。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传染病疫情,应在30分钟内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报告,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接报告后,应在1个小时内向县卫健体委和县政府报告,并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3.网络直报。乡卫生院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上的专用系统报告突发传染病疫情。
四、应急响应
发生突发传染病疫情时,乡政府、事发地的村(居)委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査、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对在学校、春节期间发生的突发传染病疫情,可视其影响相应提高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疫情,维护社会稳定。乡指挥部及时组织、协调、指挥全乡各应急防治组织开展工作。
(一)各村(居)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根据突发传病疫情处理需要,调集辖区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应急处置工作。在必要的情况下,乡政府可以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停工、停业、停课;
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
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紧措施。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者居家医学观察。
(二)卫健体行政部门。组织医疗、疾控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传染病疫情的调査与处理;
组织专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的级别;
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用药;
负责对全乡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按规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
组织专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査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三)医疔机构。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
协助疾控机构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建立疫情报告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好疫情的报告工作;
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四)疾控中心。依托县疾控中心作用,做好传染病疫情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疾控中心人员到达突发传染病疫情现场后制定方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
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送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
(五)各有关部门。在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在其职责范围内配合、支持专业机构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指导工作。
五、后期处置
突发传染病疫情结束后,乡卫健体部门组织人员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并上报乡政府和县卫健体部门。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以适当形式适时向社会发布疫情控制信息。
六、经费物资保障
乡财政部门将处置突发传染病疫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突发传染病疫情处置的必要开支。乡卫健体部门要保证医疗、预防等相关技术的储备和适量药品、器械的储备,完善储备机制,做到既不浪费资源,又能满足应急之需。
七、社会动员与舆论
乡新闻宣传部门要依法、及时公布疫情,保持信息透明度,避免引起恐慌,保持社会稳定;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方式和心态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八、奖励与责任
(一)奖励。对参加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对在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荣誉;
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二)责任。对在突发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推荐访问:卫健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冠状 肺炎 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