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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6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1-21 04:55:04

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6篇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  最新完善民生资金监管工作经验交流3篇  完善民生资金监管工作阅历沟通第1篇一、存在主要问题目前,一些管理者受利益驱使,套取专项资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6篇,供大家参考。

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6篇

篇一: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

  最新完善民生资金监管工作经验交流3篇

  完善民生资金监管工作阅历沟通第1篇一、存在主要问题目前,一些管理者受利益驱使,套取专项资金;有的经费不足,

  挤占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存在明显漏洞,资金的运用管理把关不严,资金发放不刚好、发放不到位、公示不到位等现象,致使少数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政策理解不透,知晓度不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民生资金效益发挥不高。近年来,民生资金的运用及其效益渐渐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点。民生资金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花好管好民生资金,使其运用效益得到最大发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在项目的上马和资金在运用过程中普遍存在宁多勿少的利益驱动,套取资金、奢侈资金现象严峻。二是部分工程项目在执行中由于资金配套、后期管护等环节存在问题,成为烂尾工程,没有真正发挥其经济效益。三是一些地方或部门为了完成对民生项目的考核,实行一刀切、下指标、摊指标等硬性数量规定,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形下,存在弄虚作假、虚报造假现象,使珍贵的民生资金打了水漂。

  (二)动态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民生项目从项目申报、立项,到资金配套、拨付、运用和后续监管等环节,贯穿全程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尚未建立,难以预防和阻挡资金运转、运用偏离轨道,确保资

  金运转合法合规和平安高效运用。二是资金管理与项目管理脱节,资金与项目缺乏统筹连接。由于资金管理责任不详细、不明确、不严格,没有实行问责制,重争取,轻管理,以拨代管,权责脱节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民生支出公开机制不健全。目前,缺乏规范的民生支出的公开机制,公开的主体、渠道、范围、方式和审查的程序须要以政策法规的形式加以进一步明确。民生资金的拨付、运用处于不公开透亮的状态,一方面给资金的暗箱操作供应了机会,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监督机构、社会和公众对民生资金的有效监管。

  (三)基层财政监督体系薄弱。一是实际操作中普遍面临资金、项目多头管理的状况,许多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管理。由于项目多、业务量大、资金分散、多头管理,基层财政所无法实施有效监督。基层财政所监管力气薄弱,业务人员少,很多项目须要特地管理人员长期深化实地检查,加之队伍素养参差不齐,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公共财政的监管需求。二是基层财政所对民生资金的详细运用,事前、事中缺乏参加,事后监督局限于发觉和确认偏差以及已经存在的问题,在管理监督过程中出现职能悬空,导致监督缺位。

  二、对策及建议民生问题是一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内容丰富的社会系统工程,民生资金的监管同样牵涉面广,项目内容繁杂,须要全面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详细应在把牢关口、创新手段、加强管理和强化监督等方面下功夫。(一)关口前移抓预防。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明确利民惠民实事

  的中长期目标、重点方向、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以及分年度实施的安排;加强民生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的规范管理,仔细做好重点项目支出的支配的探讨和评估论证;加快项目支出的预算执行进度,加强民生资金预算的执行分析,财政资金运用跟踪问效制度。对民生项目实行程序化管理,严格把好立项关、资金支出关和资金运用关。对民生工程建设项目按建设进度拨款,削减资金跑漏,充分保证资金的利用率项目财务实行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二)科技助力解难题。制针对民生资金全程监管难、数据审计难、监管量化难、身份甄别难、监管机制僵化、缺乏信息科技手段等问题,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快捷高效的全程实时信息监管系统,促使民生资金在实行时实现阳光操作。对项目监控,从前期手续、施工前审批,到项目开工、资金拨付运用、决算直至竣工验收,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对专项资金监控,从指标下达到拨付、投放运用,进行全过程实时监控。同时,结合各地实际状况,创建完善民生资金电子监管系统,覆盖民生资金项目、资金用途、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状况。在用款安排申请、资金运用审批、资金拨付和资金发放四大关键环节设置监测点,实行自动预警、分级报警,提高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的风险和成本。此外,还应建立财政及各监管部门集成信息共享系统,对全部纳入系统管理的项目和资金民生资金进行查、访、核、验,随时了解每笔资金的动向,刚好发觉并解决问题。在此过程中,保障群众的知晓权,系统向群众开放以查询资金运用等状况,真正实现每一笔资金的拨付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形成多角度、全过程、实时化、动

  态性的有效监督。(三)责任查纠抓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使每一项资

  金的监管都有详细部门负责,并将强化监管贯穿于从项目立项、审批到验收、审计的全过程,严防资金被挪用、拖欠和变更用途。对每项民生资金的拨付、管理、运用等状况全面开展检查,逐一建立问题整改台帐,实行销号式整改。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民生资金领域存在的腐败和违法犯罪问题,肃穆查处侵害国家、集体或群众利益的经济案件。同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对民生政策落实、民生项目建设、民生制度执行等方面群众反映剧烈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完善民生资金监管工作阅历沟通第2篇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民生领域的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日益加大,投入的资金也越来越多,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广阔居民的生活品质和保障水平,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起了重要作用。民生资金一分一厘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但是在现实状况下,这些民生资金的运用管理仍旧存在监管难度大以及监管漏洞等问题。在新形势下,保障民生、完善民生已成为广泛共识,政策资金进一步倾斜,面临机遇与挑战,如何进一步完善重大民生资金的监管工作机制,规范民生资金的运用与管理,使其最大程度惠及广阔人民群众,是当前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

  一、课题背景

  党的十八大提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允惠及全体人民,并明确2021年要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些都对提升民生工作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财政资金持续投入。2008-2021,中心公共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5年累计16.89万亿元,年均增长21.1%,占中心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稳定在2/3以上。2021年,中心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干脆相关的教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方面的支出支配合计15712.5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3.5%,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6%;用在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生活亲密相关的支出支配合计17150.03亿元。中心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支配合计13799亿元,增长11.4%。中心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大部分也将用于保障改善民生和三农方面。随着民生资金蛋糕的做大,资金的科学有效管理成为重中之重。

  (二)收支冲突日益显现。今年前5个月累计,全国公共财政收入仅比去年同期增长6.6%,中心财政收入只增长0.1%。要解决财政收支冲突,就必需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明确指出,要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棚户区改造、节能环保、公共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和促进消费等方面的投入,不断释放内需潜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满意群众迫切须要,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把主动财政政策发挥好、运

  用好。因此,民生资金亟需精细管理,开源节流,走一条长效健康的发展道路。

  (三)三清政治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三清廉洁政治目标。从本质上说,廉洁政治就是执政党和公职人员必需始终坚持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动身点和归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清政治的内涵与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紧密相连,可以说民生问题是考验干部是否清正、政府是是否清廉、政治是否清明的试金石。其中,民生资金的监管,将干脆反映出干部的执行操作实力,政府的廉洁执政水平以及群众的评价反馈。

  二、存在问题当下,一些管理者受利益驱使,套取专项资金;有的经费不足,挤占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存在明显漏洞,资金的运用管理把关不严,资金发放不刚好、发放不到位、公示不到位等现象,致使少数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政策理解不透,知晓度不高。总的来说,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民生资金效益产出不高。近年来,民生资金的运用及其效益渐渐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点。民生资金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花好管住民生资金,使其运用效益得到最大发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其一,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在项目的上马和资金在运用过程中普遍存在宁多勿少的利益驱动,套取资金、奢侈资金现象严峻。

  其二,部分工程项目在执行中由于资金配套、后期管护等环节存在问题,成为烂尾工程,没有真正发挥其经济效益。其三,一些地方或部门为了完成对民生项目的考核,实行一刀切、下指标、摊指标等硬性数量规定,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形下,存在弄虚作假、虚报造假现象,使珍贵的民生资金打了水漂。

  (二)动态管理机制较为欠缺。其一,民生项目从项目申报、立项,到资金配套、拨付、运用和后续管护等环节,贯穿全程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尚未建立,难以预防和阻挡资金运转、运用偏离轨道,确保资金运转合法合规和平安高效运用。其二,资金管理与项目管理脱节,资金与项目缺乏统筹连接。由于资金管理责任不详细、不明确、不严格,没有实行问责制。重争取,轻管理,以拨代管,权责脱节的现象普遍存在。再次,民生支出公开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缺乏规范的民生支出的公开机制,公开的主体、渠道、范围、方式和审查的程序须要以政策法规的形式加以进一步明确。民生资金的拨付、运用处于不公开透亮的状态,一方面给资金的暗箱操作供应了机会,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监督机构、社会和公众对民生资金的有效监管。其三,缺乏有效的公共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目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尚处于探究阶段,对民生资金的合规性、合理性、投资风险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难以做到科学有效的评估与监管。

  (三)基层财政监督体系薄弱。其一,实际操作中普遍面临资金、项目多头管理的状况,许多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管理。由于项目多、业务量大、资金分散、多头管理,基层财政所无法实施有效监

  督。基层财政所监管力气薄弱,业务人员少,很多项目须要专管人员长期深化实地检查,加之队伍素养参差不齐,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公共财政的监管需求。其二,基层财政所对民生资金的详细运用,事前、事中缺乏参加,事后监督局限于发觉和确认偏差以及已经存在的问题,在管理监督过程中出现职能悬空,导致监督缺位。其三,缺乏现代信息化办公设备和科技手段,经费短缺问题突出,使得很难对民生资金的运用进行全方位监控及跟踪,使其游离于基层财政监督之外,造成运用效率低下。

  三、策略探析民生问题是一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内容丰富的社会系统工程,民生资金的监管同样牵涉面广,项目内容繁杂,须要全面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详细应在把牢关口、创新手段、加强管理和强化监督等方面下功夫。(一)关口前移抓预防。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明确利民惠民实事的中长期目标、重点方向、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以及分年度实施的安排;加强民生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的规范管理,仔细做好重点项目支出的支配的探讨和评估论证;加快项目支出的预算执行进度,加强民生资金预算的执行分析,财政资金运用跟踪问效制度。对民生项目实行程序化管理,严格把好立项关、资金支出关和资金运用关。对民生工程建设项目按建设进度拨款,削减资金跑漏,充分保证资金的利用率项目财务实行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二)科技助力解难题。制针对民生资金全程监管难、数据

  审计难、监管量化难、身份甄别难、监管机制僵化、缺乏信息科技手段等问题,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快捷高效的全程实时信息监管系统,促使民生资金在实行时实现阳光操作。对项目监控,从前期手续、施工前审批,到项目开工、资金拨付运用、决算直至竣工验收,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对专项资金监控,从指标下达到拨付、投放运用,进行全过程实时监控。同时,结合各地实际状况,创建完善民生资金电子监管系统,覆盖民生资金项目、资金用途、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状况。在用款安排申请、资金运用审批、资金拨付和资金发放四大关键环节设置监测点,实行自动预警、分级报警,提高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的风险和成本。此外,还应建立财政及各监管部门集成信息共享系统,对全部纳入系统管理的项目和资金民生资金进行查、访、核、验,随时了解每笔资金的动向,刚好发觉并解决问题。在此过程中,保障群众的知晓权,系统向群众开放以查询资金运用等状况,真正实现每一笔资金的拨付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形成多角度、全过程、实时化、动态性的有效监督。

  (三)绩效管理促规范。推动建立民生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结合实际,依据成本效益、费用选择等状况选择适用指标,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构建动态、全程的支出绩效监控机制,实现从静态管理到动态管理的转化,刚好参加到项目管理之中,从立项、实施以及结果中刚好了解民生资金支出的动态状况,从对结果的考核转到对投入、过程以及结果等全程的考核。主动探究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机制,依据绩效目标的完成状况,把绩效评价结果与被监管单位

  年度考核、领导干部考核挂钩,内在强化被监管者的公共责随意识。(四)责任查纠抓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使每一

  项资金的监管都有详细部门负责,并将强化监管贯穿于从项目立项、审批到验收、审计的全过程,严防资金被挪用、拖欠和变更用途。对每项民生资金的拨付、管理、运用等状况全面开展检查,逐一建立问题整改台帐,实行销号式整改。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民生资金领域存在的腐败和违法犯罪问题,肃穆查处侵害国家、集体或群众利益的经济案件。同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完善信访听证、双向承诺、基层巡回接访、信访对话、汲取群众代表参加信访案件调查、信访听证处理疑难问题、信访问题公开答复等制度,推行领导干部联系点、民情恳谈、民情信箱、网上信访、政风行风热线等举措,加大对民生政策落实、民生项目建设、民生制度执行等方面群众反映剧烈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完善民生资金监管工作阅历沟通第3篇为仔细实行党和政府的民生政策,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华蜜指数,新化县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强化监管为重点,确保民生资金管理运用平安高效,最大限度惠及民生。2021年,该县在三农、教化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干脆涉及民生领域投入累计达到369666万元,占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8.61%,充分体现了民生优先的公共财政职能作用。

  一、民生保障资金落实状况根据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要求,新化县主动创新生财聚财方式,转变理财用财思路,在财政政策制定、财政资金安排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仔细倾听群众呼声,始终把贯彻民生政策作为重中之重,主动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让广阔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越来越暖和。一是不断夯实财力基础,提高了民生保障实力。新化县地处湖南中部偏西,是国家贫困县、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试点县,辖区总面积3642平方公里,人口145万,其中农业人口120万。近年来,民生资金标准提高幅度较大,远远超出了该县财政的承受实力,县级财政配套压力越来越大,财政运行非常艰难。尽管如此,该县努力克服收支双重压力,在财源培植上求突破,在征管方式上求创新,在监督管理上求精细,不断夯实民生财政的基础和保障实力。进一步增加保障实力。为确保各项民生支出、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该县想方设法拓宽收入渠道,狠抓财源建设,挖掘增收潜力,不断增加财政保障实力。2021年全县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06051万元,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8515万元,为预算的101.17%,增幅排名全市其次。该县紧紧抓住被纳入武陵山片区发展和扶贫攻坚试点县的历史机遇,主动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大力推动扶贫开发,着重加快改善民生。2021年新增财力补助1.25亿元,其中农田水利、教化文化、保障性住房、农村饮水平安等民生工程项目获得中心、省、市支持的资金额度均有明显提高,财政保障实力进一步

  增加,全县民生工程投入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强化预算支配。该县坚持将民生投入作为县财政预算

  支配的重点内容予以优先保障,科学编制民生支出预算,加强对财政支出预算的编审工作,主动建立新增财力向民生倾斜的用财机制,确保当年新增财力性补助的80%以上用于民生支出,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同时,根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节约一般性开支,努力挤出资金用于改善民生。

  抓好资金整合。主动探究在民生资金运用性质不变、运用方向不变、安排方式不变的前提下,以整合资金、推动财政支持民生建设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着力在盘活存量、提高效益上下功夫,根据管理责权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整合各部门、各渠道支配的民生资金,调整资金投向,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是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扎实推动了民生改善。该县仔细落实支持改善民生的各项财政政策,不断提高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确保将财政资金更多地向民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倾斜,切实解决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

  支持三农经济全面发展。仔细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着力推动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特色产业、农夫培训和重点农业项目建设。通过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督查整改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大力强化资金管理运用,确保各项惠农资金刚好发放到位,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021年,全县农林水事

  务支出66963万元,增长18.26%;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工作效率不断提升,全年共发放涉农补贴项目56个,累计发放资金54759.44万元。有力推动了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生产和农夫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维护了广阔农夫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近年来,该县努力克服预算执行中的诸多困难,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在社会保障方面加大财政投入,持续提高全县社会保障水平。2021年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19万元,增长13.73%。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切实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推动了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

  支持医药卫生事业统筹发展。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迈向均等化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老百姓的华蜜安康。该县将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作为财政支持和保障的重点,主动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2021年全县医疗卫生支出61206万元,增长19.55%。大力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县医疗基础设施和就医条件全面改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支持教化事业优先发展。根据先教化、后其他的原则,把教化经费作为刚性预算优先保证,做到了教化拨款比例始终高于财政增长比例,老师工资水平明显高于全县财政供给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目前,该县可用财力中近一半投入到了教化,在全市居于领先水平。2021年,该县财政教化支出93629万元,为预算的130.17%,增长0.81%。

  强力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紧紧围绕强基固本、旺旅兴工、融城带乡、重教治贫战略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最干脆、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该县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刚好拨付建设资金,大力支持惠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投入农村水电增效扩容资金4088万元,基本消退了农村老旧水电站平安隐患;投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2080万元,完成91座病险水库的扫尾工作。接着加大对资江防洪堤、农村马路、污水处理厂、文体中心及移民避险搬迁等工程项目投入力度,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二、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的主要措施为确保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该县财政部门始终恪守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宗旨,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算支配重点的同时,切实加大对教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强农惠农等民生资金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民生资金运用效益,确保了民生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和平安高效运行。严格预算约束。为努力实现劳有所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发展目标,该县财政部门不断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资金调度,加快支出进度,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支出预算执行到位;严格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集中支付、追踪问效,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县人大会议审批的预算,确保预算资金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主动推动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将涉及民生项目的支出安排和执行状况向社会公开,特殊是与群众利益亲密相关的教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

  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予以重点公开。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在清查民生资金管理、运用和监督制度

  的缺失和漏洞上下功夫,刚好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民生资金领域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民生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该县先后制订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方法》、《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方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农补贴资金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及教化、社保、医疗卫生等事关民生方面的多个资金管理制度和方法,明确了在民生资金申报、实施、监管过程中部门职责权限和程序,保证了民生资金按进度刚好足额到位。

  强化工作职责。针对各项惠农政策不断出台、民生资金不断增多、监管难度越来越大的实际,为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以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切、最干脆、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该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增加保障民生的政治责任感,着力增加服务和保障民生实力。完善岗位职责理顺工作流程,实现任务细化、责任到人、监督到位,加强全方位、立体化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民生资金拨付流程更加顺畅。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职能,强化财政支出监管,在办理民生项目资金拨付时,全部请款凭证及附件必需要符合规定,要素齐全、缺一不行,凡是要素不齐全或资金运用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坚决杜绝挤占民生资金用于其他支出。着力发挥乡镇财政所就近监管的优势,增加乡镇财政支出管理意识,避开民生项目资金在预算执行中的随意性,增加财政预算的肃穆性和约束力。

  规范监管模式。该县财政部门在协同纪检、监察、审计、检察等部门做好外部监管的同时,将财政民生资金管理运用状况作为内部重点监督内容,切实构建多层次、立体式的监管模式,以拨款程序是否合规、拨款手续是否完善、资金拨付是否刚好、资金运用是否合理为监管重点,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和监督全过程无缝隙连接,保证了民生资金运用的平安性、真实性、公正性。如对一事一议、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民生资金,该县财政局每月和乡镇财政所进行对账、检查,每季度与省财政厅对账。为确保资金平安,对民生项目公共部分的资金,按项目建设进度刚好足额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对个人的补贴补助,通过一卡通刚好足额打卡发放到享受对象。

  开展绩效评价。为不断提高民生资金运用效益,该县强化民生资金问效制和问责制,将民生工程列入推行绩效预算改革的主要内容,主动探究以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为核心,以实现绩效预算为目标的科学、规范的民生支出绩效考评体系。主动推行标准化管理,对每一个民生项目的支出进度、资金管理、绩效认定分别明确了工作标准、实现要求、测算依据,增加了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观念,提高了民生资金的运用效益。同时,加大对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揭露惩处力度,重点围绕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侵吞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对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突击检查,自查自纠,以案促纠,多措并举有效保证了全县民生资金平安、规范、高效运用,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三、存在的问题随着党和政府惠民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民生保障的资金量越来越增多,新化县民生资金运用管理总体运行良好,但也由于个别单位和人员的财经法纪意识不够强,还不同程度存在虚报冒领和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存在财务管理松懈,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运用管理把关不严,资金发放不刚好、发放不到位、公示不到位及资金运用效益不高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账目管理不规范。一些单位民生专项资金没有实行单独核算,与单位日常性开支混同一起核算反映,致使收支不能一目了然,资金结余状况也无法正常体现;有的支出票据不合规,收支核算不规范。虚报冒领套取民生资金。有的主管部门数据采集不实,造成财政补贴资金存在张冠李戴和吃空饷现象;也有个别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通过签订假合同,做假预决算,列假支出,暗箱操作,利用虚假信息骗取套取民生资金;有的申请项目大,实施项目小,虚增项目工程量,套取民生专项资金。挤占挪用民生专项资金。有的单位由于支出限制不严,造成支出膨胀,财力惊慌,不同程度挤占挪用民生专项资金,支出访用和单位的经费运用混在一起,将民生专项资金充当了一部分单位经费支出。民生工程监督体系薄弱。上级不了解状况,无法监督;下级怕穿小鞋,不敢监督;同事怕影响关系;不好监督;涉事人员怕失面子,

  不愿监督;群众缺乏手段,不会监督的现象依旧存在,致使监督机制间隙多,不到位。基层财政普遍面临资金、项目多头管理的状况,许多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管理,由于项目多、业务量大、资金分散、多头管理,无法实施有效监督。县直部门特殊是基层财政所监管力气薄弱,业务人员少,很多项目须要专管人员长期深化实地检查,加之队伍素养参差不齐,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公共财政的监管需求。

  四、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的相关对策民生资金涉及面广,项目内容繁杂,要着力在清查民生资金管理、运用和监督制度的缺失和漏洞上下功夫,刚好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民生资金领域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民生资金平安高效运行。一是要加强干部教化管理。实施民生工程,提升工程质效,关键在人。要切实加强实施和监管民生项目干部的宗旨教化和法纪教化,用艰苦奋斗、节俭办事、廉洁奉公的典型事迹教化干部职工,用工程上马、干部落马的惨痛教训警示提示工作人员,把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选拔任用到民生项目管理岗位,确保各项民生工程平安高效实施。二是要健全监管机制。要建立科学的民生工程项目选择机制,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强化立项监督。要健全高效的协调推动机制,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紧密协作、相互支持的整体工作合力。要强化保障措施,形成稳定多元的筹资机制和平安高效的用资机制,防止上一个项目、留下一

  个包袱现象发生。要切实强化审计监督检查,深化查清民生资金管理、运用和监督制度的缺失和漏洞,刚好修订和完善民生资金数据采集、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管理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办事公开和信访举报制度,拓宽民主监督渠道,让各种民生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营造群众敢举报、社会敢监督、组织敢查处的深厚氛围。要加快推动财政资金网上监管系统建设,从源头上防范民生资金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各项民生资金平安规范运行。

  三是要加强绩效管理。推动建立科学的民生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动态、全程的支出绩效监控机制,不断提升民生资金运用效益。要主动探究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机制,依据绩效目标的完成状况,把绩效评价结果与被监管单位年度考核、领导干部考核挂钩,强化被监管者的责随意识。

  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使每一项民生资金的监管都有详细部门和人员负责。要坚持明察与暗访、评审与审计、嘉奖与查处结合起来,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种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民生资金领域存在的腐败和违法犯罪问题,肃穆查处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经济案件。要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加大对民生政策落实、民生项目建设、民生制度执行等方面群众反映剧烈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努力形成政治上负责任、工作上能作为、经济上不沾光的民生领域用人导向,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民生工程的关注度、理解度、满足度和支持度,不断提升政府省心、

  部门合心、干部诚意、群众放心的优政效果。

  

篇二: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

  市关于加强社会监督改进机关作风的调研报告

  社会监督是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对于改进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高质量完成省作风整顿办指定的重点课题调研任务,佳木斯市作风整顿办组成专题调研组,先后深入富锦市、桦南县、东风区等部分县(市)区,组织召开由作风整顿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部门、重点服务窗口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各类监督员参加的12个座谈会,并通过实地踏查、个别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深入调研,对搜集到的资料和数据进行归纳整理、综合分析,形成此调研报告。

  一、主要做法和实际成效近年来,我市在强化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的同时,着力构建全面覆盖、双向互动、灵活高效的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团体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不断创新监督方式,畅通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有力推动了机关作风向好“拐点”早日出现。一是搭建平台,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积极搭建各类平台,在市县两级行政办公区和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机关工作人员去向公示栏”和“实体举报箱”,在新闻媒体、各类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举报邮箱,专门研究设计了信访举报二维码在全市张贴公布。市纪委监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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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风东极”微信公众号设置了“四风”举报随手拍,方便群众开展即时有效的投诉举报。近两年来,全市纪检机关立案查处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95%以上均来自群众举报。桦南县利用智慧城市平台把全县各类监督举报电话统一整合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充分发挥了公众实时监督政府和部门工作履职的作用。市工商联建立30个企业营商环境观测点,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中,选取50名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对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社会服务部门的工作作风、执法管理、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随时监督。在市县各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聘请党风、政风、行风、警风警纪监督员,进一步延伸了监督触角,拓展了监督范围,增强了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东风区组建由区“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和居民为代表的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队伍,以“找茬”的心态查找问题,以“挑刺”的态度开展监督,共梳理出工作期间不在岗、玩手机等六方面问题,在全区通报17期,运用第一种形态组织处理46人。市公安局组织20名警风警纪监督员,深入全市18个派出所、5个窗口单位、8个执勤卡点进行暗访活动,发现作风问题21个,分类梳理后全部进行了整改。

  二是创新方式,发挥民主监督和社会团体监督作用。探索推行各种形式的监督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协切实发挥民主协商职能,成立专项视察组,深入全市9个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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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牵头单位和40余个重点行业部门进行专题视察,发放调查问卷2000余份,召开企业家座谈会4次、社区群众座谈会12次,共梳理出群众反映的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48条。市检察院、市法院定期开展“检察院开放日”“法院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来院参观,主动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和民政部门所属社会团体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通过各自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困难职工救助、低保救助、各类慈善捐助活动等重大事项相关信息,畅通社会公众对违法违纪及不良现象和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督促政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及时调查核实投诉事宜,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是回应关切,提升舆论监督效果。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充分利用电台《行风热线》、电视台《行风在线》等舆论监督品牌栏目,创新开办了媒体问政节目。在《行风热线》设置“记者出击”和“热线零距离”两个板块,开设“整治四风进行时”专栏,邀请各单位主要领导走进直播间,现场接听场外群众热线电话,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解答反馈。2018年,10名县(市)区委书记和48名市直、中省直部门负责人走进直播间接受访谈,现场收到群众反映涉及机关作风问题线索76个,全部转交各责任部门归口办理。2019年5月14日,举办了全市建设系统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公众质询活动,市城乡建设局等八家单位主要领导接受了现场市民代表、场外热线电话及广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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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质询,共收集到群众反映有关问题47个,全部转交相应职能单位,责成专人限期解决,市作风整顿监督问责组跟踪督办。随着电视问政节目的播出,倒逼机关转变作风,有效推动了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和重点工作的进展。汤原县作风整顿办联合县电视台对行政办公楼、政务中心机关工作作风和纪律情况进行曝光,将个别党员干部不良作风的现象和行为公诸于众,产生了强大的震慑效应,收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是社会监督意识不强,接受监督不够自觉。就监督主体而言,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意识不强。群众对机关作风存在问题议论的多,提意见和建议的少,只有真正涉及到自身利益问题才会进行投诉举报,究其原因还是存有“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导致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怕被报复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缺乏依法依纪行使社会监督权利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存在提建议多,提批评意见少;事后监督多,事前监督少;一般性问题监督多,重大问题监督少;监督基层单位多,监督领导部门少等现象。个别政协和民主党派领导认为在组织活动、机关建设等方面都需要党委政府的帮助,担心主动监督会得罪领导、影响关系,怕有“越位”“添乱”之嫌,怕对工作和自身发展不利,从而自我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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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了履行监督职能的意识,每年也就是参加几次会议和相关调研视察,行动上也有重参政协商、轻民主监督的成分,监督的效果自然也不过是“蜻蜓点水”,作用不大。从监督客体来说,部分被监督者和职能部门对社会监督的性质不太了解,对社会监督改进机关作风的作用缺乏重视,个别党政部门的领导同志片面认为,社会监督是一种“软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强,缺少刚性监督手段,没有“硬杀伤”;

  有的县(市)区党政领导习惯于监督别人,而不愿意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担心丢面子、失威信。甚至还有少数机关干部认为社会监督就是开个座谈会,听听发言或意见而已,只是增加了工作环节,没啥实际作用,对社会监督有抵触情绪,总觉得是挑毛病、出难题,缺乏接受社会监督的自觉性。

  二是监督方式比较单一,监督渠道不够畅通。调研发现,尽管在市县两级行政办公区和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都设置了“群众意见箱”和“实体举报箱”,网上也有举报平台、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但利用率不高。2018年市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5031人次,而接到群众举报电话仅40余人次,网上举报仅6人次。这反映出在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上,群众还是更多依赖上访方式。目前也存在弊端,部门权利运行透明度相对较低。个别单位、部门公共事务的信息公开不够、透明度不高,特别是涉及权力运作、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公开性不强、公开范围不够广,干部群众获取信息还存在不对称问题,在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方面受到限制,导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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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监督的信息共享机制不顺畅,无法从中发现问题线索。同时,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情况重视不够,处理不公开、不透明、不及时,以及一些部门的相互推倭、扯皮现象,导致群众诉求得不到及时回应和妥善处理,看不到实际效果,势必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积极性。

  三是监督制度过于笼统,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制度规定刚性不够,原则性监督制度多,具体化、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少;

  一般性制度多,操作程序性制度少;定性规定多,定量规定少,导致制度流于形式,削弱了监督管理实效。监督责任制度不完善,个别单位或部门监督缺乏明确的管理细则,缺乏必要的约束、考核、激励和保护机制,具体表现在聘请社会监督员上,往往就是发个聘书,开几次座谈会而已,在应当承担的责任、完成的绩效等实际应用方面,还缺少硬性指标和规范措施,这种没有约束、考核和激励的社会监督机制,必然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导致社会监督员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四是监督力量相对分散,监督效能显现不足。从现实状况看,社会团体之间、社会团体与政府之间合作程度较高,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造成了社会团体自身所具有的监督功能难以进行有效整合,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新闻媒体监督往往受制于宣传主管部门统一宣传口径,正面报道多,负面报道少,特别是在曝光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和机关不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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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方面,大都等纪委或相关部门定性后方可披露,基本属于一种事后监督。尽管现在群众通过网络渠道举报投诉的日益增多,但网络监督的功利性强,自由性和盲目性大,导致真假信息鱼龙混杂,信息失真现象经常出现,容易煽动社会不良情绪,造成尖锐的“官民对立”。

  三、对策与建议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提高社会监督意识。以监督主体为重点,通过“报、网、微、端、屏”等各种平台,加大对《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规范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行为、加强社会监督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调动群众行使社会监督的积极性。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水平,引导民主党派摆正党派与党委、政府的关系,始终坚持献策而不决策、出力而不包办、尽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切实做到“监”到点子上,“督”到关键处。利用佳木斯先锋网、市纪委监委“清风东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报作风整顿反面案例,对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形成震慑。二是注重平台建设,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快打造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普遍开通“四零”承诺服务投诉平台,建立群众满意度电子即时评价系统,为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创造便利条件。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立涉企政策清单,做好涉企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做好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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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涉企政务信息公开时效。积极推行“阳光工程”和“透明工程”,切实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和反映强烈的问题,甚至容易产生不公正腐败的问题,都要公开到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提供社会监督保障。全面推行“办事不求人”告知承诺制度,组织作风整顿重点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开承诺“办事不求人”事项和具体标准,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办事;

  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制度,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科学评价本区域营商环境,查弱项、补短板,促进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完善沟通联系机制,执行好《市领导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定期召开全市非公经济人士通报会,通报全市经济运行形势,深入企业走访、组织企业家座谈,宣传、解读政策,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建立行政首长联企微信群,畅通沟通渠道;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其监督的频率、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评价,表现突出的适当给予物质奖励,着力营造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是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社会监督合力。把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团体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畅通电话、信访、网络等监督渠道,坚持不定期明察暗访,逐步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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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进一步调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参与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围绕群众关注的城市供暖、物业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性较强的协商议政活动。依托“行风热线”“行风在线”等舆论监督品牌栏目,继续办好“媒体问政”节目,通过媒体征集线索、记者跟踪报道、直播现场质询、督办问题解决等方式,实现“媒体问政”节目的常态化。每年要定期开展公众质询专场活动,选取民生领域、垄断行业等作风整顿重点单位,现场接受群众质询,实现监督效果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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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

  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确保乡村振兴政策、资金、项目真正惠及贫困群众,推动乡村振兴领域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根据省、市、县统一安排部署,今年继续在全镇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对部分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项目乡村振兴领域: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聚焦“X”,对照“X”标准和“四个不摘”要求,将建X享受的9类21项到人到户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数据与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资金、项目分配数据进行比对,检查建X享受政策是否到位,重点检查统计数据中显示已享受乡村振兴政策而实际未享受、按政策应该享受而实际未享受的问题。着力发现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问题和其他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民生领域:将高龄津贴、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补贴资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X年发放情况与人口等基础数据进行比对,检查政策落实是否精准、资金发放是否到位。重点发现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二、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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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项工作于X年4月中旬开始,8月上旬结束,共4个月。1、安排部署,宣传发动(4月30日前)。一是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镇长X同志为组长,乡村振兴分管领导X同志为常务副组长,领域单位为成员的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办。根据交办问题线索,细化监督核查措施,制定工作方案。二是积极宣传,信息公开。各村在党群服务中心、交通要道、人群聚居地张贴致全县群众一封信和悬挂大数据工作宣传标语,有条件的村利用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利用村级QQ群、微信群(村民群、包户干部群)等网络渠道对大数据工作深入发动,确保此次监督检查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宣传到位。同时,镇纪委负责在醒目位置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明确口径,开展培训。根据交办问题线索,开展业务培训,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明确核查应该把握的政策口径、证据收集清单、文字表述模板等。2、开展核查,随查随改(5月1日—7月10日)。一是开展线索核查工作。各核查专班对核查村问题线索逐一开展调查核实,确保一个线索一卷核查档案,一天一上报进度。各核查专班组长及工作人员对其所核查线索资料收集的完整性、《问题线索入户核查登记表》填写的规范性、调查结果认定的准确性进行签字认定。二是开展问题复核工作。各核查专班证据收集完整、登记表填写规范、结果认定精准、各方签字齐全后,由各核查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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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络员将问题线索分类整理上报复核整改专班。各复核整改专班对各领域的线索核查情况进行复核、认定,各复核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都要在《问题线索入户核查登记表》上签字。由该复核专班联络员将该领域的线索复核结果报镇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终审上报。三是及时开展问题整改。对核查出的问题,由各复核整改专班组长(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督办相关村、分管单位及时开展整改。相关村、镇直各相关部门必须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上报整改情况。

  3、提升巩固,完善制度(7月11日—8月10)。一是形成专题报告。根据我镇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二是完善制度建立。针对我镇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题讨论,认真研判,分析原因,对存在的制度漏洞进行完善。

  三、工作要求1、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X镇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谋划部署、组织实施、口径把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监督检查工作统筹协调、数据报送、总结宣传等日常工作。二是成立线索核查专班,负责开展进村入户核查、收集佐证资料、填写《问题线索入户核查登记表》、完善各方签字等工作;三是成立线索复核专班,对各自领域的表格、台账进行完整的复核,并对各自领域查实的问题进行整改销号。四是成立暗访检查、督导问责专班,负责定期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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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专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考核,并追责查处。2、要认真落实责任。一是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责任。统

  一核查和整改的政策口径,整个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对各专班工作进度、质量、各领域查实问题的整改开展督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二是线索核查专班责任。各专班要认真开展核查,做到逐条逐项、见人见事、证据扎实、结论精准、意见明确,严格落实一户一档,确保问题线索真查真核。专班组长、核查人要分别在核查结果上履行签字手续。三是复核整改专班责任。各复核专班要按照“提前介入、同步推进、跟踪指导”的原则开展复核工作。在人员调配、资料提供、政策解读、服务指导等方面给予配合,对核查完毕的线索问题进行复核,按照“谁核查、谁复核、谁签字”原则,在分管领域的问题线索台账上履行签字手续。四是暗访检查、督导问责专班责任。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追责问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要严肃工作纪律。所有专班抽调人员要认真遵守工作纪律,扎实开展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相关单位要充分提供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共同配合的良好局面。要坚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改。对于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未按要求提供人员支持、资料共享,或在核查工作中走过场、态度不认真、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镇纪委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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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要落实后勤保障。各线索核查专班在入户调查阶段用车由各组长统筹安排,核查工作完毕后再统计汇总报X处,由政府解决。开展工作过程中,要注意车辆人员安全,确保本次核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X镇X年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暗访检查、督导问责专班、线索核查专班、复核整改专班人员名单

  

篇四: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

  关于上海等八省市人大近年来监督工作的调查报告

  作者:李翔宇来源:《人大研究》2018年第3期

  2016年下半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组成调研组,对上海、浙江、四川、重庆、江苏、福建、山西、陕西等8省市人大监督工作开展调研,系统了解了各地人大近年来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和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特别是对推进工作的新探索新举措,提出进一步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上海等8省市人大加强重点领域监督的情况

  (一)围绕促进转型升级、补齐短板和民生领域开展监督。各地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聚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补齐发展短板、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监督工作。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的监督,2014年开展了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决定执法检查。2017年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深入调研制约制造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矛盾,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针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组织人员深入实地调研,委托38个区县人大开展调研、10家媒体向市民征求意见,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听取市政府相关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促进就业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重点督办关于基层医疗卫生和教育发展方面的代表建议,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五级代表联动,先后开展了关心母亲河溪、申报可游泳的河、监督已治理的河等代表主题活动,全省8万余代表集中行动,督查身边的环境问题,取得实效。

  (二)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各地人大常委会秉持“管好钱袋子、抓住牛鼻子”的理念,越来越重视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不少探索实践颇有成效。一是强化预算编制执行的全过程监督。陕西省人大从2009年起,先后对全部的政府组成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基本形成预算编制时提前介入、预算执行中跟踪监督、决算审查时汇总分析的审查监督模式。上海市闵行区人大多年来坚持推进公共财政预算改革,制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预算修正案试行办法、预算项目听证会规则、进一步完善预算初审工作的暂行办法等系列规范,形成一套特有做法。如明确常委会开展预算初审工作时间表,坚持过程与节点相结合、议事与议财相结合,代表主体与专家支撑相结合,通过召开预算听证会,推行部门预算初审表决机制、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参与初审前期工作等方式,实施实质性预算初审。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建立了预算审查监督信息平台,开展与财政部门预算信息联网查询,实现对省级部门财政资金的实时动态监督,从2014年起,每月1期在线联网监督的专门简报送财政厅、审计厅及发现问题的部门,并要求限时反馈相关问题情况,2015年督促核实调整1200余笔共计9500余万元不规范支出。福建、浙江研究建立省政府相关财政政策及重大资金变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或备案制度。上海、浙江等每年选取公共服务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且具有一定资金支出规模的专项资金项目使用绩效开展监督。二是审查监督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浙江省嘉兴市规定当年拟新建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或当年市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以上各类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投资规模超过2亿元以上项目由市人大常委会逐个表决,必要时作出决议决定。未能获表决通过的项目可以第二次提请审议,两次审议表决未通过的项目,一般当年不得再提请表决。自2009年以来,嘉兴人大累计审查政府投资项目137个,对近50个项目提出具体审议意见,涉及缓建等资金调整40多亿元。关注项目进展和绩效情况,要求政府对项目建设中未按规定实施和发生重大工期延误的项目,以及实际投资额超过批准概算20%且绝对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情况,及时向常委会报告。三是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8省(市)人大常委会均建立了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机制。上

  海同时开展专题询问,安排18家部门和审计局回答询问。陕西省委2017年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审计查出问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明确由副省长报告整改情况。四川省将审计整改情况由审计厅长报告改为同时听取政府各部门负责人报告,要求整改不及时的部门在其工作报告中列出整改问题和整改后情况,并将每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处理情况刊登《四川时报》。重庆、山西等人大要求将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明细列表,重庆人大还要求在审计报告中对查出问题部门点名。

  (三)加强司法监督。山西、浙江等省出台监督司法工作办法,对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内容、程序、方式等作了规定。山西省规定听取司法专项工作报告后,主任会议可以决定进行满意度测评;明确常委会任命的司法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书面或口头报告履职情况。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多次上下联动开展司法专项监督,由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全省人大电视电话会议,布置落实有关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办案场所、直接听取有关当事人意见等方式开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汇总各地调研成果并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反馈给省公检法司机关,在此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公检法司机关就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四川省重视向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司法机关工作情况,从2015年起年中召开一次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专题会议,听取“两院”半年工作情况汇报。重庆市人大将法院司法公开作为司法监督工作的切入点,推动“两院”建立内部监督机制。

  二、上海等8省市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工作方式的情况

  (一)加强制度机制建设。6个省(市)制定了综合性的监督工作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2008年制定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四川、重庆、山西、福建、陕西等省(市)先后制定了监督法实施办法。有的省(市)制定单项工作方面的法规,如江苏省制定了加强省级预算监督工作的决定;山西省于2016年制定山西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办法和山西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此外,四川省委于2015年转发《中共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以省委文件形式专门对人大监督工作作出部署。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颁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决定。在优化监督工作机制方面,上海市修订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意见,并编制了配套实施的监督工作计划制订、执法检查组织、审议意见办理等7个工作流程,上海市注重加强监督项目确定的统筹协调,积极优化监督议题征集遴选机制,着力解决监督建议项目偏多,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不够突出等问题,明确对监督建议项目进行汇总后,由秘书长主持召开分析论证会,各委员会主要负责人、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等各有关方面发表意见,研究确定后提交主任会议讨论通过。江苏省人大改进监督项目审议方式,明确每次常委会会议选择1个监督议题,在小组审议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询问或联组审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若干规定,创立了审议意见“转办—落实—反馈—测评”的跟踪监督新模式。浙江省改进审议意见形式,要求围绕问题提出可行意见,整改措施必须量化、具体化,增强审议意见的可执行性。

  

篇五: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

  在省市县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镇长胡智勇同志为组长纪委书记邹国军党委委员副镇长邹长胜武装部长叶梅花同志为副组长镇直有关单位和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处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民生领域问题治理情况汇报

  按照省、市、县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突出重点、落实责任,认真开展全县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我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第一、第二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治理一、二阶段的工作情况(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省、市、县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镇长胡智勇同志为组长,纪委书记邹国军,党委委员、副镇长邹长胜,武装部长叶梅花同志为副组长,镇直有关单位和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处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了相关人员集中办公,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综合、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和情况反映等工作。2、召开了全镇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召开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全镇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传达了市、县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要求镇直有关单位和各村(居)委会进一步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治理的目的和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并对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的工作进行了认真布置和强调。3、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和职责分工。根据县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将《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从四个阶段分步骤、分时间、分牵头和协办单位进行了明确。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明确了职责;要求镇直有关单位和各村(居)委会人员到位,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专司之责。(二)、落实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1、全面开展了调查摸底。按照职责分工,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协调,对调查摸底、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及时调度,进行督促指导,协调各责任部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各责任部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同时,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设立并公布了各专项治理工作组的举报电话。印制了《失地农民基本保障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下发镇直有关单位和各村

  (居)委会,要求对照表格内容认真填写上报。开展了2009年以来农民在本集体组织所属土地建自住房的收费情况检查,检查是否按文件规定收费,是否违反程序滥施处罚、以罚代管、以罚代批以及其他农民建房审批过程中乱作为等行为。在制定专项治理方案的基础上,出台了《镇城乡低保对象提标提补工作实施方案》和《镇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各牵头部门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确保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根据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我镇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牵头单位也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好自查自纠。把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各项保障和救助机制作为着力点,着力解决工作不协调和征保脱节问题,完善失地农民征地补偿款按时到位,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拖欠,使政策落到实处。对近几年来出台的有关农民建房收费文件进行了清理,开展收费情况的自查。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将强了管理,开展了拉网式大普查,对所有老对象重新张榜公示、登记、调查、访谈,加强城乡低保评审评议,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突出重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好成效。在调查摸底、自查自纠的阶段,协调和牵头单位能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治理工作。开始建立了失地农民保障工作机制,确保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低于本地最低标准。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相关政策规定,切实规范农民建房收费行为。已对全镇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核对,重新公示。到3月底,已清理不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108户,267人;同时新增符合条件的18户,32人;农村初步清理不符合条件的12户,29人;同时新增符合条件的18户,42人;城乡低保对象全部按时足额发放了低保金,无拖欠、挤占、贪污、挪用等情况。(二)专项治理工作下一步打算从专项治理的工作情况看,我镇的工作进展比较顺利,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按时间、按要求、按进度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镇直有关单位和各村(居)委会治理工作进度还不够平衡,有些治理工作还要深入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工作的力度,加强宣传,将自查自纠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要求,落实整改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方法,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完

  善民生领域三个方面的监管制度;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我镇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篇六: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研究

  情况汇报:县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汇报_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坚持以民为本保民生履行工作职责促和谐——**县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汇报中共**县纪委**县监察局(20xx年1月12日)20xx年,**县纪委、监察局把开展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为推

  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民心工程”加以推进,全县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深怀爱民之情、忧民之心、为民之志,迅速行动,精心部署,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统一步骤、查处上严肃认真、制度上长效管用,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三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念好“五字经”,推动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1、安排部署“早”。在省、市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后,**县立即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当作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及时组织召开县长办公会、县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组织领导“强”。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政府分管国土、民政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协调、处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了相关人员集中办公,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综合、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和情况反映等工作。此外,我县还建立了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专题研究、协调、处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事项。3、工作方案“细”。制定下发了《关于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范围和内容,将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从四个阶段分步骤、分时间、分牵头和协办单位进行了部署,并将任务进行细化量化,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4、宣传氛围“浓”。一方面,开好了三个会,即召开了全县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各牵头单位分别召开的专项治理工作会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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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会。另一方面,我县及时通过县广播电视台、县政务公开网站、县百米法制长廊、各种宣传橱窗,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100余条,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还在政务公开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设立并公布了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

  5、任务要求“明”。成立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负责综合协调,农业局(县减负办)配合;失地农民基本保障专项治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国土资源、民政、财政、教育、卫生、扶贫和移民局等部门配合;对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建设、规划、房管、发改、财政、法制办等部门配合;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由县民政局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

  二、奏响“四步曲”,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1、实行绩效考核。为全面完成三项治理工作,**县委、县政府已经将三项治理工作任务列入有关职能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条件,从而促使相关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从靠外部压力向自觉行动转变、从解决突出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从集中治理向用制度规范转变。2、搞好调查摸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印制了《失地农民基本保障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下发至各乡镇和村委会,要求对照表格内容认真填写上报;同时,还把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各项保障和救助机制作为着力点,着力解决工作不协调和征保脱节问题。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对近几年来出台的有关农民建房收费文件进行了清理,开展了20xx年以来农民在本集体组织所属土地建自住房的收费情况检查,检查是否按文件规定收费,是否违反程序滥施处罚、以罚代管、以罚代批以及其它农民建房审批过程中乱作为等行为。由县民政局牵头,围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的对象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规范公开、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到位、动态管理措施是否到位等“五查”内容,对所有老对象重新张榜公示、登记、调查、访谈,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3、开展监督检查。在各牵头单位紧紧围绕专项治理重点内容深入进行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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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纠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察局与相关部门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对征地补偿款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对农民建房收费问题开展了“大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对低保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坚决纠正截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资金行为;对低保进行了“拉网式”大普查,严格核准低保对象,有效纠正了“人情保”、“关系保”的行为,确保了低保资金用在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身上。

  4、务求工作实效。通过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使我县专项治理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一是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工作稳步推进。经核实,20xx年以来,我县共征地2761.3亩,征地后人均低于0.3亩的农民人数为4217人,征地补偿费16181.3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未发现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行为;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2751人,参加医疗保障4217人,纳入社会救助391人。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县新增开展失地农民就业培训734人次,新增失地农民就业人员518人;新增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35人,新增失地农民纳入最低保障32人。同时,为加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工作,我县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想法设法筹集资金,目前县财政已将30万元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配套资金注入了县社保局。二是农民建房乱收费歪风得到遏制。20xx年以来,全县共审批农民建房2412户,收取土地证工本费每本5元,共收取12060元。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未发现县城乡建设、规划、县财政部门、乡镇、村委会等单位和集体组织对农民建房有乱收费行为。三是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工作进一步规范。经核查,目前,我县城乡低保对象共13995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149人、农村低保对象7746人,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为245元,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为110元,20xx年城市低保资金发放1250.4万元、农村低保资金发放615万元。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县民政局对所有城乡低保户进行了核对,重新公示;县、乡镇、村(居委会)成立了城乡居民家庭联合调查核算小组、低保听证小组、低保评审团等;共清理了不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201户474人,同时新增符合条件的45户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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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理农村不符合条件的162户488人,同时新增符合条件的171户393人,城乡低保对象全部按时足额发放了低保金,未发现城乡低保资金被拖欠、挤占、贪污、挪用等情况。四是各基层站所工作经费已经列入财政预算。

  三、注重“三结合”,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1、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通过对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牵头治理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完善了相关的工作和管理制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善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有关配套政策措施以及失地农民保障和救助机制。县国土资源局完善了农民建房收费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限期审批制度,建立了《农民建房收费月报制度》。县民政局完善了城乡低保对象台账,建立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和评议评审制度》、《**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制度》等。2、与督促整改相结合。我县坚持查纠结合、边查边纠、以查促纠,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为落实省效能办督导我县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我县及时将民生领域应纳入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的项目已全部纳入发放范畴,在遵循“三个不变”的前提下(补贴政策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部门职责不变),实现“五个一”目标(指标统一下、资金统一拨、服务一站办、补助一卡发、收支一本账)。3、与查办案件相结合。我县坚持对一般性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限期整改到位;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民生领域资金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查出问题不及时纠正的、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依纪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今年以来,我县纪委、监察局针对经群众举报并经查实的原白舍镇白舍街道社区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张某、支部委员焦某共同虚报冒领国家低保金补助17383元,并设立账外账的违纪事实,进行了查处,在收缴违纪款的基础上还分别给予张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焦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我县还将此案件进行了全县通报,起到了查处一起典型案件、警示一批干部、健全一套制度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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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治理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失地农民保障方面还存在未纳入社会保障的失地农民、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比较困难、易出现不符条件领取低保金等问题,对此我县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与此同时,我县还圆满完成省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10月21日走进**现场直播的工作,接受并解决群众咨询、诉求等问题27件;以基层站所民主评议为重点,继续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县本级参加评议的部门和行业数为101个,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和学校、医院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数为114个;认真开展全县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对28家行业协会、8家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实行了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四分开”,实现了“阳光”协会和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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