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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城市运维合同14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1-24 15:30:08

平安城市运维合同14篇平安城市运维合同  甲方:乙方:  鉴于:甲方需要乙方为网络、硬件等信息化建设中所需的内容提供技术支持与维护  服务,乙方愿意以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平安城市运维合同14篇,供大家参考。

平安城市运维合同14篇

篇一:平安城市运维合同

  甲方:乙方:

  鉴于:甲方需要乙方为网络、硬件等信息化建设中所需的内容提供技术支持与维护

  服务,乙方愿意以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以满足甲方信息化网络正常运行的需要。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原则

  1.1本合同旨在名确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化建设中所需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时,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以与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基本内容等事项。

  1.2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技术质量的规定标准和甲方需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技术人员的工作态度、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签收,提出意见,以提高维护服务质量。

  1.3乙方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做出相应处罚。

  1.4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与其他第三方的原因而给甲方设备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1.5甲方委托第三方对设置在其网内的设备与软件进行调整、变更时,应与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与时掌握网内设置与软件增减或变更情况,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服务。

  1.6甲方需要从网内迁移其设备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双方配合,甲乙双方可就设备迁移具体事项另行协商。

  1.7乙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参加信息化建设系统建设中的随工、测试、验收等工作。

  1.8甲方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时,双方之间应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

  1.9指定联系人:维护采购人利益与配合服务提供商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指定信息中心作为联系科室,需要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时,有信息中心向服务提供商发出书面或口头的服务要求。对非指定联系人发出的服务请求,服务提供商可以不予响应(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乙方指名为项目代表,全权负责与甲方日常服务合作事宜,双方指定联系人发生变化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X围和约定

  2.1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场所:

  与所有部门

  2.2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内容:

  服务提供商应根据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并应达到关于服务质量的要求,

  服务提供商应对其人员提供服务所引起的对用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服务方式与X围如下:1、网络技术支持与维护:网络系统分广域网、城域网、机关局域网、宿舍局域网部分。广域网通过网通;城域网以为网络中心接点,通过连接市政府信息中心的电子政务网,负责网络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2、核心设备技术支持与维护:网络系统核心设备包括等,以上设备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定时备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3、接入设备技术支持与维护:城域网接入单位设备包括边缘路由器和交换机以与服务器、UPS等设备的硬件与系统软件维护,进行故障处理、定期保养、系统优化等。4、终端设备:机关局域网PCI150台、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20台等;宿舍局域网PCI120台。以上设备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病毒防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5、应急处理:双方协商确定多种应急处理方案,必要时进行应急预案演习,保证在出现意外情况时能够尽量减少或避免因为系统的故障而产生的不良影响(比如服务器故障、停电、通信线路故障、网络遭受病毒攻击等)。6、维护:负责内外每日更新信息,日常维护。7、机房管理维护:机房空调、新风、KVM、消防报警等日常运行维护。2.3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方式1、合同签订后,乙方派名专职技术人员全天候值班进行网络系统的技术支持与维护。另派名技术人员随时响应进行技术支持与维护。2、快速上门:若预算接入单位的设备、系统、网络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服务提供商行以和远程TELNET支持提供解决方案,如无法解决,则在规定时间(4小时)内上门维修。3、硬件维修:市局网络的设备出现故障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服务提供商提出解决方案,经认可后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保修按设备提供方的相关条款执行。产品超过保修期后,有服务提供商负责维修,费用由负担。4、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商有义务根据要求提供热线服务、进行各种电脑操作指导,提出关于设备更新、软硬件升级等合理化建议。服务提供商具备提供后续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的能力。2.4技术支持与服务标准1、保证网络设备与系统运行正常。2、服务时间:8小时/天*7天/周。3、在周一至周五,服务提供商安排人值班、人巡回维护;在周六、日安排人巡回维护。对城域网接入单位上门维修服务时的交通工具与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服务提供商的维护服务总报价中。4、建立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登记制度:服务提供商对每一次咨询、故障申告等进行登记,并将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对城域网预算接入单位和宿舍局域网住户上门维护服务登记时,要有最终用户的签字认可。5、服务提供商在每月月底写出书面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的汇总材料和分析报告给,以作为对服务提供商技术支持与服务质量的考核。

  第三条: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费与支付方式

  3.1根据甲方网络所用设备总价、服务场所的分布情况、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的人员配备,在市级采购办支持下,通过谈判:本合同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万元整。3.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每两季度向乙方支付一次本合同款。

  3.3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中的抵值易耗物品、所需工具、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仪表、车辆、交通费、人工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质量保证

  4.1甲乙双方在交接网络所需维修或更换的设备时,应确定认设备的运行质量状况并记录在案,必要时可组织进行设备测试。4.2乙方保证对甲方的设备在设备使用年限内按维护规程所规定的有关标准与附件所规定的要求进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权利义务的转让

  5.1任何一方未经过对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5.2甲方和乙方应将谈判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作为合同基础。

  第六条:XX

  6.1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相应文档、技术资料、安装介质进行妥善保管,并保证遵守相应的XX协议,避免用户XX的泄露,如有因乙方技术人员失误或故意行为导致的用户XX泄露,乙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2除了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指派的服务工作,乙方无权代表或以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本协议不在双方之间产生任何代理、合资、从属关系,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的实际书面许可之前,不得使用对方的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任何知识产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2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2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7.2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护质量,对乙方未达要求的,核减相应的维护费用。

  第八条:免责条款

  8.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技术支持于维护服务期限

  9.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通知

  10.1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日视为送达;(2)以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凭)后第十日视为已送达;

  (3)以图文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对于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12.2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本合同须加盖“骑缝章”,以确保合同的完整。12.4本合同共九页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集中采购机构存档一份,备案一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二:平安城市运维合同

  运维服务合同范本

  篇一:运维合同(范本)甲方:乙方:鉴于:

  甲方需要乙方为网络、硬件等信息化建设中所需的内容提供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乙方愿意以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以满足甲方信息化网络正常运行的需要。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基本原则1.1本合同旨在名确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化建设中所需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时,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以及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基本内容等事项。1.2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技术质量的规定标准和甲方需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技术人员的工作态度、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签收,提出意见,以提高维护服务质量。1.3乙方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做出相应处罚。1.4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及其他第三方的原因而给甲方设备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1.5甲方委托第三方对设置在其网内的设备及软件进行调整、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掌握网内设置及软件增减或变更情况,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服务。

  1.6甲方需要从网内迁移其设备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双方配合,甲乙双方可就设备迁移具体事项另行协商。

  1.7乙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参加信息化建设系统建设中的随工、测试、验收等工作。

  1.8甲方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时,双方之间应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

  第二条: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范围和约定

  2.1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场所:

  及所有

  2.2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内容:

  服务提供商应根据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并应达到关于服

  务质量的要求,服务提供商应对其人员提供服务所引起的对用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服务方式及范围如下:

  1、网络技术支持与维护:网络系统分广域网、城域网、机关局域网、宿舍局域网部分。广域网通过网通;城域网以为网络中心接点,通过连接市政府信息中心的电子政务网,负责网络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

  2、核心设备技术支持与维护:网络系统核心设备包括上设备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定时备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接入设备技术支持与维护:城域网接入单位设备包括边缘路由器和交换机以及服务器、UPS等设备的硬件及系统软件维护,进行故障处理、定期保养、系统优化等。

  4、终端设备:机关局域网PCI150台、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20台等;宿舍局域网PCI120台。以上设备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病毒防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应急处理:双方协商确定多种应急处理方案,必要时进行应急预案演习,保证在出现意外情况时能够尽量减少或避免因为系统的故障而产生的不良影响(比如服务器故障、停电、通信线路故障、网络遭受病毒攻击等)。

  6、网站维护:负责内外网站每日更新信息,日常网站维护。

  7、机房管理维护:机房空调、新风、KVM、消防报警等日常运行维护。

  2.3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派派名技术人员随时响应进行技术支持与维护。

  3、硬件维修:市局网络的设备出现故障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服务提供商提出解决方案,经认可后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保修按设备提供方的相关条款执行。产品超过保修期后,有服务提供商负责维修,费用由负担。

  4、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商有义务根据导,提出关于设备更新、软硬件升级等合理化建议。服务提供商具备提供后续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的能力。

  2.4技术支持与服务标准1、保证网络设备及系统运行正常。2、服务时间:8小时/天某7天/周。3、在周一至周五,服务提供商安排人巡回维护;在周六、日安排人巡回维护。对城域网接入单位上门维修服务时的交通工具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服务提供商的维护服务总报价中。5、服务提供商在每月月底写出书面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的汇总材料和分析报告给,以作为对服务提供商技术支持与服务质量的考核。第三条: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费及支付方式3.1根据甲方网络所用设备总价、服务场所的分布情况、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的人员配备,在市级采购办支持下,通过谈判:本合同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3.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每两季度向乙方支付一次本合同款。3.3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中的抵值易耗物品、所需工具、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仪表、车辆、交通费、人工费用等由乙方负责;第四条:质量保证

  4.1甲乙双方在交接网络所需维修或更换的设备时,应确定认设备的运行质量状况并记录在案,必要时可组织进行设备测试。

  4.2乙方保证对甲方的设备在设备使用年限内按维护规程所规定的有关标准及附件所规定的要求进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权利义务的转让

  5.1任何一方未经过对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

  利和义务。

  5.2甲方和乙方应将谈判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作为合同基础。

  第六条:保密

  6.2除了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指派的服务工作,乙方无权代表从事任何商业活动,本协议不在双方之间产生任何代理、合资、从属关系,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的实际书面许可之前,不得使用对方的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任何知识产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2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2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2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护质量,对乙方未达要求的,核减相应的维护费用。

  第八条:免责条款8.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技术支持于维护服务期限9.1自年日起,至年日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条:通知(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日视为送达;(2)以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凭)后第十日视为已送达;(3)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1.1对于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第十二条:附则12.1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12.2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须加盖“骑缝章”,以确保合同的完整。12.4本合同共九页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集中采购机构存档一份,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篇二:服务项目运维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甲方:某某某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某某某北京市年5月25日2022甲方:某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北京某某某(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合作,对“某某某某网络服务项目”中有关技术服务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并共同信守。第一部分总则1.定义

  (1)合同: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合同特指本合同。(2)项目:某某某某网络服务项目(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战争、政府行为等。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使得一方实际不可能在此情况下履行其协议。不可抗力不包括由于一方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良好的工程惯例所发生的事故。(4)服务内容:系统技术支持、人员的培训、在不影响处理核心的基础上对新增需求的响应。(5)货币单位:本合同项下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结算。2.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生效。3.合同修改4.告知任何涉及本合同的通知应以面呈、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对方下述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更改该等地址或传真号码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任何以邮资预付的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投邮后7日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第二部分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

  维护指导、技术支持,对客户提出的问题提供满意的解答;(2)对甲方项目设备进行安装、调试;(3)系统维护:根据甲方提供的问题说明,进行错误分析、制定解决方案,并修改存在问题的数据;(4)需求技术服务:根据甲方提出的业务需求进行分析,制定解决方案,通过新增功能或对原功能进行修正的方式提供维护;(5)项目培训:提供对甲方人员的操作培训。2.甲方责任(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指派项目负责人,并组织有关人员参与本项目的组织管理;(2)负责协调乙方在甲方办公地点的安装、调试、测试及培训等一系列工作;(3)应按项目实施进度的规定准备好系统环境并通知乙方;(4)向乙方提供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数据、文件和其它必要信息;并允许乙方人员为实施本项目而使用上述信息、计算机和其它办公设备;(5)做好必要的系统备份(包括用户文件、数据和程序),如有丢失,甲方应负

  责重建;(6)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乙方责任(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及标准完成项目的技术服务内容;(2)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提供可行性技术解决方案,并组织乙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实施;露甲方的业务机密;(4)为甲方业务人员提供相关培训,甲乙双方有责任共同保证培训效果,受训人员应当达到正常使用的标准,保证实施效果。4.技术服务的期限本合同技术服务的期限为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25日。第三部分服务内容的验收1.甲、乙双方联合组成一个统一的验收小组并且由双方的部分技术骨干以及有关专家参与验收过程。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服务内容后10日内,按实际运作方式进行验收。如甲方逾期10日未能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第四部分服务费用1.费用额:

  技术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885,000元,大写:捌拾捌万伍仟元整2.费用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合同款额,计人民币¥885,000元,大写:捌拾捌万伍仟元整;

  3.本合同项下一切费用均使用人民币结算及支付。甲方向乙方付款同时乙方应出具相应发票,甲乙双方对有关商业发票、结算票据一致认同:甲方取得发票不代表甲方款项已付清,款项已付清以甲方款项全部到达乙方开户帐户为准。

  4.本合同签订后,若有新增的技术服务需求,须另行签订合同。第五部分知识产权及保密责任双方共同恪守对项目及技术的保密责任:1.所有项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项目合作计划及相关内容。2.所有项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业务数据、业务实务及相关信息及文档。4.保密期限: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在有效期后的合理期限内甲乙双方均不得

  第六部分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

  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是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

  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第七部分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办法

  1.由于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迟10个工作日,按延迟部分的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总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5%。

  2.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合理安排专业人员,并确保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如因

  乙方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长,没延迟10个工作日,按延迟部分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总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5%。

  3.甲方负责技术服务方案配合并安排人员负责并参与项目,由于甲方原因导致

  项目服务周期延长,应按照增加投入的工作量对乙方进行补偿;如甲方在项目实施期间需要变更实施时间安排,推迟项目实施进度但并未延长现场服务时间,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对实施时间安排的修改,乙方已完成服务内容费用甲方应及时予以支付。

  4.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异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

  不能达成一致时,应依照现行仲裁规则,在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篇三:IT运维服务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需要乙方为网络、硬件等信息化建设中所需的内容提供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乙方愿意以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以满足甲方信息化网络正常运行的需要。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原则

  1.1本合同旨在明确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化建设中所需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时,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以及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基本内容等事项。

  1.2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技术质量的规定标准和甲方需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技术人员的工作态度、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签收,提出意见,以提高维护服务质量。

  1.3乙方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做出相应处罚。

  1.4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及其他第三方的原因而给甲方设备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1.5甲方委托第三方对设置在其网内的设备及软件进行调整、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掌握网内设置及软件增减或变更情况,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服务。

  1.6甲方需要从网内迁移其设备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双方配合,甲、乙双方可就设备迁移具体事项另行协商。

  1.7乙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参加信息化建设系统建设中的随工、测试、验收等工作。

  1.8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时,双方之间应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

  第二条: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范围和约定

  2.1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场所:

  (场所填写)

  2.2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内容:乙方应根据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并应达到关于服务质量的要求,乙方应对其人员提供服务所引起的对用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服务方式及范围如下:

  (1)网络技术支持与维护:(2)核心设备技术支持与维护:网络系统核心设备包括等,以上设备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定时备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3)接入设备技术支持与维护:(4)终端设备:。以上设备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病毒防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5)应急处理:双方协商确定多种应急处理方案,必要时进行应急预案演习,保证在出现意外情况时能够尽量减少或避免因为系统的故障而产生的不良影响(比如服务器故障、停电、通信线路故障、网络遭受病毒攻击等)。2.3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方式(1)合同签订后,乙方派名专职技术人员,进行网络系统的技术支持与维护。另派名技术人员随时响应进行技术支持与维护。

  (2)快速上门:若甲方的设备、系统、网络在使用中发生故障,乙方应以电

  话和远程等方式支持提供解决方案,如无法解决,则在规定时间(某小时)内上门维修。(3)硬件维修:

  指导,提出关于设备更新、软硬件升级等合理化建议。乙方具备提供后续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的能力。

  2.4技术支持与服务标准(1)保证网络设备及系统运行正常。(2)服务时间:某小时/天某某天/周。等进行登记,并将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对上门维护服务登记时,要有乙方的签字认可。第三条: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费及支付方式3.1根据甲方网络所用设备总价、服务场所的分布情况、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的人员配备,通过谈判:本合同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整。3.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款。(支付方式)3.3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中的低值易耗物品、所需工具、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仪表、车辆、交通费等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权利义务的转让

  4.1任何一方未经过对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4.2甲方和乙方应将谈判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作为合同基础。

  第五条:保密

  5.2除了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指派的服务工作,乙方无权代表或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本协议不在双方之间产生任何代理、合资、从属关系,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的实际书面许可之前,不得使用对方的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任何知识产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2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2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造

  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6.2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护质量,对乙方未达要求的,核减相应的维护费用。

  第七条:免责条款

  7.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

  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期限8.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九条:通知(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日视为送达;(2)以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凭)后第十日视为已送达;(3)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0.1对于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

  

篇三:平安城市运维合同

  运维效劳合同

  甲方:乙方:山东云量信息技术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真诚合作的原那么,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运维效劳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适用说明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说明甲方接受乙方所提供的运维效劳;那么,视甲方主动放弃乙方所提供的效劳。

  二、效劳内容1.乙方提供的效劳内容及效劳方式:1〕乙方负责承当甲方所使用的机房硬件、网络平安、双机热备及数据库优化的运维效劳。2〕热线支持:乙方效劳人员通过向用户提供技术问题解答的过程。3〕现场维护:乙方派遣3名驻场技术人员2.乙方的效劳承诺: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效劳人员不得对甲方的数据进行增删、修改、复制、传送、记录。

  2〕乙方提供应甲方的效劳,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效劳内容进行3.乙方的权利1〕保存因技术、设备或国家政策因素等原因对运维效劳对象的能、操作方法做出修改、调整和取消的权利;2〕乙方不承当因甲方人员进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现故障导致的数据混乱、丧失等的责任;三、甲方责任1.甲方应确保有专人对运维效劳对象的使用和管理负责。2.甲方应建立相关制度,以确保运行环境的平安,为设备正常运行提供保障。3.甲方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4.甲方在应用过程中发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做出诊断。5.甲方在乙方效劳人员效劳完成后,配合检查所有运行是否正常。四、收费方法和合同期限1.效劳费金额:620000大写:陆拾贰万元整效劳期满后一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效劳器满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转账付清剩余款项。2.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止,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提供运维效劳,但双方必须重新签署新的效劳合同。

  五、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

  2.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任何一方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山东云量信息技术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日期:

  

篇四:平安城市运维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需要乙方为

  网络、硬件等信息化建设中所需的内容提供技术

  支持与维护服务,乙方愿意以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与维

  护服务,以满足甲方信息化网络正常运行的需要。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原则

  1.1本合同旨在名确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化建设中所需的技术支持与维

  护服务时,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以及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基本内

  容等事项。

  1.2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技术质

  量的规定标准和甲方需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技术人员的工作态度、完成情况

  进行监督、签收,提出意见,以提高维护服务质量。

  1.3乙方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

  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

  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做出相应处罚。

  1.4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及其他第三方的原因而给甲方设备造成的损

  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1.5甲方委托第三方对设置在其网内的设备及软件进行调整、变更时,

  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掌握网内设置及软件增减或变更情况,更好

  地为甲方提供服务。

  1.6甲方需要从网内迁移其设备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双方配合,

  甲乙双方可就设备迁移具体事项另行协商。

  1.7乙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参加信息化建设系统建设中的随工、测试、验

  收等工作。

  1.8甲方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时,双方之间应提供必

  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

  1.9指定联系人:维护采购人利益及配合服务提供商技术支持与维护服

  务,

  指定信息中心作为联系科室,需要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时,有

  信息中心向服务提供商发出书面或口头的服务要求.对非指定联系人发出的

  服务请求,服务提供商可以不予响应(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乙方指名为

  项目代表,全权负责与甲方日常服务合作事宜,双方指定联系人发生变化时,

  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范围和约定

  2。1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场所:

  及所有

  部门

  2。2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内容:

  服务提供商应根据

  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并应达到关于服务

  质量的要求,服务提供商应对其人员提供服务所引起的对用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

  服务方式及范围如下:

  1、网络技术支持与维护:

  网络系统分广域网、城域网、机关局域网、宿舍局域

  网部分。广域网通过网通

  ;城域网以为网络中心接点,通过

  连接市

  政府信息中心的电子政务网,负责网络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

  2、核心设备技术支持与维护:网络系统核心设备包括

  等,以上

  设备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定时备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接入设备技术支持与维护:城域网接入单位设备包括边缘路由器和交换机以及服务器、

  UPS等设备的硬件及系统软件维护,进行故障处理、定期保养、系统优化等.

  4、终端设备:机关局域网PCI150台、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20台等;宿舍局域网PCI120

  台。以上设备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病毒防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应急处理:双方协商确定多种应急处理方案,必要时进行应急预案演习,保证在出现意外

  情况时能够尽量减少或避免因为系统的故障而产生的不良影响(比如服务器故障、停电、通

  信线路故障、网络遭受病毒攻击等).

  6、网站维护:负责内外网站每日更新信息,日常网站维护。

  7、机房管理维护:机房空调、新风、KVM、消防报警等日常运行维护.

  2.3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派名专职技术人员全天候值班进行网络系统的技术支持与维护。另

  派名技术人员随时响应进行技术支持与维护。

  2、快速上门:若预算接入单位的设备、系统、网络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服务提供商行以电

  话和远程TELNET支持提供解决方案,如无法解决,则在规定时间(4小时)内上门维修.

  3、硬件维修:市局网络的设备出现故障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服务提供商提出解决方案,

  经

  认可后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保修按设备提供方的相关条款执行。产品超过保

  修期后,有服务提供商负责维修,费用由

  负担。

  4、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商有义务根据

  要求提供电话热线服务、进行各种电脑操作指导,

  提出关于设备更新、软硬件升级等合理化建议。服务提供商具备提供后续技术支持与维修服

  务的能力.

  2。4技术支持与服务标准

  1、保证

  网络设备及系统运行正常。

  2、服务时间:8小时/天*7天/周。

  3、在周一至周五,服务提供商安排人值班、人巡回维护;在周六、日安排人巡回维

  护.对城域网接入单位上门维修服务时的交通工具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服务提供商的维

  护服务总报价中。

  4、建立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登记制度:服务提供商对每一次电话咨询、故障申告等进行登

  记,并将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对城域网预算接入单位和宿舍局域网住户上门维护服务

  登记时,要有最终用户的签字认可。

  5、服务提供商在每月月底写出书面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的汇总材料

  和分析报告给

  ,以作为对服务提供商技术支持与服务质量的考核。

  第三条: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3.1根据甲方网络所用设备总价、服务场所的分布情况、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的人员配备,

  在市级采购办支持下,通过谈判:本合同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

  万元整。

  3.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每两季度向乙方支付一次本合同款。

  3.3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中的抵值易耗物品、所需工具、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仪表、车

  辆、交通费、人工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质量保证

  4。1甲乙双方在交接网络所需维修或更换的设备时,应确定认设备的运行质量状况并记录在案,必要时可组织进行设备测试。4。2乙方保证对甲方的设备在设备使用年限内按维护规程所规定的有关标准及附件所规定的要求进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权利义务的转让

  5.1任何一方未经过对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5。2甲方和乙方应将谈判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作为合同基础。

  第六条:保密

  6。1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相应文档、技术资料、安装介质进行妥善保管,并保证遵守相

  应的保密协议,避免用户机密的泄露,如有因乙方技术人员失误或故意行为导致的用户机密

  泄露,乙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除了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指派的服务工作,乙方无权代表

  或以

  的名义

  从事任何商业活动,本协议不在双方之间产生任何代理、合资、从属关系,任何一方在未得

  到对方的实际书面许可之前,不得使用对方的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任何知识产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2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2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7.2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护质量,对乙方未达要求的,核减相应的维护费用。

  第八条:免责条款

  8。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技术支持于维护服务期限

  9.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通知

  10。1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日视为送达;(2)以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凭)后第十日视为已送达;(3)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对于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12。2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

  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12。3本合同须加盖“骑缝章”,以确保合同的完整。

  12.4本合同共九页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集中采购机构存档一份,

  备案一

  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五:平安城市运维合同

  运维服务项目合同书

  甲方:XX市招生办公室乙方:XX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揽甲方XX市招生办公室市县区标准化考点日常巡检、维保项目运维服务,以确保整个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根据甲方有关要求,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综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维护服务合同如下: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XX市招生办公室市县区标准化考点日常巡检、维保项目(项目编号:汴财竞谈-2019-16)。2、项目地址:XX市。3、服务范围:XX市区12个学校的标准化考场设备的日常巡检、升级、维修更换、人员培训等(包含摄像机保养与维修;电源维修与更换、身份验证模块的维修与更换、监控线路维修与线缆更换等)。

  二、维护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肆仟元整(小写)234000.00元。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1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1.2乙方在对系统进行运维服务及技术保障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1.3在运维服务及技术保障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的配合事宜。

  1.4甲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支付乙方相应的运维服务及技术保障费用。2.乙方责任和义务

  2.1为系统正常运转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转。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运维服务及技术保障记录。2.3乙方标准化考点运维服务项目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等各项规定。2.4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更换零部件及维修的相关费用

  由甲方支付;若设备无法维修而需重新更换设备时由乙方向甲方建议更换,甲方支付设备成本费,乙方免费安装调试。所有更换的设备及零部件保修一年。2.5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标准化考点运维服务项目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事故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四、运维服务及技术保障期限:本合同自签定日起生效,至标准化考点运维服务项目结束日终止。以一个年度为期限签定合同,本次签约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高考结束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2.如项目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乙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未完成部分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一∕每天费用作为甲方的补偿(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除外)。3.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七、责任的免除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篇六:平安城市运维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T运维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鉴于:甲方需要乙方为网络、硬件等信息化建设中所需的内容提供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乙方愿意以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以满足甲方信息化网络正常运行的需要。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基本原则1.1本合同旨在明确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化建设中所需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时,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以及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基本内容等事项。1.2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技术质量的规定标准和甲方需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技术人员的工作态度、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签收,提出意见,以提高维护服务质量。1.3乙方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做出相应处罚。1.4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及其他第三方的原因而给甲方设备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1.5甲方委托第三方对设置在其网内的设备及软件进行调整、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掌握网内设置及软件增减或变更情况,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服务。

  -可编辑修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甲方需要从网内迁移其设备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双方配合,甲、乙双方可就设备迁移具体事项另行协商。

  1.7乙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参加信息化建设系统建设中的随工、测试、验收等工作。

  1.8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时,双方之间应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

  1.9指定联系人: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联系人,

  全权负责日常服务合作事宜,双方指定联系人发生变化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范围和约定

  2.1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场所:

  (场所填写)

  2.2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内容:乙方应根据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与服务,并应达到关于服务质量的要求,乙方应对其人员提供服务所引起的对用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服务方式及范围如下:

  (1)网络技术支持与维护:……

  (2)核心设备技术支持与维护:网络系统核心设备包括等,以上设备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定时备份,保证设备的正

  常运行。

  (3)接入设备技术支持与维护:……

  (4)终端设备:……。以上设备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病毒防

  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可编辑修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应急处理:双方协商确定多种应急处理方案,必要时进行应急预案演习,

  保证在出现意外情况时能够尽量减少或避免因为系统的故障而产生的不良影响(比如服务器故障、停电、通信线路故障、网络遭受病毒攻击等)。

  2.3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派名专职技术人员,进行网络系统的技术支持与维护。另派名技术人员随时响应进行技术支持与维护。

  (2)快速上门:若甲方的设备、系统、网络在使用中发生故障,乙方应以电

  话和远程等方式支持提供解决方案,如无法解决,则在规定时间(X小时)内上门维修。

  (3)硬件维修:……(4)技术咨询:乙方有义务根据要求提供电话热线服务、进行各种电脑操作

  指导,提出关于设备更新、软硬件升级等合理化建议。乙方具备提供后

  续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的能力。

  2.4技术支持与服务标准(1)保证网络设备及系统运行正常。(2)服务时间:X小时/天*X天/周。(3)建立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登记制度:乙方对每一次电话咨询、故障申告

  等进行登记,并将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对上门维护服务登记时,

  要有乙方的签字认可。

  第三条: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3.1根据甲方网络所用设备总价、服务场所的分布情况、技术支持与维修服

  务的人员配备,通过谈判:本合同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

  -可编辑修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整。3.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款。(支付方式)3.3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中的低值易耗物品、所需工具、笔记本电脑、通讯

  工具、仪表、车辆、交通费等由甲方负责;第四条:权利义务的转让4.1任何一方未经过对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

  和义务。4.2甲方和乙方应将谈判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作为合同基础。第五条:保密5.1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相应文档、技术资料、安装介质进行妥善保管,

  并保证遵守相应的保密协议,避免用户机密的泄露,如有因乙方技术人员失误或故意行为导致的用户机密泄露,乙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除了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指派的服务工作,乙方无权代表或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本协议不在双方之间产生任何代理、合资、从属关系,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的实际书面许可之前,不得使用对方的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任何知识产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6.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2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2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造

  -可编辑修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的直接经济损失。6.2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护质量,对乙方未达要求的,核减相应的

  维护费用。第七条:免责条款7.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甲、

  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期限8.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九条:通知9.1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日视为送达;(2)以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凭)后第十日视为已送达;(3)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0.1对于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

  -可编辑修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决。第十一条:附则11.1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12.2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

  合同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须加盖“骑缝章,”以确保合同的完整。12.4本合同共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日期: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日期:

  -可编辑修改-

  

篇七:平安城市运维合同

  精选资料

  运维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运维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适用说明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表明甲方接受乙方所提供的运维服务;否则,视甲方主动放弃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二、服务内容1.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1)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所使用的机房硬件、网络安全、双机热备及数据库优化的运维服务。2)热线支持:乙方服务人员通过电话向用户提供技术问题解答的过程。3)现场维护:乙方派遣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处解决问题的过程。2.乙方的服务承诺:1)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运维服务请求后,在当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2)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对甲方的数据进行增删、修改、复制、传送、记录。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

  可修改编辑

  精选资料

  3.乙方的权利1)保留因技术、设备或国家政策因素等原因对运维服务对象的功能、操作方法做出修改、调整和取消的权利;2)乙方不承担因甲方人员进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现故障导致的数据混乱、丢失等的责任;三、甲方责任1.甲方应确保有专人对运维服务对象的使用和管理负责。2.甲方应建立相关制度,以确保运行环境的安全,为设备正常运行提供保障。3.甲方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4.甲方在应用过程中发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做出诊断。5.甲方在乙方服务人员服务完成后,配合检查所有运行是否正常。四、收费办法和合同期限1.服务费金额:,大写:。服务期满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转账付清。2.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止,期满合同自动终止。3.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提供运维服务,但双方必须重新签署新的服务合同。五、争议处理

  可修改编辑

  精选资料

  1.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

  2.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任何一方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签章)代表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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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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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平安城市运维合同

  运维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山东云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运维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适用说明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表明甲方接受乙方所提供的运维服务;否则,视甲方主动放弃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二、服务内容1.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1)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所使用的机房硬件、网络安全、双机热备及数据库优化的运维服务.2)热线支持:乙方服务人员通过电话向用户提供技术问题解答的过程。3)现场维护:乙方派遣3名驻场技术人员2.乙方的服务承诺: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对甲方的数据进行增删、修改、复制、传送、记录。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3.乙方的权利

  1)保留因技术、设备或国家政策因素等原因对运维服务对象的功能、操作方法做出修改、调整和取消的权利;

  2)乙方不承担因甲方人员进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现故障导致的数据混乱、丢失等的责任;

  三、甲方责任1.甲方应确保有专人对运维服务对象的使用和管理负责。2.甲方应建立相关制度,以确保运行环境的安全,为设备正常运行提供保障。3.甲方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4.甲方在应用过程中发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做出诊断。5.甲方在乙方服务人员服务完成后,配合检查所有运行是否正常。四、收费办法和合同期限1.服务费金额:620000大写:陆拾贰万元整服务期满后一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服务器满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转账付清剩余款项。2.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止,期满合同自动终止.3.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提供运维服务,但双方必须重新签署新的服务合同。五、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

  2.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任何一方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签章)山东云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代表签字:日期:

  

篇九:平安城市运维合同

  IT运维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鉴于:甲方需要乙方为网络信息化建设中所需旳内容提供信息更新服务,乙方乐意以本合同商定旳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信息更新,以满足甲方信息化网络正常运营旳需要。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基本原则1.1本合同旨在明确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更新时,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旳基本原则,以及信息更新旳基本内容等事项。1.2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及其他第三方旳因素而给甲方设备导致旳损失,乙方不承当责任。1.3甲方委托第三方对设立在其网内旳设备及软件进行调节、变更时,应及时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掌握网内设立及软件增减或变更状况,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服务。1.4甲方需要从网内迁移其设备时,应提前告知乙方,以便于双方配合,甲、乙双方可就设备迁移具体事项另行协商。

  1.5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旳网站信息更新时,双方之间应提供必要旳便利条件,积极配合。

  1.6指定联系人: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联系人,全权负责平常服务合伙事宜,双方指定联系人发生变化时,

  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对方。

  第二条:运维服务旳范畴和商定

  2.1运维服务旳内容:乙方应根据旳规定,提供相应旳技术支持与服务,并应达到有关服务质量旳规定。

  (1)网站信息旳更新:涉及整体网站旳大小项,具体内容须甲方提。

  (2)乙方仅负责网站更新,暂不负责其他运维职责。

  (3)应急解决:双方协商拟定多种应急解决方案,必要时进行应急预案演习,保证在浮现意外状况时可以尽量减少或避免由于系统旳故障而产生旳不良影响(例如服务器故障、停电、通信线路故障、网络遭受病毒袭击等)。

  2.3维护服务旳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派维支持与维护。另派与维护。

  名专职技术人员,进行网络系统旳运名技术人员随时响应进行技术支持

  第三条:运维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3.1根据甲方商定,通过谈判:网站更新按次收费,每次收取单

  次更新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3.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款。(支付方式)

  第四条:权利义务旳转让

  4.1任何一方未通过对方旳书面批准,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旳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4.2甲方和乙方应将谈判文献、商务文献、技术文献作为合同基础。

  第五条:保密

  5.1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旳相应文档、技术资料、安装介质进行妥善保管,并保证遵守相应旳保密合同,避免顾客机密旳泄露,如有因乙方技术人员失误或故意行为导致旳顾客机密泄露,乙方要承当相应旳补偿责任。

  5.2除了按照甲方规定完毕指派旳服务工作,乙方无权代表或以甲方旳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本合同不在双方之间产生任何代理、合资、附属关系,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旳实际书面许可之前,不得使用对方旳名称、商标、商号、标记等任何知识产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旳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旳具体阐明违约状况旳书面告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2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告知对方;如觉得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2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阐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旳,按本合同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当因自己旳违约行为导致旳直接经济损失。

  6.2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护质量,对乙方未达规定旳,核减相应旳维护费用。

  第七条:免责条款

  7.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互相不承当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旳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状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旳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运维服务期限

  8.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告知

  9.1根据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旳告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告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旳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告知视为有效送达旳日期应按下述措施拟定:

  (1)专人递交旳告知在专人递交之日视为送达;(2)以挂号信件发出旳告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凭)后第十日视为已送达;(3)以图文传真发送旳告知在成功传送和接受后来旳第一种工作日视为已送达。第十条:争议旳解决10.1对于本合同履行而发生旳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本地人民法院裁决。第十一条:附则11.1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12.2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签订补充合同或以附件旳形式对本合同中旳有关问题作出补充、阐明、解释。本合同旳补充合同和附件为其不可分旳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本合同须加盖“骑缝章”,以保证合同旳完整。12.4本合同共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措施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日期: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日期:

  

篇十:平安城市运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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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合同

  甲方:时间:

  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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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RD格式--可编辑--专业资料-----

  环保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其他相关规定,就乙方为甲方运营

  (运营设备具体地址)在线监测设

  备(以下简称监测系统)事宜,双方自愿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监测系统运营期:

  监测系统总运营期5年,由正式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乙方全面承担监测系统(具体监测

  系统设备清单见附件1)的软、硬件运营维护工作。

  二、监测系统运维价格:

  名称

  运维每年单运维总年数

  价(万元)

  5年总价(万元)

  备注

  环保在线监测系统

  付费采取一年一支付方式

  合计(人民币):

  万元。

  大写:

  。

  三、系统运营维护期间: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在本合同委托运营期内,在不干预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营和维护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

  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2、在乙方运营过程中甲方必须给予全力支持与配合,负责系统正常的供电、供水、防盗安

  全等。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监测系统进行巡检、日常维修、维护和保养,保障监测

  仪的正常稳定运行,至少每月例行巡检次数1次以上,设备有故障或其他方面问题乙方应保证随时到位进行解决,同时负责协助甲方通过每季度环保比对监测。2、监测设备出现故障或其他问题时,乙方1小时内及时响应,乙方24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赶到现场,72小时内解决问题;3、如果在乙方为甲方监测设备运维合同期间,环保部门在对甲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各种检查中由于在线监测设备运营不善而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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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RD格式--可编辑--专业资料-----

  四、运营维护费支付方式:

  1、第一年的运营维护费用支付时间为正式签订合同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年的运营维护

  费,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以后每年的运营维护费用支付时间为

  乙方履行完上一年度的运维合同后的7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年的运营维护费,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元整;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逾期

  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欠款总金额之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30

  日,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仪器所有权的归属

  1、仪器在五年运营维护期满之前,仪器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在五年运营维护期

  满之前终止协议,甲方照价赔偿乙方,价格按新仪器价格计算。

  2、仪器运营期满,甲方按照合同每年按时支付乙方运营款项,仪器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

  六、其他约定:

  1、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期间如果牵涉到有需要更换的软、硬件、试剂等,乙方对维修或更换配件不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由于甲方人为因素及其他不可人力抗力因素所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运营维护时间按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之日起5年内有效。

  六、合同生效: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可向各自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俩份,每份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甲方代表人:地址:

  乙方:(盖章)乙方代表人:地址:

  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

  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签约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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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平安城市运维合同

 平安城市运维管理服务方案

  2、验收合格后,建设方与管理方进行验收及管理交接工作。

  3、验收完成后,每年按与承建方签订的项目协议及管理方与使用方的反馈意见拨付平台使用租金。

  管理方:公共服务中心(甲方)主要职责:1、在满足管理方运维管理要求的情况下(即达到平安城市系统标准建设要求的情况下),管理方负责平安**一期的日常运维管理工作,包含使用方故障及问题收集整理,协助承建方维修维护等工作,并监督承建方运维效率及统计故障率,作为年底考核(按公安局要求系统有效率高于95%为合格)及付款依据。

  2、如果系统没有满足正常使用及运维要求,管理方负责监督承建方运维管理工作,承建方需派遣常驻人员负责系统一起运维及协调工作。(无设备硬件故障监测、软件平台服务监测、故障统计及报表等运维管理监测平台)使用方:**区公安分局(甲方)主要职责:1、负责上报使用中损坏摄像头、传输中断等引发的图像视频无法正常使用故障。

  2、负责二、三级平台(公安局及派出所)的日常维护管理监督工作,协助管理方监管承建方运维管理工作。

  承建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分公司(乙方)主要职责:1、负责项目中线路传输及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保证传输信号的畅通。

  2、按照与建设方签订的项目协议及投标文件对平安**一期进行维护,维护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维护期结束后,如未签订新的维护合同,则维护单位继续由原单位按照原合同执行原标准,期间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直至签订新的维护合同。

  运维方: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乙方)主要职责:1、在运维及维保合同期内负责所有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2、一年两季前端摄像机集中擦拭、清洁工作。

  3、前端设备每月1-2次巡检工作。

  4、每周1次一级平台软硬件巡检工作,每月1-2次二级平台软硬件巡检工作。

  5、主要平台、数据库、服务器操作系统维护、备份工作。

  6、发生停电、检修等情况,由管理方通知到达现场进行开关机等运维工作。

  7、系统软硬件平台有效性监测工作。(存储是否工作、摄像机是否可用、线路是否稳定等)8、对使用方、管理方的工作人员进行监控平台系统操作的培训。

  2、技术服务内容和要求:1.巡检服务要求运维方技术人员定期对所有设备进行现场健康检查,并提交相关服务报告。

  2.故障响应处理2.1故障等级划分:根据故障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的不同,故障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一般故障(四级、三级)、严重故障(二级)、重大故障(一级)。当故障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恢复或解决时,故障级别将自动升级(如双方协商一致认为没有必要,也可不做升级处理)。当甲方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一级)时,乙方应及时响应并进行故障处理,通过多种渠道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一级乙方提供维保的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通信能力、处理能力、紧急情况处理能力等的完全或部分丧失的情况,导致系统不可操作、重大故障甚至瘫痪,或对最终用户的业务使用有严重影响,需要乙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故障。包括甲方要求作为重大(一级)故障/问题处理的其它情况。

  二级乙方提供维保的通信系统发生通信能力、处理能力、紧急情况处理能力等的降低或恶化,造成部分系统故障,严重影响和限制了系统维护与管理工作的开展,或对部分最终用户的业务使用有较大影响。

  三级乙方提供维保的系统的操作性能受损,但最终用户大部分业务运作仍可正常工作。

  四级需要乙方提供单点产品功能、设备更换安装或配置方面的信息或支援,对最终用户的整体业务运作几乎无影响。

  2.4故障发生后,乙方须在24小时内提供初步故障报告,在故障处理过程中提供阶段性故障报告。

  2.5乙方在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应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并结合故障现场信息对故障产生原因进行分析,须在24小时内提交故障分析报告。

  2.6若乙方无法提出合理的故障解决方案,则由乙方向原厂商或资深专家寻求解决方案直至问题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硬件维修及更换服务甲方设备运行期间发生硬件故障时,乙方在规定时限内为甲方提供硬件维修及更换服务。

  3.1硬件维修服务(1)乙方负责收集故障件,并负责故障件更换服务,故障件维修/更换的双向运输费、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2)采购/维修部件,自甲方提出硬件维修申请后15天内返回甲方。

  (3)返修的备件必须有正规进货渠道,序列号在原厂数据库中可查证。

  (4)乙方应有专业的备件出入库工具及流程,保障备件的可靠性、及时性,并配相关图片详细介绍说明。

  3.2硬件更换服务/紧急备件支持服务(1)当甲方使用的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由乙方提供相关板件替换故障板件。

  (2)乙方应提供在用设备中重要板件的紧急支持服务,在收到甲方紧急备件支持服务申请后2小时内将备件送达甲方指定现场。

  (3)对于维保范围内设备已经停产,乙方应储备足够的相关备机,保证甲方的设备正常运行。

  5.软硬件版本、补丁升级软件版本补丁/升级服务包括软件版本升级和软件补丁。乙方提供的软件及补丁服务在保证满足平台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要保证满足与甲方签订的项目协议及投标文件内的服务需求。如甲方有其他协议之外的服务需求,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软件补丁服务主要包括预防性和修复性补丁服务。乙方应定期向客户公布最新的补丁版本,并提供以下信息:补丁说明书(包括补丁

  功能描述和目的);补丁的测试结果;补丁加载的计划、步骤,甲方需做的准备工作,可能对设备造成的影响。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设备软件补丁或升级版本,并完成软件补丁安装或版本升级操作,甲方人员配合。软件补丁升级前应制定详细的升级方案,根据甲方设备配置情况进行实验环境的模拟升级,并提供实验报告,软件补丁或升级完成后,乙方技术人员配合甲方观察设备运行一至两天,并提供升级报告。

  乙方应提供软件补丁或升级版本的安装、维护操作指导,并对甲方维护人员进行培训。

  软件版本补丁服务包括对甲方现有的备品备件的版本升级服务。

  乙方保证对其所维保设备的系统软件、补丁提供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期间的保修服务。服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搬迁技术咨询当甲方需对网络系统进行调整时,乙方工程师应按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及操作要求,准时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包括甲方在进行硬件搬迁、系统升级、系统割接等工作时,乙方配合完成系统停、启及故障排除等工作)。在甲方进行与网络系统相关的工程施工时,按照甲方的工程实施安排,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出具相关方案。乙方工程师应配合甲方和其他相关厂商工程师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分析,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

  7.需提交的维保报告维保服务商需按时提交维保服务月报、维保服务年度总结报告、设备、软件预警报告、设备健康检查报告等,详细情况如下表:报告名称周期提交时限报告内容巡检报告月度次月15日之前维保规模、硬件返修情况汇总及于上两年的对比分析,技术支持情况及于上两年的对比分析,系统调整情况汇总,系统故障情况汇总,出现人为故障汇总,今后工作思路季度次季第一个月15日之前维保规模、硬件返修情况汇总及于上两年的对比分析,技术支持情况及于上两年的对比分析,系统调整情况汇总,系统故障情况汇总,出现人为故障汇总,今后工作思路年度次年元月15日之前维保规模、硬件返修情况汇总及于上两年的对比分析,技术支持情况及于上两年的对比分析,系统调整情况汇总,系统故障情况汇总,出现人为故障汇总,下年工作思路系统预警报告季度次季第一个月10日之前数据配置分析、性能统计分析、告警分析、组网分析等内容;机房环境检查、硬件系

  统分析、单板状态检查、数据配置分析、性能统计分析、告警分析、设备日志分析等健康检查报告季度、重保日重点保障日前5天健康检查范围和时间,现场培训情况,检查发现问题汇总及解决方案,检查LOG等8.安全保密要求设备管理及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计算机安全法规,国家安全法令和甲方有关网络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得与无关人员谈甲方机密内容。包括运营管理、近期规划、发展战略等事项。未经上级或相关部门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如已得到许可的,需由相关人员陪同。未经许可,严禁在机房内拍照、录像。

  

篇十二:平安城市运维合同

 甲方:乙方:

  鉴于:

  甲方需要乙方为

  网络、硬件等信息化建设中所需的内容提供技术

  支持与维护服务,乙方愿意以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与维

  护服务,以满足甲方信息化网络正常运行的需要。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原则

  1.1本合同旨在名确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化建设中所需的技术支持与维

  护服务时,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以及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基本内

  容等事项。

  1.2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技术质

  量的规定标准和甲方需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技术人员的工作态度、完成情况

  进行监督、签收,提出意见,以提高维护服务质量。

  1.3乙方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

  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

  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做出相应处罚。

  1.4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及其他第三方的原因而给甲方设备造成的损

  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1.5甲方委托第三方对设置在其网内的设备及软件进行调整、变更时,

  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掌握网内设置及软件增减或变更情况,更好

  地为甲方提供服务。

  1.6甲方需要从网内迁移其设备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双方配合,

  甲乙双方可就设备迁移具体事项另行协商。

  1.7乙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参加信息化建设系统建设中的随工、测试、验

  收等工作。

  1.8甲方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时,双方之间应提供必

  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

  1.9指定联系人:维护采购人利益及配合服务提供商技术支持与维护服

  务,

  指定信息中心作为联系科室,需要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时,

  有信息中心向服务提供商发出书面或口头的服务要求。对非指定联系人发出

  的服务请求,服务提供商可以不予响应(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乙方指名为

  项目代表,全权负责与甲方日常服务合作事宜,双方指定联系人发生变化时,

  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范围和约定

  2.1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场所:

  及所有

  部门

  2.2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内容:

  服务提供商应根据

  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并应达到关于服

  务质量的要求,服务提供商应对其人员提供服务所引起的对用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具体

  的服务方式及范围如下:

  1、网络技术支持与维护:

  网络系统分广域网、城域网、机关局域网、宿舍局域

  网部分。广域网通过网通

  ;城域网以为网络中心接点,通过

  连

  接市政府信息中心的电子政务网,负责网络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

  2、核心设备技术支持与维护:网络系统核心设备包括

  等,以

  上设备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定时备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接入设备技术支持与维护:城域网接入单位设备包括边缘路由器和交换机以及服务器、

  UPS等设备的硬件及系统软件维护,进行故障处理、定期保养、系统优化等。

  4、终端设备:机关局域网PCI150台、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20台等;宿舍局域网PCI120

  台。以上设备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病毒防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应急处理:双方协商确定多种应急处理方案,必要时进行应急预案演习,保证在出现意

  外情况时能够尽量减少或避免因为系统的故障而产生的不良影响(比如服务器故障、停电、

  通信线路故障、网络遭受病毒攻击等)。

  6、网站维护:负责内外网站每日更新信息,日常网站维护。

  7、机房管理维护:机房空调、新风、KVM、消防报警等日常运行维护。

  2.3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派名专职技术人员全天候值班进行网络系统的技术支持与维护。另

  派名技术人员随时响应进行技术支持与维护。

  2、快速上门:若预算接入单位的设备、系统、网络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服务提供商行以电

  话和远程TELNET支持提供解决方案,如无法解决,则在规定时间(4小时)内上门维修。

  3、硬件维修:市局网络的设备出现故障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服务提供商提出解决方案,

  经

  认可后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保修按设备提供方的相关条款执行。产品超过保

  修期后,有服务提供商负责维修,费用由

  负担。

  4、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商有义务根据

  要求提供电话热线服务、进行各种电脑操作指

  导,提出关于设备更新、软硬件升级等合理化建议。服务提供商具备提供后续技术支持与维

  修服务的能力。

  2.4技术支持与服务标准

  1、保证

  网络设备及系统运行正常。

  2、服务时间:8小时/天*7天/周。

  3、在周一至周五,服务提供商安排人值班、人巡回维护;在周六、日安排人巡回维

  护。对城域网接入单位上门维修服务时的交通工具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服务提供商的维

  护服务总报价中。

  4、建立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登记制度:服务提供商对每一次电话咨询、故障申告等进行登

  记,并将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对城域网预算接入单位和宿舍局域网住户上门维护服务

  登记时,要有最终用户的签字认可。

  5、服务提供商在每月月底写出书面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的汇总材料

  和分析报告

  ,以作为对服务提供商技术支持与服务质量的考核。

  第三条: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3.1根据甲方网络所用设备总价、服务场所的分布情况、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的人员配备,

  在市级采购办支持下,通过谈判:本合同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

  万元整。

  3.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每两季度向乙方支付一次本合同款。

  3.3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中的抵值易耗物品、所需工具、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仪表、车辆、交通费、人工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质量保证

  4.1甲乙双方在交接网络所需维修或更换的设备时,应确定认设备的运行质量状况并记录在案,必要时可组织进行设备测试。4.2乙方保证对甲方的设备在设备使用年限内按维护规程所规定的有关标准及附件所规定的要求进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权利义务的转让

  5.1任何一方未经过对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5.2甲方和乙方应将谈判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作为合同基础。

  第六条:保密

  6.1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相应文档、技术资料、安装介质进行妥善保管,并保证遵守相

  应的保密协议,避免用户机密的泄露,如有因乙方技术人员失误或故意行为导致的用户机密

  泄露,乙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除了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指派的服务工作,乙方无权代表

  或以

  的名义

  从事任何商业活动,本协议不在双方之间产生任何代理、合资、从属关系,任何一方在未得

  到对方的实际书面许可之前,不得使用对方的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任何知识产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2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2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7.2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护质量,对乙方未达要求的,核减相应的维护费用。

  第八条:免责条款

  8.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技术支持于维护服务期限

  9.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通知

  10.1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日视为送达;(2)以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凭)后第十日视为已送达;

  (3)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对于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12.2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

  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12.3本合同须加盖“骑缝章”,以确保合同的完整。

  12.4本合同共九页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集中采购机构存档一份,

  备案一

  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十三:平安城市运维合同

 运维服务合同

  篇一:运维合同(范本)甲方:乙方:鉴于:甲方需要乙方为网络、硬件等信息化建设中所需的内容提供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乙方愿意以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以满足甲方信息化网络正常运行的需要。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基本原则1.1本合同旨在名确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化建设中所需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时,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以及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基本内容等事项。1.2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技术质量的规定标准和甲方需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技术人员的工作态度、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签收,提出意见,以提高维护服务质量。1.3乙方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做出相应处罚。1.4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及其他第三方的原因而给甲方设备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1.5甲方委托第三方对设置在其网内的设备及软件进行调整、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掌握网内设置及软件增减或变更情况,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服务。

  1.6甲方需要从网内迁移其设备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双方配合,甲乙双方可就设备迁移具体事项另行协商。

  1.7乙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参加信息化建设系统建设中的随工、测试、验收等工作。

  1.8甲方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时,双方之间应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

  1.9指定联系人:维护采购人利益及配合服务提供商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指定信息中心作为联系科室,需要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时,有信息中心向服务提供商发出书面或口头的服务要求。对非指定联系人发出的服务请求,服务提供商可以不予响应(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乙方指名为项目代表,全权负责与甲方日常服务合作事宜,双方指定联系人发生变化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第二条: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范围和约定2.1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场所:及所有2.2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内容:服务提供商应根据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并应达到关于服务质量的要求,服务提供商应对其人员提供服务所引起的对用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服务方式及范围如下:1、网络技术支持与维护:网络系统分广域网、城域网、机关局域网、宿舍局域网部分。广域网通过网通;城域网以为网络中心接点,通过连接市政府信息中心的电子政务网,负责网络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

  2、核心设备技术支持与维护:网络系统核心设备包括上设备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定时备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接入设备技术支持与维护:城域网接入单位设备包括边缘路由器和交换机以及服务器、UPS等设备的硬件及系统软件维护,进行故障处理、定期保养、系统优化等。

  4、终端设备:机关局域网PCI150台、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20台等;宿舍局域网PCI120台。以上设备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病毒防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应急处理:双方协商确定多种应急处理方案,必要时进行应急预案演习,保证在出现意外情况时能够尽量减少或避免因为系统的故障而产生的不良影响(比如服务器故障、停电、通信线路故障、网络遭受病毒攻击等)。

  6、网站维护:负责内外网站每日更新信息,日常网站维护。7、机房管理维护:机房空调、新风、KVM、消防报警等日常运行维护。2.3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方式1、合同签订后,乙方派派名技术人员随时响应进行技术支持与维护。2、快速上门:若预算接入单位的设备、系统、网络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服务提供商行以电话和远程TELNET支持提供解决方案,如无法解决,则在规定时间(4小时)内上门维修。3、硬件维修:市局网络的设备出现故障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服务提供商提出解决方案,经认可后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保修按设备提供方的相关条款执行。产品超过保修期后,有服务提供商负责维修,费用由负担。4、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商有义务根据导,提出关于设备更新、软硬件升级等合理化建议。服务提供商具备提供后续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的能力。2.4技术支持与服务标准

  1、保证网络设备及系统运行正常。2、服务时间:8小时/天*7天/周。3、在周一至周五,服务提供商安排人巡回维护;在周六、日安排人巡回维护。对城域网接入单位上门维修服务时的交通工具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服务提供商的维护服务总报价中。4、建立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登记制度:服务提供商对每一次电话咨询、故障申告等进行登记,并将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对城域网预算接入单位和宿舍局域网住户上门维护服务登记时,要有最终用户的签字认可。5、服务提供商在每月月底写出书面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的汇总材料和分析报告给,以作为对服务提供商技术支持与服务质量的考核。第三条: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费及支付方式3.1根据甲方网络所用设备总价、服务场所的分布情况、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的人员配备,在市级采购办支持下,通过谈判:本合同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3.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每两季度向乙方支付一次本合同款。3.3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中的抵值易耗物品、所需工具、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仪表、车辆、交通费、人工费用等由乙方负责;第四条:质量保证4.1甲乙双方在交接网络所需维修或更换的设备时,应确定认设备的运行质量状况并记录在案,必要时可组织进行设备测试。4.2乙方保证对甲方的设备在设备使用年限内按维护规程所规定的有关标准及附件所规定的要求进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第五条:权利义务的转让

  5.1任何一方未经过对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5.2甲方和乙方应将谈判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作为合同基础。第六条:保密6.1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相应文档、技术资料、安装介质进行妥善保管,并保证遵守相应的保密协议,避免用户机密的泄露,如有因乙方技术人员失误或故意行为导致的用户机密泄露,乙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2除了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指派的服务工作,乙方无权代表从事任何商业活动,本协议不在双方之间产生任何代理、合资、从属关系,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的实际书面许可之前,不得使用对方的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任何知识产权。第七条:违约责任7.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2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2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7.2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护质量,对乙方未达要求的,核减相应的维护费用。第八条:免责条款8.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

  

篇十四:平安城市运维合同

 智慧安防运维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上海泓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后果,就甲方委托乙方对XXXXXXXX

  【网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维修保养服务的地址和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XXXXXXX4地址】的营业场所中的智能安防系统(以下简称“安防系统”)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安防系统维修保养包括以下XX个分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二、维修保养的期限: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运维服务的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年XX月XXX日止,有效期限为XX年。三、维修保养的金额及付款方式:1、维护保养费用总计为人民币XXXX元/年(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一”),不足一年的则按实际维护保养月数计收维护保养费。2、维护保养费用按半年结算,即在每年12月结算下一年度1-6月维护保养费,在每年6月结算当年度7-12月维护保养费。3、甲方凭乙方正式发票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有关维护保养费。

  四、乙方维修保养服务的内容:乙方对安防系统进行维修保养主要包括日常保养和故障维修两部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一)日常保养:乙方派遣具有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根据本合同所约定的保养服务范围和定义定期为甲方该系统提供检查、调整、调试、维护等服务,以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行。服务期内乙方对本系统工程实施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常规巡检和维护保养,其主要内容如下:

  巡视整个系统(含远程集中巡视);对重点技术部位进行维护;系统功能复查;征询甲方使用意见,帮助甲方提高使用、管理水平和制订使用规程。免费指导甲方的工作人员正常操作及安全使用该系统,并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服务。(二)故障维修:乙方派遣具有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对其在日常保养过程中发现的故障或甲方报修的故障进行维修,以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行。1、维修的启动:乙方对其提供日常保养过程中发现的故障,应作好相关的记录,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2、维修的时间:中环以内,乙方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中环以外,乙方应在4小时内,崇明地区为5小时到达现场处置,并于到达后的4小时内修复。若当天无法修复的故障,维修时间及方案由乙方提出,并经甲方书面确认。3、零配件和设备、材料的更换:

  3.1、乙方在提供维修服务过程中发现因甲方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更换零配件和设备、材料的,应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更换材料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2、乙方在更换零配件和设备、材料时应提供同种品牌、型号的,如无同种品牌或型号的,乙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其他品牌、型号的零配件和设备、材料,并保证其能满足原有零配件和设备、材料的使用功能。

  3.3、对于系统易损的零配件和设备、材料,乙方将采购部分备用件,以便出故障时更换维修,确保该系统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个别重要的零配件和设备、材料乙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备用件。

  3.4、乙方应对更换的零配件和设备、材料的质量、服务与厂商承担连带责任。3.5、如乙方需要维修或更换含有甲方数据信息的设备时(如有数据的硬盘或其他带有数据存储功能的配件),被更换的含有甲方数据信息的设备归甲方所有。4、保修:

  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零配件和设备、材料后,对所维修或更换的零配件和设备、材料从维修或更换之日起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维修后设备损坏、材料再次损坏,乙方可负责检修,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验收;

  维修完成后由甲方验收,甲方书面确认维修工作内容、维修结果和所更换的零配件和设备、材料的数量及价格,即作业单。此作业单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原件。

  6、需外送修理的,外送修理的时间和费用需经甲方确认,外送修理期间,乙方应提供替代品以保证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在使用原设备的替代品时,须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需对其替代品负全权责任。

  (三)乙方每个月就其提供的日常保养服务和维修服务、该系统的运行情况、零配件和设备材料的使用及更换情况等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甲方对乙方工作验收合格后对该报告进行书面确认。

  五、甲方责任:1、甲方应按该系统使用说明中载明的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该系统。2、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人员的维修和保养作业,并按乙方维修和保养作业要求为其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并在乙方作业完毕当日由甲方在乙方出具的作业单回执上签字确认乙方维修或保养项目的竣工。3、甲方在该系统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该系统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该系统的运行或使用,保护好现场,并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4、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书面许可之前,必须拒绝任何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该系统进行保养维修有关的工作(因乙方没有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为甲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除外)。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能进行保养或完成维修,则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保养或维修,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2、如因特殊原因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保养和维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长或推迟保养和维修时间.3、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修保养作业过程中因疏忽失职或故意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乙方在维修保养过程中施工及使用材料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损害,除了由乙方无偿维修更换外,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避免、不可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各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洪水、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中国政府新出台法规政策等对本合同行为的限制或禁止、以及中国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况。2、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发生的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义务除外),但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3、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期限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并积极寻求合理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4、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八、争议的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作友好互谅互让协商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交由该项目系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九、其他事项:1、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文明施工。2、甲方要求乙方对该系统进行升级、更新及安装其它附件或修改非维修保养服务内的项目,乙方在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满足甲方,但甲方须向乙方另行支付所需的系统升级费、零配件、设备及材料费,免人工费。3、乙方同意,甲方今后指定的第三方可作为本合同受益方适用于本维修条款,直接行使甲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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