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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12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1-27 22:00:05

辩题: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12篇辩题: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  关于实现税收现代化的再认识再落实再创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辩题: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12篇,供大家参考。

辩题: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12篇

篇一:辩题: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

  关于实现税收现代化的再认识再落实再创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目标,描绘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税收工作发展蓝图。如何理解税收现代化,怎样实现税收现代化,成为摆在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深入思考再认识,深刻理解实现税收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实现税收现代化,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改革发展的总目标,是所有税务工作者的努力方向。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实现税收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切实承担起税收改革发展的历史责任。

  (一)实现税收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将财税改革与国家治理紧密相连,从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高度部署税制改革任务,凸显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财政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财税体制是国家制度体系的核心和关键组成部分,一个国家税收制度现代化的水平,直接反映并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因此,必须以实现税收现代化为目

  标,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总局的决策部署上来,着眼发展全局,全面支持改革,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现税收现代化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客观要求。在全国“两会”期间,税制改革成为关注热点,许多代表、委员纷纷对营改增、房地产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等话题表达关切,献计献策,并对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寄予厚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税收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履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都离不开以税收为主体的公共财政收入的支撑和保障;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政府通过税收调节社会经济结构、监督社会经济活动更加频繁、愈发重要,税收与生产生活联系更为密切,群众关注度更高。因此,必须以实现税收现代化为目标,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不断增强国家财力,规范政府与市场主体分配关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健全完善管理服务措施,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实现税收现代化是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总局将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总目标确定为六大体系,即完备规范

  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这一论述涵盖了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明确了推进税收改革发展的具体要求,构建了实现税收现代化目标的系统框架。当前,税收工作对象、手段、主体深刻变化,纳税人呈现组织结构国际化、经营管理跨区域化、核算方式信息化的特点,对税收征管的专业化要求和纳税服务的多元化需求不断加大,税务干部思想活动的独立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税务机关的工作理念、管理与服务的方式手段、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面临新的挑战,改革攻坚的任务更加繁重。因此,必须以实现税收现代化为目标,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解放思想、坚定信心、砥砺前行;进一步增强创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勇于冲破羁绊、突破现状、超越自我,牢牢抓住历史机遇不放松,紧紧咬住发展目标不松劲,全力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开拓进取再落实,全力推进实现税收现代化的各项任务

  近年来,黑龙江省国税局一以贯之地遵循总结、规范、创新、落实、提高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提出并按照“十二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构建六个体系,实现六个突破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顽强拼搏,真抓实干,持续提升服务税户、服务基层、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各项工作始终保持着循序渐进、逐层深入、拾级提升、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构建税收收入运行体系,实现组织税收收入的新突破。强化税收聚财职能,做到分析预测科学,纳税评估精准,税源监控严密,依法征收有力。严格落实组织税收收入原则,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坚决做到好时不放人情水、难时不收过头税。加强税收经济分析,提出并遵循算得准、分析透、说清楚、有措施的要求,建立税收分析会商机制,按季度组织税收分析会商,形成税收分析拳头产品,牢牢把握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主动权。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将重点税源监控范围扩大到全省3643户规模以上企业,按月发布全省重点税源企业税负及预警情况信息,跟踪产业项目建设发展状况和实现税收情况,把握税源和税收总体变化趋势。抓好纳税评估工作,规范评估工作程序,建立完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按季发布风险疑点数据,不断强化风险应对,应用税务风险等级排序组织实施高风险企业纳税评估。加大税务稽查力度,积极稳妥推进一级稽查管理模式改革,统筹部署实施税务检查,扩大信息化税务稽查应用范围,针对虚开发票问题开展专项打击,充分发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作用。“十二五”以来,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3507.6亿元,年均增幅达13.6%,为各级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构建税收政策效应评价体系,实现税收宏观调控的新突破。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效应,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到政策执行全面到位,执行情况跟踪问效,政策建议适度前瞻,研究成果有效应用。严格政策执行,全力抓好营改增试点工作,认真贯彻税制改革各

  项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强化跟踪问效,组织开展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和反馈。密切关注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查找管理薄弱环节,研究完善管理措施,有效防控税收风险。开展效应评价,坚持从税收看经济、看社会、看发展,主动提升站位,积极建言献策。围绕落实税制改革措施和我省全面实施五大规划发展战略,形成营改增、小微企业、宏观税负、产业项目等一系列调研分析成果,及时反映税收政策效果和经济运行状况,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有效发挥了服务大局的作用。“十二五”以来,全省国税系统共为纳税人办理减、免、退、抵税款271.2亿元,其中,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89.3亿元。

  (三)构建规范税收执法保障体系,实现依法治税的新突破。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进依法治税进程,做到制度健全完善,环境不断优化,执法文明规范,责任严肃追究。落实简政放权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和总局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6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1项审批权限。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执法督察,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210份,清理管理办法及政策性规定43份。优化税收法治环境,认真组织税法法制宣传,加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曝光力度,强力打击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整顿规范税收秩序。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应用税收执法综合管理平台和税收执法公示系统,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及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定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防止和减少随意执法、选择性

  执法和机械性执法。强化执法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年度税收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和专项督察审计,坚持按月考核,按季通报,加大考核与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纠违规违法行为。通过加强日常监控考评,全系统税收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省局被评为全国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四)构建新型纳税服务体系,实现纳税服务的新突破。积极促进依法诚信纳税,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做到标准规范,便捷高效,反馈及时,持续改进。确立工作目标,按照始于需求、基于满意、终于遵从的要求,结合实际确立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八化”目标,即实现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平台集成化、服务场所标准化、服务内容规范化、服务流程简捷化、服务方式多元化、法律救济常态化和服务评价社会化,制定总体建设方案和分项实施方案,认真推进落实。统一服务标准,组织编写覆盖纳税服务全过程的《全员纳税服务规范及标准》,进一步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服务内容和业务规程。提高服务效率,推进全职能办税服务厅建设,推行一窗通办、同城通办和多元化申报方式,拓展自助办税终端功能,推广应用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开通注册税务师远程坐席志愿服务业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5万户纳税人开通了网上办税业务,122个办税服务厅实现一窗通办,全省13个市(地)局全部实现同城通办。完善反馈机制,拓展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功能,制定实施即时评价和服务回访制度,完善纳税人需求快速反应机制和纳税服务争议预防、调解和申诉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在最近一

  次委托第三方进行的满意度调查中,纳税人满意率达86.8%,比2009年提高7.6个百分点,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明显提高。

  (五)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实现税收征管的新突破。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效,做到内部分工合理、流程设置优化、内外协作顺畅、信息利用有效。大力夯实征管基础,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开发应用税收管理员平台,建立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形成税源管理有机链条。积极创新征管模式,及时调整征管岗位、业务流程和纳税人户籍,修订并执行新版《征管业务规程》,制定实施行业税收管理办法,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着力打造税收征管模式升级版。全面实施信息管税,推广应用综合征管软件,落实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网上申报,扩大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范围,加强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构建制度化、常态化信息交换应用机制。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遵循抓基础、抓整合、抓培训、抓推广、提高应用水平的思路推进信息化建设,建成省局数据处理中心并投入使用,开发应用数据仓库项目,实现各类征管系统的数据集中,金税工程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通过不懈努力,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六)构建素质能力和活力动力提升体系,实现干部队伍建设的新突破。全面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做到教育与管理结合,培养与锻炼同步,激励与约束并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标准,以提高一把手带班子的能力、班子带队伍的能力、部门依法

  行政的能力、干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能力为重点,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认真贯彻《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巡视监督作用,切实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在抓好分级分类教育培训的基础上,贯彻落实中长期人才建设规划,健全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拓宽干部挂职锻炼渠道,制定《鼓励系统在职干部参加专业资格考试及提升学历学位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国税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培养树立刘香平、于秀芝等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系统962个建制单位均已进入县级以上文明单位行列,其中有包括省局机关在内的国家级文明单位15个,省级文明单位98个。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围绕构建惩防体系,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内控机制建设,落实税检联系会议制度,认真执行一案双查和一案双报告制度,完成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参加行风评议活动,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连创佳绩,省局连续13年在执法监督类单位评议中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树立了税务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勇于实践再创新,牢牢把握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有效方法

  通过实践我们感到,虽然“十二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构建六个体系、实现六个突破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总目标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我们必须直面问题、勤于补短,并在

  今后的工作中,坚持解放思想,注重科技驱动,抓好人才支撑,强化制度保障,向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目标奋勇前行。

  (一)解放思想谋发展。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放思想是事业发展的力量之源。在实现税收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将解放思想作为提高认识、解决问题、缩短差距的重要法宝,作为抢抓机遇、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有力武器。要在解放思想中坚定信心。准确把握当前税收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实现税收现代化目标,继续抓好全省国税工作构建六个体系,实现六个突破目标的推进落实,以强烈的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振奋精神、迎难而上,不断激发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在解放思想中查找差距,客观分析全省国税工作与实现税收现代化目标相比存在的差距,经常性地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听、看、问、查、访并举,间接、直接渠道并用,认真落实基层联系点、局长接待日等制度,下功夫摸实情、找药方,在全面分析、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要在解放思想中凝聚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深化改革上来,统一到实现税收现代化目标上来,立足更加宽广的视野,运用更加开放的思维,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坚持敢为、能为、有为,攥紧服务大局的拳头,打破制约发展的壁垒,形成分量足、价值高的产品,作努力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坚定拥护者和忠诚实践者。

  (二)科技驱动抓创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通过深化改革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总局提出要以科技创新推动税收现代化。在实

  现税收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将科技驱动作为改革创新的关键要素。要为征管改革插上科技的翅膀,积极创新与税源构成相适应的征管模式,发挥省级数据大集中的优势,整合系统信息资源,构建数据分析平台,推进数据共享应用,适时推广网络发票,把先进的理念和管理方式镶嵌到软件中,让睡觉的数据醒过来,让软件硬起来,增强税收风险分析的针对性和风险识别应对的有效性。要为纳税服务编织科技的网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宽和优化办税渠道,推广应用自助办税终端、免填单系统和电子档案系统,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建立信息化的纳税服务评价考核机制,构建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络咨询服务平台三位一体、三级联动的纳税服务体系。要为风险防控筑起科技的防火墙,依靠科技手段持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推广应用内控机制信息系统,对税收执法权实行全程跟踪、自动控制、操作留痕,对行政管理权实行规范流程、分权制约、自动公开,对违规操作自动强制阻断,发出廉政风险提示并做出辅助控制,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促进廉洁从政。

  (三)人才支撑强基础。人是发展的实践主体,人才是推动事业发展的基石和灵魂。我们必须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切实尊重人才、善于发现人才、大力培养人才、科学使用人才,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推进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并准确把握干部队伍思想脉搏和发展诉求,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善待干部,用科学理论武装人、用共同愿景鼓舞人、

  用先进理念引导人、用高尚精神塑造人、用正确方法激励人、用严格管理规范人,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为国聚财的使命感、服务发展的责任心、尽职履责的自觉性。要深入实施人才强税战略。着力抓好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提升、高素质专业化骨干人才培养、基层一线干部基本技能达标、教育培训推进落实保障四项工程建设,努力实现各类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明显提升、结构更加优化、效能充分发挥的良好态势。要注重高端人才培养。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培养领军人才的战略部署,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作为重中之重,积极鼓励系统在职干部参加专业资格考试及深化学历学位教育,通过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理论提升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方式,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岗位技能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学历学位层次,打造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通、作风优良、能打硬仗的干部队伍。

  (四)制度保障促落实。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我们必须将不断健全制度、严格执行制度作为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根本保障。要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继续巩固完善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税收信息数据的有效应用机制,税收执法考核监督评价机制,干部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能力素质提高机制,明责、履责、问责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建章立制工作,总结新的实践经验,制定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管理规律的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制度机制。要持续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进一步强化制度刚性,严格制度执行与检查,严肃违

  反制度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决不能在严格执行制度上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决不能让制度成为可松可紧的松紧带,吓唬麻雀的稻草人。进一步健全权力行使和履职尽责的制约监督机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廉政准则等各项制度规定,使自觉遵守制度成为习惯。要发挥绩效管理重要作用。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建立绩效管理体系的工作要求,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明晰工作考核节点,实现指标无缝对接,严格开展考核评价,有效运用考评结果,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激发活力动力、促进管理创新的推动作用,构建点面结合、责任到岗,过程管理、持续改进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注入强大动力和蓬勃活力。

  

篇二:辩题: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

  我们在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不断加大科技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先后出台创新券管理办法科技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全面落实了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让企业科技创新真正得到实惠我们依托全市创新平台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孵化园等优势资源重点产业为突破口利用科技计划项目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为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提供科技支撑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现代工业发展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

  辩题8

  正方:创新型高科技产业是焦作快速增大经济总量的关键

  反方:传统资源型产业是焦作快速增大经济总量的关键

  (一)立论陈词

  正方一辩:

  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论点是:发展创新型高科技产业是焦作快速增大经济总量的关键。

  众所周知,焦作市曾经是一个因煤而兴、以矿起家的老工业基地,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煤炭资源开始枯竭,传统的资源型企业效益急剧下滑,经济增长速度缓慢,失业、环境污染等各种社会问题集中爆发。近年来,焦作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明确提出加快转型发展,努力探索具有焦作特色的资源枯竭城市产业转型之路。怎么转型升级,怎么加快发展,怎么增强焦作经济实力、扩大经济总量?答案就是:大力发展创新型高科技产业。理由有三:

  第一,历史所逼。2008年我们被国家环保部定位为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发展随着资源的枯竭日益衰落,怎样摆脱黑色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我们以加快全市工业企业科技创新步伐为方向,建成了一批国家级、省级研发中心,建成一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特色突出的产业创新中心。这些研发中心源源不断地研制出的各类新产品、提供适用的新技术,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

  第二,现实所迫。习总书记指出,谁掌握了科技创新,谁就掌握了发展的先进、发展的优势。我市近学许昌、远学扬州考察学习

  带给了我们更加直观的感受。许昌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58%。扬州市通过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五大千亿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的69.1%、44.5%、29.4%。“十二五”期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实现翻番,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人才总量增长56%,扬州市5次蝉联“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称号,成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再看看我们焦作,创新型高科技产业的贡献率达到了52.8%。现实证明只有加快创新型产业发展,焦作经济突飞猛进才指日可待。

  第三,未来所向。王小平书记在全市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扎实推进全国创新驱动示范市建设,积极融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让创新成为我市发展最鲜明的特征、最强劲的动力和最持久的活力。王小平书记在近学许昌、远学扬州动员会上也指出,要向许昌、南通、扬州学习“以创新引领发展”的好做法、“以核心企业辐射配套企业带动园区成就千亿元产业”的好做法、“将核心产品做到极致”的好做法,实现企业持续快速发展。

  因此,只有大力发展创新型高科技产业,突出创新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助推经济快速增长,我们焦作才能重塑辉煌,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

  (二)攻辩环节

  正方问题:1.请问对方辩友,我们焦作已经被认定为资源枯竭型城市了,还怎么发展传统资源型产业?

  2.众所周知,传统产业大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投入大、产出少,靠什么去增大经济总量?

  3.传统产业能耗高,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去治理,这样不是在拖累经济发展吗?

  4.据统计局统计,焦作市2015年传统资源型产业增加的占比为13.8%,比1990年的85%下降了71.2%。从最直观的数据看,怎么能说传统资源型产业成为焦作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的关键呢?

  5.面临经济下行压力,为什么越来越多传统产业通过研发或引进高新技术谋求转型,发展创新型产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呢?这不正是承认了发展高科技企业的重要性了吗?

  反方攻辩应对:

  1.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本质上是一种创新竞争。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通过创新,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业务创新和发展。

  2.企业制度创新是关键,建立内部技术人员,发挥利益的决策制度,人事制度,财务制度,产权制度,分配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3.创新发展的路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开展合作,运营好科技大市场、中关村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焦作市装备制造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常态化、实体化、市场化。

  我们示范区,依托河南理工大学在矿山机械方面的科研优势和人才培养优势,结合大江重工产业发展优势,建立了“高端矿山机械装备协同创新中心”。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快速进入行业技术创新领先水平。如与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合作建设先进陶瓷基地,其产品高纯易烧结氧化铝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中国兵装

  大江重工(焦作)有限公司与河南理工合作开发“三机一架”,促使大江成为我国西部煤矿综采成套技术与装备研发中心、标准制定中心、检验检测中心;河南宇建矿业技术有限公司与河南理工大学合作研发的瓦斯抽采孔水力作业机为国内仅有,形成了一套以“煤层水力强化增透技术”为关键技术的瓦斯抽采新工艺。

  4.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办法》,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通过引进和培育一批领军型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创新型企业家以及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资本运作、创意产业等领域的高端人才,筹建人才创新创业园,搭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5.科技创新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发展动力转换、引领支撑焦作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快建设“四个焦作”,将创新焦作放在首位。只有创新才能让焦作快速转型发展,才能让焦作更加富强,建设更好的明天。

  6.发挥政府创新引导作用,比如我们示范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创新体系、优化创新环境、汇聚创新资源,着力培育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成为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面旗帜。自2012年以来,我们坚持每年拿出真金白银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对新创建国家高企、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申请专利,制定行业标准的企业进行奖励,三年来,财政累计支出专项奖励经费591万元。

  正方一辩小结:

  刚才对方辩友的回答应该说是立场不稳、论据不足、模糊概念、否认事实。对方辩手在立论和回答问题环节,一直强调传统产业的地位和贡献,强调“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殊不知,社会是需要进

  步的、经济是需要发展的,要一匹“将死的骆驼”有何用?还是需要我们创新型企业这匹奔腾的快马拉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总结对方一共出现了三个问题。

  第一,脱离现实情况谈发展。对方对于焦作属于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现状闪烁其词,一直不给予正面回答。总是强调坚持高耗能耗、低产出的传统型产业。那么请问,资源已经枯竭,焦作如何能发展?

  第二,脱离生态环境谈发展。我方谈到要实现绿色发展问题,焦作曾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污染城市,至今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重。今年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开展北山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污染围城集中整治不就是不要传统型、污染型企业吗?不就是不要灰色GDP、雾霾GDP的实际举措吗?不就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快转型发展的庄严宣誓吗?

  第三,脱离创新理念谈发展。王小平书记说“近学许昌、远学扬州”,学什么?就是要学习它们“以创新引领发展”的好做法,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国家科技部公布的北京中关村移动互联网创新型产业集群、保定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创新型产业集群、本溪制药创新型产业集群、无锡高新区智能传感系统创新型产业集群、温州激光与光电创新型产业集群等10个创新型产业集群不都是通过大力发展创新型产业享誉全国的吗?不都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强大支撑了吗?不都没有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去发展所谓的传统产业吗?

  (三)自由辩论

  正方问题:1.王小平书记在工业大会上讲传统资源型产业污染严重,不是我们的发展方向,高科技创新型产业才是绿色发展之路。请问对方怎么理解?

  2.目前从焦作来说,创新型高科技产业的对经济总量的贡献已经超过了40%,请问对方怎么看?

  3.王小平书记说,许昌、扬州在科技创新等水平上高出我们好多层次。请问对方辩友,你是怎么认识这种差距的?

  4.请问对方辩友,你们对国家出台创新发展战略怎么看?为什么我市要把打造创新焦作放在首位呢?

  5.习总书记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请问对方辩友,靠发展高能耗的传统产业,怎么对得起我们为治理生态环境付出的一切努力?

  6.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以发展传统产业为主,那么我市强力推进“三区”建设,大力发展电商、物流、智能制造等高技术产业意义何在?

  7.对方辩友,如果我们把发展传统资源型产业作为重点,那么我们如何给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如何为现场的观众留下清新的空气?

  8.请问对方如何看待许昌森源集团实施创新战略发展进入民企500强?

  9.乔布斯加大产品创新使得苹果风靡全球,而诺基亚却固步自封,最终被市场淘汰,请问对方是如何看待的?

  反方问题应对:

  1.我们在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不断加大科技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先后出台创新券管理办法、科技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全面落实了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

  策,让企业科技创新真正得到实惠。

  2.我们依托全市创新平台、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孵化园等优势资源,以重点产业为突破口,利用科技计划项目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为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提供科技支撑,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现代工业发展,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

  3.一直以来我们持续深化金融改革,积极探索高新技术产业资金发展的途径。在投融资渠道上建立一整套适合高风险特点风险投资机制,逐步形成以财政拨款、金融贷款、企业自筹、社会集资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4.我们积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逐步引导企业成为自觉、自主的研发投入主体。不断加大创新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发挥财政科技拨款的杠杆作用,通过创业投资引导、贷款风险补偿、成果转化奖励等形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5.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大企业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共同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共享科技创新成果。

  6.优化全市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在全市区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发区建设1个以上的孵化器,吸引高层次人才进入孵化器创业创新,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我们示范区,联合河南理工大学、河南工信学院,在腾云电商产业园、科技总部新城建成创客空间两个,注册企业75家,在孵项目90余个。

  7.近年来,我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57家,电商企业达1739家、年交易额突破545亿元,产业集聚区建设走在全省前列,高新区晋升为国家级并获批国家新型工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连续六次

  获评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

  今年上半年,示范区新落地电商企业15家,总数达75家,入驻企业运转良好,实现交易额10亿元。浪潮云计算中心接入35家市直单位的信息化项目,大数据创新中心、交换平台项目加快建设;阿里巴巴产业带入驻企业407家,线上交易额8120万元,全国排名第八;星通北斗智慧物流平台注册车辆8万台,月均交易额2亿元。

  8.将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作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设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由其牵头实施一批重大攻关项目,努力突破企业技术瓶颈制约,加快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9.坚持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作为主攻方向,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努力攻克和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动态调整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域指南,加强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化环境。

  10.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和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专项,引导消费模式转变,培育高新技术产品市场。

  11.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根据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特点开展招才引智,积极引进高新技术高层次人才。

  12.不断发挥本地高校、科研院所等培养人才的作用,结合产业升级计划为企业提供“订单式”人才委培,培养造就一批高技能

  人才。

  13.不断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城区生活环境,为科技人才提供优质的服务,在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安置等方面采取更为灵活、更加特殊的政策,进一步研究优秀人才的奖励政策,对我市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重奖。

  14.把科研工作者的激励机制与成果的应用性及推广程度挂钩,从根本上提高科技成果的可转化性,为高科技企业提供更多的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实现科研与市场的结合。

  15.完善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经济环境,为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保障,实现知本与资本的结合。

  16.在企业内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用科学的方式来管理和激励员工,实现技术与利益的结合。

  17.作为高科技企业,更应充分认识到科学技术的价值,把技术创新工作提到相应的高度,让科技真正发挥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为企业带来应有的效益,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结合。

  (四)结辩陈词

  正方四辩:

  感谢对方辩友,感谢此次辩论,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各位观众,通过此次辩论,在激烈的唇枪舌剑中我们交流了看法,阐明了办法,谈论了想法,但观点愈辩愈明,思想愈论愈清,那就是要不遗余力发展创新型高科技产业。

  进入21世纪,人类迎来了一场全球性的科学技术革命。科技创新已成为各国抢占下一个世纪经济制高点的战略核心。这是一个

  不可阻挡的世界潮流。环顾当今世界,财富日益向拥有知识和科技优势的国家和地区聚集,谁在知识和技术创新上占优势,谁就在发展上占居主导地位。经济强国必然是科技强国。今天在一些发达国家,技术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已达60%─80%。我们国家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正是表明了新形势、经济新常态下我们更应该大力发展创新型企业,实施创新发展。

  在许昌、南通、扬州学习考察交流探讨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兴则企业兴,创新强则企业强。许昌、南通、扬州三市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所到的工业企业,机器人随处可见。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三市敏锐地把握发展趋势和历史机遇,紧扣经济转型升级的技术需要,牵牢科技创新的“牛鼻子”,下好科技创新“先手棋”,超前在战略新兴产业和先进技术研发上谋篇布局,鼓励引导企业坚持走高端化发展之路,加快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科技进步对三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持续提升,以此赢得了行业竞争的话语权、区域竞争的主动权。观念决定方向,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他们所走的创新发展道路不就是我们今天要走的路吗?

  无论立足当下,还是展望未来,发展高科技创新产业都是大势所趋,是我们的必然选择。诚然,发展高科技产业需要经验和基础,但更需要革故鼎新的勇气和信心。守成必定轻松,创新也许艰难,但因为惧怕创新而死守传统,结果必然是死路一条!

  120年多年前,我们因为煤炭而生而发展,120年后的今天,我们来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机会永远只留给有准备的人,站在经济发展的浪尖、潮头,每一个有担当有责任的焦作人,都应该迎

  难而上、解放思想、务实重干、创新发展,用高科技创新产业支撑我们的未来,那么焦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必将信心满满,跻身全省第一方阵目标必将早日实现,在中原崛起中必将更加出彩!

  谢谢大家。

  

篇三:辩题: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

  中国税收征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彭文栋【摘要】税收征管的法治化是依法治国在税收征管领域的要求与体现,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还存在着诸多不足.本文从法律体系、税制结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四个方面,分析我国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期刊名称】《市场研究》【年(卷),期】2017(000)004【总页数】2页(P4-5)【关键词】税收;征管模式;法治【作者】彭文栋【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正文语种】中文10.13999/j.cnki.scyj.2017.04.00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这也是“税收法定原则”第一次写入党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中。就其实质而言,“税收法定原则”是依法治国在税收领域中的具体表现,税收法定原则的提出,为推进我国税收法治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实现税收法治也顺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潮流。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在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征税机关的征税成本与效率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陷,成为推进实现我国税收征管现代化的一大阻碍。税收法治的提出为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提供了一个法律基础与前提,为

  其提供制度化的保障,反之,税收征管现代化的不断完善也必将推进我国的税收法治道路。(一)税收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是实现税收现代化的要义之一,同时也是促进税收征管现代化的重要前提之一。目前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与这一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税收法定的原则没有贯彻落实,税收法律的级次较低,行政立法作为执法依据情况较为突出。另外由于一些法律修订时间较早,且修订时缺乏前瞻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在税收程序法方面,当前的税收征管法与税收征管实务工作要求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税收征管法的滞后给征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碍。(二)与税制改革不相适应税收制度的设计受制于征管能力,理论上设计得再好的税制,如果没有现实的征管能力相配套,往往不会取得好的效果,我国多次的税制改革也说明了这一点。正如刘尚希所指出的,税收征管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如果税收征管能力不强,相关税收政策的目标就难以达到,税法税制也难以得到贯彻实施,那么国家治理就会落空。然而,我国的现行税收征管体制与税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还不相适应。例如,从税务管理的外部环境来看,必须看到,社会上对于政府课税的合理性、税收负担的合适度的认同感相对于过去大为降低。(三)纳税服务体系有待健全纳税服务为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帮助纳税人依法正确纳税,维护其合法权益而提供的服务,服务的主体是税务机关。纳税服务是一种公共服务,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最大化,它有助于降低社会成本、节约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公平。但是总的说来,我国纳税服务水平还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纳税服务理念的缺失。二是纳税服务质量不高。三是纳税服务信息化水平低。

  (四)税源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随着社会分工与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现有的税收征管模式面临着有限的征管资源与日益复杂的征管对象之间、落后的征管方法与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而税收征管的专业化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当前我在税源专业化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税收管理员制度配套缺乏,税收管理员制度在加强税源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缺乏具体可执行的考核机制,使得该制度在执行中出现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第二,管理层级过多导致效率缺失。第三,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大部分的管理员从事着占税收收入很少一部分的税源的管理工作,而较小部分的税收管理员从事着重点税源的管理工作。第四是日常管理问题过多,包括职责不明晰及职责交叉普遍存在。从事专业化管理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深化税收法治理念,完善税收法律体系1.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表现为税收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必须由法律给予规定,税法的各要素必须且只能由法律给予规定,征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只能由法律给予规定,没有法律规定,任何主体不得都征税和减免税。2.完善税收实体法律。完善税收实体法律即要求我们在完善旧制度与创新新制度之间作出合理权衡。因此,健全我国税收实体法律制度可以选择两条路并行,一方面健全与完善现有的税收实体法律,另一方面,根据需要制定新的税收法律。同时,税收立法过程中,要充分尊重税制结构与税收征管相协调的原则。首先,应尽量简化税制设计,一般说来,一个税种在设计时区别对待的特征越少,也越方便管理;其次,税制设计要与税务机关的税务管理能力相适应。3.完善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作为我国税法体系中的税收程序法,明确了税收征纳过程中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权利与义务问题,发挥了类似于税收基本法的作用。因此在税收征管法的完善中,需要将其作为具有基本法功能的税收程序法来看待,

  在修改中加入一些具有税收基本法性质的内容。具体包括税法的基本原则、纳税义务变动、纳税人权利等。另外还需要将税收征管法从管理型、技术型法规向服务型、权利型法规转变。(二)适应税制改革目标,实现税收征管机制的转换为与现代化的税制体系改革方向与目标相适应,我国的现行税收征管体制也必须向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体制转换。其转换的基本方向为:其一,税收征管体制应当由主征间接税向主征间接税与直接税双重税种转换,税收征管机制要同时兼顾间接税与直接税。其二,税收征管机制要由以企业法人为主的纳税人向以法人和自然人为主的纳税人转换,税收征管机制的建立要同时兼顾法人企业和自然人。其三,税收征管机制要由主征现金流税向主征流量税与存量税转换,税收征管机制的建立要同时兼顾流量税与存量税。(三)转变纳税服务理念,促进税收治理现代化1.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理念转变。治理本身更强调政府、社会、群众之间的动态合作与互动,强调法治、透明、责任、效率与回应。治理运用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则突出表现在征纳双方平等的互动关系,在新的治理观念下,应在税收征管中表现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对等的关系,将纳税人作为“服务”的对象,而不是“管理”的对象,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权利,更新服务理念,从而形成一个善治、法治与共治的税收征管新格局。2.保护纳税人权利。从发达国家的税收征管立法中可以看出,其税收征管最突出的两大理念便是保护纳税人权利和改进纳税服务。对于我国纳税人权利的明晰,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在税收征管法中明确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二是明确税务机关的职责与义务,更好地维护纳税人权利。三是优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保障纳税人权益受到侵犯时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3.充分利用各种服务资源、积极推进现代化。纳税人需求的多样性与层次性决定

  了在对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时,必须根据纳税人需求分类满足、区别对待。税务机关应当整合纳税服务流程、加强“四位一体”纳税服务平台的建设,包括以办税服务厅为主的基础平台,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主的公开平台,以网上办税为主的信息平台,以社会服务为主的特色平台。4.突出税源专业化管理。为了实现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目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首先,根据专业化的要求重新设置机构。在办税服务厅的基础上设立综合征收服务平台。由于税款征收是税收征管环节最容易规范与考核的,可以交与第三方(如银行等)进行专业化的管理。根据扁平化的发展要求,不再按行政区划设置税源管理机构,撤销根据地域设置的基层分局,或将其转化为税源管理的机构。同时加大专业人才的培训与培养。第二,将风险管理渗透于税源专业化管理过程中。有管理就存在风险,税收风险存在于税源管理的全过程。这就需要我们以风险管理为指向进行税源管理的制度设计与实际管理流程。第三,强化信息管税的作用。信息化是专业化强有力的支撑,同时实施信息化也是进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平台。因此,需要强化涉税信息的收集与深度挖掘,强化数据的应用与质量管理,做好数据管理与分析工作,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提供强有力保障。为了更好地做到信息管税,应切实强化涉税信息共享,着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首先,应解决税务系统内部的信息沟通不善与信息壁垒,实现不同地区之间的税务信息共享、实现国地税涉税信息共享。其次,要强化第三方涉税信息的搜集,要与银行、海关、工商、社保等部门加强合作,建立健全涉税信息的交换共享机制。

  【相关文献】

  [1]张守文.税制变迁与税收法治现代化[J].中国社会科学,2015(02).[2]高培勇.中国近期税制改革动向与趋势[J].国际税收,2015(01).[3]张雷宝.税收治理现代化:从现实到实现[J].税务研究,2015(10).

  [4]刘剑文.税收征管制度的一般经验与中国问题——兼论《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改[J].行政法学研究,2014(01).

  

篇四:辩题: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

  而长期以来在我国占据主导地位的国家分配论的税收理论认为国家依靠强制力可以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将税收的特征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而不是将税收理解为纳税人与国家间的一种契约秦德安王波2010二契约关系中的税收法定税收关系的契约化是通过税收关系的确定性和动态性永续性来体现其核心与关键便是税收法定郭维真2013

  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的关系———基于契约理论的文献述评

  作者:王焱来源:《中外企业家》2015年第1期

  王焱

  (浙江财经大学,浙江杭州310018)

  摘要:税收是现代国家履行职能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在决定和加强国家与公民的关系上发挥关键作用。本文综述了国内外学者对税收与国家治理紧密关系的研究,结合我国税收体制方面的弊端,从契约理论的视角深入探讨了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构建,并且在提高现代国家治理能力的框架下分析了税收制度改革的价值取向。我们认为在提高现代国家治理能力的框架下,应将法治、民主、公平的价值取向贯穿到财税体制改革的整个进程。

  关键词:契约理论;现代国家治理;价值取向;财税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1-0111-02

  一、税收与国家治理的关系概述

  税收制度与人民生计、国家自由民主制度的构建、现代法治的形成等密切相连,是政治权力和人民自由的交集之点,是左右社会发展的核心枢纽(柳文,2014)。它涉及“向谁征税,收什么税,收多少税,怎么收税,怎样使用税款,通过什么程序决策”等一系列切实关系到民生、民权、法治的重大问题。DeborahBrautigam等人(2008年)将税收视为核心治理功能,认为税收能以重要和独特的方式塑造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Max(2008)将税收看做一个国家得以有效运行的核心能力——税收制度越有效,国家的运行能力越高、越繁荣、越合法。

  概括来讲,税收与国家治理之间的关系如下:一方面,在现代国家中,税收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它支撑着整个现代国家履行职能、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职责,是现代国家治理有效运行的基石。它对国家治理有积极影响,在决定和加强国家与公民的关系上税收制度发挥关键作用(Olivia等人,2008),只有税收国家才能实现好的治理(马骏等人,2012)。另一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决定着一个国家能否合理有效的利用税收方式行使其对居民及其收入和财富管辖权(时红秀,2013)。李炜光(2014)认为国家治理思维在税收问题上集中体现为合理的治税权配置结构:公民拥有税收的最终所有权,通过普选,把治税权授给代议机构;代议机构只拥有立法权而无执法权,税法的执行权以及预算的编制、执行权授予政府。

  二、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构建

  (一)国家与纳税人的契约关系

  从契约视角来看,税收是国家和人民之间订立的交换契约。一个国家的有效运行需要统治精英与普通大众的社会契约,该契约允许统治精英无强迫的征税,并为普通大众提供基本的自由和基础性的公共产品(Max,2008)。国家与公民之间的税收协议应是互惠互利的,“公民接受并遵守税收以换取政府提供有效的服务,法治和责任”(Wilson,2010)。在我国很多税种、税率以及税收支出方面的法律和权利制约严重缺失,纳税人的受到损害。

  社会契约论下,一个契约型国家,政府一切权力均由国民授权而形成,政府根据国民的意愿行使职权,国民有权阻止、纠正和否定政府违反国民意愿行使职权以及违反国民意愿的其他行为和活动。因此,纳税方和征税方二者逻辑关系应当是人民先同意纳税并进行授权,然后国家才能征税;国家征税的意志以人民同意纳税的意志为前提(郭维真,2013)。而长期以来,在我国占据主导地位的“国家分配论”的税收理论认为,国家依靠强制力可以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将税收的特征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而不是将税收理解为纳税人与国家间的一种契约(秦德安、王波,2010)。

  (二)契约关系中的税收法定

  税收关系的契约化是通过税收关系的确定性和动态性、永续性来体现,其核心与关键便是税收法定(郭维真,2013)。税收法定原则体现了现代国家的民主、法治理念,彰显出国家对纳税人基本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并应该作为我国税制改革“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即税制改革必须经由全国人大立法或者至少有专门授权,取得充分的法律依据后才能实施。

  我国至今没有在税收方面建立起严格而慎密的法律约束机制,近期已明显地成为我国社会转型的主要制约因素。如果没有一个长效的机制对国家征税权加以控制,税收就会异化为侵害人民财产和自由权利的工具;;如果宪法不对人民权力提供保障,就难以形成对国家权力的制衡,税收就可能是“恶税”(李炜光,2014)。为防止立法权本身成为威权政治的另一种化身,美国的解决办法是“违宪审查”,国家税收的合法性也应从这个国家的宪法和宪法精神里去找。理论上,纳税人应当享有的权利至少包括三方面(廖楚晖等人,2005):(1)纳税人具有参与税收立法的权利。(2)纳税人具有税收实体性权利与税收程序性权利。(3)纳税人具有监督税收合法使用的权利。然而,我国《宪法》仅仅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却缺乏“纳税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相应条款。作为元法律的宪法里没有有关国家、征税部门和纳税人三方权责完备的原则性条款规定,在元法律之下与税收相关的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则无章可循,这反映出我国宪政税制的滞后性和非完备性。

  从现实来看,我国已经逐渐转变为一个税收国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纳税人理念逐步形成,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开始意识到并要求自己拥有公共预算知情权、参与权。但目前我国税款的征收和使用上,预算与政策两张皮,政府收钱、花钱没有变成一种责任,而是仅仅成为一种权力。这种异化使政府职能的转变变得越来越艰难,给国家治理带来越来越大的潜在风险(刘尚希,2014)。为解决这一现实问题,中国税制改革可以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市场化制度创新方法,即变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管、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等。在负面清单的基础上,政府还可以进一步制定正面清单,进一步明确政府管什么不管什么(胡伟,2014)。就税制改革来讲,政府也应制定类似的“征税清单”和“免税清单”,并明确所征税款的各种用途,明确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权责范围,实现税收契约精神,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

  三、税收制度改革的价值取向

  法治。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特征,稳定、透明、公平的税收制度是法治的标志。税收可以看做国家对公民财产权的侵害和剥夺,没有法律约束的税收行为将损害公民的权益。Olivia等人(2008)在研究中认为有助于治理的税收制度需要考虑四个主要方面:税收政策决策过程;谁支付税收,如何支付;税是胁迫还是谈判;税收交付。这四个方面实际上涉及了税收立法、税收执法和税收司法等三个主要方面。其中最基本的最重要的是税收立法。立法权本意在于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权利的让渡,其根源是信任的让渡,而利益作为信任交换的对价。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个好的目标,必须依靠具体的好的制度和法律来实现“善治”。因此,税制的改革和税法的制定不仅要符合自由法治的契约精神(李炜光,2014),更要遵循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民主。ShaunBowlerandToddDonovan(2004)分析了美国(TELs)税收和支出限制的经验,发现在那些投票的倡议容易使用的地区,对产生新的治理形式影响更大。MingxingLIU等人(2012)基于对中国全国性的乡村治理的调查表明,财政安排夸大了地方自由裁量权并且没有足够重视社会力量在地区公共财政中的作用。因此,为更好的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应加大社会力量参与政治程度,强化民主决策。

  公平。税收制度改革的关键是构建一个与现代治理相契合的税收体系。Max(2008)认为如果一个税收制度被实际的和潜在的纳税人认为管理无能、腐败,或对政治公平有经济性损害,那么技术上的变革和税收结构的改革在最好的情况下也影响有限。进一步,BenDickinson(2010)指出富裕国家过度的税收负担可能会妨碍经济增长,而发展中国家税收结构不足是经济疲软、治理反应迟钝和援助依赖的主要原因。对正处于转型中的中国来讲,国家与个人之间不公平的契约,将阻碍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而国家与利益集团之间不公平的契约,制约着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1]郭维真.论国家治理及其改良——以税收授权立法为视角[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3):35-40.

  [2]秦德安,王波.从税收契约角度论纳税人遵从[J].西部财会,2010(4):25-27.

  [3]柳文.财税体制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目标的重要引擎[J].决策与信息,2014(1):4042.

  [4]李炜光.财政何以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J].法学评论,2014(2):54-60.

  [5]刘尚希.财政改革、财政治理与国家治理[J].理论视野,2014(1):4-27.

  [6]马骏,温明月.税收、租金与治理:理论与检验.[J].社会学研究,2012(2):86-106.

  [7]时红秀.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看待财税体制改革[J].银行家,2013(12):34-36.

  [8]BenDickinson.Taxandgoodgovernance[J],OECDJOURNAL:GENERALPAPERS.2010.

  [9]DeborahBrautigam,Odd-HelgeFjeldstadandMickMoore.TaxationandStateBuildinginDevelopingCountries[M].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8.

  [10]MingxingLIU,ZhigangXU,FubingSUandRanTAO.RuraltaxreformandtheextractivecapacityoflocalstateinChina[J],ChinaEconomicReview.2012.

  [11]MaxEverest-Phillips.Businesstaxasstate-buildingindevelopingcountries:applyinggovernanceprinciplesinprivatesectorde-velopment[J],InternationalJournalofRegulationandGover-nance.2008.

  [12]ShaunBowlerandToddDonovan.EvolutioninStateGovernanceStructures:UnintendedConsequencesofStateTaxandExpenditureLimitations[J],PoliticalResearchQuarterly.2004.

  [13]OliviaMcDonaldandKadiJumu.Cantaxchallengebadgovernance[J],ChristianAidOccasionalPaperNo.1.2008.

  [14]WilsonPrichard.Citizen-StateRelations:Improvinggovernancethroughtaxreform[M],OECD,2010.

  (责任编辑:陈喜辉)

  

篇五:辩题: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

  税收现代化应该是六大体系的统一,即“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的统一体。

  税收现代化六大目标体系。即: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也即“里子上的现代化”,查找当下的“六大差距",即,“面向科学发展,服务大局有差距;面向市场经济,职能转变有差距;面向法制中国,依法治税有差距;面向科技创新,信息管税有差距;面向事业需要,人才支撑有差距;面向国际潮流,合作竞争有差距”.

  以征管现代化推进税收现代化更好更快发展

  2014—10—0810:30:00|来源:中国税务网-湖北省阳新县地税局太子镇征收处|作者:李名海

  国家税务总局描绘的税收现代化蓝图中,提出了建立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这六大目标,其中的征管体系以税法体系为根本,以税制体系为依据,以服务体系为基础,以信息体系为支撑,以组织体系为保障,既是有效履行税收职能、保障税制效能的重要手段,更是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纳税遵从度和满意度的重要载体,科学、严密、现代化的征管体系建设在整个税收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可以说是举足轻重,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实现征管现代化我们要做好哪些功夫呢?一、促进纳税遵从由被动化向主动化转变在以往的征管实践中,征纳双方的法律地位存在明显的不对等现象,纳税遵从成了纳税人对税务管理人员的被动服从。因此必须促进征纳双方地位平等,合理划分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一是明确纳税人在税收管理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纳税人主动、负责的自我评价、自主申报机制,由纳税人对自我评价和自主申报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建立纳税人风险提醒、信息发布、结果追踪制度,对一般性的风险由纳税人在自我评价过程中进行自查整改,有效规避税务管理的风险性,充分体现纳税遵从的主动性。

  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税收的最终实现.

  西北大学学位论文知识产权声明书本人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基Ⅱ:研究

  生在校攻读学位期间论文工作的知识产权单位属于西北大学。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本人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同时,本人保证,毕业后结合学位论文研究课题再撰写的文章一律注明作者单位为西北大学。保密论文待解密后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指导教师签名:。堕堕茎)i刁p叩年严月毋日西北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参据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本论文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西北大学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靴擞储戤i铴矽7年防月71.引言税收,国之命脉,不可不思,不能不究。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税收事业蒸蒸曰上,蓬勃发展。2006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我国税收收入37636亿元(不含关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比上年增收6770亿元,同比增长21.9%。税收收入的高速增长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断补充出台使我国税收体制日趋完善构成了我国税收事业发展的和谐主旋律,但是在这和谐高速发展的光环下一些深层次税收问题依然的存在并越发的凸现出来,如我国税收体制依然存在缺陷,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相对较低,缺乏培养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政策与方法的这类闯题就一宣匿扰着税务机关和专家学者,蔼且至今没有找封普遍适用、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有例力证,2006年末,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个人所得税鱼行申报纳税办法》,规定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纳税人,除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外,必须在次年3月31日前自主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随着2007年新年钟声的敲响,这一举因瞩目的项目也已开始执行,但实际情况却很不理想。据统计,北京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粗略计算约有25-30万人,但直至今日,自行申报的只有1%左右,而且这个数字在全国来说已经是数一数二的了.由此可见,我国纳税入的纳税意识程度与函家高速增长的税收收入是很不平衡的,尤其是高收入群体纳税意识的淡薄。另一方面,许多有钱人不愿意靠露富蓐,一来取决于中医人“闷声发大财捧的传统,二来“露富彦有可籍被人盯上,会引来祸患,因此,许多有钱人宁愿。哭穷一以求生活安宁.这又反映处理公民的纳税意识与社会文化氛围和社会大环境闻的矛盾。因此,探讨、设计如何加强公民的纳税意识不但具有一定理论意义,而且对囡家税收体制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1.1文献综述税收的本质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体制的建立也是基于这一点的,“取之于民”反映了图家税收是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公民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正确结合,是满足全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必要扣除的一种.形式;税收。用之于民打反映了税收所代表的这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归全体社会共同占有,为了全体纳税人的利益服务。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许多项权利都需要公民纳税来提供物质保证。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每一个个体要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都需要和平的环境和安定的社会秩序,倘若山河破碎,社会动荡不安,何谈企业的正常经营和人民的安居乐业。还有具体到生产经营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如交通运输、邮政通讯、能源供应、衣食加工、住宅建设、医疗保健、文化教育以及娱乐设施等等社会公共需要,其中绝大部分在现阶段都需要政府的管理,这样就会面临“政府失效"的风险,而国家政府是非生产部门,面对风险就要依靠强有力的国家税收来支撑。由此看来,依法纳税也是每个公民享有正常生活保障的必要开支,同样的也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承担的外部费用.也可以这样理解,纳税人取得的每一份收入中都包含着国家的一部分税收收入,是国家履行政治经济职能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我国的基本国策是鼓励和允许-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税收体制的调节分配功能在这个阶段就发挥了作用,抑制贫富差距过大的情况,政府行使强制征税的权力,介入国民收入分配过程,通过税收体制上的巧妙设计,将资金从高收入人群的手中征收上来,再以转移性支出,把资金转给收入水

  平较低的人群,以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现象,利于社会的稳定,我国税收体制中的个人所得税正是发挥着这样积极的作用。从法律的层面上讲,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而取得的收入,具有强制性。国家为每个公民的生活、发展提供了条件每个人应为国家尽自己的义务。依法纳税就是公民义务的具体体现,对社会的全体公民都具有约束力,依法纳税是公民的社会责任,每个公民都应具备依法纳税的意识,不应漠视国家利益,为追求个人利益逃避税收监管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1.2论文框架及研究方法第一,税收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强制性,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税收的最终实现.纳税意识的提高,依赖于和谐的税收关系。税收是纳税、征税、用税的有机统一体,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自然离不开税务部门的依法征税和其他政府部门的依法用税,而这个系统协调运转的前提是系统中的任何一方都应该在法律和制度的范围内行动。以合理的制度安排和设计是提高公民纳税意识2的基础和关键。第二,我国的税收体制与税收征管模式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在我篱经济飞速增长的今天,无论从体制设计的严谨性或者是征管模式昀先进性上来说对公民的纳税意识的培养都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从体制的建立上讲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和进行收入再分配的工具,进行调控和再分配就是为了体现现代税收体制的公平性,只有_产生了让纳税人产生公平感,对我们税收体制的建设不存在疑问,才能进一步的谈纳税意识的培养,本文研究税收体制的问题和不足就是为了建立一个良好的体制平台。另一方面,从征管体制来讲,无论现实条件下纳税入的纳税意识达到何种程度,税务机关在日常的征收管理工作中的方法、理念、具体的操作形式上都要继续的改革创新,具体讲就是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盼征管减少漏证漏管,对个税的累进税率调整继续深入.嚣为,现实的社会环境、税收环境都无法使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达婪l理想的状态。必须要求税务机关必须在征收管理上加大力度,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否则对纳税意识的培养将成为空谈.“胡萝l、加大棒”是税收管理永远的不会改变的法则。第三,在美国的公民义务教育计划中有一个搿了解税"的教育计划,对年龄在14一18岁的中学生进行教育,其主要内容是解释政府的利益,税收征收的必要性,何时进行纳税申报如何规范填写纳税申报表等等,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对公民纳税意识是从娃娃抓起的,从小就让公民了解到依法纳税是自己终身的义务,就像美国著名律家马克·畦湿说过的拼我就我的收入纳税,这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事,让我感到无上光荣。一在发展中国家,菲律宾的做法非常值得我们借鉴,菲律宾特别注重对纳税人的长期教育。从1961年起,为确定公民的纳税意识和依法纳税的水平,搞清楚纳税人对政府税收所持有的态度,税务立法与执法联合会进行定期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制定改进对纳税人教育,纳税人信心和为纳税人服务的长期计划等等。通过以上的经验不难看出,对公民纳税意识的培养是一项长期的、灵活多变的政府工程。因此,建议建立一个免费的电话咨询系统,为需要帮助的纳税人或者公民提供纳税方面的指导、信息和建议,如现在实行的12366税务专线系统,但是服务的内容急待扩充。从长远来看,可以在中学教育中加入税收方面的更为专业的、独立的蠹容,让纳税意识深入未来的潜在的纳税人,并可以让学生来影响他们的家长的纳税意识做到一举多得。3第四,从海南省海口市地税局从1998年4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行有奖发票奖励制度开始已近十年时间了,这项针对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管,防止和减少税款流失的重要举措对税收征管工作产生了巨大的益处。与此同时,应关注的是税务机关的这项政策实施后对提高每个公民的纳税意识也大有裨益,消费者从以前的不闻不问到如今的自觉、积极、主动索要发票以至于可以说是一种习惯的形成,都不难看出激励机制在其中的关键性影响。在现实的社会环境和公民素质的前提下,激励机制对纳税意识的养成有着最直接的推动作用,应充分发挥物质激励对人的客观作用,潜移默化的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2.现行制度体系及存在的问题2.1我国现阶段税收法律,税收体制与纳税意识的关系税收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形成的一种法律行为,具有强制性。但是,税收毕竟要通过纳税人的支付活动才能最终实现,而纳税入对税收的认识与纳税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这种实现过程。现实中,

  征税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征税上,征税机关处于信息劣势,他们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的经营情况,而纳税人则处于信息优势。由于经济主体总是尽最大可能保护和增加自己的利益,因此,纳税人会由于拥有信息优势而采取机会主义态度,即可能利用自己信息充分的地位投机取巧,逃避纳税。随着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的多样化,随着企业组织形式的日趋复杂和纳税申报方式的多样化,征税机关更难以全面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增加了对税源管理与控制的难度。所以,离开公民的自觉纳税,税收征纳很难有效进行。税收是_.个系统,是一个由纳税、征税、用税组成的有机统一体,三者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对于这个系统的问题必须以系统理论来进行分析和思考,必须建立合理、完善的机制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转.培育公民依法自觉纳税的意识必须从法制建设与制度设计入手,规范所有涉税人的行为,从而建立一种和谐的税收关系,这是提高公民纳税意识的基础和关键。统计表明,中国每年的税收流失额都在3000亿元以上。在我国,纳税人采取各种方式偷逃税款不会像其他违法行为一样受到人们的强烈谴责,于是,纳税人便想方设法隐瞒自己的收入,少纳税,甚至不纳税,这是缺少依法纳税的制度环境4所致。如果我们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并且能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那么,纳税人就会迫于法制的威严而自觉依法纳税。行为科学认为,人类行为的一个基本前提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动,当有了某种需求,就会采取相应的行动,而行动可以有各种各样的方式,或者说可能有不同的途径实现其愿望,而他不会考虑自己的行动是否会损害他人的利益。在不同途径的选择过程中,利益驱动是根源。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哪种方式对他最有利,也即花较少的成本获得较大的收益,他就会选择哪一种,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收益胗与“成本一的比较。就税收而言,明知偷逃税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被发现会受到惩罚,但纳税人往往会随着各种外界约束的强弱变化,在偷税受益与受罚风险之间进行比较与选择。大量偷逃税成为某些企业和个人选择的致富手段之一,就是因为他们预期的收益大于成本。如果法律与制度对偷税予以严厉的制裁,纳税人会因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名誉方面的考虑,自动放弃偷税选择。但是如果纳税人在长期的实践中发现,偷税行为获利极大,同时处罚风险极小,则可能会铤而走险。长期以来,一些人肆无忌惮地偷逃税款,重要原因之一是法律对偷税者量刑过轻,而且弹性较大,被发现的概率太低,给纳税入偷逃税以可乘之机,况且即使被发现,他们又会动用各种关系,最终逃脱应得的法律制裁。因此,我们必须思考应该如何建立有效的制度来约束个人行为,抑制纳税过程中的各种机会主义,不断增强人们的诚信纳税意识。为此,必须建立纳税行为激励机制,培育公民的自觉纳税意识.但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说,纳税激励制度缺乏力度,不足以引导公民依法自觉纳税,特别是惩罚过轻,尤其是缺少针对个人的有效惩罚措施,今后必须提高惩罚制度的有效性,这种有效处罚对于存在侥幸心理、试图违规者的震慑作用在于:每次试图进行违规时所做的成本一收益分析让其自动做出舍弃违规的选择。我们的激励制度一方面要提高偷逃税行为的违约成本,使其不仅得不偿失,而且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使失信者失去违规激励:另一方面,在税收体制中要体现出对守信者有足够的守信激励。目前各地相继进行信用体系建设,将纳税人的纳税状况记录在案,并划分不同等级,从制度上保证对自觉纳税者的激励与失信者的严厉处罚,用事实告诉人们,诚信纳税是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让人们在“利己”中自律.另外,不得不提的一方面就是我们对于税收法律、税收体制的宣传.以往我们的税收宣传片面夸大了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导致公民对纳税产生了一些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影响了纳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税收虽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占有的一部分产品,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征,但是,这种强制性和无偿性是相对的,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安全和公共需要,必须有一定的收入,国家征税以后,看似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报酬,不需要偿还,但是国家以财政支出的形式同样是无偿地把税收收入用于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挣。从根本上来说,正因为每个人享受了国家所提供的各种公共物品,才有了纳税的需要,只是对于具体的纳税人来说,他所缴纳的税收和所享受

  的公共物品不一定是完全等价的。片面强调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使纳税人觉得缴纳税收是国家的命令,是迫不得已而为之,是只有付出没有回报,这势必削弱纳税人纳税的自觉性。所以,应建立定期的、科学的宣传制度,让公民了解税收知识和相关法律,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认识,从而转变观念,强化纳税意识,提高对诚信纳税的认识,形成人人懂税法,个个自觉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2.2目前税收法律,税收体制中存在问题及传统文化因素的影响国家税收是一项及其复杂的管理活动,其目标是培养纳税人的自愿依法纳税的习惯,尽量提高依法纳税水平。在目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条件下,我国的税收法律、税收体制存在着许多的影响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因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税收结构本身的复杂性,以及由此引致的税务管理的复杂化。一般认为,简化税收结构可以减轻税收征管的负担,提高照章纳税的水平。但税收结构的简化并不等于税制简单,后者要求扩大税基、简并税率、减少税制中的税式支出条款。事实上,现代税收结构的复杂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现代经济的复杂性决定的,它要求更高的管理水平。在向工业化国家学习的过程中,发展中国家发现,要借鉴发达国家税制改革方面的经验,模仿其现代化的税收结构并不困难,但要达到其税收管理水平就难了.因此,在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随着税收增加,人们逃税和避税动机增强,税务管理就更困难了。在我国的工业化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这一问题。首先,税收作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工具,必须要求政6府制定优惠性的税收政策和惩罚性的税收政策,这样就会存在主观性的税收行为,使税收管理复杂化;其次,工业化过程中,必然伴随经济结构的演变,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的比重将逐步提高,而对服务业的税务管理的难度通常很大,这要求税务部门付出更大的努力。税收体系法制化的程度。较高的法制化要求较高的税收立法、执法和司法程度结合起来。就立法而言,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有待完善。我国现行宪法中虽然规定公民有纳税义务,但对税收法律原则等重大问题并无明确规定;没有一部系统而完整的税收基本法;各类税收法规大多是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出现的,没有通过规范的立法程序,缺乏法律应有的明确性和权威性.在税务执法过程中,地方和部门在本位主义的驱动下,利用行政权力干预税收执法,使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在税收司法上,我国目前还缺乏独立的税务司法机构,这大大地限制税务机关的强制执行能力。1992年颁布的<征管法》虽然有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条款,但实际中难以有效实施.如对于纳税人报销纳税款或故意拖延纳税,税务机关可以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从其帐户上直接划拔,扣缴税款。实际工作中金融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拒绝配合执行.采取针对个人帐户的冻结、划款的措施更是风毛麟角了,对此税法缺乏明确的法律约束条文和制裁措施,从而弱化了税收执法的严肃性。税收征管模式落后无法调动纳税人的积极性。税收征管是税务管理的核心,是搞好税收征管的关键.一般而言,税收征管模式要解决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税收的管征活动中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之间的分工与协作;明确界定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二是税务部门内部的分工与协作。我国曾经采用过的“征管查一体化模式一和“征管查分离模式一有一个共同的弊端,那就是“保姆式一的税收征管:税务部门包揽税收征管中所有的事务(其中包括有些应由纳税人承担的事务),纳税人处于一种被动应付状况。很难想象,一种缺乏被管理者参与和配合的管理活动会是高效的。“征管查一体化模式一的另一个问题是税务部门内部缺乏必要的分工,权力过于集中,没有监督制约机制,专管员工作负担过重,难以做好征管工作。“征管查分离模式”虽然强调了税务部门的内部分工与制约,但由于征管人员的权威和素质均未发生变化,加上内部分工不明确、不合理,又出现了工作上职责不分和人员配置的紧缺等新问题。同时,税收征管的技术手段急7需提高。税务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管理活动,税务信息的搜集、储存、分类处理和提取使用,对提高管理效率特别重要。税务部门要提高照章纳税水平,必须能够准确、及时地了解:哪些人磐经申报纳税;哪些人没有率报纳税;哪些人没有依法纳税;哪些人是税收审计和检查的重点对象等。这些信息是进行成功决策的基础,这些信息的获取需要依赖先

  进的技术手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和税收结构的复杂化,税务管理对先进的技术手段的依赖加强了,征管技术手段对提高税务管理水平的促进作用也更为明显了。.税款使用透明度低,纳税人信心缺失。国家以税收形式所组织的财政收入最终要以财政支出的形式用予整个社会的发展,从根本上说,税收悬纳税人因享受了国家所提供的社会安全和公共产品褥同意重家无偿收取的财产,税收的使用过程(使用权)觚根本上来说是公民的授权或委托。委托入以纳税形式付费,晷家到受社会委托行使职能,各级政府部门作为代理人,理应为委

  根据税收管理现代化总体要求,进一步实现税收管理集约化,有效降低税收管理成本,提

  升税收管理绩效。1。建立纳税人自我管理模式。以确立纳税人自我申报、评定制度作

  为主攻方向,明晰纳税人权利和责任,以税收评定作为税源管理的主要形式,有效发挥税务

  稽查在税源管理中的震慑作用。

  2.实施分类管理。以深化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现代信

  息化技术为依托,破除属地税务机关、管户的管理员与纳税人之间的固定的管理被管理关系。

  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对纳税人实施结构化分类管理。重点推进大企业专

  业化管理,确立符合大企业管理要求的管理方式.对中小纳税人按照行业、经营类型等实施

  集中化管理。3。建立监督制约体制。总局、省局、市局要建立健全监控体系,在征收、

  管理、稽查等环节之间建立起相互制衡的机制,征收部门要进行分析评估对管理进行制约,

  管理部门要对征管指标进行考核,稽查部门要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以查促

  管.4.完善征管质量考核体制.征管工作的好坏、征管质量的高与低,必须通过建立考核机制

  来评价,这就要求确立一套科学的、量化的征管质量指标考核体系。

  3。依法行使权利与义务是公民现代纳税意识的完整内涵.税收法律在规定公民纳税义务的同时也规定了公民的纳税权利。传统的公民纳税意识是不完整的:一方面纳税人没有意识到纳税义务与权益的关系,甚至把二者对立起来;另一方面纳税人不了解自身的权利(益),从被动纳税到偷税。公民的现代纳税意识应该是完整的:一方面,纳税义务是取得公共服务产品的必要条件,公共服务产品的数量与质量与纳税人缴纳的税收有直接关系,从而树立纳税乃应尽义务的意识;另一方面,纳税人的纳税事项和活动都应依法进行,作为权利主体

  纳的纳税人有权拒绝一切非法的征税行为,必要时可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税人意识

  点击认领开放分类:法律

  纳税人意识不同于纳税意识。纳税意识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观念和态度的反映,主要表现为人们对税收的认知和重视态度;而纳税人意识是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条件下,纳税人基于对自身主体地位、自身存在价值和自身权利义务的正确认识而产生的一种对税法的理性认知、认同和自觉奉行精神。

  纳税人意识-什么是纳税人意识

  纳税人意识不同于纳税意识。纳税意识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观念和态度的反映,主要表现为人们对税收的认知和重视态度;而纳税人意识是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条件下,纳税人基于对自身主体地位、自身存在价值和自身权利义务的正确认识而产生的一种对税法的理性认知、认同和自觉奉行精神。纳税人意识的确立,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研究并培养纳税人意识,对依法治税的深入开展无疑有着十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纳税人意识-纳税人意识存在的社会基础

  (一)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是纳税人意识存在的经济基础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制时代,自然经济占据主导地位,劳动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的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生活,加之历代封建王朝又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因此,在那样的时代,培养不出商品社会特有的独立意识、权利意识和契约自由意识,有的只是一种狭隘的小农意识.在这种经济制度下,既没有纳税人意识存在的基础,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在计划经济时代,虽然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现代化进程,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使企业的产、供、销都依赖于政府的指令性计划,没有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和决策权。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依附关系,消除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和愿望,企业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意识被淡化甚至消失。在这种体制下,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以利润上缴的形式固定下来,个体利益统一于国家和集体利益之中,企业和个人没有独立的利益追求,也就没有纳税的观念,更没有纳税人的意识。改革开放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导致了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市场行为的多样化和主体利益的多元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和重要,包括税收在内的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尊重市场规律、促进市场竞争。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两次税制改革,特别是1994年的税制改革,进一步统一了税法,简化了税制,公平了税负,规范了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纳税人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其权利和利益不仅受到纳税人自身的关注,而且也得到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重视,纳税人的权利在法律上得到了明确的承认,纳税人的义务在法律上得到了明确的界定.这一切,为纳税人意识的建立提供了前提和保障。

  (二)民主政治进程的推进是纳税人意识存在的政治基础

  加之长期的愚民政策和封建教化,造就了劳动者的草民意识和臣民观念,泯灭了个体的价值和尊严,使民主失去了孕育的基础和条件。基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一观念,在税收中形成了“皇粮国税,天经地义”的思想,突出反映了赋税领域中义务观念的强化和权利意识的淡薄。在这种思想意识的支配下,劳动者无能也无力追求其主体的权利和地位,纳税人意识也根本无从产生.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特别是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被写进宪法,推动了我国社会民主进程的发展。但是,政治上的中央集权、经济上的单一所有制结构,使得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主义大多是一种多见国家、少见个人;多见权力、少见权利的社会体制,导致了“民众的独立意识、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和民主意识的弱化甚至消失"。

  特别是在人性被严重扭曲的10年动乱时期,人的尊严都遭受到极度的践踏,又何来人的自由与权利,纳税人意识更无从谈起.改革开放以后,在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的同时,民主政治体制改革也在稳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对特殊利益和整体利益、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

  个体价值与整体价值的关注,构成了社会发展变革的重要张力。在财税领域,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依法治税的提出,纳税人的主体地位、纳税人的权利意识、纳税人的权利保护等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扩大纳税人权利范围、健全纳税人权利保护体系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可以说,对纳税人问题的关注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候。其背后,正好折射出民主政治对人的存在意义、对人的存在价值、对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关注.这正是建立纳税人意识所不可或缺的制度因素。

  纳税人意识—纳税人意识的构成

  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催生了纳税人意识,但纳税人意识并不是市场经济或民主政治要求的简单耦合,它的构成有其独特而深刻之处,它应当是纳税人追求社会正义价值的体现,是纳税人自身理性自律精神的闪光。

  (一)对税法的理性认识是纳税人意识的基础

  纳税人也不能避免。纳税理性不高正是依法治税中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但是,纳税理性不是自然生成的,它除了有赖于社会理性精神的张扬外,更有赖于纳税人对税收、税收制度和税收法律的理性认知。而纳税人的这种理性认知主要取决于纳税人对现行税法的价值判断和价值追求。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人作为市场竞争的参与者,其个体的利益和价值追求与税法中所体现的社会整体利益和价值追求既可能保持一致,也可能发生对立.因此,纳税人意识中的理性精神要求纳税人在追求自身利益和价值的同时,能够从社会整体利益和价值出发,正确分析和评判现行税法的优劣及走向,具有调节和控制自身欲望和行为的精神力量。

  (二)对税法的认同和信仰是纳税人意识的核心

  没有对税法的认同和信仰,就不会有纳税人对税法的遵守和维护,也就不会有依法治税的实现。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不高,偷逃税款问题严重,除了整个社会法制环境的因素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纳税人对市场经济和税收法治所倡导的平等、自由、正义等主体价值缺乏普遍的、科学的认识,对税法规范的内在价值缺乏足够的认同,从而引致其对税法的异己感和外在感。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存在法律的泛道德化倾向,存在重公权力轻私权利、重刑法轻民法、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习惯和做法,导致了民主、平等、权利、正义等现代法治精神的缺失;另一方面也在于税收立法过分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特别是没有充分反映纳税人的愿望、要求和期待,没有充分体现对纳税人的关怀;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和执法不公、执法腐败,损害了税法的权威、践踏了税法的尊严,导致了纳税人对税法的冷漠和不信任。只有当税法充分反映纳税人的利益,体现纳税人的权利,并且使纳税人在社会生活中处处体验到税法的关怀时,才能使纳税人在理性上信任税法,从而确立税法在纳税人心目中的权威和地位。

  (三)对税法的积极奉行精神是纳税人意识的客观表现

  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是基于对税法的理性认知和信仰。权利的主张和义务的履行是纳税人意识中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方面,是税法的价值得以实现的重要基础。只有纳税人真切感受到其权利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尊重与保护,才能有效地把税法规范内化为其自觉的价值尺度和行为准则,其尊重税法权威、维护税法尊严的积极性才能够得到提高,才能够真正形成纳税人对税法的积极奉行精神。

  纳税人意识中的三个层面是有机联系、密不可分的.首先,它们共同的前提都在于纳税人权利主体资格的确立和主体意识的觉醒.如果税收立法始终不承认纳税人的权利主体资格,而仅仅将纳税人作为义务主体对待,就不可能有纳税人主体意识的觉醒和纳税人意识的形成。其次,它们集中体现了税法对纳税人价值的关

  怀,是税法联系社会生活的纽带。如果税法只注重保障财政收入的实现和对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忽略纳税人对自身利益和价值的追求,忽略纳税人的权利需要,最终将损害税法的权威,影响纳税人对税法的奉行。

  纳税人意识-确立纳税人意识对推进依法治税的作用

  (一)纳税人意识的确立,可以使依法治税更加符合现代法治的精神

  当前,依法治税中存在一个容易为人们忽略的问题,即把依法治税与税收法治片面地等同起来。其实,依法治税的提出,虽然实现了治税观念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但重点仍然在于“治理”,不能等同于“法治”本身.要避免上述问题,一方面需要我们以更加理性和缜密的眼光去认识依法治税,另一方面也有待于纳税人意识的真正确立。纳税人意识的确立,有利于对国家税收权力的限制和纳税人权利的保护。首先,纳税人民主权利的行使,使税收立法、税收执法、税收司法可以更好地体现纳税人的意志和利益,可以有效地防止税收管理中的集权和专制;其次,纳税人私人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使税收法定原则得以真正确立;再次,纳税人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可以使征税人与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得到合理的配置,防止征税人权力的无限扩大对纳税人权利的侵蚀,矫正税收征管过程中征纳双方法律人格、法律地位的扭曲,使双方得以平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最后,纳税人对正当程序的合理诉求,可以为税收权力的运行设定合理的轨迹,防止税收权力行使过程中的权力变异.

  (二)纳税人意识的确立,可以有效地促进税收法治秩序的实现

  当前,以政府推动为主导的依法治税,着力建构的只是税收法治的外生秩序,虽然说这种外生秩序在实现税收法治的特定阶段是必须的,但是,如果没有以纳税人的自主、自律为基础建构的内生秩序的配合,要真正实现税收法治秩序仍然是相当困难的。纳税人意识中的自主自律精神,则能够抑制纳税人逃避国家税收的欲望和行为,减少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

  纳税人意识—我国公民纳税人意识的现状

  1.权利意识残缺。纳税人在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享有哪些权利,从微观方面看,根据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条等条款规定,纳税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其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有依法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对税务机关所做出的决定,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对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控告或检举.从宏观方面看,纳税人在税收宪法性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民主立法权和民主监督权.民主立法权指广大纳税人有权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参与税法的制定;民主监督权指纳税人有权关注税收的用途并积极地对立法、执法、司法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纳税人在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中还享有其他多方面的权利.总之,纳税人应当是国家的主人翁。正是他们缴纳的税款支撑了包括立法、行政、司法机构和警察、军队在内的整套国家机器的运转,并使国家能有财力为社会提供教育、环卫、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或服务.

  但是,我国许多纳税人似乎没有意识到或不能真正地去行使自己的权利。他们对一些素质低下的公务人员的颐指气使表现得逆来顺受甚至奴性十足;对一些腐败开支、决策性浪费以及国有资产流失等祸国殃民的现象敢怒而不敢言;对低水平的公共产品与低质量的公共服务,如每年上百万孩子失学辍学、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豆腐渣工程危害人民等令人痛心的现象麻木不仁。这种纳税人意识的缺失不仅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发展不利,而且直接影响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和正确的纳税意识的形成,因为他们会觉得只有付出而无回报。

  从西方发达国家来看,纳税人纳税之所以相当积极主动,重要原因之一是他们通过纳税可以行使各种权利。纳税人明白自己纳税是为了让政府向公众免费提供环境保护、体育场所、初等教育和道路交通等多项公共福利服务。纳税人感到自己所缴纳的税款养活了上至总统下至普通警察这样的国家公务员,因此,他们能理直气壮地以纳税人身分质询指责政府,要求政府为纳税人提供各种服务,节约有效地使用纳税人的钱。在美国有时能看到这样的情景,当警察在处理违章司机稍有失礼或表现粗暴时,司机就会说一声:“别忘了我是纳税人,我可以告你。"这种强烈的权利意识有助于提高人们纳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纳税义务意识淡薄.西方国家有一句民谚:人的一生只有两件事是不可回避的,一个是死亡,另一个就是纳税.而我国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要致富,吃税务.”两者的纳税义务意识形成鲜明对照。我国不少暴富者有偷税经历甚至靠“偷税起家”。在企业里,偷税漏税已成惯常之事,似乎不偷税漏税而是按实纳税的都是傻瓜,于是企业假账不断,“能偷则偷,能逃则逃”。对于公民来说,在经历了几十年的纳税空白后,至今尚有人不知“纳税"为何物,更别提主动申报纳税了.许多公民除了工资单上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外,对其他税收知之甚少。不知道其实自己在买一条香烟或一瓶洗发水的同时已缴了消费税,更不知自己用尽积蓄买了商品房后还有一大笔契税要缴-—-正是由于对这笔税款许多购房者事先并不知道,因此引发了这些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诸多冲突和他们对税务机关的诸多不满。人们不具有发达国家公民普遍具有的作为纳税人的自豪感和“逃税者是不尽国民义务的败类”这样的观念.总之,人们对纳税的漠然态度是相当普遍的,这种漠然态度既表现在当一般收入者需要纳税时态度被动,不是心甘情愿,也表现在对社会中不断出现的逃税丑闻没有形成人人谴责的强大舆论氛围.这种淡薄的纳税义务意识无疑增加了税收部门征税的成本和难度,也减少了国家应得的税收收入。

  纳税人意识-我国纳税人意识现状的成因

  1。历史原因。自从有了国家,税收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皇权至高无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因此,臣民们上缴皇粮国税是理所当然的义务,不存在什么权利可谈。而不知权利只知义务,只能产生子民意识、臣民意识。在这种历史文化积淀中,不可能产生体现现代公民特征的自觉纳税意识.同时,国家上层奢侈成性,对下层横征暴敛、巧取豪夺,百姓苦不堪言,对税收形成了天然的逆反心理。

  2。税收理论和宣传方面的原因。在税收理论方面,我国一直强调税收具有“无偿性",这在某种意义上虽能讲通,但它同时会误导人们,使人们认为纳税是一种只有付出而无任何回报的行为,这在市场等价交换意识已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只能引起人们对纳税的抵触心理。在纳税宣传方面,虽然每年都要举行“税收宣传月”活动,但不够普及深入和细致,如只是空泛地宣传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如何取,如何用,到底与纳税人有何切身利害关系,这些问题没有形象生动的宣传到位。普通人所接受的纳税宣传教育仅限于中学政治课本上的几页纸以及税务大厅中悬挂的“依法纳税光荣",似乎纳税仅仅是“光荣”与否的道德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于是许多偷漏税案件被查出后,当事人总是以“我不懂税法”来为自己辩解和争取同情心并减轻责任。

  3.某些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形象成为培养纳税人意识的障碍。西方公民纳税人意识很强,知道自己是纳税人,政府花的钱是自己的钱,应当为自己办事;政府也是以“为纳税人服务”而自我标榜的。这对纳税人形成明确的权利、义务意识起到了良性互动的作用.而我国一些机关部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他们觉得自己所受俸禄是“国家的”,根本不把纳税人放在眼里,把自己该做的事当成“皇恩浩荡”,从未把纳税人当成自己的衣食父母.在这种主仆倒置的关系中,纳税人又怎能产生作为主人翁的权利义务意识呢?更有甚者,当人们了解到我国每年有数千亿公款被吃喝玩乐和挥霍浪费后,由此产生的联想便是“我纳税你享乐”。在这种心态下,谈何培养自觉纳税意识呢?

  4。税务机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也是限制纳税人意识形成的重要因素。征税主体的征税意识应当建立在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对等的思想基础上。但实践中许多税务人员总是具有强烈的“权力意识"和“自我优越感”,他们把自己的征税当成理所当然而不容纳税人置疑,不向纳税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说明具体的征税计算方法,工作态度恶劣.据报道,有些地方公民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局甚至不给纳税人开发票。这些不良的征税意识当然会严重侵蚀纳税人应有的权利意识。另外,当出现纳税条件相同纳税数额不同的情况时,守法的纳税人只会感到自己太傻或太亏,又如何激起纳税光荣的意识和自觉纳税的热忱呢?

  纳税人意识—纳税人意识的培养

  1。加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税收宣传要突出重点.从宣传的对象上看,要突出向纳税人意识最薄弱的群体宣传税收,目前,要注重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农民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税收宣传。从宣传的内容上看,既要宣传正面典型,又要曝光反面典型。从宣传的形式上看,既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也要通过税收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和日常征管工作进行宣传。

  为了使纳税人充分认识税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增强纳税义务意识,在对税收特征的宣传方面,不妨以“非直接偿还性”取代“无偿性”。另外,应借鉴以“交换论"为代表的西方纳税意识为我所用。“交换论”认为国家征税和公民纳税是一种权利和义务的相互交换,税收是国家保护公民利益时所应获得的代价。应采取最贴近公民生活的方式开展税收宣传,让公民知道税收是政府财力的重要来源,有财力政府才能适应全体公民共同消费、共同受益的需要而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否则社会治安混乱,环境污染,交通拥挤,能源不足,医疗、卫生、教育落后,企业无法正常生产,公民就无法安居乐业。实际上,公民因纳税而做出的牺牲比起从国家得到的“回报”来说是微不足道的。总之,纳税是每个公民都能实现自身利益和获得广泛权利的前提条件。

  我们应借鉴西方国家在税收宣传方面的一些做法。据报道,在美国政府有关机构的大楼里,关于税收的小册子随手可取,上面罗列了与纳税人有关的多种税收的税率、计算方法、缴纳方式等,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这些小册子不仅教人们如何依法纳税,还告诉人们如何合理避税,所以对人们有很强的吸引力。此外,市场上还有各种各样的税收书刊,刊登大量的税收案例,使得僵硬难懂的税收条款能为读者所理解。另外,与税收有关的网站也大量出现,这些网站在普及税收知识和增强纳税意识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以上这些做法,我国目前也完全有条件办到。此外,在税收宣传方面,我国还可以有自己的特色,如除了继续坚持不懈地进行集中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外,还可以在税收大厅开设“税收教育基地”,在特定的时间免费向公民开放,介绍税收知识。此外,开通免费的税务知识咨询电话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

  2。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执法者自身政治素质。对于税收违法行为,采取的对策主要有两个,一是教育,二是打击。轻度的税收不遵从包括过失性的、懒惰性的、无知性的,可以用教育的方式解决。对税收违法情节较重且屡教不改的纳税人则必须予以打击,使其在心理上和行为上受到巨大震撼.从纳税意识培养的角度看,则需要二者的有机结合.通过教育增强其纳税理性;通过严格法治,封锁机会主义的制度空间,加大其违法成本,使其感到税收违法只能是得不偿失,从而促其逐渐形成自觉纳税意识。如果违法者能侥幸逃避法律惩处,则会助长其违法心理冲动,其他纳税人也可能会竞相效仿,则整个税收执法环境将会大大恶化。

  对于严格税收执法,“铁石心肠、铁面无私、铁的手腕、铁的纪律"的“四铁精神”当然值得提倡,但正人先正己,全面提高税务部门执法人员自身政治素质,加强队伍建设也是非常紧迫的任务。当前,许多大的偷逃税案件都会涉及行贿受贿之案,许多纳税人往往只需几笔小钱堵住“有关人士”的嘴,大笔应纳税金就会溜进腰包,又何乐而不为呢?因此,《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条规定:“税收人员不得行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少征应纳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这个要求是很有

  现实意义的,否则,不仅会使苦心设计的税负公平格局遭到破坏,而且也会大大降低执法者在纳税人心目中的威信,使人们对税法本身的权威性、严肃性产生怀疑,这将大大挫伤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积极性,更不可能形成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纳税人意识.

  3.国家公职人员树立为纳税人服务意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权利.纳税人的税款供养了国家公职人员,国家公职人员应当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心系纳税人,甘心当公仆。无论是修路架桥、建设学校、保护环境,还是维护治安、打击犯罪,都会让纳税人感觉自己的税款没有白交,而是给自己和社会带来了切实的利益和进步。国家公职人员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意识,不仅会促进整个国家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而且会唤醒纳税人的权利意识,并进而激发他们自觉纳税的积极性。

  税收是一种贡献,是一种经济上的成功者向国家的贡献,这些贡献不仅应该得到人们的尊重,获得广泛声誉,而且应依法享有多种权利。这些权利首先当然包括他们在纳税过程中依税法规定享有的各种权利。严格地说,纳税人是否拥有合法权利以及拥有什么权利是衡量一个国家税收文明程度的标准之一.承认并维护纳税人的权利对税务机关来说,如同依法征税一样是义务。税收部门工作人员作为直接和纳税人打交道的国家公职人员,他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好坏,会直接影响纳税人的权利义务意识。税收机关对纳税人权利的承认主要反映在为纳税人服务上.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应当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这样,纳税人会感到自己是真正的主人翁并产生权利感,这将激发他们依法承担纳税义务的积极性。

  

篇六:辩题: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

  坚持“知行合一”加快推进基层税收现代化的思考

  坚持“知行合一”加快推进基层税收现代化的思考

  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是税务部门改革发展的总目标和总任务。基层国税机关处于税收工作最前沿,肩负着落实税收现代化目标任务的重要职责。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形势任务要求和国税工作实际,坚决贯彻总局、省局的决策部署,坚持知行合一、履职尽责,努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思路和办法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

  一、深刻认识推进税收现代化的意义和内涵

  认识是行动的基础。只有充分认识税收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和时代内涵,才能立足长远看发展、找准努力方向,才能在税收现代化进程中始终坚持道路自信和行动自觉。

  (一)抢抓机遇、深化税收改革的必然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科学的财税体制是重要的制度保障,使税收的职能作用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总局王军局长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并具体描绘为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为税收事业改革发展勾画了宏伟蓝图。省局刘景溪局长准确把握总局精神,作出“到2020年是全省税收事业改革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科学判断,提出“争当排头兵、率先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目标,确立了一条主线、三个着力点、四个坚持的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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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省国税事业改革发展设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做出了部署。当前,加快推进基层税收现代化,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更是抢抓机遇、实现国税事业变革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基层国税机关,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历史责任感,坚决贯彻总局、省局决策部署,立足实际,找准方向,先学、先行、先改、先创,努力推动国税事业跨越式发展。

  (二)突破瓶颈、推动国税发展的必然要求。不少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生的,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对照反思总局王军局长深刻分析的六个方面差距和省局刘景溪局长明确指出的八个方面问题,与税收现代化目标相比,淄博国税工作存在不少“瓶颈”:一是改革创新意识和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不够适应。二是落实“三个服务”的思路、措施和成效与党委政府、纳税人和基层的要求不够适应。三是依法行政水平、纳税服务机制与构建法治型、服务型国税机关的要求不够适应。四是管理服务的部分要素配置、风险管控和信息管税水平与税源发展现状、市场主体需求不够适应。五是选人用人机制、人才管理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与干部成长发展愿望、国税事业和谐发展的需求不够适应。发展是时代永恒的主题,加快推进基层税收现代化,有利于逐步解决基层工作中的诸多问题,不断提升“三个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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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更新观念、推进改革创新的必然要求。总局王军局长按照中央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和要求,提出创新税收工作的理念、机制、组织、方法、能力、文化。省局刘景溪局长更明确把改革创新作为今后时期的工作主线,这些都凸显了改革创新的关键作用。当前基层面临的经济税收形势和内外环境不断发生变化,纳税人数量迅猛增长,跨地区、跨行业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不断涌现,仅靠过去人盯户的单兵作战方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要求,迫切需要加强信息管税和风险管理。同时纳税人涉税诉求多元化、个性化趋势日渐明显,以往“一刀切”的服务方式不能适应纳税人的实际需求,迫切需要运用科技手段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效。加之基层人多面广,干部思想日趋多元化,且多与经济利益打交道,以往人盯人、人管人的监督方式难以适应队伍实际,迫切需要推动干部管理方式转变。加快推进基层税收现代化,有助于以改革创新推动税收执法、核心业务和内部管理等的跨越式提高,使改革创新成果更广泛、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纳税人和广大国税干部。

  二、推进基层税收现代化的初步探索和实践

  淄博市国税局积极探索推进税收现代化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税收现代化——淄博国税在行动”主题活动,并作为当前及今后统领各项国税工作的主线,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着眼发展定目标,坚持愿景引领。多年来,淄博广大国税干部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历届市局班子团结带领下,同心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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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实进取,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站在新的历史发展起点上,市局党组认为,要贯彻落实省局提出的“争当排头兵、率先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总目标和总任务,必须立足实际,着眼当前及长远发展,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敢于争先的责任感和无愧事业的使命感,坚持先行一步、先做一步、先树立起明确的工作导向,努力用实际行动和改革成果提升站位、赢得未来。当前全市国税工作基础稳固扎实、干部队伍和谐奋进、内外环境较为优良,广大干部职工对于加快发展、突破发展的愿望十分迫切,初步具备了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基础和条件。为此,市局党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走在前列,加快建成素质一流、管理高效、社会满意的国税机关,率先基本实税收现代化”的目标愿景,并以此统领国税工作、凝聚发展合力、激发创造活力,努力推动国税事业跨越式发展。

  (二)统筹规划树导向,明确目标任务。市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税收现代化——淄博国税在行动”主题活动的意见》,统筹部署安排各项任务。一是厘清工作思路,凝聚发展共识。围绕加快推进基层税收现代化,提出全市国税系统要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行之有效的活动为载体,以贯彻落实“三个三”主题落地要求及总局、省局各项部署任务为重点,着力创新国税工作的理念、机制、队伍、方法、能力和文化等,积极推进制度、执法、管理、服务、组织、信息体系建设,使队伍素质、工作效能、部门形象显著提升,“三个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努力以改革创新求突破、促发展。二是确立发展目标,树立明确导向。围绕“率先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总目标,提出“服务

  

篇七:辩题: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

  “放管服”下,加快税收征管体制现代化转型建议

  “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举措。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放管服”持续推进取得明显成效,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强大动力。然而当前,税务机关还未完全从“保姆式”的管理方式中解放岀来,英根源在于法制、机制、技术等方而存在行政资源浪费,税收征管效率与“放管服”精神不相适应。本文在这一大背景下,研究税务系统如何进一步转方式、提效能、推进征管体制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机制,提岀了系列建议,供参考。

  一、“放管服”改革X笆障执化征管机制建设的新要求

  “放管服”体现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理念。“放”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角色泄位,重新界左政府、市场、社会边界和相互关系,补缺位、纠错位、控越位,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管”的核心是政府管理转型,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服”的核心是优化治理理念、治理机制、治理体系,是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形势下,政府通过“放管服”营造公平便利的市场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经济发展的持续内生动力。“放管服”改革的这些新理念对税收现代化征管机制建设提岀了新的要求。

  (一)按照“放”的要求,厘淸征纳双方权责

  “放”是“放管服”的前提,要求多数事项由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巡查监督转变。税务系统目前对纳税人还在相当程度上实施“保姆式”管理,不利于分淸征纳责任,也分散了行政资源。以纳税申报为例,在实践中,这种状况并没有得以根本改变,究其原因是《税收管理员制度》对基层税收管理员要求太高(对纳税人的情况全覆盖,业务全掌握),导致税务机关职责泄位不淸,并通过绩效指挥棒层层传导压力,基层为了考核达标,花大量精力来催促或帮助纳税人申报。这混淆了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加重了基层工作负担,浪费了稀缺的行政资源,不利于纳税遵从,也隐藏了税收执法风险。“放”权之后,不允许、也不可能让税务人员如影随形地围着纳税人转。

  (二)按照“管”的要求,提升日常税收监管手段

  “互联网+”时代下,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对税收监管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新业态推陈岀新,线上线下、现金交易、利益交换复杂多变,网络经营和连锁经营等普遍跨区域发展,盈利模式不断创新,税务机关不可能都掌握其应税情况:入户巡查作为掌握情况的主要渠道,无法及时全而掌握纳税人经营情况:务种移动支付迅速兴起,非现金交易逐渐成为主流,传统的税源管理手段无法获取这些资金流、信息流等大数拯。“放管服”理念要求税务机关必须顺应时代变革而改进监管手段,亟须从习惯通过行政审批式的事前管理转变为事中事后的监管式管理。

  (三)按照“放”“管”要求,完善纳税信用约朿机制

  “放”是向纳税人还权,也是向纳税人还责,即通过信用管理形成约朿机制,既满足“放”的要求,又提升“管”的效果。但从目前情况看,一是政府主导的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健全,没能形成奖惩联动机制,缺乏正而激励实质性措施,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环境尚未形成。二是当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只侧重于査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对核定征收纳税人和自然人宜接左位成“M”级及以下,存在一左歧视,拯福建地税系统统计,近80%纳税人与AB级无缘。三是纳税信用应用仅限于企业组织或法人,未涉及

  企业股东等企业决策层和核心利益群体,也影响目前纳税信用应用力度。

  (四)按照“放管服”要求,实施信息强税

  “放管服”理念要求行政机关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管”的能力,同步促进“放”和“服”。实施信息管税和实现信息强税是税务机关推进征管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信息管税的前提是信息来源,关键是对信息的加工分析。税务机关对数据的分析应用才刚刚起步,对日益复杂的经济税源的监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以满足“放管服”的要求。随着“互联网+”在全行业兴起,涉税数据来源和渠道也在增加,大数据将成为税收征管的资源宝藏,对于大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和应用,需要强大的信息处理平台作为技术支撑。目前,全国性的涉及税收风险管理的工具有“金税三期”系统,所依赖的数据源把控较严,模型构建需要从全国性范由内考虑完善性、准确性,对全国各地税务机关个性化的尝试难度较大,制约了系统分析工具分析处理能力的发挥。

  二、“放管服”改革背景下加快税收征管机制现代化转型建议

  应按照“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原则,推进税收现代化征管机制建设。

  (一)放权做减法,厘淸征纳权责,彻底有序地“放”

  1.建议修订《税收管理员制度》,规范权责,确实还权还责于纳税人。梳理基层税务机关事务性工作,形成分类分级配置表,取消其中应由纳税人自行承担的事项,确应保留的事项尽量前移到办税服务厅。

  2.梳理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与风险管理职责。持续分流、压缩工作事项,向纳税人“放”权,向服务部门“分”权,放权做减法,为监管做加法打基础。

  3.扩充办税服务厅职能,为有序地“放”做好保障。前移服务职能,将纳税辅导咨询、采集报送、催报催缴等日常服务类工作前置到办税服务厅。

  (二)效地“管”

  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做加法,通过风险管理、信用管理、分类分级管理,做到规范且有

  提升税务部门信息数据获取、整合、分析能力,着重通过信息数据管税,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完善大数据应用机制,培养专业人才,开发大数据应用系统,使监管能力明显提髙。

  1.突岀风险管理导向,强化事中事后精准管理

  全国建立风险管理专职部门和专业管理队伍。设区市级以上税务局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的涉税疑点风险识别、任务推送.应对监控等分析管理。县区局税源管理单位负责风险任务应对工作,通过职能简并优化,转型为风险应对管理为主的机构,重组现有机构资源或设立分行业的中髙风险应对部门,统一职能职责,加强风险管理执行力。

  

篇八:辩题: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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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知行合一”加快推进基层税收现代化的思考

  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是税务部门改革发展的总目标和总任务。基层国税机关处于税收工作最前沿,肩负着落实税收现代化目标任务的重要职责。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形势任务要求和国税工作实际,坚决贯彻总局、省局的决策部署,坚持知行合一、履职尽责,努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思路和办法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

  一、深刻认识推进税收现代化的意义和内涵

  认识是行动的基础。只有充分认识税收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和时代内涵,才能立足长远看发展、找准努力方向,才能在税收现代化进程中始终坚持道路自信和行动自觉。

  (一)抢抓机遇、深化税收改革的必然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科学的财税体制是重要的制度保障,使税收的职能作用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总局王军局长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并具体描绘为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为税收事业改革发展勾画了宏伟蓝图。省局刘景溪局长准确把握总局精神,作出“到2020年是全省税收事业改革发展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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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略机遇期”的科学判断,提出“争当排头兵、率先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目标,确立了一条主线、三个着力点、四个坚持的工作思路,为全省国税事业改革发展设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做出了部署。当前,加快推进基层税收现代化,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更是抢抓机遇、实现国税事业变革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基层国税机关,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历史责任感,坚决贯彻总局、省局决策部署,立足实际,找准方向,先学、先行、先改、先创,努力推动国税事业跨越式发展。

  (二)突破瓶颈、推动国税发展的必然要求。不少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生的,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对照反思总局王军局长深刻分析的六个方面差距和省局刘景溪局长明确指出的八个方面问题,与税收现代化目标相比,淄博国税工作存在不少“瓶颈”:一是改革创新意识和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不够适应。二是落实“三个服务”的思路、措施和成效与党委政府、纳税人和基层的要求不够适应。三是依法行政水平、纳税服务机制与构建法治型、服务型国税机关的要求不够适应。四是管理服务的部分要素配置、风险管控和信息管税水平与税源发展现状、市场主体需求不够适应。五是选人用人机制、人才管理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与干部成长发展愿望、国税事业和谐发展的需求不够适应。发展是时代永恒的主题,加快推进基层税收现代化,有利于逐步解决基层工作中的诸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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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不断提升“三个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更新观念、推进改革创新的必然要求。总局王军局长按照中央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和要求,提出创新税收工作的理念、机制、组织、方法、能力、文化。省局刘景溪局长更明确把改革创新作为今后时期的工作主线,这些都凸显了改革创新的关键作用。当前基层面临的经济税收形势和内外环境不断发生变化,纳税人数量迅猛增长,跨地区、跨行业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不断涌现,仅靠过去人盯户的单兵作战方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要求,迫切需要加强信息管税和风险管理。同时纳税人涉税诉求多元化、个性化趋势日渐明显,以往“一刀切”的服务方式不能适应纳税人的实际需求,迫切需要运用科技手段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效。加之基层人多面广,干部思想日趋多元化,且多与经济利益打交道,以往人盯人、人管人的监督方式难以适应队伍实际,迫切需要推动干部管理方式转变。加快推进基层税收现代化,有助于以改革创新推动税收执法、核心业务和内部管理等的跨越式提高,使改革创新成果更广泛、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纳税人和广大国税干部。

  二、推进基层税收现代化的初步探索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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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国税局积极探索推进税收现代化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税收现代化——淄博国税在行动”主题活动,并作为当前及今后统领各项国税工作的主线,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着眼发展定目标,坚持愿景引领。多年来,淄博广大国税干部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历届市局班子团结带领下,同心同德,务实进取,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站在新的历史发展起点上,市局党组认为,要贯彻落实省局提出的“争当排头兵、率先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总目标和总任务,必须立足实际,着眼当前及长远发展,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敢于争先的责任感和无愧事业的使命感,坚持先行一步、先做一步、先树立起明确的工作导向,努力用实际行动和改革成果提升站位、赢得未来。当前全市国税工作基础稳固扎实、干部队伍和谐奋进、内外环境较为优良,广大干部职工对于加快发展、突破发展的愿望十分迫切,初步具备了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基础和条件。为此,市局党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走在前列,加快建成素质一流、管理高效、社会满意的国税机关,率先基本实税收现代化”的目标愿景,并以此统领国税工作、凝聚发展合力、激发创造活力,努力推动国税事业跨越式发展。

  (二)统筹规划树导向,明确目标任务。市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税收现代化——淄博国税在行动”主题活动的意见》,统筹部署安排各项任务。一是厘清工作思路,凝聚发展共识。围绕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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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税收现代化,提出全市国税系统要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行之有效的活动为载体,以贯彻落实“三个三”主题落地要求及总局、省局各项部署任务为重点,着力创新国税工作的理念、机制、队伍、方法、能力和文化等,积极推进制度、执法、管理、服务、组织、信息体系建设,使队伍素质、工作效能、部门形象显著提升,“三个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努力以改革创新求突破、促发展。二是确立发展目标,树立明确导向。围绕“率先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总目标,提出“服务大局更有力、要素配置更科学、便民办税更高效、部门形象更优良”四项具体目标,分别对收入质量、征管质效、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服务、干部素质、人才保障、部门形象等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使之更加符合发展方向、符合工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三是把握重点原则,统筹推进落实。把“全员行动、统筹推进、鼓励创新、务求实效”的原则贯穿主题活动全程,坚持市局、县(区)局、分局三级联动,做到市局有规划、区县局有课题、分局科室有项目、个人有点子,确保全员参与、共同推进。坚持上下“一盘棋”,注重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努力在继承已有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实践,做有特色的“自选动作”。四是抓住关键环节,突出活动效果。坚持把上级部署落地,基层期盼落实,纳税人诉求满意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安排“宣传发动、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创新提高”、“全面推进、整体提升”等各阶段任务,坚持年年制定活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每年都围绕中心任务,确定主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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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主抓几件大事,年年衔接递进,突出解决问题,重在实践应用和实际效果,一步一个台阶的推动工作开展。

  (三)创新载体抓落实,突出活动成效。2014年是推进税收现代化的破题之年。结合当前重点工作,按照“先学、先行、先改、先创”的思路,制定2014年主题活动方案,设计开展一系列活动。一是举办演讲比赛。向全系统发出倡议,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主题活动中来,加强宣讲教育,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全员发动。二是举行主题征文活动。面向全体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等开展征文,大力宣传干部职工建言献策的好思路、好建议和好方法,营造浓厚氛围。三是开展宣传标语征集活动。广泛征集主题活动宣传标语,评选出获奖作品,进一步强化宣传和使用。四是组织系列座谈活动。以网上论坛、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专题讨论,交流经验方法,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融入、主动参与。五是召开推进会。适时召开主题活动推进会,总结交流经验,巩固活动成果,推广典型做法,对重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六是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实行课题研究项目化,按照各单位实际和职能,由市局确定研究课题,成立多个课题小组,明确主攻方向、完成时限和课题负责人,使每个科室有研究课题、每个人有创新目标。通过创新进步奖评选等形式,努力让各级干部职工充分参与进来,使全系统改革创新的合力不断凝聚起来、活力竞相迸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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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健全机制聚合力,推进改革创新。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市局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工作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抓总、分管领导牵头抓分、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各区县局也参照成立领导及工作机构,确保了系统上下所有部门、所有人员充分参与。二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各级责任主体。明确划分各级职责,市局负责统筹规划、任务部署、考核督导和重点工作的牵头实施等,区县局负责承接任务、抓好落实和本级特色项目的规划实施等。明确各级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所属部门及人员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人人有责任、事事有担当的工作落实机制。三是建立考核督导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把活动开展和创新成效与绩效管理考核挂钩,突出考评工作实绩和创新成果等,确保不做样子、不留于形式。四是建立宣传引导机制,积极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在市局网站、齐风税韵、内部简报开设专题专栏等,以演讲征文比赛、座谈讨论、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交流经验做法,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利用外部网站、政务微博、税企QQ群、新闻媒体等,加强对外宣传和舆论引导,增进党委政府、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

  三、加快推进基层税收现代化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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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现代化既是一个目标,也是一个过程,既承接了现实,又引领未来。要坚持知行合一、履职尽责,不断树立现代税收治理理念,努力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思路和方法,更加扎实有序地推进税收现代化。(一)做好四个结合,更加有力地促进国税工作。推进税收现代化要与当前国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才能避免口号化和两张皮的问题。一是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着力在提升“三个服务”能力上下功夫。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基层发现解决税收现代化进程中的问题和矛盾、夯实干部作风基础等提供了契机。因此,要按照总局“三个三”主题落地要求,认真开展意见大走访、换位大体验、便税大行动、落实大检查、作风大扫除等工作,努力在服务税户中促进遵从、在服务基层中增进和谐、在服务大局中提升站位。尤其要积极打造税收分析系列拳头产品,注重从税收角度敏锐观察和全面真实反映经济运行情况,努力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二是与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相结合,着力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上做文章。依法治税是税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因此,要把法治税务建设贯穿于税收现代化全程,积极推行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执法权力清单和企业黑名单等制度。着眼防范化解执法风险,积极利用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基层执法权力监督制约,不断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强化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与抓好税收核心业务管理相结合,着力在提升管理服务质效上求突破。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和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是税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当前要以风险管理和信息管税为重点,深化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应用,完善市局统筹的风险管理机制,推行稽查一体化,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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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评估、稽查的精准度和规范度。同时树立客户服务理念,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千户企业大走访活动,大力落实六提速、三减负、一首问,建设办税服务综合超市、税户之家和市局纳税服务监控中心,推广自助办税系统、车购税委托缴纳系统等,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四是与深化“岗位就是责任”教育相结合,着力在增强尽责守廉能力上求实效。收好税的前提是带好队。当前,要通过深化岗位就是责任教育和岗位学雷锋活动,不断强化尽责守廉意识;通过实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和青年干部业务达标活动等,不断增强履职尽责能力;通过加大干部选用和轮岗力度,不断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为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人才保障。

  (二)统筹五个关系,更加有序地推进任务落实。推进税收现代化是一个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必须要辩证认识和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理论指导与工作实践的关系。在此过程中,既要引导干部职工抬头看路,充分吃透上级精神,又要鼓励埋头拉车,坚持苦干加巧干。既要抓好知识储备和课题研究,又要立足本职,积极创新实践,做好经验总结和提炼,实现螺旋式上升。二是机关统筹与基层首创的关系。市局作为领导机关,既要加强工作统筹,充分发挥好指导、督导作用,又要抓住事关全局的重点大力组织实施,还要注重调动基层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的能动性和创造力。既要不断改进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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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作风、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服务好基层,更要创新激励机制,引导基层抓好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三是短期目标与长远规划的关系。制定中长远规划要遵循国税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不能偏离方向。制定短期目标要符合当前实际、便于基层操作,不能急功近利。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把握好工作连续性,持之以恒反复抓,使工作环环相扣,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四是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的关系。推进税收现代化涉及领域广泛、任务繁重,因此要弹好钢琴、有序推进。既要着眼整体、统筹兼顾,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找准突破方向,实现以点带面。五是硬件建设与软件优化的关系。要坚持节约和效率的原则,既抓好硬件建设,为税收现代化提供可靠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更要注重优化软件、提升软实力,科学配置人员、技术、流程、硬件等要素,最大限度地发挥聚合效应,提升税收管理水平。

  (三)坚持六个创新,更加有效地释放改革红利。改革创新是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工作主线。因此,要把六个方面的创新作为重点努力方向。一是创新理念,转变干部思想观念。税收治理是系统化、过程化的思维,相对于税收管理,更加强调多元利益主体的共同参与和规则意识等。推进税收现代化,不仅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善治、法治、共治的理念,切实转变“管”纳税人的思维,厘清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构建平等信赖合作的新型征纳关系。而且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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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强化国地税联合,充分调动党委政府、广大纳税人等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税收治理,形成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强大合力。二是创新机制,着力提高工作质效。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是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关键。因此,要按照“制度+科技+人才”的思路,坚持以绩效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以信息管税精准管控风险、以人才保障推进改革创新。当前,要以推行绩效管理为重点,建立目标明确、任务量化、节点清晰、过程可控、结果可考的绩效管理机制,大幅提高工作质效。另外,还要通过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拓宽干部发展的渠道;通过完善内控预防机制,把制度内嵌于信息系统之中,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水平。三是创新组织,优化要素资源配置。要按照信息管税和风险管理的要求,完善核心业务流程,推进管事与管户相结合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同时要适应数据信息向总局、省局集中的趋势,适当提升一些复杂涉税事项的风险管理层级,提高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和应对的精准度,促进工作质效不断提高。四是创新方法,全面提升工作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找问题、补短板,积极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坚持典型推动、以点带面,通过树典型、推经验、现场会等方式,加强交流学习,实现共同提升。另外要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充分利用二维码、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不断丰富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收分析等工作的方法,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水平。五是创新能力,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事业的保障。因此,要尽快建立适应税收现代化要求的人才队伍,以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各级人才库建设等为载体,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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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的理念,树立凭实干和实绩的用人导向,努力使个人价值追求、发展愿望不断融入税收现代化的税务梦。六是创新文化,塑造干部队伍灵魂。要通过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大力培育税务精神,提高干部思想道德水平。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遵循知行合一、履职尽责、做事就是做人的文化理念,树立良好的风气和导向。要积极营造鼓励创新、鼓励首创的良好氛围,使干部职工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努力以改革创新推动实现税收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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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辩题: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

  一、比赛形式

  全国大学生税收辩论赛

  1.4VS4团体辩论赛。

  2.初赛、复赛、决赛均为淘汰赛。

  3.以抽签形式进行分组和确定对抗的正反方、赛场以及辩题。

  二、奖项设置

  奖项

  数量

  备注

  冠军

  评委评选+网络投票(或现场投票)

  亚军

  评委评选+网络投票(或现场投票)季军评委评选+网络投票(或现场投票)最佳辩手评委评选+网络投票(或现场投票)最佳辅导组委会评选最佳组织奖组委会评选三、比赛辩题以实际抽签为准。

  四、比赛程序及细则第一阶段:开篇陈词(共10分钟)1.正方一辩陈词,时间3分钟,最后30秒有提示。2.反方一辩陈词,时间3分钟,最后30秒有提示。3.反方二辩陈词,时间2分钟,最后30秒有提示。4.正方二辩陈词,时间2分钟,最后30秒有提示。第二阶段:盘问攻辩(共8分钟)1.反方三辩向正方一、二辩发问,正方一、二辩任意一人回答,不能反问。总计时3分钟,每次发问或回答不能超过30秒。2.正方三辩向反方一、二辩发问,反方一、二辩任意一人回答,不能反问。总计时3分钟,每次发问或回答不能超过30秒。3.反方三辩攻辩小结,时间1分钟。

  4.正方三辩攻辩小结,时间1分钟。

  第三阶段:自由辩论(共10分钟)

  1.双方各累计计时5分钟,正方先开始,交替发言,各方累计计时剩最后一分钟有提示。

  2.自由辩论必须是正反交替进行,两位计时员分别对两队计时。先由正方任何一位辩手起立发言(此时为正方计时),完毕后(中止正方计时并开始为反方计时),反方的任一位辩手立即起立发言,直到每方队员的时间用完为止。

  3.在自由辩论的时间里,每位辩手的发言次序,次数和个人发言时间不受限制;但每位辩手一次性发言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

  4.当一队发言时间只剩下半分钟时,将由铃声提示,第二次铃声提示则表明该辩手的发言时间已到,该辩手应立即停止发言,否则视为超时,酌情扣分。

  5.一队发言时间已尽,另一队还有时间,则该队的任意一名队员可以继续发言,直到该队的时间(5分钟)用完为止。

  6.自由辩论提倡积极交锋,对重要问题回避交锋两次以上的一方酌情扣分,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仍然纠缠不放的,酌情扣分。

  第四阶段:陈词总结(共8分钟)

  反方四辩作总结(时间4分钟);正方四辩作总结(时间4分钟)。

  五、评审标准

  (一)团体部分

  1.陈词部分:破题准确,立论机智;逻辑合理严密;理论和事实论据引用得当、支持有力。

  2.攻辩阶段:提问简明,击中要害;辩论有理、有据、有力、说服力强;攻辩小结,符合攻辩态势,能强化本方攻辩成果。

  3.自由辩论阶段:攻防转换有序,把握辩论主动权;针对对方的'论点论据进行有力反驳;坚守并能进一步巩固、扩大成果。

  4.总结陈词:全面归纳对方的矛盾和差错,并作系统的反驳和进攻;全面总结本方的立场、论证,系统反驳对方的进攻,为本方辩护。

  5.综合评分:主要根据辩论队的辩风、台风、团队配合、逻辑表达、临场反应等方面评分。

  (二)个人部分

  1.辩论时立论的时代感、新颖的角度、宽广的视野、理论的深度。

  2.实例论据的翔实、充分、细腻。

  3.策略、技巧、逻辑性。

  4.语言幽默感和亲和、包容的辩论风度。

  六、分值构成(不含网络投票或现场投票分值)

  (一)团体部分:总分300分

  1.辩论阶段分值:200分。陈词阶段50分,攻辩阶段50分,自由辩论60分,总结陈词40分。2.综合印象分值:100分。整体配合25分,辩风台风25分,逻辑表达25分,临场反应25分。(二)个人部分:总分100分角度理论25分,实例论据25分,策略逻辑25分,语言风度25分。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篇十:辩题: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

  避重就轻查多报少等以案谋私的违反廉政纪律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稽查队伍的声誉进而损坏了国税部门的整体形三全面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的工作建议要充分发挥税务稽查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使税务稽查真正做到为税收秩序除害祛弊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应当顺应形势聚焦主业明确使命所在职责所系以改革的精神直面挑战以创新的思维破解难题以实干的态度创造业绩切实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

  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的思考与建议

  税务稽查是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是维护税法刚性、规范税收秩序的有效途径,也是税收征管体系的最后一道屏障。笔者基于基层税务稽查工作实际,分析当前税务稽查工作面临的形势与问题,提出通过聚焦主业、创新方式、带好队伍,充分发挥稽查职能、全面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

  一、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是税收服务大局的迫切要求

  做好税务稽查工作,要与日新月异的社会经济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必须抱持“逆水行舟,慢进也退”的紧迫感,必须倍加珍惜并善加把握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必须坚持不懈地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建设,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

  (一)税务稽查现代化是实现税收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部署税制改革,使税收的职能作用超越了经济层面,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之一。税收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征管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税务部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承担着重要责任。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2014年全国税收工作会议上描绘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提出努力推进税务部门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主力军。作为实现税收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必须以法制化、专业化、高效化为抓手,积极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促进建设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规范税收执法,有效打击涉税犯罪,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从而推进税收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二)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是应对税源发展变化的破题之举。当前,经济发展的全球化、网络化和虚拟化带来税源的复杂性、流动性,给税务稽查带来了巨大影响和严峻挑战。当前,税法遵从不高,第三方信息来源渠道不畅,重点税源监控力度不足,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恶性偷税骗税案件频发,涉税犯罪手段日益高明,并呈多样化、职业化、网络化、团伙化的态势。这对税务稽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不懈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是推进破解这些征管难题的重要手段。

  二、当前基层税务稽查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经济形势下,基层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对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工作形成了无形的掣肘。以台州市为例,虽然近年来税务稽查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以下问题依然不容忽视。

  (一)偏于任务导向,稽查威慑力不强。一是存在着“面广案小”的问题。目前稽查偏向于以任务为导向,导致了只片面注重完成工作目标,而不重视建立稽查威慑,存在着摊子铺得大、项目立得多、小案比例高、处罚力度小等问题。2013年台州市全市国税稽查系统查处违法案件651户,查补税款1.5亿元。其中查补税款在1万元以下的案件215户,占33.03%;5万元以下的案件361户,占55.45%。二是存在着偷税处罚率整体偏低的问题。2013年全市查处的偷税案件有411户,整体偷税处罚率为60.6%,刚刚超过了50%至500%的法定自由裁量权的下限,最高的也仅处以1倍罚款,偏低的处罚率,导致没有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稽查威慑力不够强。

  反观一些发达国家的税务稽查,以打击大要案为导向的趋势十分明显。普遍表现为重质量、轻数量,集中资源重拳精准出击,检查铺面不广,检查企业以大企业为主。如美国实施分类分级的轮查制度,对跨国公司每年检查一次,中型企业3至5年检查一次,较小的企业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可能5年以上才检查一次;法国主要以大企业稽查为主,对企业检查面不足1.7%;日本一年只查两个案件,都是以大案要案为主要突破口,真正做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因此,从提升稽查效率、促进稽查现代化的角度来说,目前税务稽查工作在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和提高威慑力方面亟需增强。

  (二)观念认识偏差,服务能力薄弱。一是对服务型税务稽查的认识不到位。目前部分稽查干部对服务型稽查主要存在两种错误认识:一种是将执法与服务对立起来,片面认为稽查的职能就是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与为纳税人服务并无多大关系,甚至认为刚性的执法与柔性的服务“水火不容”;另一种是将服务型稽查简单等同于在检查中放宽政策、“开口子”,既没有真正去帮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又损害了稽查执法权威。二是稽查人员素质与构建服务型稽查的需求不相适应。部分稽查人员的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知识面单一,看问题停留在表面。在查办案件时只求发现问题,不求查找原因;只求税款入库,不求帮助整改。纳税人一旦缴清欠税就万事大吉,对企业的涉税违法行为提不出正确的账务处理以及具体防范措施,稽查服务流于形式。

  (三)管理创新不足,稽查效率不高。一是稽查手段匮乏、方法单一。目前,税务稽查案件的查办仍是以手工查账方式为主,一般案件由一名主查人员负责,独立承担下户实地检查、检查账簿资料、检查银行账户、外

  出调查等全部检查任务。这种单一检查人员全过程承责的办案方式,存在着办案效率不高、检查过程监督不易等弊端。二是缺乏有效的内部竞争激励机制。在稽查队伍中,吃大锅饭的现象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严重挫伤了稽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与上进心。据统计,2013年台州市国税市本级检查人员人均年查办案件为3.5起,部分检查人员一年甚至仅办一个案件。三是稽查干部年龄老化,人员结构亟需优化。台州市国税局市本级一线检查人员平均年龄达47岁;专业化、高层次人才缺乏,如市本级取得“三师”资格的人员比例仅为1.67%,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仅为1.6%;部分稽查人员工作能力、业务素质较低,税收业务不精、不专,无法满足越来越高的稽查工作要求。

  (四)制度建设滞后,执法规范不够。一是缺乏细化的工作规程制度。2010年实施的新《稽查工作规程》对稽查执法行为作出了规范性要求,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细化制度对稽查行为、流程、时效和裁量等进行量化约束与监督,实际实施效果并不尽人意,与制度制定的初衷尚有一定差距。部分检查部门和人员工作浮在表面、态度马虎,稽查文书的使用、制作不规范,导致案件查办质量不高;有些案件存在疏漏,经不起推敲和复查;有些案件长期积压在手,几年不能结案;有些案件因举报人对办案工作不满而反复举报乃至上访,举报层级越来越高,矛盾不断激化。二是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检查环节监控不够严密,导致出现弄虚作假、避重就轻、查多报少等以案谋私的违反廉政纪律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稽查队伍的声誉,进而损坏了国税部门的整体形象。

  三、全面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的工作建议

  要充分发挥税务稽查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使税务稽查真正做到为税收秩序除害祛弊、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应当顺应形势、聚焦主业,明确使命所在、职责所系,以改革的精神直面挑战,以创新的思维破解难题,以实干的态度创造业绩,切实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

  (一)聚焦主业、增强威慑,优化服务、促进遵从

  税务稽查现代化的前提是思想观念的现代化。要认清新的历史时期稽查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升站位,聚焦税务稽查打击涉税犯罪的主业,充分发挥税务稽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作用,准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促进纳税遵从,维护经济秩序稳定运行。

  1.提高执法刚性,提升稽查威慑力。面对偷骗税等恶性案件,要敢于亮剑、敢于担当,提高稽查执法刚性,用好自由裁量权,探索与案情相匹配的处罚机制,打击一个、震慑一片,充分彰显稽查执法威慑力。加大同公安部门的协作办案力度,提高重大案件公安提前介入比例,严厉打击恶性偷逃骗税案件,牢牢守卫税收最后一道防线,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

  2.做到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秉持“执法加服务等于税收遵从”这一国际通行的税收管理理念,做到执法和服务两手抓,执法如山、服务如水,案件唯质不唯量,主动服务拟上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扶持的重点行业,多开展辅导式检查,进行风险排查,减少涉税风险。将“说理性”执法融入稽查各环节工作,建设“透明稽查”。加强同地税、海关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推进国地税联合办案,避免重复、多头检查。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诚信纳税氛围。如果说税收征管要不动声色,那么税收执法就应有声有色。稽查既要重视执法,也要重视宣传,做到“惩恶”和“扬善”同步推进。要对重大涉税案件查处情况进行曝光,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进一步震慑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让不法分子畏惧战栗,让心存侥幸者引以为戒,维护稽查执法权威,这是惩恶;同时,要加强涉税服务的宣传,配合纳税服务部门做好纳税信誉等级评定与宣传工作,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正面效应,这是扬善。只有两者同时推进,才能形成良好的税收执法氛围。

  (二)深化改革、创新方式,整合资源、提高质效

  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必须不断改革创新,整合资源、优化机制,以改革创新为稽查事业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要通过改革创新来面对挑战、迎接未来,关键是要站得高一点、想得透一点、设计好一点、改革实一点。

  1.创新资源整合方式,加强稽查专业化建设。稽查专业化管理,就是通过稽查人员的分类整合、被查企业的分类整合,培养专业化的行业检查和专项检查的人才,建立行业检查和专项检查的人才库,从个人管理向团队管理转变。实施分级分类稽查,推动多级联动,加大下查一级力度,集中优势兵力对典型案例进行查处。主动迎接与适应信息化的时代浪潮,积极转化应用信息化新技术新手段,实现从依靠手工查账向运用信息化手段查账的转变。促进人力资源配置的进一步优化,也有利于培养一批既有专业水准又有专门特长的税务稽查专业化人才队伍。

  2.注重实体与虚拟相结合的扁平化的组织机制建设,推进稽查工作向集约化迈进。虽然实体上市与县(市、区)稽查都是实体组织,但是在实

  际工作中,要遵循“做强市局”的思路,探索推进县级稽查资源向市级“虚拟”集中,统一调度整合全市稽查力量,抽调精干人员,开展大要案检查。可以在市域范围内,根据本地经济及产业特点选择一些行业进行行业联合检查,从而提高检查效率,减少办案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市、县(市、区)稽查工作要有分有合,市级稽查局要加强对县(市、区)稽查相关工作的指导,全市稽查要树立“一盘棋”的理念,逐步形成集中选案、分类检查、分级审理、强化执行的集约化稽查模式。

  3.加强规范化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阶段征纳矛盾日益突出,呈现利益多元化、复杂化趋势,这对税务稽查的规范化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对涉及稽查四环节和各项内部管理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科学修订,确保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稽查。建立案件初查报告和督察制度,确保案件全程受到监督。要合理合法使用自由裁量权,发挥自由裁量权的震慑和促进作用。要探索建立集查前培训、查中交流、查后建议于一体的“三位一体”的行业检查机制。在查前,通过有针对性的行业专业培训,提高对特定行业实施深入检查的专业能力。在检查过程中,通过交流案情、互通有无,促进执法公平,化解疑难问题,进一步查深查透。在查后,通过对案情进行总结分析,就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征管漏洞向征管部门提出堵塞漏洞的相关建议,充分发挥税务稽查“以查促管”的职能作用,形成维护良好税收秩序的合力。

  (三)完善制度、带好队伍,强化激励、提升能力

  税务稽查现代化的核心是稽查人才的现代化。人才是稽查事业发展的核心要素,没有稽查人才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稽查工作的现代化。与此同时,由于税务稽查在税收征管链条中的特殊地位和职能,执法要求高、

  风险大、诱惑多,这无疑对稽查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扎实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建设,必须以深切的危机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稽查队伍建设工作,努力建设一支“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稽查人才队伍。

  1.加强培训交流,提高综合能力,确保“能干事”。能力与水平不是与生俱来的,只有多培训、多交流,才能多进步、多提升。要把提高稽查干部综合素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统筹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探索分层分类分工种的个性化培训,加强信息化条件下新稽查方法的培训,尝试多样化的教育培训方式。要建立典型案例交流机制与稽查案例库,以优秀样本指导稽查实践,提高业务水平,培养专业化人才。通过把培训学习成果付诸实践,从实践中学习创新,切实提高国税稽查队伍的战斗力,使之成为一支出则能战、战则必胜的威武之师。

  2.以绩效考核为载体,提高稽查战斗力,敦促“干成事”。有了“能干事”,还必须把“干成事”作为目标,坐而论道不行,干而无成也不行。要干成事,必须根据稽查工作特点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并不断加以完善,形成目标明确、任务量化、节点清晰、过程可控、结果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考核办法的制定要充分征求稽查人员的意见,让全体干部有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从而增强办法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要建立健全案件质量全程监督与案件通报机制。通过考核让先进有自豪感,让一般有紧迫感,让落后有危机感,努力打造一支有活力、有朝气、有激情的精锐之师。

  3.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规范权力运行,保证“不出事”。稽查干部不出事是底线,必须坚守。保证不出事,制度是根本。要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堵塞一切可能出现腐败的漏洞,通过制度将权力关进笼子里,让权力在阳

  光下运行,减少执法风险。要加强办案全程监管,对重大问题应发现未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应报告而未如实报告就是渎职,严禁跑风漏气、严禁隐匿瞒报线索,以案谋私。不以信任代替监督,要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用铁的纪律保证各项制度的执行。要大力倡导“忠于职守、公正执法、不畏艰险、廉洁自律、严守秘密”的稽查职业道德,使之成为税务稽查人员的行为准则。道德修养有利于夯实底线,对制度敬畏有利于固守底线,要强化底线意识,努力打造一支有纪律、讲廉洁、重操守的文明之师。(本文作者台州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郑汀)

  

篇十一:辩题: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

 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税收治理体系的重构与治理功能的重塑

  赵惠敏【期刊名称】《经济研究参考》【年(卷),期】2018(000)006【总页数】3页(P15-17)【作者】赵惠敏【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

  1.明晰税收治理结构。税收治理结构主要是明确治理主体,解决治理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问题。现代税收治理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包括立法部门、各级政府、各类社会组织、市场企业、广大公众。税制改革的全面深化必然引起社会各利益群体的不同凡响,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税收治理并达成共识,可以化解政府与社会各方利益分歧,缓和社会矛盾。税收治理首先要清晰界定治理主体的边界,合理配置各主体权责义务,明确其参与治理的合法渠道、程序、手段及法律约束。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税务机关承担主要责任、各部门相互配合、社会协同治理的共治格局,形成分工合作、平衡互动的多主体和谐关系,实现税收治理主体结构平衡。公民在税收治理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公民积极参与税收治理过程,决定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与服务项目组合;随着市场力量壮大和社会结构多样化,社会组织参与税

  收治理成为税收治理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政府在税收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在改善宏观调控、弥补市场缺陷以及有关民生的基础性服务供给方面发挥主体作用。2.重构税收治理体系。税收治理体系是税收治理主体有效治理的基本保障,是税收现代化的核心内容。税收治理体系包括完备规范的税收法律体系、稳定先进的税制体系和严密的征管体系及高效的组织体系,是一系列制度和体制机制的总和。税收治理实质是在公权力与私有权之间寻求利益制衡,制度作为软实力,直接关系到税收治理现代化的成败。因此,必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求,改革与实际需要不符的制度、体制机制,又要不断构建新的制度,创新体制机制,使税收治理的制度、体制机制更加先进、科学、完善。一方面,应着力构建一套完备规范的税收法律体系,切实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突破现有规定,在宪法中明确规定税收功能定位;制定税收基本法,有序推进《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等税收相关法律出台,以及应尽快出台税收治理主体、主体间相互关系并明晰其各自权责的边界范围的相关法律以实现税法体系的完善;加快税收实体法立法进程,并推进地方性税收实体法立法;完善税收立法程序建设,加强对税收立法的法律监督,建立各治理主体的基本权利及行使保护的程序,在此基础上,健全税收执法中纳税人权利救济制度,并维护好民众对税款使用的追责权。另一方面,要着力构建税收实体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体系,健全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的所得税制和财产税制,加快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增值税立法进程和消费税制结构调整。应深化国、地税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税收征管资源合理配置,推动税收服务深度融合,以完备的法律和制度体系保障税收治理目标的有效达成。而在重构税收治理体系、实现税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重中之重的是将税收公共属性根植其中,真正体现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治理权、监督权和追责权。而税收治理体系重构必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等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用系统化、现代化的思维来顶层设计。3.重塑税收治理功能。税收治理功能这个模块解决的是税收治理体系主要发挥的功

  能作用问题。一是重新明晰税收治理功能,二是要通过现代化的理念、现代化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实现税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组织收入是税收最为传统的经济功能,并由此衍生出对经济的调控和监督作用,但过去税收引人关注的作用主要限于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赋予了财政“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定位,并指出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需要重塑税收功能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中,重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税收功能;在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中,重塑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税收功能;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发挥税收功能;在处理国际关系,维护国家安全、发展利益中发挥税收功能。为此,必须拓展、提升税收治理功能,明确并充分发挥其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安全中的作用,并使各项功能作用统一协调起来。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实现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运用税收治理体系中的制度、体制机制等要素,充分发挥税收治理的各项功能,提高科学治理、依法治理、为民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现代社会对税收治理的要求。首先是提高各治理主体素质、执行能力和综合水平;其次是构建科学合理的税收治理运行体系,充分考虑税务机关、纳税人、其他社会治理主体和社会环境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解决好税收治理体系采取的运作方式及运行路径问题;最后是构建稳固强大的涉税信息体系是税收治理的重要现代化手段,构建信息化基础平台以实现信息交换、资源共享,提高税收服务效率和治理水平。税收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现代政府的重要举措。在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时刻,加快政府管理职能转变,加大税收社会共治的力度,推进税收“放管服”改革,重构税收治理体系,

  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并将其真正实施是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路径。

  

篇十二:辩题: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

 我国现行税制问题及优化调整建议——以经济治理现代化为视角

  吴市【摘要】我国“分税制”税收制度在经济治理现代化中存在税收调节贫富差距效果有限、“分税制”与我国经济发展不协调等不利因素.在审视两大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借鉴OECD国家在税制结构、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增值税共享等方面的经验,从着力优化结构、调整税制和共享制度等三大方面,提出经济治理视角下我国税收制度改革对策措施.【期刊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年(卷),期】2019(010)004【总页数】4页(P80-83)【关键词】经济治理现代化;税制;问题;建议【作者】吴市【作者单位】福州理工学院,福建福州35050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

  一、引言经济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期势必要确保得到实

  现。税收制度是我国经济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的改革也必须服务于我国经济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反过来,加快税收制度改革,也是有效地推进我国经济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税收制度经历多次改革,在税种、税收优惠、税收适用性等方面都已做出重要的优化调整,总体上税收制度不断完善。就目前来看,我国的税收制度在经济治理中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与短板,现行税收制度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治理现代化。因此,在推进我国经济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下,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已成为一项重要的举措[1]。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税制改革的历程总结(一)财税制度的起步阶段我国财税制度的起步阶段可追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自1950年,我国先后颁布了《关于统一全国税收的决定》《全国税收实施要则》,标志了我国基本税法的产生。在起步阶段,即1949—1992年,我国实施了高度集中的税收管理制度,建立了一套多税种、多次征收的复税制。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到了1975年,我国取消了“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条款,成为一部无税收内容的宪法。1978年以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时期,各项事务迅速发展。1982年,宪法又重新将税收条款纳入,打破非税论思想的束缚,使得税收的作用重新被提及与重视。国务院于1986年颁发了《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税收步入法制化治理道路。(二)财政体制的“分税制”成熟阶段自19世纪90年代起,我国就实施“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保障收入、建立体系”指导思想,建立了以增值税为核心、以营业税与消费税为补充的税制。199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标志我国税法进入一个新的法治台阶,有利于保证税法的实施。分税制度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我国税制改革。2001年,进一步修订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

  细则》,我国税制现代化建设进入快车道。“分税制”逐步走向成熟,我国自1992年起,实施了二十余年的“分税制”。(三)财税体制的完善阶段2013年,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2014年,中央通过了《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该《方案》是继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又一大理论成果与创新实践,为我国税收制度现代化治理指明方向。税收征管既是我国经济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经济现代化发展的内在要求。财税的不断改革,推进我国经济现代化治理进入深层次、高标准、广范围的层面。完善的税制体制、优质的服务体系、科学的征管机制、强大的信息系统、高效的组织结构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加快我国经济治理现代化步伐的目标。为了推进税收制度的现代化发展,税务总局于2015年印发《“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要求推进互联网与税务的深度融合,加快税收制度的现代化步伐,打造全覆盖、全方位、多功能的现代化税收系统[2]。三、经济治理现代化视角下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突出问题(一)税收制度结构亟待优化,税收调节贫富差距效果有限在我国的税收制度中,商品税、所得税、财产税是最主要的三大税种,这三类税种的结构是衡量我国税收制度结构合理与否的重要指标。以上三类税种的结构基本可以归纳为商品税占主导,所得税占其次,但个人所得税规模不高,财产税缺失。从2014年的数据来看,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三种商品税的收入总额占税收总额的48.3%,企业所得税占20.6%,个人所得税占6.2%,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绝大部分来源于企业,合计所占份额为3%左右,而以国内居民的非经营性财产收入为对象的财产税至今仍然是空白。无论是我国改革开放初期,还是经济转轨思想萌芽刚形成时期,这种税收制度对我国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和调动经济主体的建设积极性都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经济

  进入新常态,税收制度结构的正面效应不断弱化,税制整体不断表现出累退性,在调节我国居民贫富差距上存在一定的制度缺陷。第一,商品税在调节贫富差距时存在缺陷。由于商品税可以实现转嫁,使得纳税人和税负承担人存在不一致性。一般而言,法定的纳税人是从事生产或销售的企业或个人,但是实际为这一税负的埋单者却是消费群体。正因为如此,加大了不同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第二,个人所得税在调节居民贫富差距方面功能缺失。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者往往是个体工商户与工薪阶层人员,而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纳税者一般是人口比重小的富裕群体。2015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份额仅为7%左右。第三,财产差距无法通过税收合理配置。个人财产是衡量贫富差距的重要指标,但目前我国在财产税调节贫富差距方面仍存在较为明显的短板。(二)“分税制”与我国经济发展不协调,存在诸多不利因素1994年,我国实行了分税制度改革,将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与共享税等三类分税。随着我国宏观经济形势不断变革,这种分税制度值得商榷。在实际分配税收的过程中,除了房产税、社保费税的分税方法比较统一以外,其他的税种在分税方面都存在一定分歧。由于现行的分税制在分税方法方面存在问题,所以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第一,增值税实行分享制,并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我国对于增值税的分税办法为中央占75%,地方占25%,但因为增值税是一类可转嫁税负的税种,通过多种途径的转嫁,地方增值税并非完全由本地居民来承担,而是由当地消费者来承担。正是这种流行的税收制度,加剧了区域之间的税收竞争。在GDP考核机制的引诱下,一些地方政府习惯于招引传统重工业等领域的大项目,这显然不利于当地经济结构调整,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第二,中央税在宏观调控时不利。在我国中央税的构成中,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

  共享税收入所占份额达到60%,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流转税的份额为68%。由于个人所得税所占份额非常低,制度体系尚不完善,因此无法充分发挥对经济的自动稳定器功能。同时由于个人所得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这就加剧了地方政府对这一税收的竞相争夺,导致劳动市场资源配置发生扭曲[3]。第三,地方税收结构不利于地方经济良性发展。首先,地方政府主要的税收来源是共享税,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地方政府重企业而轻消费和服务,有碍于经济结构优化;其次,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大部分都是流转税,诱使地方政府过度支持房地产业发展,导致投机行为滋生;最后,随着营改增全面铺开,营业税将逐步退出税收行列,于是地方政府会更加地依赖于共享税,对地方经济发展造成较为不利的影响。四、全球税制改革的成功经验(一)OECD国家在税制结构方面的成功经验OECD国家的税制结构与我国存在显著的差别,大部分OECD国家的税收比重都较高,均值为三分之一左右。发达国家的所得税比重更高,均值约为35%,其中,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税负比重超过一半。而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所得税的税负比重仅为四分之一左右。OECD国家直接税比重的提高,降低间接税的比重,有利于经济发展。从一般的商品劳务税来看,OECD国家一般征收增值税,主要有两类:一是欧盟的增值税;二是商品服务税。当前,我国正实施营改增改革,国外的增值税征收经验对我国改革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欧洲国家一般征税增值税,其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征收范围广,包括农业、服务业、商业在内的商品和劳务服务;二是彻底抵扣税,最大限度地消除了重复征收的现象,避免了市场扭曲;三是多元化税率,设置多种优惠税率,对某些特定商品实施减税甚至免税;四是统一扣税法,把税款合适与经营成本合适相结合,简化计税手续;五是属地征收法,对进口商品和劳务实行征税,出口商品和劳务实行全额退税。

  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一般征税商品服务税,即现代化增值税,其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征税范围涉及商品和劳务的各个领域;二是实施消费性增值税;三是实施单一化税率,统一征税,简化税率结构;四是明确增值税纳税人,免除低收入者的税收;五是属地征收法,对进口商品和劳务实行征税,出口商品和劳务实行全额退税。从个人所得税来看,发达国家一般实施综合个人所得税或分类综合个人所得税,两种税制的不同支出在于是否允许利息、红利等资本收益是否可以抵扣生活费用。以美国的综合个人所得税为例,其具有以下特征:一是采用综合所得税制,具有量能课税的作用,更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税收的公平;二是超额的累计税率结构,实施六级累进税率,每年通过通胀指数来调整税率,有利于调节收入;三是减免特定个税如债券利息等;四是税前充分扣除,包括宽免额、标准扣除或分项扣除,标准扣除是根据是否进行扣除的,分项扣除是征个税前,逐项扣除一些费用支出;五是健全征管制度,采取自行预缴、年度申报、源泉扣缴等三种征收体系。(二)OECD国家在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方面的成功经验OECD国家的税收一般在三级政府(中央、州、市县)进行划分。从美国来看,联邦政府的主要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与社保税,这两个税制占到总税收的80%以上。从欧洲国家来看,中央政府税收中的增值税比重较高,个税与社保税是增值税的重要部分,所以中央政府更倾向于关注就业。个税与社保税不仅有利于调节各级政府的关系,还有利于调节收入、稳定经济发展。州政府主要税种为零售税,州政府更加重视消费。市县政府的主要税种为房产税,该税收相对稳定,受经济影响较小。(三)OECD国家在增值税共享方面的成功经验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的共享税,如何设计增值税的分享制度,如何建设地区间的转嫁,各国的做法都各不相同。增值税征收一般遵循属地原则,包括生产地与消费地。若增值税按生产地原则征收,税收不是归生产地政府所有,而是可以归中央政府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法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均将增值税化为中央税。

  如若增值税归地方所有,会导致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分离,导致地方间的转嫁,容易干扰与扭曲地方市场。若增值税按消费地原则征收,则避免了税负在地区间的转嫁与不公平。在美国,征收的增值税就是按消费地征收,又称为零售税。在最终环节之间,各厂商只提供销售证明,不需要缴纳零售税,有效地避免了重复征税。加拿大则是利用生产地与消费地相结合征税原则,各州按照生产地征收增值税,收入归联邦政府。同时,在最后环节征收零售税,收入归各州政府。五、经济治理现代化视角下我国税制优化调整的建议(一)优化我国整体的税收制度结构税收制度结构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与产业布局,是一个具有全局性、整体性与战略性的结构。优化我国整体税收制度结构,不但要从降低间接税的比重入手,而且要提高直接税的比重。从降低间接税来看,可结合营改增扩围政策,适当降低增值税的税负,统一我国的税负。从提高直接税来看,一方面,我国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优化税收在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另一方面,我国要改革房产税制度,从多方面优化经济结构。个人所得税征管应以现代化为依托,建立五大系统,分别是个人收入监控、个人纳税申报管理、代扣代缴申报管理、个人所得税交叉稽核、个人税收违法发布与查询等。其中,个人收入监控可通过建立国家数据中心作为基础设施来监控;个人纳税申报管理是指由专业的纳税申报人统一管理,税务机关应设立一个税务代码,通过现代化技术来储存纳税人的每一个纳税信息,加快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房产税是影响房产市场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一个调节贫富差距的财产税。房产税制度改革关键在于减轻流转税负,发挥财产税下调节贫富差距中的作用。随着房产税制度的成熟,我国地方政府逐步减少商品税的征收,提高我国公民的收入水平。一方面,房产税的改革可降低政府投资冲动,让更多地方政府资金流入优质的公共服

  务设施建设中;另一方面,房产税的改革可减少商品税对贫富差距的影响,让地方政府更好地通过房产税征收来降低贫富差距,有效、有序地推进房产税制度改革。(二)调整中央与地方税制我国税收制度改革应结合经济的现代化治理手段,从各地方政府的职能与实情入手,选取合适的税种。一方面,应降低中央税的流转税比重和增值税,减轻流转税对经济的不利影响。与此同时,增加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其中,个人所得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消费的快速增长不但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而且增加了税收,可见,消费税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结构。另一方面,基层地方政府引入房产税,并将此税收作为主体税种,利用该税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增强基层政府的独立性、主动性。(三)完善增值税共享制度营改增只能解决地方税收收入问题,并没有消除增值税分析制度对经济的影响,反而产生负的外部性。为了保证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可借鉴德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做法。如德国将增值税改为中央税,然后由中央将部分增值税通过转移支付方式返还给地方政府;加拿大通过将增值税改为中央税,并降低税率来消除税负转嫁,转变地方政府的经济治理模式,由鼓励投资转为鼓励消费。我国政府通过金税工程来优化税收征管系统,降低政府对中间环节的征税,实现仅对最终消费品征税的目标。[参考文献]

  【相关文献】

  [1]边静如,毛成银,陈杰.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J].改革与战略,2016(2).[2]汪泽波.城镇化过程中能源消费、环境治理与绿色税收——一个绿色内生经济增长模型[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6(2).

  [3]高培勇.由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到匹配国家治理体系:关于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基本取向的讨论[J].财贸经济,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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