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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调研报告7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2-03 17:45:09

纪检监察调研报告7篇纪检监察调研报告  纪委监察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纪委监察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作为县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调研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纪检监察调研报告7篇

篇一:纪检监察调研报告

  纪委监察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纪委监察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作为县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十八大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区域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需要我们认真找准当前我区纪检监察工作与十八大中纪委精神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纪委监察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作为县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十八大、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区域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需要我们认真找准当前我区纪检监察工作与十八大、中纪委精神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一、当前我区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与存在的薄弱环节我区纪检监察工作从历史和发展途径来看,客观上面临着“四个新变化”:即任务更加繁重,工作头绪越来越多;领域大大拓宽,涉及到社会阶层更多;标准不断提高,工作越来越规范;要求更加严格,规章制度更加严明。这些新变化,迫切要求我们要正视和解决好与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客观分析当前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领导体制上的不适应。一是对区委、区政府,两个经济开发区工作的监督及区直单位一把手、镇书记、主任的初核等,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二是在现行的领导体制下,派驻纪检组实际上主要对部门党委或单位负责,形同

  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权威性,存在监督不力和不监督失职,真监督又无能为力的状况。三是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多数街道纪工委与组织、宣传部门合署办公,普遍存在组织关系复杂,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等问题,很难大胆地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二)职能发挥上的不适应。一是职能错位,存在“大包大揽”倾向。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组织协调,但实际工作中有时却成了“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有时还充当了“开山斧”、“救火队”的角色。二是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做到全面履职,而是有时重“惩处”轻“教育”,有时重“教育”轻“惩处”,有时重“监督”轻“保护”,有时重“保护”轻“监督。三是工作不负责、怕负责。某些本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职责范围可以决定的事项不去决定,而是找出种种借口和理由去向同级党政领导多头请示、报告,往往错失良机、贻误战机。(三)队伍建设上的不适应。一是知识素养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缺乏精通财务、审计、法律、市场经济、电子技术等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更少。二是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

  更新和补充。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亟待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流动性不强,成长缓慢,新鲜血液不多,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镇纪委查办案件的职能发挥不够1、思想重视不够。一是个别镇党政领导主观上存在误区,形成以经济利益、政绩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愿意查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违法案件,怕给自己脸上抹黑,影响政绩,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上等号;二是部分镇纪委书记兼职的较多,忙于应付分管工作,对查办案件抓的不紧,荒误了“自留地的耕种”;有的镇纪检监察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镇纪委工作“失之以软,失之以宽”。2、案件质量不高。普遍存在大、要案较少,对转发或自收的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组织初查时只停留在面上,所查案件基本上是一些违反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普通违纪案件,有影响面、典型性的案件不多,信访件的成案率也不高。查案过程中存在“三不”:一是不能发现问题。部分镇纪委书记、委员等是从外部门调任不久,平时忙于应付分管范围内日常性、事务性工作,缺乏专业的查办案件知识,面对一些镇、村党员干部越来越隐蔽、错综复杂的违纪违法问题时束手无策,不懂得如何着手调查,不能从中发现有价

  值的、实质性的问题;二是不愿发现问题。主要是“三怕”,即:一怕情面上过不去。在同一镇工作、上下级关系,低头不见抬头见。二怕遭到打击报复。现在一些镇、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比较严重,社会关系也比较复杂。三怕查处案件得罪人。查办案件的纪委干部怕人家说他是“整人”的,有的怕说以前有过矛盾,现在利用职权来“治人”。三是不善于发现问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缺乏查办大、要案的经验、技巧与敏感性。3、后勤保障不力。各镇纪委在查案时的人员调配、办案场所、办案经费、交通工具等都由同级党委政府统筹安排,缺乏主动性、灵活性、机动性,给查案工作带来难度。一是办案经费缺乏。各镇纪委办公经费等都由同级党政部门统筹使用,造成办案经费缺乏,给查案工作带来难度;二是办案车辆不保。当前各镇党委、政府一般只配备1—2部车辆,而且都由党政主官办公使用,基层纪委基本上没有独立车辆,而查案工作又是一项涉及面广、时效性强的综合性工作,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没有交通工具,根本无法开展;三是办案场所不适。各镇纪委大多与当地党委政府合署办公,没有专设的办案点,谈话时保密性、安全性不够。4、查案力量不强。各镇纪委只由一名纪委书记、其他委员通常是镇其他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开展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导致查案工作难以开

  展。二、加强和改进我区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一)创新领导体制。要强化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到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从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察、严格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上建立起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为一种强激励和硬约束的机制。加大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力度,加强对街道纪委书记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二)创新工作方式。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善于从全局和长远考虑问题,加强事关全局性工作的部署和指导。二是由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要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和延伸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纪检工作,支持纪检工作,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渗透力。三是由粗放式管理向现代式管理转变。要努力掌握现代式管理方式,要讲究效率,以高效率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水平;要规范程序,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要更新手段,以现代科技手段来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三)创新办案手段。一是装备现代化办案设备,充分创造条件,满足办案所需车辆、录音录像、监控等办公设

  备及场所,使办案更方便快捷,收集证据更加方便有效。二是在区内探索跨区域办案和协调办案,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办案合力。三是建立典型案件公开制,将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四)创新源头治腐。一是要推动惩防体系建设,督促政府部门推进腐败高发领域(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的制度建设。二是要改进党内监督制度。改进党内监督的一些制度难以执行或执行效果不佳(如询问和质询、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使其真正发挥监督效用。三是建立“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开展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点部门和大额资金保廉工作,实行“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导致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问题。(五)创新队伍建设。一要加强学习教育培训。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业务培训或者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培训。二要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健全轮岗交流、工作考核、激励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淘汰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活力。三要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要把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四要加强组织建设。加强镇纪检监察机构和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着力

  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六)解决镇纪委查办案件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查办案件是纪委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镇、村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作案手段也越来越隐蔽,为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处工作带来很大难度。综上所述,镇纪委作为最基层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因此,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坚持做到:1、认真落实,思想到位。镇纪委要加强与同级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赢得重视与支持,使同级党政领导清楚理解案件查办工作与促进经济发展等其他工作的辩证统一关系。同时,镇纪委书记要进一步深入认识查办案件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不断增强查案意识,不断加大查案力度。2、措施落实,责任到位。首先要在保持镇纪委书记队伍稳定的前提下进行岗位培训,采用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强对案件检查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有计划地、有目的地来提高镇纪检干部查办案件的综合素质;其次要确保镇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明确镇党政一把手是镇办案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委书

  记是直接责任人,由区纪委对镇纪委办案工作列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一项重要内容来进行严格考核,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第三要积极参与。区纪委在查办大要案时,按照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模式,邀请镇纪委书记、专干参与办案全过程,以“实战”来不断增强镇纪委查办大要案件能力,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3、后勤落实,人员到位。镇党委政府在纪委办公经费、办案经费、办案车辆上应给予充分保证,有条件的可设立专门谈话室,配备专门办案车辆。同时要按照3-5人的规定配备好镇纪委委员,并指定一名专职纪检干部来负责纪委的日常工作,有条件的镇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增加力量,以确保查案工作的顺利推进。4、协调落实,督查到位。首先镇、各纪委要建立有效日常工作例会制度,经常组织纪委委员学习和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形成合力,不断提高信访件的成案率。其次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案件督办制度和镇重大案件线索备案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协调跟踪办案,不断提高查办信访件质量水平。5、制度落实,管理到位。一是要规范工作内容。要制定出台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二是要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

  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镇纪委按章办事。三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对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篇二:纪检监察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调研报告

  目的是解决当前一些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模糊、履职错位、效率不高等问题,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近期,笔者结合宁远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就当前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提出了一些粗浅的意见建议.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认识上有偏差。一是视纪检监察机关是唯一“包公”。一些部门的工作不管是否涉及纪检部门,凡是得罪人的事都“贴上标签”堂而皇之转嫁给纪检部门,而自己专门唱红脸、当老好人。比如:一些反映问题多、处理难度大的信访举报件,其内容并未直指违纪问题,有的领导也批转给纪检机关直接或参与办理。二是视县级纪检部门为唯一“利器"。在部分领导的思想意识当中,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委的第一督查室,凡是时间紧、任务重、推动难的重要工作,都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落实。三是视纪检监察机关抛头露面才有“面子”。不论大事小事、大会小会都要纪检部门到场,觉得这样才显得对该项工作重视,耗费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大量时间。四是纪检监察机关视管得宽才有“位子”.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认为只抓主业太单调,特别是一些派驻部门的纪检机构领导感到自己没有实权、没有实惠,或多或少存在不想不愿专抓主业的思想。2、“双管”传导不畅。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管理,在县级层面来看,全面推行“两个为主”、“两个全面”还存在一定困难.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方面,县级纪检机关主要面向

  基层,每年直接办案和指导办案上百件,这些案件中一般性案件占85%以上,重大案件的比重相对较小,占比不到10%.查办重大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无疑对工作协调和加大办案力度都有很大帮助,但对于查办小案而言,无异于“杀鸡用牛刀",势必影响到一般性案件查办效率,难以达到及时高效的要求。在“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方面,有利于纪检干部减少顾忌、大胆查办腐败案件,但由于上级纪委对下级干部领导不直接、了解不全面、知晓面不广,难以跳出在纪检干部内“箩里选瓜”的局限性,难以将其他范围内的优秀人才选拔选用到纪检领导干部队伍中来,无形中构筑了一道广纳贤才的障碍,同时也容易导致党委在选人用人时产生“纪检干部在行业内成长”的潜意识,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纪检领导干部的成长空间.近年来,县级纪委领导对外交流任职人数明显下降。在全面落实“纪委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方面,省市对县级纪检机构改革的方案还未出台,思想尚不明朗,处于“老办法不便用、新办法不敢用”的特殊时期,县级都在等待观望,部分单位纪检领导已经空缺较长时间,影响到职能作用的发挥。3、同级监督疲软。从各单位权力实际运行情况看,权力过于集中在“一把手”手里,有时集体研究只是走过场,甚至成为“一把手”实现个人意图的“挡箭牌”。在没有实行统一派驻管理模式下,单位的纪检机构牢牢受制于所在单位,实施同级监督只是一种摆设.4、内生动力不足。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与当前从严治党新常态下的新要求还有差距。一是改革创新动力不足,工作难以突破升级。近年来,

  宁远在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作了一些探索和实践,但有的改革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如,2013年,全县成立了7个纪工委,后来中途搁浅,现在的纪工委成了无机构编制、无工作班子的“半拉子工程”。二是专业结构不合理,接受正规培训少。实施有效监督,熟知相关业务是前提和基础.现有的纪检干部具有财务、医技、工程建筑等方面资质的专业性人才不到10%,不能满足监督和查办案件的需要。三是年龄结构不合理,传帮带意识不强.以宁远县纪委为例,30岁以下的仅1人,占总人数的2.5%;30-40岁的7人,占总人数的15.5%;40岁以上的占总人数的82%,老中青结构失衡;在工作中,传帮带的意识也有所淡化,年轻干部在实践锻炼提升不快,影响了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整体战斗力。5、基层支撑乏力。目前,全县各单位尤其是乡镇、街道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基础还比较薄弱,有相当一部分单位纪检部门的业务能力水平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一是班子不全,素质参差不齐。全县10%左右的派驻纪检机构未按要求配齐班子,现有的纪检干部中业务能力较强、能够主办案件的不到30%。二是分工不专,主业不突出。绝大部分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都分管了其他重要工作,精力分散,没有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主业主责上来.二、对策建议1、更新思想,转变观念,汇聚扬清抑浊的新共识.在纪检干部队伍中要革除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旧思想,树立创新争优、敢于碰硬和带头示范的执纪观念。一要树立主业第一的思想。要厘清职责,调整角色定位,职责以外的事该放手的放手、该放权的放权,改变之前“包打天下”的状态,

  解决“越位”问题。二要树立无功即过的理念.要严格考核评比,对不敢动真碰硬、工作没有起色、打不开局面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组织调整甚至追究责任,从而营造纪检干部主动作为、重权执纪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树立以身示范的标杆。打铁需要自身硬,要切实加强对纪检干部自身监督,杜绝“灯下黑",通过严格自律和严厉执纪两驾马车齐驱带动和促进全体党员干部作风的好转。2、完善机制,把准导向,步入健康发展的新轨道。要针对消除监督执纪的盲点和薄弱环节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垂直管理,各单位派驻纪检组,派驻机构人事、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与驻在单位脱钩,归口上一级纪委管理;派驻人员实行定期和不定期非循环式轮岗,破解同级监督难的问题。建立问题终身负责制,单位领导和派驻机构人员对所在、驻在单位发生的重大腐败问题实行终生负责,承担相应责任.搞好职责归位,对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进行全面清理,把职责之外的事归还相关职能部门。3、创新方式,严抓实管,形成正风肃纪的新常态。要从针对性强、务实管用、提高效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要着力在做好“五个结合”上下功夫:一是教育和惩处相结合。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党纪条规教育、正反典型教育及重要时间节点提醒,让他们时刻高度警惕,同时对违纪违法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及时曝光.二是治贪腐与纠“四风”相结合.“四风”问题往往是腐败问题的萌芽期或初始阶段,既要狠打“老虎”、“苍蝇”,又要持续用劲纠“四风”,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进一步恶化。三是抓督查与“开处方”相结合。要

  经常督查调度对各单位纪检工作落实况,对发现的问题不能仅指出或通报了事,督查人员应与被查出问题的单位会商,分析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并协调配合解决。四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各种突出问题,督促单位进行制度纠偏,堵塞漏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五是试点与应用相结合.每年都要结合实际推出一些有鲜明特色、有实际效果的工作,并选择1—2个乡镇进行试点,对试点情况经常梳理分析,做到边试点、边探索、边总结、边推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4、强化培训,深入调研,炼就适应形式的新本领.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采取跟班学习、举办业务培训班、现场指导办案、上下联合办案、交流讨论等方式培训纪检干部,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按照“精、新、专"的原则,每年筛选2—5个调研课题,组成专门课题组,发挥团队作用,集中集智慧,推出有几个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成果,确保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篇三:纪检监察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调研报告

  12020年4月19日

  纪检监察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纪检监察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纪检监察调研报告范文(一)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干部形象,为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依旧任重道远(一)干部思想不稳定。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承受着较大的精神压力。(二)干部专职不专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配备缺乏,在对六安市各区县进行调研时发现,很多县区的人社局都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职能科室,部分虽然选配了纪检监察干部,但有挂名的现象,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各单位纪委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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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组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外,别无她人;派出单位驻纪检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它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它工作。

  (三)管理体制不健全。《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依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

  (四)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少,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情况依然存在

  3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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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办案纪律或规定的现象主要有:调查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1人参与问话或3人同时参与对2名被调查人员问话;有些案件由于条件限制,在取证不到位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也给案件定性;从事案件审理的人员参与了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从事案件调查的人员也参与到案件审理中,出现了查审不分的状况;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办案程序,如将案件调查阶段采取的手段运用到案件初查阶段,对没有立案调查的案件先行进行了调查取证,有些案件未经审理批复、未经会议讨论就给予了纪律处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无视纪律规定,私自泄露案件秘密。如在接到信访举报时,私自将举报的问题或举报人情况泄露给被举报人或单位;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参与调查的纪检人员将掌握的情况、细节透露给被调查人或其家属;一些非办案人员在办案中私自打听、窃取案件查办信息,泄露办案秘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纪不依,执纪不严。如对一些群众有反映,本身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按照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原则,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而是听之任之;对一些违反相同错误性质的人员在进行处理时,并不是一视同仁,而是存在偏轻偏重,要轻要重的情况。由于现实的各种原因,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时,偏重于收缴违纪款,而把惩治腐败分子、教育干部放在了次要的位置,这样必然达不到治本的目的。

  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办案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办案意识不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平时放松了学习,世界观、价值观发生了

  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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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移,在灯红酒绿中逐渐迷失了方向,以致于成为腐败分子的

  “帮凶”、“爪牙”,或与其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从而发生泄

  露办案秘密,为违纪人员说情开脱、通风报信等违纪行为。二是

  业务素质不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办案的纪律规定、程序要求

  知之甚少,又不加强对办案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办案过程

  中违法取证,违反办案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外部干扰极

  大。一些地方党委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认为反腐力度

  过大,查处案件过多,有损地方经济形象,对一些严重违纪违规

  而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单位和部门采取保护措施。另

  外,纪检监察干部得罪的人多,有的长期得不到提拔和重用,致

  使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上顾虑重重,存在畏难情绪,严重挫

  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经费难以保障。由于地方

  财政不足,难以全额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开支,实行了由

  纪委办案收缴违纪款返补工作经费不足的机制。因此,纪检监察

  机关将收缴违纪款列为了办案中的重点,而偏离了纪检机关办案

  的宗旨,导致了对一些违纪单位人员只收违纪款,对违纪人员不

  立案查处现象的发生。

  三、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

  部

  队

  伍

  建

  设

  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

  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用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纪

  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

  5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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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从严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由此可知,在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配置、培训和管理等方面加强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开展的必然要求。

  

篇四:纪检监察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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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监察工作思路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纪检监察工作思路调研报告

  根据公司下发的****,***高度重视,将明年工作思路谋划调研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围绕几个方面的研讨内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坚持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龙头”

  工作,围绕“责任分解、责任机制、责任考核、责任报告、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狠抓各项任务落实。一方面是认真分解立项落实“一岗双责”机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另一方面是强化检查考核,推进责任制落实。采取听汇报介绍、查阅台帐资料、问卷调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事项情况报告等方式,全面检查了工作落实情况。全辖各级领导干部无违纪违规现象,形成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党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整体上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自上而下,层层部署,不断强化监督检查。

  二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巡视情况:公司将在总、省公司纪检监察部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工作部署,正视自身存在的不足,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流程,紧紧围绕总、省公司的工作要求,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一方面是着力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另一方面结合公司辖区内各支公司、部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形式的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特别是培养年轻、优秀的反腐倡廉宣传工作者,明确教育主体、制定教育内容、强化教育措施、落实教育任务。第三是利用并完善现有的组织队伍架构,结合分公司本部及各支公司、部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建设。对缺乏配套性,原则规定得多、细节规定得少的制度,逐一进行梳理和清理,逐步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努力形成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二、司法案件管理方面

  一是司法案件内部管控机制:一方面是完善司法案件内部管控机制:充分协调与省级分公司、律师事务所、各支公司、部的案件关系,及时督促各部门及机构上报及办理案件,使各案件无疏漏、保质量,从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掌握司法案件管理的难点并加强改进:司法案件管理的难点主要包括:(一)法制环境不健全,与外部司法机构间协作不足,部分公安、检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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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以力量不足、案件涉案金额太小、证据材料不足、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存在犯罪行为等为由,长期拖延办案,不及时立案侦查,或拒绝提起公诉。(二)刑事责任虽被追究,保险损失扔未追回,部分案件经过长期停滞后获判,但判决后应追缴的赃款却无法执行到位,涉案机构只得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或采用其他方式追偿,耗费更多的资源。针对以上问题,公司进行讨论,并有以下改进措施:(一)强化内控及风险管理:加强费用管控,确保审批流程真实严格。(二)改进完善单证、印章管理办法,全面规制单证的组织管理,保证印章使用安全、规范。(三)加强业务关键环节管控,严把承保质量关,强化理赔管控措施。

  二是案件查处和信访核查:进一步深化了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信访工作列入党政议事日程,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公司其他领导对信访工作也都十分重视,一方面是明确案件查处和信访核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按照工作分工,认真接待群众来访,主动参与重要信访问题的处理,把信访工作作为考核干部的主要内容,对在信访工作中麻木不仁、推诿扯皮、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处理。另一方面是针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并发挥案件查处和信访监督的功能和作用,根据当前的信访形势和任务,按照总、省公司的总体要求,将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继续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努力形成领导整体重视信访工作的新局面。(二)认真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在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上迈出新步伐。(三)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努力探索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的新路子。(四)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将纪检监察更好的融入服务保障方面

  纪检监察工作承担着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受理控告和申诉、保障权利等职能,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经过调研,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其服务保障职责的重要性。现就如何使纪检监察更好的融入服务保障总结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提升盈利能力的中心,重点关注分支机构在业务质量提高、费用成本控制以及财务资源差异化配置等方面落实总公司相关政策的情况,促进各级分支机构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利益观,着力解决对效益发展的经营理念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和不计成本盲目发展的问题。二是促进内控制度健全完善和加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关注分支机构内控执行力建设情况,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效,促进财务、承保、理赔、资金管理等管控制度的落实。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必须有统筹规划、服务全局的思想。找准定位。切实站在确保中心、服务全局的高度,站在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正确处理好对内与对外、对上与对下等方面的关系;催生合力。在积极争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同级党委支持的同时,不仅要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还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互相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四是在工作方法上,要检查授权的合理性。公司内部管理涉及诸多授权环节,难免存在不当,而一旦授权不当,就有可能出现大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授权合理性的监督和评估。五是要加强制

  

篇五:纪检监察调研报告

  纪委监察调研报告

  篇一:水利局2021年纪检监察调研报告钦北区水利局2021年纪检监察调研报告一、中小型水利工程情况2021年来,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投入我区中小型水利工程(总投资3000万以下的水利工程)总投资万元,有个项目,占我区水利总投资74.74%,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主要涉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村人饮解困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其他面上农水项目。二、违纪案件情况案件主要涉及--区20__-2021年人饮工程管材供应方面,--管材供应由钦州市统一招投标,龚某某通过围标行为中标,为使北区人饮管材供应拨款等方面得到“关照”,龚某某向我区人饮工程主要负责的领导、干部行贿。造成犯罪的原因主要是:一是不注重学习。水利系统,由于点多面广,人员分散,对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存在一定难度。有的领导干部常常借工作繁忙推脱参加政治教育或法制培训的机会,松懈了思想防线,使犯罪苗头得不到及时扼制。二是不注重世界观的改造。水利系统人员在业务方面都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在各自的岗位上都能独当一面。但他们都有一个共性的问题,那就是不注重学习,特别是不注重政治学习,不注重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在关键时刻把握不住自己,最终

  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犯罪嫌疑人是带着一种“你捞我也捞、不捞白不捞”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市侩心理索贿受贿,从而放

  纵违法犯罪。三是不注重道德修养。涉案人员的道德修养低,他们不注重道德观的培养。从他们贪污受贿的所作所为来看,什么职业道德、公仆意识、党性意识、服务意识等等,在他们的思想观念里都已荡然无存。他们原本也是一些业务骨干,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那一刻也是有过思想斗争的,他们的道德天平并非一开始就倾向犯罪的一边。四是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侥幸心理。涉嫌职务犯罪的这些犯罪嫌疑人都不是法盲,都知道什么是犯罪,也知道犯罪的后果,但他们之所以明知故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心存侥幸。还有一种心理,认为行贿和受贿双方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你给我钱,我给你办事,互利互惠,为了双方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行贿方不会出卖我。他们没有深思,行、受贿双方的心理基础是不一样的,双方之间的关系完全受利益支配,毫无情义可言。

  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我区水利局严格按照招投标的程序对工程进行招投标,所有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等按照水利厅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招投标,人饮建设项目土建工程超

  过50万元的进行公开招投标,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由钦北区人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讨论决定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的监理单位也是通过招投标确定。监理费少的区水利局通过开领导和有关股站长会议来确定。区水利局在评标过程中,邀请审计部门、政府

  采购部门、政府监督部门,对整个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的监督。杜绝出现虚假评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招标代理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

  2、工程建设实施情况一是经过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监理中标单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其签定施工、监理合同。二是按规定组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具体落实项目责任人。对在建的水利工程项目,每一个项目水利局都安排一个技术人员跟踪负责,严格把好项目建设关,保障项目有序顺利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我们不定期地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进度,是否履行合同约定,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监理程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等,对于施工、监理单位的违反合同约定,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3、资金监管情况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严格监管各项建设资金,每一笔工程进度款的拨付申请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和水利基建程序办理,层层把好工程投资关,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流向,做到专款专用。施工单位申请施工进度款时,层层严格把关落实资金,首先

  由区水利局申请工程进度款,然后由区重大项目督查组到工程现场进行核实,区政府领导根据核实情况进行审批,最后由区财政局将资金划拨到区水利局资金专户。我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人饮建设工程设有专户管理,没有违规使用资金,没有挤占、挪用

  工程资金的现象,确保建设过程中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干部安全。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水利局是报帐单位,经费支出由财政局直接支出。

  四、廉政防控措施(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从根源上杜绝职务犯罪对于部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以正确的思想观念和心态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政治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自觉性,用纪律和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从思想根源上杜绝职务犯罪。(二)加强行风建设,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党组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改进作风的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对领导干部自身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诫勉、廉政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党课教育等方式督促改进;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可能造成损失的,及时提醒、教育和进行批评帮助。对因失职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和处分。同时,注意发现作风优良、工作

  突出、廉洁勤政的优秀干部和先进典型并予以表扬表彰,以先进典型推动干部队伍作风的进一步提高。

  (三)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监督是关键,是促进教育和制度落实的措施。落实惩防体系,关键在强化监督。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

  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结合水利实际,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环节和部位,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第一,要明确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职责分工要体现相互制约。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水利行政许可、基本建设顼目立项审批、资金分配、政府采购(包括招标投标)人员录用以及干部的选拔任用是监督的重点环节和部位,要落实相应的监管措施。第二,要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水利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相互利用检查成果,减少重复检查,降低监管成本,形成监管合力。机关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行业的监管力度,适时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要服务水利中心工作,围绕重点项目,有计划地开展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改进工作。第三,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办

  

篇六:纪检监察调研报告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门槛,更是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随着党的十八大提出“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思路,群众举报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热情空前高涨。近年来,黄集镇纪委无论是接收上级信访交办件还是收到群众信访举报都居高不下,为从信访举报看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我镇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原因(一)是基层干部纪律和廉洁意识还有待强化基层干部工作任务繁重琐碎,普遍学历学识不高,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政治理论水平欠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标准性不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如,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款当私人钱袋,集体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随意挥霍浪费,大肆贪污挪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已严重触犯刑律,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标准要求,时间一长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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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二)标准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基层权力清单制度还不健全,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

  程序还不标准,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如,一些村居主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那么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账外账、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有的制度没有坚持执行,上级要考核检查的时候就抓一阵子,不检查时就不执行了,成为应对检查考核的临时措施。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群众对权力产生疑心,对干部失去信任。

  (三)基层干部工作强度与待遇不匹配现在既是开展的机遇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随着基层群众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基层干部面临着开展和维稳的双重压力,工作条件艰苦,难度大。而且基层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两方面都较差,晋升空间有限,这种工作强度和工作待遇上的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心态和开展预期,从而在思想上放松要求,并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四)基层监督执法问责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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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不够重视,措施还比较有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大;监督反响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惩罚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数程度较轻,在处理时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一般处理也较轻,震慑力不够,导致违纪本钱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二、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对策和建议(一)加强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履职思想根基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假设干规定(试行)?,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并落实基层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制度,加强廉洁履职教育。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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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良好气氛。(二)严肃监督执纪,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

  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组织保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加强对镇、村级重点领域的监督,尤其是对征地补偿、工程建设、资产发包等事项进行验收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区对镇街、镇街对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制度,及时发现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并催促问题整改。完善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置群众反映的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严肃查处“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共同缔造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小官大贪等基层腐败问题,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

  (三)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我镇将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和支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委一把手高度重视,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亲自部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要信访举报亲自过问,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问题亲自协调,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案件和信访件亲自督办。各级基层纪检监

  

篇七:纪检监察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调研报告

  目的是解决当前一些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模糊、履职错位、效率不高等问题,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近期,笔者结合宁远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就当前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提出了一些粗浅的意见建议。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理解上存在偏差。第一,纪检监察机关是唯一的“包公”。不管一些部门的工作是否涉及纪检部门,凡是触犯人的东西都被“贴上标签”,堂而皇之地移交给纪检部门,专门唱红脸、做好人。比如,一些反映问题多、处理难度大的信访内容,并不直接指向违纪问题,有的领导还批准并移送纪检机关直接或参与。二是把县级纪检部门作为唯一的“利器”。在一些领导思想中,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委的第一监察室。所有时间紧、任务重、推进难的重要工作,都需要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落实。第三,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公开露面,才能有“面子”。无论大会的大小事项或小型会议,纪检部门都应出席。我觉得这是一种重视工作的方式,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花了很多时间。第四,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在广泛管理的情况下才有“席位”。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认为,只抓主业太单调,特别是一些部门的纪检机构领导觉得自己没有实权实利,或多或少有不想抓主业的想法。

  2、“双管”传导不畅。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管理,在县级层面来看,全面推行“两个为主”、“两个全面”还存在一定

  困难。在“以查办腐败案件的上级纪委领导为重点”方面,县级纪检机关主要面向基层,每年直接查办和指导数百起案件。其中,一般病例占85%以上,重大病例所占比例相对较小,不到10%。重大案件的查处由上级纪委领导主导,这无疑对协调工作、加强办案工作有很大帮助。但对于小案件的查处,无异于“牛刀杀鸡”,势必影响一般案件的查处效率,难以满足时效性和效率的要求。“主要由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提名和检查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有利于减少纪检干部的顾忌,大胆查处腐败案件。但由于上级纪委对下级干部缺乏直接领导、全面了解和广泛了解,难以跳出纪检干部“篮子里挑瓜”的局限,纪检领导干部队伍难以从其他方面选拔优秀人才,这实际上对人才的招聘构成了障碍。同时,在选人用人时容易产生“纪检干部在行业中成长”的潜意识,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纪检领导干部的成长空间。近年来,县级纪委外汇业务领导人数明显减少。关于全面落实“纪委向党和国家机关派出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的问题,省、市县级纪检机构改革方案尚未出台,思路也不明确。在“旧办法不方便用,新办法不敢用”的特殊时期,县级正在等待,一些单位的纪检领导长期缺位,影响了职能。

  3、同级监督疲软。从各单位权力实际运行情况看,权力过于集中在“一把手”手里,有时集体研究只是走过场,甚至成为“一把手”实现个人意图的“挡箭牌”。在没有实行统一派驻管理模式下,单位的纪检机构牢牢受制于所在单位,实施同级监督只是一种摆设。

  4.缺乏内生动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与当前从严治党新常态下的新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改革创新动力不足,难以突破和提升。近年来,宁远县在县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但一些改革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例如,在2022,七个纪律工作委员会在全县成立,后来搁浅了。现在,学科工委已经成为一个没有组织和工作团队的“半拉动工程”。二是专业结构不合理,培训不到位。有效监管和熟悉相关业务是前提和基础。现有纪检干部中具有金融、医疗、工程、建设等专业资质的专业人才不足10%,不能满足督查案件的需要。三是年龄结构不合理,助人为乐意识不强。以宁远县纪委为例,30岁以下人员仅1人,占总数的2.5%;30-40岁7人,占15.5%;4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82%,老、中、青年人口结构不平衡;在工作中,帮助和领导的意识也被削弱了。年轻干部不乐于在实践中提高,影响了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整体战斗力。

  5、基层支撑乏力。目前,全县各单位尤其是乡镇、街道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基础还比较薄弱,有相当一部分单位纪检部门的业务能力水平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一是班子不全,素质参差不齐。全县10%左右的派驻纪检机构未按要求配齐班子,现有的纪检干部中业务能力较强、能够主办案件的不到30%。二是分工不专,主业不突出。绝大部分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都分管了其他重要工作,精力分散,没有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主业主责上来。二、对策建议

  1.更新观念,转变观念,凝聚促进纯净、抑制混浊的新共识。在纪检干部队伍中,要破除保守守旧的思想,树立创新,追求卓越,敢于重击,率先垂范的精神

  示范的执纪观念。一要树立主业第一的思想。要厘清职责,调整角色定位,职责以外的事该放手的放手、该放权的放权,改变之前“包打天下”的状态,解决“越位”问题。二要树立无功即过的理念。要严格考核评比,对不敢动真碰硬、工作没有起色、打不开局面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组织调整甚至追究责任,从而营造纪检干部主动作为、重权执纪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树立以身示范的标杆。打铁需要自身硬,要切实加强对纪检干部自身监督,杜绝“灯下黑”,通过严格自律和严厉执纪两驾马车齐驱带动和促进全体党员干部作风的好转。

  2.完善机制,引导标准,步入健康发展的新轨道。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消除监督执纪的盲点和薄弱环节。实行纪检监察机构垂直管理,各单位设纪检组,派驻机构的人员、工资、福利、考核与驻地单位脱钩,由上一级纪委归口管理;派遣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轮岗,以解决同级监督难的问题。建立问题终身责任制,单位领导和驻单位人员对本单位和驻地单位的重大腐败问题终身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做好责任交还工作,全面清理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将超出职责范围的事项交还有关职能部门。

  3、创新方式,严抓实管,形成正风肃纪的新常态。要从针对性强、务实管用、提高效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要着力在做好“五个结合”上下功夫:一是教育和惩处相结合。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党纪条规教育、正反典型教育及重要时间节点提醒,让他们时刻高度警惕,同时对违纪违法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及时曝光。二是治贪腐与纠“四风”相结合。“四风”问题往往是腐败问题的萌芽

  初期不仅要打“老虎”、“苍蝇”,还要继续大力纠正“四风”,及时解决苗头和苗头问题,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第三,监督与“处方”相结合。要对各单位纪检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监督调度,不能只指出或通报问题。检查人员应当就发现的问题与本单位协商,分析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协调配合解决问题。第四,症状和根本原因的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各单位纠正制度偏差,堵塞漏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五是试点与应用相结合。每年要结合实际,开展一些有特色、有实效的工作,选择1-2个乡镇进行试点。要定期对试点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做到试点、探索、总结、推广并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强化培训,深入调研,炼就适应形式的新本领。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采取跟班学习、举办业务培训班、现场指导办案、上下联合办案、交流讨论等方式培训纪检干部,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按照“精、新、专”的原则,每年筛选2-5个调研课题,组成专门课题组,发挥团队作用,集中集智慧,推出有几个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成果,确保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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