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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16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2-09 17:05:04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16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  第四条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增强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强化对校园网站新闻网页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三微一端出版物等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对各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16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16篇

篇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

  第四条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增强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强化对校园网站新闻网页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三微一端出版物等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对各种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读书会学术沙龙社团组织等的引导监督和管理

  Xx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长效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第三条学校党支部负责全校意识形态阵地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增强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强化对校园网站、新闻网页、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三微一端”、出版物等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对各种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读书会、学术沙龙、社团组织等的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课堂讲坛管理

  (一)课堂讲坛是学校宣传思想阵地的重点。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积极发挥课堂讲坛立德树人的主渠道作用。

  (二)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纪律负责。教师要切实加强课堂管理,强化教学纪律,自觉遵守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

  (三)严肃课堂纪律,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教师要自觉依托课堂讲坛,使课堂讲坛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不得违反四项基本原则。

  第六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一)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遵循信息网络规律,树立正确导向,着力内容建设,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育人环境,维护学校网络信息安全。

  (二)加强学校门户网站、主题性教育网站、专业性学术网站建设,扩大网络文化的育人覆盖面和社会服务面。

  (三)遵守国家关于网站、域名、IP地址备案的有关规定,加强校园网接入管理,规范校内单位(部门)接入移动互联网、使用社会网络资源管理。

  

  

篇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

  (完整版)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二、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四、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一、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

  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

  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三、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五、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一、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二、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三、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四、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五、联系沟通制度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一、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三、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三、职责分工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一、专项督查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二、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三、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四、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

  

  

篇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平安。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稳固马克思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稳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根底,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安康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那么,建立党支部统一指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指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指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立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指导班子、指导干部目的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

  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p

  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

  想领域

  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展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平安。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立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

  加强对本单位党员指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的。

  第九、要实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视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认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分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指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

  策部署、分析^p

  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

  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开展思想言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

  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承受监

  视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模板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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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

  学院高校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院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学院分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X学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必须明确认识到意识形态的自觉是政治坚定的前提,意识形态的自信是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理论自信的基础。学院各级党组织应当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四条建立和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成立以分党委书记为组长,分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纪检委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教科办、学工办(团委)、继教部及各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学院分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五条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学院的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工作。分党委领导班子对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分党委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班子

  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接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学校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院相应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学院在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管理和服务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对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师生员工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八条每学期至少安排两次分析研判学院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学期向学校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对学院内发生和出现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师生员工中重要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并将处置过程和相关记录留存;及时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报告学院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按照规定权限,在学院内部合适范围及时通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九条加强对学院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学生课堂、部门网站、新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和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等社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展览活动等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充分发挥党报党刊作用,自觉完成上级下达的征订任务。对主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做好报告人的背景核查,全面了解其思想倾向和报告主要内容,并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和备案。要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

  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校内惨透。

  第十条建设、维护、管理好学院网络,高度关注网上舆情。分党委负责人要加强对学院互联网的管理,确保责任到人。要充分利用学院网主页功能,按照职责分工,监管好学院的网页,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要分层建立核心网评员、骨干网评员、普通网评员队伍,要拉得出、打得响、战得赢,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惨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

  第十一条领导和组织对学院内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及时干预,敢抓敢管、敢于亮剑。鼓励和支持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优秀师生代表发表理论文章,有针对性地批判错误价值观念和社会思潮。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接照管理权限依纪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第十三条高度重视学院宣传思想干部队伍和网评员队伍建设,抓好重要阵地、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配备和使用管理,确保宣传思想战线干部队伍和网评员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合适、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宣传干事或网评员空缺时,应及时补配到位,且宣传干事和网评员不得同时空缺。

  第十四条纪检委员把全体科职干部和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三章各部门(专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十五条办公室的工作责任:

  (一)学院办公室对在学院主网页上的信息公开、学院概况、政策法规、展示学院、领导介绍等方面的材料和具体内容负责审核;同时,对书记、院长信箱的信息要积极反馈处理。

  (二)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考核,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在学院党委领导下,选优配强学院宣传思想领域干部队伍。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政治素养和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三)按照学院党委统战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四)把好人才引进过程中的政治审查关,健全新进教师就职宣誓制度和教师定期注册制度,将思想政治考核纳入教职员工的年终考核、职称晋升等考核内容中。在全院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进一步树立广大教职工正确的教育观,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

  (五)积极承担统筹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学院文化建设、统筹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统筹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任务,是学院对外宣传联络、媒体接洽、新闻发布、

  文化活动等方面的业务主管部门,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有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六)要加强对网络、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审批、监督制度,要加强本部门干部队伍、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七)对学院主网页上的新闻发布、网络媒体及对内、对外宣传的采访报道的内容负具体审查责任,严格把好稿件签发关、版面(节目)审核关,明确稿件终审人员的岗位责任。加强新闻队伍建设和管理,定期对学院报道进行审查,切实做到可管可控。严格执行院内单位、个人对外公开发布和学院有关的重大事件、信息的相关审批手续。

  (九)负责全院安全稳定工作的综治协调、督查督办以及安全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要严密监控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利用热点事件煽动师生和从事渗透捣乱破坏活动。认真执行出国(境)进修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宗教传播的有效管理,防范和抵御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学院师生进行渗透,加强对邪教、传销组织的防范和打击力度,配合宣传部和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第十六条学工办(团委)的工作责任:

  (一)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教育引导,防范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对学生思想的渗透。切实抓好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为骨干力量的思政工作团队。制定学生资助项目境外资金资助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

  (二)团委要加强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读书会等阵地

  

  

篇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篇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莫旗甘河农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莫旗甘河农场学校2020年3月

  莫旗甘河农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翟玉华(甘河农场学校校长)副组长:林忠诚(副校长、党支部宣传委员)

  韩树权(副校长、党支部组织委员)王大志(副校长)成员:刘立生(中学政教主任)王冬梅(小学政教主任)彭伟(小学教务主任)李智伟(中学教务主任)张玉田(后勤总务主任)郑冬雪(团委书记)包晓辉(大队辅导员)刘静静(幼儿园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张枫,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对全体教师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

  莫旗甘河农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细则

  莫旗甘河农场学校2020年3月

  莫旗甘河农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第四、校长和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

  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半年书写一次分析研判报告,一年开展一次自查。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

  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七: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

  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通用5篇)

  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

  每半年向旗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并书面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专职党务干部为成员的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2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单位舆情和职工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局党组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

  局党组每年在局系统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及时向旗委报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局党组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15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局党组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网络阵地

  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

  各坊每季度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部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成立了由村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4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村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对应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几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及时报告本村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15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主管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网络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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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教中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冠县职教中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等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第三条办好我校中等职业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学校各部门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阵地的规划和管理。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部门是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意识形态阵地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有效管理的前提下,

  有序推进建设和使用,决不给反主流意识形态的错误理念提供任何传播渠道。

  第四条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增强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强化对校园网站、新闻网页、校报、广播站、新媒体平台、出版物等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对各种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学术沙龙、社团组织等的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课堂讲坛管理

  (一)课堂讲坛是学校宣传思想阵地的重点。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积极发挥课堂讲坛立德树人的主渠道作用。

  (二)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纪律负责。教师要切实加强课堂管理,强化教学纪律,自觉遵守《冠县职业教育中心关于加强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若干意见》、《冠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检查条例》等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

  (三)相关科室和专业部要严肃课堂纪律,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教师要自觉依托课堂讲坛,使课堂讲坛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第六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一)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遵循信息网络规律,树立正确导向,着力内容建设,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育人环境,维护学校网络信息安全。

  (三)遵守国家关于网站、域名、IP地址备案的有关规定,加强校园网接入管理,规范校内部门接入移动互联网、使用社会网络资源管理。

  (四)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要求,各单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必须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工作,健全舆情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组织保障机制、舆情搜集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应急预警机制、应对处置机制和总结评估机制等,切实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引导应对能力,提高对网络的管控能力。发现意识形态苗头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党委宣传部上报。

  第七条讲座论坛意识形态管理

  (一)举办讲座论坛(含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牢牢掌握领导权和话语权。

  (二)举办讲座论坛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的利益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报告人要对自己的报告内容负学术、政治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举办面向全校的讲座论坛实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坚持“一会一报”制。

  第九条对经批准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校外新闻单位需作宣传报道的,必须征得主办单位同意,并经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报道时要注意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对未经批准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律不作宣传报道。

  第十条学校教职工原则上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在校内举办讲座论坛。特殊情况由校外机构或个人租借校内场地(报告厅、会议室、教室等)举办的报告会和讲座,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本单位(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

  (二)申请人所属单位(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负责审批;

  (三)申请人所属单位(部门)于审批后3个工作日之内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一条主办单位(部门)邀请校外人员举办讲座论坛的,必须认真审查报告人身份和报告内容,必须向报告人明确政治纪律要求。

  第十二条我校师生到校外举办讲座论坛,报告人必须经所在单位(部门)批准。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报告人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

  第十三条主办讲座论坛的单位(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天在校内指定位置张贴海报,公布报告人、报告内容、举办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加强学生社团管理,实行社团成立和年度检查制度,由团委负责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管理,建立出版质量监督检查体系,由社科处负责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网、新媒体平台、出版物以及宣传橱窗、墙报、海报等,由各相关科室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党委宣传部和各科室应当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阵地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给学校造成影响的,对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发生责任事故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追究处理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6】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1郑州成功财经学院艺术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落实制度体系,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机制。学校党委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职责清晰,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守土有责”思路,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艺术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艺术系领导担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处理相关工作。

  二、是以务求实效为目标,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措施。

  通过“控制场地”方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课堂、课外活动场所、报告会、讲座”管理操作流程。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和环节。从申报到审批的各个程序均责任到人,可追溯倒查人性化的管理既活跃了学术活动,又实现了对意识形态的有效管理。以提升素质为抓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水平。不断丰富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内容和形式,通过政治学习不断强调意识形态管理的重要性,周密部署相关工作。

  三、以队伍和学科建设为重点,切实把控课堂阵地

  在教育教学环节,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通过《教学工作规程》明确规定教师应有的政治素质,根据“开课条件”、“任课资格”、“德育要求”和“教学评估”等要求,结合学生评教和督导制度等,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管理,以积极健康内容占领课堂主阵地。

  四、加强对学生活动的引导和管理。

  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大学生文化平台。

  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篇八: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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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

  四、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

  一、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三、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五、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

  一、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二、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

  三、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四、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

  五、联系沟通制度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三、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

  三、职责分工

  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

  一、专项督查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二、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三、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四、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

  

  

篇九: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

  某某学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各级党组织应当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第三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对学校意识形态负重要责任。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校长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联系系(部)院和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负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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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党委与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二章党委与党总支(党支部)的责任第五条党委与党总支(党支部)的主要责任:(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定期分析和研判学校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分清主流支流,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和师生中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安排,维护学校意识形态安全。学校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及时向各基层党组织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各基层党组织要准确把握师生员工思想动态,制定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处臵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学校党委及党委宣传部报告。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要将发生过程、问题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经验教训等形成书面材料交党委宣传部存档。(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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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形成分工明确、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四)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管理。学校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社科类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学生社团及演艺活动、文化交流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杜绝不经报批擅自组织相关活动的行为。严禁在学校组织开展宗教传播活动,境外非政府组织、基金会需与学校联合组织开展的活动,必须认真甄别,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相关活动。

  (五)切实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要抓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宣传、保卫、网络中心等部门建立管防并举、相互配合的体制,加强网上正面舆论引导,提高利用网络舆论引导的水平。加强网络管控,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及时开展网络意识形态专项整治活动,净化网络环境。

  (六)学校党委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学校各级党组织对所管辖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具体责任,对于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行为、人员,要敢抓敢管,及时制止,对于涉及违纪违法的绝不能姑息,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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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学校党委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做好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特别要做好教师队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八)学校党委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按照“政治强、业务强”的标准和“讲政治、守纪律、有担当”的要求,选优配强宣传思想领域干部、辅导员和班主任等工作队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中,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开展。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思想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要有明确任务、要与考核奖惩挂钩。

  第三章职能部门和重点领域的责任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应当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起重要责任。(一)学校党委按要求每年一次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二)党委宣传部为学校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统筹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推进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校园文化建设,统筹新闻宣传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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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筹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统筹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负有牵头抓总的职责任务。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责任。每年负责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学校党委报告。

  (三)党委组织部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和单位年度考核,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评议。

  (四)学校纪委要把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五)党委学工部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宿舍、进网络、进头脑。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做好教育引导、规范管理和应急处臵,防范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学生思想的渗透。加强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学生党员骨干力量的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

  (六)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根据职责分工动员组织师生员工支持参与意识形态工作。工会要联合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要与教务处、各系部(院)结合,加强师德建设,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团委要加强学生

  

篇十: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

  第三小学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察右前旗教科体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中央自治区旗委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三小学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察右前旗教科体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中央、自治区、旗委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住建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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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党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党支部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务办室,办公室主任由组织委员兼任。

  第二章党支部主要责任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组织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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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学校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监督考核第十四条党支部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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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十五条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六条每年年底前,党支部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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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九条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第二十条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第二十二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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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

 职业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职业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干部管理、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六)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真心与广大教师做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带头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知识分子制度,针对重大思想理论问题、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政策及社会思潮动态,及时进行观点交流、思想引导,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等节点组织走访慰问等活动。

  

  (四)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政治素养和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篇十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

 新城民族小学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

  新城民族小学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

  新城民族小学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

  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全。各级党组织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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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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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4(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九条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第二十条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第二十二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

  

篇十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

 新城民族小学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

  新城民族小学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咸丰县委办公室《咸丰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中央、省委、州委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住建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第五条党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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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党支部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务办室,办公室主任由组织委员兼任。

  第二章党支部主要责任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组织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学校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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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监督考核第十四条党支部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第十五条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第十六条每年年底前,党支部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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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九条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第二十条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第二十二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

  

篇十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通用5篇)

  1、强化党政协同,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党政协同,既包括坚持和完善党政共同议事制度,即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也包括建立和健全工作协同促进制度,在各层面推行干部交叉任职制度,以有效增强各级干部对党政工作的全面认识和统筹推进。2、强化部门联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运行机制部门联动,可借鉴新闻传播领域的“中央厨房式”理念,推行“汇聚信息、集中研判、多元联动、及时互馈”的“上下往复”的闭环式工作模式。第一,“由多到一”,实现信息汇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部门涉及宣传、组织、统战、教务、科研、学生、保卫、信息化等职能部门以及各院系所等教学科研部门,这些部门涉及意识形态安全,信息应及时报送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去粗存精”,实现精准研判。一般信息由宣传部门研判,重要信息由各方联合研判,并作出相应工作安排。第三,“由一到多”,实现多元联动。根据研判结果,由各部门在各自工作领域协同应对,共同发力,形成合力。高校意识形态的阵地建设一般包括课堂、网络、校报、广播、电视、论坛、讲座、报告、教材、涉外项目等等,意识形态载体多样,阵地之

  间要联手聚焦、积极应对。3、强化分工负责,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分工负责,主要是抓好明责、履责、问责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明晰责任主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与高校内部治

  理结构密切相关,一般来说,包括六个方面责任主体,即“当事人”“条状管理部门”“块状管理部门”“协调单位”“分管领导”和“主体责任者”。

  二是细化工作流程。工作流程是工作事项的活动流向顺序,包括任务流向、任务交接和内在协调与控制机制。高校意识形态各类阵地管理,不仅要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兵把口,各负其责,更要细化流程,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三是建立问责制度。只有责任而没有追究和奖惩,久而久之,责任也将淡化。要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硬落实。

  一是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要站在事关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判断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应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是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大众化,打牢意识形态的根本思想理论基础;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不动摇,把伟大旗帜高高举起来,打牢意识形态的根本政治基础;坚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动摇,不断为意识形态凝神聚气,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始终高扬主旋律,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循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发展的要求,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多出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不断推进文化创新。

  三是努力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改革创新是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方法的同时,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与解决个别性、群体性的思想认识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做好政治理论的宣传教育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

  四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意识形

  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

  五是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党所主张的意识形态自始至终要正确地代表社会中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较好地整合各社会群体的利益。

  一是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要站在事关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判断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应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是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大众化,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思想理论基础;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动摇,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高高举起来,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政治基础;坚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动摇,不断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神聚气,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始终高扬主旋律,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

  业、诚信、友善;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多出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不断推进文化创新。

  三是努力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改革创新是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方法的同时,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与解决个别性、群体性的思想认识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做好政治理论的宣传教育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

  四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

  五是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党所主张的意识形态自始至终要正确地代表社会中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较好地整合各社会群体的利益。

  一:利用思政课的阵地,对学生开展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工

  作。高校的思政课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主阵地,利用思政课的主渠道,提升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学生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的大事开展相关的讨论,强化学生的政治意识,大局意思。利用思政课,让学生更深入,系统地了解党史,增强政治观念,提高政治素养。

  二抓校园文化,牢牢把握校园活动的政治导向。利用宣传栏,标语等积极宣传党的政策方针,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政治思想,增强师生的凝聚力向心力,自信心和自豪感,营造良好的校园风气和育人环境。

  建立健全各类社团的管理,社团是学生自发的组织,但是学校不能放松监管,要积极引导学生社团活动的正确的政治导向,让学生在活动中增强对学校的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学校的意识形态工作包括加强对社团活动的监管。

  三:扎实扎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利用校内的报纸,广播,微信,微博,QQ群,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管理,加强校园网络文化的监管和引导。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的引导水平,对网络舆情的监管信息做到内紧外松,实时防控,及时采取措施追查封堵有害信息,做好师生的思想疏导工作。

  教育系统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领域,学校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阵地,课堂是传播弘扬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渠道。教育系统的领导干部、知识分子、青少年学生,是加强意

  识形态工作的三大重要群体。高校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标准,

  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把握导向和关口。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贵在落实,要在教书育人中得到体现。为此,结合讲话精神,教育部门当前主要抓好四件事:一、着力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三进”工作,二、着力抓好在六一讲话中提出的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三爱”教育活动,三、着力抓好以勤俭节约、反对浪费为主要内容的节粮、节水、节电“三节”工作,四、着力抓好管课堂、管讲座、管网络的“三管”工作。

  互联网在教育中有广泛的应用,表示要高度重视网络在新媒体时代的作用,充分认识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极端重要性。

  要把大中小学的思想品德课的统一设计,政治、语文、历史、艺术等课程的统一设计,从课程标准教材到教学、到考试统筹的设计以及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统筹设计作为一个持久的教育工程,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的教育,贯穿到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体现到宣传承载成才的各方面。

  要扭住理想信念的着力点,围绕立德树人的大任务,实现中国梦,培养接班人,这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国家长远

  发展的需要。教育工作者贯彻落实“8·19”重要讲话精神任重道远、使命光荣。

  

  

篇十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

 高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高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明确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根据X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X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X学院党委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全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院长负重要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要任务。履行好学院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把政治导向观。有效开展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术道德教育工作。履行学院教育教学、科研平台与项目、网站、学术活动、各类社团、对外交流等管理责任,尤其是对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的管理责任,按照“一会一报”制严格把关。

  加强对民族宗教、网络、全媒体、离退休人员管理。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在学校活动的管理。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段的维稳工作,有效管控和协助处置意识形态事件。加强意识形态信息收集研判,及时上报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报告和信息。与学校其他部门共用履职,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机制。X、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将政治审查纳入必备环节。做好新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使教师全面了解学校、提升教学科研水平、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X、充分发挥学院研究生会、学生会、学生社团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指导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确保活动健康发展。

  X、切实贯彻落实教育和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开展师生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情况定期排摸,及时准确地掌握校园传教活动的信息并及时上报。

  X、对各类国际会议与学术交流活动、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严把政治审核关,做好来校参会人员的审核。严格按规定申报并加强过程管理。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责任追究依据《X学委员会关于印发《X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篇十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细则

 学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当支部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学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的为在我校深入贯彻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我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监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学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适用范围《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适用于我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三、组织保障(一)成立领导小组。为保障方案顺利实施,特成立意识形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党委书记或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各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学校办公楼一楼,由XX任主任,教务处、工会、团委各1名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学校当支部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检查、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二)领导小组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

  学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四、具体实施措施(一)建立常态机制,持续深入推进1、学习教育制度。当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展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2、报告工作制度。学校当支部每半年向区教育局当组以书面形式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

  学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对教师进行上岗培训,评选教师先进典型,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团总支、工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当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当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当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当的周围。

  6、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教务处利用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引导意见,为学校当支部、行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学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三)加强检查督导,深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当支部统一领导、当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

  形态工作机制。1、校当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当支部书记

  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学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六、其他事项《学校意识形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具体由我单

  位负责解释,如方案更新变更,则以下发的新方案进行执行。某某学校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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