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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意见】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意见(全文完整)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5-26 08:35:06

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促进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意见如下。一、严把资格条件担任股级干部职务的,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中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组织意见】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组织意见】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意见(全文完整)



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

干部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促进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意见如下。

一、严把资格条件

担任股级干部职务的,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中担任公务员岗位股级职务的,应具有公务员身份;

2、提拔副股级职务的,原则上应参加工作满两年;提拔正股级职务的,原则上应任副股级职务满两年(未设置副股级职位的,原则上应参加工作满四年);

3、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

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的任职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股级干部任职年龄界限由各单位自行掌握,但不得低于副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年龄界限。

二、规范职数设定

1、市直部门(单位)内设(辖属)股级单位5人(含)以下可配备11副,6-10人(含)可配备12副,11人及以上可配备13副;副科级单位5人(含)以下可配备副职1名,6-10人(含)可配备副职2名,11人及以上可配备副职3名。

2、镇(街道)“四大办公室”可配备正股级副职2名;“三个挂牌办公室”可配备11副;“五中心”可配备12副;信访办公室、老干部办公室、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残联、司法所可配备11副,其中妇联、工会正职一般应由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兼任。

三、严格选任程序

股级干部任免实行预批备案管理,按下列程序进行:

1、事前沟通。股级干部调整前,单位主要领导应就调整职位、选拔方式等与市委组织部沟通,经市委组织部原则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制定方案。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制定干部选拔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查把关。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拟调整职位、资格条件、选拔方式、方法步骤等。

3、组织实施。单位党委(党组)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方法步骤组织实施。拟提拔任职的,原则上应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竞争上岗的方法步骤为:

①宣传发动与民主推荐。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会议,公布竞争上岗职位、资格条件、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等,发动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名。同时,对拟竞争的股级职位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与会范围为机关在编人员、下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单位人数较少的全体在编人员参加。

②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数应多于竞争职位。

③竞职演讲。竞职人员按姓氏笔画顺序依次演讲。评委由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担任。班子成员和其他评委按46的比重计算得分,评委现场投票,竞职演讲成绩现场公布。

④组织考察。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民主推荐和竞职演讲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考察。按民主推荐、竞职演讲、组织考察343的比例计算竞职人员的总成绩。

⑤会议研究。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根据竞职人员竞争上岗的总成绩和干部日常表现,研究提出干部任免意见。

不具备竞争上岗条件的,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研究任用等程序进行。

4、审查批复。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提出的干部任免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报送材料包括:《股级干部任免职的请示》、《股级干部预批表》、党委(党组)研究干部的会议记录。市委组织部对职数设置和人选身份、学历、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审查批复后,单位党委(党组)办理任免手续,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推进轮岗交流

大力推进股级干部轮岗交流,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建立经常性轮岗交流机制,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1、轮岗交流的对象:

①在同一岗位任职或实际负责同一岗位工作满6年的;

②担任具有审批权、执法权以及管财、管物、管工程等关键岗位主要负责人满4年的;

③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或问题较严重,不适宜继续在原岗位工作的;

④需要通过轮岗交流提高素质和能力的;

⑤因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

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轮岗交流的。

2、暂缓轮岗交流的对象:

①职位条件有专业技术要求,暂无合适人选可以替代的;

②科级领导干部兼任的;

③科室正副职同属轮岗交流对象的,副职暂缓一年轮岗交流;

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党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⑤因其他原因暂缓交流的。

3、轮岗交流的方式:

主要采取单位内部轮岗和跨单位交流两种方式进行。内部轮岗由单位党委(党组)提出轮岗方案,报市委组织部预批备案;跨单位交流由单位向市委组织部提报交流意向,市委组织部组织对交流对象进行考察评价,结合干部专长和表现情况,研究提出调配意见。对反响较差的股级干部,市委组织部将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对其进行轮岗交流或降免职。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8周岁的股级干部,一般不进行跨单位交流。

五、严格监督管理

1、要严密组织。股级干部管理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本意见规定,做好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往我市出台的关于股级干部的管理规定一律废止。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贤任能,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要建立因岗择人、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不适合现岗位工作的股级干部及时调整,保证股级干部队伍的质量。要大力推进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将股级干部轮岗交流,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促进干部轮岗交流经常化、制度化。对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原则上都要进行轮岗交流。

2、要严格监督。要加强对股级干部的监督管理,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做到防微杜渐。对组织观念、职责意识、纪律观念、社会评价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将按照《从严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3、要严守纪律。要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不得超职数配备,不得随意简化选任程序,不得临时动议和频繁调整干部。要严格按照市编委办批准设立的机构,确定股级职位和职务名称。要严格执行股级干部预批备案制度,不得自行公布干部职务。原则上,各单位股级干部每年调整一次,应在科级干部调整后进行。对违规操作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中共乳山市委组织部

20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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