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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意见】淮南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完整版】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5-31 16:07:01

淮南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筑业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按照“扩规模、重品质、调结构、强活力”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行业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意见】淮南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住建意见】淮南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完整版】



淮南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筑业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按照“扩规模、重品质、调结构、强活力”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行业竞争力,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4号)精神,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左右,到2017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20亿元;扶植一家企业完成晋升特级企业的目标,实现特级企业零的突破;全市一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10家以上,二级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30家以上;三级资质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达60家以上。

二、培育壮大骨干企业

1.支持鼓励有实力的建筑业企业收购、兼并、重组,尽快形成一批淮南建筑业知名企业、品牌企业。多家企业联合组建企业集团后,各子公司继续保持原有资质,总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实现企业业绩、人力资源等共享。鼓励施工特级、一级企业对大型复杂工程建设项目采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总承包模式。

2.对在淮注册的企业,新晋升为特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综合类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综合资质监理企业、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企业、专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甲级资质监理企业以及对当年建筑业企业总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3.支持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开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投资的产业领域,实现“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向节能环保、新型建材、建筑构配件工业化生产等产业和上下游产品发展。支持钢结构、商品砼、商品砂浆企业规模化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经营特色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专业企业,不断拓展矿山、电力、化工、市政等施工领域,大力扶持矿山、钢结构、机电化工安装、电力检修、市政、园林等本土特色专业承包企业做专做精。在企业资质申报等方面采取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快速审批。

4.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成立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指标任务,积极培育有条件的园区创建国家级、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鼓励创建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基地。提高建筑施工装配水平和装配能力,推进建筑业与建材业深度融合,带动建材、节能、环保等相关产业发展。

三、着力增强创新能力

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和新技术应用在转型升级中的先导作用,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建筑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建筑产业化道路,大力发展低碳、绿色、环保建筑,坚持走技术含量高、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发展道路。

1.鼓励企业编制工程建设工法。按相关政策给予扶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2.对建筑业企业因技术创新节约投资或提高效益的,建设单位应给予必要的奖励,相关部门予以政策支持。

3.成立市绿色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绿色建筑推进工作计划。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两方面共同促进,适时出台强制性推广绿色建筑的措施,2015年起,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开展建设领域绿色建筑宣传培训,提升行业绿色建筑意识,努力营造有利于发展绿色建筑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快建筑业人才培养,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企业家、一批市场急需的项目经营管理人才和一批技术精湛的技术能手。

1.支持建筑业企业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建筑业企业应按职业工资总额2.5%安排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禁止压减职工教育经费。

2.鼓励建筑业企业与中职学校和大专院校合作培养适应专业岗位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合作培养的学员具备土木工程类或建筑学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的,在报考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时,其在校学龄可合并视为工龄。

3.支持具有一级以上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组建非国有序列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授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对获得国家工程质量奖、国家级、省级工法、“黄山杯”工程奖或2项以上“舜耕杯”奖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数量的限制,破格申报参评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4.鼓励建筑业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高级技师,引进人员可享受淮南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待遇,支持中央驻淮企业和一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托自有力量,开展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培训。

五、实施优企引进战略

1.鼓励外埠综合实力较强的高资质建筑业企业在我市设立子公司。市工商、税务、建设等部门应加大服务力度,设立绿色通道,并按有关规定给予扶持。

2.严格落实进淮企业备案实名制管理,执行身份证信息和执业信息登记制度。

六、鼓励争创精品工程

1.我市建筑业企业在本市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获得省级优质工程“黄山杯奖”、获得市级优质工程“舜耕杯奖”的,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中分别给予承包企业合同造价1%、0.5%0.2%的奖励,但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享受以上政策。

2.我市建筑业企业在本市获得国家AAA级、市级质量安全标化工地的,由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中分别给予合同造价1%0.2%奖励。

3.成立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推进全市范围内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建设、勘察、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单位等各类市场主体的诚信档案。在建筑企业资质检查时,运用信用结果,简化事前审核程序,加大事中、事后监管检查、稽查力度。及时公布行政审批、过程监管、执法处罚等各类信息,公开曝光各类市场主体和人员的不良行为信息。加大评价信息运用,根据使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管理。对信用评价正常的企业,资质申报时采取绿色通道;对信用评价较差的企业,限制市场准入;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企业将限期整改,直至清除出我市建筑市场。

2.规范建筑业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实行建筑领域劳务用工工资支付“一卡通”管理制度,成立市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工资支付“一卡通”管理机构,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并将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

3.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报送制度,充分利用市级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与国家、省工程建设监督和信用管理平台的衔接。建立奖惩机制,将诚信建设与招标投标、资质审批、市场稽查、评优评奖相结合。在实行综合评估法招标的项目中将信用评价纳入综合评价体系。

4.健全建筑业行业协会机构和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协会在规范行业秩序、推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八、加强招标投标管理

1.加强招投标管理。完善综合评标办法,坚持“择优”原则,坚决遏制和打击围标串标、借用或出借资质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2.赋予非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项目招标自主决策权,政府监管部门重点强化合同备案和履约监管;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投标预选企业名录。

3.完善既有利于项目实施又有利于本地建筑业发展的建设工程项目发(承)包方式和相应的招投标办法。对于获得“鲁班奖”、“黄山杯奖”和国家级、市级标化工程及市级管理部门表彰的本地建筑业企业,在参与市内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投标活动中,按“优质优价,优质优先”的原则给予支持,可享受企业信用加分的待遇。

九、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总承包企业将主体工程以外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或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进行劳务分包的,按其取得的全部工程价格款扣除其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2.建筑业企业在境外提供建筑业劳务,免征营业税。

3.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保修)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之外的其他保证金。

4.业主要求建筑业企业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对等向建筑业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要及时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保修)金,保修期结束三个月内全额返还。

十、开展评优评先活动

完善考核奖励措施。结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标准,制定优秀建筑业企业、优秀建筑业企业家、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

1.市政府每年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和技术经济管理人才,在推荐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2.本实施意见中的政府性扶持项目,按年度申报,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9月份,受理部门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3.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一次性审结,经媒体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批,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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