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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方案】上林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系统运行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02 10:21:02

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系统运行实施方案根据《关于下达南宁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任务的通知》(南安委办〔2016〕32号)和《关于印发〈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常委会2016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上林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系统运行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上林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系统运行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

系统运行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下达南宁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任务的通知》(南安委办〔201632)和《关于印发〈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常委会2016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上办发〔201647号)精神,为扎实推进上林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标准、整体推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资源共享的原则,积极应用互联网技术,运行上林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县、镇,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二、目标任务

20167月开始,利用半年时间完成上林县辖区内大部分法人企业,部分事业(学校、医院)单位的网上在线监管,2016年底,完成360家企、事业单位注册纳入系统,实行在线监管。

三、实施步骤

上林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系统运行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自20167月开始,至2016730日培训结束后常态化运行。

(一)行业监管部门初培训、账号注册阶段(2016718日)

由县安委办负责,初培训行业监管部门系统建设负责人,基本了解系统运行情况;把上林县辖区范围内各行业监管部门在线注册,并把注册成功的账号及密码发给各行业监管部门。各行业监管部门(见附件1)安排系统建设负责人于718日下午3:00到上林县安监局视频会议室参加初培训并领取行业监管企、事业单位培训通知。

(二)企事业单位账号注册阶段(2016730日前)

1.由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把上林县辖区范围内本部门所监管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在线注册,并把注册成功的账号及密码发给各企事业单位(各行业监管部门及所监管各企事业单位名单见附件1)。

2.组织企业收集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用U盘扫描拷贝安全生产相关许可证书、标准化达标证书、奖惩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书、资质证书等(图片大小控制在300K以内)。

(三)组织培训阶段(2016726日前)

1.由县安委办负责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配合,组织开展系统实际操作培训(培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由注册在线的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账号及密码登陆上林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完善本单位的基础信息。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指导。

3.注册在线的各企事业单位试运行自查自报操作;行业监管部门试运行巡查督查操作。

(四)系统运行常态化阶段(201681日以后)

培训结束后,注册在线的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南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南府办〔201558 号)开展本单位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并按照时间要求上报;各行业监管部门在线开展巡查和督查工作;实现系统运行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行业监管各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系统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真抓实干,落实固定的具体负责人员,采取有力措施推进。

(二)密切配合。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派遣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安全管理员工参加培训,并负责日常自查自报操作和系统维护。

(三)建立长效机制。信息系统运行后,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各部门要定期开展系统应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具体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和监管水平;不定期抽查各企事业的系统运行情况,不断优化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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