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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方案】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立道里区企业投诉中心工作方案通【精选推荐】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02 14:14:01

成立道里区企业投诉中心工作方案按照区政府区长肖彬同志指示要求,近期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任延辉同志牵头,组织区政府办、区法制办等单位,围绕成立道里区企业投诉中心一事进行认真研究,并形成如下工作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方案】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立道里区企业投诉中心工作方案通【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监察方案】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立道里区企业投诉中心工作方案通【精选推荐】



成立道里区企业投诉

中心工作方案


按照区政府区长肖彬同志指示要求,近期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任延辉同志牵头,组织区政府办、区法制办等单位,围绕成立道里区企业投诉中心一事进行认真研究,并形成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改善全区发展环境的总体部署,发挥区企业投诉中心监管作用,严厉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的人和事,加大力度曝光、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

二、工作职能

(一)督促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规范行政行为,联合有关部门纠正不当干预,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受理和办理企业提出的投诉事项;

(二)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企业投诉事项;

(三)督促检查、协调处理重大企业投诉事项;

(四)研究、分析企业投诉情况,向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三、工作范围

(一)重点调查处理区内各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审批权限承接不到位、办理不规范等行政审批问题;

(二)干预企业招投标、插手企业工程建设、干预企业采购、干预非公企业自由选择合作者等不当干预行为;

(三)不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乱政行为;

(四)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

(五)不兑现招商引资承诺和协议以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四、工作方式

(一)实行部门联动机制。在区政府办设立区企业投诉中心,作为受理平台,对企业投诉事项设立台账、梳理线索、分类处置。对一般性投诉事项报请区政府主管领导批示后,转办相关区直部门调查处理,并做好督办和反馈工作。对社会影响大、情节复杂和涉嫌违规违纪的重要投诉事项报请区政府主要领导后,由区企业投诉中心牵头,组织协调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优化办、道里公安分局、区审计局及有关职能部门联合调查办理,或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头承办,调查结果报区企业投诉中心综合汇总。

(二)构建两级联动体系。各街道、镇,区政府各办局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企业投诉受理机构,并按照时限要求将办理结果上报,建立起上下联动、分级负责、运转顺畅、便捷高效的企业投诉办理联动机制。

(三)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针对企业投诉集中的行业或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问题,由区企业投诉中心联合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优化办等相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系统性、行业性联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主动查处纠正违规违纪行政行为。

(四)加大通报和问责力度。区企业投诉中心对涉企投诉数量、办理情况、问责情况、典型案例等进行梳理汇总;对经查实的一般性问题进行通报,对违规违纪人员按照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作出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依法处理。

(五)组织涉企工作调研。对阻碍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制约企业发展的共性问题,领导关注、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改善发展环境的经验做法,分阶段、分专题深入开展调研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供区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五、责任分工

(一)区企业投诉中心负责企业投诉事项受理呈送、分解转办、督促落实、核实比对、公开通报及综合协调等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重要投诉事项开展调查。同时利用84512345”区长热线、信函、网络、投诉中心微信平台等受诉方式受理企业投诉。

(二)区监察局负责对区企业投诉中心转交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违规违纪部门及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及处理;开展联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参与对重要、重大投诉事项的联合调查。

(三)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区企业投诉中心转交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区企业投诉中心转办各单位、各部门初步调查处理意见提出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意见建议;开展联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参与对重要、重大投诉事项的联合调查。

(四)区优化办、道里公安分局、区审计局负责对区企业投诉中心转交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开展联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参与对重要、重大投诉事项的联合调查。

六、组织机构及人员

参照省、市企业投诉中心组织架构,拟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区企业投诉中心主任,区监察局局长、区法制办主任兼任区企业投诉中心常务副主任,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优化办、道里公安分局、区审计局、区委宣传部各安排1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兼任区企业投诉中心副主任。

在区政府办公室安排专职工作人员1人,并安排专门办公室1间,区监察局、区优化办、道里公安分局、区审计局、区法制办5个部门各明确兼职工作人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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