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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方案】蒙山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03 12:49:01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工作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蒙山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人社方案】蒙山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12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5184号)及梧州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梧全民参保办〔20171号)等精神,为切实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具体目标任务:

(一)构筑信息比对平台。建立全县全民参保登记比对数据库,完善数据比对业务规则,统一数据交换方式,全程支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开展,最终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建立以全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的参保标识和覆盖全区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

(二)摸清应参保人员情况。充分利用全县社会保险数据资源和其他职能部门人口信息开展跨地区,跨险种、跨部门的数据比对,全面动态掌握我县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整体情况。通过参保登记对未参保人员、重复参保人员进行梳理,实现对单位和个人的精准管理,对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状况进行跟踪服务,为实现人群全覆盖奠定基础。

(三)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坚持行政推动、宣传引导、法律约束三管齐下,通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摸清参保底数、找准扩面盲点,实现社会保险全面覆盖作为核心任务,边登记参保信息,边宣传社保政策,边引导参保缴费,把“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和“职工养老保险扩面”两项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

(四)强化基金预测预警。通过信息数据库为社会保险基金动态分析、预算编制、预测评估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为科学确定社会保险基金中长期运行目标提供依据,实现我区社会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范围

全民参保登记适用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重点以梧州市蒙山县户籍人口为主、对非梧州市蒙山县户籍常住人口或就业人员等未参保人员也纳入登记范围,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长期动态管理。

四、方法步骤

全民参保登记(核对)工作采取上下结合、先进行数据比对、再进行登记(核对)的递进方法。首先是对适龄未参保人员或未参保险种等信息空白点进行重点入户调查登记确认。最后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参保登记数据库。具体步骤如下:

(一)入户登记和数据录入。县社保局根据市社保局确定的需入户登记(核对)的人员信息,发放到基层,由乡镇政府编制花名册,再组织所辖的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按照《广西全民参保登记表》的指标项,重点对参保人员逐个入户登记,填写登记表,最后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做好调查数据的整理和录入。

(二)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机制。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广西全民参保登记表》要求,核对、录入登记表的信息,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对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建立完善我县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并通过系统自动更新、人工动态调查录入等手段全面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对本辖区登记(核对)信息数据采集后,实行动态维护。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或参保情况变化等需要变更登记信息的,应按照申报、审核等规程及时变更,形成实时动态数据库。

五、职责分工

(一)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全民参保登记重大问题和事项,对重要工作进行决策、指导、监督及协调。应用购买服务机制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人员保障。

(二)乡镇政府及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做好本辖区全民参保登记组织实施工作,将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信息采集、动态管理等工作,纳入乡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工作日常工作内容,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对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工作的综合考评内容。应用购买服务机制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人员保障。

(三)人社部门:牵头做好全区全民参保登记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工作、依托基层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和社会保险“五险合一”信息系统,开展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及数据集中、数据比对和动态管理,做好数据和信息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培训和政策宣传。

(四)公安部门:与人社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定期提供户籍人口及居住证人口数据及相关变动信息。

(五)财政部门:落实工作经费,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六)住建部门:定期提供全区建筑行业及企业用工情况。

(七)民政部门:与人社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定期提供低保家庭等社会救助对象相关信息。

(八)教育部门:与人社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定期提供各学校、托儿机构学生相关信息;根据人社部门提供的就读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学生情况,督促相关学校、托幼在年度申报缴费期内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九)卫计部门:与人社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定期提供新生儿数据及相关变动信息。

(十)工商部门:与人社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定期提供全县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注销等相关信息。

(十一)税务部门:与人社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定期提供用人单位税务登记、纳税状态等相关信息。

六、工作进度安排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用1年时间完成,分五个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阶段(20173月),成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74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各乡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村(社区)组织力量,启动宣传发动工作。

第三阶段:方案实施阶段(20174月),通过培训全面推开登记(核对)工作的信息采集和录入核对工作。

第四阶段:全面推进登记核查工作阶段(20174-5月)。

第五阶段:建立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阶段(20176-12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承担我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组织协调、实施推进以及日常工作。县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人社局副局长任副主任。

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村(社区)要协同配合,增进共识,积极推进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地向人社部门提供相关基础数据信息,夯实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基础,做到任务、措施、人员、经费、设备“五到位”,确保我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预期成效。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完善相关工作措施,优化管理服务流程,狠抓本实施方案的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工作经费,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二)加强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社保经办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社保信息化水平,确保信息采集和更新的全面、准确,信息传递和交换的及时、顺畅,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同时要优化业务流程和工作机制,把参保登记、数据更新于日常业务经办之中。

(三)加强部门协调。各乡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要积极推进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与人社、公安、住建、民政、教育、卫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增进共识,形成合力,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参加自治区、市业务培训,同时加强对各乡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及所辖村(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计划,通过新闻媒体、组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手册、深入基层宣讲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乡镇、村(社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加强督促,积极推进,确保我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如期开展、按时完成各阶段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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