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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意见】关于吉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指导意见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04 18:42:01

关于吉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战略部署,解决好吉林新一轮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意见】关于吉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指导意见,供大家参考。

【发改意见】关于吉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指导意见



关于吉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

“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战略部署,解决好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紧紧围绕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践行发展新理念,以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五大任务 ”为工作重点,以贯彻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 “五大支柱性政策”为支撑保障,以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根本目的,谋划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省情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战略意义

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下,中央做出以 “三去一降一补 ”为核心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决策,是重大的宏观经济管理的理论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最新成果,是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实际行动,是适应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综合国力竞争新形势的主动选择,对于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当前,吉林正处在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新起点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谓恰逢其时。吉林老工业基地长期积累的经济结构不优、体制机制不活、创新能力不强、发展方式粗放的矛盾依然突出,现阶段又面临经济下行、需求增长乏力、改革任务繁重、民生压力较大的严峻形势,而这些都迫切需要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破解和应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这是做好 “加减乘除 ”法,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重要推进器;是实现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增强市场信心的关键举措;是破解我省供给性不强、市场化程度不高、国有企业活力不足、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等问题的必由之路。全省上下必须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打好发展 “组合拳 ”,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突破,打破路径依赖,厚植发展优势,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实现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践行 “五大发展 ”理念,牢牢抓住国家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机遇,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突出特色实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 “三去一降一补 ”五大任务,强化 “五大支柱性政策”支撑保障,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供给结构,大幅度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努力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跃升,推动我省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改善,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完成 “十三五 ”规划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处理好推进 “五大任务 ”落实与贯彻 “五大发展 ”理念的关系。落实 “五大任务 ”,要坚持把 “五大发展 ”理念贯彻始终,作为重要遵循、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搞好系统谋划和整体设计,进一步细化量化任务,推动 “五大任务 ”沿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道路稳步前进。

.处理好供给和需求的关系。针对供给与需求不匹配、不平衡等问题,坚持两侧发力,在着力加强供给侧改革的同时,与需求侧管理相配合,以创新供给带动需求扩张,以扩大有效需求倒逼供给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需求侧管理融合衔接,不断增添振兴发展新动力。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着力消除老工业基地长期积累的体制机制等矛盾和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运用市场手段消解低端、低效和过剩供给,提高生产端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又让政府更好地而不是更多地发挥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完善配套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

.处理好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关系。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注重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焦发力,坚持把落实 “五大任务 ”与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强化创新驱动,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推进技术、产品、业态、商业模式等创新,促进新旧动能加快转换,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处理好发展改革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保持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力度,激发创新活力。妥善解决结构性改革可能带来的职工下岗、社会保障问题等风险点,坚决守住民生底线。

(三)主要目标。

经过3-5年努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去一降一补 ”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提高,土地、金融等要素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新的发展动能持续壮大,多层次、高质量的供给体系初步形成,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供需平衡。

.去产能目标。突出煤炭等行业和钢铁、水泥等产品,严格准入新增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基本完成国家下达的去产能任务,产能过剩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煤炭行业:用2-3年时间,压减产能2733万吨、退出煤矿132处,保留产能2164万吨、煤矿25处。在大幅压减煤炭产能基础上,存续煤矿实现质量标准化二级以上。钢铁行业:用3年时间,压减炼铁产能120万吨、炼钢产能108万吨;再利用2年时间,压减炼铁产能16万吨。全省用5年时间压减炼铁产能136万吨、炼钢产能108万吨。在淘汰落后产能基础上,产能利用率趋于合理,产品质量和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水泥行业:用2—3年时间,压减熟料产能800万吨左右、水泥产能1300万吨左右。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产业集中度提高到82%以上。

.去库存目标。突出房地产、粮食和烟草等重点行业,进一步开拓市场,加快 “走出去 ”步伐,主要行业库存都降到合理水平。房地产领域:力争通过2-3年时间,长春市等5个省内一类城市,商品住房库存量比2015年年底减少25%,省内31个二三类城市减少30%,逐步使现有库存回归到合理水平。粮食(玉米)领域:力争3年时间,每年消化临储玉米存量库存300亿斤,使粮食(玉米)库存趋于合理。烟草行业:力争通过3年时间,烟叶库存由目前227万担降到110万担的合理库存水平。

.去杠杆目标。运用市场化手段,着力解决要素配置的扭曲问题。突出搞好政府债务处理,将政府性债务降到合理水平;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企业资产负债率达到合理水平,企业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去杠杆:利用3-5年时间,全省各项政府性债务风险指标管控在风险预警线内,确保政府性债务不引发区域性和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到2018年年底,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全省政府债务1600亿元,政府主导的民生、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市场化融资达到700亿元以上。金融去杠杆:未来五年,全省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年均分别增长12%、16%,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占GDP比重逐年提高。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相关指标达到监管要求,吉林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有效提升,高风险农信社资本得到有效补充;地方保险机构杠杆率全面达标,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150%以上;证券类机构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要高于20%;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杠杆率符合监管要求,互联网金融、地方交易场所规范发展。企业去杠杆:鼓励企业综合运用多种融资工具开展结构化融资,有效解决企业债务利率、期限及负债结构错配的问题。采取依法合规手段,加快企业债务重组。成立政府性资产管理公司,承接处置企业不良债务。通过财政注资、市场化募资等手段对企业进行增资,根本改变企业资产负债表。

.降成本目标。到2016年年底,为全省企业减负累计约480亿元。其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约22亿元;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减少成本约227亿元;有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减少成本约166亿元;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企业人工、物流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累计节约成本24亿元;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等要素成本,可降低约11亿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降低管理成本约30亿元。到2018年底,企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形成企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良性循环的格局。

.补短板目标。到2020年,突出补齐创新不足、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环境和大气治理投入不够、对外开放水平过低、交通基础设施滞后、民生保障能力不强等短板。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强化科技创新对发展动能转换的支撑。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快成果转化,推进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发展模式。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培育发展新动能,打好服务业发展攻坚战,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40%,力争达到45%。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0000亿元。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5%左右。着力完善现代基础设施,全省铁路营业里程达到540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4000公里以上,实现县(市)全部通高速;推进实现地级城市运输机场全覆盖;城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贯彻协调发展理念,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坚定不移地推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吉林要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既定目标要求,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东中西部区域实现协调发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实施一批重大环保工程,启动我省境内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伊通河百里生态长廊等工程建设,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贯彻开放发展理念,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对接国家 “一带一路 ”战略,加快长吉图战略实施,利用 “两种资源 ”和 “两个市场 ”,不断拓展开放合作领域和空间,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努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贯彻共享发展理念,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 “指南针 ”,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实事,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到2018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三、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

(一)去产能任务。坚持市场导向,重点采取经济、法律等手段,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优化区域和产业布局,最大限度地实现产业规模、结构、布局与环境承载力、市场需求、资源保障协调适应,产能利用率达到相对合理水平,产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引导煤炭行业压能减产。明确产能、成本、安全、物流等标准,进一步搞好压能减产。一要明确 “标准 ”。(1)产能标准,全省年产30万吨以下的煤矿全部关停。40处30万吨以上的矿井,符合安全、环保、质量等标准的保留,不符合的限期整改,达标后保留,否则依法淘汰。(2)成本标准,结合地质条件、储量规模等,对开采成本高于市场销售价格的矿井,全力降成本。通过技改降成本,实施一批技改工程,更新采掘设备,改造生产系统,力争机械化程度提高到100%。通过管理降成本,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扁平化管理,压缩一般性财务支出。对剩余服务年限不足10年的93处矿井,特别是低于5年的27处资源枯竭型矿井,作为去产能的重点,考虑投入成本,加快退出步伐。对10年以上的64处矿井,集中资源,加大投入,提高煤炭生产标准化水平。(3)安全标准,针对煤矿涉及高瓦斯、水害等多种灾害类型,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实际,对24处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用国家禁止方法工艺、安全不合格的煤矿坚决淘汰,彻底封闭井口。对保留的25处矿井,提高安全标准,改进生产工艺,大幅度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4)物流标准,根据省内煤矿到长春等主要销区的相对距离,对物流成本较高的75处矿井进行去产能。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控制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二要安置人员。坚持把人员安置作为关键,对煤炭行业去产能需要安置的6.5万人,分类制定方案,妥善进行安置。(1)转型安置,通过分流、异地安置等途径,安置约6200人到其他行业企业就业。(2)发展非煤产业安置,利用多种经营优势,对有意愿到非煤行业就业的约2200人,由煤到非煤产业转型,实现安置就业。(3)采购物流安置,从外地引进煤炭,满足省内需求,可同步安排约5000人就业。成立吉林省煤炭经营公司,做大煤炭营销和物流,打造省内最大的煤炭物流基地。(4)以煤养煤安置,建设外埠新增产能,加快推进内蒙古煤炭基地等建设,统筹安置约3200人就业。(5)自主择业、集中培训安置,结合开展 “双创 ”,搞好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约4.84万人创新创业,创造幸福生活。三要依法重组。针对截至目前我省煤炭行业263.8亿元巨额债务实际,既不能因为改制逃避债务,又不能因债务问题停贷影响正常生产经营。(1)推动债务重组,引导企业与相关债权银行对接,探索通过免去应付未付利息等方式,推动债务重组,减轻企业债务负担。(2)搞好资产剥离,对约67%的煤炭行业资产,实行 “债务随着资产走 ”等做法,管资产就要管债务。研究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等,集中优质资产,统一承担相关债务。(3)加快债转股,重点分2类进行处理,对银行债务,研究探索支持相关金融机构将贷款转为股份;对民间融资等债务,通过去产能积聚优质产能,吸引债权人入股,推进股权结构多元化。(4)采取债务停息,推动企业与金融机构沟通联系,争取停息挂账,防止正常贷款转为不良贷款。同时,加快推进吉煤集团改组为国有能源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鼓励省内外大型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煤炭企业,培育大型企业集团。四要确保稳定。重点是补发 “欠发 ”工资,通过提前拨付政策性亏损补贴等途径,与欠薪企业共同努力,所欠工资2016年4月底前全部解决。积极争取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力争按照煤炭行业失业保险缴费额度的50%进行补贴,对企业内退人员5年内给予失业保险减免。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落实好相关政策,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到2%、工伤保险费率从0.%—2%平均降到0.2%-1.9%、生育保险费率从0.7%降到0.5%,紧跟国家部署,及时落实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政策。

.推动钢铁行业产能调整。着力强化钢铁企业主体责任,突出产品结构调整,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一要突出重点企业。对全省9户钢铁企业中涉及去产能任务的7户企业,全力以赴去产能。坚持把通钢集团作为钢铁行业去产能的关键,以点带面,力求全面突破。全省要关停拆除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等落后生产设备,对生产地条钢的企业,立即关停,拆除设备。依法拆除吉林长龙钢铁公司的2座30吨电炉,压减炼钢产能48万吨。支持吉林鑫达钢铁公司减量置换,拆除1座450立方米高炉和1座480立方米高炉,减量置换建设1座1080立方米高炉,压减炼铁产能16万吨。二要明确主体责任。按照国家提出的 “市场倒逼、企业主体 ”原则,进一步强化钢铁企业主体责任。主动与首钢联系,根据企业整体布局,协调制定通钢集团分年度分批次淘汰计划,2017年以前,关停1座1060立方米高炉、70吨电炉,拆除相关动力装置,压减炼铁产能80万吨、炼钢产能60万吨。三要加快技术改造。针对钢铁行业产品过剩的实际,进一步加大投入,实施一批重大技改项目,延伸产业链条,丰富产品种类。支持通钢集团未来五年投入53亿元,加快研发高速铁路、汽车等高端钢材产品。开发城市管廊用钢、低合金高强钢和汽车结构用钢、精品棒材、石油套管用钢等品种,实现产品结构升级,变落后产能为先进产能。改造升级 “长白山钢铁网 ”,打造综合商务平台,衍生供应链服务业务。四要强化属地责任。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为钢铁企业去产能创造良好环境。坚持把维护职工基本权益放在首位,做好社保接续等工作,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提前制定风险评估和维护稳定预案,全力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同时,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钢材活动,减少地轧材等产品对省内市场的冲击,结合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省内优质产品市场份额。

.支持水泥行业重组减量去产能。鼓励生产和使用高标号水泥、纯熟料水泥、专用特种水泥,加强中高端产品供给能力。严格准入门槛。坚持以技术、市场、盈利等为标准,提高门槛,严格准入,从2016年开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建不达标的水泥产能项目。全面清理在建和已建成的违规水泥项目,对已建成水泥熟料项目,按现有政策要求落实产能置换标准。推进兼并重组。支持以亚泰水泥、北方水泥和冀东水泥为主成立吉林省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实施减量重组,开展内部产能优化,加快劣势产能退出,提升产业集中度,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实现有序竞争。关停日产2500吨及以下熟料生产线9条,减少产能730万吨;通过对集团内部粉磨站撤并,减少粉磨站10家,优化减少水泥产能1010万吨;加快省内其他水泥产能优化和重组,压减熟料产能59万吨,优化减少水泥产能310万吨。加快结构升级。推广使用42.5及以上等级高标号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逐步取消32.5等级水泥。鼓励依托现有水泥生产线,开发满足海洋、港口、核电等工程需要的特种水泥等新产品。发展水泥制品深加工,重点支持城市地下管廊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继续鼓励对矿渣、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支持利用水泥窑炉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推动废弃物替代燃料的技术开发和应用;充分有效使用低品位石灰石,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推动重点行业国际产能合作。充分发挥吉林沿边近海优势,积极参与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交通、能源、电信、公共服务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到具备条件的国家和地区投资兴业,优化产业分布,变域外销售为域外生产,变商品输出为资本输出。围绕汽车、轨道交通、矿产及加工业、建材、农林牧及加工、境外园区等重点,实现率先突破。突出汽车、轨道交通等产能 “走出去 ”。支持我省自主品牌汽车企业在市场潜力大、产业配套能力强的国家设立汽车生产厂和组装厂,建立分销网络和维修维护中心,带动自主品牌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出口。鼓励企业在欧美发达国家设立技术和工程研发中心,提高自主品牌汽车的研发和制造技术水平。重点推进一汽集团7个海外整车装配基地建设,支持在南非、伊朗、巴基斯坦、墨西哥、哈萨克斯坦、尼日利亚等国家和地区以各种合作形式实施中重卡、乘用车、微型车项目。鼓励我省轨道交通装备制造重点企业在境外建设研发设计、集成制造、协同配套、综合检修、生产服务等项目,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带动我省轨道交通产业等相关产能国际合作和设备产品出口。重点推进长客在美国、巴西、澳大利亚投资项目,推进长客美国马萨诸塞州地铁制造基地2016年投产运营,支持开拓欧洲、匈牙利、东欧等国际城铁市场,开发俄罗斯、土耳其、马来西亚、泰国和新加坡等国家的高铁项目。推动有色金属、钢铁等行业对外产能合作。推进境外矿产资源开发等21个重点项目建设,抓好昊融集团及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加拿大、印度尼西亚、俄罗斯、菲律宾等国家镍矿开发、冶炼及相关产业项目,华峰能源公司在俄罗斯投资无烟煤露天矿山等项目,通钢集团在印度尼西亚合作建设钢铁项目等,加快俄罗斯农牧业产业园区等5大境外园区建设。推动水泥、铝型材、玻璃等优势产能向境外,特别是向俄罗斯西伯利亚和远东等地区转移。

.妥善处置 “僵尸企业 ”。调查摸清 “僵尸企业 ”相关情况,建立国有和非国有 “僵尸企业 ”详细数据库。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分类,有针对性地采取兼并重组、资本运营、创新发展、关闭破产等方式进行依法精准处置。重点是 “3个一批”:兼并重组整合一批,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对行业产能进行整合。重点推进吉煤集团进行内部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债务重组整合一批,通过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减轻企业债务负担,通过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等渠道,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破产清算出清一批,对持续亏损3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予以 “出清 ”。

(二)去库存任务。突出房地产、粮食和烟草等行业,摸清底数,精准施策,逐步消化库存,有效控制增量,逐步把相关行业库存降到合理水平。

.化解房地产库存。坚持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为牵引,强化市县政府责任,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突出解决好 “人”“地”“资金 ”问题,逐步消化房地产库存。一是突出解决好 “人”的问题。(1)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购房人无需提供住房所在地户籍证明、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取消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的审批限制。(2)坚持购租并举。积极培育房屋租赁市场,将非商品住房改造为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公益类用房,化解非商品住房库存。(3)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教育、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降低农民进城落户购房门槛,促进农民工和城郊农民进城落户。(4)加快产业发展。立足县域重点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推进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产城融合,防止有城无业。二是突出解决好 “地”的问题。(1)控制新建项目土地供应节奏。对去化周期长、房价波动大、供应严重过剩的城市,缩减相应商品房供地规模,直至暂停土地供应。(2)调整优化用地结构。对一些去化周期长等重点城市,限制商业用地规模,加大住宅用地供应。(3)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从2016年起,拟出让宗地红线外围必须完成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道路等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得出让。对已建成但未完成配套的住宅小区,要加快制定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计划,2016年6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力争2-3年内完成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4)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相关改革。探索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设,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库存商品房置换农民原有住房。三是突出解决好 “资金 ”的问题。(1)降低购房成本和门槛。协调银行合理确定购房贷款利率和住房按揭贷款的首付比例。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2)松绑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足额缴存6个月可申请贷款。贷款购买二手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房龄加贷款期限之和最长为40年。(3)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全省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有条件的城市应达到70%以上,力争逐步达到100%。(4)适当增加购房补贴。鼓励城镇居民和农民购买库存商品房,有条件的城市政府,可对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特别是特殊群体,按照上缴契税额度给予适度补贴。(5)适当降低房地产企业税费负担。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建设完成后,无偿移交的符合免税条件的学校、医院、幼儿园使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普通标准住宅按1.5%计征,非普通标准住宅按2%计征,其他类型房产按2.5%计征,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采取相关措施办法,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允许开发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优化调整住房供给结构,避免出现结构性库存。(6)探索通过政府发债等方式,购买库存商品房,增加公租房等房源。

.化解粮食库存。突出消化临储玉米库存,抓好就地转化和结构调整,积极消化存量库存,努力抑制增量库存,逐步实现粮食 “购销储运加 ”协调发展。加工消化。通过强化玉米深加工企业技术改造,推动玉米淀粉向糖、酸、醇、脂、酶等精深加工方向发展,延伸产业链,通过转型升级,提高供给能力和水平,今年力争加工转化玉米达到200亿斤以上。推动省酒精集团兼并重组省内酒精企业,做好转产燃料乙醇相关准备工作。抓好长春大成集团异山梨醇、中粮集团聚乳酸等项目建设,促进项目尽早建成投产。过腹转化。加快发展畜牧业,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增加玉米过腹转化能力。通过发展饲料加工业、推进粮改饲试点、抓好全产业链项目建设,提升粮食比较效益。抓好雏鹰、新希望、正榆等饲料加工项目,新增饲料加工能力230万吨。抓好通榆县和广泽乳业、科尔沁公司粮改饲种养结合模式试点。加快中粮等畜牧业全产业链项目建设,促进建成投产达效,带动发展规模养殖。结构优化。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推进种植结构调整,缓解收储压力。重点调减西部易旱区、东部坡耕地、城郊等非优势产区玉米种植面积。2016年,利用国家下达的支持东北地区玉米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促进种植结构调整的3亿元补助资金,对调减籽粒玉米种植给予补贴,调减籽粒玉米种植面积300万亩以上,减少玉米产量24亿斤。

.化解烟草库存。坚持 “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综合施策 ”的基本原则,以商业销售带动工业去库存,创新方式方法,提高精准性和实效性。2018年一二类烟产量由目前的8.5%提高到20%以上,实现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双提升,省内品牌卷烟销售占比由目前的17%提高到30%以上。争取增加外调配额,提高境外企业国内烟叶采购量,从境内消化和境外出口两端发力化解烟叶库存压力。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为化解卷烟库存释放市场空间,2016年底卷烟库存由目前的10万箱降到6万箱。

(三)去杠杆任务。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加强监测预警,突出政府、金融和企业三大主体去杠杆,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积极防范各类金融风险,明显降低企业杠杆率,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积极推动政府去杠杆。围绕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充分利用置换债券完成存量债务置换,继续执行 “三挂钩 ”办法和鼓励采取PPP模式有效处置存量债务。到2018年年底,力争处置存量政府性债务900亿元,其中2016年处置300亿元。置换用银行贷款等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的债务1600亿元,其中2016年置换630亿元。实行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政策、管控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务限额和限定新增债务资金使用范围等举措,严格管理债务增量。政府主导的民生、基础设施等项目市场化融资取得较大进展。通过强化政府去杠杆主体责任、健全债务监督和考核问责机制,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加快推动金融去杠杆。针对我省金融杠杆率较高的实际,全面摸清情况,研究制定对策,金融机构保持合理杠杆水平,金融业务监管指标符合要求,金融行业稳健发展,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不断强化。一要加快金融机构去杠杆。进一步强化银行、信托、证券、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优化金融机构资金投放,强化金融机构间业务合作机制建设,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建立银行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维护金融债权,加快不良贷款处置工作,盘活 “僵尸企业 ”金融资产,积极引进保险资金。二要加快资本市场去杠杆。加大对企业的股权、债券融资支持,推动利用区域股权市场直接融资,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2016年力争直接融资达到900亿元,新增3户上市挂牌企业。三要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加快推动地方金融机构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力争2016年为吉林银行补充不少于60亿元的核心资本,健全地方金融管理制度,组建地方金融资产投资运营公司,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强化交易场所、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强化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推动社会资本参与设立金融机构。四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完善预警机制,加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力度。

.扎实推动企业去杠杆。强化日常监管和风险排查,减少债务,增加资产,进一步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要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落实《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吉政发〔2016〕6号),开展十百千重大项目和 “1+X ”专项计划,加快企业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技术更新,提高先进装备水平。加大研发投入,实施 “五个一 ”推进工程,推动新产品规模化生产、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工业企业质量品牌培育。组织上下游配套企业群间的协作配套、延伸产业链条,扩大企业市场销售规模。集中要素资源向重点大企业倾斜,扩大重点企业发展规模,推动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二要减轻企业债务负担。拓宽企业债务融资渠道,合理调整债务结构。落实银监会 “续贷 ”、 “循环贷 ”、“年审制 ”政策,发放1-3年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鼓励政银共建倒贷基金,减轻企业还贷压力。建立企业债务风险调度协调机制,有效实现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化解企业债务。三要推动企业直接融资。加大支持力度,通过给予15-50万元奖励补助等措施,引导企业上市融资,对政府支持的骨干企业以直接注资等方式扩大实收资本规模。支持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服务小微企业,发展企业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等产品,引导企业保险融资。多渠道补充企业资本金,通过深化国企改革和推进混合所有制,优化企业股本结构,选择50户企业开展管理创新试点示范。引入战略并购基金,充分发挥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发展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作用。四要强化企业风险防控。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信贷过桥周转、债务融资贴息、担保补贴等,为化解重点领域企业债务提供风险补偿,控制企业信贷风险。加强对 “走出去”企业的融资支持,控制企业外汇风险。成立全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企业转型,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稳妥处置企业剥离的不良资产和银行贷款,加快推动重点企业脱困。

(四)降成本任务。加快市场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人工、税负、社会保险、财务、生产要素、物流等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2013年以来国务院分9批下放的涉及我省承接的111项审批事项,开展 “回头看 ”活动,确保真正接住用好。做好国家后续批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推进全省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流程标准化建设。加快 “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尽快建立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推动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费用纳入行政审批部门预算。深化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改革,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和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确保工商登记注册费100%取消。推广使用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线上并联核准制度,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力争全省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不超过100个工作日。推动建设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强化价格检查和反垄断执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进标准体系建设,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推进涉企清费改革,制定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针对整治行政事业单位 “三乱 ”问题组织执法检查。

.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国家扩大 “营改增 ”试点政策,把试点范围扩展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税政策,对通过认定的企业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降低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实施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预售收入计税毛利率按照国家规定的下限执行。落实企业兼并重组中相关税费减免政策。降低企业创新创业税费,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建设给予省级专项支持,省内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的科研设施、仪器设备等向企业开放,以服务成本价格收取费用。

.有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落实续贷政策适用范围,对市场前景好、诚信经营,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鼓励各级政府建立企业信贷周转资金,化解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到期续贷压力。合理确定信贷利率定价和贷款审批门槛,对优质企业执行贷款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110%,对其他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130%。鼓励银行业机构对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但仍具备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通过贷款重组措施,缓解企业债务压力。清理金融服务性收费,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和有关部门收费行为。强化小微企业信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优化贷款审批流程,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时效性。拓展社会资本投资渠道,积极引导各类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向实体企业。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省内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低费率担保业务,对年度新增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额达到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1.5倍(含)以上,年平均费率水平在2.5%(含)以下的融资担保机构,给予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增加 “助保金池 ”投放力度,推动 “助保金池 ”在市(州)100%覆盖的基础上向县(市)延伸,2016年新增20个。放大 “助保金池 ”融资,省级财政新增5000万元资金。继续支持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上市(挂牌)扩大股权融资。完善吉林股交所的股权托管、挂牌、转让等服务功能,引导企业依托省内股权市场融资。加强政银企对接合作,推进产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建设。

.合理降低企业人工、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调整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扩大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给予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稳岗补贴。支持企业扩大就业,对当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制度。稳定最低工资水平,依法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降低企业人力培训成本,扩大培训补贴范围。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长春、吉林、松原、图们、珲春5个物流园区建设,引导物流场站合理布局。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资金支持20户物流标准化应用示范企业。完善全省运输管理信息平台,推动企业物流信息平台与省平台对接,降低物流空驶率。推动10户大型物流企业开展多式联运试点,培育10户国家级和省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实行货车通行高速公路部分优惠。

.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等要素成本。完善全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市场交易试点方案和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市场交易规则。以2015年3月份之前的用电奖励基数为基准,按照每千瓦时奖励0.12元标准,继续对重点工业企业给予用电补助。开展直购电试点,扩大试点企业户数,增加直购电电量。落实工业用地优惠政策。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军事航空等要求前提下,工业企业厂区范围内容积率、厂房高度不再设定上限指标限制,绿地率不再设定下限指标限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制定全省输配电价改革方案,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推进油气价格改革。

.引导企业内部挖潜降本增效。引导企业管理创新,选择100户重点企业开展 “两项资金 ”占用压降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采取定向培育、专家辅导和咨询服务等方式,分别组织开展企业产权多元化、法人治理结构升级、内部管理规范化试点示范。引导企业扩大市场营销,组织全省装备制造、医药、食品等行业500家企业参加国际国内产品展会;支持企业加入阿里巴巴诚信通平台和百度网络营销体系,对新进入企业给予服务费用补贴。按照《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引导企业增加技术改造投资。支持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攻克关键技术、开发新产品,对创建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给予不高于200万元省级专项支持。支持工业互联网、云创新平台、智能制造、电子商务等企业信息化建设。支持企业推广高效节能节水和环保安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

(五)补短板任务。贯彻 “五大发展 ”理念,突出基础设施、生态、产业、民生等重要方面,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进一步强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

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强化科技创新对发展动能转换的支撑。突出科技创新核心地位,引领带动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等,提升科技支撑发展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重大创新工程,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依托30个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推进吉林大学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大口径空间光学载荷综合环模试验中心等国家 “大科学 ”工程项目建设。争取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在我省落户。支持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中科院长春应化所、一汽集团等单位建设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 “舟桥 ”机制,建设50个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开展 “两所五校 ”科技成果转化试点,实现科技成果研发、中试、转化、推广、应用等环节有机衔接。加快小卫星、中国标准动车组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新能源汽车、3D打印、高性能纤维等产品研制与产业化。

推进重点产业发展。打好服务业发展攻坚战。落实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重点提升消费性服务业品质化和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水平,到2020年,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提高10个百分点,在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等方面实现突破。开展制造业服务化试点,鼓励工业企业剥离非主营业务,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需求开展社会化服务,推动服务业与 “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创建国家服务业发展示范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开展医药健康、生物制造等9大行动计划,滚动实施20项创新发展工程,加快推进小卫星、无人机、工业机器人等100项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商用卫星制造及应用、生物质资源高端化利用等产业示范发展工程。培育新兴产业集群,重点打造长春-通化生物医药、长春-吉林电子产品制造、吉林-通化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长春卫星及应用、长春轨道客车制造等5个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建设长春生物制造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30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

加快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放宽准入。进一步放开放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40条政策措施等,放宽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进入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特许经营领域,努力在解决 “玻璃门”、“弹簧门 ”、“旋转门 ”方面取得突破。完善服务。着力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技术市场,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化服务。积极组织兴办民营银行、民营投资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放大 “助保金池 ”融资服务功能,建立政府(园区)金融机构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培育主体。推进新兴产业 “双创 ”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培育一批大学生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孵化基地。到2020年,建成100家以上能有效满足大众创业创新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实现在孵企业达到5000家以上,聚集创客1万人以上,累计毕业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打造品牌。提升修正药业、吉林通用、辽源袜业、皓月清真牛肉、长白山矿泉水等品牌影响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民营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开展民营企业产权多元化试点,力争实现500家骨干民营企业完成产权多元化改造。建设医药健康、轨道交通、新材料、航天信息、汽车零部件等重点产业园区。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股份制改革,到2020年,推进100家骨干民营企业成功上市和挂牌交易。

着力完善基础设施。铁路方面。到2020年,新建、扩建铁路800公里以上。新建敦化至白河、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等;扩能改造长春至白城、长春至吉林铁路。公路方面。续建吉林至荒岗等9条高速公路775公里,新开工龙井至大蒲柴河等13条高速公路1565公里。机场方面。续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等,新建四平、辽源等机场等。到2020年,机场旅客吞吐量力争实现翻番,达到2000万人次/年。能源设施方面。实施吉林—扎鲁特特高压电力外送工程。启动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两年内完成全省中心村和机井通电改造任务。水利方面。启动实施我省境内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等重大工程,完成西部供水二期等水利工程,续建松原灌区等5个灌区工程。城镇设施方面。推进长春等7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推进建设1000公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抓好白城市海绵城市试点。加快长春地铁1号线、吉林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等工程建设。加快供气、供水、供热、排水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

贯彻协调发展理念,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东部积极发展人参、中药材、食用菌和休闲旅游、生态健康产业,发展特色型种植业。中西部地区发展饲料作物与推进规模化养殖相结合,推进以养定种。西部易旱区建设杂粮杂豆基地。开展玉米大豆轮作试点。在灌区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和水稻生产,在城郊发展设施农业。延伸农业产业链。着力构建粮食、畜产品、园艺特产品三大精深加工板块,重点推进玉米、水稻等10大产业链建设延伸。实施畜牧业全产业链提升计划,突出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奶牛和梅花鹿6大优势产业。到2020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实施农业品牌战略,着力打造 “吉林大米 ”“长白山人参 ”等名牌农产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县10个,建设魅力乡村50个。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实施 “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到2020年,以物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加工、管理及产品质量追溯等方面得到初步应用,农村信息服务站覆盖60%以上行政村。培育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健全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到2020年,家庭农场、合作社和省级龙头企业数量分别达到5万、6万和400家以上。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 “千村示范、万村提升 ”工程,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打造一批精品村屯。以 “厕所革命 ”为突破口,实施农村环境清洁和综合整治工程。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推进农村绿化美化亮化建设,打造美丽乡村。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实施生态建设行动计划。以东部森林、中部黑土地和西部草原湿地三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为重点,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加快生态环境修复保护。提升东部长白山生态系统根基屏障功能,推进天然林保护二期、“三北 ”防护林五期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到2020年,全省森林蓄积量达到10.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5%。实施中部黑土地保护行动,推进土壤改良、土地平整、农防林更新改造,治理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未来五年新植农防林7.5万亩、更新改造15万亩、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1500万亩、推广机械深松技术3600万亩、秸秆还田面积200万亩、增施有机肥面积400万亩。实施西部供水工程,实现湿地有效补水,加强沙化、退化和盐碱化治理,推进退耕还草还湿。推进四平、延边、吉林、长白山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开展燃煤小锅炉、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全部关闭治理地级城市20蒸吨以下、县级城市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完善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实施清洁水体行动计划。持续改善松花江、辽河等重点流域水质,抓好我省境内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系统推进截污治污、防洪、引水调水、灌区建设、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智慧松花江、生态保护与修复、江(河)岸景观建设、旅游资源开发9大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伊通河、条子河等重要支流综合整治。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松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前郭长山镇污水处理等100个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节能产品惠民、节能技术产业化等6大节能工程,推动70个重大示范项目建设。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能效领跑者评定等节能新机制。同时,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补偿等制度。

贯彻开放发展理念,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统筹推进沿边开放与内陆开放、对外开放与对内合作、“走出去 ”与 “引进来”,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与对接环渤海双翼共进,形成全方位开放合作新格局,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加快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深度融入国家 “一带一路 ”战略,扩大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将我省打造成为中蒙俄经济走廊陆海联运和面向东北亚开放的核心区。深入实施长吉一体化,发展壮大长春新区等重点功能区。把握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实施契机,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强化与俄罗斯远东开放战略衔接,建设中俄境外经贸合作区等。提升中国-东北亚博览会的国际影响力。加快向南开放合作步伐,全面对接辽宁沿海经济带、环渤海经济圈和京津冀一体化区域,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建设通化内陆港区,打造吉林向南开放新窗口,打通吉林东南部出海大通道。畅通对外通道。提高交通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建设东北亚大通道枢纽。推进 “借港出海”,稳定运营连接日韩的国际陆海联运航线,拓展连接东南沿海的内贸外运航线。合作建设俄罗斯扎鲁比诺万能海港,推动珲春至俄罗斯海参崴的高等级陆路通道建设。稳妥推进中俄边境口岸铁路、公路和跨境口岸桥建设,促进口岸扩能升级。加快实现长满欧国际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营和双向对开。开辟连接东北亚乃至世界各国的空中定期和包机航线。搞好重要平台建设。提高各类开放平台和开发区示范引领、辐射带动能力。提升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功能,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推进中新吉林食品区上升为国家级开发区。借鉴国内自贸区经验,探索建立吉林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边境、境外和跨境等各类经济合作区和特殊功能区建设。促进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集中区和省级开发区调区、扩区、晋档升级。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发展,支持轨道客车等优势技术装备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边境贸易、加工贸易。加强与周边国家地方政府间的磋商协调,建立取费合理、高效便捷的大通关协作机制。推动跨境金融合作和对俄、韩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到2020年,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力争实现300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

贯彻共享发展理念,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制定精准扶贫计划,实施 “七个一批 ”精准扶贫措施到户到人。实施产业扶贫,发展贫困地区主导优势产业,培育旅游和电商等新型业态,推广 “光伏+种养业”等模式,开发 “种养加 ”扶贫项目。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屯道路600公里,改造贫困县中低压线路1000公里,解决239个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实施易地搬迁工程,完成2000名贫困人口搬迁任务。改造贫困人口危房1.8万户。加大专项扶贫投入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帮扶,构建扶贫开发大格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左右。巩固提升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适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99%左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左右。全面推行 “大学区 ”管理。建立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高教强省战略。创新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支持县级医院建设,打造30分钟基层医疗服务圈。实施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每年订单定向免费培养100名乡村医生。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免费向社会提供12类45项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2015—2017年,改造各类城镇棚户区(含城市、工矿、林业、垦区棚户区及城市危房)48万户。加快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全面完成 “暖房子 ”工程。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任务。

四、进一步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组织保障

(一)完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系,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相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工作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围绕 “五大支柱性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加快制定产业、财政、用地等配套政策,形成 “1+N ”政策保障体系。各市(州)、县(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具体方案,确保形成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要对相关重点任务落实负总责;参与单位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全力落实各项工作安排。各市(州)、县(市)政府要结合实际,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岗到人。要建立具体清单,完善任务台账,建立健全工作动态跟踪机制。通过努力,确保完成各项主要目标任务,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进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吉林老工业基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做好专题政策解读,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市场和社会预期,凝聚共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完善调度机制,每月都要及时汇总报告落实情况。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要全部纳入省政府绩效管理范围,实行全过程不间断跟踪督查,按年度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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