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君博文库网!

【住建方案】崇左市治理建成区违法建设五年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05 14:35:02

治理建成区违法建设五年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的“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要求,根据《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崇左市治理建成区违法建设五年工作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崇左市治理建成区违法建设五年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治理建成区违法建设五年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的“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要求,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桂建法〔201611号)的精神,为严格依法执行城乡规划,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坚决遏制我市新增违法建设,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现用五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目标,痛下决心,多措并举,拆旧控新,全面推进我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通过完善城市治理机制,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我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合法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现有违法建设,坚决遏制城市建成区内新增违法建设产生,形成长效管控机制,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生产空间。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为期5年,2016年,全面摸清违法建设底数,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10%;2017年至2019年,每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50%、70%和90%;到2020年末,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并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三、工作原则

(一)明确实施主体。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中共崇左市委员会  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崇左市与江州区有关权责关系的通知》(崇发〔201326号)文件精神:市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建设,江州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将城乡规划监察、城市房屋拆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以及“两违”执法职责统一委托江州区人民政府履行。江州区人民政府是市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为了顺利的开展相关工作,江州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江州区依法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查处市本级城乡范围内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依法行政,拆旧控新。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要依据法律法规等开展,体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精神。江州区人民政府要把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列为工作重点,整治协调好执法力量,花大力气、下决心消除本辖区范围内的新建违法建设,将违法建设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逐步处理掉历年积存的违法建设。

(三)严肃查处,宣传教育。要保持对违法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在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通过设置媒体专栏、公布举报热线等,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打击违法建设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江州区人民政府要健全和完善整治违法建设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国土、规划、住建、林业、公安、检察院、法院、工商、供电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合作战的整体功能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江州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协调各执法部门,通过联合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违法建设,全面摸清城区违法建设数量,健全完善违建档案。

(二)严厉查处,重点推进。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认定各类违法建设,依法予以责令停工、限期改正、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罚款。对于应给予行政处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处分办法》等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三)加强巡查,严控新增。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要制定强有力的措施,建立由街道、社区(村)等基层单位和相关部门组成的违法建设巡查网络,制订巡查管控方案,划定责任单位和责任区域,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凡是当年发现的应当拆除的新增违法建设,当年必须拆除。

(四)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举报制度,强化社会和群众监督,畅通违法建设举报渠道。江州区依法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邮箱,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举报违法建设行为。要做好举报记录,及时核查处理举报的问题,并将办理情况反馈举报人。

(五)建立违法建设月报和销账制度。江州区人民政府督促江州区依法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指挥部等部门每月5日前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建成区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和进度,包括既有和新增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拆除总量和占地面积、累计进度等指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有关数据汇总后,每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五、进度安排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69-20171月)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集中整治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让集中整治行动及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家喻户晓,从而为整治和下一步的规范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江州区人民政府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违法建设底数,健全完善违法建设档案。

(二)实施阶段(20172-201911月)

江州区人民政府应协调执法力量及时开展调查、取证、认定工作,确定整改对象。同时,要按照每年工作进度安排,依法依规的完成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01-202012月)

2020年底前,通过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建立起一系列防控违法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联动工作制度。崇左市江州区依法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指挥部作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违法建筑查处及日常巡查等工作,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市人民政府将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积极、治理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并总结推广其先进经验,对工作开展不力、逾期不报数据或瞒报、伪造数据的,予以约谈、警告或通报批评。

(三)强化宣传监督,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对违法建设形成舆论攻势。鼓励各地在治理工作期间,邀请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客观、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营造有利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推荐访问:崇左 建成区 五年 【住建方案】崇左市治理建成区违法建设五年工作方案

本文来源:https://www.taohy.cn/fanwendaquan/gongwenfanwen/32967.html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