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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方案】县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05 14:56:02

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推动“平安上思、法制上思”建设,按照我县《关于开展“全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方案】县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司法方案】县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推动“平安上思、法制上思”建设,按照我县《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和实现“中国梦”为指导,按照上思县“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通过组织全县中小学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帮助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的观念;加强我县各中小学校学生的法律基础理论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增强法制观念。逐步提高我县青少年学生的整体法律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培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参加对象

全县广大青少年。

三、工作措施

1、建立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和戒毒教育基地。以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县活动开展为契机,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建立法制教育基地。设立专门办公室,充实、加强各学校法制副校长,司法局与教育局联合成立领导班子,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实现法制教育的“三位一体”化。

2、推进法制校园平安校园建设。在全县各中小学建立法制文化长廊,通过悬挂展板、张贴漫画、发放宣传提纲、介绍典型案例等法律展板宣传、通俗易懂的形式,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趣味性;组织开展法律大讲堂活动,全县各中小学校纷纷每一学期都邀请上思县司法局、上思县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派出所的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成立“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举办以青少年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的普法讲座或报告会,以增强中小学生的法律常识意识和维权意识。

3、强化律师与中小学校对接。建立完善律师联系基层中小学制度,定期组织律师义务到学校、班级面对面开展法制宣传、法制讲座、法制咨询。

4、建立“青少年维权岗”。在各中小学校设立青少年法律援助联络点,对涉及青少年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素质高、业务强的律师优先办理,畅通服务渠道,细化办案措施,确保青少年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组织开展体检教育。利用暑假、寒假及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结合实际情况,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心理发展规律,有计划的组织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法律演讲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摄影比赛和书画比赛等活动,增强体验教育的趣味性、实效性,多途径、多层次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活动是加快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和守法的重要举措。司法局各股室、各司法所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扎实有效推进活动开展。

(二)广泛宣传,务求实效。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和载体,全面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切实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齐抓公管,配合协作。各部门既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又要密切协作,共同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四)强化督导,推进提高。县依法治县办根据活动阶段与安排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推动活动整体平和向前推进。

(五)保障经费,保证运转。要保证活动开展必须的资金,确保活动正常进行。

五、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上思县司法局开展“零犯罪学校、社区(行政村)创建活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黄培力  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黄    司法局副局长

   司法局副局长

 员:苏小频  司法局法宣股股长

   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方志超  思阳司法所所长

李加仁  叫安司法所所长

苏锡俊  那琴司法所所长

   公正司法所所长

盘天盛  华兰司法所所长

黄胜益  南屏司法所所长

何汉武  平福司法所所长

陈思全  在妙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黎冰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职责分工

1.法制宣传股:

将青少年普法教育纳入“七五”普法的重中之重,增加对青少年普法教育投入;组织培训法制宣讲团成员和法律志愿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普法宣讲团和法律志愿者开展进校园宣讲、法律咨询等活动;

2.基层股、各司法所:

对问题青少年进行帮教;

3.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在各中小学设立青少年法律援助联络点,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

4.局机关办公室:

负责活动期间的上传下达,资料收集和报送工作;负责创建司法局“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助做好活动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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