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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能否参与招投标2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11-04 13:33:02

篇一:纪检监察能否参与招投标

  

  纪检监察人员参与项目招投标的注意事项

  如何在参与招投标监督工作中掌握重点,真正做到监督到位、不缺位、不越位,正确履行好监督职责,就显得尤为重要。结合实际工作体会,本人认为纪检监察人员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应掌握四个主要问题,把握五个监督重点。

  一、四个主要问题

  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绿化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中,全部的工作都是业主组织招标机构(或委托招标代理)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按规定程序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应掌握四个主要问题:

  (一)招标人。一是看否存在未经审批,违规使公开招标变为邀请招标或询价采购,使应该招标变为不招标等,防范个别招标人以各种借口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二是看发布公告、强制性条件制定、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限是否规范,使特定人以外的潜在投标人错过报名参与投标的机会;三是看一些强制性条件设置是否过于苛刻,甚至出现为某些投标人“量身定做”资格预审与招标文件,人为减少潜在投标人数量。

  (二)投标人。由于中标过程竞争激烈,个别投标人有可能弄虚作假、私下串通投标、低价抢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通过不正当手段中标后往往引发的投

  诉多,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高资质中标、低资质进场、无资质施工”的现象,从而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以及产生各种矛盾纠纷。纪检监察人员要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投诉做到心中有数。

  (三)清标小组与专家评委。目前,清标小组多由招标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他们减轻了专家评委的工作量,甚至成为“前期评标委员会”,清标成果往往会对评标专家的评标结果产生影响。实践中,清标小组做了评标的大量基础性工作,但由于清标小组人员大多是项目管理人员,现行法律法规中缺少对清标人员的监督办法和保密措施,不能排除一些清标小组人员成为投标人*的对象,从而导致个别人员违规操作,引发廉政问题。同时,也不能排除专家评委受到投标人的影响,出现对某投标人有利的意向性选择。

  (四)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滞后。由于在一些监督方面缺乏程序性规定,纪检监察人员参与项目招投标监督、介入的深度,有时取决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或项目主要负责人廉政建设意识的强弱。有的重点工程项目,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标监督大多体现在开标、评标阶段,而较少参与对资格条件、评标细则、合同签订等方面的监督,使得我们不能准确把握其中一些条款是否贯彻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五个监督重点

  针对上述可能出现的四个方面的的问题,纪检监察人员应该着重把握好以下五个监督重点:

  (一)监审工程招标的方式和范围

  1、招标方式的审批是否完成。尤其是对采用非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要着重核实招标人是否有审批权限部门的批复件,监督项目是否有人为规避公开招标甚至不招标的行为。

  2、对发布的各类公告的监督。查看招标公告是否在规定的媒介上进行了发布;查看强制性条件的制定等方面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指定品牌产品等;查看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及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或投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3、除特殊规定外,凡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都要进行公开招标。

  (二)监督开标现场

  纪检监察人员主要是监督现场是否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由规定的开标人员启动开标程序;参与对文件密封性的查验,做好对投标文件的监管。

  (三)规范清标小组行为

  在清标小组人员不能随机产生时,要防范出现清标小组人员可能被某些投标人影响,从而贯彻某投标人意图的问题发生。为防止个别清标小组人员对不同的投标人采用不同的标准进行清标,清标小组要明确分工和责任,形成记录,避免出现问题而无人负责的现象。在清标中,要切断所有参与封闭清标人员与外界的联系。

  (四)摆正与评标专家的工作关系

  纪检监察人员与专家评委对应的工作关系为:一是负责从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并陪同进入封闭评标场所;二是负责暂时中断所有封闭评标专家与外界的联系;三是对专家评标报告中涉及废标或重大调整,要认真听取专家解读,看是否有法律依据及证据链是否完整,以判断是否有显失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纪检监察人员监督的具体要点

  1、有的招投标项目评标工作量大、封闭时间长、人员众多,纪检监察人员要在正式场合宣布纪律,确保评标现场信息不外传、人员不外出。

  2、严格做好评标地点的保密工作,评标工作应在封闭的场所进行。监督人员必须对参与评标活动的专家及工作人员的住宿场所,进行入住前的全面检查、清理、封存违禁物品。

  3、所有工作人员到达评标地点后,原则上不准离开评标场所,直至评标结束。加强对评标相关人员的监督,严防内外相互串通、泄密等情况法的发生。评标有关人员与外界人员的接触,必须保证三人在场。对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电话的情况,必须经行政监督和评标现场负责人批准,三人在

  场时方能使用,并做好通话内容的记录,通话人和监督人在通话记录上签名。

  4、所有标书及文件资料由监督人员协助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与押运。

  5、按规定填写各类监督表格及监督工作日志,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规范化的监督报告,向上级招投标监督领导小组报告。

  6、监督工作人员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对封闭场所进行清理,对现场废弃物品、资料、电脑软盘、硬盘及其它用品进行销毁、删除等保密处理。

  7、按要求及时做好各类针对评标后可能发生的投诉件的处理工作。当发生投标人对潜在中标人提出异议进行投诉时,纪检监察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受理,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迅速查明事实真相。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交通部等七部委制定的《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处理,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意见。

篇二:纪检监察能否参与招投标

  

  央企纪检监察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业务管理的监督

  【关键词】央企纪检监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业务管理;监督分析

  前言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业务管理的监督,对于建设单位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发展意义。在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很容易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执行。对此,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业务管理工作的重视,明确招投标业务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采取相应的针对性措施。与此同时,做好央企纪检监察工作,完善和创新纪检监察机制,更好的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才能更好的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建设。

  1.工程招投标管理的相关概述分析

  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涉及到很多专业性的内容、环节,而这其中,招投标业务管理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中最重要一部分,其中管理质量对完成整体建筑物的质量及投资成本控制具有重大的影响,所以需要在工程招投标管理方面引起足够的重视。目前,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招标方式是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主要的类型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承包、工程总承包等,这些方式需要结合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特点进行有效的招标。在实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通过严格的管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还需要对相关的文件进行更为有效的审

  核,在招投标过程中,为了保证信息的有效性、真实性,利用招标制定科学、合理的文件合同,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业务管理具有很大的作用。

  2.央企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2.1执纪问责的作用

  执纪問责是央企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延伸,对于维护中国共产党的章程、严明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具有重大又深远的意义。央企纪检监察部门借助对各种违法乱纪的情况进行严肃问责,有利于维护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又能充分发挥警示的作用,促使央企建立起良好的政治生态。

  2.2教育作用

  党风廉政教育是央企纪检监察职能得以充分发挥的重要基础,有效的帮助央企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业务管理过程中,坚持廉洁从业、秉公用权。党风廉政教育能够传播各种反腐倡廉的正面社会作用,促使广大从业人员能够建立积极向上、公正清廉的社会品德。

  3.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业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3.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存在利益化倾向

  现阶段,我们国家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采用的邀请招标是邀请投标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这种方式虽然能够控制投标者的数量,但是投标邀请书是招标方在事先审核之后发出,存在很多人情标和关系户,大部分有实力的企业被人为的排除在外,偏离了招投标活动的最原本目的。在具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会在利益关系的驱使之下格外关注某一个

  投标单位,详尽的介绍该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对其他投标单位轻描淡写的一笔略过,具有明显的倾向化、利益化,直接影响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最终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

  3.2缺乏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

  作为专业的招投标管理机构,招投标代理机构对于企业招投标活动的顺利执行具有重大又深远的意义。招投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单位代理招投标活动。基于目前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运作情况来分析,存在代理单位转包分包的问题,不能充分分配人力资源,导致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业务管理十分混乱,容易对工程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存在一定的问题。从目前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现象来看,缺少对招标代理行业的限制,相关建设部门的监管不到位不科学、不合理,造成了很多企业虽然接了代理业务,但是不能够为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提供专业、可靠的代理咨询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

  4.央企纪检监察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业务管理的监督

  4.1认真学习相关制度法规,夯实招投标管理的基础工作

  从学中进、从进中学,为了夯实央企纪检监察工作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业务管理中的基础工作,建设单位应该内部发力,结合实际发展情况,采用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网络平台或者宣传报道等形式,组织相关负责人员以及业务人员学习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在国家、省市级、地方等相关规定要求,以及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将法律风险防控、纪检监察工作等知识灌输在业务培训之内,丰富业务理论知识内容。除此之外,利用典型案例解读的机会,让更多的业务人员了解招投标

  管理的重要性,深刻的意识到管理疏忽的后果,促使更多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积极、主动的参与招投标业务管理的监督工作之中,才能更好的执行监督管理工作。

  4.2举一反三,针对问题,逐项整改,高效、规范的管理

  为了保证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的工作达到举一反三的良好效果,建设单位需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举一反三的报告,将其推行到日后的管理工作之中。比如:设备招标采购管理方面重点针对审计反馈的问题,分为4个部分在内部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在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相关业务单位应该对照基本需求,结合招投标业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客观上分析,采用修订管理制度内容,加强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制定相关管理要求,逐项、重点的进行整改,并制定后续的管理措施,达到稳中求进的管理目标。另外一方面,持续推进央企纪检监察工作,从立项、审批、备案、归档,从发放招标公示、招标合同的签订、结算、发票到付款等,每一个节点设置监督管理机制,不定期的组织审计监察工作,查找其中招投标业务管理和监督中存在的问题,逐项规范、查缺补漏,在保证生产经营持续增长的过程中,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发展,推动建设单位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增加建设单位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

  结束语

  综上所述,央企纪检监察工作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业务管理过程中具有重大又深远的作用,保证建设单位自身的合法权益,深刻的践行央企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推动建设单位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在工程建

  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过程中,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采用精益求精的管理手段,杜绝各种施工风险,让招投标业务管理、合同管理能够符合纪检监察的工作规定,营造和谐、健康的施工环境,推动建设单位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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