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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7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11-08 09:55:04

篇一: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中小学校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

  新党组通字〔2006〕46号

  为切实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促进自治区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结合我区中小学校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作用

  在自治区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自治区党委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决策。实践证明,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对自治区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经验的总结,是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学校工作的根本保障。在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坚持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中小学校的指导地位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利于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有利于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新疆地处多民族聚居的边疆,中小学校始终处于反分裂.

  反渗透的前沿,“三股势力”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鼓吹“圣战”,传播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与我争夺青少年,对中小学校的侵蚀和渗透从来没有停止过。因此,能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四有”新人,维护中小学校稳定和自治区社会的稳定,是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把中小学校的领导干部培养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是维护新疆稳定和祖国统一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

  近年来,各级党委认真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一些地方落实得还不够好,有的学校党组织对自身职能的定位不准,决策议事机制不健全,民主管理措施不到位,等等。因此,各级党委要站在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在中小学校全面贯彻落实。

  二、明确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正确把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科学内涵

  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中小学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中小学校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中小学校党组织主要职责是:(一)学习、宣传和贯彻.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研究决定学校党政领导的工作分工以及中层干部及教师的聘任解聘,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用爱国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各族师生员工,培养“四有”新人;(五)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做好校内统一战线工作。

  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是坚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统一领导中小学校的各项工作,集体讨论决定中小学校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重点是发挥校长的行政领导作用。坚持校长在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代表学校积极主动、独立负责、依法行使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民主.

  管理的关系,紧紧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依法保障教职员工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可操作性

  明确党组织的职责和校长的权利。党组织的职责是把好方向,抓好大事,出好思路,管好干部,用好人才。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的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要求,按照既保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又保证校长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的原则,准确定位学校党组织、党组织书记、校长的职责和权利,制定相关细则,最终实现管理规范、决策科学。

  正确处理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中小学校党组织是领导核心,校长在党组织领导下行使职权、独立负责。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要始终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发挥校长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以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正确处理书记与校长的关系。书记和校长共同承担着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责任和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任务。.

  党组织书记作为“班长”,要切实承担起正确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责任。要帮助校长外塑形象,内树威信。校长要自觉增强党的意识,重视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支持“班长”工作,维护党组织的领导权威。

  正确处理分工与合作的关系。提倡中小学校党政干部交叉任职,做到每个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自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集体领导,防止互相推诿,无人负责。党组织要充分尊重与支持校长对教学、教研、后勤等日常行政事务的指挥,不能包办代替。学校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由校长为首的行政班子负责提出工作意见和方案,提交党组织集体讨论决策,防止出现重大问题不经学校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的现象。

  四、加强制度建设,为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供根本保证

  贯彻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领导分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经费预决算、基建采购项目、教育收费等重大问题和事关全局性、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学校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坚决杜绝个人或少.

  数人说了算。

  建立和规范议事制度,完善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会、校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的职能定位、出席范围、议事规则和程序,完善重大问题决策制度。积极推进“校务公开”、专家论证、民主评议等制度,努力形成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

  完善教职工参与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学校党组织要定期向全体党员和教职工代表通报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听取意见建议;校长每年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一次工作报告。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会议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

  五、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中小学校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

  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中小学校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带头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的标杆,做社会主义的政治家和教育家。学校党组织要抓好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做到有计划、有重点、见实效。积极推行“考学”、.

  “评学”、“述学”制度,把学校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考核成绩,作为评价班子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抓好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选拔和配强学校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自治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新人发[2005]67号)文件精神,按照政治坚定、把握全局、善于协调、精通党务、通晓教育、注重形象的要求,选好配强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按照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具有“教好一门,博通他科”能力和“开拓创新,实干兴校”精神的要求,选好配强中小学校的校长。特别是要按照政治家办教育的要求,切实解决政治上强的问题,把那些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确保政令畅通;讲大局、讲党性、讲原则,坚持公道正派、表里如一;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的干部选拔到中小学校领导班子中来。符合条件的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可由一人担任。坚持实行书记、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实行民、汉学校联谊、干部交叉任职和对口支援制度,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中小学校培养优秀党组织书记和校长。采取招聘、竞争上岗、考录聘用等方式,扩大选人范围,注重从党员中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选拔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紧紧抓住理论培训、.

  实践锻炼、严格管理三个基本环节,注重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培养。积极选派优秀中层干部和骨干教师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及贫困地区挂职锻炼,到贫困地区“支教”,鼓励他们攻读硕士、博士学位,选派他们到内地和国外学习、进修,以开阔视野、更新知识、增长才干、提高素质。加强对青年教师特别是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对符合条件的,要积极吸收入党。

  加大培训力度。各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党组织书记、校长的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和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抓好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在组织理论培训和管理培训的同时,开通外出学习渠道,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到内地沿海城市和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接受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根本目的,把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着力解决中小学校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对困难师生的“结对帮扶”,进一步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注重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探索民主办学、化解矛盾、凝聚.

  群众的有效途径。不断改善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努力为师生员工办好事、办实事。

  六、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确保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具体任务,认真抓紧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分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都要建立联系学校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不断探索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发现新典型,总结新经验。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开展督查,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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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中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

  (参考文本)

  为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等法规文件,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二条

  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是校长行使职权的重要途径。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第三条

  凡属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事项,应召开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讨论研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贯彻执行。

  第二章

  议事决策范围

  第四条

  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研究提出拟由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会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研究提议的重要事项包括:

  (一)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培养、办学发展等重要工作规划,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

  (二)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决算情况,年度追加预算及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

  (三)学校“三全育人”工作、师生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等重要事项。

  (四)教职工绩效考核、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师生奖励、表彰、惩处和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

  (五)校长认为需要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六)党组织会议认为需要先由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审议的事项。

  第六条

  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决策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执行党组织会议决议、决定事项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

  (三)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工作计划安排。

  (四)开展学生德育工作、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五)学生学籍管理、表彰和违规处理、招生就业等事项。

  (六)学校教职工等的人事聘任、解聘、考核、晋升、培养、管理的具体事项。

  (七)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的执行,学校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

  (八)其他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具体行政事项。

  (九)按规定需要由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

  第七条

  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

  第八条

  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出席人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第九条

  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重要议题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党组织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原则上暂缓上会。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第十条

  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题事先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会议按照确定的议题进行,凡未经校长会前审定的议题,不列入会议议程。除因特殊紧急情况临时召开的之外,会议的议题、召开时间和召开地

  点应当至少提前1天通知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

  第十二条

  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采取一题一议的方式进行。有关议题的分管领导或列席人员应对议题作出说明,并提出具体意见。与会人员应当充分讨论,对决策事项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校长应根据讨论情况,集中大多数人的意见,末位表态,推动会议形成决定。

  第十三条

  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研究讨论重要议题,如意见有严重分歧,应暂缓决策。凡涉及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的,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后,须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事项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如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可由校长与分管领导共同商议按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报告,属于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的,应同时向党组织会议报告。

  第十五条

  对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第十六条

  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执行回避制度,议题凡涉及本人及特定关系人的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问题时,本人必须回避。

  第四章

  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

  第十七条

  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具体责任人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根据相关程序,再次召开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对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或执行变更情况,校长应及时向党组织会议报告。

  第十八条

  加强对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决策执行情况的督办,对重大事项要定期向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通报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对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决策和执行情况,除涉密事项外,都应以适当的形式向全校公开。

  第十九条

  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应当自觉接受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组织的监督,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校长每学期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

  第二十条

  实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

  程序造成重大失误或者决策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

  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形成的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应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定,做到准确、及时、规范,相关原始材料应及时归档。

  第五章

  附则

  (内容由学校自行制定)

  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参考文本)

  为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等法规文件,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第二条

  坚持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第三条

  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组织会议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

  第二章

  议事决策范围

  第四条

  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事项。党组织议事决策范围包括:

  (一)学校党的建设中重要事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工作措施;

  3.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

  4.学生德育、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等重要事项;

  5.意识形态工作和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事项;

  6.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

  7.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事项;

  8.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少先队、学生会等群团组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离退休干部等工作领导的重要事项。

  (二)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

  1.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订;

  2.学校总体发展规划,重大教育教学改革方案,以及重要工作计划、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3.学校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议,年度追加预算及大额资金使用有关事项;

  4.学校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大额度修缮项目的立项和安排方案,学校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有关事项;

  5.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学生培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要工作计划、工作制度;

  6.加强学校“三全育人”思政课建设工作方案,学生德育课程及活动方案和安排;

  7.学校重大表彰推荐事项;

  8.学校安全稳定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三)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重要事项

  1.制定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方案、人才工作方案;

  2.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与调整,以及学校岗位设置、人员编制安排与岗位职责;

  3.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和监督等工作;

  4.教职工招聘、培养、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5.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和上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

  6.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需要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

  第五条

  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织书记因故不能出席的,可委托党组织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六条

  学校党组织会议出席人员为党组织班子成员,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党组织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出席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出席方能

  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第七条

  党组织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议题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报党组织书记确定,并至少提前1天通知出席、列席人员。无重大、紧急情况避免临时动议。

  第八条

  党组织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原则上应在会前充分沟通,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原则上暂缓上会。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第九条

  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当程序规范、酝酿充分。对于干部任免事宜,应由党组织履行必要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充分酝酿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重要事项,应先由校长办公会(校务会议)研究通过;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应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事先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

  第十条

  党组织会议采取一题一议的方式进行,先由学校分管领导或有关列席人员汇报议题内容、提出具体意见,出席人员应当充分讨论,提出同意、不同意或者暂缓等明确意见。党组织书记应当末位表态。

  第十一条

  党组织会议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决定。未出席人员的意见不得计入票数,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第十二条

  党组织会议讨论和表决时,如果出现重大意见分歧的,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讨论和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请示上级党组织。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事项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

  如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提交党组织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学校班子成员可按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置,事后应向党组织会议报告。

  第十四条

  党组织会议执行回避制度,党组织会议讨论研究涉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特定关系人等问题时,本人应回避。

  第十五条

  党组织会议作出的决议或决定,适合公开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及

  时公开,需要保密的应遵守保密规定。

  第四章

  议定事项执行和监督

  第十六条

  党组织会议记录应当及时、准确、规范,归档备查。

  党组织会议形成的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应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定,相关原始材料应及时归档。

  第十七条

  党组织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要落实主管领导、责任部门,提出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党组织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决策落实。

  第十八条

  党组织班子成员应自觉维护党组织权威,坚决执行党组织会议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意见或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但在决定改变前必须无条件执行。

  第十九条

  党组织会议决策及执行情况应自觉接受党员、群众和党内监督机关的监督。

  第二十条

  实行党组织会议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失误或因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内容由学校自行制定)

篇三: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浅谈校长负责制近?,关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中?学校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指出,加强党对教育?作的全?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同时明确了党对教育?作全?领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年树?,百年树?。中?学?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建设的基?,对于中?学?的教育?直以来都是重点?作。中?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作?是确保教育?向、教育?局观的坚实基础。党组织作?践?到学校管理中去。中?学校建?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把政治标准融会贯通与教书育?中去,是把政治要求放到学校的?常教学和学校管理中去。提升教育?作者的政治素养是我们应该着?去做的事情,正所谓,好的?师成就学?的??。教育?作者良好的政治素养必将为祖国培养强国之才。党组织领导下的教育事业所赋予的新使命。现阶段全民提倡重视教育,教育对于个?、对于家庭、对于国家来说都是?常重要的。教育可以让?个?改变??,成为??想成为的?,教育可以让?个家庭改变家风,成为更加幸福美满的家庭,教育更可以复兴民族?业、振兴国家之希望。?论从那个?度来看,教育都是?常重要的。?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教育事业被赋予了新的使命,那就是把实施到特?社会主义的思想贯穿其中,?德树?是最根本的任务,尊重教育的规律是基础,并?科学的、差异化的教育?式,让每?个学?都能感受到教育的魅?。加强党组织在教育?作中的领导作?,全?贯彻学?们的爱国情怀。我们的教育是为了更好的培养?才,?培养怎样的?才,是教育?作者们深深思考的问题。为党育?、为国国育?,才能把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政治思想融?到基础教学中去,让学?们形成正确的??观、价值观、世界观。让学?们更多的了解党成?及发展的故事,追寻前辈们的?迹,做更好的??。让学?们在党的教育熏陶和引导下,形成良好的爱国情怀和爱国之?,把为?民服务、为国家奉献??的思想基?深深印在??。建?中?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不仅仅是?句空话,要落实到每?个基层的校园中去,才会更有意义。校长负责制就是为每?个教师团队配备?个思想领路?,让新时代的新精神很好的传达到教师队伍中去。

篇四: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校长负责制的意见建议

  校长负责制是指学校校长对学校的管理和运营负有全面的责任和权力。在这种制度下,校长是学校的最高领导者,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管理规章制度、教学计划和财务预算等。以下是我对校长负责制的意见建议:

  1.建立完善的校长考核机制。校长应该定期接受学校董事会或教育主管部门的考核,以确保其管理水平和工作成效。

  2.加强校长的职业培训。校长应该接受专业的培训,提高其管理和领导能力,以更好地推动学校的发展。

  3.建立校长与教师的沟通机制。校长应该与教师保持密切的联系,了解教师的需求和意见,以便更好地协调学校的管理和教学工作。

  4.建立校长与学生的沟通机制。校长应该与学生保持密切的联系,了解学生的需求和意见,以便更好地协调学校的管理和教学工作。

  5.建立校长与家长的沟通机制。校长应该与家长保持密切的联系,了解家长的需求和意见,以便更好地协调学校的管理和教学工作。

  6.加强校长的团队建设。校长应该建立一个高效的管理团队,以更好地推动学校的发展。

  7.建立校长与社会的沟通机制。校长应该与社会各界保持密切的联系,了解社会的需求和意见,以便更好地协调学校的管理和教学工

  作。

  8.加强校长的公共形象建设。校长应该注重自身形象的塑造,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以更好地推动学校的发展。

  9.建立校长与校友的沟通机制。校长应该与校友保持密切的联系,了解校友的需求和意见,以便更好地协调学校的管理和教学工作。

  10.加强校长的社会责任感。校长应该注重学校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以更好地推动学校的发展。

篇五: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Focus·关注本期特稿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文本刊记者om.cn.AllRightsReserved.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融入学校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推动改革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中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全文如下。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现就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出如SHANXIEDUCATION5Focus·关注本期特稿下意见。一、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一)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思想为指导,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2.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学、3.行政管理中的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管理权限,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负责干部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师等人才的培养、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招聘、使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德育工作,6.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抓好学生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设工作,7.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6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查工作,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9.领导工会、共青团、(教职工代表大会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10.二)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三)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二、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四)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制度、1.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教育教学管理,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加强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理健康教育,3.加强学生德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资产处置、4.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重要om.cn.AllRightsReserved.

  学校资产。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5.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工作,6.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与社会、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加强学校教职工大会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向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职权。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三、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五)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组织书记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六)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七)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Focus·关注本期特稿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八)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九)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对方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SHANXIEDUCATION7om.cn.AllRightsReserved.

  Focus·关注本期特稿协调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十一)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五、加强组织领导(十二)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学校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班子。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任期考核,推动学校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潜心育人、清正廉洁。(十三)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健全“双培养”机制。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8核。建立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健全党务工作机构,充实党务工作力量,落实党务工作队伍激励保障措施。集团化办学等类型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办学实际,加强对成员学校、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十四)建立和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年度考核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执行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将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作为巡察监督、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和对学校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学校党组织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十五)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组织、教育工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统筹领导班子调整、制度机制配套和学校章程修订等相关工作,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本意见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未单独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责任编辑栗树林(投稿邮箱:**************)om.cn.AllRightsReserved.

篇六: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中小学校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

  新党组通字〔2006〕46号

  为切实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促进自治区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结合我区中小学校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作用

  在自治区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自治区党委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决策。实践证明,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对自治区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经验的总结,是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学校工作的根本保障。在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坚持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中小学校的指导地位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利于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有利于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新疆地处多民族聚居的边疆,中小学校始终处于反分裂.

  反渗透的前沿,“三股势力”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鼓吹“圣战”,传播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与我争夺青少年,对中小学校的侵蚀和渗透从来没有停止过。因此,能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四有”新人,维护中小学校稳定和自治区社会的稳定,是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把中小学校的领导干部培养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是维护新疆稳定和祖国统一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

  近年来,各级党委认真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一些地方落实得还不够好,有的学校党组织对自身职能的定位不准,决策议事机制不健全,民主管理措施不到位,等等。因此,各级党委要站在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在中小学校全面贯彻落实。

  二、明确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正确把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科学内涵

  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中小学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中小学校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中小学校党组织主要职责是:(一)学习、宣传和贯彻.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研究决定学校党政领导的工作分工以及中层干部及教师的聘任解聘,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用爱国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各族师生员工,培养“四有”新人;(五)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做好校内统一战线工作。

  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是坚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统一领导中小学校的各项工作,集体讨论决定中小学校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重点是发挥校长的行政领导作用。坚持校长在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代表学校积极主动、独立负责、依法行使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民主.

  管理的关系,紧紧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依法保障教职员工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可操作性

  明确党组织的职责和校长的权利。党组织的职责是把好方向,抓好大事,出好思路,管好干部,用好人才。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的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要求,按照既保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又保证校长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的原则,准确定位学校党组织、党组织书记、校长的职责和权利,制定相关细则,最终实现管理规范、决策科学。

  正确处理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中小学校党组织是领导核心,校长在党组织领导下行使职权、独立负责。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要始终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发挥校长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以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正确处理书记与校长的关系。书记和校长共同承担着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责任和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任务。.

  党组织书记作为“班长”,要切实承担起正确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责任。要帮助校长外塑形象,内树威信。校长要自觉增强党的意识,重视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支持“班长”工作,维护党组织的领导权威。

  正确处理分工与合作的关系。提倡中小学校党政干部交叉任职,做到每个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自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集体领导,防止互相推诿,无人负责。党组织要充分尊重与支持校长对教学、教研、后勤等日常行政事务的指挥,不能包办代替。学校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由校长为首的行政班子负责提出工作意见和方案,提交党组织集体讨论决策,防止出现重大问题不经学校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的现象。

  四、加强制度建设,为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供根本保证

  贯彻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领导分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经费预决算、基建采购项目、教育收费等重大问题和事关全局性、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学校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坚决杜绝个人或少.

  数人说了算。

  建立和规范议事制度,完善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会、校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的职能定位、出席范围、议事规则和程序,完善重大问题决策制度。积极推进“校务公开”、专家论证、民主评议等制度,努力形成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

  完善教职工参与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学校党组织要定期向全体党员和教职工代表通报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听取意见建议;校长每年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一次工作报告。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会议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

  五、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中小学校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

  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中小学校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带头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的标杆,做社会主义的政治家和教育家。学校党组织要抓好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做到有计划、有重点、见实效。积极推行“考学”、.

  “评学”、“述学”制度,把学校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考核成绩,作为评价班子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抓好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选拔和配强学校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自治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新人发[2005]67号)文件精神,按照政治坚定、把握全局、善于协调、精通党务、通晓教育、注重形象的要求,选好配强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按照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具有“教好一门,博通他科”能力和“开拓创新,实干兴校”精神的要求,选好配强中小学校的校长。特别是要按照政治家办教育的要求,切实解决政治上强的问题,把那些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确保政令畅通;讲大局、讲党性、讲原则,坚持公道正派、表里如一;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的干部选拔到中小学校领导班子中来。符合条件的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可由一人担任。坚持实行书记、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实行民、汉学校联谊、干部交叉任职和对口支援制度,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中小学校培养优秀党组织书记和校长。采取招聘、竞争上岗、考录聘用等方式,扩大选人范围,注重从党员中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选拔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紧紧抓住理论培训、.

  实践锻炼、严格管理三个基本环节,注重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培养。积极选派优秀中层干部和骨干教师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及贫困地区挂职锻炼,到贫困地区“支教”,鼓励他们攻读硕士、博士学位,选派他们到内地和国外学习、进修,以开阔视野、更新知识、增长才干、提高素质。加强对青年教师特别是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对符合条件的,要积极吸收入党。

  加大培训力度。各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党组织书记、校长的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和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抓好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在组织理论培训和管理培训的同时,开通外出学习渠道,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到内地沿海城市和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接受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根本目的,把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着力解决中小学校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对困难师生的“结对帮扶”,进一步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注重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探索民主办学、化解矛盾、凝聚.

  群众的有效途径。不断改善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努力为师生员工办好事、办实事。

  六、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确保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具体任务,认真抓紧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分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都要建立联系学校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不断探索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发现新典型,总结新经验。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开展督查,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

篇七: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的出台,标志着中小学领导体制改革发生重大变化。县域教育行政部门必须系统谋划、率先探索,推动新时代中小学党的建设和领导体制改革,进而激活区域教育治理生态,促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我们要深刻理解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核心要义。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深化校长负责制的又一创新举措,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制度性革新,从中小学党组织核心地位、校长履职、学校内部权力制衡等方面赋予学校体制改革新的内涵与外延,对现实的教育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具体体现在:

  一是权力让渡,明确领导核心。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重新界定了学校权责体系,这是落实制度的前提。党组织统揽学校全局,主要把握学校办学方向、发展规划、重大事项、干部任用、党组织和群团建设等任务。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党组织集体决议依法行使教育教学、行政管理、队伍培养等职权。从本质上看,制度重在实现权力让渡,将校长中心地位转变为党组织核心地位,重在进一步回答中小学要“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首要问题。

  二是建章立制,推进民主治理。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建立健全与之匹配的规章制度,这是落实制度的方式。如党组织、校长各自定位职责如何细化,党组织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如何完善,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如何保障,学校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如何健全等,系统化解决这些问题,开放、协调、高效、民主的管理体制才能形成。只有认真总结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经验,遵循“集体领导、会商决策、分工负责、执行担责”的工作方针,才能充分保证党组织集体意见、校长参与决策、校务委员会和教代会议事机制的落实,提升学校治理民主化水平。

  三是优化生态,回归教育属性。中小学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核心在党组织,着力点和生力点在校长负责制,这是制度设计的旨归。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职责的重新调整和优化,进一步理顺了中小学的权力结构和关系,形成既上下又平行、既分工又合作、既进取又进位的工作机制,让学校回归教书育人的本职。

  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区域顶层设计。太仓市连续开展为期4个月的中小学党建工作专项调研,以摸底排查、问卷调查和专题座谈等形式,梳理全市中小学党组织隶属关系、党组织书记校长配备情况,结合学校党建年度考核中的弱项,出台了《关于开展太仓市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着力解决党组织领导力偏弱、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党组织书记模范带头作用不强等问题,构建好党组织领导的学校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解决好“为什么改、怎么改、改什么”的重要问题。

  坚持分类指导,整合先行先试经验。针对各学段党组织特征,按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规范设置下属党组织,完善组织框架,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班子和行政班子,从领导配备、议事决策制度和流程入手,突出和强化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的职责地位,破除校长负责制重业务轻党建的“一头沉”问题,激发校长的依法治校精神,协同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坚持优化机制,推动改革落到实处。太仓市把优化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配套体系作为重要抓手,完善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基本制度,明确各方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健全党组织书记抓办学方向、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等工作机制,明确党组织委员会、校长办公会(行政会)议事规则。与此同时,为解决校长领导力不强、专业引领力不够、政策领悟力不高等问题,我们配套出台领军书记校长培养计划,建立完善区域性评价方式和标准,打造专业化复合型书记校长队伍,为全面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供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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