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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应急处置预案6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11-11 10:55:04

篇一:农民工工资应急处置预案

  

  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措施

  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快速妥善地处理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案件,增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维护公司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的农民工投诉举报、群体上访、过激行为、恶性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处理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民工工资支付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和重大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处理农民工工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

  主任

  副主任:

  组员由

  、、、、担任。

  3.公司民工工资处理网络体系

  在成立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政府各职能部门,合法、有序的处理民工工资纠纷。

  ①.

  政府劳动与职业保障部门应建立农民工工资管理规章制度,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及时查清上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于侵害农民工合法权利的用人单位,及时予以处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责令其及时补发。

  ②.

  各级工会组织应切实行使工会权力,设身处地为农民工着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恶意拖欠单位派专人督查,严重者要进行通报。

  ③.

  法律部门要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及时立案,最大限度的保证裁判文书的执行,帮扶农民工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薪。

  ④.

  公安、社会治安维稳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要及时赶赴现场,果断处理,确保民工人身安全。

  三、深入调查,确定可能发生群体上访、越级上访、恶性事件的应急目标

  民工工资处理办公室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从源头治理,主动深入施工现场一线农民工群体中走访,调查了解民工工资兑付情况,对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建立民工工资发放管理档案,对工人工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将有关建设和施工单位资金筹备计划和农民工举报情况相结合,明确部分可能需启动应急预案的目标,制定应急措施,提高反应速度,确保不发生重大恶性事件。

  四、应急处理措施

  1.利用网络体系,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快速处理农民工工资投诉事件。公司及项目部接到投诉举报后,要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劳资部门,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调查核实,认真处理。项目部办公室不能处理的重大投诉上访事件,要及时向公司进行详细汇报。

  2.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对项目部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经两次处理未果的投诉事件,若工资关系比较明确,视为恶意拖欠的,公司将以法对项目部严惩。

  3.

  恶性事件的处理。当农民工因过激行为,制造诸如绑架、威胁自杀等恶性事件时,迅速将信息进行逐级上报。项目部、公司、政府等各级管理体系中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项目部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本着保护农民工人身安全出发,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公司要集中精干力量,集中处理突发案件,力保不出现伤亡事件。

篇二:农民工工资应急处置预案

  

  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及措施

  为了彻底解决农民工资拖欠问题,防止农民工工资托拖欠问题的出现,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开工前,我公司为员工办理工商、意外、商业等保险,以保障农民工的人生安全及权益。

  1、建立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约束和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一是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主管部门交纳职工工资保障金,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专款专用。

  二是公司应及时将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三是公司招收农民工,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依法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保险福利的权利,并在规定期限内持农民工名册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是公司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工程期限小于一个月的或者双方约定支付工资期限低于一个月的,另其约定。

  五是在工程建设期间内及工程竣工后54日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工资保障金,及时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劳务公司不予使用,或公司执行有信用的劳务公司。

  3、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设立拖欠举报投诉电话,加强对各项目的监管,促使每个项目部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落实清欠责任,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

  4、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其主要由公司一部分资金,组成欠薪保障应急基金,专门用于应付突发性、群体性的欠薪纠纷。

  5、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法律法规保护意识,公司应设立农民工工资清欠举报电话,一旦发现有工程款拖欠的,农民朋友能及时向公司反映,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解决。

  6、严格“两个规范”做好公司及各项目部劳动队伍管理和用工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发生农民工公司纠纷事件。

  7、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用法律手段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一是工资保

  障金制度。建设项目部开工前,公司要按照工程预算金额的5%足额将工资保障金存入建设部门指定的帐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月内如果没有拖欠工资的投诉,公司可以将本息一并支取。如有拖欠工资投诉,建设部门从保障基金中划支所欠工程款。二是合同管理制度。公司实行分包时,要与分包企业签订合同,承担项目建设中发生的工资发放义务与责任。三是用工签发工票制度。企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月发放工资时,向农民工签发工票,作为领取工资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农民工讨要被拖欠工资的凭证。四是按月发放工资制度。总承包企业按月凭工票向农民工足额发放工资。五是建立支付农民工工资公告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立公告牌、公示投诉电话、地址等相关信息。六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发生拖欠的项目部,公司将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节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

  根据《劳动法》以及国务院、省政府、省建设厅有关加强对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地方社会稳定,我公司在进行工程施工管理的同时,将努力履行施工企业的职责,做好维护农民工权益,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工作,在参与本工程投标及施工过程中,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提高认识、建章立制、规法自身行为:

  工程款能否按时到位是农民工工资是否能得到保障,是否能按时足额发放的关键。为此我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广泛学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充分提高对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思想认识,规范在劳动用工方面的自身行为,制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保障了企业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保障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用工计划:

  我公司计划在本工程中共招用农民工1名,其中招用技术工种人员40名,招用民工、普工人员60名,用工时间为工程开工竣工时间。

  2、农民工工资支付计划:

  我公司将认真按《劳动法》的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及参与施工的员工工资,具体计划为:每月30日统计出勤,编制考勤表,由工地工长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财务管理人员根据项目经理审批的考勤表计算编制工资花名册,一式三份,上报公司财务部门,公司财务部门保证在每月的5日至8日间之间在施工现场向农民工发放上月公司。因建设单位工程款暂不到位的情况下,项目部必须自行垫资发放。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自身用工行为:

  我公司已按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要求各项目部认真做好与招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合同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后,及时上报公司。并在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1)使用正规的规范合同文本;

  (2)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

  (3)应明确劳动者工作内容,工资报酬标准,工资发放时间及办法,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4)双方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办法;

  (5)合同签订后,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鉴证,备案。

  三、处罚措施:

  1、由于建设项目停建,建设单位短时间内无法支付工程款,造成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项目部门主动自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在工程款到位的前提下,项目部门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出现恶意拖欠,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项目部门应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并尽全力主动自行垫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3、项目部在垫付农民工工资之后,将积极于业主协商,争取早日得到工程款。

  4、本项目在施工实施工程中,若项目部出现恶意拖欠,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公司将责令改正,在责令项目部补发完农民工工资基础上,公司将对项目部实施1元至3元的经济处罚。

  四、保障措施:

  1、本项目我公司一旦中标,公司首先与项目部签订项目施工管理责任制,在责任制中明确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办法及相应处罚条款。

  2、加强监督、严格管理,为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工作,公司成立以企业为组长的农民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企业工程部人员共同组成。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做好各项目部有关农民工工资发放,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3、在施工过程中,积极与业主方沟通,争取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

  4、由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农民工工资专项帐户,按业主拨款数额的15%预留农民工工资,一旦发生拖欠,在基金上做好发放准备。

  5、加强定期检查,由公司管理小组在每月10日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生拖欠,及

  时补发,避免积少成多,造成支付困难。

  五、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指定此

  第一条:公司领导和主要管理人员,各工程处负责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以及各科室工作人员要加强提高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思想认识,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公司应设立农民工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三条:公司承建的施工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与项目部项目经理签订项目施工责任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主要责任之一。

  第四条:项目中标,在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工程款支付办法,要求业主方必须将工程款转入公司财务帐户,不得直接转付给工地项目部,以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

  第五条:各项目部必须配合公司做好招用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作内容、工种、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时间及办法等主要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处罚办法。

  第六条:各项目部必须将所招用的农民工花名册,身份证明报公司备案,以利于公司统一管理。

  第七条:各项目部必须在每月5日前做好员工出勤统计,计算编制工资花名册工作,并上报公司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按工资表同意计发工资。

  第八条:业主拨付工程款后,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承担施工的项目工资,凡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部,财务部门在未扣付农民工工资的前提下,不得将工程款支付给项目部。

  第九条:公司农民工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期深入公司,走访农民工,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条:工程处所属项目部,若存在恶意拖欠,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在工程竣工结清工程款后,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以后不得承担项目施工。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专项帐户,从业主方转付的工程款中扣留1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基金,专项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门在与项目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应用书面形式征求有关领导和业务及公司农民工管理领导小组的意见,在切实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困难时,公司应尽快与业主联系,商定解决办法,必须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争取尽快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在招用农民工后,必须按此规定做好各项工作,由于项目部恶意拖欠、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公司将直接从财务部门扣留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扣发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对项目部处以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第十四条:由于项目部而恶意拖欠,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经劳动者投诉,造成上级主管部门实施处罚时,一切责任和罚款均有该项目部承担,同时接受公司的处罚。

  第十五条:本制度已经公司行政研究通过,自下发之日起予以实施。各项目部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妥之处,应及时向公司做出反映,以便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

  以上是我公司对支付农民工工资做出的具体承诺和采取的保障措施,我公司愿接受社会各界,各部门和建设方的监督和检查,在工程施工中,认真履行职责在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施工,认真履行合同的基础上,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和改进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事项,为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形象,维护和促进地方社会稳定做出我们应有的义务和贡献。

篇三:农民工工资应急处置预案

  

  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第一篇: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农民工维权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合肥市建委及瑶海区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确保公司各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企业稳定,做好工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解决农民工维权事件领导机构

  成立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张谦

  副组长:

  韦国

  马新余

  组

  员:

  谷雨

  葛剑雅

  郑伟

  李延丽

  赵璐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解决本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一)了解和掌握各本工程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维护工地稳定和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突发情况,及时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加强监管体系,对于重大事件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传达、执行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通知和处置意见;

  (三)对发生的重大事件要做好记录,以备查阅、归档保存;

  二、处理突发事件具体措施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引发单位必须承担偿付工资,平息事端的责任,用快速、有效的方式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二)项目部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案情,各成员应及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快速赴现场进行疏导、平息、处置工作,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并根据突发事件严重性按相关程序上报。通知业主负责人,事件所在施工

  班组人员开展平息事端,化解矛盾和快速应急处置工作。各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1.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班组开展工作,收集了解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和现场报告工作。

  2.项目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并快速、果断、有效方式处置突发事件。

  3.施工班组:参与突发事件工作,并快速组织对现场及其突发事件的地点维持治安秩序,控制并疏散人员,防止事态扩大,维护工地稳定。

  (三)在快速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服从领导小组指挥,密切协同作战,确保快速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三、后期处置

  (一)对涉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事件处理结束后,项目部要及时向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事态的发展趋势等。

  (二)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将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录入诚信系统,实施重点监控并依法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现场事态情况,有权调动各方人员和车辆,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拒绝。

  (二)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清欠工作动向,发现有群体闹事苗头,要及时劝解、制止,注意化解矛盾。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绝不允许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行。

  (三)保证信息畅通。为了保证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领导和成员,必须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信息的接收和传送,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

  (四)如遇突发事件发生,凡不按本预案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处

  置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凡因不及时处置或故意处理不当而酿成重大恶性事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相关人员严厉处置。

  五、加强教育

  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和自我保护意识

  合肥市瑶海区明皇路、和县路、观鱼台路工程

  农

  民

  工

  维

  权

  应

  急

  预

  案

  安徽海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第二篇: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为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预防和解决总包单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冀政办【2008】6号》、《冀政办【2013】34号》等有关文件和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预防和妥善处置民工群体性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

  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岗位责

  任制,由引发事件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解决。

  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

  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民工利益,用足用活

  保护民工权益政策,积极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加强并规范民

  工信访接待和调处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民工切身利益的群

  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

  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

  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注意

  工作

  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征收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民工的说

  服教育,引导民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

  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确定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

  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科室要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协作、积极参与,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民工上访突发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教育民工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6、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丰润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民工上访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下列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1、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越级集体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3、聚众阻挠世园会综合展示中心工程建设实施的;

  4、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事件;

  5、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

  6、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的;

  7、其他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三、领导机构与职责

  成立处置丰润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相关科室组织实施;(3)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4)对在预防和处置民工上访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四、现场处置

  1、凡出现民工上访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直接涉事企业责任人和项目部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应当解决的要明确答复群众;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准备好处置预案。

  2、民工上访事件发生后,涉及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接应急办通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指挥、处置。现场的协调和秩序维护由唐山市路南区区域内城管局负责,现场公共财产保护由公安部门负责,现场接访对话由信访局、项目部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负责。

  3、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人员应诚恳听取民工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民工的工作,对民工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涉事企业限期研究解决;对民工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

  4、查明挑头人或组织者,现场处置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进行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

  5、对煽动群众闹事、散布谣言的,公安局要依法予以训诫,视现场情况进行处置,并及时收集证据,为事后处理做准备。

  五、善后工作

  民工上访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

  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及时修改完善。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

  六、防范预警

  1、定期开展企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化解,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全力及时化解,切实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高度重视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并依法按政策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2、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要落实责任人,提出及时化解、消除隐患的工作要求,并加以督促,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3、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进行规律分析、研究处置对策,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预案,做到预防在先,全力防止和减少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

  附:丰润建安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应

  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宏魁

  副组长:张国宽

  组员:郭永平

  陈立元

  郭永占

  杨兴付

  杨文清

  第三篇: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北京市建委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确保公司各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企业稳定,做好工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状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领导机构

  成立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解决公司在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在突发事件时,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一)了解和掌握各在建工程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维护工地稳定和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突发情况,及时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加强监管体系,对于重大事件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传达、执行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通知和处置意见;

  (三)对发生的重大事件要做好记录,以备查阅、归档保存;

  二、处理突发事件具体措施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引发单位必须承担偿付工资,平息事端的责任,用快速、有效的方式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二)项目部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案情,各成员应及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快速赴现场进行疏导、平息、处置工作,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并根据突发事件严重性按相关程序上报。通知业主负责人,事件所在施工班组人员开展平息事端,化解矛盾和快速应急处置工作。各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1.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班组开展工作,收集了解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和现场报告工作。

  2.项目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并快速、果断、有效方式处置突发事件。

  3.施工班组:参与突发事件工作,并快速组织对现场及其突发事件的地点维持治安秩序,控制并疏散人员,防止事态扩大,维护工地稳定。

  (三)在快速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服从领导小组指挥,密切协同作战,确保快速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三、后期处置

  (一)对涉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事件处理结束后,项目部要及时向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事态的发展趋势等。

  (二)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将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录入诚信系统,实施重点监控并依法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现场事态情况,有权调动各项目经理部的人员和车辆,各项目经理部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拒绝。

  (二)各项目经理部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清欠工作动向,发现有群体闹事苗头,要及时劝解、制止,注意化解矛盾。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绝不允许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行。

  (三)保证信息畅通。为了保证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领导和成员,必须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信息的接收和传送,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

  (四)如遇突发事件发生,凡不按本预案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处置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凡因不及时处置或故意处理不当而酿成重大恶性事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照党纪、政纪给予相关人员严厉处置。

  五、加强教育

  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四篇: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2014)5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方案

  鲁商蓝岸丽舍(青岛市崂山区午山社区旧村改造项目)

  A-13-1地块工程

  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预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鲁商蓝岸丽舍项目部

  2014年4月

  鲁商蓝岸丽舍(青岛市崂山区午山社区旧村改造项目)A-13-1地块

  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为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杜绝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将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给农民工,维护农民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现经项目部研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项目部成立加强劳务队伍和工资管理领导小组,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

  长:李

  冰

  副组长:王

  军

  成

  员:解守增

  高云霄

  程

  鹏

  二、目标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李冰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加强劳务队伍和工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接待农民工投诉上访,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接待、不处理,推诿扯皮;一旦发生农民工集体上访或其他突发事件,项目经理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予以妥善处理。

  2、掌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相关统计制度,及时准确掌握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数据,建立预警机制。

  3、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及时发现、上下联动、及时化解、及时处理,避

  免

  鲁商蓝岸丽舍(青岛市崂山区午山社区旧村改造项目)A-13-1地块

  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影响公司形象。

  三、认真学习《项目劳务管理办法》,加强项目部对劳务分包队伍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

  1、要强化劳务分包资质和资格管理,凡使用集团和公司《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以外的劳务队伍,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方可使用。

  2、劳务队伍进场,项目部应认真检查并收集整理齐全如进场通知、劳务分包合同、五证一照、劳动合同、上岗证、暂住证等有关资料,编制入场人员花名册并由工人本人签字,建立“双卡”制度。认真组织进场教育、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并形成教育记录。

  3、认真检查劳务队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部与劳务分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劳务分包与工人签订《安全协议书》,加强对工人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劳务队伍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4、劳务队伍人员更换和变更须征得项目部同意,并认真做好进出场记录、进出场教育和工费结算等工作。

  5、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按时发放、列工资表发放以及公示制度。依照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项目、形式以及时间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在现场对支付工资的人员姓名、工资数额、支付项目等情况进行公示。如无法按时发放的,应让劳务分包写出承诺书,确保农民工离开工地前领到应得工资。

  四、完善工作机制,疏通处理渠道

  1、以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成立清欠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对工

  鲁商蓝岸丽舍(青岛市崂山区午山社区旧村改造项目)A-13-1地块

  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程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落实清欠责任制,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按合同及时与分包企业进行人工费结算并拨付分包款。调解处理分包企业内部工资结算纠纷,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工人工资发放

  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前置有效措施,防止、平息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突发事件。

  3、加强劳务队伍和工资管理领导小组要对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度重视,摸清工程分包工资发放是否存在问题,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发现一起,及时解决一起,绝不姑息。

  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鲁商蓝岸丽舍A-13-1地块项目部

  第五篇:农民工讨薪(精选)

  年年岁岁花相似

  农民工讨薪怪圈何时破?

  导语:

  1月19日,一位少女为父讨薪,从高楼跳下身亡的消息成为社会焦点,再度将农民工讨薪这一问题推向了舆论的风尖浪口。其实,每到年底,农民工讨薪的新闻就会集中见诸报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用这句话来形容每年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问题的现象并不为过。农民工讨薪问题,这是一个历久弥新并且为全社会所关注的话题。

  然而,早在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但转眼十余年过去,相关部门治理讨薪工作力度也年年喊,农民工讨薪问题仍不见缓解,极端讨薪事件年年有,悲剧也在不断重演。何时,农民工才能走出年年讨薪的怪圈,阻挡悲剧的蔓延?

  01农民工讨薪问题产生的根源

  每到年底,伴随着春运的热闹,另外一种很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现象也开始上演--农民工讨薪。讨薪的背后是欠薪,欠薪又称“拖欠工资”。这一名词的历史并不长,最早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农民工聚集的建筑业、服务行业和制造业。伴随着社会的进步,其他行业的欠薪行为已得到很大改观。然而,建筑业的欠薪依然是行业的普遍现象,成为欠薪的重灾区。对此,当前社会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一直在继续,也有了初步的研究成果。

  当前社会普遍研究结论

  关于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当前社会的普遍结论有三种:

  一是,农民工自身权益意识不高。

  根据统计,在涉及农民工讨薪的案件中,农民工群体有以下几个共同点,它们分别是: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没有签订工资标准协议;

  3、不掌握包工头和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

  4、工资条上没有包工头确认签字。

  而上述这些又恰恰是农民工在日后维权中不可缺少的必备资料,在很大程度上,增大了农民工通过正常途径讨薪的难度。

  二是,法律制度不完善、执法不严。

  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就是,2011年,“恶意欠薪”与醉驾一起被写入刑法修正案,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欠薪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但从近年来的实践来看,两者发挥的效用截然不同。醉驾入刑后,严厉查处了大量酒驾、醉驾行为,形成极大震慑,而打击“恶意欠薪”的力度还需不断加大。

  吊诡的是,调查显示,迄今所有被判刑的都是包工头,更上游的大鱼们依然逍遥于外,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似乎开发商和建筑商们特别容易玩“躲猫猫”,把责任全部都分散出去。一旦遭遇到背景强硬的国字号开发商、建筑商,更是微妙。

  而且,“恶意欠薪”的标准很难界定,造成“恶意欠薪”入罪执行不畅,给欠薪行为留有不小的法律灰色空间。

  三是,建筑业独特的用工制度——包工制度。

  我国相关法律要求,工程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承建,但在实际运行中,建筑工程中普遍存在这样的情况与现象,即:总承包-分包-转包-再转包,最后将施工项目直接转包给包工头个人。一些关系户只需缴纳一笔占工程造价2%-5%的挂靠费,就能借用建筑公司的资质从开发单位承揽工程,然后他们再层层转手分包。

  这种转包、分包的现象,导致的是债权关系的复杂。由于层层转包,导致责任主体分离,农民工和用工单位事实上不存在劳动关系,即使跟包工头,也往往是口头合同,提供不了正规的劳动关系证明。一旦某个环节资金出现问题,就会形成工资拖欠。

  在这层层转包中,始终处于“生物链”最底端的农民工,则被各种复杂的债权关系“推来推去”,致使讨薪维权无从着手,像贝壳一样被晾在沙滩上。

  基于以上三种研究结论,十多年来国家和政府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达到200多个,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政策关注度高于其他任何一个社会问题。但是,即便这样,仍旧不能解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

  一份研究报告大胆提出资金垫付是欠薪的根源

  2014年12月初,由多所高校“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计划”与公益组织联合发布的《当代建筑业欠薪机制与劳资冲突调研报告》中提出,资金垫付是欠薪的根源。

  《报告》认为,之所以迟迟解决不了农民工资拖欠的问题,是因为我们很少注意到地产资本在农民工工资拖欠中所扮演的角色,没有真正意识到地产商从拿地到销售整个流程都涉入层层的资金卷入与垫付才是欠薪的根源所在。

  根据以上图表显示(截图),高达八成的欠薪工地存在资金垫付,商品房、保障房垫资比例最高。

  而被人诟病为建筑业潜规则的“层层转包”,与之相伴的则是资金垫付,以及空手套白狼的可能性。层层分包及由此产生的层层资金垫付,这中手段的高明之处在于:一来缓解资金紧张,二来有效地让本应承担劳动用工主体的施工单位在法律意义上变得模糊不清,从而成为建筑资本实现增殖和有效规避责任的有效手段。

  其结果是,当在工地出现劳资纠纷和安全事故时,施工责任主体往往是以嫁祸包工制的最基层食利者--包工头--的方式逃避责任。因为根据调查显示,劳务分包企业与开发商分列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前两名,它们所占比例分别为43.5%与31.2%。我们传统观念中所认为的“欠薪包工头”所占比例仅为13.8%,即便加上“因包工头无力支付工人工资而讨薪”的比例也仅为18.1%。

  假使《当代建筑业欠薪机制与劳资冲突调研报告》中关于“资金垫付是欠薪的根源”的观点是确凿无疑,那么,欲治理建筑业乱象,必先取消包工制度;欲取消包工制度,必先从源头上禁止资质挂靠和工程转包行为;而欲消除挂靠与转包,则必先消除建筑业监管部门的“权力寻租”机会,加强建筑公司的资质管理,铲除权力寻租与腐败的土壤,从根本上减少资金从上到下的层层垫付。

  02农民工自身的流动性与技能水平不足

  在讨论农民工讨薪问题的过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农民工自身的流动性强与技能水平的不足。

  在当前的建筑施工中,存在着大量的人力小工,这类农民工流动性极大,他们没技术,只能靠卖力气吃饭,几乎没有议价能力。工程队也不会不重视他们,他们几乎不可能签上合法的劳动合同。有活就召之即来,没活就奔赴下一个地方。由于这种流动性极强的特点,加上建筑行业特殊的薪酬特点,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的几率也会变得很大。

  而与之相反的是,高级技术工种或是有某项技能的农民工,由于他们的流动性相对较小,一般在几个固定的工程队之间流动,劳动关系比较固定,议价能力也相对更强。一般来说,他们签上合法

  的劳动合同的可能性很大,出现欠薪问题的概率也随之减小。

  然而,在另一方面,根据统计局在2014年8月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农民工中仅有30%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其中高级技工、管理人才和有专业技术特长的施工人才极其缺乏。此类劳动者的市场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从2003年起一直保持在年均1.5比1以上,而近年年均比率已超过2比1的水平。而院校培养人才远不能满足企业需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2014年年初国务院新闻办“农民工工作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曾指出:技工招工难,反映的是转型升级过程中中高级技能人才的短缺性。他表示,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是解决“技工荒”的重要途径。

  为此,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改善这种局面。2014年

  6月发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2014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缺乏技能是造成农民工流动性强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他们融入城市、成为新型产业工人的主要障碍。而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实现生活改善最现实的途径,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03先知先觉:建筑企业应当主动作为

  孙中山曾根据当时的革命形势和需要,将人群分为三大类:先知先觉、后知后觉、不知不觉,主张先知先觉唤醒后知后觉,从而带动不知不觉。以此类推,建筑企业也可以分为这三大类,后知后觉者当属在国家法制法规与现行政策下被动作为的企业,不知不觉者则为枉顾国家法制法规与现行政策的企业,而先知先觉者则在遵守国家法制法规与现行政策的情况下,主动有所作为,主动革除种种弊端的企业。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主动有所作为,也许在短期内会给企业的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从长远来看,消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负面影响,不仅能够树立行业典范,提升企业的品牌影响力,也能够招徕更多的技术人才,进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而建筑企业主动有所作为该从何处着手?

  一是,绕过劳务分包,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调2013》对全国东部、中部和西部代表性城市的建筑工地的调研情况显示,全国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17.4%,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而另一方面,如今建筑业用工制度已经到了一个大洗牌的时代,包工头利润空间在下降,生存愈来愈艰难;建筑业劳务制度越来越没有价值可言,建筑业劳务分包公司已成为阻碍建筑业劳资关系正常化的最大阻力。建筑施工企业应直接与工人订立劳动关系,让建筑业用工制度走上健康规范的轨道。

  二是,建立稳定薪酬制度。根据调查显示,“依照约定,全额结算”或是“年底结清”或是“工程结束结算”这样的薪酬制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比例远远高于“按月结算”或是“固定薪酬”的比例。

  “按月结算”或是“固定薪酬”的薪酬制度,不仅能够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也能减少用工短期化所产生的诸多劳资纠纷。

  三是,简化建筑施工管理。这样可以使得建筑业农民工直接对应总包施工企业,劳动关系更加明晰;而总包施工企业也通过去除劳务分包、包工头等层层“剥皮”的环节,不仅简化了施工管理,而且总包施工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并让渡一部分利润改善工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对于施工企业更为重要的是,因为工人待遇的提高,工人便会长期跟随项目部施工,工程质量也能够得到保障。

  四是,为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2015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显示,我国劳动年龄人口自2012年以来,已经连续三年出现绝对数量下降。人口红利正在消失,特别是对于劳动密集型的建筑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而根据前文所述,在人口红利正在消失的同时,高级技工人才和有专业技术特长的施工人才极其缺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技工荒”的困境。

  在此情形下,建筑企业不仅应该只有压力,更应该有改变这种情形的动力,主动为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官方网站中装新网于2014年特别制定了职业教育平台建设战略规划,提供覆盖建筑装饰全行业就业岗位的职业培训项目,拟为行业培养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优秀设计师、管理和施工人才,改善建筑装饰行业的人才困境。

  结语:诚然,要打破农民工年年讨薪的怪圈,是一个长久的过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需要国家法规政策的指导,也需要建筑企业的主动作为和农民工自身素质的提高。劳有所得、社会和谐、年末农民工讨薪不再是新闻,是大家所希望看到的局面。

  编辑手记:我们无论如何都不希望看到,一个个血淋淋教训的出现才能促使社会的改变与进步。

  问题:您认为企业在农民工讨薪问题上需要主动作为吗?

  需要vs不需要

篇四:农民工工资应急处置预案

  

  工程名称

  农

  民

  工

  工

  资

  清

  欠

  应

  急

  预

  案

  公司名称

  2016年

  目

  录

  一、公司管理

  1、组织机构

  2、主要领导和项目经理值班制度

  3、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报告制度

  4、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程序

  二、签订劳动合同

  三、明确工资支付责任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督

  五、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具体采取措施

  1、工资保障金

  2、合同管理

  3、工资发放制度

  4、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

  5、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

  总

  则

  为预防和解决本项目部劳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本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一、公司管理

  1、组织机构

  成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事件。

  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小组

  姓名

  职务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员

  组员

  电话号码

  备注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安全员

  项目施工员

  项目质检员

  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领导小组

  姓名

  职务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电话号码

  备注

  建设单位项目主管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2、主要领导和项目经理值班制度

  建立节假日主要领导、项目经理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公司和项目部要安排领导值班。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国家和重庆市重大

  活动期间由公司主要领导和项目经理亲自值班。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脱岗、不得关闭手机。

  3、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报告制度

  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按以下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项目部管理人员

  应急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

  市建管局主管部门。

  4、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程序

  (1)劳务人员上访或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图

  劳务人员上访或投诉项目部劳务管理办公室

  一般事件

  重要事件

  处理情况书面报告通知责任单位劳务管理部门

  1小

  时内

  联系上访投诉者回复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集团

  公司总经理

  (2)当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纠纷发生到报告不超过5分钟)按报告程序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出现忽视、报告集团公司分管领导

  落实情况

  制定措施

  措施实施

  处结协议

  总结预防

  组织集团总部相

  关部门参与处理

  劳务人员上访或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图

  隐瞒,甚至纵容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项目经理要及时到达现场亲自处理,各应急小组人员要积极协调,做到态度诚恳、用语文明,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做到项目的事不出工地,争取化解在公司内部。严禁激化矛盾,造成上访。事件妥善处理后,项目部要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当发生农民工向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电话投诉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应急小组及有关人员调查、落实和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集团劳务管理中心和处理投诉的政府有关部门。

  (4)当发生农民工到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上访时,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各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并立即组织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到有关部门将人带回妥善处理,各单位分管领导要迅速赶往事发地或项目部组织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集团劳务管理中心和接访的政府有关部门。

  (5)当发生农民工闹访或集体上访(5人以上)等影响较大的事件时,集团分管领导和各单位领导要立即到达事发地点,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说明情况、表明态度。并尽快平息化解矛盾,将当事人带回妥善处理。各单位于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集团劳务管理中心和政府各有关部门。

  (6)项目部在处理纠纷时,确实无能力解决资金问题时,应立即向各单位领导汇报,各单位领导根据情况及时做出资金安排。

  (7)对个别不讲诚信,恶意讨薪,无理取闹的劳务人员,各单

  位也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要通过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资料,抵制其不法图谋,排解纷扰,同时积极利用公安、法律、公关等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签订劳动合同

  加强用工登记管理签订各级劳务及用工合同。项目部与劳务公司应依法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劳务公司与劳动者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职工录用备案、就业登记。

  三、明确工资支付责任

  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是招用农民工的建筑企业。项目部未按合同约定与劳务公司结清工程款,致使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集团公司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因工程款未到位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务公司在领取到工程款后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督

  集团公司和项目部依法对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督。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部应责令劳务公司支付所拖欠的工资;若劳务公司未按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项目部有权直接支付,在劳务公司的工程款中扣回。若因建设单位工程款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部应拿出项目农民工工资应急资金先行予以支付。

  五、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具体采取措施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劳务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内全部结清,确有困难,也要至少支付农民工工资的85%以上,其余工资的支付不得超过一个季度,为了彻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故采取以下措施:

  1、工资保障金

  对劳务分包单位收取劳务工资备用保障金,并且施工单位专款筹备农民工工资应急资金,在重大节日和遇农民工因工资纠纷上访等突发事件发生时,专门用于应急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如没有拖欠工资的投诉,项目部将本息一并支取。如有工资拖欠,项目部从保障金中划支所欠工资。

  2、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部实行分包时,要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合同,承担项目建设中发生的工资发放义务与责任,并约定工资备用保障金的数额、退回方法以及发生工资拖欠时的划支方法。

  3、工资发放制度

  工资发放制度是用工签发工票制度。劳务企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月发放工资时,向农民工签发工票,作为领取工资的依据,也可作为农民工讨要被拖欠工资的凭证,项目可凭工票支付农民工工资,从劳务公司工程款中扣回。工资发放一律本人签收并做好书面记录,严禁带领冒领工资。

  4、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

  农民工进场需和劳务单位签订《劳务作业协议书》,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做好日常考勤,并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书面记录工资支付和监督工资发放。《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由项目清欠小组审核并

  留存备查。

  5、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

  为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法律法规保护意识,项目部在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

  (公司名称)

  (项目部名称)

篇五:农民工工资应急处置预案

  

  目录一、工作原则..............................................................................1二、适用围..................................................................................1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2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4五、后期处置................................................................................6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二、适用围本预案适用襄河家园施工1标段项目因用人单位拖欠克1、罢工、,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停工、怠工事件;2、围堵项目部办公室、工业园大门事件;3、群殴事件;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5、造成农民工

  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6、其他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资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长:黄景宝副组长:江伟保庆组员:永起宇程勋明邱文兵武虎)。领农民工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保证工程款资金的分劈,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立相关管理台账,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进行整体控制。3、认真策划部署工资发放工作。农民工工资发放过程

  中,不允许代领,切实保证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4、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项管公司、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负责人及分包单位负责人等应同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工程部职责:协助做好现场劳资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诉讼等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负责召集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农民工工资。协助项目经理对突发事件处置和恢复生产秩序。财务部职责:负责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支付。协助做好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农民工工资核实工作,责令用工单位立即支付农民工工资。安全部职责: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及时了解并报告用人单位欠薪情况。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犯罪行为必要时拨打

  110。综合办职责:负责宣传、教育并引导农民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20分钟上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司领导小组。报告容为: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等情况。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10分钟报告分公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4.其他已掌握的情况。启动预案: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各部门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根

  据案情投入应急处理工作。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公司给予指导和帮助。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部门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对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责令改正。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必要时拨打110请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处理。

  五、后期处置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应督促、帮助用人单位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及时向公司报告后期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将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列入诚信系统黑。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上报。领导小组要在事件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向公司提交处置报告。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进度、形象影响评估等。

  中建五局襄河家园施工1标段项目经理部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篇六:农民工工资应急处置预案

  

  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三篇

  篇三: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农

  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项目部为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做到“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工程区域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和过激行为(如:爬楼、跳吊等)。

  2.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围堵、拦路等事件。

  3.

  其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突发事件。

  (二)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工程部门、安

  质部门、计财部门、物资部门等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工程部门、安质部门、计财部门、物资部门等应同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工程技术部门职责:协助做好现场劳资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诉讼等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负责召集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农民工工资。协助项目经理对突发事件处置和恢复生产秩序。

  计财部门职责:负责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支付。协助做好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农民工工资核实工作,责令用工单位立即支付农民工工资。

  安质部门职责: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及时了解并报告用人单位欠薪情况。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必要时拨打110。

  物资部门职责:负责宣传、教育并引导农民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20分钟内上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10分钟内报告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数,影响程度等。

  2.

  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发展趋势预测。

  3.

  突发事件有关的用人单位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处理情况。

  4.

  其它已掌握的情况。

  启动预案: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

  各部门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内,根据案情投入应急处理工作。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并应及时向准池铁路公司报告,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公司领导小组报地方政府、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处置办法: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2.

  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部门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对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责令改正。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必要时拨打110请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处理。

  4.必要时,应启动欠薪保障应急资金和欠薪垫付特别程序,公司设置了一个农

  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在农民工生活确实困难或用

  人单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紧急情况下,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农民工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解决农民工生活困难。财务部门要对欠薪保障应急资金给予保障。

  后期处置: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应督促、帮助用人单位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及时向分公司领导小组报告后期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将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上报。

  项目领导小组要在在所处置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结束后5日内将书面报告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进度、形象影响评估等。

  (五)工作要求

  1.反应迅速,强化协作。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到现场协调处理。

  2.耐心细致,做好说服。对事件涉及各方面做好认真细致的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3.依法协调,妥善解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行协调,将矛盾冲

  突、纠纷予以妥善解决。

  4及时通报,加大处罚。对处理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对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依法查处,及时通报处罚情况,防止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

  篇二: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1、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项目部都要成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事件。

  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电话:

  副组长:——--(具体负责人)电话:

  组员由项目部相关人员,劳务公司、分包单位现场委托人。

  2、根据《工程项目应急基金管理规定》和《劳务工资备用基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各单位可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对劳务分包单位收取劳务工资备用基金,在重大节日和遇农民工因工资纠纷上访等突发事件发生时,专门用于应急支付农民工工资。

  3、建立节假日主要领导、项目经理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公司和项目部要安排领导值班。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国家和重大活动期间由公司主要领导和项目经理亲自值班。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脱岗、不得关闭手机。

  4、建立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报告制度

  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时,事发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按以下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5、公司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程序:

  劳务人员上访或投公司劳务管理中心

  一般事件

  重要事件

  处理情况书面报告通知责任单位劳务管理1小

  时内

  联系上访投诉者做出响应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公司总经理

  6、当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按报告程序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出现忽视、隐瞒,甚至纵容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项目经理要及时到达现场亲自处理,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做到态度诚恳、用语文明,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做到项目的事不出工地,争取化解在公司内部。严禁激化矛盾,造成上访。事件妥善处理后,项目部要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7、当发生农民工向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电话投诉时,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调查、落实和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公司劳务管理中心和处理投诉的政府有关部门。

  报告公司分管领导

  落实情况

  制定措施

  措施实施

  处结协议

  总结预防

  组织总部相

  关部门参与处理

  公司劳务人员上访或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图

  8、当发生农民工到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上访时,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各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并立即组织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到有关部门将人带回妥善处理,各单位分管领导要迅速赶往事发地或项目部组织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集团劳务管理中心和接访的政府有关部门。

  9、当发生农民工闹访或集体上访(5人以上)等影响较大的事件时,集团分管领导和各单位领导要立即到达事发地点,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说明情况、表明态度。并尽快平息化解矛盾,将当事人带回妥善处理。各单位于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集团劳务管理中心和政府各有关部门。

  10、项目部在处理纠纷时,确实无能力解决资金问题时,应立即向各单位领导汇报,各单位领导根据情况及时做出资金安排。

  11、对个别不讲诚信,恶意讨薪,无理取闹的劳务人员,各单位也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要通过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资料,抵制其不法图谋,排解纷扰,同时积极利用公安、法律、公关等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篇三: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为规范项目经理部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本项目经理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冶建工集团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应急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成立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领导、部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流程。

  姓名

  XXXXXXXXX职务

  组长(注:项目负责人)

  副组长(注:项目班子)

  副组长(注:项目班子)

  劳务组长(注:劳务分包负责XXX人)

  劳务组长(注:劳务分包负责XXX人)

  XXX民管员

  劳务员(注:分包队伍劳务XXX员)

  手机

  劳务员(注:分包队伍劳务XXX员)

  组员(注:项目其他管理人XXX员)

  组员(注:项目其他管理人XXX员)

  监测与预警

  项目部按照《中冶建工集团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完善现场农民工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设立民管员负责劳务用工从入场到离场的全流程管理,完善规定手续,收集好相应资料,及时上报用工情况,做好与劳务分包商的沟通合作,实时掌握好农民工用工动态。

  三、应急响应与处置程序

  (一)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10分钟内上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20分钟内报告分公司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伤亡等情况。

  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

  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

  (二)启动预案: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处置: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如案情扩大或可

  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分公司领导小组给予指导和帮助。

  1、现场协调:处理突发事件时首先要认真听取群众诉求,了解事件真相,稳定群众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控制事态发展;要按实际情况,针对问题进行摸底清查,迅速展开处理,与劳务分包商、农民工进行面对面的协商,按相关法律和公司规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劝导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

  2、启用劳务分包商履约保证金:经过摸排清查和当面协商调解,确实存在劳务分包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要责令劳务分包商立即改正,第一时间支付拖欠工资,必要时启用劳务分包商履约保证金,优先保证农民工拖欠工资发放,并要求劳务分包商5日内将动用的履约保证金补缴到位。

  3、项目部垫付:在劳务分包商拒不执行拖欠工资发放同时履约保证金不足的情形下,项目部应将突发事件上报分公司,并按相应流程先行垫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及时平息事态,财务部门要对欠薪保障应急资金给予保障。垫付的资金以分包方结算的工程量为限,并在工程款里面及时扣回垫付资金。

  4、启用公司农民工保障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介入后,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从公司农民工保障金账户中划拨相应款项发放到民工手中,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责令劳务分包商在10日内将启用的保障金补缴到位。

  5、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必要时拨打110请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处理。

  四、后期处置

  (一)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务用工管理,及时向分公司

  领导小组报告后期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由公司工程处在分包商合同履约考评中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劳务分包商做出相应考核记录。

  (二)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上报。

  (三)项目领导小组要在事件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分公司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进度、形象影响评估等。

  (四)项目领导小组在事件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处置报告,反馈处置情况,及时完善事件处理记录。

  (五)在预防和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中,项目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1、未严格按照《中冶建工集团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监管程序,民管员监管不到位,对本工程区和所属单位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预报工作不重视,不负责,情况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劳动纠纷不断,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多发,社会影响恶劣的;

  2、对农民工反映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问题不关心,或推诿、敷衍,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趋向激化,多次发生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3、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苗头发现不及时,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缓报、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严格按照《中冶建工集团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日常管理,支付劳务分包商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

  (三)建立劳务分包商履约保证金制度和分包商履约考评制度。

  (四)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要在现场公示栏进行公示,告知全体农民工,并抄报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项目民管员要履行好监管责任,现场监督劳务分包商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

  (六)业主未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的,由劳务分包商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必要时项目部可先行垫付,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量为限。

  (七)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我司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八)如实定期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好沟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九)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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