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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党支部工作制度7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11-12 10:22:03

篇一:最新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各项制度

  1.党支部章程:党支部章程是指党支部根据党的章程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宪法性文件,是党支部的基本规范。

  2.党支部会议制度:党支部会议制度是指党支部在一定时间、地点召开的议事机构,是党支部组织工作的基本形式。

  3.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党员发展工作制度是指党支部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要求,认真贯彻党的会员工作方针和政策,科学地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的规定和制度。

  4.党员考核评议制度:党员考核评议制度是指党支部按照党章、党规及有关规定,对党员的组织观念、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作风、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议的规定和制度。

  5.党费管理制度:党费管理制度是指党支部根据党的有关规定,制定与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有关的规定和制度。

  6.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和档案管理制度: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和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党支部规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形式及周期,并对党支部各项工作和会议记录进行档案管理的制度。

  7.党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支部为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和密切党群关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的党组织生活的形式和程序。

  8.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党员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在党的支部和上级党组织间的代表会议,代表党员行使党内监督、选举和决策等权力的规定和制度。

  9.党员自治制度:党员自治制度是指党支部对党员的自治和自我管理的规定和制度。

  10.党员培训制度:党员培训制度是指党支部根据党员的实际需要和全党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培训的规定和制度。

篇二:最新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范本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址等。党支部及时签定外出党员登记表,并上报上级党____备案。

  2、临时性、间断性外出且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支部党员统一____的活动。

  3、对外出时间____个月以上,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及时地将党员____关系转出;对外出时间在____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____关系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4、党支部与外出流动党员应经常保持联系,了解外出党员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____的只要情况。

  5、党员外出后,应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所在单位党____,接受所在单位党____的教育管理,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按时交纳党费。外出返回后,应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党支部查验,并如实汇报在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

  ____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____生活会,没半年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每次____生活会,要根据上级党____的文件要求和党员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认识,解决矛盾。

  3、____生活会的目的与议题,要提前通知党员做好准备。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4、____生活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民主性和原则性。

  5、因故缺席的党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党支部负责人转告缺席人员。

  6、召开____生活会前,要报请上级党____派人参加,以便了解情况、进行指导。会后,要向上级党____写出书面报告。

  7、____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支部应依据《党章》和《条例》,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应承担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坚持实行季度自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建立奖罚约束机制。

  2、对完成目标好的,要予以表扬、奖励,并作为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3、对无特殊原因不完成目标的,要进行教育批评,帮助其改正错误;对不发挥作用,经教育仍不改变的,要作为不合格党员处理。

  党员理论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____主义、____思想、____、____,党的____、____精神以及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上级有关重要文件、时事及法律、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知识等。

  2、学习形式。一是聘请有关人员授课;二是指定专人主讲;三是参加上级____学习、培训;四是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五是召开座谈会和交流心得,做到学有所得,____。

  3、学习时间。每月学习一次,根据上级要求和需要,可以随时集中学习。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____的指导下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要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3、民主评议党员可采取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评议的方法进行。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____的指导性意见决定。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是____派员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____。

  5、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是。党员近期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廉政和联系群众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和落实整改措施为主。

  6、民主评议党员可与每年的创先争优活动、党员集中培训及党支部____会有机结合进行。

  “创先争优”制度

  1、党支部根据“五个好”目标要求,制定好工作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

  2、联系本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创先争优“五号”支部活动进行动员、布置。

  3、结合党支部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____”纪念活动等,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4、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向上级党____推荐申报先进党____和优秀____员。

  党员培训制度

  1、参加上级党委、党校的理论业务培训。

  2、党支部负责对全体党员轮训。支部委员每年参加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____天,普通党员全年参加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____天,参加率达____%以上。

  3、培训学习得只要内容。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党性、党风、党纪教材,经济、法律、历史、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等。

  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____、上级____和本____的决议,充分发挥党____的战斗壁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____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____党员认真学习____、____思想、____、“____”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县委的各项决定、决议,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严格管理党员,过好党的____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4、做好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____新农村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5、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监督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遵守国法政纪,遵守财经制度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和损害国家、____和群众的利益,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7、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消极____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8、领导所属村委会、工、青、妇____工作,充分发挥它们的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它们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

  党支部工作制度范本(二)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提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小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要点。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学习理论、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等。

  3、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学____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____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支部工作中重要问题。

  4、每半年上一到二次党课,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教育、政策形式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

  5、以上____,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党员活动日制度

  1、每月指定一天为党员活动日,集中全体党员参加活动。

  2、党员活动形式有。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上党课;____党员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参加上级党____安排的其他活动;____党员参观学习,进行电化教育;举行专题报告会、座谈会,开展____竞赛、演讲比赛、义务劳动等有教育意义和有助于社会风气好转的活动。

  党支部“五个好”目标要求

  1、建设一个好领导班子,尤其要有一个好书记,能够团结带领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培养锻炼一支好队伍,____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干部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共青团员能够发挥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3、选准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充分发挥当地优势,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4、完善一个好的经营体制,把____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和农民承包经营的积极性结合起来,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引导和帮助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5、健全一套好的管理制度,体现民主管理原则,保证工作有效运作,使村级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党支部工作制度范本(三)

  (三)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部署、报告工作。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对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讲评和总结;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奖惩等日常党务工作;讨论决定支委会提出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党小组会。传达党委、党支部的决议;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时事学习及党性教育;讨论非党积极分子及非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等事宜。

  (五)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支部书记要根据每年党员教育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地讲好党课。党课要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可采取宣讲、参观等多种形式进行。

  流。集中学习也可以邀请有关领导同志或专家学者以讲课、辅导或组织观看视频等形式进行。

  (二)个人自学。党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应当充分利用网络学____台,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二)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六)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七)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篇三:最新党支部工作制度

  

  [篇一: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党支部工作制度。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

  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篇二: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

  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篇三: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

  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

  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

  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

  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

  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篇四: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篇四:最新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及社区党支部党建工作,完成区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巴音赛街道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党支部党建工作由支部负责,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三条党工委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工委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党建活动经费的落实;支持支部履行职责,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党工委的决议。

  第四条党支部书记对工作全面负总责,切实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并根据党支部工作的特点和有关部门的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支部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

  第五条党工委在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中,要抓好支部决议、重大活动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坚持经常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支部做好工作。

  第七条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要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八条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半年、年终检查总结;每年召开至少2次党支部大会,报告、部署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分析党员队伍、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安排党课教育。

  第九条支部必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向党工委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向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报告制度等。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均应按要求记录在下发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

  第十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本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执行党工委的决议。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一条党工委负责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第十二条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第十三条党支部成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第十四条党工委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能部门,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党支部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党支部工作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相关档案资料。

  一、职责类

  1、党支部工作职责;

  2、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3、支部委员会各支委工作职责。

  二、基础资料类

  1、名册: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党员计划名册。

  2、文件:各级党组织的文件(包括领导重要讲话、有关会议下发的材料和有关规章制度、通知等)。

  3、记录:各种工作记录(包括“三会一课”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党支部政治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录、支部活动记录、党员志愿者活动记录、访谈记录、稿件登记、电教播放收看记录、党员材料档案移交记录等,记录中有关的内容要完整、记录格式要符合有关要求,每年归档)。

  4、计划总结:党支部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规划,年度工作、学习、活动计划和工作总结等材料。

  5、其它材料:主要有学习教育资料、先进事迹材料、表彰奖励材料、党费收缴明细、党建论文、请示批复、换届选举材料和其它活动的专项材料、图片等。

  三、基本制度类

  (一)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政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完成所在单位(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加强对学习的管理。认真拟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提出基本要求。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学习由党支部安排,参加学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要做好考勤记录。

  三、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四、学习形式要多样,做到读和写结合,典型引路和广泛交流结合,学习书本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参观考察等结合,既生动活泼,又讲求实效。

  五、严格党员学习制度,持之以恒,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的形式搞好党员教育,做到时间、学习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六、抓好典型选树工作,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干有方向、创先争优。

  七、党员教育要做到同形势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安全生产、党员竞赛活动、普法教育等相结合。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为加强支部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大会的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决议、批示;(2)讨论通过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3)选举党支部委员会;(4)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奖励和处分;(5)讨论决定由支委会提请的其它重要事项。

  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做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三、支部委员会每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支部建设、组织发展、党员奖励和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事项。

  四、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包括一年一次的党小组民主生活会)。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五、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学习教育;//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的基本知识教育;//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

  党课教育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三)民主监督制度

  为规范和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使党员和党组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员、党支部的作用,制定民主监督制度。

  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党内外群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

  二、制定群众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电子信箱,由专人负责。认真处理好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

  三、定期开展与群众对话活动。

  四、对于群众在评议、举报、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党支部要定期研究、认真归纳整理,对号入座,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要把党组织处理群众意见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五、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内外群众,要表扬和鼓励,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单位领导班子、党支部成员、党小组成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一、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3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三、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干部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五、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党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六、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综合评议,促使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必要形式。党支部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每年至少评议一次,一般在年终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评议时召集全体党员或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三、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1)动员教育;(2)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3)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4)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评议结果及党支部意见;(5)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先选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改进措施。

  五、评议结果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要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正确区分政策界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在认真调查核实,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审批、宣布和教育转化。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做出结论。提出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转化。对不合格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处置。

  六、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党员干部要带头反腐倡廉,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本单位(部门)的年度工作任务,带头抓好两个文明建设。

  二、党员干部不假公济私,不行贿受贿,不打击报复,做到秉公办事。

  三、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则,主持公道,坚持真理,纠正错误,敢于同歪风邪气做斗争。

  四、对职工岗位变动、奖金分配、考勤、评先选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监督。

  五、党员、干部经常进行谈心活动,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六、开好民主生活会,搞好班子团结,进一步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战斗力。

  (七)党员责任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员工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负责责任区内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随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并定期向支部汇报。

  二、负责向责任区职工宣传//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知识,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

  三、负责协助工会小组长组织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提高职工政治水平和参与民主决策水平。

  四、加强职工观念更新,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五、倡导文明规范,自觉遵守单位制度和所在单位(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六、努力学习、积极工作,争做技术业务带头人。

  七、确保责任区内职工无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八、支持、配合所在工会小组、团支部开展积极有效的活动,增强班组凝聚力。

  (八)党费收缴制度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党员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费标准交纳党费。

  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领取新标准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由党群工作部门对党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

  二、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党支部组织委员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三、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九)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实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支部委员都要建立工作联系点,党员要以所在的部门(分部)为主,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二、及时宣传//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单位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决议的贯彻落实。

  三、协助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团结。

  四、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五、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当好部门(分部)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

  六、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职工群众,带头完成各项任务。

  七、每个党员要不断提高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认识,自觉行动,真正把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八、支部委员、党员每月至少要同群众谈心2-4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九、支部委员、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十)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是党支部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搞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有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二、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由专人进行管理;

  三、活动室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四、活动室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五、室内书籍报刊杂志借阅,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活动室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整洁。

  党支部工作十分注重细节,怎么做才能把工作做扎实,保持先进呢?不要着急,按照下面的标准做,想不先进都难!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政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完成所在单位(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加强对学习的管理。认真拟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提出基本要求。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学习由党支部安排,参加学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要做好考勤记录。

  三、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四、学习形式要多样,做到读和写结合,典型引路和广泛交流结合,学习书本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参观考察等结合,既生动活泼,又讲求实效。

  五、严格党员学习制度,持之以恒,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的形式搞好党员教育,做到时间、学习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六、抓好典型选树工作,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干有方向、创先争优。

  七、党员教育要做到同形势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安全生产、党员竞赛活动、普法教育等相结合。

  “三会一课”制度

  为加强支部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大会的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决议、批示;(2)讨论通过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3)选举党支部委员会;(4)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奖励和处分;(5)讨论决定由支委会提请的其它重要事项。

  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做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三、支部委员会每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支部建设、组织发展、党员奖励和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事项。

  四、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包括一年一次的党小组民主生活会)。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五、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党内学习教育;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

  党课教育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民主监督制度

  为规范和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使党员和党组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员、党支部的作用,制定民主监督制度。

  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每年开展1次党内外群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

  二、制定群众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电子信箱,由专人负责。认真处理好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

  三、定期开展与群众对话活动。

  四、对于群众在评议、举报、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党支部要定期研究、认真归纳整理,对号入座,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要把党组织处理群众意见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五、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内外群众,要表扬和鼓励,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单位领导班子、党支部成员、党小组成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一、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3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三、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干部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五、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党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六、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综合评议,促使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必要形式。党支部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每年至少评议一次,一般在年终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评议时召集全体党员或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三、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1)动员教育;(2)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3)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4)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评议结果及党支部意见;(5)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先选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改进措施。

  五、评议结果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要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正确区分政策界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在认

  真调查核实,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审批、宣布和教育转化。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做出结论。提出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转化。对不合格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处置。

  六、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党员干部要带头反腐倡廉,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本单位(部门)的年度工作任务,带头抓好两个文明建设。

  二、党员干部不假公济私,不行贿受贿,不打击报复,做到秉公办事。

  三、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则,主持公道,坚持真理,纠正错误,敢于同歪风邪气做斗争。

  四、对职工岗位变动、奖金分配、考勤、评先选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监督。

  五、党员、干部经常进行谈心活动,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六、开好民主生活会,搞好班子团结,进一步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战斗力。

  党员责任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员工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负责责任区内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随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并定期向支部汇报。

  二、负责向责任区职工宣传//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知识,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

  三、负责协助工会小组长组织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提高职工政治水平和参与民主决策水平。

  四、加强职工观念更新,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五、倡导文明规范,自觉遵守单位制度和所在单位(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六、努力学习、积极工作,争做技术业务带头人。

  七、确保责任区内职工无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八、支持、配合所在工会小组、团支部开展积极有效的活动,增强班组凝聚力。

  党费收缴制度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党员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费标准交纳党费。

  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领取新标准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由党群工作部门对党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

  二、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党支部组织委员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三、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实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支部委员都要建立工作联系点,党员要以所在的部门(分部)为主,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二、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单位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决议的贯彻落实。

  三、协助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团结。

  四、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五、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当好部门(分部)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

  六、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职工群众,带头完成各项任务。

  七、每个党员要不断提高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认识,自觉行动,真正把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八、支部委员、党员每月至少要同群众谈心2-4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九、支部委员、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是党支部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搞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有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二、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由专人进行管理;

  三、活动室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四、活动室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五、室内书籍报刊杂志借阅,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活动室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整洁。

篇五:最新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xxx党支部(以下简称“xxx党支部”)工作,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党委要求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工作重点

  按照“十八大”重要思想和最新要求,认真落实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八项基本任务,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以保障业务经营任务为中心,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条

  工作原则

  (一)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奖惩,全面提高党支部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素质,树立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坚持围绕业务经营开展工作的原则。党支部日常工作要围绕业务经营来进行,用保证和促进本单位依法合规经营、完善服务、完成各项经营任务、提高经营效益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党支部的工作。

  (三)坚持立足于经常性工作的原则。要经常性地开展活动,并把教育、管理、监督贯穿始终,确保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要结合公司实际,合理、灵活地组织安排支部活动。把继承和创新结合起来,不断改进党支部的活动内容和方式,增强党支部的生机与活力。

  (五)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一切相信和依靠群众,虚心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委员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努力实现党支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第四条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建设。

  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按照上级党委的安排部署,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重要思想,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时事政治、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党员和群众的政治理论素质、政策业务水平和执行能力,为公司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负责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组织建设。

  坚持

  “三会一课”制度,教育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组织党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组织和动员全体党员努力完成经营任务,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新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贯彻“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把党组织建在业务一线、建在经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上,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负责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作风建设。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扎实工作,勇于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学风建设,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驾驭本职工作的能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经营,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

  (四)负责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党员中坚持不懈开展廉洁从业教育,教育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弘扬正气,抵制不良倾向,大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情趣和良好的生活方式。

  (五)负责群团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

  加强对工会和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紧紧围绕本公司中心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关心群众生活,为群众排忧解难,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以“创新在每一天”为主要内容的先进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党员和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以“两个文明”建设

  的优良成果,积极营造公司内外部的和谐氛围。

  第五条

  党支部的领导形式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形式,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大会选举的支部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二)定期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三)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四)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讨论决定其他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支部党员大会

  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提前召开。会议要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第六条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职责分工:

  (一)支部书记、副书记:在支委会集体领导下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定;安排部署党支部工作;将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发展等重大事项提交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和动员全体党员努力完成公司的中心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组织开展支部工作。领导支部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党支部工作,组织实施支部工作计划,落实党支部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定期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负责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建设。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好支委会和全体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组织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改进工作,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4.负责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组织支委一班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征求群众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意见及建议,化解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关心群众生活,研究解决党员、干部和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责。

  (二)组织委员:在书记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组织工作。

  1.负责党内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书记组织好党员大会、日常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确定会议议题和程序,做好会议记录。

  2.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研究提出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和意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培养和教育,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各项手续。

  3.负责收缴党费;负责接转组织关系;做好年度党务统计工作。

  4.协助书记、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按照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负责整理起草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材料,提交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宣传(学习)委员:在书记领导下负责党支部宣传教育工作。

  1.负责拟定本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负责经常性学习教育工作。根据本公司工作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学习业务经营知识、科学文化和其它方面的知识。

  协助书记、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

  3.负责支部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活动。按照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组织好各种专题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并按要求起草和上报相关材料。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特点,不断提升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水平,支持工会、青年团组织内容丰富、形式

  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四)纪检委员:在书记领导下负责反腐倡廉工作。

  1.按照集团纪委的工作部署,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教育,对党员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配合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对群众的举报案件和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核实,负责整理起草违纪、违法党员的有关材料,提出处理或处分意见,提交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受理党员的申诉,配合书记和组织委员做好违纪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对党支部和党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协助书记和组织委员组织好同级党组织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五)青年委员:在书记领导下负责青年工作。

  1.负责指导共青团工作,支持和帮助团组织搞好自身建设、开展各项活动,解决团组织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负责联系青年职工,了解和掌握青年的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组织和引导青年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注意在青年人中发现和培养人才,做好“党建带团建”、“推优入党”的各项工作。

  (六)党小组长: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1.负责召集党小组会,组织好党员的组织生活和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党内各项活动;督促和检查党员执行党支部决议、决定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协助党支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协助做好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相关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第七条

  发展党员的一般程序

  1.递交入党申请书,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申请人的培养联系人;

  2.联系人经常与申请人谈话,了解思想动向;

  3.申请人经常性向组织汇报思想;

  4.申请人经支委会审查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5.进入考察期,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6.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审查同意(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列为发展对象;

  7.发展对象参加基层党委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坚定思想信仰;培训成绩合格,取得结业证书;

  8.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9.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10.支部大会讨论前一周,组织公示;

  11.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填写入党志愿书;

  12.支部大会讨论,以票决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表决;

  13.上级党组织与申请人谈话,基层党委审批;

  14.预备党员进入预备期,半年写一次思想汇报;

  15.预备期满一年,支部大会讨论转正。

  第八条

  主要工作制度

  1.支委会制度。

  支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一年不少于四次。主要内容:研究、制定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的计划或措施,对本支部工作做出安排;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对党员做出评议意见;研究提出对优秀党员的表彰意见和对违纪党员做出处理决定;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在审批党员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分析党员和群众思想动态,研究提出相应工作意见和措施。支部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会前向书记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2.党员大会制度。

  党员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员到会方能举行,一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的各种会议文件及精神,讨论决定党支部工作的重大事项;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接收新党员;研究决定对党员的奖励或处分意见。

  3.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活动按照党支部安排进行。主要内容:组织党员进行理论学习;落实党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组织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党员评议;讨论推荐党员发展对象。

  4.党课制度。

  党支部应建立党课制度,党课教育一年不少于一次。各党支部的党课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需要自行安排,党课教育应主题突出、联系实际。党课教育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员必须全员参加,因故请假的要补课。党课教育应有记录、有考勤,进行必要的考核。

  5.学习制度。

  党支部应建立学习制度,政治理论学习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进行,确保学习任务的完成。党支部还应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需要,自行组织开展经济、法律、经营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党支部的学习活动应有记录、有考勤,要将学习成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交流。

  6.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原则一年进行一次,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按上级党委确定的主题进行。集团一级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按规定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举办民主生活会时,要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应主题明确、记录完整,并按要求向上级党委、纪检监察部

  门上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党支部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原则上一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上进行,党员应在会议上汇报一年来本人在政治思想、廉洁自律和在完成中心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与会党员应对每名党员开展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党支部应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大会评议情况,做出书面评议意见,并送达党员本人。党员对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党支部应允许本人解释或申诉,并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8.谈话和思想动态分析制度。

  党支部应建立谈心、谈话制度,支部委员与党员和群众谈心、谈话一年至少一次,听取群众对党员和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研究提出相应工作措施。思想动态分析工作可在支委会上进行,党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思想动向,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党组织。

  第九条

  基础管理工作制度

  1.办公室为xxx党支部的承办部门。办公室负责落实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及开展相关党务工作。为便于开展党务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应为支委委员。

  112.

  党内文件的收发、传阅和批办。

  文件传阅,由党支部书记圈定传阅范围、批示意见后,按要求办理传阅流程;文件签发,由支部委员、支部副书记阅提意见,党支部书记同意签发后,方可办理发文;文件批办,由支委委员、支部副书记阅提意见后,按党支部书记批示予以办理。

  3.党支部工作记录。

  党支部应指定专人对本单位党的工作和各项活动做详细的记录。各种会议和学习活动应将会议主题或内容、出席和列席(缺席)会议人员名单、讨论发言情况、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形成的决议等情况记录在案,以备检查考核。党支部工作记录本由专人保管,当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将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及时移交。

  4.新党员发展工作材料。

  群众提出入党申请后,党支部应立即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文书档案,按要求认真做好材料的归档工作,并由组织委员负责保管。当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调动时,应将上述材料在一周内移交调入单位的党组织。

  5.党支部工作文书档案。

  党支部应建立党务工作文书档案,按年度整理装订成册。文书档案由下列主要材料组成:党支部组成人员和党员名单;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各类政治理论学习和开展专题活动情况报告;党支部各类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原始记录;党支部或党员受奖惩情况记

  12录;民主评议党员书面材料;其它党支部工作相关材料。党支部工作文书档案由专人保管,当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将文书档案和党支部各类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原始记录及时移交。

  6.做好党费收支管理工作。

  党支部应建立党费收支台账,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记录党费收支情况。工作内容包括: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做好党费按期收缴和按比例上缴工作;做好党费支出审批手续,每笔党费支出应合理合规,支出审批应由支委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做好有关支出凭证和审批手续的保管工作。

  第十条

  附则

  1.上述党支部工作未尽事项,参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党内规定执行,上级党组织有最新要求的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2.本工作制度由xxx公司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修订及完善。

  3.本制度自支部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13

篇六:最新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党总支的决议、决定;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第三条:对党员进行严格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教育党员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

  第四条: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对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申请人进行认真的培养和严格的考察,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第六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总支的有关精神,促进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七条: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坚持学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第八条:每月至少集中一次进行政治理论学习。

  第九条:每季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

  与自我批评,增强班子的团结,提高战斗力,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党群工作部。

  第十条: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党内监督。

  第十一条:“三会一课”制度。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或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

  第十二条: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民主生活会。

  第十三条:按期改选换届制度。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改选。党内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书记要当好班长,搞好协调,委员要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党内表决制度。党内讨论工作须形成决议时,要发扬民主,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决议形成后,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在行动上不得违背。

  第十六条:党内报告制度。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向党员报告党支部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接受他们的监督;要经常

  性地、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

  第十七条:按照公司党总支安排与要求,制定党支部党员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组织党员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和培训。

  第十九条:每月组织党员进行一次电化教育学习。

  第二十条:按照公司党总支安排,党支部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合格率要达98%以上。

  第二十一条:每个党员都要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群众工作。支部要坚持同党员、群众进行思想交流,了解其思想情况,及时分析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的思想统一到搞好企业改革发展及城市供水建设和服务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保证职工队伍思想稳定。每半年向党总支汇报一次情况。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把好新党员发展质量关。

  第二十三条: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

  1、经党小组推荐的,支委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积极分子。

  2、党支部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采取吸收他们每季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及分

  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

  3、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4、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二十四条:预备党员的接受

  1、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2、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3、接受预备党员须经党小组讨论,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在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

  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5、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党总支审批。

  第二十五条: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支部及时将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3、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填写《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薄》,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党总支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工作

  1.党小组长将本小组党员的党费每月24日收齐后,交

  给支部组织委员。核对无误后,各支部组织委员当天上交党群工作部。

  2.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党支部委员及党小组长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批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对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注意了解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搞好支部建设.

  3.检查、督促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注意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注意讨论研究本级群众组织工作,积极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开展组织活动。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统计工作。

  (三)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1.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拟定学习计划。

  2.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

  3.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围绕支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教育和其它形式的宣传鼓动工作。

  4.指导群众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组织开展丰

  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等。

  (四)党小组长的职责

  1.按照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学习,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根据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向本小组的党员布置任务,并负责督促检查。

  2.定期召集并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前,党小组长要做好准备,并将小组会的内容、开会时间和地点,及时通知组内每个成员。

  3.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经常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情绪和要求。

  5.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按时收缴党费。

  二00五年五月

篇七:最新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总支工作制度汇编

  目

  录

  1、党支部基本任务

  2、组织生活会制度

  3、三会一课制度

  4、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5、党员学习制度

  6、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7、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9、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0、支部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1、支部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2、支部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3、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管理制度

  14、发展党员工作“三个民主测评”制度

  党总支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干部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点议题。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四、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大会: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主要议题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四、上党课: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围绕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等。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一次发展党员工作,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

  二、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四、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严格按党章规定程序办理,并做到手续齐全、材料规范。

  五、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和突击发展党员,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

  党员学习制度

  一、支部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有保证。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学习时要认真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

  二、党员要根据支部学习计划,制订出个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自学。学习理论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三、支部组织党员学习的基本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

  四、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经常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心得交流。

  五、支部对每次学习的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要提前请假。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的党员,支部应区别对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搞好学习教育。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一、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党的组织生活;外出党员或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坚持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党总支建档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由支部出具介绍信,党总支负责做好接转工作。

  三、党员必须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地向上级党组织交纳。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作出除名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流动党员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期交纳党费,每季度向支部写信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返回时,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并如实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四、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党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并根据当前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内容。

  三、民主评议开始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认真搞好听取意见、学习教育和自我总结等准备工作。

  四、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支部大会作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的自我评议,然后进行互相评议。评议时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

  五、民主评议后,支部要将评议情况向全体党员通报。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表扬;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区别情况,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处理。

  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1、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密切联系群众,努力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指导帮助各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11支部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有: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和委员出缺增补的具体工作;

  2、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党员的各项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的情况。

  12支部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有: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学习任务;

  2、充分利用宣传栏等传统宣传工具和党建网站等现代传媒,大力开展宣传鼓动工作,表彰优秀党员,宣传干部群众中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例;

  3、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业余科学、技术、文化学习及科学研究活动,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技能。

  13支部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支部纪检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纪律检查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负责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维护党的纪律,检查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同各种违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调查、处理党员违纪案件;

  3、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4、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的情况。

  14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管理制度

  一、对发展党员工作措施不得力、操作程序不规范的基层党组织,根据不同情况,分级实行重点管理。对党外群众比较多且连续2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列为党总支重点管理单位。

  二、对列为重点管理单位的党支部,由党总支进行指导,促其整改,整改期限为一年。对思想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的党组织,要找其主要负责人谈话,帮助提高认识;对发展党员重点不突出、结构不合理的党组织,要帮助分析现状和原因,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业务不熟、操作程序不规范的党组织,要对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帮助其熟悉业务;对班子涣散、工作乏力的党组织,要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教育,并派驻指导员协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经教育改变不大的相关责任人,坚决予以调整。

  三、对重点管理单位的整改情况实行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制度。党总支每季度要对重点管理单位进行一次督查。对整改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建立“重点单位”管理档案,一年一考核、三年一验收,实行动态管理。

  15发展党员工作“三个民主测评”制度

  一、为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各党支部须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三个阶段组织开展民主测评。

  二、民主测评大会由各党支部组织召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吸收预备党员两个阶段的民主测评工作可结合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进行。支部党员总数在15人以下的,原则上所有党员都要参加民主测评;支部党员总数在15人以上的,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不得少于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邀请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不得少于参会党员的二分之一。参加预备党员转正阶段民主测评的党员数不得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各党支部在测评开始前,要介绍测评对象的基本情况,并由测评对象作思想汇报

  四、测评对象获得优秀票和合格票总数达80%以上的,民主测评过关;60%—80%的,由支委会研究处理;40%—60%的,予以延期处理;40%以下的,予以取消资格处理。

  五、民主测评表和测评结果应及时封存,由各党支部存档备查。会议决议及测评情况汇总表统一放入本人入党材料内。

  (附:民主测评表样本4份)

  16附表1:

  ××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

  申请人姓名

  年

  文化职申请龄

  程度

  业

  入党时间

  优秀

  测评意见

  合格

  基本

  合格

  不合格

  中共××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

  附表2:

  ××党支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民主测评表

  发展对性

  出生

  象姓名

  别

  年月

  文化

  程度

  职

  务

  测评意见

  优秀

  合格

  基本

  不合格

  合格

  中共××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

  1附表3:

  ××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民主测评表

  预备党性

  出生

  文化

  职

  预备

  测评意见

  员姓名

  别

  年月

  程度

  务

  时间

  优秀

  合格

  基本

  不合格

  合格

  中共××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

  说明:认为该同志“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在相应栏中画“√”;表上不画作任何符号的,视作弃权。

  附表4:

  ××党支部民主测评汇总表

  ××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得票情况

  申请人姓名

  年

  文化职申请龄

  程度

  业

  入党时间

  优秀

  测评意见

  合格

  基本

  合格

  不合格

  中共××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

  1××党支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民主测评得票情况

  发展对性

  出生

  象姓名

  别

  年月

  文化

  程度

  职

  务

  测评意见

  优秀

  合格

  基本

  不合格

  合格

  中共××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

  ××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民主测评得票情况

  预备党性

  出生

  文化

  职

  预备

  测评意见

  员姓名

  别

  年月

  程度

  务

  时间

  优秀

  合格

  基本

  不合格

  合格

  中共××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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