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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选举办法10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11-14 17:11:02

篇一:团支部选举办法

  

篇二:团支部选举办法

  

  团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我公司团支部的民主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制定此选举制度。

  第二条

  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下列人员在团内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力的团员除外);

  (二)

  在团内担任干部职务的党员或团内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力的党员除外);

  第四条

  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二年。

  第五条

  各团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第六条

  选举必须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二、团支部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第七条

  向上级团组织请示。团支部在改选前,应将选举的工作计划向上级团组织做出书面或口头请示。请示内容

  一般包括:任期内支部工作的简况;换届改选的时间、地点;选举方案。同时,还应将团支部改选工作的意见和方案,向同级党组织汇报。

  第八条

  认真酝酿委员和书记候选人。团的支部委员会由3组成。实行差额选举的,提出的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30%。实行直接选举的,无候选人。

  第九条

  确定选举办法及准备选票。选票要求字迹清楚,规格一致,采用差额选举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三、团支部换届选举采用的方法及适用范围

  第十条

  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可采用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两种方法进行选举。其中,团员数量较少,并且便于集中的团支部采用直接选举。团员数量较多,并且不容易集中的团支部采用差额选举。

  四、团支部委员会的产生

  第十一条

  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选出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

  第十二条

  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召开支委会,进行委员分工。

  五、选举大会的组织领导

  第十三条

  团员大会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其中,团员数量较少不设大会主席团的团支部,由上届团支部委员

  会或同级党支部或公司团总支主持。

  第十四条

  大会主席团是由上届团支部委员会提名并经多数团员同意产生的。

  第十五条

  大会主席团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大会议程主持大会。

  六、团支部换届选举大会的组织程序

  第十六条

  采用直接选举方式的大会应遵循以下组织程序。

  (一)大会主席团报告团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团员总数,受留团查看处分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团员数,实到会议的团员数,参加会议有选举权的团员数,会议选举是否有效。如果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支部团员的五分之四,即可宣布选举开始;如果不足五分之四,选举应改期进行。)其中,不设主席团的团支部由大会主持人员报告团员人数。

  (二)通过选举办法。

  (三)宣布下一届委员会应选人数,提交大会通过。

  (四)意愿当选人表态发言。

  (五)推举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计票工作。

  (六)监票人检验票箱。

  (七)发选票。(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无误后,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和实发选票数是否

  相符。)

  (八)划票。(划票方法和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说明怎样的选票是有效的或无效的,同时说明本次选举规定的划票符号,然后开始划票。)

  (九)投票。(先由主席团成员、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由团员依次投票。)

  (十)验票。(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如果收回选票等于实发票数,选举有效;如果收回选票多于实发票数,则选举无效,需要重新进行选举。)

  (十一)计票。(只计算有效票情况,废票去除,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十二)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计票结果是指一次选举的有效票、废票张数和每一被选举人的得票情况。选举结果是指根据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原则确认哪些人当选。计票结束后,先宣布计票结果,然后宣布选举结果。)

  第十七条

  采用差额选举方式的大会应遵循以下组织程序。

  (一)大会主席团报告团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团员总数,受留团查看处分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团员数,实到会议的团员数,参加会议有选举权的团员数,会议选举是否有效。如果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支部团员的五分之四,即可宣布选举开始;如果不足五分之四,选举应改期进行。)

  (二)通过选举办法。

  (三)宣布下一届委员会应选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提交大会通过。

  (四)候选人表态发言。

  (五)推举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计票工作。(候选人不能做监票人)

  (六)监票人检验票箱。

  (七)发选票。(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无误后,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和实发选票数是否相符。)

  (八)划票。(划票方法和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说明怎样的选票是有效的或无效的,同时说明本次选举规定的划票符号,然后开始划票。)

  (九)投票。(先由主席团成员、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由团员依次投票。)

  (十)验票。(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如果收回选票等于实发票数,选举有效;如果收回选票多于实发票数,则选举无效,需要重新进行选举。)

  (十一)计票。(只计算有效票情况,废票去除,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十二)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计票结果是指一次选举的有效票、废票张数和每一被选举人的得票情况。选举

  结果是指根据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原则确认哪些人当选。计票结束后,先宣布计票结果,然后宣布选举结果。)

  七、团支部换届选举大会制定选举办法的内容要求

  第十八条

  采用直接选举方式的选举办法的制定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选举组织方式。(团支部委员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二)选举形式。(采取直接选举)

  (三)画票规定。(在票上写出所选人的姓名)

  (四)确定有效票原则。(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五)投票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六)选举有效和无效的确定原则。(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到会参加选举的人数,选举有效;多于到会参加选举的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被选举人当选原则。(被选人得票超过参加选举人数的半数即为当选。如果被选人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则按应选名额,以得票多者当选。如票数相等,无法区别当选或落选时,应进行复决,得票多者当选。)

  (八)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的产生。(团员大会选举一般设监票人二名,由大会提名,表决产生。)

  第十九条

  采用差额选举方式的选举办法的制定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选举组织方式。(团支部委员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二)候选人的产生。(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名额数按照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的原则确定。)

  (三)选举形式。(采取差额选举。)

  (四)画票规定。(表示同意的画“√”,不同意的画“ⅹ”,弃权的不画,也可采用其它符号。选举人如另选他人,将姓名写在另选栏内,并相应否决原候选人。)

  (五)确定有效票原则。(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投票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七)选举有效和无效的确定原则。(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到会参加选举的人数,选举有效;多于到会参加选举的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被选举人当选原则。(被选人得票超过参加选举人数的半数即为当选。如果被选人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则按应选名额,以得票多者当选。如票数相等,无法区别当选或落选时,应进行复决,得票多者当选。)

  (九)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的产生。(团员大会选举一般设监票人二名,在不作为候选人的团员中,由大会提名,表决产生。)

  八、团员在选举中的民主权利

  第二十条

  选举权。

  团员的选举权是指每个团员都可以按照《团章》规定参加选举的权利。《团章》规定,在团内,除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团员外,都有选举权,都可以参加选举活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提名权。团员大会在酝酿候选人名单的时候,团员有权利向大会推荐提名,同时也有权利要求改变候选人的名单。

  (二)咨询权。团员在选举中,有权利对候选人的情况向大会工作机构进行了解。

  (三)选举权。团员在选举过程中,对于大会确定的每一个候选人,均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示赞成、不赞成和另选他人,或者弃权。

  (四)监督权。团内民主选举工作必须接受团员的监督。

  (五)凡具有团籍的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在团内都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被选举权。

  每个团员在团内民主选举活动中,都有被提名为候选

  人、被选为参加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和被选到团的领导机关中担任领导工作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表决权。

  团员在通过团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接受新团员、处分犯错误团员时,有表示自己意志的权利。

  团员在表决过程中,可以表示赞成或反对,也可以弃权。

  九、团支部换届改选的会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

  新一届委员会在选举工作结束后的一周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团总支汇报选举过程及支委分工情况。报告上报前需经党支部书记签字批示。

  十、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三:团支部选举办法

  

  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按照《团章》和上级团组织有关选举工作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1.团支部支委候选人,由支委会根据段关于选举支委要求和多数团员的意见提出,报经段团委审查同意后,作为建议名单,经全体团员通过后,提交大会进行正式选举。本次支委候选人选举采取差额选举方式,应选代表3人,差额为1人。

  2.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因团员分散进行多次选举的累计计算)。

  3.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从不是支委候选人的团员中推选,经团员大会通过。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4.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团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5.团员代表选票需加盖车间印章。

  6.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有效。选举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无效,进行重新选举。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7.选票一律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无法辨认的不计票数。

  8.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以上方可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9.本次团代表应选3人,候选人4人,差额1人,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3人的为有效票,多于3人的为无效票。选举人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上一个“Ο”;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上一个“×”;如另选他人请在空格内填写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要划写任何符号;划写选

篇四:团支部选举办法

  

  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及步骤

  团支部换届选举会议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我社区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委员,由本次会议民主选举产生。

  三、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由委员3人组成,拟推荐委员候选人3名,经院党支部同意,并报区团委审定批复。

  四、本次会议选举由会议正式以无记名的投票方式选举办法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五、本次会议的选举,参加投票的团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团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团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六、画写选票时,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

  数的为无效票。不按规定画写,或字迹无法辨认的,作无效票处理。

  七、候选人得到票数超过实到会团员的半数方能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推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推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推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推举。

  八、本次会议选举,前,由会议选举工作人员检查并封闭票箱。选举时,由会议主持人向大会公布参加选举的团员人数和的张数。投票前,监票员应当从新检查票箱,会议主持人宣布时,监票员首先投票,其余团员按顺序投票。

  九、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箱,清点核对选票,并将投票情况报告大会主持人,再由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每次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数,选举有效;多于数,选举无效,必须重新进行选举。

篇五:团支部选举办法

  

  团支部换届选举程序(合集五篇)

  第一篇:团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团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一、有团员3人以上,即可成立团支部。

  二、换届选举的程序

  1、申请。上届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含差额),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确定正式委员候选人(候选人可多于应选人1—3人)。

  2、选举前的准备。拟定选举办法(必须差额选举),并准备好选票。

  3、认真总结团支部的工作。

  4、召开团支部选举大会。主要程序有:

  ⑴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到会团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团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选举)

  ⑵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应选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提交大会通过,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⑶推荐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唱票、计票工作,候选人不能作为选举工作人员。

  ⑷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

  ⑸在填写选票前,说明填写时的注意事项。

  ⑹宣布投票次序。

  ⑺由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并报告选举是否有效。(选举有效的原则: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有效,否则选举无效)。

  ⑻计票。

  ⑼宣布计票和选举结果。

  ⑽将当选的支委会人员名单报上级团委批准。

  5、支委会分工

  新支委会选举产生书记,书记主持分工,并写出报告,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在一周内呈报)。

  6、上级团委批准

  ⑴审批支委会(接到选举报告后,在一个月内批复)。

  ⑵发文并抄送下一级党组织,找新当选团支部书记谈话。

  7、公布

  ⑴将上级团委批复向全体团员公布。

  ⑵召开支委会议,按正式分工开始工作。

  第二篇:团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团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一、有团员3人以上,即可成立团支部。

  二、换届选举的程序

  1、申请。上届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含差额),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确定正式委员候选人(候选人可多于应选人1—3人)。

  2、选举前的准备。拟定选举办法(必须差额选举),并准备好选票。

  3、认真总结团支部的工作。

  4、召开团支部选举大会。主要程序有:

  ⑴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到会团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团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选举)

  ⑵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应选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提交大会通过,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⑶推荐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唱票、计票工作,候选人不能作为选举工作人员。

  ⑷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

  ⑸在填写选票前,说明填写时的注意事项。

  ⑹宣布投票次序。

  ⑺由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并报告选举是否有效。(选举有效的原则: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有效,否则选举无效)。

  ⑻计票。

  ⑼宣布计票和选举结果。

  ⑽将当选的支委会人员名单报上级团委批准。

  5、支委会分工

  新支委会选举产生书记,书记主持分工,并写出报告,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在一周内呈报)。

  6、上级团委批准

  ⑴审批支委会(接到选举报告后,在一个月内批复)。

  ⑵发文并抄送下一级党组织,找新当选团支部书记谈话。

  7、公布

  ⑴将上级团委批复向全体团员公布。

  ⑵召开支委会议,按正式分工开始工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换届选举程序

  在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城市主要指居民委员会,在农村主要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

  主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

  编辑本段注意事项

  换届选举工作是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的集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实践性为一体的十分重要的工作,坚持按照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办事,充分发扬民主,是顺利完成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好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开展工作。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选民和党员代表,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宪法、选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体现党的先进性。

  (二)充分发扬民主,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凡是应该由选民和代表决定的事情,都要由选民和代表来决定。要充分发扬民主,不能怕麻烦、图省事、简单化,更不能妨碍、限制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要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民主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广大选民和代表树立正确的民主观,依法行使自己

  的民主权利,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严格依法办事,切实提高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效性。一是注意提出的代表比例、建议、方案或提名的代表候选人是否具有合法性。二是注意选区划分的科学性。要依据法律规定,本着便于选民了解候选人情况和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民联系、监督当选代表的原则,按照居住状况或工作单位进行科学划分。三是注意选民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对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干部、工人、农民、离退休人员、流动人员等各类人员和情况,按法律规定进行准确的排查,认真细致地做好登记工作,力求防止漏登、错登或重复登记现象的发生。四是注意工作环节和过程的有序性。对于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代表资格的审查、代表选举以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领导班子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操作,通过严密的组织程序,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客观公正。五是要处理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在换届选举中,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认真执行政策,把法律与政策统一起来,对于法律和章程有规定的,要按法律和章程办;法律和章程没有明确规定而政策有规定的,要按政策规定办;遇到法律、章程和政策都不够明确的,要持慎重态度,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真正把依法办事的要求贯穿于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编辑本段换届纪律

  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进行新一轮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也将陆续展开。为了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五个严禁

  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1]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17个不准

  1、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2、不准贿赂代表;

  3、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4、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5、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6、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

  者职级待遇;

  7、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8、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9、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11、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12、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14、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15、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16、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17、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篇:团支部换届选举流程

  团支部换届选举流程

  1、宣布到会人数、大会开幕、奏国歌;

  2、上级团组织领导讲话;

  3、上一届团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

  4、宣布到会代表人数和选举任务;

  3、宣读并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4、表决通过监票人、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5、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

  6、局领导讲话;

  7、宣布闭幕,奏国际歌。

  准备材料:

  1、工作报告

  2、报团县委请示

  3、委员候选人简介(大会下发的)

  4、各种讲话、主持词

  5、选举办法草案

  6、选票

  第四篇:村委会换届选举程序

  村委会换届选举程序

  村委会的选举,是由一系列环节构成,就一个村的实际操作看,一般经过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步,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村委会的选举,应当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领导、组织和主持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五至九人单数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乡镇街道指导各村结合实际进行选择。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由村基层党组织主持,村民委员会予以配合;如遇“两委”班子不健全或其他特殊情况,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可以派人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由内部推选产生主任一名,负责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选举办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应以公告形式告知全体选民。

  第二步,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选民资格的认定标准,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村民是否认定为选民,要按照《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年满18周岁,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都应进行登记(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民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选民登记开始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发布公告,公布本届村委会选举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1明确选民登记的起止时间和登记办法,要求选民互相转告,以便及时进行登记。(2)确定和培训选民登记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从本村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中,挑选一些懂法律、有文化、工作认真、熟悉本村情况

  的人担任登记员。选民登记员确定后,要对他们进行法律、法规有关选民登记的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培训。(3)登记造册。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在具体操作时,可在上届选民登记的基础上,进行补充登记,对死亡、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从选民名单上除名。对新满十八周岁的、户口新迁入本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应当予以补充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使用规范的选民登记花名册(区换届办统一印制),将具有本村选民资格的村民按顺序号登记造册。(4)审核并公布选民名单。登记造册的选民名单,换届,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于选举日二十日以前,以公告形式张贴在本村显著位置。

  (5)受理选民申诉。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后的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超过五日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不再受理。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解释或者纠正。(6)颁发选民证。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名单填写选民证(区换届办统一印制),并将选民证发到选民手中。

  第三步,提名候选人。首先,应做好提名大会前的准备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办法》对候选人条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拟订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向全体村民公布。会前三天,村民选举委员会将提名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通知全体选民。要做好提名大会前的准备,包括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准备票箱和提名选票,布置选举大会会场等工作。其次,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提名。会前应向选民讲清候选人条件、提名表的填写要求和计票方法。而后,每个选民凭选民证领取一张提名表,采取秘密写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提名可以按照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职数等额一次性提名;也可以不按具体职务,按照职数的多少,等额一次提名,按得票多少,即简单多数确定候选人)。提名结束,当场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提名结果。第三,公布候选人名单。村民选举委员在选举日七日前,以公告形式,按提名人数的多少顺序张榜公布提名结果。第四,确定正式候选人。(1)确定正式候选人的人数。分职务提名确定候选人时,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名额各多1人,委员的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2人;不分职务提名时,所确定候选人的人数至少是应选名额的一倍。(2)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的村委会各职务候选人,均以提名人数多的为正式候选人。如果提名的人数相等,正式候选人难以确定的,应当召开村民会议对提名人数相等的初步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3)征求正式候选人本人意见。候选人不接受提名的,本人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由此造成候选人名额不足的,在原被提名人中,按得票多少顺序依次递补。第四,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三日以前按提名人数多少的顺序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第五,组织竞选。在正式候选人公布后到正式选举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可以组织正式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并接受村民的询问。

  第四步,正式选举。(1)做好正式选举前的准备工作。一是公布投票选举时间、地点。选举日前三天,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以公告形式通知全体选民。二是办理委托投票。选民在选举期间因外出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直接投票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在选举日以前委托除正式候选人之外的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委托办理时间、地点以公告方式提前通知选民,选举日停止办理委托;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接受委托的选民,在选举日当天,凭委托投票证和本人选民证领取选票,代写代投。三是培训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前,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村选举委员会应组织参与选举的监票、计票、唱票及其他选举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四是准备票箱和选票,布置选举会场。(2)召开选举大会。选举必须设主会场。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具体程序为:宣布大会开始;介绍选民登记和候选人产生情况;宣布投票方式和选举大

  会纪律;讲解选票填写方法;检查并密封票箱;投票选举;集中票箱、开箱清点选票,并当场唱票、计票;宣布当选结果;当选人发

  表就职演说;大会结束。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所有票箱接受投票多于发出选票的选举无效,等于或少于的选举有效。投票总数超过本村选民半数的,选举有效,少于或等于本村选民半数的选举无效。候选人或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在当日或者次日对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竞选人或者另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3)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于投票选举当日或次日以公告形式张榜公布。

  第五篇: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基层党组书记“公推直选”选举程序

  1、在党的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

  2、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并做好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工作。

  3、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本届支部的工作报告;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召开党员大会,介绍候选人产生经过,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5、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主要程序有: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做竞选发言,投票选举出党组织书记(实行等额选举)、宣布当选人。

  6、向上级党组织报送选举结果;做好换届选举的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选举大会程序

  一、通过选举办法

  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三、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四、候选人做竞选发言

  五、投票选举

  六、宣布党组织负责人当选人选票结果

  七、新当选的党组织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八、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共党组织负责人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党组织负责人由党员大会实行(等额选举)产生。

  三、党组织书记候选人由“公推直选”产生,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届党支部负责人应选书记1名,候选人1名。

  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打“×”;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正确填写的为有效票,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否则落选。

  八、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唱票、计票、监票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九、投票结束后,由唱票、计票、监票人员负责统计票数,填写

  选举结果报告表,并将结果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十、大会主持人审核确定选举有效后向党员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将结果报上级党委批复。

  十一、选举会场设一个投票箱。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关于公司党支部书记候选人的请示

  根据党委关于基层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支部组织党员对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了民主推荐。经审核同意同志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全体党员大会选举。

  当否,请批示。

  附:

  1、第一轮推荐名单、第二轮推荐名单的情况汇总。

  2、正式候选人的简历。

  中共

  年月日

  关于同意党支部书记候选人的批复

  党支部:

  你支部关于下届党支部书记候选人人选的请示收悉。经党委研究,同意

  ()同志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请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组织选举。

  特此批复。

  中共委员会

  年月日

  中共支部书记选举结果报告

  党委:

  按照基层支部改选计划,我支部于月日午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工作。本支部应到正式党员名,实到名。发出选票张,回收选票

  根据选举办法

  特此报告。

  张,其中废票张。票,当选为书记。中共支部委员会年月日同志得

篇六:团支部选举办法

  

  共青团选举办法(共5篇)

  第一篇:共青团选举办法

  共青团选举办法

  共青团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共青团×市十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增选产生共青团×市十七届委员会名常务委员。凡十七届团市委委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工作由会议领

  导机构主持。

  二、增选常务委员人,常务委员候选人的名额应选名额的。为此,拟定候选人为人。

  三、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会议领导机构讨论决定是否再进行选举或增减应选名额。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难以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四、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委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

  五、选举时,设监票人名,总监票人名,从不是常委候选人的委员中推荐,须经全体委员通过。计票人由会议领导机构指定。计票人的工作接受监票人的监督。

  六、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常务委员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因故未能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选举时,选举人可以对候选人投赞成票,也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选票的写法为: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不划任何符号;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面

  的空格内划“×”;弃权的,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另选他人的,就在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

  八、选举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因涂改、书写不能辨认的部分不予计票,其余仍然有效。

  九、投票结束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余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十、选举结束后,选举结果当场宣布。当选的常务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一、选举中如发生上述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领导机构决定。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全体委员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二篇:共青团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共青团×市十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增选产生共青团×市十七届委员会7名常务委员。凡十七届团市委委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工作由会议领导机构主持。

  二、增选常务委员7人,常务委员候选人的名额应选名额的10%。为此,拟定候选人为8人。

  三、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会议领导机构讨论决定是否再进行选举或增减应选名额。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难以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四、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委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

  五、选举时,设监票人2名,总监票人1名,从不是常委候选人的委员中推荐,须经全体委员通过。计票人由会议领导机构指定。计票人的工作接受监票人的监督。

  六、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常务委员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因故未能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选举时,选举人可以对候选人投赞成票,也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选票的写法为: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不划任何符号;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X”;弃权的,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O”;另选他人的,就在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

  八、选举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xiexiebang.com查看)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因涂改、书写不能辨认的部分不予计票,其余仍然有效。

  九、投票结束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余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十、选举结束后,选举结果当场宣布。当选的常务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一、选举中如发生上述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领导机构决定。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全体委员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三篇:组建共青团选举大会主持词

  组建共青团选举大会主持词

  组建共青团选举大会主持词

  各位团员:

  今天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团员*名,实到会团员*名,达到应到会团

  员的五分之四,符合规定人数,可以开会。

  今天会议的主要议程有6项:

  1、传达《关于组建共青团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委员会的复函》、《关于共青团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等文件;

  2、宣读并通过《共青团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第二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3、介绍团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4、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5、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委员;

  6、领导讲话。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院团委书记张杰同志传达《关于组建共青团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委员会的复函》、《关于共青团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请建交院第二团支部书记程杰宣读《共青团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第二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大家对《选举办法》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如果没有,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选举办法》一致通过。今天大会的选举将按照此办法进行。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表决产生团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根据“团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规定,经民主推荐,充分酝酿,并报同级党组织和院团委审查同意,选举工作筹备小组提出了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2名,提交本次团员大会酝酿通过,进行选举。下面,我逐一介绍候选人建议人选的基本情况,请介绍到的候选人起身与大家见面:

  杨燕星,女,26岁,党员,现任城建热线服务中心值班长;

  沈婷奕,女,26岁,党员,现任城建热线服务中心咨询员;

  储言哲,男,21岁,团员,现任城建热线服务中心咨询员;

  吴佳妮,女,24岁,团员,现任城建热线服务中心咨询员;

  朱恩婕,女,20岁,团员,现任城建热线服务中心咨询员。

  大家对这个建议人选名单酝酿一下,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如果没有,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一致通过(通过)。

  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推选监、计票人。监、计票人必须是非候选人的党员或团员。经本次选举工作筹备小组推荐,建议由同志担任本次选举的监票人,同志担任本次选举的计票人,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如果没有意见,请鼓掌通过。

  下面,进行第五项议程,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委员。

  现在,请监、计票人查封票箱。

  下面,发放选票。请监、计票人分发。(分发完毕)发出的选票数与今天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团员数相符,多余的选票剪角作废。今天要选举的团支部委员数为4名,请大家在赞成的候选人或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o”,所划“o”不能超过4个,否则,划写的选票无效。下面,请大家开始填写选票。

  下面,开始投票。请大家将填写好的选票投入票箱。

  (投票完毕)下面,请监、计票人开启票箱,清点选票张数。

  (清点完毕)收回的选票张数与发出的选票张数一致,本次选举有效。

  下面进行计票。(计票人先理出有效票,一边计票、一边唱票,监票人全程监督、审核)

  (计票完毕)下面,我宣布计票结果…………,**、**、**、**2位同志得票数最多。

  根据《选举办法》规定,我向大会报告本次选举大会结果,程杰同志担任共青团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第二支部委员会书记,**、**、**、**同志当选为支部委员。让我们对他们的当选表示热烈地祝贺。(鼓掌)

  下面,进行最后一项议程,先请院团委书记张杰同志讲话……。最后。

  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散会。

  第四篇:共青团选举团员代表大会主持词

  主持词

  各位团员: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党委和股份公司团组织批准,定于2009年四季度在北京召开共青团XX集团有现公司第二次代表大会。经集团公司团委批准,今天在这里召开团员会议对参会团员代表进行选举。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对共青团XX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进行选举。

  这次大会应到会的团员名。因事、因病请假名,实到会名,符合规定人数,可以开会。

  现在我宣布:共青团XX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大会现在开始。

  下面通过选举办法。

  请同志宣读本次团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宣读完后)

  大家对这个选举办法(草案)有什么意见,请发表。没有意见。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这个选举办法的,请举手。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

  放弃的请举手。没有。

  通过。

  下面通过监票人名单。

  监票人、。

  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没有。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请举手。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

  通过。

  下面请同志介绍团员代表候选人简要情况。

  现在开始选举。

  请监票人再清点一次出席会议的人数。

  (待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后)

  出席今天会议的团员名,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符合规定人数,可以进行选举。

  请监票人、计票人向出席会议的党员分发选票。

  各位党员有没有多领选票的?有没有没得到选票的?没有。请大家注意:填写前要认真阅读选票注意事项。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填写时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要随意涂改。

  请各位团员填写选票。已经填写完的,要检查有没有差错。投票顺序是:

  监票人先投票,之后请团员逐一投票。

  请开启票箱清点选票。(总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收回选票数后)

  各位团员,经过清点,大会共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发出和收回选票数一致,选举有效。

  请监票人、计票人计票。

  大会暂时休息,请不要离开会场。

  ……

  请总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按得票多少排序)。

  下面宣布选举结果。等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当选为共青团XX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让我们对当选的团员代表表示祝贺。

  结束语……

  现在我宣布,共青团XX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大

  会胜利闭幕!

  散会。

  第五篇:共青团第一届委员会选举办法

  共青团**委员会

  第一次团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1.共青团**第一届委员会由本次大会选举产生。2.共青团**第一届委员会设委员5名,根据差额选举办法,经**党委推荐并征询广大团员意见提名候选人6名,差额1名,经报**党委和**团委同意,现提交大会选举。

  3.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划为序排列。

  4.选举时,到会代表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4/5,选举方可进行。

  5.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表示不赞成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方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方格内划“×”,表示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姓名写在“另选他人”栏内,并在名字后划“√”。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6.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无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否则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代表的半数为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代表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到不能确定当选时,应对得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7.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应报告全部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8.大会设监票人1人,监票人由筹备组提名,并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1名,由大会筹备组指定。委员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人或计票人。

  9.选举时,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10.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代表通过后实施。选举时,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则由筹备组决定。

篇七:团支部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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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进行选举。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上一届团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人选,报局党支部、上级团(工)委考察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提交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酝酿通过后,进行选举。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五、大会选举,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团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团员填写选票时,应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o”;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不画任何符号或符号不正确的为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在选票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候选人获得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团员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如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进行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今泰学院推荐文档

  以第一次投票时未当选人的得票多少顺序,按照规定的差额(等额)要求,确定候选人。如另行选举后,仍不足应选名额时,是否再行选举,由局党支部与上级团(工)委协商决定。

  八、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由全体团员推选,提交团员大会表决通过。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九、投票结束后,由监、计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收回的选票张数,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计票完毕后,由主持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宣布选举结果。

  十一、选举如发生本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局党支部和上级团(工)委共同研究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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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团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篇八:团支部选举办法

  

  。

  团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一、有团员3人以上,即可成立团支部。

  二、换届选举的程序

  1、申请。上届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含差额),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确定正式委员候选人(候选人可多于应选人1—3人)。

  2、选举前的准备。拟定选举办法(必须差额选举),并准备好选票。

  3、认真总结团支部的工作。

  4、召开团支部选举大会。主要程序有:

  ⑴

  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到会团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团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选举)

  ⑵

  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应选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提交大会通过,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⑶

  推荐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唱票、计票工作,候选人不能作为选举工作人员。

  ⑷

  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

  ⑸

  在填写选票前,说明填写时的注意事项。

  ⑹

  宣布投票次序。

  ⑺

  由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并报告选举是否有效。(选举有效的原则: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有效,否则选举无效)。

  ⑻

  计票。

  ⑼

  宣布计票和选举结果。

  ⑽

  将当选的支委会人员名单报上级团委批准。

  5、支委会分工

  新支委会选举产生书记,书记主持分工,并写出报告,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在一周内呈报)。

  6、上级团委批准

  ⑴

  审批支委会(接到选举报告后,在一个月内批复)。

  ⑵

  发文并抄送下一级党组织,找新当选团支部书记谈话。

  7、公布

  ⑴

  将上级团委批复向全体团员公布。

  ⑵

  召开支委会议,按正式分工开始工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换届选举程序

  在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城市主要指居民委员会,在农村主要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

  主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

  编辑本段注意事项

  换届选举工作是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的集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实践性为一体的十分重要的工作,坚持按照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办事,充分发扬民主,是顺利完成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好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开展工作。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选民和党员代表,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宪法、选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体现党的先进性。

  (二)充分发扬民主,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凡是应该由选民和代表决定的事情,都要由选民和代表来决定。要充分发扬民主,不能怕麻烦、图省事、简单化,更不能妨碍、限制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要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民主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广大选民和代表树立正确的民主观,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严格依法办事,切实提高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效性。一是注意提出的代表比例、建议、方案或提名的代表候选人是否具有合法性。二是注意选区划分的科学性。要依据法律规定,本着便于选民了解候选人情况和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民联系、监督当选代表的原则,按照居住状况或工作单位进行科学划分。三是注意选民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对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干部、工人、农民、离退休人员、流动人员等各类人员和情况,按法律规定进行准确的排查,认真细致地做好登记工作,力求防止漏登、错登或重复登记现象的发生。四是注意工作环节和过程的有序性。对于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代表资格的审查、代表选举以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领导班子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操作,通过严密的组织程序,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客观公正。五是要处理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在换届选举中,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认真执行政策,把法律与政策统一起来,对于法律和章程有规定的,要按法律和章程办;法律和章程没有明确规定而政策有规定的,要按政策规定办;遇到法律、章程和政策都不够明确的,要持慎重态度,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真正把依法办事的要求贯穿于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编辑本段换届纪律

  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进行新一轮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也将陆续展开。为了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五个严禁

  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1]17个不准

  1、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2、不准贿赂代表;

  3、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4、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5、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6、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7、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8、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9、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11、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12、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14、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15、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16、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17、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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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九:团支部选举办法

  

  共青团---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五篇材料)

  第一篇:共青团---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共青团***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1、共青团***第一届支部委员会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共青团***第一届委员会设委员10名,根据差额选举办法,经民主推荐5名候选人,差额3名,报单位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选举。

  3、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以姓名比划为序排列。

  4、选举时,到会代表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4/5,选举方可进行。

  5、代表队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表示赞成的不划任何符号;表示不赞成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表示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方格内划“×”,表示弃权的划“○”。如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姓名写在“另选他人”栏内。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6、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无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否则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代表的半数为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代表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到不能确

  定当选时,应对得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7、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应报告全部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

  8、大会设监票人1人,监票人由筹备组提名,并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1名,由大会筹备组指定,团组织委员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人

  或计票人。

  9、选举时,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10、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代表通过后实施。选举时,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则由团支部筹备组决定。

  第二篇:共青团***团支部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共青团***团支部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共青团***团支部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共青团***团支部第一届委员会设委员3名,根据差额选举办法,经民主推荐4名候选人,差额1名,报公司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选举。

  三、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以入行先后为序排列。

  四、选举时,到会代表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方可进行。

  五、划票时,赞成的在侯选人姓名下打“O”,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空格内打“X”。

  六、每张选票所选区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无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否则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代表的半数为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代表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举人得票数相等到不能确定当选时,应就票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七、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应报告全部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

  八、大会设监票和计票人各1名。

  九、选举时,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十、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代表通过后实施。选举时,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则由支行党支部决定。

  第三篇:共青团XX总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共青团XX总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共青团XXXX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共青团XXXX总支部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共青团XXXX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4人,由大会以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3人组成共青团XXXX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经民主推荐,报公司党支部和上级团委同意后,提交大会选举。

  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有团员39名,因工作需要不能同时到场,按部门分配代表名额,先由各部门自行选出参会代表,总计应到代表20名。到会代表必须达到五分之四,即16人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四、大会设监票、计票、各一人,负责选票的统计,经大会表决通过。

  五、在填写选票过程中,代表应在同意的候选人的名字下打“√”,不同意的候选人在名字下空着,若选候选人以外的,则在空格处写上要选的姓名,并在名字下打“√”。

  六、在同一张选票上不打任何符号或不按要求划符号的视为无效票;选票上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被选人数的选票有效,超过规定被选人数的选票无效。

  七、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数,此次选举无效,须重新进行投票。

  八、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新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当选名单。

  九、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共青团XXXX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名单及构成,应报上级团委审批。

  共青团XXXX总支部委员会筹备组

  2013年6月20日

  第四篇:共青团选举团员代表大会主持词

  主持词

  各位团员: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党委和股份公司团组织批准,定于2009年四季度在北京召开共青团XX集团有现公司第二次代表大会。经集团公司团委批准,今天在这里召开团员会议对参会团员代表进行选举。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对共青团XX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进行选举。

  这次大会应到会的团员名。因事、因病请假名,实到会名,符合规定人数,可以开会。

  现在我宣布:共青团XX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大会现在开始。

  下面通过选举办法。

  请同志宣读本次团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宣读完后)

  大家对这个选举办法(草案)有什么意见,请发表。没有意见。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这个选举办法的,请举手。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

  放弃的请举手。没有。

  通过。

  下面通过监票人名单。

  监票人、。

  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没有。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请举手。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

  通过。

  下面请同志介绍团员代表候选人简要情况。

  现在开始选举。

  请监票人再清点一次出席会议的人数。

  (待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后)

  出席今天会议的团员名,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符合规定

  人数,可以进行选举。

  请监票人、计票人向出席会议的党员分发选票。

  各位党员有没有多领选票的?有没有没得到选票的?没有。请大家注意:填写前要认真阅读选票注意事项。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填写时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要随意涂改。

  请各位团员填写选票。已经填写完的,要检查有没有差错。投票顺序是:

  监票人先投票,之后请团员逐一投票。

  请开启票箱清点选票。(总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收回选票数后)

  各位团员,经过清点,大会共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发出和收回选票数一致,选举有效。

  请监票人、计票人计票。

  大会暂时休息,请不要离开会场。

  ……

  请总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按得票多少排序)。

  下面宣布选举结果。等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当选为共青团XX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让我们对当选的团员代表表示祝贺。

  结束语……

  现在我宣布,共青团XX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大会胜利闭幕!

  散会。

  第五篇:共青团社区第一次团员大会选举办法

  共青团社区第一次团员大会选举办法

  (草

  案)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二条

  共青团社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社区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本次团员大会选举共青团社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书记1名,副书记一名,委员一名。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通过组织推荐、团员青年推荐和个人自荐,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报街道团委和社区党组织同意后,提交团员大会正式选举。

  第四条

  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按照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的要求,确定候选人差额为一名。候选人建议名单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

  第五条

  大会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团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团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六条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次进行选举,候选人由镇团委确定。再次选举后,仍不足应选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镇团委确定。

  第七条

  团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如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的,可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不画“○”的视为无效。填写选票,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第八条

  选举时设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一名。监票人、计票人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已提名为社区团支部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第九条

  大会选举时,设投票箱1只。大会主持人宣布投票开始后,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由主席台就坐的团员投票,然后团员按规定的顺序依次投票。

  第十条

  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

  人按姓名笔划为序宣布当选人名单。

  第十一条

  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街道团委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篇十:团支部选举办法

  

  ××团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制定××团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一、××团支部委员由××团员青年选举产生。

  二、会议按照差额直接选举方式,选举产生委员x名。提名候选人y名。差额比例a%。

  三、选举通过采取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由团员一次性投票选举的方式进行,根据候选人得票多少排序,产生支委成员。

  四、所有在册的正式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共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都有被选举权。

  六、选票按实际参加选举的团员(或团员代表)数分发。

  七、选举人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对于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后面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后面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什么也不划。

  如不赞成,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将另选人姓名写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并在其后面的空格内划“○”,只写姓名不划“○”的不计票。

  如弃权,则不能另选他人。

  八、选举时,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负责分发选票、计票工作;唱票人1名。支委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

  十、投票结束后,由监、计票人当众清点票数并报告主持人。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确定选举有效后,计票人员方可开始计票。

  十一、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代表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如果得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候选人得票相等,超过应选人数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继续在票数不足半数的候选人中选足名额。

  十二、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计票。计票完毕,由监票人、计票人在报告单上签字,然后由监票人报分公司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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