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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大会流程9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11-18 11:33:03

篇一: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大会流程

  

  机关党委换届选举程序

  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要高质量完成任务必须做到任务明确、程序规范、方法得当。以下是blanche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机关党委换届选举程序,一起来看看机关党委换届工作程序吧!机关党委换届选举程序流程

  一、召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机关党委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

  1、研究党员大会筹备工作有关事宜:成立党员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等工作机构。

  对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机关党委组成名额、委员、书记、副书记职数等提出原则性意见;与上级党组织沟通。

  起草、讨论《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议》(草案)以及向上级党组织的《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江西省民宗局机关委员会第×次党员大会的请示》。

  讨论、表决《中国共产党江西省民宗局第一届委员会第×次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江西省民宗局第×次党员大会的决议》;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江西省民宗局机关党委第×次党员大会的请示》。

  2、请示获得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布置换届工作并提出要求。

  组织推荐下届机关党委委员初步人选;在广泛听取意见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下届机关党委候选人初步人选,并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机关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机关党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及时报请上级党委派人考察。

  3、向上级党组织呈报下届机关党委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二、准备召开党员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1、起草党员大会有关文件。

  起草第一届机关党委工作报告(草案)及有关决议(草案);起草关于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的报告;起草关于人事安排意见的说明;编制机关党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起草大会主持词和领导讲话等。

  2、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工具和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包括:召开党员大会重要意义的教育、形势和任务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教育等。

  3、会务工作。

  编制大会经费预算;布置大会会场;准备票箱,购置大会用品;制作有关表册;安排文娱、医务、保卫等工作。

  4、收到上级党组织《关于江西省民宗局机关党委换届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后,召开机关党委会议。会议内容有:

  听取筹备工作小组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列席人员、来宾提名原则及建议名单以及大会工作机构、职责、工作人员名单等;审议通过第一届机关党委工作报告(草案);以机关党委名义下发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

  三、召开党员大会的工作及程序。

  --党员大会预备会议的工作及程序

  机关党委书记介绍大会筹备情况,说明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通过大会议程。

  --党员大会正式会议

  1、举行党员大会开幕式。主要议程是:宣布大会开幕;奏《国际歌》;作机关党委工作报告。时间允许,可作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

  2、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确定下届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名单;确定监票人,提交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3、宣布当选人名单。正式选举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选举人报

  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4、举行大会闭幕式。通过大会各项决议;奏《国际歌》;宣布党员大会闭幕。

  四、党员大会闭幕后的工作及程序

  1、召开新一届机关党委第一次会议。主要议题是:上届机关党委书记作人事安排问题说明;选举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领导讲话。

  2、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情况报告和机关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及有关材料。

  3、做好党员大会工作总结,搞好文件、材料清理归档和大会文件资料汇编工作。

  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中共***直属机关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现任局党总支负责。

  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顺序排列。党委委员候选人分别实行差额选举。

  党委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中共*****直属机关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7名,差额2名。

  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80%,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为当选。

  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名字下面的方格内画“O”,不同意的划“X”,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名字,并在其名字下面的方格内划“O”。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并报告所得票数。

  会场设有票箱。投票顺序:首先是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全体

  党员依次投票。

  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局党总支推选,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中进行监督。

  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本选举办法由局党总支提出,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中共***总支委员会

  ***年*月*日

篇二: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大会流程

  

  举工作流程

  2020年4月19日

  机关党支部换届选

  文档仅供参考

  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就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将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起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

  三、酝酿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支部委员会3—5人,总支委员会5—7人),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要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四、上级党组织审批。将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报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五、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2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六、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大会会场要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书记主持。其主要程序是:

  (一)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

  (二)经过选举办法。

  (三)推选(经过)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

  (四)宣布下届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五)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七)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八)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九)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当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3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能够从落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重新进行差额投票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能够减少名额,不冉进行选举。

  七、召开新的一届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党支部(总支)书记一般应经过选举,由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担任。

  八、将选举结果和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分工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九、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参照上述程序执行,是召开党员大会还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提出,报机关工委批准。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就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将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起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

  (三)酝酿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支部委员会3—54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人,总支委员会5—7人),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要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四)上级党组织审批。将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报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五)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大会会场要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书记主持。其主要程序是:

  1、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

  2、经过选举办法。

  3、推选(经过)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

  4、宣布下届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52020年4月19日

篇三: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大会流程

  

  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就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将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起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

  三、酝酿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支部委员会3—5人,总支委员会5—7人),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要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四、上级党组织审批。将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报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五、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大会会场要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书记主持。其主要程序是:

  (一)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

  (二)通过选举办法。

  (三)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

  (四)宣布下届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五)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七)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八)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九)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当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2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以从落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重新进行差额投票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冉进行选举。

  七、召开新的一届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党支部(总支)书记一般应通过选举,由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担任。

  八、将选举结果和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分工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九、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参照上述程序执行,是召开党员大会还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提出,报机关工委批准。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就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将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起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

  (三)酝酿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支部委员会3—5人,总支委员会5—7人),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要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四)上级党组织审批。将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报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五)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大会会场要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书记主持。其主要程序是:

  1、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

  2、通过选举办法。

  3、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

  4、宣布下届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7、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9、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当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以从落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重新进行差额投票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冉进行选举。

  七、召开新的一届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党支部(总支)书记一般应通过选举,由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担任。

  八、将选举结果和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分工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九、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参照上述程序执行,是召开党员大会还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提出,报机关工委批准。

篇四: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大会流程

  

  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一般程序

  关注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组

  织任期的有关规定(机关党委每届任期3年,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3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2年),本届委员会届满时,应当作出换届选

  举的决定。

  二、召开本届委员会全体会议。

  1、研究讨论下届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书记和副书记设置,并拟定

  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初步人选的酝酿,既要考虑个体的素质能力,又要考虑党员的比例和部门处室的平衡,要在会前充分征求党员群众、所属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初步人选要多于拟定委

  员人数的20%以上,并明确其中的书记和副书记人选。

  工委直属党组织

  的初步人选,要经本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其所属党组织初步人选

  中的书记和副书记人选,也要经其上级党组织

  支部)和本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

  2、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3、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对换

  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作出安排,包括时间要求、文字材料、会场会务

  等。

  4、工委直属党组织如果需要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还

  要讨论研究代表的名额、分配原则和产生办法。

  三、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关于中共

  ×x员会要求换届选举请示》。

  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组织,直接向机关工委请示;党总支部所属

  (如果有,一般就是党总

  的党支部,由党总支部统一向机关工委请示

  党支部直接向其部门党委、机关党委请示。;部门党委、机关党委所属

  1、说明换届的理由、选举大会召开的方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

  会)和时间安排。

  2、提出下届委员会组成的人数以及书记和副书记的设置。

  3、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名单

  (包括书记和副书记人选名

  单)。

  四、部门党委、机关党委(工委)审核《请示》,并下发批复文件。

  1、审核换届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合理,下届委员会委员

  初步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书记和副书记的配备是否符合中

  央《条例》和省、市委《实施意见》的要求。

  2、如果要求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还要审核有无必

  要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要求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一般是部门

  员

  在500人以上,或者所属党组织(单位)比较多而且分散,或者由于很多

  岗位工作需要党员不宜集中。

  3、下发《关于同意中共××委员会换届选举批复》。

  五、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1、由本届委员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换届准备工作的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2、起草本届委员会的工作

  报告,选举大会的主持程序词、开幕词、闭幕词。

  (单位)党

  3、拟定选举具体日程安排和会议议程。

  4、起草选举办法(草案)。

  六、召开本届委员会全体会议。

  1、讨论和修改工作报告和选举办法(草案);

  2、听取准备工作执行情况汇报。

  3、研究选举议程和有关事项。

  4、需要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还要进行代表资格的确认。

  七、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前的动员和教育。

  1、讲清党组织换届的目的、意义、计划安排和要求。

  2、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央《条例》、中央《选举工作暂行

  条例》、省(市)、县委和工委有关文件。

  八、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1、清点到会人数,超过法定人数,方可开会。召开党员大会的,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应超过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有选举权党员总

  人数的4/5(含4/5);召开代表大会的,到会代表人数应超过代表总数的4/5(含4/5)。大会由本届委员会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2、宣布大会开幕,奏(唱)《国歌》。

  3、宣布或通过会议议程。

  4、致开幕词(视情而定)。

  5、宣读部门党委、机关党委(工委)的《关于同意中共××委员会换

  届选举批复》。

  6、作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设有纪委的也要作纪委工作报告)。

  7、党员(党员代表)讨论通过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8、介绍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并说明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

  20%以上的差额。

  9、党员(党员代表)讨论通过候选人名单。

  10、宣读选举办法(草案)。

  11、党员(党员代表)讨论通过选举办法(草案)。

  12、提出(推荐)并通过计票人、监票人(可用举手或鼓掌的方式通过,一般多于2人)。

  13、核实到会人数。由计票人再次清点人数并向大会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如果符合法定人数,由主持人宣布进行选举)。

  14、监票人当场检查并封锁票箱,领取选票。

  15、计票人发放选票。

  16、大会主持人说明选举的有关规定

  (①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

  的方式,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②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到会的人数,选举有效

  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方为有效票

  [③每张选票所选

  [;④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

  到会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⑤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

  选;⑥如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

  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⑦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

  选举;⑧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仃、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一定顺序投票到票箱

  (可以奏乐)。一般

  是监票人、计票人先投票,接着是主席台的同志投票,再是会场的同志

  投票。

  18、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选票,确认后监票人向主持人报

  告,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19、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开始计票,大会休会

  场附近活动)。

  20、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

  21、继续开会。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同时说明会后需报上

  级党组织审批)。

  22、新当选委员代表讲话。

  23、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或上级领导讲话。

  24、致闭幕词(视情而定)。

  25、全体起立,奏(唱)《国际歌》(视大会规模而定)。

  26、宣布散会。

  (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程序要求可简化,做到1、5、6、8、12、14、15、16、18、19、21、23即可)

  九、新一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一般由书记候选人主持,等额

  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和副书记,并确定各委员的工作分工和职

  责。

  十、向机关党委(工委)报告《关于中共××委员会选举结果请示》。

  程序要求同三。

  1、报告换届选举大会的概况(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应到人数、实到

  人数和得票情况以及选举过程中的重要情况)。

  (人员可以在会

  2、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和书记、副书记名单及各委员的工作分

  十^一、机关党委(工委)经审核后,下发《关于同意中共

  ×委员会选

  举结果批复》。机关党委的批复应同时抄送机关工委备案,机关工委的批复应同时抄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十二、部门党委机关党支部按照双重管理的原则,复党委应同时抄送机关工委备案。

  其选举结果的批

篇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大会流程

  

  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一般程序

  关注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组

  织任期的有关规定(机关党委每届任期3年,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3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2年),本届委员会届满时,应当作出换届选

  举的决定。

  二、召开本届委员会全体会议。

  1、研究讨论下届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书记和副书记设置,并拟定

  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初步人选的酝酿,既要考虑个体的素质能力,又要考虑党员的比例和部门处室的平衡,要在会前充分征求党员群众、所属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初步人选要多于拟定委

  员人数的20%以上,并明确其中的书记和副书记人选。

  工委直属党组织

  的初步人选,要经本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其所属党组织初步人选

  中的书记和副书记人选,也要经其上级党组织

  支部)和本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

  2、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3、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对换

  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作出安排,包括时间要求、文字材料、会场会务

  等。

  4、工委直属党组织如果需要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还

  要讨论研究代表的名额、分配原则和产生办法。

  三、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关于中共

  ×x员会要求换届选举请示》。

  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组织,直接向机关工委请示;党总支部所属

  (如果有,一般就是党总

  的党支部,由党总支部统一向机关工委请示

  党支部直接向其部门党委、机关党委请示。;部门党委、机关党委所属

  1、说明换届的理由、选举大会召开的方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

  会)和时间安排。

  2、提出下届委员会组成的人数以及书记和副书记的设置。

  3、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名单

  (包括书记和副书记人选名

  单)。

  四、部门党委、机关党委(工委)审核《请示》,并下发批复文件。

  1、审核换届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合理,下届委员会委员

  初步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书记和副书记的配备是否符合中

  央《条例》和省、市委《实施意见》的要求。

  2、如果要求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还要审核有无必

  要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要求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一般是部门

  员

  在500人以上,或者所属党组织(单位)比较多而且分散,或者由于很多

  岗位工作需要党员不宜集中。

  3、下发《关于同意中共××委员会换届选举批复》。

  五、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1、由本届委员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换届准备工作的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2、起草本届委员会的工作

  报告,选举大会的主持程序词、开幕词、闭幕词。

  (单位)党

  3、拟定选举具体日程安排和会议议程。

  4、起草选举办法(草案)。

  六、召开本届委员会全体会议。

  1、讨论和修改工作报告和选举办法(草案);

  2、听取准备工作执行情况汇报。

  3、研究选举议程和有关事项。

  4、需要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还要进行代表资格的确认。

  七、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前的动员和教育。

  1、讲清党组织换届的目的、意义、计划安排和要求。

  2、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央《条例》、中央《选举工作暂行

  条例》、省(市)、县委和工委有关文件。

  八、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1、清点到会人数,超过法定人数,方可开会。召开党员大会的,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应超过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有选举权党员总

  人数的4/5(含4/5);召开代表大会的,到会代表人数应超过代表总数的4/5(含4/5)。大会由本届委员会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2、宣布大会开幕,奏(唱)《国歌》。

  3、宣布或通过会议议程。

  4、致开幕词(视情而定)。

  5、宣读部门党委、机关党委(工委)的《关于同意中共××委员会换

  届选举批复》。

  6、作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设有纪委的也要作纪委工作报告)。

  7、党员(党员代表)讨论通过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8、介绍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并说明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

  20%以上的差额。

  9、党员(党员代表)讨论通过候选人名单。

  10、宣读选举办法(草案)。

  11、党员(党员代表)讨论通过选举办法(草案)。

  12、提出(推荐)并通过计票人、监票人(可用举手或鼓掌的方式通过,一般多于2人)。

  13、核实到会人数。由计票人再次清点人数并向大会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如果符合法定人数,由主持人宣布进行选举)。

  14、监票人当场检查并封锁票箱,领取选票。

  15、计票人发放选票。

  16、大会主持人说明选举的有关规定

  (①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

  的方式,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②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到会的人数,选举有效

  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方为有效票

  [③每张选票所选

  [;④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

  到会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⑤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

  选;⑥如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

  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⑦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

  选举;⑧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仃、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一定顺序投票到票箱

  (可以奏乐)。一般

  是监票人、计票人先投票,接着是主席台的同志投票,再是会场的同志

  投票。

  18、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选票,确认后监票人向主持人报

  告,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19、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开始计票,大会休会

  场附近活动)。

  20、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

  21、继续开会。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同时说明会后需报上

  级党组织审批)。

  22、新当选委员代表讲话。

  23、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或上级领导讲话。

  24、致闭幕词(视情而定)。

  25、全体起立,奏(唱)《国际歌》(视大会规模而定)。

  26、宣布散会。

  (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程序要求可简化,做到1、5、6、8、12、14、15、16、18、19、21、23即可)

  九、新一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一般由书记候选人主持,等额

  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和副书记,并确定各委员的工作分工和职

  责。

  十、向机关党委(工委)报告《关于中共××委员会选举结果请示》。

  程序要求同三。

  1、报告换届选举大会的概况(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应到人数、实到

  人数和得票情况以及选举过程中的重要情况)。

  (人员可以在会

  2、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和书记、副书记名单及各委员的工作分

  十^一、机关党委(工委)经审核后,下发《关于同意中共

  ×委员会选

  举结果批复》。机关党委的批复应同时抄送机关工委备案,机关工委的批复应同时抄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十二、部门党委机关党支部按照双重管理的原则,复党委应同时抄送机关工委备案。

  其选举结果的批

篇六: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大会流程

  

  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一般程序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组织任期的有关规定(机关党委每届任期3年,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本届委员会届满时,应当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

  二、召开本届委员会全体会议。

  1、研究讨论下届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书记和副书记设置,并拟定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初步人选的酝酿,既要考虑个体的素质能力,又要考虑党员的比例和部门处室的平衡,要在会前充分征求党员群众、所属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初步人选要多于拟定委员人数的20%以上,并明确其中的书记和副书记人选。工委直属党组织的初步人选,要经本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其所属党组织初步人选中的书记和副书记人选,也要经其上级党组织(如果有,一般就是党总支部)和本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

  2、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3、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对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作出安排,包括时间要求、文字材料、会场会务等。

  4、工委直属党组织如果需要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还要讨论研究代表的名额、分配原则和产生办法。

  三、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关于中共××委员会要求换届选举请示》。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组织,直接向机关工委请示;党总支部所属

  的党支部,由党总支部统一向机关工委请示;部门党委、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直接向其部门党委、机关党委请示。

  1、说明换届的理由、选举大会召开的方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和时间安排。

  2、提出下届委员会组成的人数以及书记和副书记的设置。

  3、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名单(包括书记和副书记人选名单)。

  四、部门党委、机关党委(工委)审核《请示》,并下发批复文件。

  1、审核换届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合理,下届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书记和副书记的配备是否符合中央《条例》和省、市委《实施意见》的要求。

  2、如果要求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还要审核有无必要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要求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一般是部门(单位)党员在500人以上,或者所属党组织(单位)比较多而且分散,或者由于很多岗位工作需要党员不宜集中。

  3、下发《关于同意中共××委员会换届选举批复》。

  五、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1、由本届委员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换届准备工作的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2、起草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大会的主持程序词、开幕词、闭幕词。

  3、拟定选举具体日程安排和会议议程。

  4、起草选举办法(草案)。

  六、召开本届委员会全体会议。

  1、讨论和修改工作报告和选举办法(草案);

  2、听取准备工作执行情况汇报。

  3、研究选举议程和有关事项。

  4、需要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还要进行代表资格的确认。

  七、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前的动员和教育。

  1、讲清党组织换届的目的、意义、计划安排和要求。

  2、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央《条例》、中央《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省

  (市)、县委和工委有关文件。

  八、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1、清点到会人数,超过法定人数,方可开会。召开党员大会的,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应超过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有选举权党员总人数的4/5(含4/5);召开代表大会的,到会代表人数应超过代表总数的4/5(含4/5)。大会由本届委员会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2、宣布大会开幕,奏(唱)《国歌》。

  3、宣布或通过会议议程。

  4、致开幕词(视情而定)。

  5、宣读部门党委、机关党委(工委)的《关于同意中共××委员会换届选举批复》。

  6、作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设有纪委的也要作纪委工作报告)。

  7、党员(党员代表)讨论通过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8、介绍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并说明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20%以上的差额。

  9、党员(党员代表)讨论通过候选人名单。

  10、宣读选举办法(草案)。

  11、党员(党员代表)讨论通过选举办法(草案)。

  12、提出(推荐)并通过计票人、监票人(可用举手或鼓掌的方式通过,一般多于2人)。

  13、核实到会人数。由计票人再次清点人数并向大会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如果符合法定人数,由主持人宣布进行选举)。

  14、监票人当场检查并封锁票箱,领取选票。

  15、计票人发放选票。

  16、大会主持人说明选举的有关规定(①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②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到会的人数,选举有效;③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方为有效票;④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⑤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⑥如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⑦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⑧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17、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一定顺序投票到票箱(可以奏乐)。一般是监票人、计票人先投票,接着是主席台的同志投票,再是会场的同志投票。

  18、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选票,确认后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19、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开始计票,大会休会(人员可以在会场附近活动)。

  20、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

  21、继续开会。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同时说明会后需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22、新当选委员代表讲话。

  23、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或上级领导讲话。

  24、致闭幕词(视情而定)。

  25、全体起立,奏(唱)《国际歌》(视大会规模而定)。

  26、宣布散会。

  (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程序要求可简化,做到1、5、6、8、12、14、15、16、18、19、21、23即可)

  九、新一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一般由书记候选人主持,等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和副书记,并确定各委员的工作分工和职责。

  十、向机关党委(工委)报告《关于中共××委员会选举结果请示》。程序要求同三。

  1、报告换届选举大会的概况(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和得票情况以及选举过程中的重要情况)。

  2、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和书记、副书记名单及各委员的工作分工。

  十一、机关党委(工委)经审核后,下发《关于同意中共××委员会选举结果批复》。机关党委的批复应同时抄送机关工委备案,机关工委的批复应同时抄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十二、部门党委机关党支部按照双重管理的原则,其选举结果的批复党委应同时抄送机关工委备案。

篇七: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大会流程

  

  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换届工作是一个程序性很强的工作,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希望大家喜欢!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依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以往换届选举工作实践,地方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可大体分为四个阶段和三十一项程序进行。

  一、大会筹备阶段

  第一次请示

  (一)召开会议

  讨论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研究召开党委全委会有关事宜,研究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

  需准备材料: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

  (二)召开全委会

  酝酿讨论召开党代表大会《决议》(草案)并表决通过。

  (三)向上级党组织呈第一次请示报告,即全委会之后,起草并上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

  (四)接到上级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批复后,即下发关于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组织部起草关于提名到各选举单位参选出席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报告;同级党委批复后,向各参选地区下发参选代表通知。指导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提名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听取选举单位汇报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和考察确定情况;审批选举单位报送的候选人预备人选;指导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审查选举单位酝酿提名和选举产生代表的程序、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审查代表是否符合条件。下发两个批复:(1)关于同意出席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2)关于同意出席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批复。

  第二次请示

  (五)提出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组织考察

  (六)召开会研究确定“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七)会之后,向上级党组织呈第二次请示报告,即关于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注意事项: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第二次请示时,需提前就有关人事安排问题向上级党组织沟通。

  (八)召开会。接到上级党组织关于“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后召开会

  听取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召开最后一次全委会有关事宜;研究以党委名义提交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的有关文件。

  需准备材料:

  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草案)及有关决议(草案);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党代表大会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主任、副主任建议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包括照片)、代表报到名册;代表团的划分方案,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选举产生党代会代表的情况报告;大会主席团、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建议名单;大会列席人员确定的原则和建议名单;大会工作机构及任务、职责,负责人建议名单;各次大会执行主席及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提名情况说明;“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简况

  党代表大会和两个一次全会选举办法(草案)(九)召开本届党委最后一次全委会

  审议通过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党委负责同志作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酝酿下届“两委”

  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会后,下发召开党代会的通知,同时向列席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发出会议通知。

  需准备材料: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草案);“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说明;“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二、预备会议阶段

  (十)做好组织代表报到的有关工作(会务组)(十一)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

  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情况;布置各代表团推选代表团的正副团长;讨论大会议程、酝酿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向代表提出开好大会的有关要求。

  需准备材料:大会议程;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十二)召开各代表团会议

  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结束后,各代表团分别召开会议,传达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的内容;推选代表团正副团长;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

  (十三)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介绍大会筹备情况,说明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通过大会议程和其他需要确认的事项。

  需准备材料: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及主任、副主任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会议主持词;清点到会人数报告单。

  (十四)召开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

  听取代表选举工作情况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需准备材料:选举产生出席党代会代表的情况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十五)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大会日程,审议通过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列席人员、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

  需准备材料:大会日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大会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会议主持词。

  三、正式会议阶段

  (十六)召开党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党代表大会开幕式)开幕式后,上届党委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向代表印发《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需准备材料:党委工作报告;大会主持词;主席台座次表;清点到会人数报告单。

  (十七)各代表团召开会议,审议党委工作报告等

  (十八)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党委工作报告等情况汇报,研究修改意见。

  (十九)召开党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纪委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需准备的材料:纪委工作报告;会议主持词;主席台座次表;清点人数报告单。

  (二十)各代表团召开会议,讨论纪委报告

  (二十一)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汇报;通过“两委”报告决议(草案);听取关于下届党委和纪委候选人提名情况的说明;通过“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并提交各代表团讨论;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布置推选监票人及其他有关事项。

  需准备材料: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提名情况说明;“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二十二)各代表团召开会议

  酝酿讨论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讨论“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讨论主席团布置的其他有关事宜。

  需准备的材料:“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二十三)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听取代表团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选举办法;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审议通过监票人、总监票人建议名单,确定计票人名单。

  需准备的材料: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二十四)召开党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正式选举)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名额及候选人名单;大会选举。

  需准备的材料:各种报告单;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大会选举办法;主持词;选票。

  (二十五)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

  确定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召集人和开会时间。

  (二十六)召开党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党代表大会闭幕式)通过“两委”报告决议(修改草案);党委主要领导致闭幕辞,宣布党代表大会闭幕。

  需准备材料:报告单;主持词;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决议(修改草案);闭幕辞。

  四、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阶段

  (二十七)召开新一届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

  需准备材料:会议日程、选举办法、选票、主持词、各种报告单,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

  (二十八)召开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

  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报告。

  需准备材料:日程、选举办法、选票、主持词、各种报告单,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报告。

  (二十九)向上级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及相关材料。

  (三十)做好大会总结工作。

  (三十一)做好会议文件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注意事项

  一、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候选人的提名。1、设立党组的单位,党支部或党总支书记可由党组副书记或一名在单位排名靠前的行政副职担任。2、未设党组的单位,可提名一名副职或主要领导。3、各单位支部书记及委员候选人提名由改选前的支部委员会负责。新组建单位支部及书记候选人的提名,由所在单位党组负责。党员人数较少的可直接组织选举。党员人数较多,短时间内组织选举确有困难的,可由上级党组织先任命,条件成熟后再组织选举。

  二、选举形式。1、差额选举。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二是正式选举前,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再正式选举。2、直接选举。即召开党员大会,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此法一般适用于支部党员数量不多,彼此十分了解的单位)三、支部委员名额确定。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成立支部,7人以上设支部委员会,7人以下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一名副书记。支部委员一般应为单数,3—5人为宜。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党员较多的还可以设青年委员,委员人数较少的可兼职。

  四、表决形式。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不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

  五、当选人员确定。1、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委员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2、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3、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4、被选举人得票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

  能当选。5、选举中非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按得票的顺序,又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予当选。

  六、报批程序。1、党支部确定候选人后,应先征求上级党组织意见。2、先选举委员,再召开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3、进行正式选举,将选举结果(姓名、所任行政职务、拟任职务、应参加党员人数、实参加党员人数、得票数量等)报上级党委审批。4、党委召开党委会进行审批,尔后由党委进行任命。

  七、健全档案,做好记录。每个党组织应使用专用的记录本,对党组织选举的主要环节进行认真记录(一般一名支委负责记录并保管记录本)。选举结束后,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的委员会归入档案保存,连同上级文件、本级党组织基本情况等一同建立党建专项档案。

  八、党总支委员会的选举。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7人组成,其选举办法参照党支部选举办法。

篇八: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大会流程

  

  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1、召开党支部(总支、党委)全体委员会议。做出换届选举决定,讨论研究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

  2、向上级党组织递交换届选举的请示报告。包括换届的理由及时间、下届党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成员及正副书记名额、选举办法和差额的比例。

  3、上级党组织审查并下发批复。审查换届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得当;委员会和正副书记名额是否合理;选举办法是否符合《党章》规定。

  4、通过“两推一选”即党员群众推荐和上级党组织推荐,产生下届党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班子的初步人选。

  5、召开党支部(总支、党委)全体委员会议。集体总结本届党支部的工作、结合“两推”情况,研究确定下届党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班子的初步人选(含不少于20%的差额)。

  6、上级党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考察。

  7、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后报上级党组织。

  8、上级党组织对候选人进行批复。

  9、做好换届筹备工作。起草工作报告、拟定会议议程和选举办法。

  10、召开全体党员大会。

  议程包括:①奏国歌;②上届支委会做工作报告;③宣读选举办法;④讨论工作报告和选举办法;⑤通过工作报告,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⑥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⑦投票;⑧清点收回的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⑨计票;

  ⑩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11、召开新一届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并确定委员分工。

  12、向上级党组织呈报选举结果。包括当选的党支部(总支、党委)委员和正、副书记名单,以及每个人的票数。

  13、上级党组织对选举结果进行批复。

  14、档案整理归档。

  选举工作注意事项

  1、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委员数的20%。选举会议一般由上届书记主持。

  2、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人数。

  3、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或党员代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或党员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大会有效。党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大会的应提前请假。

  4、凡是党员组织关系在基层党组织的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和组织关系不在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均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党员人数内:

  (1)患有精神类疾病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卧床不起和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3)自费出国半年以上未归的;(4)因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未归的;(5)虽未受到留党查看以上处分但正在服刑的;(6)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7)因各种原因被停止组织生活的。

  6、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应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500人以上或者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委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的,必须先选举产生党员代表,然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

  7、党内选举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篇九: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大会流程

  

  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

  (供

  参

  考)

  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一般由本届委员会负责,若本届委员会委员缺额较多,应征求本单位党组(党委)意见,成立换届筹委会负责,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1、召开全体委员会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机关党组织应在任期届满前1至2个月召开全体委员会,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如召开选举大会的时间、下届委员会的委员名额、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方式等,作出换届选举的决议。

  2、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内容包括:换届的理由及时间,下届委员会委员数额及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选举办法等。为方便基层党组织工作,提高效率,换届选举的请示可与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一并上报。(见附例1)

  (1)委员设置及差额比例。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例如应选委员5名,则候选人应为6名;应选委员7名,则候选人应为9名,以此类推差额不能低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不能随意加以变通。

  (2)书记和副书记的设置。根据《条例》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3)选举方式。换届选举的方式主要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直接选举是指召开党员大会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委员会;间接选举是指党员推选出党代表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由党代表投票选举产生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

  四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可见在我市市直部门单位绝大多数机关党组织的党员人数和所辖党组织的情况都不符合间接选举的条件,因而应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出新一届委员会。

  (4)选举办法。选举办法是对选举中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范,在选举中作为选举人、被选举人、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选举办法草案经上级党委审查后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表决通过,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②选举的任务;③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④选举的方式、程序;⑤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⑥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⑦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⑧监票、计票人员的产生办法;⑨选举的纪律等。(见附例2)

  3、提名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机关党组织的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推荐,应该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班子整体结构合理的原则。

  (1)机关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提名推荐的主要程序。

  ①选举教育。提名推荐前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会或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选举意义和选举知识的教育,使党员真正从思想上重视选举活动,主动参与提名推荐工作,慎重对待选举工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不轻易弃权或者不参加选举。

  ②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上届委员会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下一届委员会拟设委员名额和差额比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初步提出下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应该具备的条件由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党员本人自荐或党员领导干部推荐等方式公开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公开推荐时不受差额比例限制。

  ③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上届委员会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由下级党组织或党小组组织党员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酝酿讨论,根据大多数党员的意见,经考察合格后召开委员会扩大会议(扩大至下级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支部可扩大至党小组长)讨论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采取公推直选方式的应召开党员群众

  大会按差额比例投票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④上报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为了便于上级党组织掌握情况,及时指导工作,上届委员会应主动将下届委员会其他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一并上报审查。

  (2)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应注意的问题。

  ①为了确保在党员大会上能够选举成功,候选人初步人选须经多数党员充分酝酿讨论,符合多数党员的意愿。部门党组(党委)对候选人的人选可提出建议,但必须广泛经征求党员意见,不能硬性指定。

  ②本届委员会成员不能成为当然的候选人,必须经过民主推选的过程,被多数党员提名,才能被列为候选人。

  ③推选候选人要注意分布的均衡性。既要考虑到行政领导的比例,又要顾及到部门和党员构成分布情况,从有利于发挥作用的角度来确定。

  ④在酝酿候选人的过程中,如果党员提出的初步候选人人数过多,而且经过反复讨论,仍然不能集中到相应数额时,可以通过预选来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实行差额预选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

  4、起草会议文件。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前应起草的会议文件有换届选举的请示、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办法(草案)、会议议程、主持词、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介绍、监票人名单(草案)、计票人名单等,并准备好选票、选票收发报告单、选举结果报告单等。

  (1)上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一是回顾和总结上届委员会在任期内开展工作的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二是简要部署下一步的工作目标。三是提出今后完成目标任务的措施建议。

  (2)印制选票,准备票箱。选票和投票箱应在选举前准备好。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编号或作标记。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同时,应列出与应选人名额相

  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选票上要加盖党组织印章或代章。选票一般准备两套,以备选举过程中可能出现二次选举的情况。(见附例3)

  5、布置会场。会场的布置要庄重严肃,前方正中可悬挂党旗,党旗上方悬挂“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选举大会”会标。要预先设置好安放票箱的位置,规划好投票时行走的路线和顺序。做好安放主席台就座人员名签、调式音响设备(试听《国歌》、《国际歌》等有关歌曲)等工作。

  6、做好召开选举大会的其他准备工作。预想好会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如二次投票等)的处理预案。向参会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包括上级党组织参加会议人员、列席人员),以确保参加选举大会的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符合选举规定。

  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1、选举大会的主持人。按照规定,召开党员大会改选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2、清点并宣布到会人数,确认会议有效。《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因此,选举之前必须清点到会人数,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后,方可进行选举。在执行这一规定时,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处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外出学习或工作、离退休后随子女在外地居住等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

  3、宣布开会。

  4、致开幕词。

  5、宣布会议议程。

  6、上届委员会做工作报告。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委负责同志做纪委工作报告。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可以作为党员大会的首项议程,也可以在选举大会前向全体党员报告。不论采取哪种方式,报告后都要听取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批评和建议。

  7、宣读上级党组织同意换届选举的批复。

  8、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正式选举前,应如实地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过程并逐个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如有党员对某个候选人的历史和工作表现等提出问题,本届党组织负责人要向党员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也可根据选举人的要求,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9、会中分组讨论。与会党员分组讨论工作报告、选举办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酝酿讨论候选人;讨论或推荐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1)监票人的设置原则、产生办法和主要职责。监票人数量的确定,应本着有利于对选举过程实施有效监督的原则,根据参加选举的人数来确定。监票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工作的同志担任。监票人产生的程序是:由全体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党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监票人,由主持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提名,由选举人表决通过。监票人的主要职责是:

  ①投票前检查票箱,监督发放选票;

  ②投票时监督投票;

  ③投票结束后,当众打开票箱,监督计票人清点选票,核实收回的选票数是否与发出的选票数相等,并将核实情况如实报告会议主持人;

  ④在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有效后,监督计票人计票;

  ⑤计票结束后,审核计票结果并签字。

  总监票人的职责是:

  ①负责监督选举的全过程;

  ②负责对监票人员进行分工并协调他们之间的工作;

  ③负责审核参加选举的人数、发出选票数和收回选票数,对有争议的选票作出鉴别或裁决;

  ④审查选举结果并签字,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2)计票人的设置原则、产生办法和主要职责。

  计票人数量的确定,应本着有利于准确、迅速地统计选举情况的原则,根据会议规模和实际需要确定。计票人由上届委员会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确定。应选择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计票工作的同志担任。计票人的主要职责是在监票人监督下分发、清点和计算选票,并在计票结果报告单上签字。

  10、上届委员会收集讨论情况,修改选举办法,确定候选人、监票人、记票人名单。

  11、宣布并通过(采用举手通过方式)选举办法、监票人和记票人名单,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12、投票选举。

  (1)总监票人带领监票人确认有选举权党员人数。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在党内选举中,选举党组织的正式党员(包括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

  选举权。另外,只持有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证明信的党员,也没有选举权和被

  选举权。为便于工作,对预备党员和其他没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可另指定位置就坐。

  (2)监票人检查票箱并当众封箱。

  (3)分发选票。选票只发给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选票分发后,选举工作人员应核对选票发放数与原清点的人数是否相符和有无漏章、字迹不清等不符合规定的现象。发现有漏发或多发问题时要及时查清原因并纠正,发现漏章等现象要立即更换选票或补章。然后向会议主持人报告选票发放数,由会议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多余的选票应封存。

  (4)填写选票。选举人应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的规定填写选票。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作废处理。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在选举时,选举人应慎重决定是投赞成票还是不赞成票,一般不轻易弃权。在经过认真考虑后,仍无法确定对候选人是赞成还是不赞成时,才可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可以另选他人,其中包括投自己的票;已被提名为候选人的党员,可以对自己投赞成票,也可以投不赞成票。

  (5)投票。投票的顺序一般为总监票人带领监票人、计票人投票,上届委员会成员及主席台就座人员投票,党员按顺序投票。投票人必须亲自投票,不得由他人代投。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6)清点选票数并公布投票情况。由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计票人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有效;如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无效,应进行第二次投票。清点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报告清点结果。

  (7)计票。通过唱票和计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统计每个人的得票数量,并按规定判定委员会当选人名单。计票时应注意以下情况:

  ①要正确鉴别有效票和无效票。有效票指所选名额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票指所选

  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作为废票处理。选票涂改、撕损而无法确认被选人时,按废票处理。

  ②正确地判定当选人。被

  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例如: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为20人,则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为11票(含11票)以上才具备当选资格,仅有10票都不能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即被

  选

  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在选举中非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又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予当选。

  ③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在选举办法以(草案)中应当规定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是当场补选、择期再选还是不再补选。由于选举办法需要在党员大会上通过,是否补选的问题随之在党员大会上形成了决议。一般情况下,当选的人数接近应选名额或忆经能够组成委员会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择期补选或不再补选。

  (8)公布选举结果。由监票人向党员大会公布收回的选票数、有效票数、废票数;候选人和另选人分别得赞成票数(按得赞成票数由高到低排列)。

  (9)宣布当选委员。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的委员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并说明当选名单需报上级批准后生效。

  13、党员大会结束。党员大会通过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及其他有关问题的决议,选举产生出新一届委员会成员后,主持人即可宣布党员大会闭会,奏《国际歌》。也可暂时休会,待召开第一次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后向党员大会通报情况。

  三、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

  第一次全体委员会的任务是选举产生书记和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书记、副书记必须由新当选的委员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不能用分工代替。为有利于开展党内监督,纪律检查委员一职不宜由当选的离退休委员担任。

  四、会后工作

  1、上报选举结果。选举结束后,新一届委员会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1)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2)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情况(包括应到会数、实到会数);(3)每位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数;(4)当选委员名单;(5)召开第一次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分工的情况。(见附例6)

  2、向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上级党组织的批复(可印发通知)。

  3、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4、做好两届委员会的交接工作。

  5、做好换届选举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保存工作。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将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立卷归档。选票由选举工作人员清点密封,交新一届委员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启封,待保管一年以后,可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委员缺额补选程序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补选委员的程序与换届选举程序大体相同,同样需要推选委员候选人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如果书记或副书记在任期内出缺,其候选人不是委员的应先当选为委员,再召开委员会选举书记或副书记;其候选人已经是本届委员会的委员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为书记或副书记候选人后,只需召开委员会选举产生。

  附例1:

  关于中共××××委员会

  (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请示

  中共××××委员会:

  本届机关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于××年××月换届选举产生,至今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精神,经研究,拟定于××年××月××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经民主推荐,并报请市局党组(党委)

  同意,新一届委员会由××人组成,××、××、××、××等××名同志为委员候选人(含20%的差额),××为书记候选人,××为副书记候选人,××为专职副书记候选人。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人组成,××、××、××、××等××名同志为委员候选人(含20%的差额),××为书记候选人。

  当否,请批示。

  附件: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中共××××委员会

  (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参加姓

  性名

  民籍

  贯

  出生年月

  工

  入党时间

  学历

  作时间

  职务单位

  别

  族

  附例2: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选举工作由机关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筹委会)指定有关人员主持。

  二、经市直机关工委同意,中共××××第××届机关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人组成。

  三、中共××××第××届机关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机关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纪委委员候选人××人(含差额),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由上届机关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分别报经党组(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同意后,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四、大会选举时,须有应到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含五分之四)出席,才可进行选举。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五、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六、机关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所属党支部的正式党员均有被选举权和选举权,党员对候选人可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划写选票时,表示赞成的,请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意见栏格中画上“○”;表示不赞成的,请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意见栏格中画上“×”;表示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意见栏格中不作任何符号;选其他同志的,请在姓名的空格栏上写上该同志姓名,并在其下方对应的意见栏格中画上“○”。

  七、大会选举时,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名、计票人××名。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主持人提名,并经党员大会通过。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的同志不得担任选举的监票、计票工作。

  八、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九、大会选举,设投票箱××个。投票顺序,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再由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十、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划为序,宣布新一届机关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当选委员名单。

  十一、选举过程中,如遇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由机关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筹委会)研究决定。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附例3:

  选票样式

  中共××××第××机填写选票说明

  关委员会(总支部委员1.?中共××××委员会(总会、支部委员会)委员

  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选

  员候选人共×名,应选委员×名,差额×名。所选人数等于

  票

  201×年×月××日

  或少于×名为有效票;超过×名为无效票。

  2.?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号。

  3.?对候选人投不赞成票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号。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填写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号。

  4.?不画任何符号为弃权。

  5.?画其它符号或书写模糊不清部分为无效。

  中共××××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其中差额×名,应选×名。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符

  .

  号

  .

  .

  .

  .

  .

  .

  .

  .

  候选人

  姓

  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符

  .

  号

  .

  .

  .

  .

  .

  .

  .

  .

  另选人

  姓

  名

  .

  .

  .

  .

  .

  .

  .

  .

  .

  (注: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票参考以上式样,但两种选票要使用不同颜色的纸张。)

  附例4:

  关于中共××××(总支部、支部)

  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

  中共××××委员会:

  中共××××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于××年××月××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机关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应到正式党员××名,预备党员××名;实到正式党员××名,预备党员××名;请假××名。到会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达到总人数的五分之四,符合选举要求。

  大会根据《党章》的规定,经全体党员充分酝酿讨论,按照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百分之二十的规定实行差额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第××届机关委员会

  (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等××名同志组成。经全体委员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同志任书记,××同志任副书记,××同志任专职副书记;委员分工:××同志任组织委员,××同志任宣传委员……。

  同时,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届机关纪委。××同志当选为机关纪委书记,××、××等××名同志当选为委员。

  特此报告。

  附件:换届选举结果情况表

  中共××××委员会

  (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换届选举结果情况表

  党委(总支、支部)委员情况

  得

  选举基

  性民籍本情况

  姓名

  别

  族

  贯

  年月

  程度

  1、应到会正式党员××名;

  2、实到正式党员××名;

  3、收回选票××张;

  4、有效选票××张。

  委员

  分备注

  文出生

  化入党

  时间

  参加现任职务

  票

  工作党行时间

  内

  政

  数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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