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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托管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9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11-24 19:44:02

篇一:农业托管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

  

  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按照《农业

  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

  农业生产托管等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

  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项目实施立足农业生产实际,聚焦水稻产业,结合农业

  生产服务短板,在专业化统防统治、农作物秸秆还田、烘干

  等环节上开展服务。以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

  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为主要目标;把引领小农户带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实施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重点,着力解决小农户实现现代化

  生产难题;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促进形成主体

  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有效促进农业

  增效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小农户。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

  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生产托管的重点。坚持带

  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

  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

  (二)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把突破小规模分

  散经营、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托管的关键。

  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

  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

  产。

  (S)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把提升粮食生产效益作为

  支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的目标,重点服务水稻生产,增强粮

  食供给保障能力。

  (四)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

  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引导培育市场,重点领域集中在农

  业生产托管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托管长期健

  康发展。

  (五)坚持服务资金补助标准。进一步突出服务小农户,承接主体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承担单环节服务的服务主体享受补助不超过10万元,承担

  多环节服务的服务主体享受补助累计不超过20万元,防止

  政策垒大户。

  三、建设内容

  (一)项目任务

  通过对承接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的社会化服务主体给予

  一定补助的方式实施项目,完成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22年

  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资金IOO万元、任务面积1.36万亩。

  (二)项目管理

  L补助环节

  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以水稻为主要实施作物,因地制宜选

  择单个农户做不了、做不好、不愿做的农业生产关键且薄弱

  环节,重点支持水稻生产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秸秆还田、稻

  谷烘干等生产托管环节。

  .服务主体遴选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有农业生产

  托管服务能力作为项目实施服务主体。服务主体是指依法在

  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

  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化

  服务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合作社、协会、公司等多种形式

  的市场主体。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

  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

  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

  及其他与农业生产相关能力;三是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

  立的会计核算、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

  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同意购买并安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愿意接受社会化服

  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

  的其他条件。原则上,单环节承接服务主体不少于3家。

  .项目实施

  承接服务主体确定后经公示无异议便可签订服务合同,服务主体开始作业时,应提前一天告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切实履行面积核实职责,安排

  专人进行作业跟踪、核实,作业时服务主体同时启动远程电

  子监测设备,以平台数据监控基准进行年底验收审核。

  .资金兑付流程

  项目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支持农业生产托管

  项目服务主体,具体流程如下:

  (1)服务主体需如实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量

  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涉及农户的服务合同(附件3)、满意度测评表(附件4),现场作业照片(拍照需要用到水

  印相机,有备注时间定位地点)装订成册。经所在乡镇核实

  填报乡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实际作业量核查表(附件

  5),服务主体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资金申报表(附件

  6),报送至项目办(所有表格和资料一式4份)。

  (2)项目小组办公室收到服务主体的补助申报材料后,组织项目审查、验收,并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验收表

  (附件7),公示无异议后,拨付相关补助资金。

  .资金补助标准

  财政资金补助标准安排及完成面积概算:2022年项目资

  金100万元、任务面积1.36万亩,主要补助水稻的统防统

  治、秸秆还田、稻谷烘干等服务环节,预计完成农业生产托

  管面积约13.57万亩次、完成稻谷烘干服务L5万吨。具体

  如下:

  (1)水稻生产专业化统防统治补助40万元,占项目资

  金的比例约为40%,服务小农户每亩补助4元/亩.次,服务

  大户每亩补助3.5元/亩.次(单季不超过3次),预计完成

  面积11.5万亩.次;

  (2)水稻秸秆还田补助30万元,占项目资金的比例约

  为30%,服务小农户每亩补助18%,服务大户每亩补助14.5元,预计完成面积2.07万亩。

  (3)稻谷烘干补助30万元,占项目资金的比例约为30%,服务小农户每亩补助按湿谷每吨23元,服务大户补助20元,可服务稻谷烘干预计L5万吨,或按实际生产使用电量的50%左右进行合理补助。

  项目最终补助标准按照项目验收结果和补助资金总量

  确定,环节资金按服务情况可以相互调节使用,上一个环节

  资金未使用完的直接移入下一个服务环节使用。如果各环节

  的补助资金未及时使用完,可以将结余转入下一年度的服务

  补助。

  .资金补助要求

  服务主体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

  和义务,对服务主体在水稻生产过程中各项服务环节补助按

  照远程电子监测平台监测到的作业量来确定作业面积(除稻

  谷烘干外),同时服务主体服务小农户面积必须大于所有作

  业量的60%(以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权确认小农户面积),稻谷烘干的小农户补助资金也必须大于所有作业量的60%,如服务小农户面积或烘干吨数达不到60%,按照倒推法测算

  认定(即小农户面积(或吨数)/60%认定),多余面积或烘

  干吨数不予补助。经过项目领导小组验收后,根据实际认定

  的作业面积,对服务主体进行补助。服务合同实际完成的作

  业量是指服务主体对外服务的作业量,不包括为自己服务的作业量,也不包括服务主体自己拥有该项服务能力却相互聘

  请、交叉聘请服务主体提供服务的作业量,还不包括对本县

  范围外提供服务的作业量。对服务主体采取造假行为骗取补

  助资金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在三年内不得申请和享受

  财政支农补助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

  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农业农

  村局、财政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

  农村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股、种植业管理股等股室负责人组成。

  二是加强项目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农业生产托管行

  业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制订行业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体

  制和机制,确保农业生产托管市场健康发展。建立补助资金

  拨付审批制度;积极推动项目公示制度,对服务主体条件和

  补助标准,特别是实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要进行公示;及

  时收集整理有关档案资料,做好检查验收、绩效评估等准备。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密切配合,形成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确保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工作的有

  序推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制订实施方案,组织日常

  平台监管,对服务主体现场审核及检查验收、调度和反馈情

  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指导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主体审查申报及项目实施的真实性

  审查及公示。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

  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在范围内营造农业生产托管

  项目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其他相关信息。

篇二:农业托管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

  

  铁岭县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托管项目实施情况吴英姿(铁岭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铁岭?112000)

  为组织实施好辽宁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铁岭县通过大量的宣传、培训工作,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地推进改造和现代化,激励产业发展,改善环境,促进现代设施普及,增添村庄活力,保护和维护农村特色,建设美丽、宜居、有利于商业的村庄。4.4农业发展型此类村庄主要位于川江流域的附近,因而村庄周围的农业条件比较好,为了保护农田土壤,大多是必须保留的村庄。这样的情况下应发展水密集型灌溉农业,生产要基于传统农业方法和基于现代农业技术进行耕作一些耐旱作物,还要加强农民的思想文化教育,让农民的发展与时俱进。5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5.1 优先使用在贫困地区建造的新土地政策依照相关促进农村产业振兴和加大农村土地开发支持力度的政策进行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规划的建议,落实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许多省和地区要优先重视农村复兴,建设更多的有效土地,加强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使托管工作顺利进行。一是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二是把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发展农农村工业发展。5.2严格执行土地政策根据相关部门关于实施农村产业振兴的意见,积极寻求新的发展开发方式。在城市发展边界之外,贫困地区可以根据农村具体的用地计划,为农村复兴项目准备土地,以便获得建造、改建、征用或占用的建筑数量的合理许可,并根据国家土地的计划性质和用途灵活地使用。5.3 便利农村地区获取建设用地应该及早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以便利于城乡建设用地资源的自由流动。要改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使农村社区能够为集体建设目的转让、租赁和获取土地;确定农村集体项目所需的规模和获得土地的机会;并为市场交易和服务条例制定健全的规则。5.4 废弃土地再利用可开展一个综合计划,着力修复农村未用于集体建设的土地、未使用的住房基础、村庄无业规模化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三是把提升粮、油、棉、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四是建立“覆盖全程、服务全能源区、工厂采矿地点、废弃街道地点、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之间的混合土地以及4个类型的荒地(荒山、壕沟、海滩、滩涂),利用的重点是农村地区的新商业形式和创新项目,以此促进农民返乡,增加农村复兴建设力度。6结语农村复兴的扶贫策略一定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理解村民的基本要求。而对于扶贫的结果和计划必须对农民有吸引力、可理解,以便于农民支持和后续的土地管理和控制。本文主要是从空间规划的角度探讨农村发展战略,但实际上如果想重新激活村庄,必须是多种方式和多种政策一起进行的。笔者希望本项研究的结果在提供农村规划的一些技术指导的同时,也能为许多致力于农村规划的规划者提供参考经验。作者简介:苏耀学(1977-),男,本科,中级。研究方向:党史党建、新农村建设。?692022.11面,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综合

  防、收(包括秸秆打包)四环配套、保障有力”的新型农业社节的资金补贴标准。二是公平竞会化服务市场。鼓励各类服务组选。把4家参与托管数据平台建织为其他农业生产者提供低成设竞标的公司介绍给服务组织,本、便利化、全方位、高质量的由服务组织自己研究对比,最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经大家讨论,一致通过了2021年1工作体系度确定使用国源科技公司的托管在铁岭市经管局、铁岭县农数据平台上传托管数据。三是业农村局领导下,由铁岭县经管勇于创新。2020年初,县委县政服务中心及各乡镇经管站多个部府,在原有托管耕、种、防、收门,层层把关共同完成。4个环节的基础上,把秸秆打包2项目基本情况列入收的环节,深受服务组织欢铁岭县是辽宁省第一批开展迎。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3.2项目成效务试点县之一,从2017年开始,服务组织逐年增加,由原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各乡来2017年最初的32家到2021年发镇经管站严格初审后确定了48展为63家,服务小农户增加到了家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服务组织14500户。在实施土地托管后,参加铁岭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每亩年均节约成本80~100元,服务。经铁岭市华诚会计师事务亩增收200~400元,托管土地每所验收,合格面积里全程托管面年每亩纯收入800~1000元,农积是9.19万亩,单程托管面积是户效益增加30%以上,示范效果2.07万亩,补贴标准全程是80元明显。通过土地托管,利用科技/亩,单程是40元/亩,发放补助服务,农机全程机械化形成示范资金为817.84万元。2020年托管带动间接带动农户,促进粮食生财政补助资金是1026万元。2020产的同时节约成本,实现绿色增年由国源科技安装手机App进行收。数据上传,因很多农机手不会操服务模式创新,逐步组建作,服务组织减少到37家,托管了农机作业服务队,实现转包、工作已经由第三方中实会计师事入股、托管的不同方式为农民服务所验收结束。2021年我们吸取务。特别是在托管作业上,根据2020年托管数据上传不精准的问不同的地块,不同的种植结构采题,在拖拉机头上安装设备及传取全托管、半托管以及单环节托感器,数据上传得更加精准了,管。推动农业服务业培育,经营为托管的工作的真实性、有效性主体达到60多家,部分股份经济提供了保障。2021年度中央财政合作社参加了托管服务,服务主下达铁岭县托管任务面积16万体数量增加,使更多的小农户积亩,项目资金960万元。铁岭县极参加社会化服务,全县增加了共有63家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服务3500户。组织参加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聘请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小农户14500户,服务面积18.6心的技术人员为技术顾问,选择万亩,2021年托管完成率达到优质品种,采取统一种、管、100%,托管工作正在由第三方铁收、售,农产品质量和产量得到岭市中实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电话大幅度提高。对农作物的耕种、抽查及去服务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灌溉、测土配方用肥、病虫害防阶段,实际使用资金额度为零。治等实行田间统一管理,全托农3主要做法及成效田良种普及率、无公害农药使用3.1主要做法率、科学配方施肥率均达100%。一是尊重民意。铁岭县多次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组织座谈会,共同确定耕、种、使农药滥用得到有效控制,大幅?702022.11降低了农药残留量,提高了产品品质,为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发展订单农业创造了条件,进一步保证了粮食的优质安全和稳产高产,提高了后期农民成品粮销售的附加值。每年举办大型培训班4~5次,培育高素质新型农民2000余人。积极组织开展病虫害防治、农业托管耕作、农村政策法规以及农业栽培技术等技术讲座,发放各种科技宣传材料,举办各类农民科技培训班,促进了农民群众生产管理素质提升。托管工作受到政府高度重视,铁岭县有2~3个股份经济合作社整村整组参与托管工作,李千、大甸子、白旗等东部山区2021年打包环节全部秸秆离田。由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对接小农户签订托管合同,购买农资,服务组织收取部分服务费,壮大了集体经济。4存在问题4.1验收困难农时忙,收集合同困难,服务组织签订合同也困难,有的农户不提供确权证号码,很多服务组织托管合同签得慢;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验收时,电话号码不准确,有的农户不配合,态度不好。4.2数据不准确2019年数据上传的不理想,各环节总计上传App平台数据12万亩,托管服务组织名录里的57家服务组织20家上传数据为零,2020年没允许这20家参加托管服务,只允许37家服务组织合同报送中实会计师事务所待核查。4.3财政资金下拨慢2017年托管项目资金下拨到服务组织的有限,补助项目资金迟迟不到位,多个服务组织在农资投入过大的压力下运转困难,几个托管组织没能连续参加社会化服务。5 总结工作经验,因地制宜制定托管服务铁岭县多次组织座谈会,每

  浅谈水利提灌蓄水工程的重要性宿 兰(甘肃省景泰川电力提灌水资源利用中心,甘肃?景泰?730400)摘要: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的加快,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已经得到了普遍推广。在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加强蓄水工程的配套建设,是提高灌溉效率的重要途径。本文以景电灌区水利灌溉蓄水工程作用为研究主题,对推广高效节能灌溉中蓄水池的重要意义进行了阐述,对水利提灌工程调水过程中存在的短板进行了剖析,在此基础上,对蓄水配套工程的重要作用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水利提灌;节水灌溉;蓄水工程;重要作用长期以来,水资源通过各级泵站直接提到田间地头进行传统的轮灌,在灌溉过程中,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夏秋种植比例失衡,导致春季灌溉用水极少,提灌泵站长期低负荷运行,避免不了成本资源的浪费。但是灌溉高峰期或者干旱天气叠加时期,泵站全负荷运行,水资源依然紧缺,农作物得不到适时适量灌溉。所以提高农田水利高效节能灌溉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次7~10家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参加,共同制定托管各环节的补助资金标准,参照大家意见,把玉米收割环节增加2元,确定耕、种、防、收(包括秸秆打包)四环节的补贴标准,并列入实施方案。在4家竞标科技公司中服务组织自己对比,最后经大家一致通过,确定2021年度使用国源科技平台公司,上传托管数据。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及护林防火的需要,铁岭县在全省第一家把秸秆打包列入托管环节,补贴标准10路,因此,如何配套蓄水工程,科学合理的调水灌溉,确保水资源在时间、空间合理利用,成为现代农田高效灌溉实施的重要措施。1 水利提灌工程中存在的短板1.1调水效能低提灌泵站担负着农田水利灌溉的重要任务,对灌区经济发展、生态建设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多阶梯提水泵站的客观原因,各泵站之间的水量要达到平衡。以景电工程为例,通过几十年的运行和经验,发现提灌泵站渠线之间是否有蓄水工程设施对平衡调水、稳定顺畅运行有着重要作用。但是,以前建设的一些大中型提灌工程,由于当时技术和条件的限制,没有配套调蓄工程,简称“直肠子”,泵站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区间水量不协调,需要频繁开停机进行调水,特别是长距离干渠之间,区间调水供给严重不足时,有的泵站区间常常出现水在溢流,由于没有泄水蓄水池,溢流的水就白白浪元/亩。6下一步工作要引导小农户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降低生产经营主体各环节的成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小农户的收入水平,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围绕“耕、种、防、收”等环节,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带动适度规模经营为重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对农业生产托管政策加大宣传费掉。由于一些突发原因,干渠一旦发生水泵跳闸、渗漏或者溃堤等事故时,如果没有应急泄水蓄水池,等排除完事故,渠道大量的水都会白白流失。大量的损失导致渠道使用效能大大降低。1.2灌溉用水不均衡在灌区的种植结构中,由于市场价格因素,粮食作物种植比例极不平衡。小麦等作物由于产量低,因此种植比例少,而产量高的玉米、马铃薯等秋粮种植面积大,这就导致每年春季灌溉农作物比例小,用水量少,提灌泵站长时间低负荷运行,从成本的角度看,对于泵站的人力成本和经济运行影响非常大。但是到了6、7、8月,在夏秋粮的灌溉重叠期和高峰期,灌区泵站全负荷运行也解决不了用水短缺,耕地年年“喊渴”,季节性缺水成了萦绕在灌区老百姓心头的一块“心病”,当遇到干旱年份和市场导致春夏秋作物种植结构严重失调的叠加局面时,季节性缺水更加雪上加霜,农作物受灾严重,最终大面积减产。干旱极端力度,引领普通农户参与农业现代化进程,充分理解农业生产托管集约化经营,提升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程度。找最适合的人干最适合的工作,从而降低成本,有利于农业绿色增收,使托管工作顺利进行,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实现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使社会化托管服务具有当地特色,更好地为“三农”服务。?712022.11

篇三:农业托管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

  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

  管行动方案》精神,扎实推进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

  目,带动我县现代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有序推进农业生产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专业化服务组

  织统一管理,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推进

  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和绿色化,提

  升我县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

  持续利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

  务

  收到《通知》后,兴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强调要主动作为、以点破面,利用试点项目发现并解决小农户规模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发

  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服务集中型规模经营发展。同时

  要求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指导,优化种植结构,突出杂粮优势,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提升农业质量效

  益,带动更多的农民增收致富。重点扶持具有生产服务资质、有一定规模、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

  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具

  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康建华同志兼任。

  (二)强化部门联动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物价等部门要确保项

  目落实。县财政局要协助农经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制定审核工

  作,并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防止运行风险和挤占挪用。县

  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内容落

  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作,严格把握项目进程,协调解决项目

  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按时完成。

  (三)强化监督指导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

  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

  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县现代农业发展服

  务中心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巡回检查,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在项目实施过

  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的,需经领导组同

  意,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强化资金监管

  制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

  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落实资金使用计划(或方案)的制

  定、实施和审核责任。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要切实加强

  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10-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

  人员责任。

  (五)强化经费保障县政府安排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

  宣传培训与入户指

  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六)强化宣传引导

  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

  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

  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

  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

  农业社会化服务。

  -11-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科学制定服务环

  节、服务内容及分环节、分内容的补助标准。县财政全力保

  证项目实施的工作经费以及因作业条件差而需要的配套资

  金,确保试点项目顺利推进。

  (二)产业基础比较扎实,农业机械化水平发展较快

  .主导产业突出,产业体系健全。按照“区域化、专

  业化、产业化”的要求,以建设全省杂粮基地县为目标,按

  照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遵循“稳定粮油、突出杂粮”的原则,在稳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55万亩(其中杂粮种植

  面积40万亩)的基础上,基本形成以粮食生产、绿色蔬菜、畜牧养殖、干果经济林、中药材种植为主导的产业格局。

  .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发展较快。全县农机具拥有量

  大幅增加。截至2021年底,我县大中型拖拉机总量达到400余台,配套农机具总量达到900余台(套);全县机械化耕

  地面积、机械化播种面积、机械化收获面积、实施机械化深

  松整地作业面积比往年大幅提升。

  (三)组织化程度较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较快

  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规

  模经营主体发育较好,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竞相发展,辐射

  带动能力强,农业集约化、组织化和市场化水平较高。通过

  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组建农业园

  区、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力促进了农业规模化发展。

  截至2021年底,我县土地流转面积达86949余亩,土地流

  转的农户数达2579户,土地主要流向合作社、种粮大户(农

  机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

  截至2022年8月底,县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合作社

  达到1855户,全县36个家庭农场被录入山西省家庭农场登

  记管理平台,并颁发家庭农场证书。

  (四)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较好地满足本地市场需要

  县、乡、村三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健全,县、乡两级分

  别建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农业科技推广站等公共服

  务机构,负责涉农政策法规的宣传、土地流转合同的鉴证备

  案、农业科技推广等相关业务。农业专业服务组织、农民专

  业合作社等经营性服务主体发育良好,服务业覆盖面广,服

  务形式多样。

  小杂粮、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经济林、中药材等经济作

  物作为兴县乡村振兴的区域性主导产业,也是兴县农业发展

  的主要增长点。在政府重视程度、农业产业基础、农业生产

  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等方面都非常适合搞农

  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试点推进。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县上下紧密配合,稳步推进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的基础

  上,在提高服务带动型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提升粮食生

  产的质量效益等方面开展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尝试,为推动我

  省农业生产托管快速发展积累丰富的经验。

  二、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一)坚持服务小农户

  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

  为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

  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

  (二)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

  把破解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

  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

  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

  位的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三)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

  把提升粮食作物及农产品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农业生产

  社会化服务的目标。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增

  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四)坚持以市场为主导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

  源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引导培育市场服务,领域集

  中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

  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更多的是

  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三、项目目标(一)服务项目目标

  重点聚焦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薄弱环节的社会化服

  务和当地特色主导产业,逐步开展经济林、中药材等特色产

  业的托管服务。同时,鼓励积极探索发展大豆、玉米带状复

  合种植,特色经济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财政支持方式,为

  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覆盖面积累经验。

  (二)服务体系完善

  通过农业生产服务托管试点项目的实施,提高土地经营

  规模,使集约化种植技术和机械化作业得以广泛推广,减少

  劳动力和物资的投入量,提高单产水平。预计项目托管服务

  地块亩均收入将会提高4%。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强化服

  务组织的服务能力、技术力量,对新品种、新技术的认知程

  度、运用能力和推广积极性有极大提升。提高服务效果,实

  现兴县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发展。

  (三)服务引导农户

  耕地集中连片是发展规模化农业生产托管的前提条件,要优先支持集中连片的农业生产托管,重点支持规模效益比

  较突出,带动农户比较多的服务主体,引导农户依法自愿在

  村组内互换并地、联户经营、联耕联种,为农业服务实现规

  模经营创造条件,更好地解决单个农户“做不了、做不好、不愿做”或者做起来不划算的事情。

  (四)服务带动增收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解决农民“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的难题,确保农民种地收入的稳定增加,解除农民的后顾之

  忧,不论是外出打工还是在当地农业服务组织谋职,都可以

  专心从事工作,最大限度地解放农村劳动力,缓解农业生产

  及高效设施农业用工不足的矛盾,农户工资性收入大幅提高。

  四、项目实施内容(一)项目任务

  按照《通知》精神,自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我县

  承担托管服务任务的试点项目需要完成托管服务面积2.17万亩以上,项目补助资金为2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0万

  yGo(二)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补助产业

  项目实施补助主导产业包括:玉米、谷子、杂粮、薯类

  作物,经济林、中药材等县域农业主导产业。

  .补助环节

  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

  连片推进”原则确定主要补助环节(已享受相同项目补

  贴的不能重复享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的环节主要包

  括旋耕、机播、锄草、防治、机收、土地深松深耕、捡拾打

  捆、经济林修剪、涂白、病虫害防治,中药材病虫害防治、机收、烘干等。

  .补助对象

  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

  .补助标准

  根据我县产业发展、托管服务市场发育等实际情况,原

  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

  补助规模不超过130元,县级配套资金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

  10%。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应合理确定每年享受补助

  的资金总量上限,防止“政策垒大户”。充分尊重小农户独

  立经营主体地位,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

  业合作社发挥作用,积极推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集

  中连片,统一开展生产托管、统一接受耕、种、防、收等生

  产服务,发展服务规模经营。鼓励对摞荒地开展托管作业服

  务,适当开展中药材、经济林的生产托管试点工作按照市场

  调查的价格,确定具体作业市场价格标准及补助标准如下:(1)

  土地深松深耕60元/亩(省、市补助24元/亩,县级配套6元/亩);(2)

  土地旋耕50元/亩(省、市补

  助20元/亩,县级配套5元/亩);(3)机播30元/亩

  (省、市补助12元/亩,县级配套3元/亩);(4)防治

  30元/亩(省、市补助

  12元/亩,县级配套3元/亩);

  (5)机收120元/亩(省、市补助36元/亩,县级配套12元/亩);(6)捡拾打捆70元/亩(省、市补助28元/亩,县级配套7元/亩);(7)经济林涂白30元/亩(省、市补助12元/亩,县级配套3元/亩)、修剪70元/亩(省、市补助28元/亩,县级配套7元/亩)、防治(包括农药)

  30元/亩(省、市补助12元/亩,县级配套3元/亩)。

  .补助方式

  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

  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合同,明

  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及田间作

  业监控设备提供的数据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

  (三)项目实施流程

  .确定服务组织。由生产经营主体申请,县农业生产

  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组根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

  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

  行综合评估,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选择的服务组织应遵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农业生

  产性服务指南》开展服务,单环节社会化服务组织原则上不

  少于5家,促进公平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和切实保障服务

  效果。通过公众网站、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

  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也可以结合

  实际二年评估一次。

  .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与用户签

  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

  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

  .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

  关服务。

  .拨付补助资金。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实施过程

  全程监管并组织抽查验收后,向县财政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

  算,县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及时总结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要及时

  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

  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

  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对项目实施情况,要做好总结工作,分析项目执行情况。

  .项目绩效评估。项目完成后,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

  中心将对项目实施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

  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评估,并

  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撰写评估报告,给予总体评价,评

  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和实施区域确定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项目实施,成立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贺建强

  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兴县2022年度农业生

  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篇四:农业托管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健全农业社会化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精神,提高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XX农文〔2020〕1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

  (一)产业有基础

  XX县总面积1116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3个街道,454个行政村,总人口87万,耕地面积102.5万亩,粮食、花生、油料产量居全国百强,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2019年,全县粮食种植以玉米、小麦为主,播种面积151.36万亩,粮食总产67.57万吨。其中,夏粮种植面积91.4万亩,单产426公斤/亩,总产38.9万吨;秋粮种植面积64.5万亩,单产444.5公斤/亩,总产28.67万吨。

  全县有农户22.49万户,承包耕地面积101.38万亩,户均承包耕地面积4.51亩。截至2019年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43.73万亩,土地流转率达到43.13%,其中百亩以上规模流转面积达21万亩。牛、羊、驴、猪年出栏120万头(只),禽出栏2500万只,畜牧业年粪污总量200万吨以上,有丰富的有机肥等农业废弃物资源,为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奠定了充分条件。

  (二)服务有保障

  近年来,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发展,目前,全县共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00家,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3312家,托管经营服务面积20多万亩。

  (三)技术有支撑

  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健全,全县共有乡、村两级农业技术员326名,农机员280余名。县农业农村局现有高级职称人员10名,硕士以上研究生5名,能够成立专家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四)地方有热情

  县委县政府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多项发展农业生产的优惠政策,投入资金10多亿元,建有小麦、玉米、水稻、花生、红薯、蜜瓜、蔬菜七大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群众接受社会化服务的愿望强烈。通过实施该项目,将增加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保护粮食主产区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玉米、小麦等粮食主导产业发展,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农村经济效益,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

  (五)项目有基础

  2014年以来,我县已连续多年承担实施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通过多年的实施,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项目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全县预计实现托管服务面积3万亩以上(托管服务资金300万元)。

  通过项目的实施,支持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一是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推动服务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资源可持续利用。二是将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政策引导小农户通过农业生产托管广泛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二、三产业,进一步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三是努力培育服务主体,推动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向集中统一现代农业发展。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

  1.项目主导产业。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主导产业为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

  2.项目补助环节。按照《省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中财政资金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00元的规定,对小麦、玉米、水稻以下农业生产环节中实施全程托管服务或半程以上托管服务的进行补助,仅开展单环节服务不予补

  助,具体补助环节如下:

  (1)小麦:旋耕、播种两个环节。

  (2)玉米:收获、运输、秸秆还田三个环节。

  (3)水稻:收获、运输、秸秆还田三个环节。

  3.确定补助标准和面积。

  项目补助标准和面积:一是参照2019年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过程中旋耕、播种、收获、运输、秸秆还田各环节按照市场价格测算、评估,旋耕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50元/亩,播种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15元/亩,收获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65元/亩,运输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20元/亩,秸秆还田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50元/亩。二是按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要求,确定小麦+玉米全程托管服务补助标准为60元/亩(作业成本为200元/亩);小麦+水稻全程托管服务补助标准为60元/亩(作业成本为200元)。三是项目实施服务面积50000亩,以小麦+玉米轮作服务面积为主,占比在90%以上。四是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元,每亩补贴标准为60元,服务面积不低于50000亩,累计补助资金300万元。

  4.项目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按照实际作业亩数兑付补助资金。

  5.项目实施区域的确定。通过县乡宣传发动,根据各乡镇小麦、玉米、水稻等作物规模种植情况,初步确定三义寨乡、谷营镇、南彰镇、考城镇、许河乡、仪封乡6个乡镇作为项目实施区域。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可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实施区域调整。服务组织在项目区域内和社会化服务过程中,与自愿接受托管服务的村、户签订“服务协议”,总服务协议面积大于等于承担项目面积,同时,通过所在村、乡镇政府进行逐级申报,村、乡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6.项目实施原则。

  (1)坚持服务小农户。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受益小农户占比不低于60%。

  (2)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3)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4)坚持以市场为主导。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5)坚持服务双向自主选择。承担项目服务组织推广

  社会化服务过程中,农户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

  (二)项目时间节点安排

  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为:2020年5月——2020年12月底。具体安排如下:

  1.工作方案制定阶段。5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初步确定项目实施区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以县政府正式文件报省备案,并下发到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

  2.优选确定服务组织、签订协议阶段。6月,按照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服务组织,合理分配项目面积,公示无异议后及时签订合同;服务组织在县、乡两级指导开展服务,并与承担项目村、户签订服务合同,防止“政策垒大户”,原则上要求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所占比重低于40%。

  3.提供作业服务阶段。7月—11月,按照项目时间及有关程序,结合作业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4.督导检查验收阶段。7月—11月,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适时验收。

  5.兑付补助资金阶段。10—12月,项目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财务审批手续完成后,县财政局按照程序授权到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兑付给服务组

  织。

  6.总结阶段。12月,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对项目归纳总结并进行绩效评价,将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制定标准

  1.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托管服务组织,如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1)基本条件。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并达到“六有”标准,即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账号,完善规章制度,挂牌经营,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内容(耕、种、防、收)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场地、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等。

  (3)有良好的信誉度,在过往参与政府项目工作中,特别是服务的内容和结果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没有违法违纪和不良记录。

  (4)能够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和项目乡镇、村的监督管理。

  (5)与服务对象签订合同后,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服务任务,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服务任务的,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服务效果应达到的标准:

  (1)旋耕作业应达到的标准:旋耕深度不低于12公分,作业完成后地面平整,土层疏松,达到待播状态。

  (2)播种作业应达到的标准:小麦播种深度3—5cm,下籽均匀、深浅一致,平播接行准确,行距一致、覆土良好、镇压确实、起落整齐,播行要直、不重不漏、到头到边、不断条、无浮籽、无天窗。水稻插秧深度控制在2厘米左右,做到合理密植。一般插秧规格为30×10~12厘米,25~33穴/平方米,5~7株/穴,基本苗数125~200株/平方米。达到早、密、浅、正、直、匀、满、齐、扶,边插秧边同步补苗的标准。

  (3)收获作业应达到的标准:还田秸秆切碎合格率≥90%、割茬高度≤20cm、籽粒破碎率≤3%(倒伏、灾害性天气除外),玉米收棒、水稻收籽。

  (4)运输作业应达到的标准:运输工具应无污染,做到专货专运,严禁多货混运,不应与化肥、农药工业品等有毒有害物质混运。农副产品的包装与运输,要实行专用袋包装。

  (5)秸秆还田作业应达到的标准:玉米秸秆粉碎长度

  掌握在3-5cm为宜,以免秸秆过长土压不实,影响作物出苗和生长。

  (四)优选服务组织

  2020年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原则上确定承担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少于3家。

  服务组织确定后,项目主管部门与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按照时间节点推广服务面积并及时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要本着服务组织和服务用户均受益原则,明确服务内容、作业量、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承担项目服务组织和各村、户签订的服务合同由村委会确认后在项目村公开栏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送乡(镇)和县两级存档备查。

  (五)监督项目实施

  为有效监督服务组织为广大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有关服务,及时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图表资料的填写,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监督组,开展全程督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主要做好以下方面的监督指导:

  1.监督质检。一是监督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完成合同面积所需农业数量。二是按照作业时间节点检验服务组织服务环节质量,确认质量合格、面积准确,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附件2),并对服务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村委会、乡镇(街道)政府盖章生效。三是保留好监控数据、影像、照片等监控质检资料。

  2.公开公示。服务组织法人代表、项目村负责人和验收员三方签字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以村为单位汇总后,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留存公示照片),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补贴资金申请表。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在进行全面核实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3),加盖村委会公章报乡镇(街道)政府,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主管部门作为结算的依据。

  (六)核查验收

  1.申请验收。作业结束后,由服务承接主体提出申请,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汇总表》(附件4)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附件5),农户按合同约定的作业价格支付作业费,并签字确认,由承接主体整理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抽查复核。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安排工作小组,采取抽查方式对服务对象、农户编号、服务面积、服务方式、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复核,及时形成抽查报告材料上报给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抽查复核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项目村100%抽查核验,抽查农户比例不低于托管户数的5%。

  3.验收报告。核查验收结束后出具质检验收报告,对验收核实确认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实际合格作业面积作为拨付作业补贴依据。实际作业面积少于应作业面积的服务组织,农时允许情况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应作业面积。

  (七)兑付补助资金

  项目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由县农业农村局出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附件6),向县财政局申请办理补助资金结算事宜,财务审批手续完成后,县财政局按照程序授权到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兑付给服务组织,严禁现金支付。

  (八)绩效评价

  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绩效考核目标,及时进行效果分析,认真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绩效评价采取公正公开、客观真实的原则,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拨付进度、管理机制创新、资料档案管理、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对服务对象的生产数量、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评价。

  (九)项目总结

  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项目主管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成功经验以及实施过

  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四、项目实施流程

  1.选定服务组织。在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小农户和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需求意愿,掌握当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基本条件,并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在县域内外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的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单环节社会化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个,鼓励服务组织跨区域开展服务。

  2.签订服务合同。选定的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服务合同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收费标准、补助标准、质检验收和违规责任等内容。

  3.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并核算各环节的服务面积,确保项目任务面积保质保量完成。

  4.拨付补助资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服务组织每一个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验。质量验收合格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按照服务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计算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部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5.开展绩效考核。项目完成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收集整理县级在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相应证明材料,开展自评打分和绩效自查自评,主要对项目方案、组织实施、绩效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项目方案重点考核其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制度建设、开展宣传培训等情况;绩效重点考核生产托管面积完成情况和实施环节、服务对象是否合规、服务质量等。项目绩效自查自评完成后,要形成本县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包括项目实施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评价结论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统筹协调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乡镇等单位,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为成员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方案,提出绩效目标,明确目标任务、实施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负责工作的执行落实和政策宣传,批复项目实施主体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社会化服务日常管理工作。

  项目乡镇要建立由主管乡镇长为组长,乡镇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村委会等有关人员参加的项目工作质

  量监督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日常检查,对服务组织进行质量监督,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进行。

  (二)高度重视,保障经费。县政府安排5万元项目实施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监督检查、项目验收与工作指导,经验总结与政策措施完善等。

  (三)督导检查,确保实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项目乡镇、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落地见效;规范服务组织参与作业的机手和机具,做到机手、机具证照齐全有效,依法合规保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顺利进行。

  (四)宣传引导,深化服务。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喇叭广播、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项目建设政策内容和要求,切实做到让群众明白、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现场指导机手解决在作业服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承担项目服务组织要及早开展农机具检修调试,确保农机具良好技术状态,开展全程安全生产管理。

  (五)资金监管,专款专用。农业、财政部门制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标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严格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补助

  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公开电话,受理质疑。公开县级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1;县财政局举报电话:。对个别农户提出要求复查的,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核实、处理;同一个村内有3户以上农户要求复查的,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联合调查处理。

篇五:农业托管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

  

  XX乡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

  结合《XX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和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发挥农业生产托管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目标,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项目承载、财政补助”的农业生产托管工作机制,破解小农户现代化生产难题,引领小农户与现代化农业有机衔接,积极鼓励和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田建设及土地托管项目,实现经济效益大幅提升、服务主体组织化水平快速提高、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逐步扩大。

  二、实施原则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应当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统筹推进,坚持面向小农户、适度规模经营、市场主体地位、科技推广应用的原则。

  (一)坚持面向小农户。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

  (二)重点支持集中连片规模服务。重点支持在整村、连村,甚至更大的区域集中连片提供规模服务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

  (三)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耕地集中连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四)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和主体地位。坚持因地制宜、农民自愿,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补助集中在农业生产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的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

  三、实施范围、环节、补助标准

  (一)实施范围

  1、在上黄堆、演义、茹泊、南泊、岩村五个村实施玉米、2高粱和大豆的耕、种、防、收全环节托管,总体规模为3500亩。(其中上黄堆1000亩;演义1000亩;南泊800亩;茹泊300亩;岩村400亩)

  2、对我乡2021年--2022年度刘家庄、茹泊、南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环节土地托管。(村流转面积要求超500亩以上方可托管)

  (二)补助环节

  以小农户为重点,大力发展单季作物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模式、支持广大种植户接受社会化服务,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承接服务主体补助标准,具体价格托管双方根据所在地域及农作物种类确定。

  (三)补助标准。

  单季作物全部环节托管(耕、种、防、收作业环节)财政补助资金标准为每亩130元,其余不足部分由种植户出资。土地整治项目中流转耕种面积超过500亩的大户进行全环节土地托管的,由县财政每亩补助50元。

  四、托管服务主体及托管农户要求

  (一)托管服务主体要求。托管服务组织主要是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以及其他能力;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五是服务组织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完善;六是农业机具全部登记上户并装有定位系统和面积统计、耕播深度仪器;七是农机从业人员(司机)必须有相关证照及保险,持证上岗。

  (二)托管农户要求。参与托管农户一是不能出现一地既流转又托管重复合同情况。二是本户托管土地来源面积总计不超50亩以上。(包括代种近亲属、机动地)。三是签订托管协议时需提供土地来源相关证件复印件。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服务主体

  根据托管服务主体要求,通过公告或网络传媒公开遴选服务主体,并建立服务主体名录。服务主体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对连续两年不开展服务或弄虚作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调出名录库。各项目任务的实施承接主体原则上从服务主体名录中确定,与项目村集体实行双向选择。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农业生产托管条例》,针对不同品种和托管环节制定服务标准,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维护双方权益。确定作业区域后,项目实施主体与项目村委、农户签订《服务协议》,加强对服务主体的价格行为监管,坚持服务价格市场形成双方自愿原则。

  (二)项目实施。

  项目所在村负责本村项目任务实施,督促服务组织和农户签订服务合同并组织协调项目实施,服务合同必须明确服务总价。承接项目的实施主体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报乡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备案,要认真填写托管服务作业单,每户完成托管的相应环节(耕、种、防、收)后由农户确认签字、捺印。

  (三)检查验收。

  乡村在服务组织实施作业期间,要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严格把关,及时登记和公示:作业完成后对作业质量、作业面积进行核实验收,掌握基本情况,井对本村享受项目作业补贴的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户登记、汇总、整理备案。村对服务组织实际作业情况和备案资料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把关负责。乡项目领导小组不定时对各环节进行随机抽查,完工后进行全面验收。由县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兑付补助资金。

  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兑付补助资金。县乡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会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对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和实际作业量面积(北斗农机作业精细化管理平台记录合格的面积为准)确定验收结果和编制报账资料并向财政报账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

  (五)绩效评价。

  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乡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及时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同时按照《XX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开展绩效评价,形成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科、农经、农机负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领导工作,农村事务管理站主要负责项目工作日常事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做好项目落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业务指导工作。要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乡农村事务管理站要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巡回检查,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培育服务主体

  鼓励农机户、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农业托管。按照主体自愿、政府引导、服务提升和群众受益的原则,建立一个运行高效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主体。

篇六:农业托管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指导实施好我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和服务规模经营,结合我市实际,就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机械化烘干等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小农户。要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要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

  2.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要把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

  要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3.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要把提升当地主导产业和小麦、水稻、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4.坚持以市场为主导。要正确处理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引导培育市场,领域集中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目标

  聚焦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和当地特色主导产业生产,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促进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经营的效率和竞争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二)项目任务

  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完成托管服务补助面积8万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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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项目补助要求

  1.补助环节。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因地制宜选择农业生产关键且薄弱,单个农户做不了、做不好、不愿做的环节进行支持(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市场机制运作基本成熟的农作物普通耕种收等环节,不列入财政支持范围。

  2.补助对象。主要是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

  3.补助标准。项目县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托管服务市场发育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服务环节、服务内容及分环节、分内容的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防止“政策垒大户”,试点县要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合理制定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规模上限。具体补助标准在上述原则范围内由各试点县结合实际制定。

  4.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财政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或服务对象进行补助。

  (四)项目实施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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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确定服务组织。项目试点县要在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当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每个县选择的单环节社会化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家,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和切实保障服务效果。项目试点县(区)要通过公众网站、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

  2.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

  3.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4.拨付补助资金。项目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服务组织每一个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的基础上,由项目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部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5.及时总结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项目县(区)要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报送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对项目实施情况,要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工作,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实施的耕地面积、作物、环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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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服务价格、财政补助标准和补助规模等内容。

  6.项目绩效考核。项目完成后,将对项目实施县的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给予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和项目试点县确定的重要依据。

  7.项目退出机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试点县坚决退出试点范围,对工作推进有力的试点县适当增加补助资金,对已形成稳定社会化服务市场、市场机制可有效发挥作用的支持环节或实施区域,鼓励试点县探索支持环节退出或降低支持标准、以腾出资金调整或扩大试点区域范围的机制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试点项目县(区)农业农村局是实施落实责任主体,统筹协调农业农村、财政和乡镇等单位和部门,确保项目落实。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组织实施方案,提出绩效目标,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以本级农业农村局文件印发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县级农业农村关部门负责试点工作的执行落实和政策宣传,批复实施主体的项目方案,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

  (二)强化实施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业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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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要加强对托管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情况,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鼓励探索建立托管服务主体名录管理制度,建立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代表、技术专家等多方参与的服务主体资格审查监督机制,对于纳入名录管理、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组织,予以重点扶持。

  (三)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县要制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落实资金使用计划(或方案)的制定、实施和审核责任。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引导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加强农业生产托管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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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农业托管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推动全区农业生产方式实现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转变,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业生产基本情况。区辖2乡2镇7个街道办、105个行政村,耕地面积25.18万亩,全区粮食播种面积16.72万亩(其中玉米面积6.29万亩,占粮食作物种植总面积的37.6%)。截至2020年底,我区大中型拖拉机总量达到75台,配套农具总量达到165台(套);玉米收获机总量达到10台,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4.1万千瓦。全区机械化耕地面积达到14.9万亩,机械化播种面积达到14.8万亩,机械化收获面积达到8.2万亩。

  二、项目实施的范围及任务。以玉米、马铃薯、杂粮等产业为主,引导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现代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道路,着力解决小农户分散化生产问题。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2021年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1.58万亩(其中:信义镇8300亩,吴城镇6500亩,枣林乡1000亩),发放补助资金13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1万元,市级资金40万元),推动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快速形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初步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三、项目实施内容。(一)补助对象。全区范围内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

  (二)补助作物品种。主要包括:玉米、马铃薯、谷子、杂粮等。

  (三)补助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的环节主要包括:玉米、马铃薯、谷子、杂粮等机播、机收、机耕、秸秆还田、旋地以及玉米机械化烘干等环节。

  (四)补助标准。坚持以市场为主导,补助标准不得干扰我区农业服务市场的正常运行。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30元;已享受相同试点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防止“政策垒大户”,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和面积不少于60%,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个补助金额不得高于5万元。服务组织只向农户收取补助后的差价,具体环节补助标准如下:

  (1)机耕作业服务成本6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18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2)秸秆还田(或捡拾打捆)服务作业成本6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18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3)农作物的机播服务作业成本5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15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4)农作物的机收服务作业(包括运输),玉米成本18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54元/亩,马铃薯成本18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54元/亩,谷子成本30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100元/亩,杂粮成本18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54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5)玉米青贮服务作业成本20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60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6)玉米烘干作业服务成本4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12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7)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成本5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15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8)农作物苗期管理、中耕、追肥管理作业服务成本5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15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31万元全部用于以上环节,单环节财政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环节合计财政补助资金每亩不超130元,补助农田面积1.58万亩,具体补助金额按实际完成量为准。

  (五)托管服务效果及标准。

  1.作业机手要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托管环节作业到位。

  2.耕要深浅一致,纵到边横到面,不留死角,作业面平整。

  3.种要下籽均匀,深度适当,不断点,不遗漏。

  4.防要做到药水配释到位,作业区内喷洒匀称,覆盖无死角,机械平缓作业。

  5.收要做到无明显漏收漏割,籽粒破损率在最低范围内。

  以上标准在不适宜机械大面积作业等情况不参照。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宣传发动。印发宣传资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召开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调研座谈会,学习领会上级有关试点工作政策精神,讨论试点方案编制要求,布置落实试点工作任务,明确试点工作责任。

  (二)优选服务组织。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农经部门及所涉乡镇(街道办)要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情况,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确保服务效果。要通过公众网站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

  农业生产服务组织的标准。1.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

篇八:农业托管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一、农业农村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面积9236平方公里。海拔2089—1136米,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陇东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年降水量300mm左右,蒸发量2000mm。全县县辖10镇10乡,有251个行政村、6个社区、148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6.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2.59万人。全县现有耕地面积365万亩,年平均气温9.2℃,无霜期200天,日照时间2600小时,光照条件充足,农业基础条件良好,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

  二、项目目标

  为确保粮食安全,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全县范围内的撂荒地全部耕种,高标准农田生地全部熟化,生产托管覆盖小农户比例不断提高,服务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2021年完成全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任务面积8.3334万亩。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区指全县范围内的全部撂荒地、高标准农田生地全部熟化(已经耕种的不列入补助范围),包括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范围内的小麦、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粮食作物生产的机耕(根据本县农作物实际耕种时间进行机耕)。

  (二)制定标准。一是服务组织农机设备具体标准为:服务组织拥有机耕农业机械不低于5台,机耕农业机械每台具备日作业90亩以上能力,必须使用GPS或北斗智能仪器,提供终端数据。二是服务作业标准:机耕:深度≥25cm,土壤种床达到土层虚实并存,地平土细状态。

  (三)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一是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支持方式,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服务组织。二是补助标准。为防止“政策垒大户”,接受服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结合我县当地实际服务价格,补助具体标准如下:机耕环节服务补助36元/亩(机耕地是撂荒地、高标准农田生地熟化的给予补助,不是的不补助;费用短缺部分由接受服务方自筹)。

  (四)优选服务组织

  1.遴选服务组织。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方式择优选择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项目实施服务组织,对2020年参与服务表现较好的组织应优先考虑,由服务组织总体负责项目实施,原则上每乡镇承接服务组织不少于2家(农机合作社和种植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对于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只选一家),服务组织确定后进行项目具体实施。

  服务组织是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②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③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④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2.申报。2021年5月27日前,各乡镇确定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上报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查备案(附件2)。6月7日前,农业农村局与服务组织签订合同,逾期不予受理。

  3.公示。2021年6月10日前,由县经管局将确定列入补助范围内的服务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监督项目实施。农业农村局、经管局和项目实施乡镇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做好检查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巡回检查。经管局要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并负责办理日常业务工作。各项目实施乡镇具体抓落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项目实施单位、服务对象和内容的,需经农业农村局同意。

  (六)检查验收

  1.服务组织提出申请:服务项目完成后,服务组织根据实际实施服务情况,将托管服务合同(附件3)、服务对象承诺书(附件4)、经村委会盖章、村负责人核实的服务情况登记、公示表(附件6),以村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提供照片),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服务组织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

  2.乡镇验收:乡镇收到申请后,对服务组织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填写服务情况汇总表(附件5),同时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上报

  县经管局。实际服务面积与申报面积误差5%以内的按照实际面积补助;误差在5%-10%的,按申报面积80%补助;误差超过10%的,不予补助,取消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县级核查:农业农村局组织核查小组对乡镇上报的材料复核后,对当季服务组织农业生产服务面积、补助金额进行统计汇总。

  (七)兑付补助资金。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核验。质量验收合格的,由乡镇和实施服务组织向农业农村局和财政部门申请,按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计算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部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如绩效评价和验收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评价验收合格,再拨付补贴资金。

  (八)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各乡镇形成本区域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8),以正式文件上报农业农村局,乡镇对自评结果和绩效评价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照《县级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评价表》(附件7),收集整理在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相应证明材料,对项目方案、组织实施、绩效完成情况等进行绩效评价。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1年5月17日至5月25日)。项目涉及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科学合理选定项目实施的具体区域和实施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二)签订服务合同(2021年6月15日至20日)。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质量、完成时限、收费标准、补助标准、绩效验收和违规责任等。乡镇要对服务组织实行动态监管,对服务对象满意度低、绩效评估不达标的,及时终止服务合同,充分调动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和竞争性。

  (三)组织实施(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11月15日)。项目实施乡镇按照项目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托管服务工作,并根据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扎扎实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总结验收(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作业后,项目实施乡镇要组织服务对象和服务组织共同核实服务数量和质量,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附件9)》,并签字加盖手印或印章,经农业农村局核实后,填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补贴资金核算表(附件10)》,以此作为项目验收凭证和资金结算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经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的检查指导、协调推进工作。项目实施乡镇是落实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目标、任务、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要把项目实施工作当作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二)强化资金管理。财政局要会同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财政补助资金“跑、冒、滴、漏”,对违规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农业农村局要引导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篇九:农业托管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

  

  XXX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

  组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X省农业农村厅《XXX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XXXXXX的通知》(X农计发〔XXX〕XX号)和《XXX关于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镇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镇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XX镇地处XX县

  。全镇国土面积

  平方公里,总人口

  万,其中农业人口

  万,辖

  个村集体,个自然村。是革命老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域自然条件

  全镇耕地面积8万亩,确权到户的家庭承包面积8万亩,其中:水田面积6万亩,旱田面积2万亩。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5万亩,水稻常年种植面积6万亩。

  近年来,我镇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利用机械数量逐步增加,全镇农机合作社在运行的个,农机总动力

  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

  台,配套农具

  台,联合收割机

  台,为改善农民劳力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转型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与此同时我镇农村劳动力兼营,土地经营粗放,产出率不高问题明显。农户对生产托管项目的受众度和认可度还比较低,规模化、机械化集中连片生产方式还未得到普及。因此在全镇实施农业生产

  托管服务,对于提高农户生产收入、增强全县农业竞争力、促进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目标

  一是全面要求项目区域实行集中连片模式,促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有效发展。二是聚焦水稻等产业,引导农户参与到高效清洁、集中连片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当中。三是积极培育农业生产服务主体,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探索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增加农户收入,发展多种经营,增强我县现代农业竞争力。

  目标任务:实现XX万亩水稻种植耕、种、防、收四个环节全程托管服务。

  服务环节

  耕

  种

  旋耕

  播种

  市场价格

  补助(元/亩)

  (元/亩)

  比例

  70805010030030%30%30%30%

  价格

  2124153090作业亩数

  (万亩)4.24.24.24.216.8折合

  系数

  0.360.270.10.2折合亩数(万亩)1.5121.1340.421.1344.2补助资金(万元)88.2100.863126378防

  病虫害统防统治

  收

  收割

  合计

  三、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项目主要对小农户、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的水稻进行托管服务。坚持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服务小农户占比60%以上,兼顾服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

  业企业等,占比不超过40%。针对服务主体为农业生产过程中机耕、播种、病虫防治、机收4个环节提供统一的专业化、规模化单项或多项托管服务予以扶持,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因地制宜选择农业生产关键且薄弱,单个农户做不了、做不好、不愿做的环节进行扶持(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重点扶持统防统治和机收环节,为实现精准施药,减少农药使用量,推动农业生产绿色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生产连片规模化发展。

  (二)补助标准。本项目资金XX万元,要求在作业区域内进行集中连片生产,整村推进。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承担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服务组织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具体环节补助标准如下:

  (1)土地深松深耕作业服务费7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21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2)粮食作物(水稻)种植作业服务费8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24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3)粮食作物(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服务费5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15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4)粮食作物(水稻)的机收服务作业成本10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30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XX万元用于以上环节,总服务成本30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90元/亩,具体补助金额按实际完成量为准。

  (三)实施步骤。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3月-2021年12月。

  1.实施准备阶段(2021年3月)。对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其服务能力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通过规范程序确定服务组织,确定项目内容、范围和目标,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实施阶段(2021年4月-11月)。组织托管服务组织与农户(或种植大户等)签订服务合同,按照合同按时保质完成托管服务,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措施,做好阶段总结。每个服务环节实施完成后,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及时兑付财政补助资金。

  3.项目总结阶段(2021年12月)。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做好项目绩效评价。

  (四)优选服务组织。通过电视公告或者网络传媒等媒体发布托管服务组织报名信息,由乡镇初审,报县农业农村局复审、县领导小组审定,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

  施主体选定后在公众媒体平台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与选定的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责任与义务。选定的服务组织与各乡镇实行双向选择,并分别与乡镇、村委、农民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内容。签订的服务合同报县、乡农业生产托管办公室存档备查。

  农业生产服务组织的标准。一是要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具备开展农业生产全托管各个环节的能力,原则上工商注册3年以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工商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二是要拥有与其经营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四是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财务账目完善。五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

  (五)监督项目实施。镇政府负责组织村委落实计划任务和核实作业面积工作,负责监督服务组织和农户签订服务合同,组织协调服务组织完成作业任务。项目村负责本村项目任务实施过程中的宣传发动、矛盾调解、奖补资金到位的监督工作,认真组织填写托管服务作业单。

  (六)检查验收。镇、村在服务组织实施作业期间,要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严格把关,及时登记和公示;作业完成后镇政府对各村作

  业质量、作业面积等事项进行全面验收。镇、村对服务组织实际作业情况和备案资料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把关负责。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等部门共同开展抽验工作,抽验农民比例不低于作业户数的5%,并出具验收报告。

  (七)兑付补助资金。各阶段验收结束后,镇政府及时汇总有关资料呈报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局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八)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完成后,镇政府要对项目实施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撰写评估报告,给予总体评价,形成工作总结

  四、实施流程

  (一)确定服务组织。镇政府成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公开选择1—3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报县级主管部门批准,负责本区域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具体实施。

  1.项目服务组织标准

  (1)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家庭农场认定证书等证照齐全。

  (2)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

  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4)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设有接待区,室内干净整洁,版面制度上墙,醒目位置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相关工作流程及服务承诺等。

  (5)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能力。

  2.服务组织的选择

  (1)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服务主体。借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本村现有的农机手、农业机械等资源,同时吸纳具有一定服务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服务主体组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将零散分布作业的农机手整合起来,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托管服务作业面积分配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农机手的作业能力,机械使用情况将作业面积分配到农机手,形成“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手”的托管模式。

  (2)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服务主体。各乡镇要依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当地具有一定实力和管理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乡集中连片推进,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手”的托管模式。

  (二)签订服务合同。镇政府与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

  织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内容,并报县、乡农业生产托管办公室存档备查。

  (三)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提供相关服务,认真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单,并经农户签字确认。

  (四)监督项目实施。镇政府监督服务组织的作业开展情况,及时掌握作业动态,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对未按照合同规定推进工作的服务组织要及时做出调整。

  (五)检查验收。镇、村两级在服务组织实施作业期间,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严格把关,及时登记和公示。作业结束后,服务组织要及时向镇农业生产托管中心、县项目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镇农业生产托管中心对服务组织的作业质量、作业面积进行全面验收,并对各村享受项目作业补贴的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户登记、汇总、整理备案。镇、村两级对服务组织实际作业情况和备案资料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把关负责。县项目领导小组采取随机抽查验收的方式,通过电话抽查、入户抽查,核对农户作业项目、作业面积以及作业服务满意情况,在农户签字确认基础上,抽查比例不低于作业户数的5%,验收组要及时出具验收报告,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资金核算表。

  (六)拨付补助资金。采取先作业后补贴的方式,验收结束后,报请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补贴资金

  结算,县财政部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七)项目总结。项目完成后,镇政府要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上报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八)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镇政府对所属区域内项目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拨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评估,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撰写评估报告。报请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依据项目验收情况、实施效果等开展绩效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副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总体实施工作,研究选定服务组织,确定实施面积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办。主要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项目日常事务和具体实施工作,并做好项目落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镇政府要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巡回检查,及时掌握项

  目实施进展情况,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强资金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做好服务宣传。要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农民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推广机械化、规模化、节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发展,提高我县现代农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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