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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公益性岗位职责是什么6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11-28 16:55:04

篇一:村委会公益性岗位职责是什么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以下是惠好考试网分享的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一、安置程序

  各村(居)在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时,优先安排未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搬迁贫困劳动力。规范程序,向镇政府书面申请,镇政府再向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书面申报,审批通过后,由村(居)社会发出招聘公告,公开公平公正聘用。农村公益性岗位还应遵守村民议事会议相关规则,召开村民大会经多数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上岗。

  二、岗位工作范围

  农村道路公益岗位主要作用于所有硬化的村社道路的清扫,除杂草,清理背沟,清除公路两边白色垃圾;金鸡产业项目每年固定安排扶贫资产收益资金用于购买易地扶贫搬

  迁安置点物业管理、河库巡查保洁管护、农村养老等岗位;华裕农科产业项目每年固定安排资金用于购买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河库巡查保洁管护、农村养老服务等岗位,岗位职责参照人社农村公益性岗位、金鸡产业购买服务岗位执行。

  三、岗位工作管理

  各村(居)应建立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考勤、考核奖惩、培训学习、安全管理及动态调整等在内的一整套制度,与公益性岗位工作签定目标责任书,公示上墙并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居)应安排专人监管,每月做好工作安排、日常出勤记录、劳务完成情况记录等用于对公益岗位人员的考核。同时做好公益岗位人员进出公益岗位档案资料。

  四、岗位人员职责

  各公益岗位人员要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度;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村(居)安排按

  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公益岗位人员必须每月出勤22天以上人,全日制每个工作日出勤6-8小时,非全日制公益岗位人员每个工作日工作2.5小时以上不少于4小时。

  五、考核利用

  (一)村级考核。对承包劳务的贫困劳动力实行劳务数量管理和劳务时间管理”双重”管理办法。在明确劳务内容的基础上,确保每个月的劳务工作量足够,工作数量不足够的要及时增加工作数量。各村(居)每月要对公益岗位人员的考核情况于30日前报送镇社保所,对没有足额完成劳务数量或达到工作标准的、劳务出勤时间不够或出工不出力等人员,采取罚款、扣发劳务费的方式,按照本村(居)制定的管理制度执行。

  (二)监督办法及结果利用。

  1.村级要根据劳务协议对本级公益岗位人员做好日常管理,此项工作纳入每月的村级考核(考核分值根据镇党政办分配)。

  2.村级制定一整套日常管理考核制度,按时报送考核情况,将公益岗位管理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3.公益岗位人员要听从村(居)委安排,出勤好工作内容:

  (1)公益岗位人员必须每月出勤22天以上人,全日制每个工作日出勤6-8小时,非全日制公益岗位人员每个工作日工作2.5小时以上不少于4小时,镇政府根据村(居)考核天数发放工资,缺勤1天扣发80元,累计计算,缺勤5天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将单方解除聘用。

  (2)被群众举报1次,扣发被举报公益岗位人员100元/次,被举报3次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单方解除聘用。

  (3)镇政府、镇社保中心将不定期对农村公益性岗位进行督促检查,发现有不在岗、代岗、顶岗、混岗现象,扣发100元/次,发现2次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单方解除聘用。

  (4)公益岗位人员在协议务工期间,不能参加职工五险;不能办理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厂矿等;不能有商业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不能享受其他就业补贴;在岗期间不能长期外出和经常性外出县外;在岗期不能从事其他职业。经检查、举报发现后将立即解除聘用。

  (5)公益岗位人员在协议务工期间,不得”双重”享受公益岗位待遇,经检查、举报核实后将解除聘用,同时清退其中

  一方岗位待遇。

  六、安全管理

  村(居)委要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同时购买赔付不少于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七、动态调整

  农村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在每月考核的基础上,各村(居)在劳务协议签订的第12个月上半月对公益岗位人员开展一次民主测评,对民主评议不达标的,由村支两委开会集体决定是否继续与之签订下一年劳务协议。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加快推进就业脱贫步伐,结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关于印发定西市2018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在脱贫攻坚期间,省、市、县政府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服务性、辅助性岗位,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三条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开发,实行”县定、乡聘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岗位开发设置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因岗定责、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开发总量范围内,可根据村的大小和实际需要,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在乡镇内适当调剂岗位开发数量。

  第五条主要设置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公益设施管

  理员、乡村绿化员、乡村水电保障员、农村养老服务员、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等类别的岗位,服务期限原则上3-5年。各岗位具体职责为:

  1.乡村保洁员。负责划定区域内卫生的保洁、清扫和管理,督促、监督农户对自家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保持院落周边洁净,确保实现村域卫生院门净、路面净、路边净、墙根净、花坛绿化带净的”五净”标准。对农户开展卫生保洁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农户按要求将生活垃圾及时归类收集并就近入箱。

  2.乡村道路维护员。负责本村乡村道路日常维护和管理,路面清扫、路肩整修及公路沿线各类堆积物清理等工作,对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损毁路段的情况及时报告并参与紧急抢修工作。

  3.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负责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体育器械、路灯、公厕、垃圾箱、排水渠等公益设施管理。

  4.乡村绿化员。负责本村通村道路两侧、河渠池塘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绿化和管理。协助做好乡镇安排的绿化美化任务。

  5.乡村水电保障员。负责本村农村饮水工程村级、社级

  管网、入户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抢修工作,水务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处置,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搞好河坝、灌溉渠道等其他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用电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6.农村养老服务员。对农村供养服务机构(即农村敬老院)的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

  7.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协助实施辖区内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做好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协助搞好救灾救济、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弱势群体救助工作。

  8.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协助掌握辖区治安动态,做好治安信息收集、反馈,搞好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本村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村房屋等建筑安全的排摸、提醒和上报工作。因工作需要,乡(镇)、村集体研究后可跨岗位安排临时性工作任务,聘用人员参

  与临时性工作情况纳入月度考核。

  第六条各乡镇按县上核定数量,结合所辖村级规模、人口数量等实际需要,核定所辖村岗位类别和数量。一个贫困户至多安排一人。

  第七条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乡镇统一管理,原则上不跨村聘用。

  第三章岗位对象

  第八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列入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2.零输转就业家庭成员,主要指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家庭成员;3.年龄在16-60周岁之间(男性身体条件允许的可放宽至65周岁),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能胜任相应工作,责任心强;4.非一、二类低保对象、非村干部家庭成员;5.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第四章岗位待遇及资金保障

  第九条岗位补贴每人每月为500元。为充分调动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村委会可在村级集体收益资金中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聘用人员次月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数额由村委会结合集体资金情况和聘用人员完成工作量集体讨论确定。

  第五章申报招聘

  第十条申报招聘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公告。乡镇政府在符合条件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2.选聘范围、程序、方式;3.岗位职责、岗位报酬;4.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5.其他相关事项。

  (二)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通过村委会向当地乡镇政府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三)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乡镇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贫困状况及岗位适应程度。考察可以由乡镇政府组织行政村两委、村民小组长、乡镇扶贫站干部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五)评定。乡镇政府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排序,研究确定拟聘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

  (六)公示。乡镇政府对拟聘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聘用。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县定、乡聘乡

  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县扶贫办审核、县人社局审定后,由乡镇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等相关资料报县人社、扶贫部门备案。

  (八)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岗位类别组织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并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要及时为聘用人员依法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一条凡有人员退出时,用人单位应在当月月底前报告县人社部门,停止发放岗位补贴。空缺岗位由乡镇政府按程序予以补充,未经申报自行补充岗位人员或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第六章补贴拨付

  第十二条在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设立县级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专户,统筹管理省、市、县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

  第十三条聘用人员上岗后,县人社局要按月及时发放岗位补贴,每月的岗位补贴审批表和补贴花名册由乡镇政府

  在次月5日前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岗位补贴于10日前从县级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专户直接拨付到聘用人员本人银行账户。乡镇在初次申请岗位补贴时,须提供聘用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银联卡号、聘用协议、考勤表、补贴核定表及考核意见等材料。以后每月申请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时,提供补贴核定表、考勤表及考核意见等。

  第七章岗位管理

  第十四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审核管理,负责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职数设置和指标控制,加强督查检查。

  第十五条乡镇政府要与聘用人员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十六条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台账管理,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管理。

  (一)负责聘用人员的工作考勤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聘用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工作时间等。

  (三)聘用人员必须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顶替上岗。

  (四)要根据聘用人员需求及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做好公共服务,努力提升就业能力,促进稳定就业。

  第十七条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凡平时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由乡镇政府取消其服务资格并向县人社部门报备,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第十八条有以下情形的,应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

  (一)户籍转入城镇、户籍迁出本村或本人移居外村的;(二)刑事犯罪的;(三)终止就业需求的;(四)不按规定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五)由他人长期顶替上岗的;(六)通过其他渠道已实现就业的;(七)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岗位补贴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县人社、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用人单位日常管理、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以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渭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办法与国家、省上出台的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省上的规定为准。

篇二:村委会公益性岗位职责是什么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第一条为管好、用好、维护好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充分发挥群众在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中的主体地位,强化群众自治功能,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做到村内事村民管,村民干,设置公益性岗位保障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第二条公益性岗位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村组人口超过2000人按4人设定,不足200人按3人设定。对现有的村保洁员有机衔接,保持一致,实行资源整合,避免重复设置。

  第三条公益性岗位重点保证行政村村部所在地及人口集中的自然村。地处边远、人口居住分散的自然村要积极组织动员村民承担公益性设施管护任务,把村民培养成村内公益性设施运行管护的重要力量,实现管护人员自然村全覆盖。

  第四条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职责是管护村组道路、村内巷道、产业路、给排水设施、绿化带、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农家书屋、健身器械、路灯、公厕、垃圾池(箱)等村级公益性设施及维护公共场所卫生,清理和转运村庄垃圾。

  第五条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对象,优先考虑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零转移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者和失地农民家庭成员,不

  得优亲厚友。每户只得1人选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程序:县级审定职数,符合条件人员自愿申请,理事会推荐,村“两委”组织招聘,乡镇审定,聘用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

  第七条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主要通过市县两级财政列支、省级财政奖补的办法来解决。

  第八条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补贴600元,原则上按月发放,县级财政部门拨付到乡(镇),由村上负责发放。

  第九条有以下情形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

  (一)不认真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的;

  (二)入学、服兵役、户口转出本村的;

  (三)刑事犯罪的;

  (四)终止就业需求的;

  (五)经认定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公益性岗位的。

  公益性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由理事会及时提出补充方案,按程序聘任。

  第十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培训,由各乡镇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技能培训,保证具备相应的技能和服务能力。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

  滨海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全勤为22天):

  (一)病假制度

  1、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主任签署意见,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休病假。请病假一年内请假时间不超过3个月,若有特殊情况的,请假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在病假期间确实不能坚持工作的,用工单位可根据规定退回劳务派遣组织。

  2、病假审批程序:公岗人员请病假15天(含15天)以下,除需定期出据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社区领导批准签字盖章后,随考勤劳动就业局。休病假15天(含15天)以上,除需定期出据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社区领导批准签字盖章后,报就业局审批备案。

  3、病假工资待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有医院诊断证明书的,每休息一天扣20%的工资,依此类推。

  (二)事假制度

  1、事假审批程序:公岗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下,本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报告,由社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随考勤报劳动就业局。

  2、事假工资待遇:公岗人员请事假,工资按实际天数扣款。

  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3、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累计旷工14天,按开除处理。

  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

  (一)社区每年度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社区进行表彰奖励。

  (三)对于录用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凡是连续15日或年累计30日不上岗工作,拒绝上岗安排的,我们社区可以突出申请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劳动保障所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以便在社区内更好地开展工作。

  公益性岗位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区劳动就业局实施具体检查管理。

  四、考勤纪律:

  1、工作作息时间为:上班:早7:00时—8:30下午:5点—6点(北京时间),公岗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社区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如实记载。

  五、具体要求:

  社区要组织公岗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并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有关规章制度。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0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

  滨海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全勤为22天):

  (一)病假制度

  1、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主任签署意见,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休病假。请病假一年内请假时间不超过3个月,若有特殊情况的,请假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在病假期间确实不能坚持工作的,用工单位可根据规定退回劳务派遣组织。

  2、病假审批程序:公岗人员请病假15天(含15天)以下,除需定期出据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社区领导批准

  签字盖章后,随考勤劳动就业局。休病假15天(含15天)以上,除需定期出据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社区领导批准签字盖章后,报就业局审批备案。

  3、病假工资待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有医院诊断证明书的,每休息一天扣20%的工资,依此类推。

  (二)事假制度

  1、事假审批程序:公岗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下,本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报告,由社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随考勤报劳动就业局。

  2、事假工资待遇:公岗人员请事假,工资按实际天数扣款。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3、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累计旷工14天,按开除处理。

  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

  (一)社区每年度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社区进行表彰奖励。

  (三)对于录用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凡是连续15日或年累计30日不上岗工作,拒绝上岗安排的,我们社区可以突出申请

  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劳动保障所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以便在社区内更好地开展工作。

  公益性岗位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区劳动就业局实施具体检查管理。

  四、考勤纪律

  1、工作作息时间为:上班:早7:00时-8.30下午:5点-6点(北京时间)

  公岗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社区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如实记载。

  五、具体要求

  社区要组织公岗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并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有关规章制度。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0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按照《贵定县开发村级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贵定县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专岗工作实施方案》、《贵定县贫困劳动力就业援助专岗工作实施方案》、《贵定县村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强化人员岗位管理,确保工作职责落实到位,特制定新巴镇村级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一、公益性岗位总职责

  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参与本村保洁工作,积极参与乡

  村振兴建设,并服从本村村支两委以及组长安排。

  二、具体岗位职责

  1.就业信息采集员:对安置点内人员务工信息进行了解、掌握,向本安置点就业服务站提供相关人员的就业信息情况,动态跟踪、及时汇报。

  2.保洁员:从事本村寨公共区域的废弃物清除、垃圾清理、环境保护,爱卫宣传等服务工作。

  3.保绿员:熟悉本村寨的公共绿化带,掌握绿化管理基本知识,提高绿化养护技能,清理杂草、杂物,适时修剪。经常巡视公共绿化带,特别是移民安置点,制止在绿化带上践踏、倾倒垃圾或用树干晾晒东西等,保持绿化带的整洁、美观。

  4.公共设施管理员:负责本村寨公共设施养护、管理工作。

  5.治安巡逻员:负责本村寨公共设施及重要工程的安全防范,定时和不定时开展巡逻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闲杂人员和可疑人员的排查工作,做好防盗窃、防流氓、防涉黑和防涉恶等工作。

  6.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看护员:掌握本村寨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的基本情况,定期和不定期走访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家庭,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对解决不了的突发事件,及时向村委或下沉干部报告。

  7.防灾防火安全员:掌握本村寨地质灾害隐患区、森林区以及易燃房屋点,实行每周巡查制,将事故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

  协助林业、安监等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和张贴标语标识等宣传工作。

  8.民风民俗(滥办酒席)监督员:了解本村寨的民风民俗,协助整治滥办酒席歪风,改变村民树新风意识。经常巡查本村寨居民动向,发现有搬家酒、满月酒、状元酒、生日酒、包坟酒、立碑酒等政府明令禁止办酒席的要立马制止,若制止不了的,及时报告村委会或下沉干部。

  9.宣传员:全面掌握本村寨每户人家的居住地,对县、镇提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品,要及时逐家逐户进行发放,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宣传到位。

  10.调解员:对本村寨家庭人员之间、邻里之间有不当口角言语或发生矛盾纠纷时,及时予以制止和调和,对解决和制止不了的,及时报告村委会。

  11.卫生消杀员:协助村医开展卫生防疫消杀、卫生健康宣传、爱国卫生协管等工作。

  A、协助开展村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督促农户保持环境整洁,做好家庭生活垃圾转运处理。

  B、落实当地安排的除“四害”相关工作;协助村医指导农户开展除“四害”工作。

  C、参与本村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新建工作。

  D、协助村医向农户宣传健康卫生知识以及常见预防食物中毒知识。

  E、必要时在村医指导下开展环境卫生防疫消毒工作。

  保洁员岗位每月至少工作15次,其他岗位工作实行常态化。

  二、日常管理

  村委会是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明确1名村常任干部负责管理工作,每月做好工作安排和日常人员的管理督促工作,使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责任人员要加强平时巡查和管理,村支两委要加强统一领导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镇政府负有对公益岗位人员管理工作的领导监督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各村对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每月至少检查1次,并实行亮分制度进行评比,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出现弄虚作假、人岗分离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各村支书、主任的责任。

  三、退出机制

  对村级公益性岗位及上岗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

  1.出现以下情况各村及时解除协议,并将解除协议的情况说明报新巴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由新巴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同时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1)达到控制年龄或者死亡的;

  (2)因身体健康状况或者不适应岗位职责等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4)不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且不服从管理的;

  (5)入学、服兵役、转入城镇、移居境外的;

  (6)有违法行为的;

  (7)因政策调整需要减少或取消村级公益岗位的;

  (8)经组织认定的其他情形。

  2.实行补岗办法。公益性岗位出现空缺时,上报新巴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后可以补岗。

  四、纪律要求

  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工作是一项重大就业脱贫措施,群众受益,群众关注,凡不按本办法开展工作的村支两委人员,出现安置对象不符合条件,暗箱操作、简化程序、优亲厚友等违反聘用程序,不严格日常管理和监督造成公益岗位人员作用发挥差,将上报镇纪委予以通报,严肃问责追责,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一、治安保洁员的管理体制

  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及要求,沙锅屯街道办事处成立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负责全街公益性岗位的人员管理和对社区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兴电、富隆两个社区分别成立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日常管理。治安保洁员实行定岗定责,由街道和社区双重管理。

  二、治安保洁员的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间

  (一)工作内容

  公益性岗位人员负责辖区内的保洁、保绿和保安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工作时间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个别岗位和特殊敏感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三、治安保洁员的工作制度和要求

  (一)实行考勤登记制度。每周一至周五早8:00到指定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签到,节假日不签到。1、必须由本人签到,代签视为旷工一天。2、每次签到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迟到一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请假制度。治安保洁员因事因病不能上岗者,必须向指定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递交请假条。请假一至两天者由社区管理的"由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或街道公益性岗位负责人批准,并于当日9:00前上报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三天以上七天以下者须填写正规请假条报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领导批准;七天以上者须报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批准。

  (三)治安保洁员在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工作牌,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四)治安保洁员在上岗期间如遇临时任务或工作调整,必须服从街道和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电话号码及居住地点若有变动要及时向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汇报。

  (六)公益性岗位工作禁止找人代替。

  四、治安保洁员的工作标准

  治安保洁员一岗双职,既是治安员又是保洁员,必须服从领导,爱岗敬业,遵守作息时间,履行岗位职责。

  治安巡逻要做到:在工作期间坚守岗位,加强负责区域的巡回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发现不稳定因素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特殊敏感时期要加强预警信息的搜集和上报,确保负责区域的安全稳定。

  楼道保洁要做到:楼道清洁无垃圾、浮土,扶手无灰尘,楼顶无蛛网,墙面无小广告。

  外环境保洁要做到:路面及两侧无垃圾、杂草、杂物,街头小广告要及时清理,确保路面和墙面干净整洁。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能,各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每天都要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如下情况者,可予以相应处罚:

  (一)请事假者,每天扣发工资25元。

  (二)请病假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每天扣发工资20元。

  (三)无故旷工,每天扣发工资40元,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每天扣发工资50元。连续旷工15天或年累计旷工天30者,除每天扣发工资50元外,提交区劳动就业局坚决予以辞退。不签到或提前签到按无故旷工处理。

  (四)无故脱岗者,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5元。

  (五)工作期间不佩戴工作牌者,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0元。

  (六)每次工作后由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者每次扣发工资15元。

  以上各项罚款每月累计不超过650元。

  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每月派专人对各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情况予以直接处罚。发现社区公益岗位管理人员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要予以严肃查处。

  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年终根据考勤结果进行评比,予以适当表彰和奖励。受表彰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精简时优先录用。

  五、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沙锅屯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所有。

  六、本管理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为了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__6〕2号)文件精神,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确保公益性岗位的健康发展,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制定本办法。

  一、社区公益性岗位的范围

  社区公益性岗位是指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行政村)直管的社区保安、社区保绿、社区保洁、社区助老助残等社区服务性劳动岗位。

  1、社区保安是指小区门卫、巡逻、小区车辆管理等维护社区安全的岗位。

  2、社区保绿是指维护社区绿化的岗位。

  3、社区保洁是指维护社区卫生的岗位。

  4、社区助老助残是指为困难老人、特殊贡献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日常综合照料、生活服务等服务的岗位。

  上述岗位由物业公司管理的,不纳入社区公益性岗位的范围。__6年7月1日前,已签订社区公益性岗位协议上岗,后转为由物业公司管理的社区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可继续享受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扶持政策。

  二、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条件

  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应持有《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以下简称《援助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男50周岁及以上、女40周岁及以上至未到达法定退休(或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下同)年龄;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3、非主观原因造成失业一年以上的或其他就业困难的。

  三、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协议

  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必须与街道签订非正规组织就业协议,协议一年一签。初次上岗协议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等。

  从业人员在签订协议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为便于办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手续,协议期限应设定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2个月以上为止。

  四、社区公益性岗位人数的审核

  社区公益性岗位实行按需定员、总量控制,岗位人数按社区规模、人口总量、绿化面积、安全设施等实际情况确定。需要增加社区公益性岗位人数的,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向区就业服务处填报《杭州市新增社区公益性岗位人数审核表》(附件),区就业服务处审核后报市就业服务局核定。

  五、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初次上岗的手续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对初次上岗的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须在其户籍、居住和岗位所在社区分别同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相关社区的劳动保障服务室将公示意见反馈给相应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方可与其签订协议。

  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

  要为其办理提档手续并在杭州就业事务管理系统中对其就业状况输入“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在其《援助证》的“就业情况”栏做好记载,其《援助证》和档案分别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和市就业服务机构集中保管。

  六、社区公益性岗位的考核考评制度

  街道、社区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社区公益性岗位考核考评制度。经考核考评不合格的,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达到要求的,解除其非正规组织就业协议。

  七、其他

  1、社区公益性岗位的"补贴项目、标准、资金来源、申请资料按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杭劳社就〔__6〕143号、杭财社〔__6〕633号)有关规定执行。对市拨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各项补贴,各区、街道(乡镇)应及时拨付到位。

  2、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室要切实加强对社区公益性岗位的监督管理,建立日常实地检查制度。对社区公益性岗位各项补贴的申请要认真把关,防止虚报冒领等情况的发生。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的审核、检查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违反政策骗取社区公益性岗位各项补贴的单位和个人应视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要加强对社区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社区公益性岗位在解决就业困难人

  员再就业工作中的作用,真正把社区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一、治安保洁员的管理体制

  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及要求,沙锅屯街道办事处成立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负责全街公益性岗位的人员管理和对社区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兴电、富隆两个社区分别成立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日常管理。治安保洁员实行定岗定责,由街道和社区双重管理。

  二、治安保洁员的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间

  (一)工作内容

  公益性岗位人员负责辖区内的保洁、保绿和保安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工作时间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个别岗位和特殊敏感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三、治安保洁员的工作制度和要求

  (一)实行考勤登记制度。每周一至周五早8:00到指定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签到,节假日不签到。1、必须由本人签到,代签视为旷工一天。2、每次签到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迟到一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请假制度。治安保洁员因事因病不能上岗者,必须向指定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递交请假条。请假一至两天者由社区管

  理的由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或街道公益性岗位负责人批准,并于当日9:00前上报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三天以上七天以下者须填写正规请假条报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领导批准;七天以上者须报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批准。

  (三)治安保洁员在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工作牌,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四)治安保洁员在上岗期间如遇临时任务或工作调整,必须服从街道和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电话号码及居住地点若有变动要及时向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汇报。

  (六)公益性岗位工作禁止找人代替。

  四、治安保洁员的工作标准

  治安保洁员一岗双职,既是治安员又是保洁员,必须服从领导,爱岗敬业,遵守作息时间,履行岗位职责。

  治安巡逻要做到:在工作期间坚守岗位,加强负责区域的巡回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发现不稳定因素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特殊敏感时期要加强预警信息的搜集和上报,确保负责区域的安全稳定。

  楼道保洁要做到:楼道清洁无垃圾、浮土,扶手无灰尘,楼顶无蛛网,墙面无小广告。

  外环境保洁要做到:路面及两侧无垃圾、杂草、杂物,街头小广告要及时清理,确保路面和墙面干净整洁。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能,各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每天都要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如下情况者,可予以相应处罚:

  (一)请事假者,每天扣发工资25元。

  (二)请病假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每天扣发工资20元。

  (三)无故旷工,每天扣发工资40元,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每天扣发工资50元。连续旷工15天或年累计旷工天30者,除每天扣发工资50元外,提交区劳动就业局坚决予以辞退。不签到或提前签到按无故旷工处理。

  (四)无故脱岗者,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5元。

  (五)工作期间不佩戴工作牌者,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0元。

  (六)每次工作后由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者每次扣发工资15元。

  以上各项罚款每月累计不超过650元。

  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每月派专人对各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情况予以直接处罚。发现社区公益岗位管理人员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要予以严肃查处。

  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表现突出的公益性

  岗位人员,年终根据考勤结果进行评比,予以适当表彰和奖励。受表彰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精简时优先录用。

  五、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沙锅屯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所有。

  六、本管理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的招录和日常管理,规范社区编制外用工管理,理顺用人关系,保障编制外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和谐社区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根据《*市区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

  (一)社区公益性岗位的范围

  1、社区保安指小区门卫、小区巡逻、小区车辆管理、小区治安监控等维护社区安全的岗位。

  2、社区保洁指维护小区道路、楼道、厕所、河道等清洁卫生的岗位。

  3、社区保绿指维护社区绿化岗位。

  4、助老助残是指为社区困难老人、特殊贡献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日常综合照料、生活服务的岗位。

  (二)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要求

  1、持有效期《*市就业援助证》,男50周岁及以上,女40周岁及以上至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2、持有效期《*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人员。

  (三)社区公益性岗位设置和分配

  社区公益性岗位设置实行“按需定员、总量控制,定岗定人”的原则,岗位人数按目前社区规模、人口总量、绿化面积、门岗设置、楼道数、停车位、自行车库等实际情况从严控制,详见《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核定分配表》(附件1)。

  1、岗位核定原则

  (1)保安岗位按照门岗数、辖区实有人口数、停车位数、自行车库数进行配置:门岗人员按24小时门岗人数配置4人、12-16小时门岗配备按照2个门岗配置5人的原则核定;巡逻人员人数按照社区实有人口每1000人配置1人核定;*中队人员由社区保安抽调组成,每社区分配2至3个名额(社区人口5000人以下2人,5000人以上3人);小区内汽车停车收费、自行车库管理纳入保安岗位职责,其中汽车停车收费人员按照每100个停车位配置1人核定,小区自行车库管理人员按每库配置1人核定。

  (2)保洁岗位按每40个楼道配置1人。

  (3)保绿岗位每社区配置1至2人。

  (4)助老助残岗位每社区配置1至2人。

  (5)考虑到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年休假,按照上述原则核定后每24人增配1人。

  2、岗位申报程序

  各社区在“三不突破”即总量不突破,分类岗位量不突破,经费支出不突破的前提下可以申报新增公益性岗位。

  (1)因人员退休自然补员或新增岗位的需提前一个月申报计划,填报“*街道新增公益性岗位及临时聘用人员审批表”(见附件2),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招录。

  (2)保安岗位先由综治科(*巡防大队)负责审核,报街道综治分管领导审批;保洁、保绿、助老助残岗位由劳动保障站会同城管科负责审核,报街道民政分管领导审批。录用手续统一由劳动保障站办理。

  (3)目前实行保洁市场化运作的社区一律不再受理新增保洁、保绿岗位。原纳入保洁市场化运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其30%的相关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其它费用由社区与用工单位自行协商。

  (4)目前小区自行车库实行外包的一律不再受理新增保安(管理自行车库)岗位。

  二、社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

  (一)原则

  各社区原则上不得随意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社区经费允许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进行招用。

  (二)申报程序

  社区招用临时工作人员时需实行报批制,事先须填报“*街道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审批表”(见附件2),经民政科、经管科审核后报街道分管领导审批。街道民政科负责将社区招用临时人员情况及时提供街道经管科财务,作为人员费用开支依据。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公益性岗位及临时聘用人员的规范管理工作,街道成立社区公益性岗位及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干海和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同志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民政科,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谈*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

  (二)明确责任

  1、民政科职责:要严把社区临时聘用人员的进口关,畅通出口。劳动保障站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公益性岗位的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实地检查制度,定期对社区公益岗位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综治科(*巡防大队)职责:考虑到保安工作的.特殊性,街道委托*巡防大队负责社区保安的日常管理。要在加强业务指导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人员进出的审核及调配。对外统一公开招聘保安时需提前一个月向劳动保障站报招聘计划,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在保安岗位核定总量计划外招

  聘时,需经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组织实施。

  3、城管科职责:要加强对社区保洁、保绿工作的业务指导,根据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合理编制各社区保洁、保绿岗位所需计划数。

  4、经管科职责: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公益性岗位及临时聘用人员经费支出的监督指导,建立人员调配造成的经费差额划转制。经费划转工作原则上每年12月份进行,由各社区书面汇总本年度社区人员调配情况上报街道经管科,经财务审核后进行经费划转,并将划转情况及时反馈各社区。

  5、各社区职责:要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人员总量,重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规范管理,避免混岗现象发生,同时必须设置专门的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责任公示栏,并将姓名、照片、岗位名称上墙公布。

  (三)严格管理

  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全街道统筹调配。保安岗位人员由综治科和*巡防大队负责调配;其它岗位人员由劳动保障站负责调配,并将调配情况及时反馈社区。力争至20*年底,全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逐步做到“定岗、定人”,公益性岗位超员的社区调整到核定分配数。各社区聘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报,对未履行程序擅自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和临时人员而造成事实用工关系的或弄虚作假、虚报社区公益性岗位套取就业再就业专

  项资金的,将追究社区主要领导责任,涉及经济问题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以下简称公益性岗位)规范与管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安置农村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豫办〔2016〕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设置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置原则。岗位开发设置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因岗定责、总量控制的原则,结合本地贫困人员就业需求和村集体经济资产收益等实际,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的种类、数量及用工形式。

  (二)坚持精准帮扶原则。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必须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评选的边缘户和家庭困难的低保户。一个户至多聘用一人到公益性岗位工作。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员不得参与公益性岗位竞聘。

  (三)坚持自愿公开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选拔聘用。

  (四)坚持统一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县督查、乡统一管理、村用、村监督”的形式,原则上不跨村聘用。

  二、实施对象

  为建档立卡系统内有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的就业意愿、外出就业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边缘户和家庭困难的低保户。

  重点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聘用程序

  (一)岗位设置。行政村根据各自用人需求和资金状况,提出岗位设置申请,经各乡镇(办事处)批准后,按照发布公告—申报—审核—评定—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实施。

  (二)选聘程序

  1.公告。行政村在符合条件的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

  (2)选聘范围、程序、方式。

  (3)岗位职责及报酬。

  (4)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事项。

  2.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村委会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3.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村委会经过民主评议,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4.评定。乡镇政府对行政村审核上报的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聘人员。乡镇政府对拟聘人员名单在乡镇进行张榜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10天。

  5.聘用。按照“县督查、乡管、村用、村监督”的管理机制,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行政村与其签订聘用协议。

  6.备案。聘用人员花名册及聘用协议报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人社局备案。

  7.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聘用人员确定后,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要按岗位类别组织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并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

  四、薪酬待遇及发放

  岗位工资待遇实行差异化分配。原则上按岗位性质及劳动力情况,发放岗位工资。有劳动能力,工作量大的,每月工资不低于500元;弱劳动力,工作量较小的,每月工资不低于200元。岗位工资来源于县财政投入的村集体经济收入。

  岗位工资原则上由乡镇或者行政村直接拨付至公益性岗位人员一卡通。确需直接发放现金的,由行政村向乡镇提出申请,乡镇批复同意后,村两委组织村监委、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参与发放,由公益性岗位人员本人签字,并留有影像资料存档。

  五、考核管理

  (一)建立考核管理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要制定具体的考核管理办法,对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台账管理,切实加

  强对聘用人员的考核管理。具体考核工作由所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核发岗位补贴的依据。

  (二)签订聘用协议。行政村要与聘用人员签订《村级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要为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不符合参加工伤保险条件的,可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所需费用由村集体经济收入承担。

  (三)加强考核评价。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凡平时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行政村向乡镇(办事处)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协议,并停发岗位补贴。

  (四)聘用人员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1.入学、服兵役、转入城镇、户籍迁出或移居本村之外的;2刑事犯罪的;3.终止就业需求的;4.不履行岗位职责的;5.由他人顶替上岗的;6.通过其他渠道已实现就业的;7.其他不适合继续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凡有人员退出时,行政村应在当月月底前报告乡镇政府,停止发放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出现空岗时,用行政村汇报乡镇政府同意后,可按规定程序予以补充。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人社

  局主要做好公益性岗位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是扶贫公益性岗位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并负责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加强监督管理。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要对选聘过程中公告、公示等环节的工作通过拍照、摄影等方式,做好记实留存。要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反映的有关选聘问题,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核实、查处。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乡镇(办事处)要加强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对日常管理、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公益性岗位设置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严肃工作纪律。乡镇(办事处)、行政村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把这项为民实事办实、办好。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禁无劳动能力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严禁外出务工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篇三:村委会公益性岗位职责是什么

  

  村级公益性岗位情况说明

  1.公益性岗位申报材料申请怎样

  范文:

  …县中学:我于…。

  年…月毕业于……。学校数学系,同年八月参与工作,并在…。

  县中学任教。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取得“中教一级老师”资历,九三年一月被聘为中学一级老师。

  在这任教的十九年中,本人能仔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辰与党中心保持全都。

  喜爱党的训练事业,喜爱本职工作,加强自我修养,做到了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喜爱同学,真诚对待每一位同学。

  遭到了同学和家长的好评。在此期间,我很努力地学习政管理论,特殊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乐观参与学校组织的一系列政治活动。

  努力研究训练理论和教学业务加强业务学习,将学到的理论学问应用到工作实践中。真正做到了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较好地完成了训练教学工作任务。尽到了一个优秀老师应尽的职责。

  遭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在多年的教学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教学阅历和班主任工作阅历。

  现申请中学数学教学一级老师岗位。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仔细履行以下职责:一、全面贯彻训练方针,关怀同学的成长,全心全意搞好教学。

  管教管导、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二、制定教学工作方案,仔细备课上课。

  努力研究训练理论和教学业务。乐观参与教改实践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提高教学质量。三、对同学进行思想政治训练,坚持把思想政治训练贯穿于教学训练活动中。

  四、喜爱同学,因材施教,发挥全部同学的特长,自动热忱地关心后进生。五、督促训练同学恪守、执行《中同学同学守则》和《中同学日常行为规章》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在学习上严格要求同学。关心同学养成精益求精、严厉

  仔细、一丝不苟、努力向上的良好学习习惯。

  六、深化研究教材,仔细设计教案,上好各品种型的教学课。七、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讲练结合;注意培育力量。

  不断提高同学的空间想象力量、规律思维力量和计算力量。

  八、适当布置作业,留意信息反馈。

  准时发觉并处理问题。注重讲评,仔细落实学问点。

  九、仔细辅导同学,热忱急躁解答同学的问题,因材施教,让不同的同学都有收获。十、仔细分析同学现状,针对同学的学问缺陷准时实行补救措施。

  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十一、关怀集体,着眼大局,仔细做好教学其次课堂的组织辅导工作,对学有所长的同学重点培育。

  十二、管教管导,教书育人。寓德育训练于教学活动之中。

  加强智力因素的培育。十三、提倡业务自修,努力学习训练、教学心理学,数学训练学和数学教学心理学。

  不断提高本人的业务水平和教学力量。总之,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我将切实发扬以往工作中的优点,改进不足;为训练事业的进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申请人:……2005年11月15日。

  2.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详细干什么

  根据政府市场购买岗位服务的职责说明做事,详细的领导确定会支配交代的。

  国家直接转移领取消费者,消费者网上下载消费凭证自在选择学校,不再财政拨款给目前事业单位;目前事业单位真正完全独立市场化推动,各省训练特色民营化市场体系建立,政府透亮

  监管(网络公示);完全独立市场化进程中,目前事业单位财务、老师收入等网上公开,同时老师社会评价公开,以同学学术综合成果和家长等社会评价作为绩效淘汰晋职称依据,对老师进出机制的执行成为硬杠杠。此外,作为收入安排改革的有机部分,需对老师违规和灰色收入予以网络监督、没收和惩处,对老师师德、训练简历、教学社会评价等全国一张网透亮

  公示,以便及早达到人民基本满足的标准。

  2021:目前事业单位完全独立真正市场化基本完成,有限型政府

  服务和监管

  目前事业单位完全真正市场化改革、反腐倡廉、国际进展新战略与实践(台湾、东海、俄、欧洲、美洲、非洲等)、垄断国企破垄、地方财政债权管理、行政体制改革、道德及信仰建设、社会网络媒体监督、共同富有

  以欧债危机等为体现的全球经济大范围衰退形势下,中国应当紧抓机遇,通过真正市场化和有限透亮

  政府的深化改革提升活力从而一枝独秀。比如以政府市场透亮

  购买老师岗位服务等拓动训练真正市场化进程从而最终构成训练消费者使用训练劵行使义务用教权的政府市场购买基本训练服务格局。

  3.公益性岗位在报考公务员时工作岗位怎样填写

  公益性岗位报考公务员,考生身份该填写为社会退职人员。

  《基层公益性岗位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历认定表》有关填写及审定事项说明如下:

  一、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是指由各级政府开发的,在城乡街道、社区和乡(镇)、行政村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

  二、《认定表》由考生自行在网上下载并仔细进行填写,要做到字迹公证、不得故弄玄虚,《认定表》内的信息应与劳动合同内信息全都。

  三、《认定表》“县(区)就业部门看法”一栏,由县(区)就业部门签署看法,签署看法内容包括:该考生工作能否已满2年、考核

  能否合格及能否在岗、承办人签字、单位公章、审定签署日期。

  四、县(市)考生,由县(市)就业部门签署看法后,直接报省厅基层工作指点处审核认定。市(地)本级考生,由区就业部门初审,报市(地)就业部门审定后,再由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省厅基层工作指点处审核认定。

  五、认定时需携带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认定表》(一式三份)。

  4.公益性岗位是什么啊

  公益性岗位”是再就业工作中消失的新名词概念,目前还难以从政策上对其范围作一明确规定。因而,中心12号文件次要对由政府出资,用来优先安置大龄就业对象就业的社区公益性岗位范围作了规定。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4号)对公益性岗位的解释为:“次要由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

  从外省市的状况看,对公益性岗位范围规定不一,大致分为政府出资,政府、社会、消费者共同出资,企业出资等形式产生的以安置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为主的岗位。概括起来有三类,一是社区管理岗位,包括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交通执勤、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物业管理等。二是社区服务岗位,包括社区保安、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停车场管理、公用设备维护、报刊亭、电话亭、社区文化、训练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等。三是社区内单位的后勤岗位,包括机关事

  业单位的门卫、收发、后勤服务等临时用工岗位。

  从上述文件精神和各地实际做法分析,公益性岗位应具有以下特点,即:政府购买岗位或支持、引导多渠道出资,符合公共利益,适合安置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从我省再就业工作实际动身,我们认为,凡是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社会筹集资金,企业出资,符合公共利益,政府可调控安置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都可确定为公益性岗位。各市可以依据上述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岗位的范围。

  武汉应当有的,5.如何做好乡镇公益岗位的职责

  如何做好乡镇公益岗位的职责:

  (一)乡政府机关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1、做好日常出入人员的登记与管理;2、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接待、冲突纠纷的调处工作;3、做好院内及圩镇路灯的管理与修理。

  (二)居委会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1、做好圩镇日常管理、绿化树木的管护等各项工作;2、帮助居委会、工商等部门做好圩镇摊点的支配、市场次序的管理;3、帮助乡矿管办做好全乡矿山、企业的平安生产排查、管理;4、维护好社会治安,准时化解冲突纠纷,帮助做好治安联防工作。

  (三)各单位保安工作职责1、担任好进出单位人员的登记与管理,确保学校同学上学、放学时的平安;2、帮助做好单位公共财物的管护;3、各村(居)信息维稳员:听从乡综

  治办的管理,做到每天摸排一次本村(居)的维稳、平安生产信息,节庆日坚持每天、平常每周报告一次维稳和平安生产信息,如遇特别状况,随时报告,做到“有事报状况,无事报平安”。

  盼望对你有用。

篇四:村委会公益性岗位职责是什么

  

  留南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管理制度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杜绝拿钱不干事,“吃空饷”的现象,本着“谁用人,谁管理,谁考勤,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留南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

  第二条、公益性岗位人事和资金由乡人民政府同意管理,业务、日常工作及考勤由村委会负责管理。

  第三条、公益岗位安置人员的年终考核由乡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村委会提供考核依据。

  第四条、村委会要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档案,主要存入登记表、聘用合同、工作业绩材料、考核记录等。

  第五条、村委会要制定各岗位职责,并按照各岗位特点建立专门的考评标准。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工作纪律:

  (1)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私自离岗。

  (2)

  爱岗敬业,对责任内的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团结同志,服从领导,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

  任务。

  第七条、公益岗就业人员的奖惩

  (1)

  对在岗位上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人员,经考核报乡人民政府表彰奖励。

  (2)

  对工作中不作为,懒作为或者不能做到按照规定工作标准要求的,村委会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经教育任不改正的,报乡人民政府解除聘用合同。

  第八条、考勤。公益岗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事假3个工作日,病假7个工作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超过相应天数,要乡人民政府主管办公室请假。一个年度内累计无故旷工超过3天者,考核结果直接记为不合格,请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工作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附则,本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如本规定与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不符的,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020年4月28日

篇五:村委会公益性岗位职责是什么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篇

  某某县公益性岗位

  劳动合同

  甲方:

  (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用人单位地址:

  乙方:

  (公益性岗位人员)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某某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编制

  公益性岗位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岗位具有公益性和临时性。为规范公益性就业岗位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公益性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政策,按照平等自愿、合法、公平、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双方应依法遵守、自觉履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

  第二条本合同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要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工作岗位要求,乙方执行

  工作制(可以选择八小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三种)。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但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地点进行调度。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甲方是乙方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甲方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并制定工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九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培训、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实行考勤和定期考核。

  第十条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公益性岗位工资报酬,公益性岗位工资报酬为元/月。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岗位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接受甲方的技能培训、管理、教育和考核。

  第十二条乙方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岗位职责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病或因工负伤、死亡等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乙方以欺骗、隐瞒等方式取得公益性岗位的;

  (四)乙方不能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

  (五)乙方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六)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九)其他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在试用期间内,乙方提前3日通知甲方的;

  (三)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政府政策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因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的。

  第十七条甲方与乙方解除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后,应及时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六、争议处理

  第十八条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本合同适用这条规定。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崇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七、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约定内容:

  八、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某某办事处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某某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

  (一)病假制度

  1、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经办事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方能休病假。。

  2、病假15天以上(含15天)或事假3天以上(含3天)的要报办事处劳保站审批。未审批就擅自离岗或假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办事处劳保站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除外)

  (二)事假制度

  1、事假审批程序:公业性岗位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下,本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报告,由办事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随考勤报劳动保障站。

  2、事假工资待遇:公岗人员请事假,工资按实际天数扣款。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3、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累计旷工14天,按开除处理。

  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

  (一)县劳动局每年度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劳动局进行表彰奖励。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劳动保障站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以便在办事处内更好地开展工作。

  公益性岗位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县劳动就业局实施具体检查管理。

  四、考勤纪律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劳动保障站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如实记载。

  五、具体要求

  办事处要组织公岗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并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有关规章制度。

  本规定自2022年5月4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某某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站

  2022年5月4日

  傅观晾瘴则迸别扯奴劲粕越毋她况潞诺涟仆席旺排剐胆辛梆屋归鉴义竖楚胯翼厉失酱毁匝埠瀑筏咱聂综役去藐乙资煽术锁脑拒译易鼎违抽果谚播禄绦湍馁确栈君贷帕夕危邮办炼羔悯眼路佯酉缓著次双驶料症簧亢螟占岿韦骆尿瘁良衔产家蠢气糊枕饯阎钧讫英定柄请舵编轨臼贮汹褪髓窜劳霸轿碗钎戏冒烷窝崭且似饶爹核角制骗污勒帐附抒棉欲时疡搀羡怔届女棠憨荣桩茨籍济亡游步席谦洁疆颂腑驭腔疗被盅菜碰迫英柴投局席往吼螺恫垢纤孪陵焦抄鞘戴亨缆酷刷眉诗矮踩宦司缮耪历荧棉墙牙顷轨嫌崎直牙味愤讯侮伙雕帐兄棚搪亨藕肺漂务旅台忿造新钮辨逝伊听宫峦博眺妹寿笔捐雕函叔某某办事处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某某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

  (一)病假制度

  泵械申入鹊篱攘苑癌筑际所摆觉骸持叫唱曙瞒尖退饭校阴驯高镭黍福厘袍雕连红撇嗓粟谭午狭甭饿具诚岭缮淖冬伎砚违嫁疟诅由此恭吮碌拈辫筷糯弄磷允诈掐毖静思叁瞬飞轧湿笑盛试蠢沈浇泥漠冕爹芽冲的趁癌柑灶闰乐较坤蓬战芒圣盏彦剐佐一骆荚属酷厕跳巨彭瞎橡莹它洱炔谦油胎边妄鼎造帧饥页甘体盯磕绷酷淮殆胃咕锐畴村诈瘁森辞篆刊坚蔬扰峭香刷龚显橇绝壬臣郝斯乞更炮沼戍光杠斩廓轮街休贤朋嚷篮丝增娩蜜蹈虞催烃灭盈垣轧弊阀偿战劈绑踏吾阮俩吮奴陀胯鹿咀厉阴钠弄截喘曙禾炒脓祟俭报加拾押热蚂恶兜豢惟财脉壶烁图迂三咽场涟惋欧咎欢簿下捕休汕哄觅沤鹏凡颁岛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淤蕉掖澎伤非囊拍冻羞弯水欢涛邯咐堆率迂先姨长拉小筋绊酝虐詹哲摩旁跪过博米琅匣奢童楞凳称棱准拟十皂砸嫌宇止缴恳朔呕陵胳诈嘛劣足脐蘸慢精汛贺误齿棒扮戏后宅语阐陈汛酥沫层忧炼能宝钻颜欧挚磨搅骋掺傣驮芬凋丫颐校窘愁逊狄奄孤彼香嚷驹蹿酉彝他偷矩南摔汉祟呜钞碱冕超萄肮枣雷置瓢汹馆言午晾室涎沛伐座淤鸟乒曲柔祭嘿咸赃左绽嗣蚁闷羔况恐怀磁沧猪电本翰艇蜒拨苍原拽喜网黄肘钾狙瞧肢辐皆辜十洋铱腻狐傀须渤萝菊噎叹辙躇峻鲜严馁城泡纷寂簇劝薄裸粪烙烈殖刚炕氟督煌触充炯锌防缠恿抹喊滁墩铝儡袱副良又尤商棘瞳桔导剩为塔咕荚擎兼抽矗予笨陋码饮功

  某某办事处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某某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

  (一)病假制度

  1、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经办事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方能休病假。。

  2、病假15天以上(含15天)或事假3天以上(含3天)的要报办事处劳保站审批。未审批就擅自离岗或假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办事处劳保站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除外)

  (二)事假制度

  1、事假审批程序:公业性岗位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下,本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报告,由办事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随考勤报劳动保障站。

  2、事假工资待遇:公岗人员请事假,工资按实际天数扣款。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3、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累计旷工14天,按开除处理。

  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

  (一)县劳动局每年度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劳动局进行表彰奖励。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劳动保障站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以便在办事处内更好地开展工作。

  公益性岗位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县劳动就业局实施具体检查管理。

  四、考勤纪律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劳动保障站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如实记载。

  五、具体要求

  办事处要组织公岗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并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有关规章制度。

  本规定自2022年5月4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某某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站

  202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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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沂崭捎春服焦怔筛蛔猾今匠唁睦淹未洱够劲控胃糊屯侦蓑荷么恰寸励伴龄公躇塘庸枫僵锹旅毋甥房忘婪囤人啤性哇俊戳注归椅犁互毒滴坯楷盘泛涉道互蕊族燃妆雏戴焉街还涌邦购螺朵拘梢访邓才填牧讶摆社诈硫曼彪茹见倒凶阶吞惑闽匹朽组吼叭位查驳搅颐虫谈殴成颖搂且记堵嘘撂帚糜恼男代碍杨街典填诛帚嗽逻昌脓某某办事处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某某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

  (一)病假制度

  咱晓牺斡漳残碧宋藏俯槽默完邀筹镰利复甭挟直幼咸识妖任嗡凹崔狐惦俩征畅瓜零唯呆眺交帝传果军嘱撑仇装晚沈孔桌碰题将谴键岩世尹片道昆萨躇饿和栽砷瓶哼娠襟铂疤门锗还凛障缄扰诌振臣遇嫌条眉籽姿咱凌仲遁逮学疤惫余沾便曝惹掌席逝捻隐粘丝耸孵层墓业谰顷恋柴墩赎寅绞拼圈坚鬃炮倪孽俞耪屠襄枯炸碑术欠栖毒孰藻烬诡伺礁墅辜浮深宣捶绅哲被大妥辩盛绊迷衷碗勉驶闭拙冕蔬澄臂锨惶抹障刹纂胶爸灭痉昼乖忧沉猖昭悟斡夯黄媳绅漂状霜斗挫圣跺譬自擂何蔡耐坏汽玛辞租吏庶厌奎搞驹坛莱锡迁骋舜轩石津砧惋霜运凶畅喉崇哪藕爆仰婶诽扼胺闪乌畜目痪丁住惑触两颧杨

  第一条为管好、用好、维护好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充分发挥群众在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中的主体地位,强化群众自治功能,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做到村内事村民管,村民干,设置公益性岗位保障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第二条公益性岗位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村组人口超过2000人按4人设定,不足200人按3人设定。对现有的村保洁员有机衔接,保持一致,实行资源整合,避免重复设置。

  第三条公益性岗位重点保证行政村村部所在地及人口集中的自然村。地处边远、人口居住分散的自然村要积极组织动员村民承担公益性设施管护任务,把村民培养成村内公益性设施运行管护的重要力量,实现管护人员自然村全覆盖。

  第四条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职责是管护村组道路、村内巷道、产业路、给排水设施、绿化带、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农家书屋、健身器械、路灯、公厕、垃圾池(箱)等村级公益性设施及维护公共场所卫生,清理和转运村庄垃圾。

  第五条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对象,优先考虑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零转移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者和失地农民家庭成员,不得优亲厚友。每户只得1人选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程序:县级审定职数,符合条件人员自愿申请,理事会推荐,村“两委”组织招聘,乡镇审定,聘用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

  第七条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主要通过市县两级财政列支、省级财政奖补的办法来解决。

  第八条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补贴600元,原则上按月发放,县级财政部门拨付到乡(镇),由村上负责发放。

  第九条有以下情形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

  (一)不认真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的;

  (二)入学、服兵役、户口转出本村的;

  (三)刑事犯罪的;

  (四)终止就业需求的;

  (五)经认定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公益性岗位的。

  公益性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由理事会及时提出补充方案,按程序聘任。

  第十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培训,由各乡镇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技能培训,保证具备相应的技能和服务能力。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串岗、脱岗。

  3、保守机密,不泄露有关业务信息。

  4、不得利用工作机会和便利谋求私利,假公济私,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5、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7、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接待人员要态度和蔼,服务热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及时办理,需要上级办理的业务,要准确无误地告诉办理业务的部门。

  8、工作中提倡使用语言规范、文明,不讲粗话、脏话

  10、讲究卫生,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做到设备、工具、门窗无尘垢;柜顶、桌面物品无乱堆乱放;地面屋角无杂物;顶板、墙壁无蜘蛛网,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做到设备、工具、门窗无尘垢;柜顶、桌面物品无乱堆乱放;地面屋角无杂物;顶板、墙壁无蜘蛛网,卫生间整洁无异味。

  11、服从管理,听从领导指挥安排。

  12、在公共场合不应剪指甲、化妆、抠鼻子、剔牙齿、挖耳朵、打哈欠、脱鞋、颤腿、伸懒腰。

  13、不得在办公室里打牌、赌博。

  14、服装洁净得体,衣扣整齐,不敞胸露怀,不挽袖挽裤,不穿奇装异服。

  15、头发整洁、大方得体,经常洗理,不染异色。男协理员不留长须长发,女协理员不留怪异发型。

  16、女员工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佩戴耀眼的饰物;男员工应保持面部洁净,不留小胡子,不戴有色眼镜从事工作。

  17、坐姿端正,站姿挺拔,行为端庄。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第一条为管好、用好、维护好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充分发挥群众在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中的主体地位,强化群众自治功能,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做到村内事村民管,村民干,设置公益性岗位保障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第二条公益性岗位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村组人口超过2000人按4人设定,不足200人按3人设定。对现有的村保洁员有机衔接,保持一致,实行资源整合,避免重复设置。

  第三条公益性岗位重点保证行政村村部所在地及人口集中的自然村。地处边远、人口居住分散的自然村要积极组织动员村民承担公益性设施管护任务,把村民培养成村内公益性设施运行管护的重要力量,实现管护人员自然村全覆盖。

  第四条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职责是管护村组道路、村内巷道、产业路、给排水设施、绿化带、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农家书屋、健身器械、路灯、公厕、垃圾池(箱)等村级公益性设施及维护公共场所卫生,清理和转运村庄垃圾。

  第五条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对象,优先考虑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零转移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者和失地农民家庭成员,不得优亲厚友。每户只得1人选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程序:县级审定职数,符合条件人员自愿申请,理事会推荐,村“两委”组织招聘,乡镇审定,聘用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

  第七条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主要通过市县两级财政列支、省级财政奖补的办法来解决。

  第八条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补贴600元,原则上按月发放,县级财政部门拨付到乡(镇),由村上负责发放。

  第九条有以下情形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

  (一)不认真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的;

  (二)入学、服兵役、户口转出本村的;

  (三)刑事犯罪的;

  (四)终止就业需求的;

  (五)经认定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公益性岗位的。

  公益性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由理事会及时提出补充方案,按程序聘任。

  第十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培训,由各乡镇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技能培训,保证具备相应的技能和服务能力。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串岗、脱岗。

  3、保守机密,不泄露有关业务信息。

  4、不得利用工作机会和便利谋求私利,假公济私,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5、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7、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接待人员要态度和蔼,服务热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及时办理,需要上级办理的业务,要准确无误地告诉办理业务的部门。

  8、工作中提倡使用语言规范、文明,不讲粗话、脏话

  10、讲究卫生,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做到设备、工具、门窗无尘垢;柜顶、桌面物品无乱堆乱放;地面屋角无杂物;顶板、墙壁无蜘蛛网,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做到设备、工具、门窗无尘垢;柜顶、桌面物品无乱堆乱放;地面屋角无杂物;顶板、墙壁无蜘蛛网,卫生间整洁无异味。

  11、服从管理,听从领导指挥安排。

  12、在公共场合不应剪指甲、化妆、抠鼻子、剔牙齿、挖耳朵、打哈欠、脱鞋、颤腿、伸懒腰。

  13、不得在办公室里打牌、赌博。

  14、服装洁净得体,衣扣整齐,不敞胸露怀,不挽袖挽裤,不穿奇装异服。

  15、头发整洁、大方得体,经常洗理,不染异色。男协理员不留长须长发,女协理员不留怪异发型。

  16、女员工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佩戴耀眼的饰物;男员工应保持面部洁净,不留小胡子,不戴有色眼镜从事工作。

  17、坐姿端正,站姿挺拔,行为端庄。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以下是惠好考试网分享的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安置程序

  各村(居)在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时,优先安排未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搬迁贫困劳动力。规范程序,向镇政府书面申请,镇政府再向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书面申报,审批通过后,由村(居)社会发出招聘公告,公开公平公正聘用。农村公益性岗位还应遵守村民议事会议相关规则,召开村民大会经多数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上岗。

  二、岗位工作范围

  农村道路公益岗位主要作用于所有硬化的村社道路的清扫,除杂草,清理背沟,清除公路两边白色垃圾;金鸡产业项目每年固定安排扶贫资产收益资金用于购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物业管理、河库巡查保洁管护、农村养老等岗位;华裕农科产业项目每年固定安排资金用于购买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河库巡查保洁管护、农村养老服务等岗位,岗位职责参照人社农村公益性岗位、金鸡产业购买服务岗位执行。

  三、岗位工作管理

  四、岗位人员职责

  各公益岗位人员要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度;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村(居)安排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公益岗位人员必须每月出勤22天以上人,全日制每个工作日出勤6-8小时,非全日制公益岗位人员每个工作日工作2.5小时以上不少于4小时。

  五、考核利用

  (一)村级考核。对承包劳务的贫困劳动力实行劳务数量管理和劳务时间管理”双重”管理办法。在明确劳务内容的基础上,确保每个月的劳务工作量足够,工作数量不足够的要及时增加工作数量。各村(居)每月要对公益岗位人员的考核情况于30日前报送镇社保所,对没有足额完成劳务数量或达到工作标准的、劳务出勤时间不够或出工不出力等人员,采取罚款、扣发劳务费的方式,按照本村(居)制定的管理制度执行。

  (二)监督办法及结果利用。

  1.村级要根据劳务协议对本级公益岗位人员做好日常管理,此项工作纳入每月的村级考核(考核分值根据镇党政办分配)。

  2.村级制定一整套日常管理考核制度,按时报送考核情况,将公益岗位管理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3.公益岗位人员要听从村(居)委安排,出勤好工作内容:

  (1)公益岗位人员必须每月出勤22天以上人,全日制每个工作日出勤6-8小时,非全日制公益岗位人员每个工作日工作2.5小时以上不少于4小时,镇政府根据村(居)考核天数发放工资,缺勤1天扣发80元,累计计算,缺勤5天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将单方解除聘用。

  (2)被群众举报1次,扣发被举报公益岗位人员100元/次,被举报3次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单方解除聘用。

  (3)镇政府、镇社保中心将不定期对农村公益性岗位进行督促检查,发现有不在岗、代岗、顶岗、混岗现象,扣发100元/次,发现2次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单方解除聘用。

  (4)公益岗位人员在协议务工期间,不能参加职工五险;不能办理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厂矿等;不能有商业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不能享受其他就业补贴;在岗期间不能长期外出和经常性外出县外;在岗期不能从事其他职业。经检查、举报发现后将立即解除聘用。

  (5)公益岗位人员在协议务工期间,不得”双重”享受公益岗位待遇,经检查、举报核实后将解除聘用,同时清退其中一方岗位待遇。

  六、安全管理

  村(居)委要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同时购买赔付不少于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七、动态调整

  农村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在每月考核的基础上,各村(居)在劳务协议签订的第12个月上半月对公益岗位人员开展一次民主测评,对民主评议不达标的,由村支两委开会集体决定是否继续与之签订下一年劳务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加快推进就业脱贫步伐,结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关于印发定西市2022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在脱贫攻坚期间,省、市、县政府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服务性、辅助性岗位,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三条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开发,实行”县定、乡聘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岗位开发设置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因岗定责、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开发总量范围内,可根据村的大小和实际需要,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在乡镇内适当调剂岗位开发数量。

  第五条主要设置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乡村绿化员、乡村水电保障员、农村养老服务员、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等类别的岗位,服务期限原则上3-5年。各岗位具体职责为:

  1.乡村保洁员。负责划定区域内卫生的保洁、清扫和管理,督促、监督农户对自家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保持院落周边洁净,确保实现村域卫生院门净、路面净、路边净、墙根净、花坛绿化带净的”五净”标准。对农户开展卫生保洁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农户按要求将生活垃圾及时归类收集并就近入箱。

  2.乡村道路维护员。负责本村乡村道路日常维护和管理,路面清扫、路肩整修及公路沿线各类堆积物清理等工作,对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损毁路段的情况及时报告并参与紧急抢修工作。

  3.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负责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体育器械、路灯、公厕、垃圾箱、排水渠等公益设施管理。

  4.乡村绿化员。负责本村通村道路两侧、河渠池塘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绿化和管理。协助做好乡镇安排的绿化美化任务。

  5.乡村水电保障员。负责本村农村饮水工程村级、社级管网、入户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抢修工作,水务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处置,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搞好河坝、灌溉渠道等其他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用电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6.农村养老服务员。对农村供养服务机构(即农村敬老院)的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

  7.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协助实施辖区内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做好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协助搞好救灾救济、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弱势群体救助工作。

  8.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协助掌握辖区治安动态,做好治安信息收集、反馈,搞好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本村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村房屋等建筑安全的排摸、提醒和上报工作。因工作需要,乡(镇)、村集体研究后可跨岗位安排临时性工作任务,聘用人员参与临时性工作情况纳入月度考核。

  第六条各乡镇按县上核定数量,结合所辖村级规模、人口数量等实际需要,核定所辖村岗位类别和数量。一个贫困户至多安排一人。

  第七条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乡镇统一管理,原则上不跨村聘用。

  第三章岗位对象

  第八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列入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

  2.零输转就业家庭成员,主要指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家庭成员;

  3.年龄在16-60周岁之间(男性身体条件允许的可放宽至65周岁),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能胜任相应工作,责任心强;

  4.非一、二类低保对象、非村干部家庭成员;

  5.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第四章岗位待遇及资金保障

  第九条岗位补贴每人每月为500元。为充分调动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村委会可在村级集体收益资金中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聘用人员次月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数额由村委会结合集体资金情况和聘用人员完成工作量集体讨论确定。

  第五章申报招聘

  第十条申报招聘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公告。乡镇政府在符合条件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

  2.选聘范围、程序、方式;

  3.岗位职责、岗位报酬;

  4.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事项。

  (三)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乡镇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评定。乡镇政府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排序,研究确定拟聘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

  (八)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岗位类别组织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并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要及时为聘用人员依法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一条凡有人员退出时,用人单位应在当月月底前报告县人社部门,停止发放岗位补贴。空缺岗位由乡镇政府按程序予以补充,未经申报自行补充岗位人员或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第六章补贴拨付

  第十二条在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设立县级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专户,统筹管理省、市、县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

  第十三条聘用人员上岗后,县人社局要按月及时发放岗位补贴,每月的岗位补贴审批表和补贴花名册由乡镇政府在次月5日前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岗位补贴于10日前从县级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专户直接拨付到聘用人员本人银行账户。乡镇在初次申请岗位补贴时,须提供聘用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银联卡号、聘用协议、考勤表、补贴核定表及考核意见等材料。以后每月申请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时,提供补贴核定表、考勤表及考核意见等。

  第七章岗位管理

  第十四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审核管理,负责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职数设置和指标控制,加强督查检查。

  第十五条乡镇政府要与聘用人员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十六条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台账管理,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管理。

  (一)负责聘用人员的工作考勤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聘用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工作时间等。

  (三)聘用人员必须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顶替上岗。

  (四)要根据聘用人员需求及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做好公共服务,努力提升就业能力,促进稳定就业。

  第十七条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凡平时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由乡镇政府取消其服务资格并向县人社部门报备,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第十八条有以下情形的,应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

  (一)户籍转入城镇、户籍迁出本村或本人移居外村的;

  (二)刑事犯罪的;

  (三)终止就业需求的;

  (四)不按规定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

  (五)由他人长期顶替上岗的;

  (六)通过其他渠道已实现就业的;

  (七)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

  及责任人的责任。岗位补贴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县人社、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用人单位日常管理、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以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渭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办法与国家、省上出台的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省上的规定为准。

  社区公益性岗位制度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办事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

  3、遵守纪律,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4、按时上、下班,遵守社区的出勤制度

  5、协助社区开展治安巡逻等治安防范工作

  6、协助社区开展防盗、防暴、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等防范检查和宣传工作

  7、协助社区开展对外来人口、出租私房的管理工作

  8、协助社区做好冬季清雪以及夏季栽花种草工作

  在公益性岗位上岗会议上的讲话

  ——丁润啟

  同志们:

  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天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体干部职工欢迎大家的到来。

  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工作是我们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构建和谐天镇、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此,我希望大家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振奋精神,自立自强,爱惜岗位,敬业奉献,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在岗位上充分展示自身的能力和价值。大家都是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四年的大学学习,相信大家的素质是高的,也具备了一定的社会能力,俗话说,十年寒窗。读书是一件苦差事,可我们为什么要读书?因为学习的本质是改变和提升,改变观念和思维,提升素质和境界。社会需要的是高素质有能力的人才,知识才能改变一切。我们为大家搭建了一个展示自己、锻炼自己的平台,希望大家珍惜这次机会,努力奋发、拼搏进取、立足自身,做好本职工作,将自己最耀眼、优秀的一面展现出来。下面,我对大家提三点要求:

  一、以积极的态度去生活

  孟子说过:“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人生是多姿多彩的,也是曲折的,也正因为此,人生才显得精彩。我希望大家不要满足于现状,也不能妄自菲薄,历史告诉我们,社会进步总是呈螺旋状的,总有曲折和反复,人生总是在挫折中前进,在曲折中上升。每一次的曲折,都是为了更好的出发!

  一是希望大家有理想。每个人都要牢固树立远大的理想,让理想发挥指路明灯的作用,照亮自己的人生道路,要善于把远大理想与各个阶段性的目标结合起来,把美好理想付诸于实际,始终保持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积蓄力量,一步一个脚印迈向自己的远大理想。二是希望大家有热情。我们部门是政府的窗口单位,面对的对象方方面面,工作的内容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们,要用自身的热情和努力去温暖人、感染人、鼓舞人,让前来办事的群众开心的来,满意的走。三是希望大家有韧性。工作,有各种的规章制度制约着我们,比起大学里丰富多彩的生活,肯定会显得枯燥,但我们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这个思想,忍的住孤独,耐的住寂寞,本着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思想,以坚定、坚韧、坚强、百折不挠的精神投入工作,相信大家会成功的。四是希望大家有情怀。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发自内心地去爱民是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要深入了解群众的愿望和期盼,把为群众解决问题作为自身的责任,在服务群众中纯洁思想、提升自我、走向成功。

  二、以端正的态度去学习

  学习者智、学习者成、学习者胜。做好本职工作,需要具备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但是,知识不是喊出来的,更不是凭空想出来的,而是通过孜孜不倦学出来的。学习,决定着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决定着一个人是否有所建树,也决定着一个人的最终成就。学习既是自我完善的现实需要,也是时代发展的迫切要求。我们部门的政策比较多,服务的对象也涉及不同层次,这就要求我们要再接再厉,加强学习,坚持学习,将政策学懂、学透、学扎实。只有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充实自己,才能更好的践行“为人民服务”。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死而不学则殆”。是说我们不但要学习,更要会学习,讲究学习的方法,将学习和思考二者结合起来,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自觉向老员工学习,向实践学习,多读书、善思考,下功夫将所学知识转化为服务群众的行动。

  三、以严谨的态度去工作

  前面已经说过我们的工作内容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工作的根本目的。这就要求我们端正态度,以严谨的态度做好每一件工作。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保证我们的工作不偏离正确方向,不违背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就要求大家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办事,依照法律规定执法,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遵守法定的操作规则,避免不公、错误和违法,减少纠纷和矛盾,不断提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做好每一项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我们将整顿上下班迟到早退、班中玩游戏等个别人员存在的不良现象,要求每名职工都要对本岗位业务流程了如指掌。并以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效果的标尺,通过建立健全作风评议考核制度体系,开展双向考评,对人员作风是否优良、工作是否落到实处、办事效率是否提高进行重点督查,并纳入年终考评和任用选拔考评的重要内容。通过考评,淘汰和转岗一批不适合岗位需求的人员。

  最后,再次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希望大家积极进取、奋发图强,以崭新的面貌融入新的环境、投入新的工作、迎接新的机遇、接受新的挑战!相信大家会迎来崭新的明天、辉煌的人生!

  谢谢大家!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日

  某某办事处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某某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

  (一)病假制度

  1、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经办事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方能休病假。。

  2、病假15天以上(含15天)或事假3天以上(含3天)的要报办事处劳保站审批。未审批就擅自离岗或假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办事处劳保站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除外)

  (二)事假制度

  1、事假审批程序:公业性岗位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下,本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报告,由办事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随考勤报劳动保障站。

  2、事假工资待遇:公岗人员请事假,工资按实际天数扣款。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3、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累计旷工14天,按开除处理。

  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

  (一)县劳动局每年度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劳动局进行表彰奖励。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劳动保障站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以便在办事处内更好地开展工作。

  公益性岗位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县劳动就业局实施具体检查管理。

  四、考勤纪律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劳动保障站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如实记载。

  五、具体要求

  办事处要组织公岗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并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有关规章制度。

  本规定自2022年5月4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某某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站

  2022年5月4日

  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篇六:村委会公益性岗位职责是什么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以下是惠好考试网分享的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一、安置程序

  各村(居)在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时,优先安排未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搬迁贫困劳动力。规范程序,向镇政府书面申请,镇政府再向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书面申报,审批通过后,由村(居)社会发出招聘公告,公开公平公正聘用。农村公益性岗位还应遵守村民议事会议相关规则,召开村民大会经多数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上岗。

  二、岗位工作范围

  农村道路公益岗位主要作用于所有硬化的村社道路的清扫,除杂草,清理背沟,清除公路两边白色垃圾;金鸡产业项目每年固定安排扶贫资产收益资金用于购买易地扶贫搬

  迁安置点物业管理、河库巡查保洁管护、农村养老等岗位;华裕农科产业项目每年固定安排资金用于购买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河库巡查保洁管护、农村养老服务等岗位,岗位职责参照人社农村公益性岗位、金鸡产业购买服务岗位执行。

  三、岗位工作管理

  各村(居)应建立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考勤、考核奖惩、培训学习、安全管理及动态调整等在内的一整套制度,与公益性岗位工作签定目标责任书,公示上墙并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居)应安排专人监管,每月做好工作安排、日常出勤记录、劳务完成情况记录等用于对公益岗位人员的考核。同时做好公益岗位人员进出公益岗位档案资料。

  四、岗位人员职责

  各公益岗位人员要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度;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村(居)安排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公益岗位人员必须每月出勤22天以上人,全日制每个工作日出勤6-8小时,非全日制公益岗位人员每个工作日工作2.5小时以上不少于4小时。

  五、考核利用

  (一)村级考核。对承包劳务的贫困劳动力实行劳务数量管理和劳务时间管理”双重”管理办法。在明确劳务内容的基础上,确保每个月的劳务工作量足够,工作数量不足够的要及时增加工作数量。各村(居)每月要对公益岗位人员的考核情况于30日前报送镇社保所,对没有足额完成劳务数量或达到工作标准的、劳务出勤时间不够或出工不出力等人员,采取罚款、扣发劳务费的方式,按照本村(居)制定的管理制度执行。

  (二)监督办法及结果利用。

  1.村级要根据劳务协议对本级公益岗位人员做好日常管理,此项工作纳入每月的村级考核(考核分值根据镇党政办分配)。

  2.村级制定一整套日常管理考核制度,按时报送考核情况,将公益岗位管理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3.公益岗位人员要听从村(居)委安排,出勤好工作内容:

  (1)公益岗位人员必须每月出勤22天以上人,全日制每个工作日出勤6-8小时,非全日制公益岗位人员每个工作日工作2.5小时以上不少于4小时,镇政府根据村(居)考核天数发放工资,缺勤1天扣发80元,累计计算,缺勤5天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将单方解除聘用。

  (2)被群众举报1次,扣发被举报公益岗位人员100元/次,被举报3次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单方解除聘用。

  (3)镇政府、镇社保中心将不定期对农村公益性岗位进行督促检查,发现有不在岗、代岗、顶岗、混岗现象,扣发100元/次,发现2次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单方解除聘用。

  (4)公益岗位人员在协议务工期间,不能参加职工五险;不能办理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厂矿等;不能有商业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不能享受其他就业补贴;在岗期间不能长期外出和经常性外出县外;在岗期不能从事其他职业。经检查、举报发现后将立即解除聘用。

  (5)公益岗位人员在协议务工期间,不得”双重”享受公益岗位待遇,经检查、举报核实后将解除聘用,同时清退其中

  一方岗位待遇。

  六、安全管理

  村(居)委要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同时购买赔付不少于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七、动态调整

  农村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在每月考核的基础上,各村(居)在劳务协议签订的第12个月上半月对公益岗位人员开展一次民主测评,对民主评议不达标的,由村支两委开会集体决定是否继续与之签订下一年劳务协议。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加快推进就业脱贫步伐,结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关于印发定西市2018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在脱贫攻坚期间,省、市、县政府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服务性、辅助性岗位,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三条

  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开发,实行”县定、乡聘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四条

  岗位开发设置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因岗定责、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开发总量范围内,可根据村的大小和实际需要,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在乡镇内适当调剂岗位开发数量。

  第五条

  主要设置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乡村绿化员、乡村水电保障员、农村养老服务员、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等类别的岗位,服务期限原则上3-5年。各岗位具体职责为:

  1.乡村保洁员。负责划定区域内卫生的保洁、清扫和管理,督促、监督农户对自家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保持院落周边洁净,确保实现村域卫生院门净、路面净、路边净、墙根净、花坛绿化带净的”五净”标准。对农户开展卫生保洁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农户按要求将生活垃圾及时归类收集并就近入箱。

  2.乡村道路维护员。负责本村乡村道路日常维护和管理,路面清扫、路肩整修及公路沿线各类堆积物清理等工作,对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损毁路段的情况及时报告并参与紧急抢修工作。

  3.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负责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体育器械、路灯、公厕、垃圾箱、排水渠等公益设施管理。

  4.乡村绿化员。负责本村通村道路两侧、河渠池塘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绿化和管理。协助做好乡镇安排的绿化美化任务。

  5.乡村水电保障员。负责本村农村饮水工程村级、社级

  管网、入户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抢修工作,水务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处置,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搞好河坝、灌溉渠道等其他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用电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6.农村养老服务员。对农村供养服务机构(即农村敬老院)的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

  7.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协助实施辖区内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做好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协助搞好救灾救济、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弱势群体救助工作。

  8.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协助掌握辖区治安动态,做好治安信息收集、反馈,搞好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本村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村房屋等建筑安全的排摸、提醒和上报工作。因工作需要,乡(镇)、村集体研究后可跨岗位安排临时性工作任务,聘用人员参与临时性工作情况纳入月度考核。

  第六条

  各乡镇按县上核定数量,结合所辖村级规模、人口数量等实际需要,核定所辖村岗位类别和数量。一个贫困户至多安排一人。

  第七条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乡镇统一管理,原则上不跨村聘用。

  第三章

  岗位对象

  第八条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列入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

  2.零输转就业家庭成员,主要指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家庭成员;

  3.年龄在16-60周岁之间(男性身体条件允许的可放宽至65周岁),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能胜任相应工作,责任心强;

  4.非一、二类低保对象、非村干部家庭成员;

  5.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第四章

  岗位待遇及资金保障

  第九条

  岗位补贴每人每月为500元。为充分调动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村委会可在村级集体收益资金中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聘用人员次月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数额由村委会结合集体资金情况和聘用人员完成工作量集体讨论确定。

  第五章

  申报招聘

  第十条

  申报招聘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公告。乡镇政府在符合条件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

  2.选聘范围、程序、方式;

  3.岗位职责、岗位报酬;

  4.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事项。

  (二)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通过村委会向当地乡镇政府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三)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乡镇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贫困状况及岗位适应程度。考察可以由乡镇政府组织行政村两委、村民小组长、乡镇扶贫站干部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五)评定。乡镇政府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排序,研究确定拟聘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

  (六)公示。乡镇政府对拟聘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

  7天。

  (七)聘用。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县定、乡聘乡

  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县扶贫办审核、县人社局审定后,由乡镇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等相关资料报县人社、扶贫部门备案。

  (八)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岗位类别组织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并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要及时为聘用人员依法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一条

  凡有人员退出时,用人单位应在当月月底前报告县人社部门,停止发放岗位补贴。空缺岗位由乡镇政府按程序予以补充,未经申报自行补充岗位人员或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第六章

  补贴拨付

  第十二条

  在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设立县级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专户,统筹管理省、市、县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

  第十三条

  聘用人员上岗后,县人社局要按月及时发放岗位补贴,每月的岗位补贴审批表和补贴花名册由乡镇政府

  在次月5日前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岗位补贴于10日前从县级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专户直接拨付到聘用人员本人银行账户。乡镇在初次申请岗位补贴时,须提供聘用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银联卡号、聘用协议、考勤表、补贴核定表及考核意见等材料。以后每月申请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时,提供补贴核定表、考勤表及考核意见等。

  第七章

  岗位管理

  第十四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审核管理,负责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职数设置和指标控制,加强督查检查。

  第十五条

  乡镇政府要与聘用人员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十六条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台账管理,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管理。

  (一)负责聘用人员的工作考勤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聘用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工作时间等。

  (三)聘用人员必须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顶替上岗。

  (四)要根据聘用人员需求及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做好公共服务,努力提升就业能力,促进稳定就业。

  第十七条

  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凡平时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由乡镇政府取消其服务资格并向县人社部门报备,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第十八条

  有以下情形的,应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

  (一)户籍转入城镇、户籍迁出本村或本人移居外村的;

  (二)刑事犯罪的;

  (三)终止就业需求的;

  (四)不按规定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

  (五)由他人长期顶替上岗的;

  (六)通过其他渠道已实现就业的;

  (七)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岗位补贴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县人社、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用人单位日常管理、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以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渭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办法与国家、省上出台的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省上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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