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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规划】哈尔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完整)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5-17 13:14:02

哈尔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深入贯彻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我市“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规划】哈尔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完整),供大家参考。

【教育规划】哈尔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完整)



哈尔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我市“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促进和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取得的巨大成就,为“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一五”时期,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教育投入大幅增长,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教育水平显著提升,教育事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牢固确立了我市在全省教育发展中的龙头地位。 

(一)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学前教育取得新进展,新建公办幼儿园81所,适龄儿童入园率达70%。义务教育质量稳步提升,320所义务教育学校通过标准化达标,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99%以上。优质高中资源进一步扩大,省市级示范性高中总量达37所,省市重点高中统招生数量逐年增加,已占当年招生总数比例的26.6%。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不断加强,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专业特色更加突出,全市中职在校学生达11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3.76%,普职结构趋于合理。市属高校经过资源重组,不断发展壮大,每年为社会输送合格毕业生1.5万人。市民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人均受教育年限达8.8年。 

(二)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素质教育取得新成效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推进。全面落实国家、地方和校本三级课程。中招考试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实行了将学生水平考试成绩纳入中考招生成绩,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依据的招生考试政策,不断增加省、市重点高中配额招生比例,2010年省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比例分别达到35%61%,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起到了积极引领作用。德育首要地位得到落实,生活化德育体系和“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已基本形成。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学生的体质状况得到改善,学生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得到提高,促进了学生全面、生动活泼地发展。 

(三)落实政府办学的主体责任,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坚持政府统筹,全面改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投入资金20亿元,改扩建校舍100余所,维修校舍100万平方米;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投入37亿元,加固改造校舍71栋;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投入22亿元,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66所。努力改善中小学校设施设备条件,投入3亿元,装备学校1000余所,城市学校基本普及校园网,农村学校普遍具备远程教育条件,学校现代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关注社会民生,教育惠民工作取得新成绩 

全面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不断加大政府教育惠民力度,每年免除了65万余名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教科书费和杂费,对6万余名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对3万余名中职学生提供了助学补助。与全国同类城市相比,较好地解决了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每年使6万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与城市学生同等待遇的教育。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师资队伍素质有了新提高 

加强师德教育,完善考评机制,师德师风明显好转,涌现了一大批爱岗敬业、业务精良的优秀教师。开展教师专业培训和岗位大练兵活动。在对全员教师实施岗位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培训农村教师,累计完成市级免费培训农村教师5万余人次,选派城镇教师到农村轮岗任教,开展名优教师送教下乡活动,有效提升了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促进了教师专业化发展。我市创造的“请上来、送下去、‘网’起来”的教师培训模式,《新华社动态清样》给予深度报道。学习型组织建设扎实有效,南马路小学典型经验,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和省委书记吉炳轩均做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六)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教育热点难点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清理规范改制学校的政策规定,全面完成了49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公助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全面实施小学对口学区、初中对口小学的招生政策和“两先一抽不调”的分班办法,有效遏制了学生择校和择班现象。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学,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逐年提升,百姓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形成了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重视教育事业发展,教育投入逐年增加,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常委会和常务会议研究教育工作,及时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大力提高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落实了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水平的政策,定期组织功勋教师评定和优秀教师宣传表彰活动,政府相关部门主动服务和积极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营造出了全社会重视和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一五”以来,尽管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一些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较大影响,但与全教会精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还有很大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如,教育投入依然不能满足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城乡间、区域间、校际间教育发展不够均衡,学生课业负担仍然偏重、素质教育实施仍然需要得到更好的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及师德师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一个时期予以重点研究和解决。 

二、“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夯实基础、优化结构、调整布局、提升内涵,促进和实现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服务“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 

(二)发展目标 

1、学前教育。城区新建幼儿园40所,农村每个乡镇建设一所中心幼儿园;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5%。 

2、义务教育。城区和县镇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标准化,农村学校80%达到标准化;小学、初中巩固率分别保持在999%997%以上。 

3、高中阶段教育。所有普通高中全部达到省级标准,每个县(市)有一所市级以上示范性高中;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 

4、中等职业教育。创建3所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30个示范性专业;完成15个专业性实训基地建设;中职学校在校生达到12万人,中职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98%以上。 

5、高等教育。组建哈尔滨高等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重点建设好1所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创建1所省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市属高校在校生达到6万人。 

6、社区教育与继续教育。建设社区学校30所;每年完成在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各类培训30万人次。 

7、民族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率达到80%;在校学生巩固率达到98%;每个民族乡镇建设1所民族幼儿园。 

8、特殊教育。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校舍和设施设备条件全部达到标准化,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 

三、发展任务 

(一)加强统筹规划,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发展 

1、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牵动,切实提高基础教育办学水平 

大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政府办学主体责任,继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不断增加优质教育存量。立足我市教育实际,将标准化学校建设与网点布局调整、学校基本建设、校舍安全工程、行业规划改造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全面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进程。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合理规划城区学校,使学校建设与城市改造和新区发展同步跟进,充分满足城区居民子女就近享受优质教育的需要。继续加大农村教育资源整合力度,积极推进集中办学,建设50所标准化的农村寄宿制学校,使现有规模较大的乡镇至少有一所功能齐全、设施设备先进的寄宿制学校。加快教育内涵发展,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监督、管理、评价机制,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加强学校思想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学校“软”实力。 

加强示范性高中建设,努力扩大普通高中优质资源总量。加快优质高中建设步伐,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达标学校标准(试行)》,继续加大投入,努力加快县域和农村普通高中建设步伐,尽快改变薄弱高中学校面貌,所有高中学校达到省合格标准,基本形成以示范性高中为主导,所有高中学校竞相发展的办学格局。推进普通高中培养模式改革,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提升普通高中办学吸引力。继续扩大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数量,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享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幼儿入园率。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把学前教育纳入基础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老城区集中改造和新建住宅小区,应按规模合理配建幼儿园,到“十二五”末,城市公办幼儿园幼儿容纳比例达到60%。加强农村公办园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可建设独立幼儿园或中心幼儿园分园。中小学校网点布局调整出的校舍和师资,优先用于发展学前教育。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增加幼儿教师编制,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整体规划。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公办园为主体、民办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加强优质示范幼儿园建设,每个县(市)重点建设一所示范性幼儿园,到2015年,示范性幼儿园比例达到5%。学前教育向0-3岁早期教育延伸。 

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办好特殊教育。积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规划建设好每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到2015年,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校舍和设施设备全部达到标准化。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突出特殊教育学校办学特色,加强对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的培养。全面推进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益。 

落实民族教育政策,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加快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到“十二五”末,少数民族学校标准化率达80%。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学前教育,每个民族乡镇建设1所民族幼儿园,在城市民族聚集区,合理规划设置幼儿园。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双语教学水平,少数民族在校生巩固率达98%。整合民族高中学校资源,积极发展优质民族高中教育。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新疆学生教学班扩招的政策要求,稳步扩大该班办学规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以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实现职业教育规模化发展。加大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力度,优化中职学校布局,打破部门、行业和学校类型限制,使优质资源向骨干学校集中,打造一批具有适度规模、品牌特色突出、社会竞争力较强的中等职业学校,实现职业教育规模化、集约化、特色化发展。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促进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加强中职学校和实训基地建设,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使4所学校进入国家级示范性学校行列。围绕品牌示范性专业建设,完成15个专业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支持调整后的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主动服务“南拓”战略,筹建哈南职业教育示范园区,创建高职院校职业教育园区,打造具有辐射示范作用的职业教育和现代服务业人才培训基地。 

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中职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实行城乡中职学校合作办学,实现共同发展。改革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大力推进校产合作、校企一体化办学,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鼓励引企入校、送校进企,把企业岗位能力要求引进学校,把学生实践环节放到企业,缩小学生职业能力与企业岗位要求的差距,切实提高中职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促进职业学校课程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的有机衔接。 

完善招生就业机制,激发职业学校办学活力。进一步完善春秋招生、“注册制”等招生制度,不断扩大中职学校特别是农村中职学校的招生范围,把初中后未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社会青年、城镇待业转岗人员、新生代农民工纳入招生范围。建立职业指导和就业工作机制,搭建就业指导和劳动用工信息网络平台,进一步提高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强化和完善劳动技能鉴定和社会劳动准入制度,为中职毕业生就业提供政策保障。 

加快“双师型”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完善专业技能人才引入机制,突破现有教师录用机制限制,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标准,对专业技能型人才进入职教师资队伍实行倾斜政策。重视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能培训,通过高校培养、在职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在职教师的专业技能。到2015年,使“双师型”教师达到专业教师的65%以上,基本满足我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需要。建立“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机制和岗位津贴制度,吸引专业教师终生从事职业教育。 

3、加强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加快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市属高校办学水平。落实“高教强省”战略,以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加强高校内涵建设,大力提升高校办学水平。依托哈尔滨市幼儿师范学校,组建哈尔滨高等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重点建设好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使其成为国内一流的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将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建设成为省级骨干高职院校。以哈尔滨电大为基础,办好开放式大学。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市属高职院校学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重视高校科研工作,培育科技创新团队,提高市属高校师资水平,加强高职示范性专业建设,建成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推进校企合作,组建高职教育集团。继续扶持办好民办品牌特色院校。 

发展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社区大学和哈尔滨学院市民学习中心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骨干示范作用,鼓励和引导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继续教育。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兴办社区学校,满足市民终身学习需求。整合社区教育资源,建设4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基地。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三网合一”的开放式远程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为市民终身学习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加强对在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返乡农民工的技能培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重视和发展老年教育,大力兴办老年大学(学校),扩大老年人教育普及面,加强规范化示范性老年大学建设,不断提高老年人综合素养。积极构建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学校教育与社区教育横向沟通、纵向衔接的继续教育体系,为社会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选择,逐步形成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和灵活高效的终身教育体系。 

(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1、切实加强德育工作,努力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落实德育的首要地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成长规律,突出行为养成、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教育,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开展生命教育、环境教育、国防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抗挫折能力,培育学生健全人格。关注单亲家庭、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丰富德育内容,创新德育形式,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德育工作机制,建立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有机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2、继续深化课程改革和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更新教育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开发学生学习潜能,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强化课堂教学的中心地位,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全学科,开满学时。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监控,切实增强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严格控制作业量和学生在校时间,遏制在职教师参与社会有偿补课,把学生从繁重的课业负担中解脱出来。加强校本课程开发建设,形成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开好选修课程,丰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进一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重点高中配额生招生政策,逐年提高配额生比例。继续完善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纳入中考总成绩的招生办法。改革考试内容和方法,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充分发挥招生考试评价对课程改革的导向作用。 

3、广泛开展艺体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建立学生体质动态监测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建立完善冰雪体育项目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筹备组建哈尔滨冰雪运动学校,形成从小学到高中体育人才的培养和输送机制。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增强学生卫生保健意识,有效做好常见病、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落实艺术课程计划,积极开展校园艺术教育活动,办好学校每年一度的艺术节。丰富学生文化素养,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不断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定期开展学校艺体教育成果评估,全面提高学校的艺体教育水平,着力培养学生健康的生活习惯、良好的身体素质、高雅的审美情趣。 

4、拓展校外教育渠道,开展丰富的课外校外活动 

进一步整合教育和社会资源,加快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每个区县(市)至少建成一个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充分利用现有社会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校外活动。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创新中小学生校外活动方式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拓展校外活动渠道和形式,广泛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重视青少年社区教育工作,加强校外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办好家长学校。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发展能力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 

把师德建设作为师资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广泛开展师德师风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评估工作。将师德表现与职称评聘、评优晋级挂钩,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切实关注教师心理健康。树立师德典型,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和教育行业风气。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实施教师全员免费培训工程。全面开展校本研修培训,结合岗位练兵,突出实践环节,确保每位教师每年参加不少于48学时的提高培训。继续开展农村教师市级免费培训,每年培训农村教师1万人。加强名优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使市级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达到8000人。实施教师高研培训,重点培养100名具有教育家潜质的骨干教师。积极做好农村“支教”工作,定期开展名师送教下乡活动,每年选派600名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带动农村广大教师业务水平的提升。鼓励支持名优教师、教研员建立“网上工作室”,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网上研修,拓宽教师培训交流渠道。鼓励支持教师提高学历水平,到2015年,全市85%的小学教师、75%的初中教师、5%的高中教师分别达到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3、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提高教研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重视和支持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和发展,加大投入,努力改善教师进修学校办学条件,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使其成为我市教育研究信息资源中心、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区域教育改革和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和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突出抓好教研员业务培训工作,制定教研员专业培训规划,高起点高水平地做好教研员培训,切实提高教研员的教育科研水平和教研业务指导能力。完善视导机制,确保教研员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及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实施课题拉动策略,提高教研员的课题意识和科研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引领教育改革方向、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专业化教研员队伍。 

4、加强校长队伍建设,促进学校特色发展 

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把好校长选拔任用的“入口关”。更新校长教育观念和办学理念,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推进“教育家”办学,促进形成办学特色。积极开展校长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校长论坛、办学风格展示、学习共同体建设等特色活动,提高校长办学水平。切实加强校长培训工作,创新培训内容和方法,继续组织实施中小学校长全员培训工程,开展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在职校长提高培训、骨干培训、高研培训等多层次的校长培训。实施农村校长素质提升工程,采取区县合作、挂职送教等形式,免费培训村级小学骨干校长1000名。实施哈尔滨市造就教育家式人才培养计划,依托高校采取“导师制”和“课题制”的方式开展高级研修培训,培养造就一批具有教育家潜质的校长。加强校长后备队伍建设。 

(四)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全市教育科学发展 

1、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强化政府对教育的统筹管理,搞好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继续完善“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县(市)政府对本地区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逐步转变政府管理学校的方式,下放政府对学校的管理权限,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晰、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校长负责制和教师聘任制,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推进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活力。完善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增强教育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 

2、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增强教育发展动力 

积极推进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实施名校集团化发展战略,探索委托管理、合作办学、大学区协作等办学形式,促进强弱联合、以强带弱、共同发展。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兴办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建立民办学校检查评估机制,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努力打造一批条件好、质量高、有特色的名优民办学校。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规范和管理,按国家和省要求完成好我市民办公助高中学校清理规范任务,努力创设有序竞争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不断增强民办教育的发展活力。积极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逐步构建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共同参与、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为教育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好教育人才队伍“入口关”。研究和探索适合教育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将更多适合教师专业岗位的优秀人才引入教师队伍。继续深化教师聘任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在岗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建立起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知识及年龄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推行校长职级制试点,逐步取消校长行政级别,提升校长专业化水平。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中小学校长由教育行政部门考核任命的校长任用机制。试行区域内教师和校长流动制度,引导名优骨干教师和校长向薄弱学校流动。 

4、完善入学和助学机制,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益 

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实施教育普惠政策,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切实保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与城区孩子同等待遇的教育。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升入高中的招生政策,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区进入高中阶段学习问题。完善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落实城区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两免政策”,继续实行特殊教育学生、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助学力度,确保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具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籍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助学金,对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 

5、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交流,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 

加强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开展友好学校教师互派、学生互访、课程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阔学生视野、培养学生合作精神和国际意识。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支持海外华文教育,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市教育的国际化水平。 

四、重点推进项目和改革试点 

(一)重点推进项目 

1、新区名校建设项目。服务“北跃、南拓”发展战略,科学规划新区学校布局,高起点高标准建设15所新区配套学校。实施名校拉动战略和学校内涵发展策略,将名优学校引入新区,优化新区学校师资配置,鼓励和引导优秀教师到新区学校任教。通过领办、联办、协办等方式,打造一批新区优质学校,服务和助推新区经济社会发展。 

2、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安排、全面推进的原则,科学调整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通过实施教育基本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行业规划改造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等重点项目,努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优化学校领导班子和师资队伍,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市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 

3、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起“双师型”教师的引进、聘用机制,切实提高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继续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完成3所国家级示范性学校和15个专业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任务。紧紧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建设30个品牌示范专业。 

4、特殊教育学校达标项目。制定全市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按照省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有针对性地完成好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校舍建设、专用教室设置、设施设备装备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使全市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达到标准化。 

5、农村教师素质提升项目。通过组织实施乡村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送教下乡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远程培训计划等一系列措施,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大幅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为农村教育快速发展提供必要的师资保障。 

6、信息网络“班班通”项目。在继续完善覆盖810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教育信息网络平台的基础上,结合城区校园网建设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继续加大投入,完善班级终端网络建设,逐步使每个班级都具备使用网上教学资源和开展多媒体教学的条件。加强市、区(县)、校三级教育资源库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 

(二)改革试点 

1、教学质量评价改革试点。通过在部分区、县(市)试点,研究制定评价办法,完善评价机制,实施过程评价,探索出科学合理的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2、区域内校长教师合理流动试点。通过在部分区、县(市)试点,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建立起校长教师合理流动的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名优校长教师到薄弱学校和郊区农村任教。 

3、农村办园体制改革试点。通过在部分区、县(市)试点,建立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充分利用农村网点布局调整出来的校舍和师资,发展农村公办幼儿园,积极探索幼儿园与小学教育相结合的农村学前教育模式。 

4、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通过在部分区、县(市)试点,建立校长职级体系和工资兑现机制,确定科学的晋升评定办法,逐步取消校长行政级别,实行职级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统筹和领导,切实保证教育优先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及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校制度,构建党和政府联系教育、发展教育的纽带和桥梁。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成效作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措施和行政问责制度,依法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快速发展。 

(二)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切实保障教育稳步发展 

落实政府办学的主体责任,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确保教育投入实现“三个增长”,“十二五”期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教育经费转移支付政策,确保教育经费足额及时到位。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按时限完成国家和省实施的校舍安全工程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工程等重大民生项目。 

(三)坚持依法治教,积极推进教育法制化进程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创设有利于教育快速发展的法制环境,依法维护和保障教育健康发展。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取缔无证办学机构,努力净化教育环境。继续完善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加大对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治力度,严肃教育行业风气。积极推进地方教育法规建设,认真做好教育立法和教育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实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强化督导评估和监督,推动教育稳步健康发展 

加强对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完善督导评估方案和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细则。坚持督政与督学并举、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监督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评估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五)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创设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及时宣传教育系统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落实教师绩效工资,确保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工资平均水平,切实改善教师待遇,创设出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落实各项教育优惠政策,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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