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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派出所工作总结4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11-14 11:55:03

篇一:森林派出所工作总结

  

  林业执法工作总结(多篇)

  篇: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县严格按照《中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福建省森林条例》所赋予的职能,坚持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依法规范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我县森林资源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一、取得的成效

  自2010年以来,我县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XX起,处罚违法人员XX人次,没收木材XX立方米,罚没款共计XX万元、木材变价款XX万元;其中盗伐XX起、滥伐XX起、违法征占用林地XX起、违法运输木材XX起、非法收购木材XX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X起、非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X起、违反森林植物检疫规定X起、其它XX起。进一步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有效地保护了全县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

  二、主要措施

  1、积极开展活动,大力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林业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及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整治活动中,各乡镇、各林业站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林

  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治林的重要意义,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全体

  林业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把学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除常规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上岗培训外,我局派出XX人参加了省总队、市支队举办的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了林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培训。

  3、认真办理案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基本做到实施处罚主体,执法人员,处罚委托合法,事实和证据认定清楚,运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处罚决定和处罚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案卷归档完整,案件统计和备案及时,确保了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4、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我县先后组织发动了“春季森林防火”、“春季行动”、“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团伙”、“攻势三号”等专项行动和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对乱砍滥伐严重的区域实施重点打击,有效地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以案释法,教育了一大批群众参与爱林护林,共同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第2篇: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12年,我所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在高县林业局正确领导和高县森林公安局指导下,强化林业法制建设,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公正执法,服务林业发展。严格按照《中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使我所森林资源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一、取得的成效

  2012年,我所查获盗伐国有林木案5起,收回木材2.5立方米,收损失费1080元;依法协调解决林权纠纷2起;协助来复林区派出所破获森林火灾案件2起;在来复林区派出所的支持下制止了业主在黄水口国有林内非法开采石英砂矿石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有效地保护了我所管护国有林3.531万亩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所把保护森林资源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所长为组长,分管副所长为副组长,林政执法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林业政策,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力度等工作。

  主要措施

  1、积极开展活动,大力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林业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及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整治活动中,利用广播、设点宣传、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治林的重要意义,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所全体林业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把学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除常规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上岗培训外,我所多次请高县森林公安局对我所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

  3、认真办理案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各项规定,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依法实施处罚,尤其注重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对于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时故意或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要追究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确保了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4、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我所根据县林业局组织发动的"春季森林防火"、"春季行动"、"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等专项行动和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对乱砍滥伐严重的区域实施重点打击,有效地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以案释法,教育了一大批群众参与爱林护林,共同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四、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执法理念落后

  存在重处罚、轻防范的思想,认为执法就是处罚,成绩就是破案率,缺乏如何降低发案数,如何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律,自觉地遵守法律的思想。树立执法是为人民服务,执法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

  2、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

  执法人员都是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对林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不懂法甚至是执法违法的现象。许多执法人员不会制作执法文书。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发放执法证件前的岗位培训、考试流于形式;二是有些执法人员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注重政治学习和自身修养,忘记了"执法为民"的宗旨,把执法权当作谋取单位和个人利益的工具;三是平时林业行政执法的学习培训不够,对执行的法律、法规不熟悉,有的一知半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另外还有不能做到持证上岗,拿着过期执法证件进行执法的问题。

  3、林业行政执法手段单一。装备落后由于没有林业行政执法专项经费保障,物质装备落后,缺乏必需的物质手段,导致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严重束缚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手脚,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如在查处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时,偷猎者有船只等工具装备我们执法人员因工具装备落后或不齐全而束缚手脚,不

  能接近现场取证,无可奈何。

  4、对《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入,缺乏应具的法律权威。自《森林法》公布以来,虽然多次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但往往限于帖标语、发资料、办专栏、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而深入基层讲法、以案释法的较少,结果是声势大收效小。据调查,目前,全县干部中有13%、群众中有52%的人不了解甚至不知道《森林法》。特别是一些不识字的农民,对《森林法》知之甚少,有的只知道《森林法》就是不能随便砍别人的树,认为只要树是自己栽的,想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因而违了法也不知道。有的村干部认为集体的林木属集体管理,砍几棵树自己有处理权,砍集体的树给社员解决困难没什么不对。有的社员认为山林是分给自己的,自己房前屋后栽的树,砍树办不办手续、砍多砍少是自己的事,别人管不着。另外,在《森林法》的宣传中,存在讲大道理、喊口号的情况多,对有关的具体规定和具体的配套法规讲得少的问题,如占用使用林地、木材采伐申请、苗木种子检疫、木材凭证运输等一些具体规定,有很多群众不知道,待违法后处理时,受罚人感到很委屈,不服以至造成诉讼。

  5、有法难依,执法不严现象仍然存在。林业案件有法难依、执法不严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对涉及人情关系的案子,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违法的案件,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干扰,以至林业行政执法相当困难,阻力较大,很难做到严格秉公执法。如有的领导干部明知是违法采伐或运输的木材,却碍于情面和关系,打招呼,暗示执法人员开绿灯放行或轻描淡写作一般林政案件处理了事。由此而来,促使一些已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不能及时依法移送司法部门立案处理,其结果是该追究没得到追究,该处罚的没得到处罚,由此而来,损害了林业行政执法的威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二是个别执法人员存在工作方法简单,在开展执法工作时,对案件处理不作深究细查,图省事而轻处罚,一律以教育了之。如对群众的乱砍滥伐问题,感到法不治众,一般只作象征性的口头教育处理,因而,助长了一些人的毁林歪风;三是执法程序不严,调查取证简单化。在办案调查取证中,个别执法人员存在"以嘴代卷"现象,忽视证据材料的充分有力与相互印证,收集的材料不齐不力,不充分的问题。四是执法力量不足,对盗伐滥伐林木、无证运输木材、非法收购林木行为难以做到有效监控和取证,使很多案件无力查处。五是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造成执法困难。如涉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城市建设、路政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等,需要对树木进行砍伐时,有些部门忽视林业部门的存在,只根据自己部门的规定和建设的需要擅自砍伐树木,或先砍后补手续,将违法变成合法。

  五、整改措施

  1、彻底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利用各种形式如举办培训班、电视讲座、报告会等,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理念的教育,要彻底改变"重处罚,轻防范、轻服务"的执法理念,牢同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开展一次"为谁执法,执法为谁"的大讨论活动,由比谁的罚款多,到比谁的服务好,让"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成为每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座右铭。加强服务意识,增强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树立良好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人员的物质装备要建立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法队伍必须从人才的选拔标准、人才的培养等方面着手,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应根据年龄结构、文化层次、业务素质、政治修养等状况及其变化,适时地进行优化组合,实行岗位职务责任制。要尽可能地加大投入力度,改变目前执法物质装备落后的现象,以便于优质高效地完成林业行政执法任务……

  3、规范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及《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认真执行,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避免因执法程序违法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等问题。把工作中的一些细节都纳入规范管理的范畴。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认识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让林业行政

  执法人员和广大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都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既有利于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更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监督执法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结合查处的案件,公开曝光以案示法,起到震慑作用。

  5、有个别林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存在着畏惧心理,担心弄不好会当被告,因而在执法中畏首畏尾,不敢大胆执法,这是由于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缺乏正确的认识。要树立敢于打破"人情关"的勇气,对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应向相关部门领导作好汇报和解释,求得他们的支持,当地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反映,不能知难而退,放纵违法。同时,在林业行政执法中要做到事实清楚,于法有据,程序合法,手续(文书)完备,处罚适当,这样我们就能在工作中始终处于有利地位,有效地维护林业法制的权威和严肃性。

  6、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初次违法的,可以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限度处理,情节显着轻微的只教育,不处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违法人员卡当案,对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行政相对人,则从重处罚。处罚的原则、处罚的标准都对行政相对人公开,做到让违法人员心

  服口服,从根本上解决处罚的随意性,杜绝办人情案的现象。

  7、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改变目前林业行政执法等同于林业行政处罚的现象。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机构负责人及执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向外界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3篇:某年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09年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石鼓区林业局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重视和支持下,在市林业局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林业行政执法的文件精神,积极与市局、乡政府协调合作,加强对林业用地的监管,强化我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确保林业资源合理承续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由于我区处于市经济城市建设的发展图内,高速发展的城市建设对林地的征占用程度频繁、强度大,所征占用的林地面积,远远超过区林业局的审批权限,加之,这几年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国家公益林的划分等大型国家林业工程的实施,我区的林地绝大部分均列入国家保护范围。其审核、审批权相应升格,鉴于此,在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只能从林业法律、法规给予的权限内进行工作。

  今年来,我们执法的重点在于打击非法盗砍林木,非法侵占林地与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由于有市局的强力介入,我局已成事实上的从属地位,执法的主体已由市局兼任,此情况的存在,对我局行政执法的影响,无可言喻。

  目前的情况,我们只能是以市局为中心,围绕市局林业

  1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协助配合,此模式的运转,产生的效果:

  1、使得各项重点工程的征占用林地,依法依规,森林资源得以合理开发利用;

  2、使得城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被弱化,之而被市局支配;

  3、重要的是使得城区林业沦为市局的附属后勤单位,沦为专职的森林扑火、植树造林队,彻底丧失城区林业的主体地位。

  此现实的客观存在,使得城区林业执法无所作为,但按照市局布置的全年执法要求,我们全区未出现重大的林地纠纷及影响较大的森林资源被损事件,完成了林业局下达我区的林业目标任务。

  第4篇: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山林发129号签发人:武建书

  山阳县林业局

  关于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报告

  市林业局:

  按照国家林业局(林策发(2005)102号)《国家林业局关于继续开展第二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有关法律规定,我县积极开展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试点形式:国家林业局(林策发(2005)102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继续开展第二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把我县试点形式定位以资源林政队伍为主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这种试点模式。后经上级同意,2007年9月3日县政府1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模式定位以森林公安队伍为主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模式。

  二、工作步骤:

  2005年8月第二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负责人培训班结束后,我局专题向县政府作了汇报,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县局专门成立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领导小组,由主管林政工作的副局长专门负责。为编写好方案,领导小组分三片在全县30个乡镇,2个国有林场、4个林业公安派出所、1个木材检查站进行调研,广泛征求执法单位和群众意见。10月份,领导小组就各片调研情况、基层意见反馈情况召开研讨会,通过3次专题会议,理出了我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基本思路和大框架,形成了《实施方案》讨论稿。11月份,领导小组将《实施方案》(讨论稿)印发给全县林业各执法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广泛收集修改意见。12月份,领导小组又专题召开2次会议,讨论各执法单位对讨论稿的修改意见,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形成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草案)》。经县政府同意后,《实施方案(草案)》于12月28日上报到市林业局。经过半年时间实践,发现以资源林政队伍为主组建林业

  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这种模式,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森林公安警力闲臵;二是林业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对此,我局又多次召开

  局务会进行研究,一致认为以资源林政队伍为主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这种模式,不符合我县县情,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模式必须以森林公安队伍为主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了慎重起见,我们先以森林公安队伍为主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定出试点方案草案在林业系统内部运作,再经过一段时间实践,时机成熟后给上级报告。从2006年7月至今年7月实施一年时间,实践证明以森林公安队伍为主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是切实可行的。2007年8月,县林业局给市局和县政府作了专题汇报,经市局和县政府同意,9月,我县试点工作由以资源林政队伍为主,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模式,调整进入以森林公安队伍为主,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模式阶段,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三、具体做法:一是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县上成立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主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成员有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办、公安局、林业局、编办、人事局、财政局、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林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试点工作的组

  织、领导、协调、督查工作。二是成立了山阳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办公室、刑侦股、督察股、稽查队。下设6个中队,木材检查站划归执法大队管理,对全县林业行政案件按30个乡镇划片管理。同时,在县林业局内设法制股,对全县所有林业行政案件办理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核和监督,把案件办理质量关。通过同时成立这两个机构,保证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与监督。三是明确规定,将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林政股、野保站、县林业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木材检查站的行政执法职能划拨到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单位只承担管理、服务、技术检验、检疫职能,实现了两个“相对分开”(即行政管理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四是研究制定规章制度,加强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伍管理。制定《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制定《工作责任制》、《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值班备勤制度》,明确了各位执法人员具体职责;制定《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了激励机制;制定《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执法人员个人执法档案实施办法》、《执法监督工作制度》、《林业行政案件审核流程》、《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了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了防止贪污挪用现象发生的执法队伍清廉机制;制定《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管理制度》、《案件档案

  管理制度》、《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统计制度》,规范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基础性工作;建立《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便民措施》、《接待制度》,树立了良好政府执法形象。五是筹措经费,装备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没有上级试点经费的情况下,县局给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臵小车5辆,计算机4台,摩托车2辆,保障了大队、中队正常工作的开展。

  四、成效:通过试点,我县初步建立了高效、廉洁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明确了各林业单位的工作职责,理顺了各林业单位的工作关系,基本实现了行政管理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从而更好的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集中表现在规范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林业行政执法主体明确。规定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是全县林业行政案件执法的主体,在日常办理的林政案件中,大队办案人员都具有执法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办案。二是执法规范。在执法中,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能严格按照《森林法》等实体法和《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规规定程序办理案件,严把立案、取证、告知、听证、裁决、送达、立卷七关,以保证案件办理质量。同时,实行办案、审查、裁决“三分离”,即办案单位提初步处理意见报局法制股,局法制股审查案卷提出意见报局主管领导,局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发出裁决,重大案

  件裁决实行局务会议研究决定裁决。一年多来,大队共办理林政案件568起,每一案件都达到了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裁决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未出现1起行政复议和上访案件,案件查结率和正确率达到双百。三是实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执法队伍目标管理,队伍的内部管理、外部形象明显得到提高。通过制定一系列制度,杜绝了执法人员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滥用职权、执法犯法等现象,经2006年民意测评,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县林政执法的满意、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行风受到了社会好评。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试点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46人,在将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原有的30名工作人员全部编入后,需新增加的16名编制至今还未解决。二是装备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需要的60万资金,还是缺口。对此问题,我们建议,一是因县级机构、人员编制权限在市级政府手中,请市局给于协助。二是由于试点工作没有专项经费,县局经费紧张,请市局协助县局向上级争取一定的工作经费。

  六、今后工作打算:一是继续以全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林业综合执法新机制。二是强化基层执法,加强林区执法网络建设,加大打击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三是进一步规范林业综合执法的各项制度,使执法工作正规化、规范

  化。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林业行政执法报告山阳县林业局2007年10月16日印发共印8份

  第5篇:林业行政执法

  林业内部资料

  林业行政执法手册摘录

  ※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林地,包括郁闷度0.2以上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25度以上的坡地应当用于植树、种草。25度以上的坡耕地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划,逐步退耕,植树和种草。

  ※森林覆盖率,是指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森林面积与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森林面积包括郁闷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

  ※采伐森林、林木作为商品销售的,必须纳入国家年度生产计划;但是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权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至10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树不足50株,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树50株以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2倍以下的罚款。

  ※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倍的罚款。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n\n

  ※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并可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

  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50%的罚款。

  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至3倍的罚款。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持有狩猎证,并按照守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一)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8倍以下的罚款;

  (二)没有猎获物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未处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国家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一)有猎物的,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5倍以下的罚款;

  (二)没有猎获物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以

  (一)相当于猎获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二)没有猎获物的处*****元以下罚款。

  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元以下的罚款。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十一岁至六十岁,女十一岁至五十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当承担义务植树任务。每人每年植树3至5棵。

  ※森林防火期内(每年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每年9月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

  ※森林火灾分为:

  (一)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二)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100公顷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1000公顷的(四)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50至500元的罚款。

  ※采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予以没收,并处古树名木价值5至10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伪装、藏匿等方式逃避检查或者强行冲关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由1人进行,应当向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笔录》,填写《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

  ※一般程序: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不得少于2人,询问当事人或者其它知情人,制作《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勘验、检查应当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决定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应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植物检疫:

  (一)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

  (二)乔木、灌木、竹娄、花卉和其它森林植物;

  (三)木材、竹材、药材、果品、盆景和其它林产品。

  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50至2000元罚款。

  ※林业站职责: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部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

  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九)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楗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备注:凡事有林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任务的地方,应当在乡镇设立林业站;林业站工作人员应当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水平。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应当不少于80%

  ※湖南省木材运输证核发管理办法

  (一)办理运输证的具体名录

  1.原材:原条、原木、小径条木、棒材、旧屋料等。

  2.锯材:枕木、板材、枋材、地板条、砧板、木线条等。

  3.人造板:刨花板、胶合板(竹胶合板)、纤维板、细木工板、拼板、木丝板、单板。

  4竹材:毛竹、各娄杂竹、竹筒、竹尾、竹片、竹地板、竹凉席、竹筷、竹牙签等竹制品。

  5木、竹制品:家具、包装箱、冰签、木棺及其它以木竹为原料的成品、半成品;木竹制工艺品和从百货商店、家具市场购买的成品家具不列入凭证运输范围。

  6移植的商品活立木:树桩、树桩盆景、胸径5厘米以上的商品活立木。苗圃、花卉基地定向培育的林木种苗除外。

  7.其它:商品薪材、木炭、树蔸、木片、木浆(含木、竹浆纸)、木粉等。

  8.松香及其产品。

  (二)不需办理运输证:

  1.运输木、竹制工艺品的;

  2运输木、竹制品折合木材0.5立方米以下的;

  3.运输在商场购买的木、竹制成品并有购货凭证的。

  (三)运输下列木材在申办木材运输证时必须提供如下凭证:

  1.没收变价处理的木材数量在2立方米以上的要凭处罚决定书到当地发证机关申办木材运输证;

  2旧屋料要由户主申请,经当地林业工作站核实或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审定的批件;

  3农村村民在自留地、房前屋后采伐的零星树木要有乡镇林业工作站的证明;

  4人造板及其它木制品要有收购原料的运输证或者其它木材合法来源证明;

  5商品木炭、商品薪材、木片、木浆(纸)要有生产许可证或生产经营计划;

  6个人搬迁携带的木材、家具,要有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

  7基建单位剩余木材要有由原购材运输证和基建单位申请,经当地林业部主管部门资源林政管理机构核实的证明。

  (四)木材运到终点又需转运的,凭原木材运输证、检疫证、检尺码单,经木材存放地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资源林政管理机构核实后,换领新的木材运输证。

  (五)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将木材发运出去的,持证人应持原证在有效内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六)木材运输证原则上实行“一车(船)一证”并随货同行。对运输“四同一”的批量木材(即同一起止地点、同一起运时间、同一货主、同一运输工具)可核发一份木材运输证。

  (七)汔车县内运输1天以内,省内运输1至4天,出省运输3至7天;船、排和火车运输不超过45天。

  第6篇:林业局工作总结_生态市建设

  造林绿化

  林业执法

  林业局工作总结_生态市建设

  造林绿化

  林业执法

  今年以来,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为抓手,以创建省级文明机关活动为载体,以林业生态市建设和“3+1”工程为重点,积极履行职能,加速造林绿化,严格林业执法,强化资源保护,努力提高林业科技服务水平,各项林业建设得到稳步扎实推进。

  一、2010年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总结

  (一)圆满完成林业生态市建设任务

  今年我市生态市建设任务为

  8.0438万亩,目前共完成建设

  8.3941万亩,占任务的104.4%。

  其中,完成造林规模

  7.9941万亩,包括生态林营造工程

  5.9381万亩,林业产业工程

  2.056万亩;完成森林抚育和改造

  0.4万亩。

  (二)超额完成“3+1”工作

  市财政投入资金

  1200万元,有效推进了“3+1”工程造林绿化任务的顺利开展。去冬今春“3+1”造林绿化工程中,全市累计栽植各类苗木775.96万株,占规划任务

  492.509万株的157.55%,成为我市历年来春季造林绿化面积最大、投入最多、覆盖最广、效果最好的一年。

篇二:森林派出所工作总结

  

  年森林公安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年1至3月份,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和扎实推动全区“平安林区”建设,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促进林业跨越式发展,为保护我区森林生态安全、保障林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将第一季度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队伍管理,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1、以学教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先活动和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全局民警职工克服工学矛盾,合理地安排工作和学习,严格按照拟定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上级机关部署要求,认真完成好规定的每一项工作.同时于每周五分别由局领导轮流组织全局民警学习相关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业务知识等,并严格执行考勤签到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敬业精神,增强工作干劲,增强纪律意识.2、我局不断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民警养成教育,积极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从严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六条警规”,严格公务用枪和警车管理使用,从基本的行为准则和标准规范抓起,严格指纹考勤制度、上班着装、请销假制度、局领导也严格执行区委要求的领导干部请销假、外出报告制度,另外进一步严格民警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队伍管理,培养民警良好的职业风范,保障各项警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1至3月份以来,我局队伍稳定,民警没有违法违纪事件发生.3、按照区委、政府开展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及市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原有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完善我局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使其更切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年终将各部门所开展的工作与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相挂钩,直接纳入年终评先评奖,奖勤罚懒,弘扬正气,真正体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原则,使整体队伍得到全面提高.二、加大执法力度,有效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今年1到3月份期间,我局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时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及要求,利用周五学习日,加强对林业法律法规学习,熟练掌握常用的法律知识,同时加大在一些法律概念和具体法律条款上的认知力度,做到精准熟练,并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及购发执法业

  务书籍等方式,切实提高民警素质,提高执法质量,有力打击各类涉林案件,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1、从严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至3月份,我局共出动警力213人次,车辆64台次,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6起,立破刑事案件1起,处罚违法人员6人,取保侯审1人,并成功查破4起森林火灾案件,火案查处率为100%.2、坚决打好森林火灾“破案攻坚战”.自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把抓预防、查火案、保安全作为当前森林公安工作的中心工作,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抓好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查处工作.我辖区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案件,要求分管领导必须亲临一线,组织火案查处.同时,明确领导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落实,接到报警或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现场勘查、火因调查等侦查工作,迅速查清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办案有难度的大要案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并及时报告,共同研究制定侦查方案,明确侦查方向,落实破案责任,确保案件及时侦破.特别是自3月1日起,我局要求全体民警取消休假,暂停双休,举全警之力,坚决打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森林火案查处“破案攻坚战”.第一季度,我局受理森林火灾案件4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1起,破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行政案件受理3起,查处3起,到目前为止,我局火案查处率一直保持在100%,有效维护了林区的治安稳定,保护了森林资源,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森林火灾的高发势头.3、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林区治安秩序.按照省、市森林公安机关统一安排部署,2011年2月1日至4月30日,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春季攻势”.目前,“春季攻势”正在紧张有序进行.自开展行动以来来,我局共出动警力149人次,车辆37台次,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6起,处罚违法人员6人;刑事案件立案1起,破案1起,取保侯审1人.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本着“什么犯罪严重,就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奋斗的精神,深挖余罪,扩大战果,力争破获一批大案、要案,打掉一批盗、运、销“一条龙”的犯罪团伙,抓住各自的重点,深入推进严打行动.4、积极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1以开展创建“平安林区”活动为契机,促进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云南”、“森林云南”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护

  好、管理好、发展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促进我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同时也是“平安古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区生态建设的重要载体.我局把创建“平安林区”工作纳入到岗位目标管理考核中,积极落实、扎实开展.结合此次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根据“林区治安稳定、森林资源安全”的工作方针,按照我局年初制定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要求,我局城郊林区派出所和刑事侦查大队于近期内分别在所属辖区七河乡共和村和大东乡建新村委会开展了以“创建平安林区人人参与、维护林区平安家家受益”为主题的“平安林区”创建宣传活动.利用赶集天,民警向前来赶集的农民群众发放并宣传了各种林业法律法规、护林防火宣传材料多份,在显要位置喷涂、张贴相关宣传标语几十余条,并提供了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通过此次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对保林护林有了更多的了解认识,护林、爱林意识大大提高.最大限度地使林农投入到“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中,形成“创建平安林区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实现“维护林区平安家家受益”的最终目标.2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与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营造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我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深入林区,深入群众,认真做好“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同时与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耐心讲解森林防火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重点向林区群众宣传如果擅自进入林区随意用火,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故意纵火等行为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了大家的森林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积极宣传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及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办法,弘扬正气,并呼吁全社会都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共制作展版2块,发放宣传资料余份,认真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等.通过“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与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充分了解了林区社情民意,及时掌握了林区治安动态,积极接受群众评议,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安工作,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提升森林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1至3月份以来,全局民警上下一致,通力齐心,切实发挥森林公安保护林业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的职能作用,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基础工作薄弱,民警素质不平衡,基层警力严重不足等等.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队伍管理,全力推进“五化”建设;二是切实加强特情耳目建设,加大涉林案件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林区治安调研,准确掌握林区治安动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整治行动,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四是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多方协调,切实加强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加快办公楼业务用房建设步伐;五是以信息化为龙头,全面落实科技强警战略,确保各项森林公安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篇三:森林派出所工作总结

  

  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总结范文

  篇一:森林公安个人工作总结

  森林公安个人工作总结

  森林公安个人工作总结

  新的一年即将开始,对过去一年的回顾总结,使我深刻体会到,个人团结同志,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努力学习,牢记职责,勤恳认真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与此同时是我对前一段工作不足的反思,对今后工作的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

  学习方面:在局所领导下,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使我端正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平时积极参加,局所组织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并结合自己的自学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观念,加深了理论业务水平。同时,虚心向领导及同志们求教,在工作实践中摸索、反思、总结,并做好了相应的笔记。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不断加强自身学习观念逐步提高个人思想认识和执法能力。

  工作方面:过去一年里,在局,所领导下积极认真完成好各项任务。在面山绿化和管护工作中以老同志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为榜样,尽快熟悉片区和管护人员,进行多方面的思想了解与交流,加大面山周边的防火宣传与巡护力度。认真的做好每一项事情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完成好各项工作,对上级安排的外派处突WW任务要按时完成。同时把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融入日常的工作中去,全面提高了个人的业务职能和思想水平。

  存在的不足: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主要体现在对学习森林公安业务生疏,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掌握方法,等知识了解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开展的工作经验不足,工作力不从心,工作经验尚浅,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尽快成长。在思想认识上与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欠缺主动性,在纪律上有时候比较散漫,没有更好的按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己,自律性有待提高,拼搏精神有待发扬。

  今后打算及努力方向: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加强森林公安业务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业务素质。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端正自己的心态,全心全意投入到森林公安工作。主动出击,严于律己,自觉加深党性锻炼,提高自身政治思想觉悟,不断加强与领导及同事们的交流与协作,互尊互助,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尽快成长,把工作做的更好。

  篇二:森林公安年终总结

  森林公安年终总结-总结

  []篇一:某某年森林公安某某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在市林业局、公安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正确下,紧紧围绕我市发展大局,加强,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森林公安工作,积极开展一系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林区秩序稳定,在构建和谐黄山、生态黄山和黄山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我市森林公安一年来工作和明年工作总结如下:一、某某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工作开展(一)加强队伍,提高自身素质根据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改进

  队伍,提升我市森林公安形象,分局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认真队伍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加强队伍管理的。

  (1)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民警政治觉悟。一是结合黄山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大讲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宣讲团来我市,组织森林公安民警认真学习,结合自身实际,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二是各地森林公安机关按照当地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一天一小时”学习活动,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制定了学习活动,明确了活动目标和学习内容,各实战结合工作特点,从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知识

  等方面组织民警深入学习,努力打造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勤政、务实高效的森林公安队伍。

  (2)组织开展查查执法查纪律查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市分局统一部署,各地通过召开“四查”教育整顿活动会,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增强了“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开展的热情和信心,全体干警以良好的状态,积极投身到“四查”活动中去。认真组织学习了《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内务条令》、《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和《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学习,民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经过“四查”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看到了我市森林公安队伍在干警思想、执法、纪律、作风上的进步,进一步强化了民警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提高执法公信力,警民关系更加和谐。

  (3)注重公安业务,提升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平。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分期分批对237名民警进行培训,从贴近实战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准备培训科目,开展军体队列、擒拿格斗、手枪射击等科目进行实战培训,讲授《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内容,并就《森林防火条例》、《森

  林法》、《刑事诉讼法》等适用相关内容进行讲解,提升森林公安民警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使民警正确把握法律要求,准确运用制度规范,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结合市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班组织森林派出所民警参加培训,省林业厅法规处专家前来授课,就森林法律法规制度作了重点讲解,并结合基层林业单位执法过程中,尤其是林地征用、采伐限额、采伐证发放、木材证发放等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培训,从整体上提高了民警执法水平。

  (4)强化队伍日常管理,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一是开展“两车”治理行动,加强警车管理。对全市警车分阶段、分步骤逐一摸底排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区县下发《通知》,认真查纠整改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了《黄山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管理制度》,加强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使用和管理工作,使我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省森林公安局先后6次来我市检查和指导警车治理工作,对我市警车治理工作充分肯定。二是进一步明确森林公安机关民警着装要求,极大的改善了局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不按规定着装的现象。除非因工作需要,一律着警服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同时领导带班值班备勤制度。其中部分区县制定了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暂行办法,从警容风纪、日常制度、案件查处、信访接待及办理、值班备勤和警务督查等各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加强了对森林公安机关驾驶员的管理。全市各级森林公安分局、内设科室、派出机构的驾驶员,凡不属于民警驾驶警用车辆的,一律施行协警制,并落实好了聘用签订、颁发聘用证件、档案管理等工作。全面提升森林公安对外形象,提高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整体素质,提高了森林公安队伍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为现代林业建设

  和生态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加大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执法

  当前森林公安机关装备建设进度比较缓慢,基层执法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不仅明显落后于地方公安,而且有些严重影响森林公安日常工作正常开展。针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上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争取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公安基本建设的投入。

  (1)加强“硬件”建设。一是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结合当前国家实施《中西部地区基层派出所、乡镇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设的要求,我市抓住机遇,实施基层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其中博村森林派出所、祁门县森林公安分局、屯溪森林派出所均已到资金,预计于某某年初实施用房建设。二是加强装备建设,区县于某某年共计为基层科所队新配置警用车辆5台,数码相机16部、新购置电脑38台。

  (3)加大五级所整改。根据上级森林公安机关部署,我市对目前存在的三个五级所认真分析存在的主要原因,从警力配置、执法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了整改力度。目前三个五级所办公用房已经确定,五级所存在现象正逐步取消。

  (三)坚持严打不放松,确保林区秩序和谐稳定某某年,我市根据国家林业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相继开展了“春季行动”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活动,通过深入宣传、严厉打击,取得了良好效果,林区秩序和谐稳定。

  (1)组织开展各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一是“春季行动”成果显著。自4月1日至6月30日历时三个月的“春季行动”,市林业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春季行动”方案,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组设在森林公安分局,分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下设案件查

  处组、督查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搞好部署安排。市林业局先后4次召开“春季行动”专项,5月20日还召开全市“春季行动”汇报调度会,听取各地“春季行动”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了“春季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市“春季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区县林业局长为第一人,各区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为主要责任人,做到了宣传到位,行动有力,战果显著。据统计,“春季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人员4866人次,其中森林公安民警3511人次;在黄山电视台播发“春季行动”10篇,在《黄山日报》开设“春季行动”专栏,共发稿10期,市林业局印发行动专刊10期。全市共悬挂宣传横幅270多条,发放宣传15500余份,设置警示标志20多块,出动宣传车330余台次。依法受理各类森林案件543起,破获536起(立刑事案件21起,破案14起;立行政案件522起,查处522起);共处罚违法人员561人次;收缴林木、木材立方米,罚款万元,查扣国家重点保护26株,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其中,歙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还被国家林业局评为“春季行动”单位。二是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按照省森林公安局统一部署,从9月1日至亚运会结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我市迅速组织落实:1、各地迅速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确保行动取得实效。2、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依法办案,坚决追究肇事者的责任,树立执法权威。3、以案释法,加大宣传力度,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4、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其中黟县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采用张贴标语、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深入田间地头等方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发放狩猎证工作,着重对狩猎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有关野生动物知识培训,做到法入人心,人人自觉守法,营造一个全社会都护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良

  好氛围。歙县森林公安分局出动民警68人次、出动警车10次,先后对县城农贸及12家餐饮业业主进

  篇三: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工作心得感言

  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工作心得感言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派驻林区行使公安机关职能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森林公安派出所是森林公安机关的前沿阵地,也是最基层单位和多功能的战斗实体。它担负着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一方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一方百姓安居乐业,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的重任。要完成森林公安保卫工作任务固然要靠全所民警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但所长是派出所工作的组织领导者、指挥者,无疑起着关键作用。笔者结合从事森林公安工作二十余年实践,就如何当好派出所长问题,谈谈自己粗浅看法。

  一、要充分认识森林公安派出所在整个森林公安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森林公安是我国公安体系中一个特殊的警种。派出所处在公安工作的第一线,要做好整个森林公安工作,必须大力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基层稳,全局稳;基层强,全局强;基层活,全盘活。因此,作为派出所所长,要充分认识派出所的极端重要性,要自觉做到以所为家,爱所胜过爱家,时刻想着辖区人民的安居乐业,恪尽职守,做忠诚于人民的森林卫士。森林派出所与城市和农村地方派出所相比,有其共性,更有其个性。林区百姓生活一般还处在贫困状态,经济、交通并不发达。森林派出所的民警一般生活、工作都在林区,交通条件差,生活、工作环境艰苦。所长要带领全所民警做好工作,把森林公安工作第一道防线紧紧筑牢,把派出所这个面向山区群众的窗口建设成人民满意的单位,所长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

  二、首先抓好自身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派出所所长是公安战线的兵头将尾,他集兵、将特色于一身,他受上级林业、公安机关之委任,战斗在同犯罪斗争的前沿阵地,是战斗中的兵,必须有兵的实干精神。他又要组织指挥派出所一班人去战斗,是战斗中的将,又必须有将的韬略和指挥才能。

  森林资源较少的林区县只有一个派出所,资源较丰富的林区县一般有两个以上派出所,它所管辖的范围是几个乡(镇),甚至十几个乡(镇)。但可以说派出所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人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来形容基层派出所的综合性、复杂性,各项森林公安工作的任务都要派出所去贯彻落实,或者配合完成,因此,派出所所长要认真学习,强化自身,提高自己政治、业务素质,使自己成为通才、全才。林业建设的发展和法制建设任务日益繁重的客观现实,以及林业执法越来越高的要求,急切地需要所长有更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这对所长来说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

  挑战与机遇并存。所长要通过不断学习,使自己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方向,坚定政治信念;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激发自己在工作中知难而进,坚韧不拔,奋发有为,创优争先的进取精神;通过不断学习,使自己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更好地坚持群众路线,正确对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通过不断学习,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深入调查研究,使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作风不断发扬光大;通过不断学习,使自己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上级林业、公安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保持政令、警令畅通,与此同时,要配合指导员抓好全

  体民警的政治学习,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使民警保持一派生气勃勃的政治生机。

  三、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注重人格的榜样力量

  派出所所长是公安机关同犯罪斗争第一线的核心人物,既是战斗员,又是指挥

篇四:森林派出所工作总结

  

  森林派出所工作职责

  一、收集、掌握、报告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信息,保护辖区内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危害林区治安秩序的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

  三、通过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犯罪线索,侦查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保护重大

  犯罪现场,协助侦查部门侦查重特大刑事案件。

  四、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五、协助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做好涉林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

  六、组织、指导辖区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工作。

  七、依法调解涉林纠纷。

  八、承办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所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对全所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负总责。

  二、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抓好贯彻落实,对全所工作进行决策。

  三、组织全所民警做好辖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治安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组织民警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危害林区治安秩序的一般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

  五、加强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完善装备管理制度,提高装备规范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六、承办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勤职责

  一、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好综合性服务工作,确保派出所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二、收集、整理、综合全所情况,及时掌握派出所各项工作动态,积极向所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所领导工作决策当好参谋。

  三、协助所长起草、制定派出所综合性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工作总结等文件材料,按时完成其他文字材料的撰写和各类业务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做好文件打印、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工作,建立健全各类档案。

  外勤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责任区内的山情、林情和社情,搞好群防群治工作,密切警民关系,坚持调查走访,严密掌握动态。

  二、经常深入林区进行巡逻检查、监督、检查管护员的工作情况。布建特情耳目,本月在本辖区内调查巡逻不得少于10天。

  三、查处一般林政和治安案件。一般性林政案件七日内结案,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结案后三日内将案卷材料及罚没款收入等全部移交本所内勤整理归档。一般刑事案件从查处到刑拘时不得超过十天,重大案件十五天。

  四、对本责任区发生的重特大案件、重大治安和火灾隐患,要实事求是地向所领导汇报,并协助所长进行处理。

  五、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严禁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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