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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承诺书10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11-25 11:33:07

篇一: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配合做好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按规定取得培训合格证。

  二、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外地来沪人员登记报告、居家或者集中隔离观察14天等要求,严格落实晨检和体温检测制度,做好人员健康管理。

  三、每天对食品加工、就餐、人员通道、电梯间、洗手间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定期对空气过滤、食品加工等相关设施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场所和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四、严把原料进货和食品贮存关,不采购野生动物等违禁食品,做好原料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要求的温度、湿度做好食品贮存。

  五、加强食品加工过程控制,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食品配送等重点环节的操作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按规定做好留样。

  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每天展开隐患排查,对发现与疫情有关或有产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供餐举动,并向属地市场监管和疾病防备控制部门报告。

  七、按照实际采取分时段用餐、在事情岗位用餐平分散式供餐用餐模式,制止用餐人员聚集。

  八、加强应对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的基本知识培训、岗位操作培训,开展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指导员工科学看待疫情防控,主动做好个人防护。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主动接受监管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监管部门处罚。

  卖力人签字(加盖公章):2020年2月日企业食堂规范经营六要六不要

  一要建立疫情防控岗位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持培训证、佩戴臂章上岗。

  二要指导从业人员返沪要登记报告,落实晨检制度,规范洗手消毒。

  三要对食堂各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及时清理杂物和,保持场所空气流通和卫生整洁;要落实工用具和餐饮具消毒工作。

  四要做好食品采购和贮存管理。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五要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复工供餐前,现餐现做,避免隔餐使用,控制成品存放时间。

  六要采取分时段用餐、在工作岗位用餐等分散式供餐用餐模式,避免人员密集。

  二不要生熟不分,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三不要超范围加工冷食和生食类食品;四不要让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长时间裸露和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五不要让用餐人员拥挤聚集,在就餐场所采用屏风隔离、人员间隔1米以上等方式;六不要就餐时相互交谈,取餐时应佩戴口罩,取餐不宜采取自助直接取餐。

  附件2餐饮单位疫情防控食品安全专业告知书为加强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局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并进一步落实相关场所、设施和从业人员等防控管理措施,保证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特告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防控制度,落实防控责任

  一)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主体责任。要将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成立由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防控小组,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建立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食品从业人员呈现疑似病症,或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近期到过的食品经营场合,应配合当地疾病防备控制中央等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事情。

  三)食品经营单位要提高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认识,加强对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培训、岗位操作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管理,杜绝带病上岗

  一)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2020年1月12日(含当日)后从疫情重点地区来沪从业人员应主动向本人居住地村(居)委会如实登记信息,从抵沪之日起14天内实行居家或者集体隔离观察。

  二)在从业人员通道入口处配备洗手消毒设施,如配备免洗消毒液或75%酒精等。

  三)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餐饮单位至少2次),检查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有发热(37、3度以上)、咳嗽、咳痰、胸痛、胸闷、腹泻等症状,并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上述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在排除感染前不得上岗。

  四)从业人员应佩戴口罩上岗,并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宜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及时更换。

  五)从业人员应勤洗手,包括在咳嗽及打喷嚏后、餐前便后、接触不清洁的设备设施和器具、接触其他人或生食品后等,特别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必须规范洗手和消毒。手部清洗消毒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附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六)原料送货人员及外部访客也应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检查,如有发热(37、3度以上)、咳嗽、咳痰、胸痛、胸闷、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劝离就诊。

  七)从业人员应避免与具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或养殖畜禽动物。

  三、定期清洗消毒场所设施,保证物品存放整洁

  一)每天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洗,保持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定期定时对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持加工经营场所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二)每天对就餐场合、菜单簿、保洁设施、人员通道扶手、电梯间和洗手间等消耗者频繁使用和接触的物体外表举行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洗手液、消毒液等。

  三)全面清理杂物和废旧物品,不留卫生死角,保证加工经营场所食品和物品分类分架、离地隔墙、标识清晰。确保食品

  和物品存放整洁,消弭虫害孳生和藏匿地,保证空气流通,便于对场合和设施装备展开清洁和消毒。

  4、严格食品原料采购,杜绝野生动物

  一)禁止采购经营蛇类、野鸟、蟾蜍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非法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原料加工经营食品。

  二)禁止在食品经营场合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四)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做好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查验和台帐记录。对采购的猪肉要查验和保存“两证一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一)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分开使用、生熟食品冰箱存放分开、生熟食品加工过程分开、冷食和生食专人制作;减少供应冷食、生食的品种和数量。

  二)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附录《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餐饮具消毒后应存放在密闭保洁柜内,供餐时即时提供餐饮具,不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

  三)食品、半成品、成品制止长时间裸露。食品储存采用保鲜膜覆盖或密闭等方法。

  四)按需加工,现点(餐)现做,现做再吃,缩短成品存放时间。

  五)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采用加盖或非敞开式盛放,设置隔离设施以防止消费者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设置禁止消费者触摸等标识。并安排专人负责提供食品分拣、包装等服务,操作时应佩戴口罩、手套。食品经营单位停止提供食品“试吃”服务。

  六、采用分散供餐用餐,降低用餐人员聚集风险

  一)加强群体性聚餐管理,餐饮单位、农村办酒场合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

  二)在就餐人员通道入口处宜设置免洗消毒液;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配备体温检测仪,对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消费者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

  三)鼓励餐饮单位采用分餐、套餐、外带、外卖等方式分散供餐用餐。特别是集体食堂,可根据实际采取分时段用餐、分部门用餐、在工作岗位用餐等分散式供餐用餐模式,避免人员密集用餐带来的风险。

  四)有条件餐饮单位可以在就餐场所采用屏风隔离等物理方式避免用餐人员拥挤聚集;餐饮单位应主动提供公筷、公匙、公勺。

  五)进入就餐场所应佩戴口罩,就餐时除外。

  七、严格网络食品交易配送过程管理,防止配送污染

  一)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应严格执行《网络餐饮效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各项划定。

  二)餐饮外卖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

  三)每天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举行清洁消毒。

  四)食品配送人员每天举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配送过程全程佩带口罩。

  复工单位应符合上述奉告书要求,经街镇(园区)复工条件核查通事后向属地市场合报备。企奇迹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疫情管控事情措施,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展开的疫情防控事情,加强自我防护和内部安全管理。对拒绝配合有关防控事情,构成治安管理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未履行法定义务,形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给予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承诺书为配合做好感染肺炎防控事情,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制度,明白岗位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主体责任,单位卖力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枢纽岗位操作人员按划定取得培训合格证。

  二、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外地来沪人员登记报告、居家或者集中隔离观察14天等要求,严格落实晨检和体温检测制度。

  三、落实消费者就餐前体温测量工作,督促消费者佩戴口罩和就餐前洗手消毒,劝阻有发热、感冒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消费者,做好人员健康管理。

  4、每天对食品加工、就餐、人员通道、电梯间、洗手间等场合举行全面清洗消毒,按期对空气过滤、食品加工等相关设施举行清洁消毒,保持场合和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五、严把原料进货和食品储存关,不采购野生动物等违禁食品,做好原料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要求的温度、湿度做好食品储存。

  六、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食品加工过程控制,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食品配送等重点环节的操作符合规范要求。严格网络食品配送过程管理,加强外卖配送人员管理,防止配送污染。

  七、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每天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与疫情有关或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属地市场监管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八、疫情防控期间不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鼓励采用分餐、套餐、外带、外卖等方式分散供餐用餐,制止用餐人员拥挤聚集,主动供给公筷、公匙、公勺。

  九、加强应对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的基本知识培训、岗位操作培训,开展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指导员工科学看待疫情防控,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展开经营举动,主动接受监管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监管部门处罚。

  卖力人签字(加盖公章):2020年2月日餐饮单位规范经营六要六不要

  一要建立疫情防控岗位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持培训证、佩带臂章上岗。

  二要指导从业人员返沪要注销报告,落实晨检制度,规范洗手消毒。

  三要对各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及时清理杂物,保持场所空气流通和卫生整洁;要落实工用具和餐饮具消毒工作。

  四要做好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五要执行食品安全每天自查制度,排除安全隐患,消除潜在风险,履行报告义务。

  六要规范加工操作、清洗消毒、食品配送等重点环节,保证食品安全。

  二不要生熟不分,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三不要超范围加工冷食类(熟食卤味)和生食类(刺身)食品。

  四不要让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长时间裸露和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主动供给公筷、公匙、公勺。

  五不要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倡导大堂用餐、尽量不使用包房,鼓励采用分餐、套餐、外带、外卖等方式分散供餐用餐。

  六不要让用餐人员拥挤聚集,主动劝阻有发烧、伤风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消耗者就餐。

篇二: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加强疫情防控确保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加强疫情防控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就餐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供餐工作。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法人代表是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人,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落实健康管理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含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体温不正常的,立即送医院诊治。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四、严把食品原材料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设立食品进货台账。不采购、不加工野生动物。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食材,不购进无生产许可、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五、食品经营场所内外,保持清洁卫生。配备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各操作间保持清洁,严防食品污染。

  六、食堂加工、就餐场所室内每天要通风换气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其中,食品配餐间要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每日每餐后定期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食品加工区域每日每餐后要进行清洁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清洁消毒用具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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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开,避免混用。每日每餐做好餐用具、刀具、砧板、操作台、地面、门把等设备设施消毒。

  七、疫情期间实行分餐制,分散式就餐,适当减少人员聚集。

  八、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设置留样专用冰箱,建立留样登记。

  九、一旦发生疑似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企业(单位)名称(盖公章):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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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篇三: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餐饮疫情防控承诺书

  餐饮疫情防控承诺书(精选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如经合同认可,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承诺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餐饮疫情防控承诺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餐饮疫情防控承诺书

  篇1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消费者的餐饮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餐饮服务环境,本单位郑重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1、落实主体责任。餐饮经营单位要根据有关防控要求,做好门店和员工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并对上岗员工进行培训;准备口罩、医用消毒水、洗手液、测温枪等防疫防护用品;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每日员工健康监测、场所消杀,员工做好自我卫生管理,正确洗手,佩戴口罩。对外地返运人员以及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人员,应及时隔离。

  2、规范就餐安排。餐饮经营单位桌椅要减量摆放,控制就餐人数,拉开桌椅间距,确保餐位间隔在

  1米以上。全面推行公筷公勺,要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

  包间需保持良好通风,优先打开窗户,有条件的要积极推广分餐制。疫情防控解除前,严禁餐饮服务单位承接婚丧嫁娶、生日宴会等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

  3、加强经营场所环境清洁消毒。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使用全新风运行,每周进行关键部件的清洗、消毒或更换。对于顾客接触多的桌面、门把手、水龙头、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等部位及时清洁消毒。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洁消毒,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厨余垃圾加盖、分类及时清理。

  4、用餐人员测温进入和实名登记。顾客进店时须测量体温,除进餐时间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建立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每桌次登记至少

  1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优先使用“山西健康码”进行

  登记管理,不能使用“山西健康码”的,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5、快食快走。餐饮场所门口和室内不允许出现顾客排队、人员聚集等现象。鼓励采取线上预约的方式等位就餐,提倡扫码支付,减少人员物品接触。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间隔不低于10分钟,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员工就餐时也应符合上述要求。

  6、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规定,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不得采购没有合法来源、没有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食及制品,严禁在经营场所圈养、宰杀、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以上承诺自愿公开,愿意接受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协会的监督,自觉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如有违诺,愿意接受相应的惩罚。

  承诺人:

  年

  月

  日

  餐饮疫情防控承诺书

  篇2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管理,本公司在疫情预防管理期间依法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承诺:

  一、坚决遵循疫情预防管理指挥部制定的特定时间、特定地区、特定饮食业态暂停营业的管理措施,停止。

  二、严格管理员工健康。确保最近疫情发生的地区生活、旅行史、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员工不返回工作岗位,从县外其他地区返回靖的员工在家观察14天后返回工作岗位,每天进行员工健康监测、体温测量,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

  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用餐人员聚集。为了不承担集体饮食,尽量暂停饮食场所的提供,提供一次性的饮食箱,建议消费者包装带回来的饮食场所,采取管理人流、错误的饮食、分散的饮食等措施,拒绝向没有戴口罩的人提供饮食服务的负责人排队购物,排队购物

  四、实行食品采购索赔和采购检验记录制度,不采购、饲养、宰杀活禽,不采购来源不明、未检疫合格的牲畜肉及其产品,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和销售野味。

  五、严格防护员工健康。实行员工按要求戴口罩,立即更换口罩,严格员工洗手消毒,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实施手洗手消毒。

  六、做好防疫消毒工作:确保餐具消毒后使用;外卖保温箱、物流车辆和物流周转工具每天清洁消毒,定期对经营场所地面、电梯空间、厕所、门把手等进行防疫消毒,定期对服务场所打开窗户换气,保持环境卫生、换气。

  七、保证食品煮熟:保证家畜、蛋类食材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在70℃以上,暂停自助餐厅提供刺身、沙拉等生食、冷食类食品供应。

  约定单位:xx年xx月

  餐饮疫情防控承诺书

  篇3为了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感染预防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公司认真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疫情预防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执行疫情预防管理和食品安全预防管理主体责任,岗位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按规定取得培训合格证。

  二、根据市政府发布的疫情预防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来上海人员登记报告、家庭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等要求,严格执行晨检和体温检查制度,进行人员健康管理。

  三、每天对食品加工、饮食、人员通道、电梯间、厕所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定期清洗空气过滤、食品加工等相关设施,保持场所和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四、严格检查原料采购和食品贮藏,不采购野生动物等违禁食品,制作原料采购索赔和检查,根据保证食品安全要求的温度、湿度进行食品贮藏。

  五、加强食品加工工艺控制,生熟分离,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饮食用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等重点环节操作应符合规范要求,按规定留样。

  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我调查制度,每天开展危险调查,发现与疫情有关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时,立即停止饮食活动,向当地市场监督和疾病预防管理部门报告。

  七、实际采用分时间段饮食、职场饮食等分散饮食模式,避免饮食者聚集。

  八、加强疫情对策和食品安全对策的基本知识训练、岗位操作训练,开展疫情对策知识科普宣传,指导员工科学看待疫情对策,积极进行个人防护。

  我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开展经营活动,积极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由于没有履行上述承诺,我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监督部门的处罚。

  负责人签字(按印鉴):餐饮疫情防控承诺书

  篇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企业(个体工商户)正常有序复工经营,根据《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十五号)》要求,我企业(个体工商户)严格落实复工复业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承诺如下:

  1、各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起防疫工作的职责,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按照《餐饮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防控服务指南(暂行)》要求开展疫情期间的经营活动,认真履行承诺,确保经营活动和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

  2、严格做到“三保证”:员工、顾客和配送人员入店要保证佩戴口罩、保证每人每天测量体温、保证扫描“龙江健康码”。

  3、严抓消杀环节。首次恢复经营的餐饮单位应对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餐饮洁具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每天开展场所规范消毒,做好相关消毒记录。保持空气流通,定期对空调过滤器进行清洁消毒。

  4、严管食材质量。所有食材要在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并做好索证

  索票工作。在运输、储存、经营过程中严格做好防控工作,防止腐烂、霉变、污染食材流向餐桌。禁止采购、饲养和宰杀活禽。禁止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及餐品。

  5、鼓励外卖平台推行“无接触配送”,外卖配送员严格执行无接触配送服务要求,避免配送过程中面对面与顾客接触。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餐饮疫情防控承诺书

  篇5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

  二、认真履行和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及社会的"监督,强调和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

  三、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包括临时的和新参加工作的)均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四、保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票索证和验收制度;保证从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加工、销售实施有效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保证食品及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并签订定点采购合同;

  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与索取的发票,有效证件与台账记录相一致。保证采购的猪肉、蔬菜类食品原料来源可追溯;保证不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猪肉、禽畜及其制品,不使用劣质食用油,不使用不合格的食品及其原料,无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本单位。

  五、保证不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以及未列入国家公告目录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六、保证不采购使用标签标识不全以及包装破损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七、保证具备餐饮消费安全的环境条件,加工设施和相关辅助设备。熟食间严格做到专人、专间、专用工具、专用冰箱(柜)、专用消毒设施,严格执行餐饮加工、操作、储存等过程的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待加工食品,成品的交叉污染,保证提供和使用消毒合格的餐饮用具。

  八、保证明确本单位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认真督查各岗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认真落实餐饮业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争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B级单位,争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九、保证本单位不超过接待能力承办宴席,做好宴席各类食品留样,并冷藏保存48小时,一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报告。

  十、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的满足消费者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做一个诚实守信的餐饮业经营者。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承担一切责任,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承诺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四: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疫情防控工作期间食品安全承诺书

  沂南县********食堂关于在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切实维护全校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降低人群聚集可能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履行食品经营者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全体责任,我(单位)承诺如下:一、严格执行省、市、县政府及各部门疫情防控相关决定和要求。

  二、不采购、圈养、宰杀活禽和野生动物或经管野生动物制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素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迫溯。

  三、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疫情防控相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从业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及时按照七步法洗手并按要求佩戴口罩。

  四、对从业人员开展每日晨检(防控期间每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建立档案,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员工,立即调离岗位。

  五、对餐厅内外、操作间、贮存室等场所定期进行通风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营业场所空调、通风系统正常运转,定期对空调过滤消毒;严格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流程,确保餐用具清洗消毒后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六、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操作加工行为,加工畜禽类食品要生熟分开存放、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

  七、发现外省返沂南人员,自到达沂南之日起,督促自行居家隔

  离14天,八、积极防控集体聚餐风险,协同学校采取各种灵活多样的就餐方式,采用分餐和错峰就餐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用餐。

  九、做好传染性疾病防控宣传教育。做好就餐人员的指导和宣传工作,建议就餐人员:就餐时避免扎堆就餐。洗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监督管。

  承诺人签名:

篇五: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有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承诺书

  现就我单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一、本店在恢复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餐饮服务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本店在恢复营业期间,禁止一切集体聚餐服务活动,杜绝集中就餐和堂食,要求分散就餐和打包回家就餐。

  三、本店所有从业人员无与武汉人员、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密接人员接触史。

  四、本店在恢复营业期间,将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晨检制度;从业人员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及疫情防控需要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手套。

  五、本店在恢复营业期间,开展集中送餐或接受外卖订餐时,严格餐饮食品包装,对送餐车辆、容器和人员及时消毒,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六、本店在恢复营业期间,要严格落实上述规定,若执行规定不严,落实疫情防控不力,立即停业整顿

  特此承诺

  餐饮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20XX年2月

  日

篇六: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防范饮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我承诺如下:

  1、强化人员管理。本店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禁止感冒、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从业人员上岗。从业人员着工作服,戴帽子、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一米以上的间距。

  2、保证环境卫生。对餐饮店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做到每日定时消毒,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不同区域的清洁消毒用具要避免混用。

  3、改变就餐方式。避免集体就餐,提高就餐人群的分散性,提倡盒餐外带。不允许就餐人员面对面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

  4、严把材料控制关。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

  5、规范操作行为。保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加工制作食品时,全程佩戴口罩。食物贮存做到生熟分开,食物烧熟煮透。

  6、做好餐饮具消毒。按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于密闭设施内保洁。加强洗涤剂、消毒剂规范管理,防止误用。

  7、做好就餐人员登统计汇总工作。就餐人员如实登记姓名、电话及健康状况。每日16时前向市场监管局餐饮科报备。

  承诺人:

篇七: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加强疫情防控确保食品安全承诺书(样式)

  为加强疫情防控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就餐人员生命安全和身

  体健康,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供餐工作。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法人代表是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落实健康管理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含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体温不正常的,立即送医院诊治。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四、严把食品原材料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设立食品

  进货台账。不采购、不加工野生动物。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食材,不购进无生产许可、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五、食品经营场所内外,保持清洁卫生。配备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各操作间保持清洁,严防食品污染。

  六、食堂加工、就餐场所室内每天要通风换气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其中,食品配餐间要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每日每餐后定期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

  食品加工区域

  每日每餐后要进行清洁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清洁消毒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每日每餐做好餐用具、刀具、砧板、操作台、地

  面、门把等设备设施消毒。

  七、疫情期间采用外卖形式经营,除工作人员和送餐人员禁止进入店内。

  八、一旦发生疑似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企业(单位)名称(盖公章):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员工复工前情况登记表(样式)

  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1.您在本次假期期间(2020年春节假期,下同)的经常居住地(具体至区)?

  2.您在本次假期期间是否有跨市外出?如有,请描述日期时间、乘坐的交通工具、到达的场所?

  3.您在本次假期期间是否曾到过湖北省?或途经湖北省?如有,请描述日期时间、乘坐的交通工具、到达的场所

  4.本次假期期间,您是否曾与湖北省人员,或确诊、疑似病患有过密切接触(包括但不限于聚会、同乘交通工具等)

  5.本次假期期间,您、您的家人、与您密切接触的人是否有发烧,咳嗽,头疼,胸痛,恶心呕吐,腹泻等不良症状,如有,请描述诊疗过程,并附上诊疗记录

  6.您目前的健康状况,是否有发烧,咳嗽,头疼,胸痛,恶心呕吐,腹泻等不良症状?

  7.请提供您在复工后的经常居住地(精确到门牌号)及同住人员

  8.其他需要报告的,和疫情及复工相关的情况

  本人确认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愿意配合公司对本人的合理安排。

  签字:

  日期:

  体温登记表(样式)

  序号

  姓名

  体温(℃)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复工备案表

  根据相关要求,本企业(单位)已制定防疫工作方案,落实防疫各项措施,符合复工条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复工,现申请备案。

  企业(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单位)所属行业类别:

  复工员工数(人)

  我单位承诺:

  会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遵守吉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承担企业义务,按照企业制定的防疫方案,严格落实员工接送、隔离和防控措施,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不发生输入性疫情和群体性疫情发生。若因管理不当,发生疫情并导致疫情传播,产生重大影响,立即停工。

  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篇八: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按规定取得培训合格证。

  二、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外地来沪人员登记报告、居家或者集中隔离观察14天等要求,严格落实晨检和体温检测制度,做好人员健康管理。

  三、每天对食品加工、就餐、人员通道、电梯间、洗手间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定期对空气过滤、食品加工等相关设施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场所和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四、严把原料进货和食品贮存关,不采购野生动物等违禁食品,做好原料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要求的温度、湿度做好食品贮存。

  五、加强食品加工过程控制,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食品配送等重点环节的操作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按规定做好留样。

  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每天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与疫情有关或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供餐活动,并向属地市场监管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七、根据实际采取分时段用餐、在工作岗位用餐等分散式供餐用餐模式,避免用餐人员聚集。

  八、加强应对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的基本知识培训、岗位操作培训,开展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指导员工科学看待疫情防控,主动做好个人防护。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主动接受监管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监管部门处罚。

  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2020年2月

  日

  企业食堂规范经营六要六不要

  一要建立疫情防控岗位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持培训证、佩戴臂章上岗。

  二要指导从业人员返沪要登记报告,落实晨检制度,规范洗手消毒。

  三要对食堂各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及时清理杂物和,保持场所空气流通和卫生整洁;要落实工用具和餐饮具消毒工作。

  四要做好食品采购和贮存管理。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五要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复工供餐前,现餐现做,避免隔餐使用,控制成品存放时间。

  六要采取分时段用餐、在工作岗位用餐等分散式供餐用餐模式,避免人员密集。

  一不要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采购来源不明的生猪产品,在食品加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二不要生熟不分,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三不要超范围加工冷食和生食类食品;

  四不要让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长时间裸露和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

  五不要让用餐人员拥挤聚集,在就餐场所采用屏风隔离、人员间隔1米以上等方式;

  六不要就餐时相互交谈,取餐时应佩戴口罩,取餐不宜采取自助直接取餐。

  附件2餐饮单位疫情防控食品安全专业告知书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局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进一步落实相关场所、设施和从业人员等防控管理措施,保证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特告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防控制度,落实防控责任

  (一)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主体责任。要将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成立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防控小组,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建立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食品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病症,或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近期到过的食品经营场所,应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三)食品经营单位要提高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认识,加强对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培训、岗位操作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管理,杜绝带病上岗

  (一)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2020年1月12日(含当日)后从疫情重点地区来沪从业人员应主动向本人居住地村(居)委会如实登记信息,从抵沪之日起14天内实行居家或者集体隔离观察。

  (二)在从业人员通道入口处配备洗手消毒设施,如配备免洗消毒液或75%酒精等。

  (三)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餐饮单位至少2次),检查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有发热(37、3度以上)、咳嗽、咳痰、胸痛、胸闷、腹泻等症状,并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上述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在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

  (四)从业人员应佩戴口罩上岗,并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宜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及时更换。

  (五)从业人员应勤洗手,包括在咳嗽及打喷嚏后、餐前便后、接触不清洁的设备设施和器具、接触其他人或生食品后等,特别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必须规范洗手和消毒。手部清洗消毒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附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六)原料送货人员及外部访客也应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检查,如有发热(37、3度以上)、咳嗽、咳痰、胸痛、胸闷、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劝离就医。

  (七)从业人员应避免与具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或养殖畜禽动物。

  三、定期清洗消毒场所设施,保证物品存放整洁

  (一)每天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洗,保持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定期定时对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持加工经营场所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二)每天对就餐场所、菜单簿、保洁设施、人员通道扶手、电梯间和洗手间等消费者频繁使用和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洗手液、消毒液等。

  (三)全面清理杂物和废旧物品,不留卫生死角,保证加工经营场所食品和物品分类分架、离地隔墙、标识清晰。确保食品和物品存放整洁,消除虫害孳生和藏匿地,保证空气流通,便于对场所和设施设备开展清洁和消毒。

  四、严格食品原料采购,杜绝野生动物

  (一)禁止采购经营蛇类、野鸟、蟾蜍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非法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原料加工经营食品。

  (二)禁止在食品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三)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四)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做好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查验和台帐记录。对采购的猪肉要查验和留存“两证一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一)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容器分开使用、生熟食品冰箱存放分开、生熟食品加工过程分开、冷食和生食专人制作;减少供应冷食、生食的品种和数量。

  (二)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附录《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餐饮具消毒后应存放在密闭保洁柜内,供餐时即时提供餐饮具,不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

  (三)食品、半成品、成品避免长时间裸露。食品贮存采用保鲜膜覆盖或密闭容器等方法。

  (四)按需加工,现点(餐)现做,现做再吃,缩短成品存放时间。

  (五)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采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设置隔离设施以防止消费者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设置禁止消费者触摸等标识。并安排专人负责提供食品分拣、包装等服务,操作时应佩戴口罩、手套。食品经营单位停止提供食品“试吃”服务。

  六、采用分散供餐用餐,降低用餐人员聚集风险

  (一)加强群体性聚餐管理,餐饮单位、农村办酒场所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

  (二)在就餐人员通道入口处宜设置免洗消毒液;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配备体温检测仪,对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消费者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

  (三)鼓励餐饮单位采用分餐、套餐、外带、外卖等方式分散供餐用餐。特别是集体食堂,可根据实际采取分时段用餐、分部门用餐、在工作岗位用餐等分散式供餐用餐模式,避免人员密集用餐带来的风险。

  (四)有条件餐饮单位可以在就餐场所采用屏风隔离等物理方式避免用餐人员拥挤聚集;餐饮单位应主动提供公筷、公匙、公勺。

  (五)进入就餐场所应佩戴口罩,就餐时除外。

  七、严格网络食品交易配送过程管理,防止配送污染

  (一)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应严格执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各项规定。

  (二)餐饮外卖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

  (三)每天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

  (四)食品配送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配送过程全程佩戴口罩。

  复工单位应符合上述告知书要求,经街镇(园区)复工条件核查通过后向属地市场所报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疫情管控工作措施,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自我防护和内部安全管理。对拒绝配合有关防控工作,构成治安管理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给予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按规定取得培训合格证。

  二、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外地来沪人员登记报告、居家或者集中隔离观察14天等要求,严格落实晨检和体温检测制度。

  三、落实消费者就餐前体温测量工作,督促消费者佩戴口罩和就餐前洗手消毒,劝阻有发热、感冒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消费者,做好人员健康管理。

  四、每天对食品加工、就餐、人员通道、电梯间、洗手间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定期对空气过滤、食品加工等相关设施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场所和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五、严把原料进货和食品贮存关,不采购野生动物等违禁食品,做好原料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要求的温度、湿度做好食品贮存。

  六、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食品加工过程控制,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食品配送等重点环节的操作符合规范要求。严格网络食品配送过程管理,加强外卖配送人员管理,防止配送污染。

  七、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每天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与疫情有关或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属地市场监管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八、疫情防控期间不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鼓励采用分餐、套餐、外带、外卖等方式分散供餐用餐,避免用餐人员拥挤聚集,主动提供公筷、公匙、公勺。

  九、加强应对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的基本知识培训、岗位操作培训,开展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指导员工科学看待疫情防控,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主动接受监管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监管部门处罚。

  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2020年2月

  日

  餐饮单位规范经营六要六不要

  一要建立疫情防控岗位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持培训证、佩戴臂章上岗。

  二要指导从业人员返沪要登记报告,落实晨检制度,规范洗手消毒。

  三要对各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及时清理杂物,保持场所空气流通和卫生整洁;要落实工用具和餐饮具消毒工作。

  四要做好食品采购和贮存管理。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五要执行食品安全每天自查制度,排除安全隐患,消除潜在风险,履行报告义务。

  六要规范加工操作、清洗消毒、食品配送等重点环节,保证食品安全。

  一不要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采购来源不明的生猪产品,在食品加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二不要生熟不分,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三不要超范围加工冷食类(熟食卤味)和生食类(刺身)食品。

  四不要让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长时间裸露和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主动提供公筷、公匙、公勺。

  五不要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倡导大堂用餐、尽量不使用包房,鼓励采用分餐、套餐、外带、外卖等方式分散供餐用餐。

  六不要让用餐人员拥挤聚集,主动劝阻有发热、感冒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消费者就餐。

篇九: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网络订餐平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相关要求,确保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有效推进疫情防控,我单位承诺:一、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审查公示制度,避免疫情期间通过网络订餐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和食品安全风险。

  二、严格审核上线菜品,涉及野生动物制品的一律下线,杜绝提供野生动物类菜肴,不发布野生动物及制品交易的相关信息。

  三、加强送餐人员管理,建立健康档案,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工作期间保持个人卫生,上岗前应将手洗净、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上岗。送餐人员须每日上、下午至少应各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并做好每次检测记录的台账,体温正常者方能领取送餐任务。

  四、外卖配送箱、车每天全方位消毒,至少每4-6小时应消毒一次,并做好消毒记录台账。

  五、实施“一次性封签”配送,采取约定取餐地点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无接触”式的送餐服务。

  六、保证网络供餐价格公道,安排专人对平台供餐价格进行全面监控,坚决杜绝哄抬物价问题出现。

  七、密切关注入网商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若发现入网提供配餐服务的商家有人员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咳嗽、流涕、发热等情形的,立即停止合作,关闭提供网络交易的服务平台,并立即报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我单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监管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

篇十: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加强疫情防控确保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加强疫情防控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就餐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供餐工作。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法人代表是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人,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落实健康管理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含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体温不正常的,立即送医院诊治。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四、严把食品原材料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设立食品进货台账。不采购、不加工野生动物。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食材,不购进无生产许可、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五、食品经营场所内外,保持清洁卫生。配备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各操作间保持清洁,严防食品污染。

  六、食堂加工、就餐场所室内每天要通风换气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其中,食品配餐间要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每日每餐后定期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食品加工区域每日每餐后要进行清洁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清洁消毒用具要分

  —

  1—

  开,避免混用。每日每餐做好餐用具、刀具、砧板、操作台、地面、门把等设备设施消毒。

  七、疫情期间实行分餐制,分散式就餐,适当减少人员聚集。

  八、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设置留样专用冰箱,建立留样登记。

  九、一旦发生疑似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企业(单位)名称(盖公章):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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