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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4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2-09 21:25:03

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4篇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  不少执法队伍实行自收自支以收费和罚没收入作为补充经费不足这被称之为自费执法而个别行政执法部门领导为了自己的政绩和本单位的局部利益还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4篇,供大家参考。

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4篇

篇一: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

  不少执法队伍实行自收自支以收费和罚没收入作为补充经费不足这被称之为自费执法而个别行政执法部门领导为了自己的政绩和本单位的局部利益还向下属单位和执法人员下达经济指标为了完成任务在实际执法中一些人不是重在纠正违法行为而是只收费罚款了事有的人甚至希望鼓励当事人违法这样才有费可收有钱可罚才能保证财源茂盛保证自己的饭碗维持丰厚的福利待遇

  浅谈当前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当前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XX年十七大过后,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不仅为我们勾画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而且对于如何加强新时期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具有特别重大的指导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得到了日益的提高,城市化的进程也有了快速的发展,城市的内涵日益丰富,城市的规模正在日趋的扩大。对于政府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来打造好城市、管理好城市已成为一个新的课题。一、城管执法的概述(一)城市管理的概念城市管理是公私个人和机构用以规划和管理城市事务的许多方法的总和。它是一个连续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可以使相互冲突或彼此不同的利益都得到考虑,并且可以采取合作行动。它包括正式机构和非正式安排以及市民的社会资本。

  (二)城管执法产生的历史背景上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的几年,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天翻地覆变化最大、经济最为平稳、快速发展的几年,随着经济的高速运转,城镇化的步伐也日益加快。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规模急剧增大,城市流动人口急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矛盾也愈来愈多,越来越繁杂。然而,由于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滞后,加之各行政机关“为己争利”的思想,致使城市管理过程中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或执法空档等现象屡见不鲜,各部门“分兵把守,各管一摊”的行政管理体制已显得力不从心。为了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难题,国家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原则,部署实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改革。(三)城管执法的作用自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全面推行以来,在我国城市管理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其地位也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有效地解决了我国城市管理方面之前存在着多头执法、职权交叉、行政执法队伍膨胀及执法扰民等问题,使颇具讽刺意义的“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了一顶破草帽”现象得到有效缓解。同时,由于精简了执法队伍,不但在执法效率及水平上未减,且有了长足的进展,并且减少了我国财政的支出,降低了机构臃肿程度,最主要的是在改善城市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当前城管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违反执法程序现象较普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一些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个别人员仍然习惯于图简单,撕张罚款单了事,没有填写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不给收据或者以白条代替;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先裁决后询问,先处罚后取证;听证会举行不规范,没有达到听证会的目的等;执法随意性大,没有依法办事、有的个别领导在处罚决定生效后随意乱表态不执法或执行大打折扣,视法律为儿戏;也有个别单位不按规定办事,擅自低价处理没收财物;同时有的地方存在执法不公正,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行政执法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现行行政执法体制,总体上可以称之为趋利的体制,一个部门执法权利大,利益就大,执法人员的待遇和福利就高。这些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收支两条线”政策在有的地方还没有做到,有的地方由于财政困难,执法经费无法保障,仍然实行罚款分离。不少执法队伍实行自收自支,以收费和罚没收入作为补充经费不足,这被称之为“自费执法”,而个别行政执法部门领导为了自己的政绩和本单位的局部利益还向下属单位和执法

  人员下达经济指标,为了完成任务,在实际执法中,一些人不是重在纠正违法行为,而是只收费,罚款了事,有的人甚至希望鼓励当事人违法,这样才有费可收,有钱可罚,才能保证“财源茂盛”,保证自己的饭碗,维持丰厚的福利待遇。这种以“违法养执法,执法护违法”的现象,极大地损害了执法机关的执法形象,权威和效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保障制度也不健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遭遇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对侵犯执法人员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不严格,不具体,又加之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执法人员是非公务员的行政事业编制,处罚时又缺少法律的根据。在遭遇暴力抗法时事后往往不了了之,以致在很多情况下都影响了行政执法队伍的士气。(三)城管执法队伍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从城管执法队伍的现状来看,广大城管执法队员忠于职守、乐于奉献,为城市环境的整洁、明亮、有序作出了巨大贡献,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实践证明,城管执法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但是必须看到,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不仅需要“量”的增加,更需要“质”的提高。“执法力量不足”实质是执法队伍素质的不足。在新的挑战面前,城管执法队伍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城管执法工作的要求,具体表现在:一是政治素质不高。极少数执法队员政治观念淡薄,理

  想信念动摇,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不能正确地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指导工作,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透,执行不力,特权思想严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淡化;二是业务素质低。少数执法人员文化水平低,缺乏城管执法专业知识,不能正确掌握和运用法律理论和基本的法律知识,执法行为不规范,违反程序办案。加上由于现行的城管执法队员教育训练制度和教育经费的严重制约,少数执法人员缺乏专业技能训练和必要的培训,不具备从事城管执法工作所必须的技能和业务水平,执法水平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自身素质不能适应城管执法工作需要;三是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少数执法人员缺乏依法执法的自觉意识,不尊重行政相对人的人格,滥用强制措施,越权办案。其次就是执法人员的政策、法律法规水平不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三乱;四是执法过程中存在感情大于法的现象,以致于执法不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四)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随意性较大首先是行政自由裁量范围过广,导致执法人员法律观念淡薄行政自由裁量权为执行公务的人员所掌握,那么或多或少都不可避免主观感情个人认识上的不同区别。法律法规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种类,幅度规定的越宽越多,执法人员就越觉得自己手中的权力的“宝贵”,造成行政自由裁量没有制约使行政执法偏

  离公平、公正、公开的轨道。其次是行政行为任意无常,违反同一性和平等性,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一个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在什么条件,环境下操作,在什么条件环境下变更和撤销,都有很大的随意性。另外,行政行为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官僚作风和特权思想盛行,以行政主体来说,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容易产生地方部门,系统保护主义和官僚主义。从行政相对人来说,由于他在一般情况下只考虑本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为达到一定的目的或利益,不惜利用各种手段,接近掌权者,腐蚀公务员。(五)社会公众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误解日常的城管执法工作,与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不可避免地,部分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误解和抵制。城管执法工作与群众是面对面接触,而大多数又是弱势群体,各种社会矛盾、冲突难免会集中到执法过程中,群众对城管执法人员有潜意识的抵制,致使抵触、阻挠执法的现象频繁发生。三、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一)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缺失一些执法人员没有从思想深处真正认识到,加强城市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和给市民提供一个更好的生存、生活环境,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因此,在行使城市管理执法权时,以管理者身份自居,凌驾于群众之上。(二)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尚待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处于行

  政管理的第一线,其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1)行政执法法治理念滞后;(2)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不够;(3)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率先垂范不够;(4)行政执法机关在进人、用人、考核、任免、奖惩等方面均未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使得一些不适合做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进入执法机关。(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在行政执法中,就是行政执法权在随行政权扩张后,其权力的行使者即行政执法部门内缺乏自我约束机制,而外部监督又存在着约束不力的问题,导致整个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运行失去应有的效能。客观地说,仅内部监督力量是不够的,往往是上级有号召,有要求才会去做。目前各地行政执法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视突击性的监督忽视经常性的监督,重视出了问题的事后监督,忽视预防性的事前、事中监督;重视对实体法执行的监督,忽视对程序法执行的监督;重视对行政执法个人的监督,忽视对行政执法机关等的监督等现象。(四)宣传力度不够,尚未形成共识宣传和管理同步而行。城管要注重宣传,宣传工作搞好了,群众意识理顺了,能够自觉意识到维护环境的重要性,自觉抵制破坏环境的违章行为,执法工作的开展才能事半功倍,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城市管理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在于人,工作质量的提高关键在于人的素质的提高,为此,我们要不断拓宽宣传

  渠道、宣传形式,扩大宣传的广度和力度,向群众分发城市管理小册子,公布城市管理热线电话,使群众在宣传中了解城管,在理解中支持城管,在管理中规范自身的行为。四、城管和谐执法的建议及相应解决对策(一)要加强城管执法的法制化宣传城市管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其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的建立仍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规范、执法规范、行政强制规范、执行规范等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要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切实使用和发挥好各项监督和执法职能,努力为城市管理工作创建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普法力度和道德文明建设,从社会部门抓起,使行政执法有一个良好的社会基础;同时城管部门重点做好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居民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特别是新闻媒体要积极给予配合和支持,让乱设摊、乱张贴等行为是违法行为的基本概念深入人心,从而更好地遵守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二)要灵活运动现有的法律法规为城市管理工作服务由于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滞后,为了切实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对当事人起到教育的作用,我们可以从法律的多种的角度对一些给城市管理带来难度,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从套用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从重处罚。例如:城市“牛皮癣”的制造者,为了招揽办假证的生意,到处乱涂乱

  写。为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对这些办假证人员的造假“窝点”端掉,对制造假证者以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违法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牛皮癣”的问题。(三)要强化城管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执法行使执法权,不仅要严格遵守实体法,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该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一系列程序性制度,如调查取证制度、公开制度、公正制度、回避制度、时效制度、听证制度、辩论制度、审查决定制度、处罚决定备案制度等,并用有关监督力量保障各项制度规范化运行。城管执法机关要确定一套具体且有操作性的行政执法决定程序和执行程序,如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中的简易程序应该遵循的实施步骤:表明身份,指出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权利,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制作笔录,填写处罚决定书,交付处罚决定书,备案。(四)要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领导干部带头依法行政,树立法大于权,法高于权的观念,就能对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起着示范,导向和转化作用。正确处

  理好严格执法和自由裁量权的关系,坚持合理性原则,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让那些素质好,懂法律和专业技术的人进入执法伍队中,把那些不合格的人员清理出去,形成“强者上、平着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竞争机制。加强执法人员的自律,要通过教育克服不健康的执法意识,在执法中避免为小集体和个人谋私利等多种不正之风。要坚持纠正在执法中吃、拿、卡,要等有损执法队伍形象的行为。要加强外部监督,创造条件开通纠风专线,实行流动纠风检查与新闻媒体联办行业纠风专栏,根据群众举报,查处行业违纪违法案件。对于搞权钱交易,与不法分子勾结,失职渎职,损害公共利益,敲诈勒索,侵害经营者合法利益的人员要认真查处。对典型违法案例要进行通报,公开处理,以严肃城管执法纪律。(五)要采取科技化手段创新城管执法一方面,通过信息化手段,解决管理运行机制,解决城建管理执法难问题。国家针对城市管理机构复杂的问题,改革现行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是逐步完善城建城管法规,完善城市管理执法的最佳途径。通过使用行政执法管理系统,下发统一的办案登记表格的标准化格式,实行执法工作公开,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流程管理、催办和定期通报等一系列规范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用完善的管理、完备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地解决

  “执行难”问题。通过建立完善的城市管理体制和数字化技术手段等方法,重新设计城市管理工作程序,建立面向流程的组织、人员和岗位结构以及激励约束机制。在工作流程上可以包括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等过程。另一方面,统一网络平台,统一标准。经过实用信息技术开发,中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管理系统以“统一网络、统一平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为指导思想,综合应用中间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大型数据库技术,在城建监察执法各部门之间建立一个多任务、多功能的综合性执法管理信息化系统。(六)要疏堵结合实行人性化管理要切实关注弱势群体、扶助弱势群体,以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和谐社会。政府应对地区弱势群体进行广泛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对确实属于弱势群体的,要积极扶持,采取以疏导帮助服务为主、管理为辅的办法。执法部门也要视情况而进行执法工作,尤其是监督执法的有关部门,不能见问题就一味地“扣分”,要替基层执法人员解决难题、减轻压力、协调关系,以解决问题为最终目的。城市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管理对象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城管部门应该建立何种机制,采取何种方式,使用哪种手段,来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现实难题,重“典”轻“情”行否?显然不妥;重“情”轻“典”能否?在某种程度上也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坚持与时

  俱进,坚持以民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努力加强执法管理能力建设,讲究执法办案艺术,一切从城市管理的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自觉地把创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落实于城市管理执法实践,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篇二: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

  城管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加强法治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可靠保证,是新余推进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一大法宝。城管行政执法,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排头兵作用,是值得我们深入探究和思考的。一、新时期城管行政执法面临的任务城管行政执法部门是个相对“年轻”的单位,对于一个城市或地区来说,其重要地位与责任是不言而喻的。笔者认为,新时期城管行政执法除了原有的工作职能外,还面临以下几项任务:1、法治严谨,是城管行政执法的首要任务。我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06年。几年来,确立“以民为本”执法管理理念,推进各项工作,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作出了积极贡献。城管行政执法要擦亮“城市名片”,法治理念固然十分重要,法治严谨显得更为迫切:其一,代表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形象;其二,代表了城市整体对外的形象;其三,代表了社会法治保障的形象。因此,法治严谨,要作为“法治新余”先导性、首要性工作来抓,从理论到实践身体力行,城管行政执法尤要坚持做到。2、城市建管,是城管行政执法的根本任务。城管行政执法任务繁重,仅今年以来,我市城管行政执法已拆除违法建筑物1万余平方米,清理“三乱”广告8700处,查处占道经营2400起等。然而,城管行政执法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有“管”的问题,还需有“建”的要求,应该是全方位、综合性、多层面的城市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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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城管要着眼于“源头”建设,实行多部门联手协作,努力做到建与管结合、疏与堵结合,形成大城管格局。惟有这样,城管工作才会以崭新的面貌,既化解矛盾,又赢得民心,使城管行政执法再上新的台阶。3、创安工作,是城管行政执法的目标任务。我们过去常常认为,城管行政执法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创建工作,甚至把“身着城管装、管理街和巷”当作城管工作的全部内容,这显然是不全面的。创建是基础,法治是手段,创安是目标。城管行政执法的最终目的,是要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推动“法治新余”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可见,城管工作应该创建工作、创安工作“两手抓”,以求得“双赢”。4、队伍建设,是城管行政执法的中心任务。城管行政执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队伍。近年来,市城管局以打造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构建和谐城管为目标,提升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工作水平和形象。在新时期,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刻不容缓,必须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加强学习,提高素养,严明纪律,强化考评,使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成为一种自觉行动,展示城管队伍新风采。二、当前城管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市正处于建设、开发的有利时期。各种矛盾交织凸现,城管执法人员也屡屡遇到暴力抗法、夜排档和无证摊贩反复回潮等问题。勿庸讳言,在城管行政执法中同样存在着一些问题:1、“以民为本”的理念有待深化。一是执法意识上,有的执法人员或多或少存在“居高临下”等意识,往往把被执法者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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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不对等、甚至对立面的关系。一些执法人员执法态度冷漠,一定程度造成了执法者与被执法者、民众的“距离感”;二是执法理念上,较多考虑服从服务“大局”,较少考虑被执法者的“民生”。一些执法人员总是很难做到换位思考,“以民为本”有时变成了“以任务为本”;三是执法行为上,城管行政执法多以强制对自制、以强势对弱势(当然也有例外),在尊重被执法者人权等方面时有欠缺。一些执法人员不能做到有情执法,出现以暴制暴的冲动行为,有时执法为民演变为不愿看到的“执法扰民”。2、行政执法的水平有待提升。今年7-8份,我市开展了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在夜间集中专项整治中,查处占道经营、无证摊点等违章45起,责令限期整改30起,暂扣物品4起,从重处罚2起,取得良好成效。但整体执法水平要进一步提升:一是执法人员的法治水平和掌握政策、法规的能力还不够;二是对群众说服沟通、教育劝导工作做得还不到位;三是执法的随意性、弹性还比较大;四是严格管理有余,人性化、有情操作还不足;五是极个别还存在粗暴和简单化的做法。3、城管执法的手段有待规范。一是执法标准不够规范。有些政策、规定比较模糊,执行起来较困难。定性多、定量少,如社区作坊噪音多少分贝、户外广告和遮阳篷什么范围算违章?;二是依法监管不够规范。有些在执法监管时,或不出具法律依据、或不能具体到某款某条、或只以“土政策”为依据。现场执法口头告知多、书面规范性文书少;三是查处过程不够规范。有些在查处时,执法技术手段较落后,调查取证不够,证据固定不到位。证、表、文书不够齐全,扣押物品手续不规范。处理结果往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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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明、不公开。4、综合治理的措施有待落实。在不少地方,城管执法追求整齐划一的市容环境,偏重于突击治理、专项整治行动,而综合治理办法不多、措施不够,缺乏长效机制、长效管理。如制定城管有关规范性文件滞后,源头治理不够注重,城市建设前期规划较难介入,整治疏导措施明显乏力,应对突发事件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城管政策法规宣传氛围还不浓,等等。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加以重视和落实。三、提升城管行政执法水平的对策城管行政执法要站在更高平台上,强化法治化、规范化、正规化管理,迅速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为惠山“依法治区”起到示范带头作用。1、着力加强城管源头治理。一是规划到位。立足综合治理,重在建设、重在疏导,做到规划在前、实施在前。以夜排档问题为例,光靠“禁”是不行的,临时疏导摊点也不能治本,是否考虑在城区的边角辟出专门地方,建设几个相对集中的夜排档(白天可作小商品)市场,聚集人气,或许还能成为一道亮丽风景;二是机制到位。建议城管部门与规划、建设、环保、卫生、工商、文化、农林等部门,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三是投入到位。要继续本着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要求,加大投入,高起点规划,使全区城管工作处于较高平台;四是责任到位。通过强有力的管理机制,建立城管责任制,健全工作网络,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负责,推进长效管理。2、着力加强城管规范执法。一是前臵执法。在行政执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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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做好扎实细致的准备工作。如预先进行宣传教育,做耐心思想工作,政策法规宣传,在醒目处提前发出执法告示,证据的固定,直至限期整改通知书等等;二是依法执法。坚持办案程序,做到执法有据。被执法者对城管执法有疑意时,应出具相关法律依据、执法文本等;三是透明执法。实施“阳光工程”,做到收费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措施公开,确保公平公正执法,保障公民知情权。特别要重视对执法查处结果的公开,放大执法整治效应,达到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公信力。3、着力加强城市管理创新。创新是城管工作的不竭动力。一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城管快速应急预案,建立城管“特勤队”。加强全天候执法,如堰桥镇市镇管理办公室增设了1支城管机动分队;二是开展“城管三进”活动。广泛开展城管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加快城管工作重心下移,维持地区良好秩序;三是加强城管舆论宣传。城管部门充分利用公开媒介,宣传城管法规,积极沟通社会,意义十分重大;四是落实城管投诉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好投诉、信访机制,畅通市民的投诉渠道,促进城管行政执法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做起,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4、着力加强城管队伍建设。一要强化职业道德。充分认识做好城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城管卫士”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落实职业道德规范,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保障有力、形象良好”的执法队伍;二要加强学习培训。推进“学习型”队伍创建,通过学习班、培训班、研讨会等,加强执法业务、技能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思想素质、法律素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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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质;三要完善硬件设施。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技术装备。积极按照考核标准配臵了执法车辆、噪音检测仪、数码摄像机等执法装备。除此之外,还应该加强城管检测室、档案室等建设;四要强化业绩考评。加强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签订岗位责任书。加强工作实绩考核,实行全员挂钩、严明奖惩,提升考核绩效。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做到专项检查与日常巡回检查相结合,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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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自我国部分城市相继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以来,这些城市的面貌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城市管理工作也是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改革、不断的创新中发展起来,走的并不平坦.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与升级,城市人口流动性的增大,以及国家某些管理政策法规方面相对滞后等原因,使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暴露出来,亟待解决.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管罚不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十分繁重城管一顶“大盖帽"却集中了多项行政处罚权,涉及市容、市政、规划、绿化的全部处罚权,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处罚权,管的“多”、管的“杂",就像一个城市的大管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由执法局负责实施后,其它相关的职能部门或多或少对自己本来应该履行管理职责的职能范围,不再进行日常管理,致使执法局也承担了相应的日常监管工作。这样,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执法局的工作压力,同时,也影响了执法效果.例如,关于市容方面的店外店管理,通过几年的城市管理工作我个人认为是市容和工商齐抓共管。行政许可的原则就是“谁许可、谁管理”,不能重许可,而轻管

  理。工商营业执照不是市容部门发的,所以那些店主无顾忌可言。如果说有工商部门参与,你不符合规定店外经营、占到经营就吊销你的执照,那么行政相对人是不是要考虑自己的成本了,进而管理的成本和效率也提高了。

  (二)少数执法人员粗暴野蛮执法暴力抗法现象不容忽视。目前,确实存在少数执法人员素质确实不高,法律意识还不够强。在执法过程中,不能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不能真正做到很好地约束自己。处罚行政相对人时凭主观,随意性比较大,不能很好地把握法律的自由裁量度,不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人治观念根深蒂固,使行政执法偏离公平、公正、公开的轨道.执法过程中不能做到冷静和理性,不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粗暴野蛮执法现象时有发生。这样,不仅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使执法人员自身和政府形象,都无疑会受到不利的影响。

  (三)暴力抗法现象不容忽视。有些行政相对人也存在不服从执法人员的执法管理,从自己的私利出发,有时仗着人多势众,干扰执法人员工作,侮辱谩骂执法人员,甚至实施暴力抗法,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攻击,严重影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干扰政府对城市的管理.有摊主小贩的抗法、也有工程老板的抗法.(四)执法的强制手段不够。执法工作中强制手段不够,一直是困扰城市管理行政执

  法工作的一大难题,严重阻碍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成效。由于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缺乏强制手段,一些行政相对人极不配合执法工作,导致有些执法工作不能顺利的进行下去,浪费大量的行政成本.例如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道,驾驶员在场我们劝离,驾驶员不在现场,现场也没有措施可行,只能通过辖区交警大队配合。夜间偷倒渣土,我们的强制手段捉襟见肘,面对一辆渣土车既不能扣证、也不能用锁车器、也拖不动车子,驾驶员车门一锁就走了,我们只能派人整夜看守,管理陷入被动,增加无形的行政成本。以及在发送法律文书的时候有些个人或单位拒不签收,也难找到第三人当场见证,这就使得我们的案卷有瑕疵.

  (五)证据资料的取得有时遇到困难。在相对人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的时候,现场证据我们可以现场准确的取得,但有时现场证据无法准确把握就需要到有关单位取得相关资料,而我们有时候就遇到闭门羹,无法取得相关资料,这就使我们在处理案件无法正常进行下去。比如在确定一已建成建筑物是否是违法建设需要提供规划许可证等证件的时候.(六)执法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够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顺应城市发展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行政执法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城市的发展、保障最广大市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是,由于某些人的法律意识不

  够强及其它种种原因,可能出现执法人员受到言语威胁,甚至于人身攻击等现象.而目前,全国只有少部分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是按公务员编制管理,大多数地方执法人员都是非公务员的行政事业编制,相关部门对侵犯执法人员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不严格,也不具体。同时,由于担心遭到行政相对人的报复,致使部分执法人员表现消极被动,不能够安心地投入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执法工作的成效.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现在从管理制度、行政相对人和执法人员自身等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职权不对称,职责没理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特别是很多城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执法局的职能范围的确是增大了不少。但是,只是职能的增加,而强制手段不够,就会形成“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的局面。出现问题的关键原因,就是职权不对称,导致执法人员辛苦不堪,而管理效果不一定很好.另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以来,国家一直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城管工作的职责范围,城管工作只是根据各地政府的规定“分管”相关职能部门的部分职能,这样便会产生至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管罚难以划清界线,执法局获

  得了行政执法权,也揽上了日常管理的责;二是让广大市民群众觉得执法人员执法无依据,不服从管理与处罚.

  (二)执法人员缺乏安全保障根源在管理体制。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的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普遍存在救

  济途径不畅和安全保障缺失的现象。其根本原因,还是存在于管理体制方面。一方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全国范围内都是实行二级政府管理,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国家部委,从而也就无法得到重视。另一方面,各地政府部门都是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经济相对欠发达的中西部城市,条件相对较差,财政经费不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实行自收自支,以罚没收入作为经费。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满足执法队伍的上述需求.

  (三)执法队伍缺乏有效的监管。当前,全国范围内来看,有部分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是实行公务员管理,当地政府部门在队伍的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在大多数城市,尤其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还没有纳入公务员管理的城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后,随着行政执法权力的扩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存在内部缺乏自我约束机制、外部监督又存在着约束不力的问题。致使不少城管行政执法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视突击性的监督,忽视经常性的监督,重视事后监督,忽视事前监督的现象,由于监管不力,

  出现一些问题.(四)行政相对人存在的问题。众所周知,城市管理最终还是对人的管理。随着时代的发

  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流动人口增多,但是素质却良莠不齐,三教九流,鱼龙混杂。这确实给城市管理带来不小的难度。尤其是城市中随处可见的游商,属于典型的低收入群体,这些人文化水平不高,劳动能力有限。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口头教育基本上无效,他们不仅不服从执法人员的管理,而且跟执法人员玩“游击战”。长此以往,执法人员对其执法方式就会变得简单化,直接加以取缔,这样势必会遇到他们的抵触,有些人甚至会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演变成暴力抗法。

  (五)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心理上的问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量大,管理对象复杂,加上随着城市人口构成日趋复杂化,执法的难度也越来越大.长期处于这种工作量大,执法环境不佳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心理问题确实不容忽视。1.消极矛盾心理。社会上流行这样的一句话:执法局管穷人,工商局管富人,公安局管犯人。执法相对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得到广大市民的同情,当其从事无证摆卖等违法行为时,如果执法人员对其加以处罚,一般市民都会认为,他们不偷不抢,自食其力,不该受罚,反而责备执法人员。这样,执法人员反而被置于广大群众的对立面.正因为这个原因,有些执法人员内心相当矛

  盾,加上出于对弱势的同情,在执法工作中也就消极被动,能不管,尽量不管。2.自卑心理.由于社会上普遍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相对负面的认识,加上执法局工作辛苦,实行的是二级政府管理,使执法局在一种偏见的视野中存在,使部分执法人员产生自卑心理。3、恐惧心理。由于执法局工作的特殊性,往往会影响某些人的既得利益。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他们并不是每个都心甘情愿地接受,有人谩骂、恐吓甚至暴力抗法。有些执法人员担心下班后有人跟踪、甚至不敢经过某街区或路段,这对执法人员的身心都造成相当大的伤害。这些心理问题的存在,确实影响到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沿着正常的轨道开展。

  (六)矛盾处理不当。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行为时有发生,行政相对人固然要负部分责任,另外,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没有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执法人员所进行的是社会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应该是协调和化解人民的内部矛盾,而少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无意识的将人民的内部矛盾上升至了不可调和的程度.这样一来,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的暴力冲突就在所难免。三、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对策

  针对存在问题和产生原因,现提出以下解决对策:(一)加强宣传教育,培养法制观念。

  要想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难的现状,首要办法就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广大市民群众和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一方面,广大市民群众通过法制观念的培养,可以提高自己的分辨力和自我约束力,抵制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法制意识的增强,有助于执法人员加强自律,最大限度地避免粗暴野蛮执法现象的发生。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补充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执法人员才能摒弃人治观念,提高执法水平,更好地做到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

  (二)加强队伍建设,严格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和严格管理,是执法队伍保持活力和健康

  发展的必由之路。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关键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建立健全相关保障制度。在提高执法队员素质方面,要做到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人员必须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让那些素质好的人员进入执法队伍,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竞争机制,同时逐步淘汰现有队伍中不合格的人员,优化执法队伍。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在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依法行政,法大于权、法高于行政命令的观念,对广大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工作起到示范、导向作用。同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和财产保障制度,在没有按公

  务员建制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城市,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遭遇暴力抗法时依照公务员制度处理,加大对威胁行政执法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工作,积极主动地提高行政执法活动的效能.2.加强执法人员的心理建设。执法人员的心理建设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执法人员长期处在高压高负荷的工作环境,要经常性对其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首先,要树立执法人员的优越感,让他们觉得从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非常光荣.其次,要让广大执法人员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只要是为了国家的繁荣与稳定、为了城市的发展,为广大市民服务,不同的工作岗位,只是社会分工不同,没有好坏之分。再次,要培养执法人员的正义感,要树正气。执法人员是为最广大的群众的利益服务,不应该屈服于少数不法分子的谩骂与恐吓,甚至是人身攻击.

  (三)坚持以人为本,文明理性执法.城管行政执法管理的对象是人,服务对象也是人,归根结蒂是以人为中心在开展执法工作,就应该以人为本。只要做到以人为本,在执法过程中,才能把握好尺度,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针对无照经营的游商,执法局不妨在教育他们的同时,在适当的地方设立解禁区、专卖区,规范其经营,这样既可缓解矛盾,又可减轻管理上的压力;如城市车辆乱停放,其原因无非两面方面,一是车位太少数,二是

  停车费太贵。如果在市区多划停车位的同时,再将停车费降低,车辆的停放秩序必然会好得多.同时,要坚持文明理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其人格并切实做到维护其权利,给予其适当的关怀,促使其自觉自愿服从管理.另外,还要争取大多数群众支持和认同,做到严格、规范、秉公、文明执法。

  (四)加快城管立法,理清权责。要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管罚不分的局面,唯一的途径就是进行城管立法。从队伍建制、职能范围、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保障能及与相关职能部门划清职能界限,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责权相应,执法工作才能真正做到廉洁、高效,真正做到执法有据,有法可依,同时,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执法人员在广大市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更加有利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五)改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成效。要改变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强制手不够,不能更好的推进执法工作的问题,就当前的现状来看,单凭执法局的力量,很难实现。要合理运用当前的行政资源,解决当前的难题.

  

  

篇四:浅谈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

  一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在城市管理中由于作为执法方的政府部门确有权力和责任对城市管理中的违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而执法相对人确实有许多是迫于生计而不得不从事行为所以两者之间的矛盾是难以调和的执法问题的现状主要是执法人员的暴力执法行为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下面四方落后的城管执法观念当前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部门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行政指导是辅助的管理手段这种方式很难使被管者心服口服被处罚的群众不但会叫屈喊怨而且也不会对法律产生敬畏的思想

  我国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一种具体手段,是城市良好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城管执法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领域,涉及社会生活和生产的各个层面,与每一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有着直接且紧密的联系。作为直接面向老百姓的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其行为方式将直接影响民众对政府管理体制的信任和评价,而现阶段我国城市管理中愈演愈烈的暴力执法行为,不仅损害政府形象,而且严重威胁了社会稳定,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同时也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施政理念背道而驰,使

  城管执法面临着失效的困境。一、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在城市管理中,由于作为执法方的政府部门确有权力和责任对城市管理中的违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而执法相对人确实有许多是迫于生计而不得不从事违法行为,所以,两者之间的矛盾是难以调和的,执法问题的现状主要是执法人员的暴力执法行为,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下面四

  方面:1.落后的城管执法观念当前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部门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行政指导是辅助的管理手段,这种方式很难使被管者心服口服,被处罚的群众不但会叫屈喊怨,而且也不会对法律产生敬畏的思想。在“官本位”执法观念的指引下,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尽管执法部门突破“障碍”,但执法效果并不理想,并引发了很多矛盾甚至冲突。城管执法中暴露的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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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质上反映了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大背景下,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冲突,传统管理手段与多元化社会中日益复杂管理对象之间的冲突。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政府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看成仅仅是政府的管理。公民主体在城管执法中的参与权被剥夺

  了,执法部门与执法对象处于直接对立的境地。2.执法人员的素质低下

  新形势下对执法队伍的素质要求在提高,而我们的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基本素质培训,并且有些执法人员公仆心不强,作风不正派,这都与我们重使用轻教育的城管执法观念有关,为少数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提供了条件。在执法过程中,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既不出示证件也不说明理由便直接进行处罚,执法无程序或程序被简化掉的现象造成双方地位

  不平等,这也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3.城管执法程序不规范

  城管执法人员是代表政府在执法,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然而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的现象时常发生,如没收商品不开罚单,不说明情况,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甚至动用暴力将执法对象的商品推翻、捣乱等,都严重损害了城管队伍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部门在一个城市通过问卷调查的显示,该市市民对城管卷查工作的满意率只有29.20%;32.43%的人认为某些监察人员滥用职权,不依法办事;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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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人认为某些监察人员有贪赃枉法行为;40.15%的人对城管监察部门的总体评价为“一般”;究其原因主要是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

  执法违法、随意收费、任意罚款、以权谋私等现象。4.相关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

  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城管执法的专门法规,现在城管执法的依据仅是《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不仅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处于“弱势地位”。同时,也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城管执法的范围不断扩大,从市容环境到工商管理,从城市节水到公安交通,几乎无所不包。此外,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城管执法者任意使用,这就使城管执法方式简单化、粗暴化,增大了

  城管暴力执法发生的几率。二、化解城管暴力执法的相关对策

  1.转变城管执法理念城市管理人员应该明白他们的职责就是为社会弱势团体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而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是一种以城市为中心的决策产物,传统的观念驱使,使得城管执法者一开始就将被执法者放在了对立的位置上,把自己的思维和行为定位在“如何惩治”上,用管制犯罪的观念和手段来管理普通民众,视那些摆摊的小贩们只是管理的对象,这种暴力执法行为不仅解决不了弱势群体生存之艰和权力部门执法之难的困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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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下去恐怕还会引发更多更大的对抗和冲突。所以,应该将暴力型执法理念向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转变。

  人性化的执法理念主要表现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观念上,但因为执法对象大都是由农村涌入城市的农民和城市里的下岗职工所组成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活动大都是为了维持生计,因此,政府的管理人员更应该做的是优先考虑穷人和弱势群体的利益,适度降低行业管理的门槛,建立一批摊位费便宜或不收摊位费的公益性市场,实行分梯

  级管理,将为弱势群体提供公共服务作为政绩的重要标准来对待。2.完善法律保障机制

  由于相关法律规范不明确,存在法律空白地带,处罚设定宽泛,法律规范实效性不强等诸多原因,急需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一部专门的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使城管执法部门能够得到执法相对人的更大认同。同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压缩自由裁量权弹性,避免出现随意收费、任意罚款、滥用职权的城管现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质量和

  水平。3.规范城管执法程序城管执法,不仅要严格遵循实体性,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才能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该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一系列程序性制度,如行政处罚分级管理和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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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行政处罚错案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证据及暂扣制度,调查取证制度,听证制度,审查决定制度等,并用有关监督力量保障各项制度规范化运

  行。4.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适应新形势对城管执法工作的严峻挑战,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首先,要强化用人管理,严把进人关,严格参照工作人员录用标准和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考执法人员,特别是应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以逐步提高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的法律素质;其次,要严格评议考核制度,不仅在执法机关内部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而且要建立健全社会考核制度,让公民参与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从而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第三,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崇法尚礼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一只知法懂法崇尚文明礼貌的执法队伍,从而提供真正高质量的文明的服务。(本文摘自:www.lunwenwang.com</A<p>,郑勤俭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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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形势下首都城管执法工作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北京市委研究室综合处

  近年来,北京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围绕着保障奥运筹办任务,不断创新管理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在维护首都环境秩序、改善城市面貌等方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圆满完成了奥运会和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环境秩序整治与保障的历史使命,首都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水平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08年9月,市委书记刘淇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城管队伍建立十年,是北京城市环境不断改善的十年,成绩巨大,百姓满意。”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巩固已有的成果、研究解决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是首都城管执法工作面

  临的重大课题。一、当前首都城管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一)首都的发展进入了建设世界城市的新阶段,对城管执法工作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为标志,首都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从中等发达城市向发达城市迈进的新阶段,市委市政府认真总结奥运成功经验,提出了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任务。在成功战胜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后,市委又提出要从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审视首都的发展建设,提高科学发展的水平、规划建设的档次和服务管理的水准。面对首都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首都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将转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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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努力建设世界城市上来,这对城管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首都的城市建设与管理进入了以“集约化”为主要特征的阶段,城管执法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水平和标准

  目前,首都的城市建设与发展已经从大规模建设、粗放式管理向集约化建设、精细化管理转变,更加注重建设的档次、质量、效益,更加注重管理的精细、高效、优质。作为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城管执法也必须与首都城市发展模式相适应,改变传统的粗放式管理与执法方式,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利用科技手段,努力探索科学化执法、数字化执法、精细化执法的途径,切实走出一条“集约化”综合行

  政执法之路。(三)随着社会利益格局不断发生深刻变化,影响城管执法工作的

  因素更加复杂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革,这种变革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也蕴含着深刻的社会矛盾。北京作为国家首都和特大型城市,集中了各种类型的社会矛盾,这些矛盾也不可避免地反映在城市管理的过程中。特别是随着城市里的低收入群体和外来无业人员增多,各种利用公共空间违规谋生的手段层出不穷,形成了庞大的“地下经济”群体,例如摆摊设点、张贴小广告、黑车拉客等。这些活动对正常的城市环境秩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成为城管执法工作的重点,但也

  给城管执法工作带来了更复杂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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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无法正常履行相应的职责。从区县的层面看,各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的法律地位、队伍性质和组织架构等都存在着不确定性,难以有效履行执法职能。从街道和乡镇的层面看,不少分队要接受城管大队和街道的双重领导,导致城管执法队伍形不成工作合力。二是城管执法工作机制不健全。还未能形成全市城管执法“一盘棋”思想,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不够密切,管理弱化,有的只审批、不管理,只收费、不服务,经常出现推诿扯皮现象,难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直接影响了城市管理水平。

  (三)城管执法的理念比较滞后一方面,执法观念相对滞后。有的执法人员认为只有强制手段才是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还有的人认为同情违法相对人的社会舆论是片面的和狭隘的,这些不正确的执法理念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执法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服务意识相对缺乏。城管执法人员重管理轻服务,难以为市民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服务意识的欠缺,使广大群众很难了解城管执法队员的辛苦,更不能理解城管执法工作的难处,从而减弱了执法的效果。

  (四)城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不能适应发展的要求一是执法方式单一。城管执法部门处于城市管理的末端,靠单一的行政处罚,很难取得综合治理的效果,“一刀切”的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目前城市管理的需要。二是存在执法不文明和执法方式不当的现象。在执法过程中,执法者缺少与违法者或是潜在违法者的沟通,不能进行有效疏导,容易引发相对人对执法活动的抗拒心理。三是执法方式相对落后。城管执法覆盖面广,需要有现代的、科技化的管理方式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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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目前首都城管执法的科技含量仍比较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效果。

  (五)城管执法队伍战斗力仍不够强一是执法力量不足。城管执法人员配置无法满足实际需要,执法人员处于超负荷状态,有执法力量与繁重执法工作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执法队伍老化。基层执法队员的年龄普遍偏大,年龄结构不够合理,长此以往势必直接影响综合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执法物资保障缺乏。财政投入不够合理、及时,装备配置落实不到位。

  三、新形势下首都城管执法工作的定位和职能(一)基本定位

  “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既是在首都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任务,也是今后一个时期首都发展的基本方向。首都城管综合执法工作应当定位于——“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的服务与推动者。要紧紧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理清工作思路,找准突出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使首都城管执法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

  京、绿色北京”做出应有的贡献。结合实际工作特点,首都城管执法部门的具体定位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城市环境秩序的维护者。城管执法部门是维护首都环境秩序的主要部门,应当把保持城市干净整洁作为最重要的任务,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努力实现让北京“永远干净”。二是广大群众利益的服务者。城管执法部门管理的领域较广,与广大群众接触密切,是政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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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应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在执法的过程中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利益。三是城市运行问题的发现者。城管执法部门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处于发现城市运行与管理中的各类问题的末端,应充分发挥这种优势,及时发现城市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根源。四是城市管理效能的提升者。城管执法部门应将城管执法放到首都城市管理的大局中,及时提出城市管理方面的对策建议,推动首都

  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二)主要职能

  1、行政执法职能。这是城管执法工作的最基本职能。首都城管执法部门目前拥有300项行政处罚权,涉及工商行政、市容卫生、园林绿化、交通运输、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建筑施工等城市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必须通过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各项行政处罚职

  能,确保首都的良好城市环境秩序。2、监督协调职能。城管执法部门承担着城市管理十多个方面行政处罚任务,直接涉及到十几个部门,具备与各相关部门联系和协调的优势。应努力实现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一元管理体制向多元管理体制的转变,加强与政府其它管理部门的互联互动、协调配合,加强对城市管理各项法

  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城市管理各个方面高效推进。3、服务保障职能。城管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工作的同时,应当针对广大市民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发挥好服务功能,努力解决好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同时,也要服务好其它城市管理部门,为首都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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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信息汇总职能。这一职能是由城管机关所处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城管执法处于城市管理的末端和城市管理的第一线,工作覆盖面广,容易发现城市运行和管理中的问题。作为接触城市各类问题的最前端部门,应当在开展执法的过程中及时汇总各种信息,找出城市管理中重要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5、反馈预警职能。对于汇总的信息和发现的问题,应当认真进行归纳和分类,并及时反馈到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以便各管理机关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将对社会的危害降到最低。同时,可以促使前端管理部门对制定政策、实施行政许可、审批等环节加以改善,实现从结果导向的

  管理模式转向原因导向的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四、进一步推动首都城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思路和对策措施(一)坚持一个大方向:综合行政执法

  多年来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实践证明,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专司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的机构和队伍,有利于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及执法力量分散等问题,有利于整合行政执法资源,降低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水平,对推进首都环境建设、维护城市环境秩序、促进首都经济发展、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破解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在于讨论是否深化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加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的问题,而是应当进一步深化对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重要性的认识,坚定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的发展方向,在这一大前提下认真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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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理念和体制性障碍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提高首都城管执法的水平。

  (二)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与城管执法发展阶段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城管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是与目前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它受到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文化结构的影响和制约。当前,我国处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社会矛盾日益突显的特殊阶段,街面小摊贩、黑车、街头小广告等活动的存在有着其合理性与必然性,要想彻底清除这些现象,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有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我们要把城管执法工作放到当前的发展大环境中来看待,对执法的目标和效果不能定得太高,也不能定得太低,而是要做好长远性、战略性分析和

  研究,通过深化改革逐步破解各类城市管理难题。二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人为本与严格执法的关系。作为一个执法机构,城管执法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的理念,履行好各项行政执法职能。在执法过程中,首先必须戒除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违法执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还必须防止越权执法,弃法不为和办人情案、执人情法等问题的出现。但是也应看到,城市管理的终极目标是提高市民的生存质量,当人的需求与城市管理的其他需求发生矛盾时,人的需求应放在第一位,要尊重人、依靠人、服务人,实现城市管理的“人性化”。城管执法既要体现对强者的肯定,又要对弱者进行有效的照顾和关怀;既要满足城市管理秩序的要求,也要满足城市弱势群体的生存需求,体

  现和谐社会的宽容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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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末梢环节,归根到底是城市管理的一部分,必须置管理于执法之先,切实履行好管理的职能。但是,在执法过程中也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辩证关系。一方面要通过加强服务,寓服务于管理之中,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强服务,努力赢得群众的支持,使群众主动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城管执法部门如果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加强和人民群众的沟通,就必然会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工作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四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树立自身良好形象与有效应对社会舆论的关系。总的来看,目前社会舆论对城管执法的评价比较负面,对城管执法工作也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作为城市执法部门,应当客观、理性地对待各种负面的新闻报道和社会舆论。一方面,要承认当前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确实还不够高,一些执法行为确实存在着问题。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一些新闻媒体为了吸引读者眼球而故意夸大事实,报道时带有片面性。因此,城管执法部门不应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如何应对外界报道和评论上,而是应当以我为主,切实抓好自身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自身形象,用良好的工作表现和成绩促使社会舆论实现转变。

  (三)对策建议1、改进行政机构设置方式,理顺城管执法的工作体制。按照“大城管”的城市管理模式,重新调整城管执法部门的设置,加强政府对城市管理的统一领导。建议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委员会,由分管市领导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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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主任,成员由市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分管领导组成。同时,将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设置为政府直属部门,这样做既能解决与其他委办局管理职能的协调问题,又能加强对区县大队、街道(乡镇)分队的管理,也符合国务院综合执法改革的方向和要求。

  2、学习和借鉴各地的好经验,创新城管执法的模式。应当在充分吸收外地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加强对首都城市管理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探索出最适合首都发展实际的城市管理模式。一方面,要认真研究国内其它城市特别是大型城市的城管执法模式,将他们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运用到首都城管执法工作中来。另一方面,要认真总结和研究崇文、顺义、朝阳、东城等区县探索实施的城管执法工作模式,发掘出经验性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根据不同区县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分类别进行推广。

  3、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完善城管执法的工作机制。应当加强城管执法部门与其它部门的衔接,进一步促进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调,特别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为加强城市管理提供专业技术保证。同时,应继承和发扬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60周年环境保障中探索的有效经验,继续深化重点地区监管、多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动员等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全力提升首都城管执法水平。

  4、改进城管执法方式方法,提高城管执法的水平。继续探索多元化执法方式,特别是符合现代行政管理特点的柔性管理方式,使前端柔性执法与后端严厉处罚相结合,努力实现首都城管执法机关的文明执法。积极构建城管部门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机制,调动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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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性,特别是调动利益相关者和相对人的参与,努力解决实践中取证难和执行难的问题。积极发挥社区自治精神,鼓励社区开展解决摊贩治理难题的有益尝试。

  5、加强城管执法内部建设,努力实现“内涵式”发展。一是加强城管执法物质和资金保障,对当前的财政投入体制进行改革,实现对城管执法财政经费一定程度下的统一化管理。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机制,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三是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的人员流动,促进整

  体队伍新陈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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