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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方案】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08 11:21:01

2017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为了改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减少产后损失,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部与财政部启动2017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2017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改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减少产后损失,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部与财政部启动2017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为确保工程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和促进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和目的,采取财政资金补助、部门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等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推广普及科学适用技术,构建主要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格局,促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增加供给、均衡上市、稳定价格、提高质量、保证加工、促进增收”作用和效能得到全面发挥和实现。                          (二)实施原则

1.突出扶持重点。近年来,尚义县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大力推进马铃薯种植结构调整。通过适期播种、合理密植、起垄栽培、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有效措施,马铃薯产业得以迅速发展,成为县域经济的主导产业之一。2017年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预计产量可达到20万吨。按照我省以食用菌、果蔬、马铃薯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坚持扶持主导产业,向优势产区、贫困地区倾斜,特别是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坚持集中连片建设,整体推进;重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特别是向全国农产品加工合作社示范社倾斜的意见,我县重点支持马铃薯冷藏窑设施建设,以更好发挥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收的作用。

2.农民自主建设。政府部门主要通过资金补助、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等措施,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出资出劳,自主建设初加工设施,不搞包办代替。

3.阳光规范操作。推进项目管理全程公开,简化程序,方便农民。政策内容、资金分配、受益主体确认以及项目验收等环节公开透明,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补助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4、建管用并举。各有关部门及乡镇既要组织好设施建设过程的指导、服务工作,也要重视设施使用过程的管理、维护等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马铃薯贮藏窖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农产品减损、提质、增效目标的实现。

二、资金使用方向

(一)补助范围

新建的马铃薯贮藏窖共135座。

(二)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承担项目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重点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向全国农产品加工合作社示范社倾斜。

(三)补助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并获得批准建设完成的初加工设施,经县级农业、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向实施对象兑现补助资金。由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实施对象的,鼓励将补助资金折股量化给成员。

(四)补助标准

严格执行农业部、财政部确定的中央财政资金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标准。2017年,中央财政资金马铃薯贮藏窖设施补助标准为:新建60吨马铃薯贮藏窖,每座贮藏窖补助2万元。(参照2016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设施目录的标准)。

三、实施程序、职责分工和监督考核

(一)实施程序

1、强化领导。全县成立马铃薯贮藏窖补助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及乡镇主管领导为成员。

2、申请、审批、公示。7月底前,有建窖意愿的合作社或农户向县产业办提出建窖申请,领取、填写申请表;其次,乡(镇)政府对申请建窖的合作社和农户的基本情况及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对建窖申请者申请的建窖规格及申请补助金额进行初步审核,盖章后送县产业办;最后,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财政局对建窖项目进行审批,对通过审批、享受奖补设施补助的合作社和农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并将项目建设的相关信息录入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3、开工建设。81日—920日,申请建窖的合作社和农户以经过审批的申请表作为批准建设的依据,依照农业部建窖技术要求开始施工建设。

4、验收。920日—930日,申请建窖的合作社和农户完成施工后,持经过审批的项目建设申请表,向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财政局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5、兑付奖补资金。101日—1010日,验收工作结束后,对验收合格的合作社和农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建窖的合作社和个人凭经县级联合验收合格、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到县级财政部门领取奖补资金。

6、信息登记,工作总结1011日—1031日,将当年享受奖补资金的设施建设信息录入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和归档,并认真总结整个项目实施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财政局。

(二)职责分工

尚义县马铃薯贮藏窖补助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指导,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财政局是补助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马铃薯贮藏窖补助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公示、实施、验收和资金兑付等工作。同时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还要负责组织开展技术培训;负责对每座马铃薯贮藏窖奖补设施进行统一编号;按照农业部的补助项目统一标识,统一制作标志牌,悬挂或喷涂于奖补设施区域的醒目位置,要对每个投资建设主体农户或专业合作社分别制作标志牌,对应悬挂在该补助项目设施的醒目位置。市农科院为本项目技术依托单位,承担技术方案本地化设计,工程建设指导、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农牧局协助市农科院开展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办理事宜。水务局、电力局、交通局分别负责项目区通水、通电、通路事宜。住建局负责设施建设工程技术,承担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各有关乡镇负责做好本乡镇申请建窖者基本情况的审核及组织实施服务工作。

(三)监督考核

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财政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全程督导检查,掌握建设进度,严格工程施工标准。协助省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财政厅(局)做好对项目实施单位不定期开展的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

四、资金管理和有关要求

省财政直接下拨县财政2017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马铃薯贮藏窖补助项目资金270万元。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建立专帐,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项目工程验收结果拨付项目资金。奖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奖补资金安排情况在项目实施地张榜公示。严禁将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决杜绝以下不合规问题的发生:

1、项目建设主体不明确,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地址,未在审批的项目区实施项目的;

2、以旧抵新,用本项目实施前已建设完工的项目抵顶、冒充新建项目的;

3、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人为质量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4、项目建设不符合规定标准,以次充好、以小抵大的;

5、以企业作为项目主体实施项目工程的;

6、因项目建设发生信访事件的;

7、未按期完成项目工程的;

8、冒领、套取、骗取、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补助资金的。

联系人:

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倪友君  

联系电话:4332270

县财政局农财科:王秉礼  

联系电话:432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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