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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发展的思考7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11-10 12:11:02

篇一: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发展的思考

  

  关于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的思考

  程方明;邓军;罗振敏

  【摘

  要】通过分析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目标和发展定位,诠释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发展内涵.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了依托高等学校建设工程研究中心的运行模式、合作关系、资源整合、建设方向、团队建设、开放特征等关键问题,同时分析了学科建设对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的有利支撑作用,为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与运行提供参考.

  【期刊名称】《技术与创新管理》

  【年(卷),期】2010(031)005【总页数】4页(P608-611)

  【关键词】工程研究中心;高校;科技创新平台;运行机制

  【作

  者】程方明;邓军;罗振敏

  【作者单位】西安科技大学,西部煤矿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陕西,西安,710054;西安科技大学,能源学院,陕西,西安,710054;西安科技大学,西部煤矿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陕西,西安,710054;西安科技大学,能源学院,陕西,西安,710054;西安科技大学,西部煤矿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陕西,西安,710054;西安科技大学,能源学院,陕西,西安,710054【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G644.6Abstract:TheConnotationofconstructionanddevelopmentofengineeringresearchcenterinuniversitiesisinterpretedbyanalyzingitsconstructiongoalsanddevelopmentpositions.Onthisbasis,thekeyissuesofestablishingengineeringresearchcenterinuniversities,includingoperationmode,partnerships,resourceintegration,constructionorientation,teamdevelopment,andopencharacteristics,arediscussed,andsupportingeffectofdisciplineconstructiontoconstructionandoperationofengineeringresearchcenterinuniversitiesisanalysed.Somereferencesforconstructionandoperationofengineeringresearchcenterinuniversitiesareprovided.Keywords:EngineeringResearchCenter;universities;scienceandtechnologyinnovationplatform;operationalmechanism上世纪90年代初,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原国家计委和原国家科委分别组织实施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项目计划。随后,教育部、中科院、各省市也开始立项建设工程中心。目前,我国仅国家工程中心就有284家[1],这些工程中心的技术领域涉及冶金、机械、化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能源等关系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已经成为各行业科技研发和创新的重要力量,是国家重要的科技创新平台之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使之成为国家科技创新架构中最活跃的因子。工程中心作为创新价值链中的重要环节,在推动自主创新和实现创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已经并将继续肩负更大的责任。

  以高校为依托单位建设的工程中心在运行与管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具有鲜明的特点,尤其在科技资源、科研成果、技术人力资本、信息交流

  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高校工程中心作为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元素,如何满足经济发展新阶段中科技创新需求,发挥自身优势更好的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如何解决工程中心建设和运行中制约其健康发展的各方面矛盾,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些问题都是值得研究和思考的。深刻认识高校工程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内涵,分析高校工程中心运行模式、合作关系、资源整合、建设方向、团队建设、开放特征等关键问题,对高校工程中心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明确工程中心的建设目标是工程中心建设和发展的前提,追溯国家立项建设工程中心的初衷,对确立高校工程中心建设目标是十分必要的。1992年原国家计委颁布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我国开始建设工程中心。在该办法中提出,工程中心的主要建设目标包含四个方面:①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形成沟通科技和产业之间的“桥梁”和“通道”,加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心环节,缩短成果转化的周期;②面向企业规模生产的实际需要,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将具有市场价值的重要科研成果进行后续的工程化研究和系统集成;③着力于开发科研成果转化为适合规模生产需要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增强产业实力,为我国经济隔几年上一个新台阶服务;④加速企业生产技术改造,促进产品更新换代,为企业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提供基本技术支撑。

  事实上,上述国家工程中心的建设目标表明了科技部对工程中心的要求,代表国家的利益,各级工程中心都应以此为导向,依托高校的工程中心也不例外。但是,工程中心是由政府发起推动的由高校、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参与的实体组织[2],建设目标的确立必须保证三方的利益平衡,同时考虑中心内部运行目标实现过程中所产生的外部性目标[3]。地方各级政府对工程中心的目标要求与国家科技部基本一致,但侧重地方科技发展需求,利益诉求更为多元化,希望工程中心促进地方企业发展和当地经济增长,另一方面也希望工程中心能够依托自身的科研优势,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带动

  当地科技发展;筹资建设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和相关投资主体,希望中心通过自身运作条件的不断改善,实现良好的效益,从而产生较高的投资回报,其中企业更注重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而高校注重科技成果的积累、科研实力的提高和学科发展等。工程中心作为运行主体,在组织内部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参与组建工程中心的各单位实体获取各自的利益,同时产生一系列外部影响,进而实现其外部目标,政府对工程中心的目标要求通常在外部影响中完成。可见,工程中心各个利益相关主体的利益诉求不尽相同,其目标和任务的确立必然是各方博弈的结果。

  因此,高校工程中心的建设目标,要根据学校自身的行业特色和学科优势,结合地区经济发展需要,与国家对工程中心的目标要求保持一致,满足对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的同力促进,兼顾政府、学校和共建企业的各方利益,充分体现高校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的优势,引导工程中心的稳定运行和良性发展。

  科技创新的基本过程一般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化、产业化、技术转移等环节。工程中心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职能主要体现在新技术开发、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的提高[4],它不同于一般的科研院所主要以科研为主,也与生产型企业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有一定的区别。

  高校作为工程中心的典型依托单位,具有特定的优势。第一,部分高校行业特色明显。原隶属于国家工业部委的一批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具有行业特色,积累的科研成果行业共性突出,有利于解决困扰行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第二,原始创新实力较强。由于高校具有学科齐全、人才集中、信息畅通等优势,所以其自主创新实力较强,开展的研究工作更具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第三,人才培养实力雄厚。高校的主要任务就是培养人才,因此在基础理论体系构建、应用技术培训及工程技能培养等方面都具有明显优势。第四,有良好的学术交流环境。高校学术氛围浓,科技信息流通量大,更新速度较快,便于掌握科技发展动态,有利于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

  因此,依托高校建设的工程中心应在原创性技术开发、具有行业共性的科技成果转

  化、人才培养及科技信息交流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明确任务重点和发展定位,充分体现高校自身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我国国家工程中在运行模式上主要采取了独立型、相对独立型和复合型三种[1]。依托高校建设的工程中心比较适合采用相对独立型的运行模式,只作为学校的二级单位,不是独立法人。工程中心在学校内部相对独立的运行,属于一个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学校和其它共建单位以科研项目和科技服务为纽带,通过资源整合和共享,构成科技创新和成果工程化、产业化活动的联盟,形成具有科技创新平台属性的虚拟组织运行模式[5]。这种运行模式更有利于发挥学校和共建单位各自的优势和能力,有利于平衡各相关方的利益,有利于实现工程中心内部运行目标和外部目标的统一,同时具有较强的灵活性,比较适合具有行业共性技术成果的辐射和推广。该运行模式可避免工程中心由于营利性和独立性导致的功能定位重心严重偏向产业化,开发研究和工程化边缘化,过多的关注市场和经营,弱化共性技术和竞争前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并与行业内其它企业构成竞争关系,不利于行业技术的推广和提升等不良局面的发生。但是,该运行模式相对实体组织比较松散,组织协调的难度较大,必须在管理上实施有效的调控。

  2.2.1学校与共建单位的合作关系

  校企合作是高校工程中心涉及主要的合作关系。一般意义的校企合作科研是指校企双方采取互聘专家、共组课题、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多种形式合作。目的是要实现企业、高校资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理配置和有效运行[6]。从我国目前的校企共建工程中心的合作状况来看,企业的需求与高校的研究方向多少存在一定差距,高校的研究成果可能过于超前或太理想化,而企业的需求则是实用型的,但又显得相对落后。因此,企业与高校都需要深入了解对方,充分分析合作双方的功能定位、利益需求和发展方向,首先找到平衡点,建立良好的互利原则。其次,要建立有效的利益分配和知识产权归属机制,只有对产权明确界定,使行为的外部性内在化,才能产生有效利

  用资源的动力[7]。工程中心合作共建单位的选择要充分考虑优势互补性、战略协同性和文化相容性[8]。学校和合作企业要存在相互需要性,在资源和实力侧重上存在互补性,在此基础上各参与方的合作目标才能同工程中心的发展战略基本一致。利益是驱使各方缔结联盟的根本动力,如果各参与方无法从平台建设中获得更大的利益,那么工程中心就很难维持下去。文化相似的组织相比文化差异较大的组织更容易合作,一般表现为战略特点、结构组成、管理制度、行为风格、员工素质、技能水平上是否存在冲突,合作单位之间若存在较大的文化差异,必然会大大提高工程中心运行的协调成本,阻碍双赢目标的实现和中心的可持续发展。

  2.2.2学校内部的合作关系

  高校虽然学科齐全,但学科交叉发展不够,团队力量分散,实验设备、人力资源等共享度不足的现象并不少见[9]。在高校工程中心建设与运行中,若处理不好学校内部学科交叉、团队协作、资源整合等问题,作为中心的依托单位,技术创新主体很难发挥其优势,工程中心在争取重大项目、攻克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等方面的实力将大打折扣。因此,学校需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整合校内资源,突破现有管理组织的弊端,打破人才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行政壁垒,打破影响团队形成和发展的制度壁垒,以工程中心为载体,组建多学科集成的创新团队。高度重视引进和培养权威性的学术带头人,充分利用科研项目的纽带功能,形成人才队伍集聚的拉动作用,提升团队凝聚力。

  高校建设工程中心,必须根据学校自身的学科优势、特色和基础条件等,围绕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需要,把握建设方向和重点。具体的技术研发方向一定要针对行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具有共性的关键技术问题,结合该行业的区域性特点,把握该技术领域前沿,合理选择切入点。受行业特征的影响,工程中心所拥有的科研技术特征有所不同,考虑技术本身的可模仿性、技术的进入壁垒、技术在行业内的通用性、技术自身的生命周期等也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些技术特征可能会影响到工程中心成果转化效益和运行目标的有效实现。例如,行业通用性强的技术需求量一般较大,成果

  转化效率较高,产业化进程较快,对提升整个行业的实力效果明显。

  工程中心构成的主体是多元性的,建设与运行工作具有一定的集成特征,攻克不同的技术难题可能需要整合不同学科和不同方向上的力量。因此,从人员组成、基础设施到资金筹措,从技术研发到成果转化,工程中心应始终面向学校内外,面向行业内外,面向国内外,通过开放合作集中各自的优势资源,共享科技创新成果,实现多元主体共赢。保持高校工程中心的开放性,亦可促进信息交流的畅通,易于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保证技术成果的前瞻性,有效提升行业竞争力。同时,工程中心的开放性有利于技术成果的广泛推广,扩大技术服务范围,提高技术转移效率。

  学校的创新平台要发挥学科优势、凝聚人才、形成团队、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有学科建设作支撑。复杂科学问题的突破常依赖于学科的综合交叉、集成创新,工程中心应借助学校多学科建设基础,根据技术创新需要,充分考虑学科间融合、交叉环境,有机整合学科资源与力量,在重大科技创新上发挥高校的学科优势。工程中心常利用科研项目来聚集人才,但科研项目具有短期的属性,不利于工程中心人才队伍的稳定发展和成果的积累。学科建设是大学科教研实体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是凝聚人才的基石,工程中心必须依考学校的优势学科进行建设,通过学科建设凝聚、稳定人才,为工程中心的长期发展提供保障。同时,工程中心的建设可以为创新人才培养提供有利空间,其建设成果最终也将为学科建设做出贡献。因此,学校应加强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的交叉融合与渗透,实现学科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工程中心与学科建设相互支撑的有利局面,构筑人才高地和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

  依托高校建设工程中心,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我国本行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围绕行业发展的战略性问题,结合学校特色和优势,遵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等互利的原则整合共建单位科研资源和力量,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共性问题和关键技术,积极开展科研成果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的研发、转化和推广,推动相关行业技术领域的科技进步和产业化进程。同时,应注重学科建设

  对工程中心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依托高校建设工程中心在多学科协作、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的优势,保持工程中心的开放性,实现工程中心的稳定运行与可持续发展。

  【相关文献】

  [1]中国科学院计划财务局.工程中心开始“二次发展”[J].中国科技投资,2009(5):24-26.[2]李

  源,李

  雄.瑞典能力中心与中国国家工程中心比较研究[J].经济师,2009(9):75-76.[3]王发明,蔡

  宁.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理想运行目标体系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26(6):25-28.[4]李家军,宋

  敏.提升西安市工程中心技术创新能力的几点认识[J].科技管理研究,2007(1):30-32.[5]许

  强,葛丽敏.行业科技创新平台的虚拟组织运行模式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26(2):49-51.[6]傅利斌,陈爱华,郑

  旭.校企合作共建科技创新平台[J].航海教育研究,2006(2):24-25.[7]于国波,张永宁,陈

  磊.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合作动力与运行机制研究[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3(4):98-101.[8]陈

  磊,张永宁.科技创新平台的合作伙伴选择[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2008,30(2):273-276.[9]徐剑波,苏跃增.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工作机制[J].科学管理研究,2009,27(1):22-25.

篇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发展的思考

  

  北京邮电大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编制大纲

  第一篇:北京邮电大学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编制大纲

  附件2.《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编制大纲

  一、工程中心名称,主管部门,依托单位

  二、工程中心基本情况

  除了描述基本情况外,还必须凝炼出工程中心的研究方向。

  三、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与质量评定

  1.建筑安装工程

  2.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及运行

  以研究方向为纲,着重说明研究平台、中试基地的主要设备组成、运行状态、达到的规模或能力、在国内外的水平。

  3.工程化验证单项工程

  4.配套与支撑条件

  5.文件资料归档情况

  四、资金与财务决算

  五、组织机构与管理模式、规章制度

  六、建设期的工作业绩与工程化工作进展

  七、工程中心近中期任务、目标与经营战略

  八、依托单位自评估意见

  九、主管部门意见

  第二篇:北京邮电大学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验收大纲

  附件3.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验收大纲

  一、验收范围

  由教育部立项建设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内容,按此大纲进行竣工验收;教育部批准立项第一次未通过验收而被责令整改的工程中心按此大纲进行重新验收。

  二、验收依据

  1.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2.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

  3.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验收标准

  (一)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及其所形成的能力

  1.具有研究开发、验证单项工程的基本用房,公用设施配套,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设施完善,并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

  2.已形成预期的研究开发和工程化验证能力。实验室仪器设备到位,运转正常;单项工程满负荷运转良好,单项验收合格;配套设施满足工艺要求,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所需提供的配套支撑条件完善落实;

  3.文件、图纸、资料、档案齐全;

  4.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进行财务决算,账目清楚,帐物相符,手续齐全,管理完善。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

  1.建立了适应中心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

  2.人员规模、结构合理。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和流动制度。主要负责人具有创业精神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创新氛围。

  (三)建设期的主要业绩

  1.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工程建设任务;

  2.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近中期主要研究开发任务;

  3.承担了重大科技研发任务,取得了具有行业影响、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科技成果;

  4.促进了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为行业提供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

  5.经济上基本实现良性循环;社会效益明显;

  6.发展战略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近期工程化任务明确落实。

  (四)验收程序

  1.依托高等学校进行自评估,提出《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对技术文件进行整理归档;对所有财产清查造册,做好财务决算;

  2.教育部审查依托单位提交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及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听取工程中心的工作报告,审查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并进行实地考察、考核后,对工程中心建设情况作出全面评价,提出验收意见;

  3.对通过验收的工程中心予以授牌。

  第三篇:武汉理工大学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大纲

  附件4.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大纲

  一、评估范围

  通过验收运行满三年的工程研究中心,按此大纲每三年进行绩效评估。

  二、评估依据

  评估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公正合理”。

  1.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2.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及验收结论

  4.工程中心验收后新增专利证书、委托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及其他协议和相关文件

  三、评估指标

  (一)硬件建设与运行绩效

  1.工程化开发、验证环境用设备建设运转情况

  2.工程化开发用房面积及配套设施情况

  3.业务范围及其流量和财务收支情况

  (二)制度建设

  1.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与合理,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性

  2.工程技术队伍的规模、结构是否合理,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情况

  (三)人才培养情况及其对学科建设的贡献

  1.培养的硕士、博士生数量与质量,接纳本科生结业和实践情况

  2.为行业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培训的情况

  (四)对行业技术进步的贡献

  1.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配套工艺及技术产品与装备开发情况

  2.承担国家科技任务项目情况,专利申报及获授权数量

  3.技术转移及科技成果产业化情况

  4.起草制定行业技术、工艺标准与规范情况,提供咨询和培训服务情况

  5.与行业组织及企业合作,参与行业发展战略规划与计划工作情况

  6.开展本领域工程技术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

  四、评估程序

  依托高等学校首先进行自评估,提出《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运行评估报告》。教育部审查依托单位提交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运行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听取工程中心的工作报告,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实地考察、考核后,对工程中心建设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形成评估意见。

  第四篇:河南省工程实验室和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编制大纲

  附件1:

  河南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一、项目摘要

  二、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

  三、技术发展与应用前景分析

  1.国内外技术状况与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2.技术发展的比较(包括本单位技术水平优势和劣势、关键技术突破点)

  四、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

  1.河南省工程实验室拟突破的技术方向

  2.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的主要功能与任务

  3.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的近期和中期目标

  五、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1.建设项目法人单位概况

  2.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3.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概况及技术团队情况

  4.运行和管理机制

  六、建设方案

  1.建设内容(包括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

  2.建设规模

  3.建设周期及实施进度安排

  4.建设地点

  七、投资估算及实施进度安排

  1.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2.建设投资估算

  3.分年投资计划表

  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

  八、节能及环境影响

  1.节能分析

  2.环境影响评价

  九、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1.初步经济效益分析

  2.社会效益分析

  十、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十一、相关文件所要求的附件、附图、附表及配套证明文件等

  附件2:

  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大纲

  一、工程中心组建方案摘要(1000字左右)

  二、工程中心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1、本领域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2、国内外技术发展状况、产业发展状况与市场分析;

  3、本领域当前急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4、本领域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5、建设工程研究中心的意义与作用。

  三、申报单位概况和建设条件

  1、申报单位概况;

  2、拟工程化、产业化的重要科研成果及其水平;

  3、技术队伍及学科主要带头人概况;

  4、现有基础条件。

  四、主要任务与目标

  1、工程研究中心的主要发展方向;

  2、工程研究中心的主要功能与任务;

  3、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战略与经营思路;

  4、工程研究中心的近期和中期目标。

  五、管理与运行机制

  1、工程研究中心的机构设置、职责和运行机制;

  2、队伍、编制及学科、技术主要带头人概况;

  3、与相关企业、科研单位、院校的关系。

  六、组建方案与投资估算

  1、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地点、内容、规模与方案;

  2、申报单位及参建单位提供的配套与支撑条件;

  3、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投资估算;

  4、资金筹措方案。

  七、经济和社会效益初步分析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九、提供附件

  1、依托单位组建工程研究中心的协议;

  2、工程研究中心章程(合法经营文件);

  3、前期科技成果证明文件;

  4、其他配套证明文件等。

  第五篇:北京邮电大学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实验室名称:所属领域:学科分类: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联系人:联系电话:传

  真: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填报时间:

  二零一零年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内容提纲

  一、实验室名称、领域和学科分类、申请单位、主管部门

  二、建设实验室的目的和意义

  1、科学目标(该实验室拟解决的主要科学问题)

  2、教育贡献(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贡献)

  3、国家和地方发展的支撑(对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三、国内外该学科(领域)最新进展,发展趋势

  四、实验室现有研究工作的基础、水平等(在国内和国际上的影响和地位;近5年承担的国家及省部级重大科研任务、代表性科研成果如奖励、发明专利、代表性论文或学术专著等)

  五、实验室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

  六、主要工作规划、预期目标、水平(从学科发展、研究内容、科研条件、人才队伍等方面阐述)

  七、已具备的实验条件(科研用房、仪器设备、配套设施)

  八、科研队伍状况及培养人才的能力(学术带头人简介及其代表性成果,高水平人才的吸引和稳定的措施,研究生培养情况)

  九、建设规模和预算

  十、实验室依托单位意见(配套经费和运行费支持额度)

  十一、主管部门意见(建设经费和运行费支持额度等,部直属高校不填此项)

篇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发展的思考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完美高等学校科技创新系统、增强高等学校社会服务功能,教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了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为增强和规范工程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促使工程中心连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工程中心是高等学校科技创新系统的重要构成部分。是高

  等学校增强资源共享、促使学科建设与发展、组织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科技成就转变、培育和齐集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材和管理人材、组织

  科技合作与沟通的重要基地和平台。

  第三条工程中心建设主旨是以国家中长久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为指导,联合学校学科整体规划,面向国际高新技术发展方向和国家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国家安全的发展战略,将拥有重要市场价值的科技成就进行工程化研究和系统集成,转变为合适规模生产所需要的工程化共性、要点技术或拥有市场竞争力的技术产品。

  第四条工程中心建设目标是形成科技成就家产化的工程化考证环境和对科技成就进行技术经济剖析和工程评估的能力;建成一支一流的技术创新开发与系统集成队伍;形成不停创新的可连续发展能力,推进行业技术进步。

  第五条工程中心主要任务是以国家战略需求为目标,以技术集成创新为核心,连续不停地为社会供给工程化技术成就;研究提出行业技

  术标准、规范;促使外国引进先进技术的消化、汲取和创新;推进学科交错,培育科技创新人材及管理人材;为行业和有关领域的发展供给信息和咨询服务;展开国际合作与沟通。

  第六条工程中心是依靠高等学校展开工程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的科研实体,是学校学科建设的重要内涵。高等学校要将其列入要点学科

  建设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与发展规划。工程中心在资源分派上计划单列,是相对独立、与院系平行的依靠高等学校的二级机构。

  第七条教育部对工程中心推行按期评估,动向管理,优越劣汰,转动发展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教育部是工程中心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及行业技术发展状况,编制工程中心发展规划与实行计划,制定有关工程中心建设与管理政策和方法。指导工程中心的运行和管理。

  (二)确立工程中心立项,组织工程中心的查收与评估。

  (三)聘用工程中心主任,对工程中心技术委员会主任进行存案。

  (四)依据状况发展,调整现有工程中心规划布局。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依靠地方高等学校建设的工程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教育部制定所属地方高等学校工程中心的发展规划与计

  划;创建条件,将工程中心归入地区创新规划。

  (二)组织地方高等学校工程中心的申报与建设,指导辖区工程中心的运行和管理。

  (三)初审地方高等学校介绍的工程中心主任人选,对技术委员会主任进行存案。

  (四)落实工程中心建设、运行的配套条件与地方有关政策。

  第十条高等学校是工程中心建设的依靠单位,负责工程中心的建设与平时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编制工程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工程中心的建设实行。

  (二)将工程中心的建设发展归入学校有关规划,依据工程中心所依靠的学科特点、家产背景和学校管理实质状况,拟订有益于工程中心发展的管理系统和运行体制;协调并解决工程中心建设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落实资本及其余配套条件。

  (三)负责遴选介绍和查核工程中心主任,聘用工程中心副主任、技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四)拟订有益于工程中心建设与发展的考评系统,负责工程中心平时查核和预评估,并将查核和预评估结果报奉上司主管部门。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工程中心的查收与评估工作。

  (五)依据技术委员会建议,实时向教育部报送工程中心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第三章立项与建设

  第十一条工程中心的立项与建设管理主要包含立项申请、评审、计划实行等。

  第十二条工程中心建设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靠要点学科或优势学科群,整合各方面资源高起点建立;在相应技术领域中有坚固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就转变工作基础、特点和业绩;拥有有关支撑学科、技术的系统集成条件,有益于推进学科交错,能够为学校的长久发展供给有力支撑。

  (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优异市场远景的重要科技成就。

  (三)已有科研成就工程化所需要的部分装备和基础设备,并能够为项目的建设、运行供给必需的配套保障。

  (四)拥有较强市场意识和转变经验的精壮管理班子和技术带头人,能够在该领域建成一支构造合理、工程化研究开发与转变素质较高的高水平技术创新队伍。

  (五)拥有较好的工程化运作管理水平易有效的人材激励体制。

  (六)拟申请的工程中心已归入所在地方和依靠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或有关计划,拥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所提组建方案确实可行,建设配套资本落实。

  第十三条切合工程中心立项申请基本条件的高等学校,依据工程中心建设规划,编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1)一式两份行文报送教育部。

  地方高等学校的立项申请由地方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察后行文报送。

  第十四条教育部对报送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资格审察,审察合格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或依据状况采纳实地观察)。依据专家论证建议,教育部经综合研究后择优批复立项。

  依靠地方高等学校立项建设的工程中心采纳省部共建方式。

  第十五条依靠高等学校依照立项批复,落实资本与建设条件,组织项目详细实行。工程中心建设时期,依靠高等学校要增强监察管理,准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教育部将对工程中心建设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依靠高等学校应该保证工程中心建设期内负责人的相对稳固。对连续六个月不上岗的工程中心负责人,依靠单位应该实时调整

  并书面报教育部赞同。工程中心建设过程中,如对原计划进行重要调整,须经教育部组织专家从头论证并赞同后实行。

  第十七条原则上工程中心固定财富新增投资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和成就转变用房不低于50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确有行业或领域特点者,须在立项申请时说明,并按教育部批复的建设规模履行。

  第十八条工程中心建设资本可推行多元化融资,鼓舞社会投资机

  构、公司或个人投资工程中心的成就转变工作。中心建设资本的国家拨

  款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购买工程化研究开发、试验所必需的设备、仪

  器,引进必需的技术软件和进行人员培训。

  第十九条工程中心建设期原则二年。经过查收后,转入运行。

  第四章运行与管理

  第二十条工程中心应增强系统创新和体制创新,依据实质状况探究不一样的管理模式和运行体制,促使工程中心的建设和发展,获得优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二十一条在依靠单位领导下,工程中心推行主任负责制,主持工程中心全面工作,并向依靠单位提名介绍工程中心副主任和技术委员会成员人选。

  第二十二条工程中心主任的任职条件是:拥有较深的学术成就、较高的工程技术水平易开辟创新意识;熟习有关行业国内外的技术发展趋向;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市场开辟能力;身体健康,精力充足,年纪原则上不超出50岁。

  第二十三条工程中心主任由依靠高等学校提名,教育部聘用。工

  程中心主任任期5年,采纳“2+3考”核管理模式,即工程中心主任受聘2年后,依靠单位对工程中心业绩和工程中心主任进行届中查核并报教育部赞同。对查核不经过的教育部将予以解聘。

  第二十四条技术委员会是工程中心的技术咨询机构,其职责是负

  责审议工程中心的发展战略、研究开发计划,评论工程设计与试验方案,供给技术经济咨询和市场信息,审议工程中心年度工作等。技术委员会

  会议每年起码召开一次。

  第二十五条技术委员会由工程中心所在领域科技界、工程界和有关公司与经济界专家构成,此中依靠单位人员不超出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中青年委员许多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技术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五年,换届时委员须改换三分之一左右。

  第二十六条工程中心推行项目合同制和人员聘用制。研究开发队

  伍由固定人员和客座流感人员构成,规模一般在100人左右。固定人员

  由工程中心主任在校内外聘用。客座流感人员由项目负责人依据工作需要和研发项目的实质状况聘用,经工程中心主任赞同后作为流动编制,其有关花费在项目经费中支付。

  第二十七条工程中心要成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着重工程化开发设备和网络环境建设,提升使用效率,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学术道德建设,增强数据、资料、成就的真切性审察及存档工作。

  第二十八条工程中心原则上应推行相对独立的财务核算,依照国家有关法例管理,其成就转变利润主要用于依靠高等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工程中心的可连续发展。

  第五章查收与评估

  第二十九条依靠高等学校达成工程中心建设任务后,应实时进行

  总结并提出查收申请,编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附2)报送教育部。

  省部共建工程中心的查收申请需经地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察赞同后报教育部。

  第三十条教育部依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查收纲领》(附3)和批复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文件组织专家对工程中心进行查收。

  第三十一条教育部对经过查收的工程中心正式命名并授牌,归入教育部工程中心序列管理,聘用工程中心主任。关于未经过查收的工程中心,教育部责成依靠高等学校正查收专家组提出的问题限时加以整顿。被责令整顿的工程中心一年以内可再申请查收,经过查收后正式命名并授牌,仍未经过查收的将被取消。

  第三十二条关于建成后运行满三年的工程中心,教育部将组织专家依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纲领》(附4)对工程中心进行绩效评估并予以宣布。

  对建设成绩和评估结果优异的工程中心教育部将赐予支持有关扶助,并视状况介绍申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评估绩效不好的工程中心,教育部赐予黄牌警示并责令限时整顿,一年内再次评估绩效仍无较大改观的予以取消。

  第三十三条工程中心建设和运行引入竞争和激励体制,推行动向管理,转动发展,达到鼓舞先进、裁减落伍、调整布局的目的。鼓舞高等学校中同现有工程中心技术领域、工作方向邻近的技术创新平台,在现有工程中心评估前提出工程中心立项建议,依照优越劣汰原则,转动支持。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工程中心命名一致为“×××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英文名称为“EngineeringResearchCenterof,Ministry×××ofEducation。工”程中心经过查收后,可依据教育部批复文件刻制工程中心印章。

  第三十五条依靠军队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建设的工程中心,其建设和管理模式,可参照地方高等学校履行。

  第三十六条本方法自觉布之日起实行,由教育部负责解说。各高等学校可据此拟订相应细则和实行方法。

  附:1.《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纲领

  2.《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编制纲领

  3.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查收纲领

  4.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纲领

  附1.《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纲领

  一、项目纲要(2000字左右)

  1.项目名称、依靠单位

  2.项目的必需性

  3.项目建设的目标、地址、内容、规模与方案

  4.项目总投资、投资构成与资本筹备

  二、项目背景、必需性

  1.国内外本事域技术状况及发展趋向,项目的目标市场及关系度

  2.国内本事域成就转变与家产化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由

  三、工程中心组建方案

  1.建设条件(包含依靠单位在本事域科研开发基础和特点、技术水平与优势、创新能力和工程化业绩、拥有市场远景的科研成就贮备、依靠单位所能供给的基础

  设备和配套条件、共建单位的合作基础与吸引力等)

  2.与依靠学科间的关系度和对学科发展的促使作用

  3.学术带头人、技术骨干与研发队伍状况

  4.工程中心运行体制,机构设置与职能

  四、主要目标、任务及技术发展剖析

  1.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发展方向

  2.工程中心的近中期目标

  3.工程中心拟解决的要点工程技术问题和目前拟实行的工程化项目,在本事域

  所处的地位与发展潜力

  五、建设方案

  1.项目建设地址、内容、规模与方案

  2.技术设备、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

  3.建设周期与进度

  4.人材培育、队伍建设方案

  六、项目总投资、投资构成与资本筹备

  七、必需的环境影响评论、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等

  八、经济社会效益剖析

  九、其余需要说明的问题

  十、依靠单位建议

  十一、地方主管部门建议

  十二、有关附件

  附2.《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编制纲领

  一、工程中心名称,主管部门,依靠单位

  二、工程中心基本状况

  三、建设计划的履行状况与质量评定

  1.建筑安装工程

  2.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及运行

  3.工程化考证单项工程

  4.配套与支撑条件

  5.文件资料归档状况

  四、资本与财务决算

  五、组织机构与管理模式、规章制度

  六、建设期的工作业绩与工程化工作进展

  七、工程中心近中期任务、目标与经营战略

  八、依靠单位自评估建议

  九、主管部门建议

  11附3.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查收纲领

  一、查收范围

  由教育部立项建设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达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内容,按此纲领进行完工查收;教育部赞同立项第一次未经过查收而被责令整顿的工程中

  心按此纲领进行从头查收。

  二、查收依照

  1.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方法

  2.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

  3.合同、协议及其余有关文件

  三、查收标准

  (一)建设计划履行状况及其所形成的能力

  1.拥有研究开发、考证单项工程的基本用房,公用设备配套,环保、消防、劳

  动安全设备完美,并获得有关部门的查收合格证;

  2.已形成预期的研究开发和工程化考证能力。实验室仪器设备到位,运行正常;

  单项工程满负荷运行优异,单项查收合格;配套设备知足工艺要求,并获得查收合

  格证;所需供给的配套支撑条件完美落实;

  3.文件、图纸、资料、档案齐备;

  4.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进行财务决算,账目清楚,帐物符合,手续齐备,管理

  完美。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

  1.成立了适应中心发展的管理系统和运行体制,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

  2.人员规模、构造合理。成立人材激励体制和流动制度。主要负责人拥有创业

  精神和管理能力;拥有优异的创新气氛。

  (三)建设期的主要业绩

  1.达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赞同的工程建设任务;

  2.达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近中期主要研究开发任务;

  3.担当了重要科技研发任务,获得了拥有行业影响、对行业技术进步拥有重要

  推进作用的科技成就;

  4.促使了人材培育和学科建设;为行业供给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

  125.经济上基本实现良性循环;社会效益显然;

  6.发展战略目注明确,思路清楚,近期工程化任务明确落实。

  (四)查收程序

  1.依靠高等学校进行自评估,提出《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对

  技术文件进行整理归档;对全部财富清点造册,做好财务决算;

  2.教育部审察依靠单位提交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及完工验

  收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完工查收,听取工程中心的工作报告,审察项目建设的各

  个环节,批阅工程档案资料并进行实地观察、查核后,对工程中心建设状况作出全

  面评论,提出查收建议;

  3.对经过查收的工程中心予以授牌。

  13附4.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纲领

  一、评估范围

  经过查收运行满三年的工程研究中心,按此纲领每三年进行绩效评估。

  二、评估依照

  评估原则:“公然、公正、公正”和“依赖专家、弘扬民主、脚踏实地、公正合理”。

  1.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方法

  2.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及查收结论

  4.工程中心查收后新增专利证书、拜托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及其余协讲和有关

  文件

  三、评估指标

  (一)硬件建设与运行绩效

  1.工程化开发、考证环境用设备建设运行状况

  2.工程化开发用房面积及配套设备状况

  3.业务范围及其流量和财务进出状况

  (二)制度建设

  1.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能否健全与合理,激励拘束体制有效性

  2.工程技术队伍的规模、构造能否合理,人材培育和团队建设状况

  (三)人材培育状况及其对学科建设的贡献

  1.培育的硕士、博士生数目与质量,采纳本科生结业和实践状况

  2.为行业工程技术人员供给培训的状况

  (四)对行业技术进步的贡献

  1.行业共性要点技术、配套工艺及技术产品与装备开发状况

  2.担当国家科技任务项目状况,专利申报及获受权数目

  3.技术转移及科技成就家产化状况

  4.草拟拟订行业技术、工艺标准与规范状况,供给咨询和培训服务状况

  5.与行业组织及公司合作,参加行业发展战略规划与计划工作状况

  6.展开本事域工程技术国际合作与沟通状况

  四、评估程序

  依靠高等学校第一进行自评估,提出《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运行评估报告》。教育部审察依靠单位提交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运行评估报告》及完工查收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听取工程中心的工作报告,批阅有关文件资料并进行实地观察、查核后,对工程中心建设状况作出全面评论,形成评估建议。

  14

篇四: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发展的思考

  

  【教师观点】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发展的思考孙宁,韩光,李晓飞(南京邮电大学教育部宽带无线通信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江苏南京210003)摘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是我国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高校开展科学研究、技术转移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基地。本文在总结教育部工程中心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分析了中心在定位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欠缺。并结合我国高校和社会发展的现状,对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稳定运行与可持续发展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在中心内部运行管理机制、中心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中心快速成长急需解决的实现问题等几方面提出了建议。关键词: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运行管理机制;持续发展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0-0111-03为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位承担着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其平台建设通常依教育部于2001年在有关高校开始组建工程研究中心,目的托特定学科,部分或全部平台人员也同时承担教学工作。同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完善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是大学教育重要的科研实践基地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体系,强化高等学校社会服务功能。截至之一,能够为学生在基础技能实践与应用技能拓展两个层2010年,教育部依托各地高校在电子与通信、新材料、公共面提供优良的科研实践条件。安全等12个技术领域,已建设各专业方向的工程研究中心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目前存在的问题371家[1,2]。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在十余年的运行中,不仅培经过短短十余年的发展,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规模养了众多的相关学科高水平的工程技术人才,取得了丰硕已经发展为341家,已成为高等院校开展科学研究、技术转的成果,而且也形成了将科技成果向工业生产转化的工程移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基地,促进了高等院校将科研化能力,保证科研成果向规模生产顺利延伸。成果向企业、社会的快速转移。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首先承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将高等院校作为依托单位,在人担了大量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将一批对相关行业有重要才培养、技术创新、运行与管理和成果转化等方面都具有独影响的科研成果进行了工程化开发。其次,吸引和培养了大到之处,特别是在信息共享、研究环境和学术资源等方面具量优秀的科研开发人员和高层次的工程化技术人才,造就有明显的优势[3]。随着我国在高等教育和科技体制改革等了一批有经验的经营管理人才。最后,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方面的不断深化创新,各级政府越发重视挖掘高等学校的通过高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促进了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结人才和智力潜力,通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这一国家创新构调整,对相关行业产生了积极影响,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体系中的重要元素,在基础学科研究创新和新兴学科成果益和社会效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教育部工程交叉的基础上,不断孵化出引领未来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研究中心在运行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产业。在目前形势下,探讨教育部工程中心在满足经济发展如:新时期的科技创新需求,发挥自身优势更好地将科技成果1.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定位与发展方向问题。教育部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解决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中制约工程研究中心的定位是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的主要工具。其健康发展的各方面矛盾,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有很重要的成果产业化就要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发展,因此工程研究中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的。心必然要追求经济效益。这种现象首先导致工程研究中心一、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定位追求短期效【教师观点】管理的桎梏,打破现有的行政壁垒,影响团队形成和发展的心的关系。目前工程研究中心的主管是教育部,主管部门要制度壁垒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最终很可能会发展成高对中心持续支持、实施管理,要起到监督、指导的作用,制定校的一般研究机构,从而失去了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自主恰当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评估考核,奖优罚差。实现工程创新源与技术辐射源的建设初衷。研究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工程研究中心要对主管部门负责,3.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核心科研人员不足,科研成果积极采取措施,制定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工程产业化较慢,经营能力不强。目前,各高校在申请教育部工中心圆满完成主管部门的建设目标。(2)依托高校与教育部程研究中心时,通常是集全校之力,表面上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关系。依托高校要对工程中心的发展起到科研人员力量雄厚,科研条件扎实。许多工程研究中心得不保障作用,将工程中心作为高校的重要科研基地来建设,使到依托高校的重视,完成建设验收之后就再也没有了“依工程中心成为学科建设的重要支撑、成果转化的重要渠道,托”,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工程研究中心真正全职在编人员对在工程中心工作的科研人员采用积极有效的评价指标,不足。虽然,依托高校为工程研究中心在人才、仪器设备与保证工程中心研究队伍的建设和稳定。工程中心要充分利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且有大量外围企业的科研力量支持。用依托高校强大的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优势,为工程中心但是实际中隶属关系、利益矛盾等问题,导致工程研究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3)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与行的主要工作只能依靠核心科研人员,完成小规模的研发任业的关系。工程中心应该积极与行业内的企业建立密切的务尚可,如果承担较大项目或多个项目同时开展时便捉襟合作关系。首先充分了解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为企业提供见肘,难以完成,想要兼顾技术攻关和项目开发则更为困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成为行业技术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难。由此造成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科研成果产业化较慢,要支撑和源头。相关行业则需要充分认识工程中心对行业经营能力不强。技术的推广作用,充分利用和发挥工程中心的资源优势,为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发展的思考相关行业的发展提供动力。1.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定位。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4.需解决的四方面问题。(1)扩大科研队伍,引进高水的定位应该是依托高校人力资源、实验室资源和前期研究平人才。目前多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核心团队远远不成果,对有市场价值的重要应用科技成果进行研究开发,并能满足科研、开发和经营等多方面需求,亟需扩大科研队对共性、关键技术进行工程化、产业化以及系统集成的高新伍,引进高水平人才。综合考虑工程研究中心的特点,加上技术研发实体。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应该体现学术创新、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的教师需要承担科研、开发、教学、指导学生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人才培养等职能;应该以技术创新、产以及经营和市场开拓等多方面任务,通过面向社会引进高品开发、工程应用项目开发为重中之重;充分吸引社会资端人才,核心科研队伍至少要保持30人以上的规模,针对工源,注重特色建设,把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成为对行业和区域程研究中心自己培养的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依托学校创新服务有影响的研发机构和科技成果快速转化的窗口。应该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2)【教师观点】应用型本科院校经管类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易永锡,刘萌芽,刘文君(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湖南衡阳421001)摘要:经济发展使得社会需要越来越多的应用型经济管理人才,而目前高校经管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不利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其突出的问题是应用型本科院校经管类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对实践教学认识不到位、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不强、对实践教学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应当加强对实践教学的认识,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实践教学环节,为国家经济建设培养更多的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经济管理人才。关键词:实践教学;经管类专业;应用型本科院校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0-0113-0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各行各业对型本科院校的定义都强调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可以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要求也越来越高,其中,需求量最说“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是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生的金字招大的当属应用型人才。出于对经济发展需要大量人才等因牌。素的综合考虑,教育部于1999年出台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提出是社会发展对高校传统教育模兴行动计划》,提出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适式提出改革的要求。它要求大量处于中间层次(一般来说属龄青年的15%。于是从1999年开始,我国高校进入了全面扩于地方本科院校)的院校培养面向实践、掌握一定的专业知招阶段,计划招生人数从1998年的108万人增长到2011年的识并具备一定的科研成果转化能力的人才。与传统本科院675万人,13年间增长了5.25倍。的确,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对校培养人才的模式相比,应用型院校的显著特征是以能力如此众多的高校学生的培养,极大地提高了我国人口的整培养为本位;与职业技术院校等学校面向岗位和职业的技体素质,也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可以能型人才培养模式相比,应用型院校主要面向行业培养人说高校扩招的“功”是不可没的。但是,随着就业形势越来越才,它要求学生具有广博的知识、良好的文化素养以及较强严峻及很多毕业生并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建设的需求,对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应用型人才强调以能力培养为本位,这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其中,最强烈的里的能力不仅指岗位能力,更重要的是职业岗位群能力;不呼声莫过于要求加强对高校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关于高仅是专业能力,也是综合能力;不仅是就业能力,还应是一校实践教学问题的研究也成为了教学改革研究中的一个重定的创业能力。具体来说,满足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应具要研究课题。基于此,本文将就应用型本科经管类专业实践备以下素质和能力:一是探索与创新的能力,要求能运用专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展开探讨。业知识并结合实践经验,在实践中进行一定程度的创新;二一、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内涵及其人才培养要求是具有广博的知识以满足职业发展的需要,以适应不断变党和国家明确要求教育要“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化的市场;三是将知识转化为实践的能力,在实践中充分发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在挥其专业特长。在以上几种能力中,实践能力是对应用型人上述三种人才的培养要求中,“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的才的突出要求,其主要表现为开发能力、转化能力、设计能培养成为了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任务。那么什么是应用型本力及应用能力。这就要求应用型院校在人才培养中结合市科院校?潘懋元认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具有四个特点:第一,场需求,重视实践教学,不断改善实践教学的实际效果。应用型本科一

篇五: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发展的思考

  

篇六: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发展的思考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促进工程中心持续健康发展,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中心是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组织工程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学科建设发展、培养集聚创新人才、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

  工程中心以国家中长期教育、科技发展规划为指导,立足高等学校基础研究优势,强化关键技术攻关,提升工程化和系统集成能力,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夯实行业技术基础,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为国家战略需求提供技术支撑。

  第四条

  充分发挥科研育人重要作用,深化科教融合,以人才的创造性精神、创造性思维、创造性能力为核心,通过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培养一批具有创意、创新、创业能力的高水平工程化人才,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提供人才支撑。

  第五条

  工程中心为高等学校建设的具有相对独立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坚持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教育部是工程中心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工程中心发展规划,拟定布局方案和实施计划,制定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二)指导工程中心的运行和管理。

  (三)负责工程中心立项建设、调整和撤销。

  (四)组织开展工程中心的验收、评估和检查。

  (五)拟定支持工程中心建设与运行的相关政策。

  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负责指导所属高等学校工程中心的建设。主要职责是:

  (一)将工程中心建设纳入区域(行业)和地方科技、经济发展工作重点。

  (二)推进工程中心建设与运行,落实建设资金和配套条件,提供政策支持。

  (三)负责组织所属高等学校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论证,指导和监督工程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四)协助教育部做好工程中心的验收、评估和检查工作。

  第八条

  高等学校是工程中心的建设主体,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工程中心的建设实施,在学科建设、人才引进、队伍建设、研究生招生计划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并落实建设资金,提供人力资源、研发场地、设备设施等配套保障条件。

  (二)将工程中心建设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工程中心管理和运行制度。

  (三)负责组建技术委员会,聘任工程中心主任和技术委员会主任。

  (四)负责工程中心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协助做好工程中心验收与评估等相关工作。

  (五)根据技术委员会意见,提出工程中心重大事项的调整建议,通过主管部门报教育部审定。

  第三章

  立项与建设

  第九条

  工程中心的立项与建设主要包括发布建设领域(指南)、立项申请、评审、论证、验收等程序。

  第十条

  工程中心立项申请的基本条件为:

  (一)符合建设领域(指南)及相关要求,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清晰,建设方案可行,研究方向明确,特色鲜明,在本领域本行业有重要影响。

  (二)依托学科应为优势学科或学科群,建设起点高,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坚实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

  (三)具备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工程化的条件及经费保障。原则上工程中心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2000万元,建设期新增投资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中试与验证物理空间不低于50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

  (四)拥有知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市场意识强、科技成果转化经验丰富的创新团队。具有一支稳定、高水平的研究、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

  (五)拟申请的工程中心,一般应是已运行良好的行业、地方、校级重点技术研发平台,具有完善的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机制和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符合工程中心立项申请基本条件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工程中心建设指南和要求,编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1-1)。依托高等学校应确保建设项目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并签署配套经费及条件保障等承诺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至教育部。

  第十二条

  教育部依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立项指标体系》(附件1-2)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批复立项。

  根据立项批复,高等学校编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1-3),组织专家组对工程中心建设计划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将论证后的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论证报告报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

  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依据立项批复文件,落实建设经费与保障条件,实施建设。工程中心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逾期未通过验收的工程中心,取消立项建设资格。

  第十四条

  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探索社会企业和自然人等多元方式融资建设工程中心,开展成果转移转化。鼓励工程中心在合作企业设立研发分中心、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第五章

  运行与管理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应重视工程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科技、人事、学科、财务、资产等部门参加的工程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条件保障、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协调解决工程中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保障工程中心基本运行经费每年不低于100万元。

  第十六条

  工程中心实行高等学校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工程中心主任负责工程中心的全面工作,并设立副主任和专职秘书。

  工程中心主任由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和聘任,报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工程中心主任的聘任条件是:学术造诣深厚、工程技术研究水平高、开拓创新意识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熟悉相关行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身体健康,首次聘任时年龄不超过55岁,且应为本单位全职人员。工程中心主任每届任期五年,一般连任不超过2届。

  第十七条

  技术委员会是工程中心的技术指导机构,其职责是根据技术与行业发展趋势和需求,研究提出工程中心研究方向调整建议,指导审议工程中心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工作,评价工程设计与试验方案,提供技术经济咨询和市场信息等。技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总人数三分之二。

  技术委员会由行业与技术领域的科技、工程、企业界优秀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11人,其中依托高等学校的成员不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中青年委员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技术委员会每届聘期5年,一般连任不超过2届,换届时技术委员会委员须更换三分之一以上。

  技术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非工程中心所在单位的人员担任。技术委员会由高等学校聘任,同时需将技术委员会主任名单报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

  第十八条

  工程中心研发队伍由固定人员、兼职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规模不少于50人,原则上应全职在工程中心工作。

  第十九条

  工程中心坚持“边建设、边运行”原则,以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为导向,围绕主要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组织团队开展技术攻关,承担国家、行业和区域的重大科技任务,持续为社会提供工程化技术成果。

  第二十条

  工程中心应深化科教融合,注重人才培养,吸引优秀本科生参与工程实践,支持研究生参与工程技术攻关,积极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创新人

  才。

  第二十一条

  工程中心应建立开放共享机制,面向社会开放运行,广泛吸引优秀人才开展技术协同攻关,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团队开展稳定的实质性合作。

  第二十二条

  工程中心应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强化技术标准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重视高价值专利(组合)的培育。注重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加强自我监督。

  第二十三条

  工程中心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实行年度统计报告制度,每年4月底之前编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年度总结报告》,提交至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四条

  已升级为国家级创新平台的工程中心,原则上不再保留原工程中心牌子,不再纳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序列。

  第二十五条

  工程中心建设内容和建设基础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教育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通过论证的予以批准调整。

  第六章

  验收与评估

  第二十六条

  工程中心建设任务完成后,高等学校经主管部门向教育部报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报告》(见附件1-4),并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七条

  验收工作由教育部组织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验收专家组由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依据立项批复文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报告》进行现场验收和综合评议,形成验收意见。通过验收的工程中心,经教育部批复后正式开放运行。

  第二十八条

  现场验收和综合评议包括:

  (一)听取工程中心负责人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对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审查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二)审阅工程中心档案资料,实地考察工程中心中试与工程验证环境、设备设施及用房等条件建设情况。

  (三)对工程中心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讨论,提出评议性指导建议,形成书面验收意见。

  第二十九条

  通过验收的工程中心正式纳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序列管理;未通过验收的工程中心将被取消立项建设资格。

  第三十条

  教育部按照相近研究领域对工程中心进行定期评估,评估周期为5年,评估程序分为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三个阶段。开放运行满三年的工程中心应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定期评估。

  第三十一条

  教育部负责工程中心定期评估的组织实施,制定《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细则》(另行发布),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确定和发布评估结果,受理并处理异议。

  第三十二条

  教育部根据定期评估结果,对工程中心进行动态调整。未通过评估的工程中心不再列入工程中心管理序列;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工程中心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创新平台。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工程中心命名统一为“×××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英文名称为“EngineeringResearchCenterof×××,MinistryofEducation”。

  第三十四条

  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申请工程中心建设项目,参照此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育部负责解释。原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教技〔2004〕3号)同时废止。

  附件:1-1.《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编制大

  纲

  1-2.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立项指标体系

  1-3.《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编

  制大纲

  1-4.《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编制大纲

  附件1-1《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编制大纲

  封面:项目名称、所属技术领域、依托单位、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与邮编、编制日期

  一、项目摘要

  二、项目建设意义与必要性

  1.项目建设的背景和需求

  2.国内外本领域技术状况及发展趋势

  3.国内本领域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现状

  4.项目建设的意义

  三、申报单位概况和建设条件

  1.申报单位概述

  2.现有基础条件

  3.学科建设基础

  4.人才队伍建设基础

  四、主要目标和任务

  1.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

  2.近期目标和中长期建设目标

  3.在本领域所处的地位与发展潜力

  五、管理与运行机制

  1.机构设置与职能

  2.运行机制

  六、项目投资情况

  七、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九、依托单位意见

  十、部门(地方)意见

  十一、有关附件

  附件1-2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立项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评价内容

  代表性研究成果创新水平与影响(3%);

  创新水平

  8%在国家重大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中做出的贡献(3%);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成果(2%)。

  稳定、高水平的研究、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3%);

  人才队伍

  9%团队的年龄、学历、知识结构合理(3%);

  带头人水平及其在工程中心建设和发展中所起的作用(3%)。

  已获得的国家、地方政府经费支持情况(2%);

  科研经费

  现有基础

  评价

  (40%)

  学科支撑和人才培养

  依托学科属于依托单位优势和特色学科,对工程中心的科学研究及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3%);

  8%高水平、高质量人才培养情况(2%);

  为企业输送技术人才、与企业联合培养技术人才、创新创业等情况(3%)。

  6%行业、企业合作经费情况(4%)。

  设备总值情况,已有仪器设备的规模和先进水平满足工程中仪器设备和场地

  心研究工作和可持续发展需要(3%);

  6%科研场地达到建设要求且相对集中,满足技术研究使用需求(3%)。

  工程特色

  3%工程中心建设以服务国家、地方和行业经济社会发展,推动

  行业技术转型升级作为核心发展任务,形成了工程特色(3%)。

  与申报指南的符合程度(3%);

  建设必要性

  10%建设目标和定位准确(2%);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5%)。

  凝练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研究方向且布局合理(7%);

  研究方向

  10%持续产生该技术领域有引领性的科研增长点,研究成果始终处于领先地位(3%)。

  科研成果转化前景和应用示范预期效益情况(4%);成果转成果转化

  10%化和技术转移机制、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及预期效果(3%);

  与地方、行业及企业合作规划(3%)。

  建设方案评价

  (60%)

  建设经费情况及使用规划(2%),仪器设备购置(1%);

  建设投资

  5%工程中心研发和中试环境建设和改造(1%);

  依托单位的运行经费支持(1%)。

  队伍建设

  5%团队建设方案,人才培养规划(2%)。

  人才队伍发展规划,技术带头人发展潜力等(3%);

  建设期内争取科研经费的规划,包括国家、地方、行业、校经费规模和比例

  8%企合作经费等(5%);

  行业及企业合作经费的比例(3%)。

  建立健全工程中心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划(3%);

  管理规范性

  4%设立专职管理人员岗位(1%)。

  实现建设目标详细建设思路和实施途径(2%);

  建设方案

  4%合理性

  有能力达到规划的建设目标(1%)。

  建设方案合理(1%);

  发展潜力和前景

  4%工程中心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包括在标志性成果培育、市场培育及开放交流等方面的规划(4%)。

  附件1-3《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编制大纲

  封面:项目名称、所属技术领域、依托单位、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与邮编、编制日期

  一、项目摘要

  建设项目名称、依托单位、主要研究方向、建设周期、建设地点和建设计划;投资总规模、新增投资规模及其构成、经费筹措方式等。

  二、建设方案

  1.主要研究方向和任务

  2.验收目标和中长期目标

  3.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和当前拟实施的工程化项目

  4.人才培养、队伍建设计划

  5.

  保障条件建设计划

  三、运行管理机制

  1.机构设置

  2.管理机制

  四、依托单位的支持

  五、主管单位的支持

  六、产业化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七、工程中心建设计划专家组论证意见

  八、依托单位意见

  九、部门(地方)意见

  十、教育部审核意见

  十一、有关附件

  (有行政或法律效力的配套建设资金证明文件;科研项目名称、编号、来源、起止时间及其经费一览表;成果推广转化用户证明等)

  附件1-4《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编制大纲

  封面:工程中心名称、所属技术领域、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工程中心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与邮编、编制日期

  一、摘要

  二、建设项目概况

  三、建设计划任务书主要内容

  四、建设计划完成情况

  1.研究任务完成情况及标志性成果

  2.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情况

  3.配套与支撑条件落实情况

  五、建设期工程化情况

  1.

  关键技术突破情况

  2.工程化项目实施进展与效益

  3.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及其对行业、区域发展影响力

  4.典型工程化案例

  六、建设和运行资金投入情况

  七、运行与管理机制、规章制度

  八、中长期发展规划

  九、依托单位自评意见

  十、主管部门意见

  十一、附件材料

  [1]《xxx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相关批复文件;

  [2]《xxx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3]合作、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4]建设和运行资金投入相关证明材料;

  [5]仪器设备清单;

  [6]建筑平面图、图纸等;

  [7]典型工程化案例佐证材料

  [8]行业标准、认证资质证明等;

  [9]代表性科研成果(项目、获奖、论文、专利等);

  [10]产业化成果证明材料

  [11]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2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管理,规范工程中心定期评估工作,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评估是工程中心建设运行动态管理的重要环节,重点检查工程中心评估周期内的运行情况,其目的是建立优胜劣汰竞争机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高质量,促进发展。评估内容包括工程技术研发能力与水平、成果转化与行业贡献、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运行管理能力。

  第三条

  评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靠专家、注重实效、动态调整、以评促建,采取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1),定量评估应以每年度提交至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评估工作分为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三个阶段。

  第四条

  开放运行满三年的工程中心,原则上都应参加五年一周期的评估,未满三年的工程中心可自愿申请参加评估。

  第二章

  评估职责

  第五条

  教育部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工程中心评估细则和评估指标体系,确定参评工程中心名单,安排评估任务,建立评估专家库并遴选评估专家,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确定和发布评估结果,指导、评价和监督评估机构的工作,受理对评估机构和评估工作的实名异议。

  第六条

  评估机构应具备组织实施评估工作的条件,能够按照本细则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并对评估过程中的有关信息严格保密。评估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评估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并报教育部批准,受理评估申请,组织专家评估,总结评估工作,提交评估报告,建立评估工作档案并按期向教育部移交。

  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以下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所属高等学校编制评估相关材料,做好工程中心评估准备工作。

  第八条

  工程中心依托高等学校负责为工程中心评估提供支撑和保障,组织工程中心编制评估相关材料,并对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

  第九条

  参评工程中心根据本细则及《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全面总结评估周期内的工作,认真编制《教育部工程中心评估总结报告》(附件2-2),确保材料与数据真实可靠。

  第三章

  评估准备

  第十条

  教育部于每年7月份发布当年评估通知,确定参评工程中心名单,并抄送评估机构。

  第十一条

  评估机构根据当年发布的评估通知,制定详细的评估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报教育部批准。评估实施方案包括工程中心分组、材料提交、评估日程安排等。评估经费预算主要包括专家评审费、会场租用费、交通费、食宿费等。教育部在收到评估方案后的15个工作日内批复。

  第十二条

  评估机构按照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三个阶段工作安排,组织专家开展评估,并于下半年完成评估工作。

  第三章

  初

  评

  第十三条

  评估机构依据评估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参评工程中心提交的评估材

  料进行审核,督促工程中心在规定期限内完善和补齐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初评按照相近技术领域进行分组,采取集中会议评议。教育部在会前组织召开初评预备会,向初评专家说明评估规则和指标体系,明确评估任务和要求。

  初评内容包括:审阅评估材料、听取评估总结报告、专家质询、记名打分等。

  第十五条

  根据专家打分结果,教育部对排名前20%和后15%的工程中心列入现场考察名单。

  现场考察名单在教育部网站上发布,但不公开具体排名。未进入现场考察名单且有意愿参加现场考察的参评工程中心,可在名单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列入现场考察名单。

  第四章

  现场考察

  第十六条

  现场考察按照参评数量和相近领域进行分组。教育部成立现场考察专家组,评估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每个专家组由5-7位专家组成,其中包含组长1名,初评专家2-3名,管理专家1-2名。

  第十七条

  评估机构按照现场考察工作方案,确定各参评工程中心现场考察时间(每个参评工程中心不少于半天)和路线,于现场考察前10个工作日通知参评工程中心,并将现场考察安排通报工程中心主管部门。

  评估机构负责拟订现场考察工作手册,主要内容包括现场考察基本程序、日程安排、有关文件、工作人员职责以及保密协议等。教育部会同评估机构组织召开现场考察预备会,向专家组成员明确现场考察的任务和要求。

  第十八条

  现场考察过程由专家组长主持。主要考察工程中心的运行状态、建设内容和管理机制;核实技术研究内容、科研成果情况和工程化应用推广情况;检查依托高等学校对工程中心的支持和条件保障的落实情况,以及工程中心的日常监督管理的情况等。

  第十九条

  现场考察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工程中心主任和依托高等学校工作报告,提问质询,审阅评估材料和证明材料,召开座谈会或进行个别访谈,考察工程中心实验

  技术平台、中试与工程验证环境等。其中:

  工程中心主任工作报告主要介绍评估期内工程中心取得的标志性技术成果(不超过5项)与工程化应用,并对工程中心的运行状况和管理机制进行全面、系统总结。

  由学校负责人代表依托高等学校,报告评估期内依托高等学校对工程中心的资源投入、条件保障、政策支持、日常监督管理等情况。

  第二十条

  工程中心应提供以下材料备现场考察专家组查阅:基本运行经费、建设资金投入等有关财务证明(包括到账和使用情况);各类相关项目合同书、立项批准书、科研成果、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技术交流和会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

  第二十一条

  现场考察专家组根据实际考察情况,经专家组交流讨论后,以口头方式向工程中心和依托高等学校简要反馈意见和建议,现场考察结果不予现场公布。

  第二十二条

  专家组在现场考察结束后,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对本组考察的工程中心记名打分,并形成书面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应明确指出工程中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第五章

  综合评议

  第二十三条

  按照初评成绩占50%,现场考察成绩占50%计算出参加现场考察的各工程中心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排名前15%的工程中心评估结果为优秀,综合成绩排名后10%的工程中心将参加综合评议。参加综合评议的工程中心名单在教育部网站上发布并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通知有关依托高等学校。

  第二十四条

  同领域的综合评议不再按相近学科分组。每个领域综合评议专家组由7-11名专家组成。

  第二十五条

  评估机构向综合评议专家组提供参评工程中心的初评成绩、现场考察成绩、现场考察意见、评估材料和评估指标体系等。

  第二十六条

  参加综合评议的工程中心由中心主任做综合评议工作报告,并对专家组的质询进行答辩。主要介绍工程中心代表性成果和优势特色、技术研究情况、工程化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展规划和设想等。

  第二十七条

  专家组经评议讨论,对参加综合评议的工程中心记名打分和排序,形成综合评议意见,并当场公布排序结果。

  第六章

  评估结果

  第二十八条

  综合评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评估机构负责撰写评估报告,对评估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和研提意见,并与评估档案一并提交教育部。评估档案包括:各阶段专家组人员名单、初评专家打分表、初评打分排序统计结果、各工程中心现场考察意见、现场考察打分表和排序结果、综合评议专家打分表和排序结果、综合评议意见等。

  第二十九条

  教育部根据评估成绩和评估报告,确定并发布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限期整改、未通过四类,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5%,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和未通过的比例不低于10%,其余为良好。

  评估结果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公示一周,最后以书面形式向依托高等学校反馈评估结果。公示期间由教育部处理由个人或单位实名提出的异议。

  第三十条

  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工程中心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创新平台。评估结果为“未通过”的工程中心不再纳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序列。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工程中心整改期为1年,整改期满后由教育部组织专家现场检查整改效果,检查未通过的工程中心不再纳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序列。

  第三十一条

  连续三次评估结果均为“优秀”的工程中心,可不参加下一轮评估,其评估结果定为优秀。连续两次评估结果均为“限期整改”的工程中心不再纳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序列。不参加评估、中途退出评估、无重大客观原因逾期未报送评估材料的工程中心,其评估结果定为未通过。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工程中心评估费用由教育部承担。

  第三十三条

  工程中心评估实行公示与回避制度。参评工程中心可提出需回避的评

  估专家,与工程中心相关的人员不得作为评估专家。评估专家应科学、公正、独立地行使评估职责和权利,遵守评估保密制度,不得对外发布相关过程信息,不得收取评估对象的评审费用、礼品、礼金。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作为《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配合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附件:2-1.《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体系》

  2-2.《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工作总结报告》编制大

  纲

  附件2-1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评价内容

  中心主任与技术带头人作用(5%);

  领军人才情况(4%);

  人才与队伍

  12%研发及工程技术队伍具有一定规模且结构合理(1%);

  人才发展通道与评价体系完善,有利于青年人才队伍成长(2%)。

  工程技术

  研发能力

  与水平

  (35%)

  成果产出

  15%工程技术获得重大突破,标志性成果影响力强(4%);

  科研经费情况(3%)。

  专利等知识产权及其转化情况(4%);

  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情况(4%);

  物理空间能支持工程中心运行且相对集中(3%);

  装备与条件

  8%装备对中心工程化研发的支撑情况(3%);

  新增仪器设备及仪器设备升级改造情况(2%)。

  科研成果转化效果与应用示范效益情况(6%);

  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机制、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及其效果成果转化

  与行业

  贡献

  (35%)

  成果转化

  20%校企合作项目及到账经费情况(5%);

  服务国家战略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承担国家或企业研发任务及产业化项目情况(3%)。

  (6%);

  行业贡献

  15%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与规范情况(3%);

  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情况(3%);

  工程化典型案例成效显著,具有示范作用,可复制推广(3%);

  成果转化对行业(区域)产生的直接经济社会效益(3%);

  与企业/行业的合作情况(3%)。

  促进学科发展的具体举措(3%);

  学科建设

  学科发展

  与人才

  培养

  (15%)

  人才培养

  10%5%对学科发展的支撑作用(2%)。

  硕士、博士培养情况(2%);

  建立实习实践基地,鼓励和支持学生创新创业情况(4%);

  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创新人才情况(4%)。

  工程中心开放共享,面向社会开放运行情况(3%);

  开放共享

  5%科研氛围、学术风气情况(2%)。

  开放与运行管理

  (15%)

  管理与支持

  发展规划

  5%工程中心定位,研究方向,发展目标,发展前景(3%);技术委员会支撑作用(2%)。

  内部规章制度、运行管理机制、内部考核情况(3%);依5%托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在政策、资源配置、人事、经费等方面支持情况(2%)。

  附件2-2《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工作总结报告》编制大纲

  封面:项目名称、所属技术领域、建设时间、依托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与邮编

  一、摘要

  二、评估期基本情况概述

  三、评估期间工作业绩

  1.产业重大技术突破、共性关键技术供给、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及其水平,各研究方向标志性技术成果、水平和工程应用与效益

  2.工程化典型案例实施进展,对产业技术进步与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作用、影响与效益贡献

  3.工程化技术成果转移、转化、辐射、扩散情况及其对行业、区域发展影响力,对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与贡献

  4.队伍建设及其水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及其在行业中的影响;带头人与团队水平对工程中心建设的贡献

  5.对工程技术人才培训、人才培养及开放服务

  6.对学科建设支撑作用

  四、硬件条件运行情况与质量

  1.研究方向及其相应实验技术平台配置情况

  2.中试与工程验证单项工程及其验证能力

  3.配套设施及支撑条件

  4.技术成果、文件资料归档情况

  五、经费情况

  (经费收支、技术转让与服务收入)

  六、运行与管理机制

  1.机构设置

  2.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七、近中期任务、目标和未来规划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九、依托单位自评估意见

  十、主管部门意见

  十一、教育部意见

  十二、有关附件

  (科研项目名称、编号、来源、起止时间及其经费一览表;成果推广转化用户证明等)

篇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发展的思考

  

  农产品生物化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工作报告

  农产品生物化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简称

  中心)在合肥工业大学

  重点科研基地建设管理委员会

  指导下,经全体研究人员艰苦努力,20xx年度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

  中心

  是由生物机电工程研究所与食品学院、化工学院联合建设,为避免数据重复,本总结主要陈述生物机电工程研究所部分。

  一、科学研究

  1、研究初具特色

  20xx年度,本中心围绕国家目标,追踪国际科技发展趋势,遵照学校科研工作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与优势,积极展开科研创新和平台建设。

  本中心在农产品生物化工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工程技术研究上,形成了以下特色:

  (1)天然药物开发

  新药临床试验——创制1个1类中药新药(已完成III临床试验)。

  新药临床前研究——正联合中国药科大学、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科技大学等开发治疗老年痴呆症的1类新药。

  新化学实体开发——半合成了10个多靶点治疗用新化学实体,其中3个有望用于开发阿尔茨海默(AD)诊断试剂。

  (2)农产品超级加工

  进行了热敏性鲜榨果汁超高压杀菌产业化前期准备;

  设计了巨型(600MPa1000L/单缸)超高压杀菌设备;

  开展了冻干果蔬、油炸食品等产业化开发工作。

  2、科研成果汇总

  (1)科技奖励

  获国家教育部科技成果一等奖(技术发明)1项;

  (2)科研项目

  在研计划科研项目18个,其中国家级4项,省部级10项,在研项目的合同经费总额超过2000万元。20xx年到帐研究经费:152。2万元。

  单位

  在研项目

  在研项目

  国家

  省部级

  企业委托

  合同经费

  生物机电工程所

  41032585万元

  1主持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新药创制课题《银杏内酯B注射液临床试验研究》,国拨经费500万元(由于专项的部委协调原因,经费拨付延后)。

  主持了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重大项目《中药1类新药原料药银杏内酯B生产关键技术装备开发及产业化》,国拨经费100万元。

  主持了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项目《果汁超高压杀菌产业化关键技术装备研究》(已进帐50万元);超高压杀菌热敏性鲜果汁完成中试。

  主持的安徽省十一五重大科技专项《百亿元级农产品物流关键技术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参与了徽商集团投资近10亿元的合肥徽商城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与合肥周谷堆农贸市场公司、安徽省菜篮子工程办公室联合建设无公害蔬菜的安全供应链。

  (3)专利

  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新申请国家发明专利5项。

  (4)论文/专著

  发表科技论文18篇,SCI收录7篇,校定

  226论文10篇。

  二、科研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

  20xx年中心引进安徽省学术带头人1名、博士1名。

  20xx年中心毕业博士研究生6名,硕士9名。

  三、科研平台建设

  20xx年,申报并获批建设《安徽省农产品加工中试基地》,该基地是安徽省首个被批复的中试基地,是重要的农产品加工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20xx年,重点投入国家

  211工程

  三期建设项目,利用国拨经费已经完成大型设备/的采购工作。

  四、学科学位建设

  20xx年,重点建设了《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支持生物与食品学院《生物工艺》、《食品科学》本科专业的建设,以及化工学院《制药工程》本科专业的建设。

  20xx年,申请了安徽省果蔬加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五、教学工作

  工程中心教研人员承担了《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和《生物化工》硕士点研究生的教学和指导主要工作。承担了大量20xx届《食品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等专业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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