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君博文库网!

党委会议事规则16字6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11-17 19:55:05

篇一:党委会议事规则16字

  

  XX公司2016年规章制度沿用上级制度明细

  序号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XX规章制度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方法

  品牌管理规定

  经费管理方法

  融资管理方法

  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初始提名试行方法

  成员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有关事项报告方法

  所属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管理方法

  成熟人才引进管理方法

  人工成本管理方法

  贡献奖管理方法

  总经理特殊奖管理方法

  技术创新管理方法

  学问产权管理方法

  技术创新评价考核方法

  行政保障管理方法

  消防平安管理规定

  节能减排与环保管理方法

  保守国家隐私管理规定

  发文号

  集团经[2013]224号

  集团经[2015]252号

  集团财[2014]81号

  集团财[2013]70号

  集团人[2015]91号

  集团人[2015]128号

  集团人[2015]148号

  集团人[2014]120号

  集团人[2012]23号

  集团人[2015]131号

  集团人[2015]130号

  集团经[2014]248号

  集团经[2014]246号

  集团经[2014]106号

  集团经[2014]66号

  集团经[2013]221号

  集团经[2014]150号

  集团经[2012]89号

  备注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1-

  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平安生产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工作管理方法

  党风廉政建设约谈管理方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方法

  违反“八项规定”行为处理方法

  落实中心“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法律顾问管理方法

  纠纷案件管理方法

  法律看法书管理方法

  党委工作规则

  红旗党支部创建管理方法

  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方法

  班组建设管理方法

  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管理规定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方法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管理方法

  2016年安排制定

  集团经[2015]249号

  2016年安排制定

  集团党[2015]135号

  集团党[2015]136号

  集团党[2013]203号

  集团经[2012]54号

  集团经[2014]125号

  集团经[2014]209号

  集团经[2012]78号

  2016年安排制定

  集团党[2015]116号

  2016年安排制定

  集团党[2014]109号

  集团党[2012]31号

  集团工[2012]6号

  集团党[2014]68号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沿用上级制度

  -2-

  XX公司2016年规章制度沿用本级制度明细

  序号

  12345678910111213XX规章制度名称

  章程

  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实施细则

  资产减值打算会计核算实施细则

  职工食堂账务处理方法

  产品成本核算方法

  日常费用报销管理方法

  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XX分公司财务管理暂行方法

  货币资金管理方法

  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管理方法

  员工宿舍管理方法

  办公用房管理方法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方法

  责任部门

  财务部

  财务部

  财务部

  财务部

  财务部

  财务部

  财务部

  财务部

  行政部

  行政部

  行政部

  党群工作部

  发文号

  2014年8月

  司财[2010]67号

  司财[2010]106号

  司财[2010]178号

  司财[2014]55号

  司财〔2015〕89号

  司财[2010]47号

  司财[2014]57号

  司财[2014]54号

  司行[2015]79号

  司行〔2015〕80号

  司行[2015]106号

  司行〔2015〕85号

  备注

  沿用本级制度

  沿用本级制度

  沿用本级制度

  沿用本级制度

  沿用本级制度

  沿用本级制度

  沿用本级制度

  沿用本级制度

  沿用本级制度

  沿用本级制度

  沿用本级制度

  沿用本级制度

  沿用本级制度

  -3-

  XX公司2016年规章制度制定安排

  序号

  1234567891011XX规章制度名称

  董事会议事规则

  发展战略管理方法

  应收账款回款绩效管理方法

  不良资产管理方法

  劳动用工管理方法

  公司员工履职待遇管与业务支出管理方法

  福利管理方法

  全面风险管理方法

  岗位廉政风险管理方法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方法

  工会工作规定

  责任部门

  行政部

  经营安排部

  经营安排部

  财务部

  行政部

  行政部

  行政部

  党群工作部

  党群工作部

  党群工作部

  党群工作部

  发文号

  司经[2016]8号

  司行[2016]11号

  完成时间

  备注

  -4-

  XX公司2016年规章制度修订安排

  序号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XX规章制度名称

  党委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纪委会议事规则

  重大财金决策管理方法

  “三重一大”决策管理规定

  月度综合安排考核方法

  事业部管理方法

  招标管理方法

  比价选购

  管理方法

  资产管理规定

  会计工作交接管理方法

  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实施细则

  财务分析管理方法

  内部债权管理规定

  财务人员岗位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清查管理制度

  责任部门

  党群工作部

  行政部

  党群工作部

  财务部

  党群工作部

  经营安排部

  经营安排部

  经营安排部

  经营安排部

  财务部

  财务部

  财务部

  财务部

  财务部

  财务部

  财务部

  财务部

  发文号

  司党[2015]59号

  司行[2016]31号

  司党〔2015〕86号

  司财[2010]109号

  司字[2016]32号

  司综[2013]44号

  司经[2015]25号

  司经[2015]55号

  司经[2015]56号

  司财[2011]90号

  神财[2007]114号

  神财[2007]126号

  神财[2007]135号

  神财[2008]46号

  神财[2008]50号

  神财[2008]87号

  神财[2008]89号

  完成时间

  备注

  -5-

  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规定

  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废旧闲置物品处理方法

  财金管理规定

  员工手册

  领导人员管理方法

  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管理方法

  领导干部外出报告管理实施细则

  组织架构运行管理规定

  薪酬管理方法

  绩效管理方法

  荣誉嘉奖管理实施细则

  研发项目管理方法

  科技成果管理方法

  印章管理方法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会议管理方法

  信息平安策略文件

  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计算机修理、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

  库房管理方法

  财务部

  财务部

  经营安排部

  财务部

  行政部

  党群工作部

  行政部

  行政部

  经营安排部

  行政部

  行政部

  行政部

  技术平安部

  技术平安部

  行政部

  行政部

  行政部

  技术平安部

  技术平安部

  技术平安部

  技术平安部

  神财[2008]117号

  神财[2009]106号

  司计[2010]18号

  司财[2010]107号

  司人[2009]233号

  司经[2015]54号

  神人[2009]195号

  司办[2010]43号

  司经[2015]33号

  司行[2016]10号

  司人[2013]51号

  司人[2009]247号

  司质[2012]84号

  司质[2012]86号

  司办[2010]38号

  司办[2010]41号

  司综〔2012〕77号

  司经〔2015〕84号

  司经〔2014〕85号

  司经〔2014〕90号

  司计[2010]48号

  -6-

  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节能管理方法

  业务接待管理方法

  车辆管理方法

  档案工作管理方法

  会计档案管理方法

  民用产品档案管理方法

  设备仪器档案管理方法

  办公用品管理方法

  产品合格证管理暂行规定

  工作令管理方法

  传真管理方法

  办公用计算机设备及耗材管理方法

  效能监察实施细则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业务部门监管责任实施细则

  经营管理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合同管理方法

  工会慰问管理方法

  经营安排部

  行政部

  行政部

  行政部

  财务部

  行政部

  行政部

  行政部

  技术平安部

  经营安排部

  行政部

  技术平安部

  党群工作部

  党群工作部

  党群工作部

  党群工作部

  党群工作部

  党群工作部

  XX发[2014]14号

  司行[2015]107号

  司行[2015]49号

  司行[2014]72号

  神财[2007]93号

  司行[2014]73号

  神综[2007]111号

  神综[2009]101号

  司经[2015]50号

  司计[2010]36号

  司办[2010]44号

  司综[2010]153号

  司监[2010]31号

  司党〔2015〕57号

  司经[2015]34号

  司经〔2015〕82号

  司监[2011]64号

  司工[2010]32号

  -7-

  XX公司2016年规章制度废止安排

  序号

  12345678910111213141516XX规章制度名称

  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重大决策管理规定

  XX分公司管理方法

  XX分公司绩效考核方法(试行)

  精密制造事业部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岗位管理方法

  员工配置管理方法

  员工休假管理方法

  核心人才管理方法

  员工待岗管理方法

  劳动纪律管理方法

  特殊人才管理实施方法(2009年版)

  员工离职管理方法

  防暑降温、保健津贴管理方法

  学问产权管理规定

  平安保卫工作管理方法

  责任部门

  党群工作部

  党群工作部

  经营安排部

  经营安排部

  经营安排部

  行政部

  行政部

  行政部

  行政部

  行政部

  行政部

  行政部

  行政部

  技术平安部

  技术平安部

  行政部

  发文号

  司党[2015]58号

  司人[2013]77号

  司行[2014]69号

  司办[2014]29号

  司经[2015]26号

  司人[2010]192号

  司人[2010]170号

  司人[2010]177号

  神人[2007]125号

  神综[2008]67号

  神综[2008]138号

  神人[2009]155号

  司人[2013]89号

  司制[2011]13号

  司质[2012]85号

  神综[2007]132号

  备注

  -8-

  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平安生产现场管理规定

  商业隐私管理方法(试行)

  外场试验保密规定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试行)

  危急点限制管理方法

  空调运用维护管理方法

  危急点平安状况评估细则(试行)

  电子数据信息加密系统管理方法

  投标保密制度

  选购

  信息保密制度

  技术平安部

  技术平安部

  技术平安部

  技术平安部

  技术平安部

  行政部

  技术平安部

  技术平安部

  技术平安部

  技术平安部

  技术平安部

  经营安排部

  经营安排部

  技术平安部

  行政部

  党群工作部

  党群工作部

  党群工作部

  党群工作部

  神安[2007]29号

  司办[2013]42号

  司经〔2014〕87号

  神安[2007]72号

  神安[2009]27号

  司办[2010]42号

  司制[2010]173号

  司办[2013]71号

  司办[2013]72号

  司办[2013]81号

  司市[2009]176号

  神制[2009]187号

  司计[2010]35号

  XX发[2014]15号

  司办[2010]39号

  党发[2008]147号

  党发[2008]145号

  党发[2008]146号

  司团[2010]72号

  产成品出库管理方法

  生产管理考核方法

  承揽零星托付加工任务管理方法

  设备管理考核方法

  通讯工具及通讯费管理方法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实施工作细则

  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规定

  团干部KPI考核方法

  -9-

  XX公司行政部20XX年X月1日印发

  校对:XXXIII共印1份

  -10-

篇二:党委会议事规则16字

  

  部队党委十六字方针会议

  “十六字

  ”方针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只有切实按照这一方针,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民主集中制建设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突破,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十六字”方针的贯彻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部队党委十六字方针会议,欢迎大家阅读。

  部队党委十六字方针会议范文一

  同志们:

  XX月X日,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分别组织召开了全省消防工作会议和全省消防部队建设工作会议,市政府也于4月6日组织召开全市消防工作会议。为及时传达这三次会议精神,市局及时组织召开了此次会议。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抓紧抓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下面,我代表支队党委对20xx年度大中队班子和干部全员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讲评,并就进一步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20xx年度大中队班子、干部全员考核和基层班子及队伍建设情况

  按照市局党委和总队党委的部署要求,支队党委于X年11月1日至5日组织3个考核组对全市大中队班子、干部进行了考核。考核先后采取了理论考试、听取述职、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对基层大中队班子和干部工作业绩、创新能力、理论水平、执行力和公信力进行了客观公正的量化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经支队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领导作用发挥明显、工作成绩比较突出的泸县消防大队、合江县消防大队和特勤中队3个基层班子命名为“四好班子”,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排名靠后的一中队班子予以批评警示;李代明等8名干部考核评为优秀,李永锋等49名干部考核确定为称职,1名干部考核排名靠后确定为末位。

  通过考核,我们感到:20xx年,是我市消防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年。全市消防部队各级班子在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队的领导下,抓机遇、迎挑战,求真务实,勤奋工作,深入推进

  “三基”工程建设,全市消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一年来,大中队班子和队伍建设的主要成绩是:

  第一,班子自身建设切实加强,班子领导能力提高明显。各大中队班子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基本思路,紧紧抓住班子建设这一根本,以领导能力建设为着眼点,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理论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组织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班子建设水平明显增强。一是班子理论水平切实提高。各大中队班子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的有机结合,定期开展理论学习辅导和党支部委员会学习,班子把方向、统全局、抓执行能力明显提高。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扎实有效。

  各大中队班子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积极拓宽民主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支部统一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能够坚持议大事、抓大事,较好地按照“十六字”方针议事决策,官兵参政议事积极性和党(委)支部决策的透明度、准确性明显提高。三是班子团结协作日趋和谐。各基层班子坚持用原则统一思想,坚持用共同的事业和发展目标凝聚班子,大中队主官坚持做到事前多沟通、多通气,事中多争论、多协商,事后多交流、多理解,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主动争取支持、寻求合作,班子凝聚力力、向心力明显增强。四是班子结构更加优化。20xx年,支队共调整大中队班子6个,提拔交流营职干部9人,大队班子成员本科文化程度达100%,班子平均年龄下降0.6岁,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明显改善。

  第二,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部队保持高度稳定。各级班子认真贯彻“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障”的指导思想,始终把握队伍建设这一关键,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官兵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一是教育管理加强,政治建警成效明显。各大中队坚持教育与经常性思想工作并重、教育与管理并重、教育与监督并重,以“高扬忠诚警魂〃争当为民先锋”执法为民教育活动为主线,扎实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专题教育活动,官兵执法为民、知荣明耻思想境界进一步提升;政治教育机制落实,定期开展片区教育、经常性思想分析和文化娱乐活动,部队呈现出健康向上的良好风尚。二是培养渠道拓宽,干部队伍建设机制趋于完善。

  支队建立完善了新生干部培养、艰苦地区锻炼、干部选拔任用、竞争激励和从优待警“五个机制”,培养人、造就人、造福人的人才强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三是推优树典加强,典型培养成效显著。各大中队切实加强典型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路作用,在部队内掀起了“人人学先进,人人争当先进”的热潮。支队积极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成功培育推出了“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先进个人”李代明、一等功臣尤兴林、“十佳青年文明号”特勤中队、全省“三基”工程建设示范单位叙永中队等一批先进典型。特别是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作出要求全市共产党员和公安干警向李代明同志学习的决定,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了较大反响。李代明同志也成为参加省第九次党代会正式代表,并被确定为党的xx大代表候选人。四是从优待警措施拓展,以人为本理念体现充分。支队坚持以人为本、从优待警理念,积极拓展措施,先后实行了干部强制休假和定期体检制度,保证了官兵正常休息和身心健康;坚持为基层办五件实事制度,特别是为全市消防部队干部统一定向购臵了商品住房,提高了中队干部福利待遇,协调市政府为随军未就业家属发放困难补助金等,切实解决了官兵后顾之忧。

  一年来,支队被公安部记集体二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抗旱减灾先进集体”和“森林防火扑救工作先进集体”,5个基层单位受到省、市表彰奖励,有2名同志荣记一等功,3名同志荣记二等功,9名同志荣记三等功,1人被评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岗位练兵训练标兵”,1荣获第六届“泸州十大杰出青年”称号,1人被评为“全省消防部队执法为民十大服务明星”。第三,抓执行能力增强,火灾形势保持基本稳定。20xx年,全市共发生火灾543起,死6人,伤9人,直接财产损失134.5万元。与20xx年相比,火灾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60%和77%。火灾形势的基本稳定,得益于各级领导班子始终把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作为实施领导的中心,大力加强社会

  化火灾防控体系建设。一是消防管理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大力推动政府目标责任和考核机制、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机制、消防安全培训机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机制、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等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消防管理工作机制,社会整体预防火灾能力明显提升。

  二是消防监督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各消防大队执行力切实增强,严格按照上级消防部队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扎实开展了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火灾隐患普查、自动消防设施专项检查等活动,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和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稳定了严峻的火灾形势。三是战备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各大中队以执勤岗位大练兵为载体,扎实开展训练基础工作和技战术创新,提高了部队攻坚克难能力;积极推进部队正规化建设,部队始终保持高度稳定。去年,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共出动火灾扑救485次,参与抗洪抢险、抗旱送水、灾害事故处臵等抢险救援156次,帮助群众取钥匙、摘马蜂窝等社会救助230次,出动人员9370人次,出动车辆1553台次,疏散抢救群众28人,保护财产价值超过1.4亿元,平均每天出动灭火抢险救援2次以上。成功处臵了“9.27”龙马潭区维磁能厂二甲苯泄漏燃烧事故、叙永县

  “7.7”抗洪抢险等一批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

  第四,工作创新能力加强,“三基”工程建设取得较大成绩。各大中队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了全市消防事业较快发展。一是警力增长方式有新突破。各县区公安机关均选派了2名公安民警到消防大队工作,有效缓解了消防大队警力严重不足的现状,切实加强了当前消防工作。二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事业经费有新突破。各县区政府专职消防队新增消防车、抢险救援车4台及一批器材装备,全市消防部队新增执法检查车4台,基层单位全部达到人均1台电脑,每个单位有一台以上照相机和摄像机。

  此外,各大队积极拓宽消防事业费保障渠道,叙永大队、古蔺大队、纳溪大队等单位消防事业费增幅较大。20xx年,全市消防事业经

  费投入达800余万元,增幅达20.03%。三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有新突破。各单位致力于打开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大力推动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专职消防力量增长较快。去年,泸县新组建了玄滩片区专职消防队,并在抗旱减灾和农村火灾扑救中发挥了显著作用;合江县白沙片区专职消防站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即将投入运行。四是消防安全监管机制有新突破。各大队积极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和公众聚集场所诚信承诺制度,增强了单位火灾防范责任意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大力整治火灾隐患,有效督促消除了红星旅馆、山海大酒店、叙永马草街市场等8起“老大难”重大火灾隐患。

  在回顾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火灾形势

  依然十分严峻,消防基础工作还较为薄弱,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面对挑战和考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的班子和队伍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基层班子能力建设有待提高。自身建设能力、谋划工作能力、驾驭全局能力、创新突破攻坚能力等亟待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等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二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差距。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相对严峻的火灾形势,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官兵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敬业精神、工作能力等都还亟待提高,队伍建设任重而道远。三是部队正规化建设还有待加强。部队正规化、统一化建设和管理还不平衡,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和经常性管理教育工作还需不断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还需不断推进。

  对存在的问题,各级领导班子要正确对待,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以更大的决心,下大力予以解决,争取更大发展。

  二、审时度势,务实进取,不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

  20xx年,是我市消防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面临任务十分艰巨的一年。今年,我们将迎来党的xx大胜利召开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纪念日,支队一中队营房搬迁、鱼塘特勤消防站新建工程即将完工并计划投入使用,纳溪特勤消防站已完成征地等前期准备工作,不日将动工新建。因此,各级班子一定要认清形势,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集中精力破解制约消防

  工作和部队建设的难题,努力

  推动各项消防事业长足发展。

  第一,大力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班子核心领导作用。

  一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按照执行计划好、民主氛围好、重大决策好、党员素质好、相互监督好的要求,坚持好“七项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高班子政治思想水平,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党组织议事规则,贯彻好党的“十六字方针”,克服在决策重大问题过程中搞临时动议、越权越位和凭经验、凭个人好恶办事的倾向;党支部(委)书记要带头加强学习,努力克服对党务工作不懂不会的问题,提高整个班子的自身建设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自觉弘扬新风正气,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奉献意识、职责意识、自律意识和示范意识。畅通政令警令。要认真解决无组织无纪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执行不力等问题,大力倡导讲政治、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的作风,确保政令警令畅通。振奋精神状态。要认真解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消极应付、怨天忧人的问题,切实清除少数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等、靠、要”毒瘤思想,大力倡导爱岗敬业、奋发有为、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严谨工作作风。要认真解决脱离实际、“假大空”,浮光掠影、走马观花,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问题,大力倡导认真负责、敢抓敢干,实事求是、效率至上,“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

  干好”的良好作风。增强自律意识。要认真解决养成不好、情趣不雅、随意交友、精力外移等问题,切实增强党性修养和自律意识,自觉践行“八荣八耻”,大力倡导秉公用权、依法办事、廉洁从警、谨小慎微的处事原则。强化表率作用。要认真解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要求别人、不严于律己,只做指示、不身体力行等问题,自觉增强示范意识,大力倡导从我做起、以身作则、恪尽职守、热情服务

  的良好作风。

  三是切实加强班子能力建设。班子能力的高低直接关乎部队战斗力的强弱。各大中队班子要坚持“盯着问题抓落实,解决矛盾求发展”的工作思路不动摇,大力加强班子能力建设。加强学习能力建设。要按照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的要求,改进方法,端正学风,积极发扬“钉子”精神,切实加强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班子的政策理论水平。加强团结能力建设。要切实维护班子团结,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事业为重,自觉参与集体领导,相互尊重、相互谅解、相互支持,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不断提高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加强领导能力建设。要严格管控部属,确保部队保持高度稳定;要从全局上正确把握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基本规律和发展趋势,善于总结和汲取经验教训,抓好工作的统筹谋划。加强创新能力建设。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既要立足现实,又要着眼长远,既要分析把握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基本规律,又要把握时代脉搏,不断推动消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政治建警。思想政治工作是部队建设的生命线。各大中队班子要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教育大纲(试行)》,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主题教育。要扎实开展xx大精神专题教育、提出的“紧密结合形势任务,大力开展我军历史使命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战斗精神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这“四项重大教育”和以“抓班子、树正气;抓执法、树形像;抓落实、树新风”为核心内容的“三抓三树”活动,深入抓好爱国奉献、革命人生观、尊干爱兵、艰苦奋斗等基础教育,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经常性思想工作。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平时、做在经常,认真贯彻“疏导”方针,切实解决官兵现实思想问题和具体实际问题。今年,要着重抓好政治工作例会制度、经常性思想分析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和家属沟通联系制度的落实。改革教育形式。

  要树立“大教育观”,加强互动交流,瞄准部队官兵呈现出的新特点、新情况,及时改进教育手段,创新教育内容,实现教育内容与方式、目的与手段的科学结合和完美统一,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二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强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人才是关键,机制是保障,评价体系是标尺。实施干部公选。要逐步实行基层主官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推行群众海选、领导选推、年度量化考核、公开考试相结合的“双推双考”制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形成用实绩说话、凭能力上岗的良好用人导向。强化干部考核。要建立符合不同岗

  位特点的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确保干部考核公开、公平、公正,逐步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加强干部培训。要落实“三个必训”,实施干部全员集中培训;深化岗位大练兵,抓好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体能的训练提高,切实以组织手段促进队伍素质特别是干部素质的提高。深化复合型人才培养。在加强干部培训的基础上,要深化立体化培训,加大干部异地异岗交流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基层干部轮岗交流和与机关干部之间双向挂职,积极探索建立组织调配和岗位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干部交流机制,使干部在更广阔的舞台上丰富阅历、积累经验。

  三是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实施文化育警。要着眼于培养官兵素质、陶冶官兵情操、提高官兵精神生活质量,紧密结合部队中心任务和工作实际,大力加强部队文化建设。创新警营文化形式。要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文化建设小辅导员、小节目、小竞赛、小演出、小专栏和一次交流汇演的“五小一交流”活动,广泛开展举办文化夜校、周末文化补习班等活动,抓好警营文化建设成果展示,着力构建具有泸州消防特色的警营文化体系。强化文化娱乐设施建设。以建立完善基层俱乐部为重点,切实抓好荣誉室、学习室、电子阅览室、图书室、文艺室、游艺室、室外活动场这“六室一场”建设和管理,基层中队文化娱乐设施要全部配齐。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预防和遏制腐败。各级领导班子要切实采取措施,促使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落实监督责任。

  支队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在监督检查中的领导作用,积极整合力量建立一支严肃、务实、高效的监察队伍。各大中队党支部(委)书记是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机制。要完善教育机制,深入持久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完善监管机制,以开展“三抓三树”和争创“无违纪基层单位”活动为载体,坚持不懈地抓好公安消防部队“五条禁令”、“六个严禁”、“六个一律不准”等的宣贯工作,坚决整治指定消防产品、插手消防工程、商业贿赂等涉足非法利益格局的行为,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加强信访工作。要切实建立信访长效机制,及时妥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坚决消除因消防部门自身原因引发群众上访等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五是加强选派公安民警教育管理,增强选派工作效能。选派公安民警到消防大队工作,是市局为缓解基层消防大队警力严重不足现状,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而作出的重要决定,是贯彻落实公安部“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大队要切实加大向县区公安机关的请示汇报力度,积极协调解决选派工作中的难题,确保各大队选派民警达2人以上,并保持稳定性;要加强对选派民警的教育管理,从思想上引导选派民警进一步端正选派动机,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选派消防大队工作民警管理暂行规定》,充分保障选派民警各项福利待遇,切实解决选派民警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三,牢固树立维稳观,全力确保社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民生问题,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各大中队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维稳观,集中精力抓好火灾防御工作,全力确保社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一是抓紧谋划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要以提升部队战斗力和社会化防控火灾能力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期间消防工作的意见》为依据,创新工作思路,大力加强灭火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和战训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部队攻坚克难能力;深化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消防工作社会机制、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大力

  提升社会化防控火灾能力。二是着重在抓落实上下功夫。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实行责任追究、责任倒查制度,建立健全目标管理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深化绩效管理改革,用机制促进工作落实。三是切实破解制约“瓶颈”。要选准突破口,找准着力点,攻坚克难,切实解决社会消防管理、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等方面的“瓶颈”性问题。

  三,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切实加强“三基”工程建设20xx年,是公安部实施“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并坚持不懈、一抓三年”重大战略的第二年。各单位要以持之以恒的精神状态,按照基层警务信息化、勤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保障标准化的要求,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第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三基”工程建设的领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性,紧紧抓住并充分利用全国公安消防部队上下齐抓“三基”工程建设这一难得机遇,下大力气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队的部署和要求,创造性地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本单位的基础工作和基本功训练,进一步激发官兵参与“三基”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今年,支队仍将把“三基”工程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作为班子考核的重要标准,并以此为依据严格实施奖惩。

  第二,搞好科学谋划和统筹兼顾,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各大中队要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和支队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规划,认真研究、科学谋划,确立科学合理的20xx年建设思路。在抓基层上,要积极推进勤务、警务改革,加强器材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在打基础上,要紧紧围绕“三提升、三降低”目标,强化防火、灭火基础工作,提高社会化防控火灾能力;在苦练基本功上,要加强自主学习和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确保广大干部达到“三懂四会”,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要切实把“三基”工程建设与当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要通过坚持不懈地抓好基

  层基础建设来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又要通过当前工作的绩效来检验“三基”工程建设成果。

  第三,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努力破解建设难题。各单位要不断加大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力度,认真反映基层基础建设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千方百计争取党委政府对“三基”工程建设的支持,力争在解决一些制约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有为”争“有位(位臵)”,以“有为”争“有威(威信)”,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和部队建设工作,全力确保火灾形势和队伍建设“两个稳定”,切实为当地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真正以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业绩赢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从而推动全市消防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部队党委十六字方针会议范文二

  安现役部队政治工作会议11月28日在北京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和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公安现役部队建设实际,聚焦时代主题、围绕强军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贯彻整风精神,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现役部队政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作出批示,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出席会议并讲话。

  孟建柱在批示中指出,政治工作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是革命军队的生命线,是确保党对公安现役部队绝对领导、确保部队履行职责使命、确保打得赢不变质的根本要求。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牢牢把握军队政治工作时代主题,坚持政治建警、依法治警、从严治警方针不动摇,弘扬优良传统,突出问题导向,贯彻整风精神,推进改革创新,把政治工作抓得更加扎实有效,确保广大官兵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原则,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不断提升能力水平,努力开创公安现役部队政治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公安现役部队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郭声琨在讲话时指出,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高度,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党从思想上政治上建设军队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带有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和引领性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要论断,是我们党军事指导理论的重大创新成果,是新形势下军队和公安现役部队政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和科学指南。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现役部队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讲话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郭声琨深入分析了当前公安现役部队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担当,拿出坚强有力、切实有效的举措,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以整风的精神深入查摆、坚决整治。

  郭声琨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现役部队要坚持以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现役部队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政治工作的生命线作用,为打造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公安现役部队,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要始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永远不变的警魂,确保部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突出抓好铸魂育人战略工程,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官兵的头脑,切实增强广大官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大力培育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一代革命军人,切实把理想信念的火种、红色传统的基因一代代传下去。

  郭声琨要求,要把战斗力标准作为部队建设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围绕公安现役部队履职需要和天天在战斗、随时面临血与火的考验的特点,把战斗力标准抓得紧而又紧,推动战斗力建设搞得实而又实,努力打造能打仗打胜仗的过硬部队。要坚决贯彻军队“好干部”标准,坚持党管干部、靠组织选人,坚持实绩导向、凭才德取人,坚持依法办事、按制度用人,着力提升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公信力。要深入推

  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严肃整治突出问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警风。要严格执行军队条令条例,按条令条例规范和指导部队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安现役部队建设的正规化水平。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刘金国,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宏伟、黄明、李伟,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孟庆丰、刘跃进、王俭出席会议,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主持会议.部队党委十六字方针会议范文三

  X年1月21日下午15时整,大队党委书记,大队长郑阳雄在党委会议室主持召开党委会。

  会议议程:

  3、讨论如何开展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廉政建设。

  4、讨论如何贯彻落实“遏制亡人火灾频繁发生”紧急会议精神。

  5、讨论如何做好“粤安”专项行动。

  6、讨论是否支付工程款45000元

  会议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7、在消防监督,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方面深入开展一次查摆剖析。

  8、针对敏感岗位,敏感事务重点开展法律,法规制度学习,加强监督制约力度。

  9、全面开展一次艰苦朴素为主为主题的教育,春节期间提倡清风正气,坚决打击不正之风。

  10、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汇报,邀请区政府联合检查组,开展一次全区范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11、加强消防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媒体开展宣传攻势,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各单位“四个能力”的培训工作。

  12、严格落实执勤战备制度,确保人员在位,车辆器材完整好用,加大实战训练力度,随时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13、大队成立“粤安”行动领导小组,由郑阳雄任组长王有志同

  志任副组长,王云晖,陈玉航,王朝雨为成员。

  14、结合当前重点工作以及我区实际,制定大队“粤安”行动方案,并由领导小组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15、同意支付大队饭堂改造工程余款45000元。

  出席:郑阳雄、王有志、王云晖、陈玉航、王朝雨

  记录:陈玉航

篇三:党委会议事规则16字

  

  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字"方针进一步提高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水平

  这期军师职领导干部轮训班,还有一项重要的学习内容,就是认真学习贯彻江主席提出的"十六字"方针,进一步提高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水平.这也是当前进行"三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也是党委领导工作的根本方法.毛泽东同志曾深刻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把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事关党的命运和人民民主政权巩固的重大问题进行了强调.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江泽民同志十分重视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根据近年来我们党在重大问题上发扬民主、科学集中的成功实践,鲜明地提出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围绕这个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十六字"方针对民主集中制理论的丰富和发展,认清学习贯彻的重要性

  学习贯彻"十六字"方针,首先要深刻理解这一方针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有些同志认为"十六字"方针只是一般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甚至看作是"老章法",这是完全不对的."十六字"方针科学总结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历史和现实经验,深刻揭示了民主集中制运行机制的内在规律,既有思想理论方面的原则要求,又有具体操作程序和方式的规范,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丰富和发展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党委领导工作的一个重大指导方针.各级党委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这一方针,切实提高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质量,使党委领导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部队建设的要求.我们说"十六字"方针丰富和发展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十六字"方针对民主集中制的内容进行了新的概括.按照党章的规定,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服从"等六项基本原则.江主席用四句话、十六个字高度概括,十分精辟,言简意明,既涵盖了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又规范了基本程序、基本方法."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这四句话,抓住了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关节点和着力点,它们之间互相联系、相辅相成,构成了一个整体.尤其是把"个别酝酿"作为一个重要环节和基本程序明确下来,这是对民主集中制内容的重要补充和完善,使这一组织机制和领导机制更加系统和科学."十六字"方针突出强调了两个问题:一个是集体领导.不仅把"集体领导"摆在首要位置,作为总的原则提出来,而且整个方针都体现了集体领导的要求.强调"民主集中",这是坚持集体领导的重要原则,强调"个别酝酿",这是实现集体领导的重要基础;强调"会议决定",这是形成集体领导的关键环节.另一个问题是扩大民主.不仅要求坚持"民主集中"这一基本原则,坚持"会议决定"这一民主决策的基本形式,而且增加了"个别酝酿"这一重要的民主程序,使发扬民主更加广泛深入.民主集中制的核心问题是集体领导,关键环节是发扬民主."十六字"方针紧紧抓住这两个要害问题,非常符合新形势下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领导决策所遇到的情况十分复杂,决策难度不断加大,这就迫切要求我们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掌握政策,把握原则,搞好监督,保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出正确的决策,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从当前部队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存在的问题看,主要也表现在集体领导观念不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存在的问题看,主要也表现在集体领导观念不强,民主集中的原则执行不力特别是发扬民主不够充分.因此,学习贯彻"十六字"方针,能够使我们更加明确发民主集中制的根本要求,掌握它的关键在,从根本上解决民主集中制建设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第二,"十六字"方针对民主集中制的实施作出了新的规范.这就是说,它规范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具体操作程序和要求.从"十六字"方针的四句话看,可以理解为党委总的议事规则和议事过程,这就是:在坚持集体领导总的原则下,把民主与集中有机结合起来,集思广益,充分酝酿,最后经过会议决定.江主席特别把"个别酝酿"作为决策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必经程序规定下来,这使民主集中制的实施过程更加完备,更加具体化、规范化.过去讲民主集中制,考虑比较多的是在会议中如何充分发扬民主,而对个别酝酿的工作不大重视.虽然也讲会前要出"安民告示",正副书记要加强通气,但只是把"个别酝酿"当作一种工作方法加以提倡,而没有作为一个必经程序给予明确规定,具体运作时随意性较大,往往是想酝酿就酝酿,不想酝酿就不酝酿;有时间就酝酿,没时间就不酝酿;有的事情酝酿,有的事情不酝酿;正副书记之间酝酿,书记与委员之间不酝酿.现在看来,少数党委之所以在有的问题上议而不透、议而不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省略或简了"个别酝酿"这个程序."个别酝酿"作为广泛民主后的一次集中,集中决定前的一次民主,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形式,而是民主决策不可缺少的重要程序.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如果没有会前的沟通协商,直接在会上简单定夺,就难以真正做到发扬民主,科学集中,甚至可能会在党委成员之间埋下矛盾和摩擦的隐患,影响班子团结.把"个别酝酿"用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这为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供了可靠保证.

  第三,"十六字"方针对民主集中制的落实提出了新的方法.江主席在论述"十六字"方针时特别指出:"可以把它称为领导方法的‘十六字’方针."这就告诉我们,"十六字"方针,既是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内容,又是贯彻落实的根本措施;既是民主集中制的操作规则,又是具体的实施办法;既是重要的指导方针,又是基本的工作思路.它把民主与集中统一起来,把会前配合与会上决断统一起来,把发挥集体智慧与调动个人积极性统一起来,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论,这为我们落实民主集中制指明了一条新的路子.认真贯彻

  "十六字"方针提出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严格执行"十六字"方针规范的操作程序,就能够有效地解决民主集中制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还要看到,"十六字"方针既是党委实施领导的依据和指南,也是党委集体共同的行为准则和规范.认真贯彻这一方针,有利于协调好党委内部关系,统一"一班人"的行动,形成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团结共事、步调一致的局面,从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落实.

  二、全面把握"十六字"方针的基本要求,在研究解决民主集中制建设的主要问题上下功夫

  江主席提出的"十六字"方针,指明了新形势下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和基本方法,内容非常丰富而深刻.我们必须系统地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并全面贯彻到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从"十六字"方针的基本要求和军区部队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实际情况看,需要着重研究和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一)要强化坚持集体领导的观念.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问题,也是"十六字"方针的核心内容.能不能坚持好集体领导的原则,在根本上决定着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质量和党委领导工作的水平.如果集体领导观念不强,贯彻民主集中制就失去了思想基本和先决条件.当前少数党委存在的民主不够、集中不力、酝酿不透、决策不科学等问题,都可以从集体领导观念不强这个根子上找到原因.因此,我们贯彻"十六字"方针,首先要牢固树立集体领导的观念,并把握它的指导原则、实现途径和方式方法.

  一是要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坚持集体决定重大问题.集体领导的一个基本原则和要求,是重大问题必须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对于哪些问题需要集体讨论,《政工条例》和军区制订的党委议事规则已有明确规定,这个方面比较好把握.现在最关键是,是要切实防止和纠正正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中,搞个人说了算、少数人说了算的倾向.从近年来的情况看,明显搞个人专断的现象基本没有了,但集体讨论流于形式,实际是谁职务高谁说了算、谁资格老谁说了算、谁主管的工作谁说了算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个问题为什么老是解决不好?其原因是一些同志没有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凌驾于集体领导之上,争个人权威.必须十分明确,在党委内部,书记和委员、委员和委员之间都是平等的,没有大小之分、新老之分,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决不能把行政职务带到党委内部.正副书记要自觉地把个人意见看作是"一家之言",平等地参与集体讨论,不能以个人意见取代集体决策,不能把个人意见强加给其他委员.其他委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行使好自己的"一票权利",不能把自己看作是"小委员",更不能当"局外人".

  二是要处理好少数与多数的关系,保证党委决策的正确性.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党委决议,这是无条件的,必须严格遵循.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就需要正确处理少数与多数的关系,正确区发意见的正确与否,防止变形走样.一方面,不能把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简单化.一般来说,集中了多数人的意见,就是集中了正确的意见.但是,有时也会出现另外两种情况,一种是真理在少数手里,一种是少数人的意见虽不完全正确,但有合理成份.因此,不能把"多数"与正确、"少数"与错误绝对地等同起来,不能简单地以少数服从多数进行表决.当多数人的意见不正确,少数人的意见正确时,要组织"一班人"深入思考讨论,逐步把思想统一到正确的方面来,不可匆忙决断.当少数人的意见有失偏颇时,也不能简单地排斥他们的意见,要尽可能吸取其合理成份,补充完善多数人的意见.另一方面,不能以集中"正确意见"为由否定相否定多数人的意见.有些党委成员特别是一些正副书记,讨论问题时总是强调自己的意见正确,不愿意服从多数,不愿择善而从,这是完全错误的.强调服从正确意见,前提是其意见必须真正正确,决不能把多数人的思想统一到少数人的错误意见上.即使正副书记的意见正确,也不能搞"一锤定音",而要通过充分酝酿讨论,让自己的意见成为多数人的共识,最后进行表决.

  三是要理顺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抓好党委决策的执行.党委旦形成决议,党委成员就必须坚决贯彻执行,这是集体领导的最终体现.在这个问题上,既要防止借口集体领导而无人负责的倾向,又要防止以首长分工负责为由,离开党委决定自由行动的现象.要自觉贯彻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正确区分部队工作中党委领导与首长个人的责任.具体来说,属于党委集体决定错了,责任应当由集体来负,不应过多地追究个人的执行责任;党委决定是正确的,属于个人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一般应由执行者个人负责,不能笼统地由党委包揽责任;有些问题既有党委决策时的失误,又有首长执行中的偏差,这就要正确确定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要按照首先向党委负责、副职向主官负责、机关向首长负责的要求,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做到决而有行,行而有果.要自觉维护党委决策的权威性,首长不能以任何借口变通或改变党委的决定,更不允许顶着不办和消极怠工.各级党委还要建立强有力的检查监督机制,督促党委成员认真执行党委的决定.(二)要拓宽充分发扬民主的渠道."十六字"方针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对扩大民主范围,搞好民主决策提出了新的要求.现在,"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力"的问题都存在,而"民主不够"的问题在有些单位更突出一些.因此,我们应当在拓宽民主渠道下多下功夫,切实在党委班子中形成浓厚的民主空气,推动科学决策的实现.

  首先,要把发扬民主与集中指导统一起来,切实做到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民主集中制最本质的内容,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有机结合.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相互依存,不可偏废,必须统一决策过程中.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充分的民主,就没有正确的集中.党委讨论决定问题,一定要广泛发扬民主,让每个委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讨论中,正副书记不要先入为主,划框框、定调子,让委员顺着自己的思路走,而应先听大家的意见,然后再作归纳总结.当出现较大的意见分歧时,只要时间允许,就不要匆忙作出决定,应对提出的问题理作必要的调查研究和酝酿协商,通过会上与会下的工作,让大家把话讲完,逐步使正确的意见成为大家的共识.有的问题即使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了集中,也要向持不同意见的同志做说服工作,使其愉快地执行党委的决定.这样,不仅能提高党委决策的科学性,而且有利于党委决定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在党委内部形成一种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其次,要把会上民主与会外民主统一起来,充分进行个别酝酿.过去讲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一般是以会议形式来实现的,通过会议发扬民主,形成集中.但局限于会上民主是不够的,还必须搞好会外的酝酿协商,在更大范围内发扬民主.各级党委要下功夫做好个别酝酿的工作,真正使个别酝酿的过程,成为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过程.党委召开会议前,必须提前发"安民告示",向与会人员预告会议的时间、议题和预案,做到没有经过酝酿的问题不草率上会,个别酝酿不充分的不仓促上会,意见分歧较大的不急于上会.要力求把酝酿工作做得广泛、深入、扎实,不仅有正副书记的沟通,还应有正副书记与每个委员的交流;对一些重大问题或一时拿不准、难以统一的问题,要反复酝酿、反复比较,寻找最佳方案;对少数有不同意见的同志,要认真听取其意见,与其反复磋商,尽量把分歧解决在会下.要坚持酝酿的基本原则,不能把个人酝酿变成个别授意,或者搞"小范围内定",不能在个别酝酿中搞利益交换、搞本位主义.

  再次,要把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与发挥群众智慧统一起来,不断创造新的民主形式.发展党内民主是多层次、多途径的,一个是各级党委班子内部的民主;一个是党委领导下的党员干部的民主;还有一个是党内群众的民主.要把这几个方面的民主结合起来,丰富民主内容,拓展民主形式.当前,在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敏感问题上,尤其要中大民主份量,增加决策的民主化程度.比如,选拔配备干部,要进一步搞好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地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群众公论为党委决策的基本依据.另外,在研究决定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问题时,也要扩大民主.应建立专家论证制度,组织懂科技、懂业务、懂法律等方面的专门人才研究提出意见,多方参与决策.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经常到机关、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广泛集中群众的智慧,确保党委决策符合广大官兵的意愿.(三)要规范坚持按章决策的程序.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仅要弄懂弄通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而且要建立严密的组织程序,加强制度建设,要以按章决策来保证实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如果没有规范的工作程序,或者不严格按程序办事,民主就可能变成分散的民主,集中就可能成为专断的集中.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十六字"方针的要求,严格规范民主集中制的操作程序.年初,军区制定下发了《各级党委贯彻江主席"十六字"方针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规则》,各级党委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本单位党委工作的议事规则,把该立的规矩立起来,该订的措施订出来.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总的程序是先进行个别酝酿,再经过会议研究,这要作为一项制度规定下来,严格贯彻执行.

  第一,必须把"个别酝酿"作为必经程序认真落实.对这个问题,我们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制度上要加以规范,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既然是必经程序,就必须做到,凡是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都要进行个别酝酿,不能强调客观原因随意简化或省略这个程序.现在有的同志不愿搞个别酝酿,主要理由是为了保密,担心"跑风漏气".这个问题确实是存在的,有些单位研究干部问题,我们只能依靠加强教育,严格纪律,绝不能因为保密而不搞个别酝酿.当然,对保密性较强的问题,应控制在党委内部小范围酝酿,而保密性不很强的问题,就要适当扩大酝酿范围.对如何搞好个别酝酿,我感到以下几点要注意把握好:一是酝酿前的准备工作要充分.正副书记要互相交换意见,商量确定党委需要研究决定的问题,并将酝酿的内容、时间和注意事项通报每个委员.每个委员要围绕议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政策和指示要求,深入搞好调查论证,形成自己的意见.二是切实搞好正副书记之间的酝酿.正副书记必须在酝酿中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与委员的酝酿就不能进行.当意见差异较大时,要进一步深入调查思考,修正、完善自己的意见,然后再进行酝酿,以形成一致的意见.三是及时归纳和妥善处理好酝酿结果.正副书记同委员酝酿之后,要及时对大家的意见进行归纳梳量,再次交换意见.当大家的意见基本一致时,要及时上会进行讨论决定;正副书记与委员意见有分歧时,如果时间允许,还要继续酝酿,待意见趋于一致后再上会.

  第二,必须把"会议决定"作为法定形式严格执行.通过召开党委会,对重大问题先进行民主讨论,再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中,形成党委的决定,然后党委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落实,这是党委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具体形式,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最终体现."会议决定"作为党委领导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在执行上绝不能有随意性,这不仅是个工作程序,而且是重要的组织原则、组织纪律问题.有的党委以个别酝酿代替集体讨论,以常委传批代替会议表决,以首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这些都是违背原则的.党委的任何决议只能以会议决定的形式形成,只有通过会议决定才能产生法律效应.个别酝酿再充分,也不能代替会议讨论;酝酿取得了一致意见,也不能代替会议表决.这是因为,认识问题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情况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有些同志在个别酝酿时形成的意见,可能在会议讨论时有所改变,只有通过会议深入讨论,相互磋商,才能更好地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作出正确的决策.如何落实"会议决定"这个法定形式,各级都要认真研究,对会议决定过程中应做哪些准备,如何进行民主讨论.怎样综合意见和实施集中,采取什么方式通过决议等主要环节的运作程序,都要一一作出规范,切实做到按原则、按制度、按程序办事.

  三、努力提高党委班子成员的素质,促进"十六字"方针的贯彻落实

  民主集中制可以说是一门科学,是一个"没有围墙的学校",要真正掌握好落实好,必须具备很高的素质.

  一些单位党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不好,方法运用不当,决策质量不高,其原因就在于班子成员特别是正副书记缺乏应有的素质.各级党委成员要按照江主席"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全面提高素质,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能力.

  一是要善于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分析处理问题.现在,一些单位党委决策水平不高,甚至出现决策失误,首要的原因是缺乏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缺乏总揽全局、统筹兼顾的能力.比如,有的对部队中发生的军警民纠纷、走私贩私和严重事故案件等问题,不能从保持我军性质、宗旨的高度去认识,而是当作一般的纪律问题,见怪不怪;有的看问题起点不高,视野不开阔,抓不住大事,议不透大事.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努力做到,在处理部队建设和改革的重大问题上有很强的政治意识,在筹划党委工作时有很强的全局观念.首先,要坚持正确的决策原则,保证党委决策不发生政治方向性的错误,不影响和损害全局的利益.要坚持同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的原则,党委的任何决策都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上级的指示命令;要坚持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始终把党和国家的利益、军队的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用大方向管小方向,用大道理管小道理,用政策感情;要坚持以战斗力为标准的原则,注重长远建设,注重工作实效,一切决策都要立足于提高部队战斗力.其次,要把握大局,善于议大事、抓大事.邓小平同志早在60年代就说过:"议事要议大事,要把眼界搞开阔些."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认识起点和宏观决策能力,做到全局有胸,善于谋势.平时,要经常关注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脑子里要装着关系部队建设方向和全局的一些重大问题,经常思考,反复研究.讨论研究问题时,要善于抓住事物的本质和主要矛盾,善于对部队建设的实际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善于把上级的指示精神与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紧紧抓住影响全局发展的关键问题,并着力加以解决.

  二是要牢固树立坚强的党性观念.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必须依靠坚强的党性来保证.有的党委班子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好,主要原因不是不懂不会,也不是能力水平问题,而是有些党委成员党性不强,受到本位主义、个人主义等私心杂念的干扰.比如:有的想问题、提建议、作决策,不是本着对党负责、对部队建设负责的愿望,而是只考虑本单位、本部门,甚至个人的利益;有的私心很重,在干部提拔使用、奖惩和经费开支等问题上,用感情代替原则,图个人捞取好处;有的政策纪律观念淡薄,明知道决策不符合党的政策和上级指示,也不敢提出反对意见,搞"集体违规",还有个别的甚至自觉不自觉的泄漏党委讨论的机密情况.许多经验教训表明,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没有公正无私的思想,没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就不可能充分发扬民主,也不可能形成正确的集中.我们是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立党为公的思想,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正确使用手中权力,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不能为个人争权夺利.我们作为一级党委,是部队建设的领导核心,是官兵的主心骨,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对部队建设负责,对广大官兵负责,要完全出以公心,决不能以个人好恶评是非,以个人关系办事情,甚至搞小圈子,造成人为的意见分歧.要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对违反政策纪律的事情予以坚决抵制和纠正.要坚决反对会上不说,会下乱说的自由主义,防止"跑风漏气".对有意泄漏党委会议机密的行为应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作现处理.

  三是要不断提高全面领导部队建设的能力.这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我这里主要强调两点:首先,要熟悉和精通党委领导的各项工作.现在有这样一种情况,有的党委讨论研究工作,不是民主空气不浓,而是想民主但"民主"不起来,一些同志只熟悉自己分管的工作,研究别的工作时只能当"听众",没有发言权,即使发表意见也是说外行话,乱"放炮".由此可见,光有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的思想,而没有参与集体领导的能力,是不可能真正搞好集体领导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在精通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熟悉部队建设方方面面的工作,真正做到思想上装着全局,工作上驾驭全局.当然,对每一项工作都很熟悉也难以做到,但至少要在宏观上能够把握,懂得基本的套路,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其次,要了解掌握与部队建设相关的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在改革不断深化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如果我们的知识和水平跟不上,就有可能在许多问题的决策上束手无策.前些年,有的单位在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等方面出现严重决策失误,就是因为不熟悉有关政策和专业知识,盲目拍板定案,教训是很深刻的.尤其应当看到的是,我军要适应当今世界军事斗争的复杂形势,确保能够打赢未来高技术局部战争,就必须提高部队官兵特别是各级指挥员的素质.最近,江主席在观看北京军区科技强军成果网上演示时强调指出,要改善高中级干部的知识结构,培养大批能够驾驭高技术战争的复合型人才.要刻苦学习高科技知识,掌握高科技技能,将来才能稳操胜券.我们要按照江主席这一指示,带头学习钻研高科技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高素质的新型军事人才.同时,要下功夫多学一些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文学、历史等各方面的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并努力把知识转化为领导部队建设的能力.

  四是要切实发挥党委书记在集体领导中的主导作用.党委班子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关键在书记.作为正副书记,必须把"集体领导"发挥好,把"民主集中"处理好,把"个别酝酿"组织好,把"会议决定"落实好.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当好发扬民主的带头人.要当"班长",而不能当"家长",要自觉置于"一班人"之中,而不能居于"一班人"之上;要有"高人一筹"的能力,而不能有"高人一等"的观念.无论是个别酝酿,还是会议讨论决策,都要以班子一员、普通一票的身份出现,以良好的民主作风带动班子形成浓厚的民主空气.要有海纳百川,从谏如流的宽广胸怀,既要听赞同的意见,又要听反对的意见,还要勇于否定自己的意见.记得

  毛泽东同志讲过:"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自己也不会垮台."邓小平同志也讲过:在党内"最要怕的是鸦雀无声".陈云同志还有一句名言:"有钱难买反对自己意见的人."这些话都很值得我们深思.个人的能力再强,强不过集体;个人的经验再多,多不过群众.领导的高明,往往就高明在善于集中群众的智慧上.我们各级党委书记一定要胸襟宽阔、广开言路,能容人、容事、容话.二是要当好集体决策的领班人.正副书记在民主集中过程中的重要责任,就是加强民主的指导,实施正确的集中.讨论问题、作出决策,要认真做好组织引导和归纳集中工作,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统一分歧的意见,说服不妥的意见.进行个别酝酿时,书记要掌握好酝酿的范围、时间和要求,搞好协调,消除分歧,化解矛盾.进行会议讨论时,要启发大家围绕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在意见明显分歧、相持不下的情况下,要注意引导大家求同存异.要善于审时度势,把握好归纳意见的时机,准确归纳,果断拍板.三是要当好政策纪律的把关人.正副书记要把遵守政策纪律作为党委议事第一位的要求,坚持先学政策后议事,先定原则后定事,违背上级政策的不议,上级规定不清或未予规定、一时拿不准的,经请示后再议.既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又不能做群众的"尾巴";既要允许不同意见的充分发表,又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和纠正错误倾向;既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中,又要严格以政策纪律为标准把好关.在坚持原则这一点上,党委书记必须有主见,切实履行好把关定向的责任.

  --------下面红色部分是赠送的工作总结,不需要的朋友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行政管理干部个人总结

  20XX年上半年,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室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按照公司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的工作方针,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在自身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行政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XX年上半年个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好自身建设,全面提高素质

  我作为一名负责公司行政管理的干部,肩负着公司赋予的重要工作职责,知道自己责任重大,努力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素质的要求对待自己,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把它学深学透,领会在心里,运用到具体实际工作中,以此全面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和管理素质。在实际工作中,我做到公平公正、清正廉洁,爱岗敬业、履行职责,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全力实践“团结、务实、严谨、拼搏、奉献”的时代精神,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为职工群众做好表率作用,促进公司整体工作发展。

  二、刻苦勤奋,全面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工作范围广,日常事物多,涉及车辆、食堂、安全、卫生等方方面面工作,工作看起来虽然细小,但都与公司的整体工作紧密相关,丝毫不能马虎。为此,我严格要求自己,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地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质量,让公司领导放心,让职工群众满意。

  (一)加强车辆管理,保障公司用车需求

  我分管公司6辆汽车,按照公司车辆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行车安全。一是抓好驾驶员管理,要求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驾驶技术,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和学习,增强法律观念,确保行车安全。二是抓好车辆管理,严格执行派车制度,规范使用车辆派车单,用车结束后,执行车辆归位制度,将车辆停放在规定范围内。同时要求驾驶

  员做好日常保养维护、清洗工作,每月对车辆安全和技术状况进行一次检查,保持车辆性能良好、卫生整洁;做好出车前和收车后的检查工作,排查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不让车辆带病行使。三是做好每月用油统计分析,包括过路费、保养费和车辆公里数工作,制定好下月用油计划,做好车辆保险年审工作,努力减少用车成本,为公司节省资金。四是抓好安全教育,每季度对驾驶员进行一次规章制度、安全行车教育,要求驾驶员在行驶车辆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做到安全驾驶,防止出现各类安全事故。

  (二)强化安全卫生,防范安全卫生事故

  我作为行政人事部安全员,提高自己的责任意识,强化安全卫生,防范安全卫生事故。一是加强食堂卫生安全,要求食堂把好进货关,不进低劣货,从源头上防范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要求食堂搞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定期开展消毒杀菌和灭四害工作,确保食堂卫生整洁,确保职工身体健康。二是加强厂区保安,要求保安员加强厂区巡逻,做好人防、技防工作,提高警惕、细致防范,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厂区安全,确保公司财产安全。三是加强厂区保洁,要求保洁员做好每天日常卫生保洁工作,保持厂区卫生整洁面貌,提高公司形象;要求保洁员做好厂区绿化工作,加强花草树木的修剪和病虫害防治,旱天要做好浇水工作,防止花草树木枯死,冬天要做好保温工作,预防花草树木遭冻害;使厂区美观,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生产工作环境。

  (三)做好其他工作,促进公司整体工作发展

  我是兼职驾驶员,保障总部和上级领导接待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我严格要求自己,加强与公司的联系联络,注意自身的文明礼貌和礼仪修养,认真细致做好工作,确保让总部和上级领导满意。我认真做好保障领导房屋使用工作,为公司管理层享受每人在外租房待遇做好服务工作,按时缴纳水电费,认真检查水电设施,确保公司管理层在外租房能够住好不操心,能够专心致注地为公司做好工作。

  三、培养良好作风,促进工作发展

  做好行政管理工作,除了业务知识与技能外,更主要的是工作作风。我作为一名行政管理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培养良好作风,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工作,承担自己的责任,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负责到底,做好任何工作。对自己做到技能精、作风硬、讲诚信、肯奉献,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为公司做好服务工作。同时加强工作创新,创新是做好工作、取得工作成绩的基础;没有创新,意味思维僵化、工作守旧,不可能促进工作发展,取得工作成绩。为此,我按照公司

  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本文来自小草范文网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通过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2、业务上,认真学习业务知识,通过理论学习和日常工作积累使我对工作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

  工作日变日新,时时需要学习,处处存在挑战。不懂就学,是一切进步取得的前提和基础。在这段时间里我认真学习了业务工作的相关资料,再加上日常工作积累使我对本职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也意识到了做好本职工作的巨大作用。

  一年来,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此外,认真参加本文来自小草范文网各类培训,一年来参加了公务员初任培训、禁毒尿检培训、电子政务培训,均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考核,熟练掌握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3、工作上,勤奋努力,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我的工作主要有两大块,一是党政办工作,一是综治办工作。

  (一)党政办工作。

  办公室工作是完全服务性质的工作,既要对外服务,也对内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脚勤。

  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都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理的事,遇到办不了的证明材料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或帮其联系驻村干部、经办人,帮其查看档案资料等,本文来自小草范文网使群众能尽快办好手续,树立好政府窗口的形象;在收文发文时,总是用最短的时间把文件送达到各办公室,并及时把领导批阅文件收回归档或传阅到其他办公室,从来没有遗漏掉一份文件。

  XX年在全行员工忙碌紧张的工作中又临近岁尾。年终是最繁忙的时候,同时也是我们心里最塌实的时候。因为回首这一年的工作,我们会计出纳部的每一名员工都有自已的收获,都没有碌碌无为、荒度时间。尽管职位分工不同,但大家都在尽最大努力为行里的发展做出贡献。时间如梭,转眼间又将跨过一个年度之坎,为了总结经

  以上是我今年工作以来的一些体会和认识,也是我在工作中将理论转化为实践的一个过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学习和掌握财务各项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加强财务安全意识,维护个人安全和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失,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公司全体员工一起共同发展,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回顾一年的工作,自己感到仍有不少不足之处:

  1、只是满足自身任务的完成,工作开拓不够大胆等;

  2、业务素质提高不快,对新的业务知识学的还不够、不透;

  3、本职工作与其他同行相比还有差距,创新意识不强。

篇四:党委会议事规则16字

  

  党总支议事规则

  党总支,党总支是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党总支议事规则,供大家参考。

  党总支议事规则

  一、议事规则

  1、系党总支要按照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规范完善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

  2、系党总支全体委员会议(以下简称“党总支会议”)是系党的工作的主要决策形式。凡属应当由系党总支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应按照集体领导、按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总支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凡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由系党总支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总支会议,同时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系重要事项的决定权。

  4、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体现系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

  二、党总支会参加人员

  系党总支会议成员为系党总支全体委员。不是党总支委员的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可确定其

  /11他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对会议决议无表决权。

  三、议事范围

  (一)、有关党的建设等由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的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重要指示、文件、会议精神和有关决议决定,研究制定落实意见。

  2、研究决定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工作重点任务。

  3、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研究决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4、研究决定教工、学生党支部建设,发展教工、学生党员,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分党校工作及重要事项。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推荐、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研究决定党总支组成人员工作分工。

  6、研究决定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等重要事项,定期分析研判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制定有针对性的加强和改进措施。

  7、审定以党总支名义上报学校党委的报告和文件等。

  8、研究决定党内表彰、组织处置、考核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9、讨论决定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教职工代表大

  /11会、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10、其他需要由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和工作事项。

  涉及本单位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应由党总支会议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内容。

  11、本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重要改革措施。

  12、内设机构、岗位设置、岗位聘任、人事安排、人才引进、职称评聘、考核奖惩等。

  13、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开放办学、专业设置、科技开发等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4、年度预决算、较大额度资金使用、劳酬分配、福利待遇、重大设备采购、项目建设等事项。

  15、招生计划、德育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重大敏感问题。

  16、需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党总支要先审核把好政治关

  17、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的政治审核。

  18、教职工引进考核、职称评审推荐、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师聘用前的政治把关。

  19、课程设计、教材选用、学术活动和学生活动等重大事项

  /11中涉及到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等事项。

  20、其他需要由党总支审核把政治关的重要问题和工作事项。

  四、会议的召开和议题的确定

  1、系党总支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做相应适当调整。

  2、系党总支会议由系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出席人数达到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开。因故不能出席者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系党总支会议的议题由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委员提出建议、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会议议题应在会议召开前确定。

  4、对提交党总支会议讨论的议题,书记、副书记事先应做好充分准备,会前要与其他委员特别是主任进行充分沟通酝酿。

  五、议事和决定

  1、系党总支会议议事决策要严格按照预定安排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增减议题,非突发重大事件而临时动议的,一般不列入会议的议程。

  2、研究讨论时,参会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应当最后发表意见。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的,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多数成员意见主持形成会议决定。

  3、如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

  /11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会后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

  4、系党总支会议在讨论与本人或其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予以回避。

  5、系党总支会议作出的决定或决议,需要公开的应及时向师生公开。

  6、党总支会议凡涉及保密事项的,与会成员必须严格保密,造成泄密要追究责任。

  六、执行与反馈

  1、系党总支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系分管党总支委员应亲自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党总支会议汇报。明确由经办部门及人员负责的,经办部门及人员应在会议规定时间内按会议决定抓紧办理,并及时向党总支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2、系党总支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系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并执行;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按照原决定执行时,要及时提交党总支会议复议。

  办公室负责党总支会议的会务组织,并安排专人做好会议材料准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印发等工作。

  会议记录纪要须由党总支书记签字后归档或印发。

  党总支议事规则

  /11议事范围: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意见和措施。

  2、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划;党内重要制度、规定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3、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单位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推荐、考察和监督等工作。

  4、审批新党员,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违纪党员的处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5、“创先争优”等活动方案的制定;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表彰和推荐上报。

  6、报上级党组织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工作总结。

  7、党支部职责范围内其它有关的重要事项。

  6、单位重大问题决策后,党支部要加强支部协调,保证决策顺利实施。

  议事程序:

  1、党群部门提出的议题,需报党支部书记确定,也可由书记直接提出议题。

  2、在确定单位发展方向等方面的重大议题或单位党支部参与决策的议题,由党政负责人共同商定,在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会议,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意见

  /11和建议。

  3、遇到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一般应暂缓表决,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和充分酝酿后再议。

  4、议事表决情况要如实记录,并按规定归档保存。

  5、会议结束后,党支部根据会议决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必要时可发支部红头文件。

  6、单位重大问题决策后,党支部要加强支部协调,保证决策顺利实施。

  党总支议事规则

  总

  则

  (一)党委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决定做出后要坚决贯彻,敢于负责;

  (二)党委会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在重大问题决定之前,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以便集思广益,避免失误;

  (三)党委会要坚持党政分开的原则,应以主要精力研究学校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要支持行政领导充分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校长的作用,充分发挥行政系统的作用。

  职权范围

  (一)研究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定,指示在本校的贯彻执行问题;

  /11(二)讨论决定本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三)研究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以及教学、科研、财务、机构、人事、总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副科以上干部的选拔、任免;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工作;讨论掌握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的思想政治方向问题;

  (五)讨论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讨论统一战线工作;

  (七)研究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八)研究学校有关安定团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会

  议

  (一)会议的召开

  1、党委会一般两周举行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以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

  2、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

  3、党委会一般应在会议前,将开会日期和会议议题,通知各委员及列席人员,以便做好准备;

  4、党委会除讨论干部问题外,一般可视情况邀请党员副校长、党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校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列席,也可

  /11指定与议题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列席。

  (二)议题的提出和确定

  1、党委会的议题,要严格按党委会职权范围确定。各委员、各党委部门需要提请党委会议定的问题,需经党委办公室统筹安排,报党委书记审定或由正、副书记碰头会同意后,方能列入议题。

  2、各部门向党委会提出的议题,凡涉及到其他部门,必须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方能向党委会提出。凡属人事安排问题,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之后,再提交党委会研究。

  3、列入党委会议题的文字材料,应提前送党委办公室,以便尽快送各委员审阅。

  (三)议题的审定与表决

  1、党委会决定问题时,应当经过充分的讨论,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以达到集思广益的目的;

  2、对重大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党委成员有表决权,表决可采用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决定事项必须经党委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能生效。重要人事任免或提名,应逐个表决;

  3、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表决时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在讨论中发现作出决策的时机尚不成熟时,也应暂不议定,交有

  /11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后,再提交党委审定。

  (四)决定事项的执行和检查

  1、党委会议要认真作好记录,对决定的事项要整理成会议纪要,必要时,可印发给有关部门和人员贯彻执行。对因故未参加会议的党委成员,会后由会议主持人或党办主任向其通报会议情况。

  2、党委会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对议决的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反映,在党委会或上级未改变决定之前,个人必须服从并执行党委决定;

  3、党委决定的事项,由分管此项工作的党委成员、党委办公室负责检查执行情况,也可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检查督促;

  4、为了贯彻落实党委会的决定,应定期召开党群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通报交流情况,研究工作;

  5、党委会决定事项,负责执行的部门应及时向党委报告情况。

  (五)会议纪律

  1、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委会议,须向党委书记履行请假手续;

  2、列席人员如因故不能到会,必须会前请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派人代替;

  /113、党委会议要提高效率,与会人员应集中精力开会,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发言要围绕议题,简明扼要;

  4、党委会研究讨论议题的情况,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未形成决议的干部任免名单,必须严格保密。

  几项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市委规定,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参加成员为党委委员、党员副校长。党委委员和党员副校长还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二)学习制度。党委委员、副校长都要坚持参加的政治学习。根据需要,还要不定期集中一些时间进行学习;

  (三)文件审批制度。以党委名义制发的涉及全面工作的方针、政策性文件,原则上由党委会讨论通过,由党委书记审核签发;一般性文件由分管书记审核签发;

  (四)参加社会活动的制度。党委委员、副校长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多办实事,尽量减少各种礼仪活动,必须参加的全校性活动,由党办、校办统一安排。

  11/11

篇五:党委会议事规则16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开发区党工委的集体领导,坚持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学决策重大事项,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依据市委发〔2016〕13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工委会议是开发区最高议事决策机构,讨论和决定开发区重大项目、重要人事、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

  第三条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切实增强决策执行力。

  第二章议事规则

  第四条党工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党工委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工委书记不能出席时,由党工委书记按规定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

  第六条党工委会议成员为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党工委会议一般应邀请非委员的副主任列席,其他列席人员由党工委书记确定。

  第七条党工委会议决定问题时应经过充分讨论,按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工委会议坚持议决分开原则,在讨论重大干部人事问题时,原则上采用票决制,在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集体讨论决定。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赞成与反对的人数接近时,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第八条党工委会议由党政办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同步录音。

  第三章议事范围

  第九条党工委会议议事范围:

  1.贯彻上级指示。学习传达中共中央、省委、衢州市委、xx市委、各级纪委、组织部门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工作思路。研究决定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大问题,包括总体工作思路、工作目标、中长期规划。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审议违纪、案件查处等重要事项。

  4.确定职权配置。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机关职能科室和下属单位管理机构的职能职责、定岗定员等管理事项。

  5.讨论重大人事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研究讨论干部录用、调配、推荐、任免、奖惩、教育、考核、晋升、监管等问题。

  6.健全规章制度方面。制定完善职责职权范围内事关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等重要工作和管理制度。

  7.决定重大财物使用。审议决定重大建设、征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财政预决算安排、大额资金使用计划、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财物支配事项。

  8.其他需提请党工委讨论的重大事项。

  第四章议事程序

  第十条党工委会议议事程序:

  1.议题提出和人员确定。党工委会议议题由党工委书记提出,或由党工委委员向书记提出,经书记同意后确定。党工委书记可根据议题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列席会议人员。会议中不得提出临时动议。

  2.会前通知和材料准备。提交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党政办公室(以下简称党政办)事前一天至三天通知有关人员。有关办、局、中心必须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必要的调查研究,提供有关资料和材料。

  3.会上讨论和集体表决。会上党工委会议成员对议题充分发表意见,逐项进行讨论研究,并由党工委会议成员按照议事规则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决定。

  4.会后布置和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由分管领导安排有关科室贯彻落实。党工委会议决定的内容和精神,经党工委书记同意,可以形成会议纪要交相关科室、机构和人员执行。

  5.资料存档和规范管理。会后由党工委秘书及时整理会议议题表,党政班子决策签名加盖党工委公章后按年度、日期、次数会同会议记录、会议录音等相关材料一并梳理成册并归档。

  第五章议事纪律

  第十一条党工委会议实行集体领导制度。重大问题由党工委会议集体决定。各委员如有不同意见或在执行中发现新问题,可提议召开党工委会议讨论,但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之前,应执行原决定。

  第十二条党工委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文件需要公布的,由党工委书记批准后印发。未经批准的,与会同志必须严守机密,不得向外泄露。凡是未经党工委会议集体商量同意跑风漏气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的干部任免、奖惩等问题,由党工委授权有关科室进行办理,未经批准和授权的,与会同志必须严守机密,不得向外泄露。

  第十四条党工委委员在参加各种会议和其他活动时可以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如以党工委名义发表的讲话和文章,事先必须经党工委会议讨论通过。

  第十五条党工委会议讨论或决定的事项在未正式公布前,与会同志必须严格按照党的保密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内容,必须按统一规定进行部署或公布,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但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按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由xx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负责解释,经开发区党工委会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一、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

  (二)本规则主要规范会议议事准备、人员、内容、要求、纪律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三)严格界定议事内容,分别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二、议事准备

  (一)议题的提出。议题可由局领导直接提出;局机关各科室建议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提出。

  (二)议题的审定。凡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研究的有关议题,经局主要领导审定后,交由办公室汇总,提交会议讨论;凡准备提交研究的议题涉及几个科室或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主办科室要做好沟通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后,经主办科室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审定后,提交办公室汇总。凡应协调而未按程序协调的议题,原则上不列入上会研究议题。

  相关科室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会前必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一般应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必须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

  对于重要决策,应在局党组会议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然后再作为议题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会议主持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

  (三)会议通知和预期报告。局党组会原则上应提前2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短信或微信等形式通知出席、列席党组会议的全体人员;局办公室原则上应提前1天将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短信或微信等形式通知出席、列席会议的全体人员。

  开会前,主办科室应将到会情况(可到会、请假和缺席人员)报告会议主持人。

  三、参会人员

  (一)局党组会议参会人员为局全体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议的人员,根据需要由党组书记确定。

  (二)局长办公会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局领导、局办公室主任、议题涉及部门的负责人。

  (三)局务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局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局务会扩大会议,除上述人员外,其他相关人员也可根据会议需要参加。

  四、议事内容

  (一)局党组会:党组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通常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传达、学习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科技部门的重要会议、文件和指示,研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2.审定需要向市局和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3.研究本单位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重大事项,规划、部署、检查和总结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事项,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

  4.讨论研究本单位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重点工作。

  5.每半年至少听取局党支部一次工作汇报,讨论研究局机关党组织的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及时提出任务、要求和建议,支持党支部工作。

  6.听取党组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每年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7.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8.干部职工奖惩的确定。

  9.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0.讨论研究局机关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11.讨论研究加强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群团等重大问题。

  12.局机关各办公室的人事任免。

  13.研究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和干部监督工作。

  14.项目资金的划拨。

  15.大宗办公设施及其他重大设备的购置。

  16.固定资产的处置或报废以及设备等资产转让。

  17.审定局行政经费年度预决算,半年听取一次财务经费使用情况汇报。

  18.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和其他支出(单笔超过1000元)。

  19.其他需要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局长办公会,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周初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主要内容有:

  1.班子成员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及本周工作计划,局主要负责人点评并部署当前工作。

  2.传达学习上级科技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文件、指示精神,讨论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及对科技工作等具体实施意见。

  3.讨论通过提请以市委、市政府制发的科技工作的政策性文件。

  4.审议局财务预决算及专项经费的安排等。

  5.审定年度工作计划、会议计划和专项工作计划等。

  6.审议以局名义制发的重要文件。

  7.机关行政管理及干部职工生活福利等事项。

  8.需要集体研究涉及审核、审批、行政处罚的有关事项。

  9.各办公室提请研究的业务工作事项。

  10.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根据需要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根据需要可安排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内容主要有: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部署近期应落实的各项工作。

  2.局年度工作思路、阶段工作重点,听取主要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进一步落实的措施。

  3.局相关重大活动组织安排。

  4.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协调、记录。

  会议记录人员应如实记录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内容、出席(列席)人员、讨论情况和会议决定及表决情况,完整准确地反映议事决策的内容和过程,重要问题要整理形成会议纪要。

  五、议事要求

  (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议,要坚持做到实事求是,集思广益,议而有决,提高效率,会议形成决议后,必须坚决执行。

  (二)凡有文字材料的议题,一般不再念议题的文字材料,只由有关人员作简要的说明,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议题提交办公室负责人要表明态度,要提出明确具体可供会议选择的方案,再由与会人员发表个人具体意见,没有补充修改意见的只表示同意或不同意,不必重复相同意见。

  (三)局党组会原则上要求党组成员全部参加,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特别重大问题和干部的任免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应在会议召开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派驻纪检组长列席,并根据实际情况附送会议涉及的有关资料;涉及干部问题,应按规定要求,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认真搞好考察,必要时还应与有关党组成员进行酝酿;分歧较大的重要问题,一般不提交党组会讨论研究。

  (四)议题的讨论。会议讨论议题时,参加会议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党组成员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因故缺席,由书记或者委托有关人员事先征求意见,会后通报情况;在讨论干部、人事问题以及其它重大问题时,逐人发表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应当认真考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解决。

  (五)党组会做出决定时,应采取表决制,表决实行党组书记末尾表态制度。表决视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会议表决和决定的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六、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局领导班子成员有要事不能出席会议的,须本人向局长请假。列席会议的人员,除参加其他重要会议或出差外地外,不得请假。因上述原因不能列席,需提前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并报办公室备案,准假后根据要求可安排科室熟悉情况的人员到会。

  (二)要严格保密纪律,凡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没有向下传达任务的要严格保密,不允许私下传播,需要传达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传达,任何人不能透露会议讨论意见。

  (三)对集体议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提出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集体决定并积极执行。

  (四)会议议题,凡涉及与会者自身或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婚亲关系的利益时,有关人员应予回避。

  七、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一)认真处理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关系。通常党组会负责决策,由局长办公会具体部署实施。

  (二)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会后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需要贯彻落实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局领导要带头贯彻执行各项决议,承办科室要认真组织实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搪塞应付,久拖不办。

  (三)各科室对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和结果,要及时报办公室。重要事项要同时直接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由办公室负责综合整理,并做好督办和情况反馈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督办记录。

  (四)会议形成的记录、材料由记录人员及时收集、整理,年终交档案室归档。

  一、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局(办)党组会、局长(主任)办公会和局(办)务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二)《规则》适用于长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合署办公、局办合一的机构设置,主要规范会议议事程序、内容、方法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三)凡政策性较强的大事、本局(办)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调整和奖惩事项、关系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资金使用等其他需要集体讨论的内容,必须按会议的议事内容分别提交党组会、局长(主任)办公会和局(办)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意见不一致时,实行票决。

  二、议事准备

  (四)凡提交党组会、局长(主任)办公会和局(办)务会研究的有关议题,由各处室(固体处、信息中心等局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直属单位”)负责人呈请局(办)分管领导初审同意,送办公室汇总,经局主要领导审定后,提交会议讨论;凡准备提交研究的议题涉及到相关处室(直属单位)的,应由提交处室与其做好沟通协调,具备上会条件后,提交办公室。

  各处室(直属单位)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会前应形成书面汇报提纲,同时对拟采取的措施、需要会议解决的问题提出明确意见。汇报提纲应于会议前2天报办公室汇总后,呈送与会领导审阅。

  三、议事内容

  (五)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组成,党组书记负责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时间、列席人员由党组书记确定。

  党组会的主要内容有:

  1.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党委的决定、指示,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审议向市委、市政府或上级部门党委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

  3.讨论研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等重大事项;

  4.按照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推荐、任免、调配、考核、奖惩、招录等事项;

  5.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

  6.其他需要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六)局长(主任)办公会由局长(主任)、副局长(副主任)组成,由局长(主任)或受其委托的副局长(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会议时间和列席人员由召集人确定。

  局长(主任)办公会的主要内容有:

  1.传达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及措施;

  2.审议向市政府或上级部门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以及以市委、市政府、市城管委名义拟制发的政策性文件,以局(办)名义拟制发的重要文件;

  3.研究局(办)重要工作规划、重大工作部署以及需集体研究的重大经费预算支出、招标采购、行政许可和处罚等事项;

  4.各处室(直属单位)提请研究的重要业务工作;

  5.局(办)领导认为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党组会、局长(主任)办公会和局(办)务会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记录,重要决议要整理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局(办)主要领导签发。

  (八)局(办)务会议由局长(主任)、副局长(副主任)、巡视员、副巡视员、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由局长(主任)或受其委托的副局长(副主任)召集和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局(办)务会的主要内容有:

  1.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决定、指示,传达局(办)党组、局长(主任)办公会的工作部署和意见;

  2.研究局(办)年度工作思路、阶段性重点工作;

  3.听取主要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进一步落实的措施;

  4.研究落实局(办)重大活动组织安排;

  5.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四、议事要求

  (九)党组会、局长(主任)办公会和局(办)务会都要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思广益,议而有决,提高效率。与会人员要积极主动并负责地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会议主持人要充分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意见;对意见不统一、一时难以决断的重大问题,可会后酝酿,下次会议研究决定;对确属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表决。

  (十)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人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票数相等时,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审定。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

  (十一)凡有文字材料的议题,除法规、规章外,一般不通读全文,由汇报人作简要的说明。

  (十二)会议涉及人事任免、资金使用、招标采购等重大问题,要经过反复酝酿、研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要时,邀请有关方面的领导同志参加并监督指导。

  五、会议纪律

  (十三)与会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准时到会,集中精力,参加讨论。局(办)班子成员有要事不能出席会议的,须本人向召集人请假。列席会议的人员因故不能列席,需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并报办公室,准假后可安排处室熟悉情况的人员

  到会,不能擅自安排人员代替参会。会议议题需要事先酝酿,原则上会议不能作临时动议。

  (十四)如会议讨论研究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该与会人员应当回避。

  (十五)党组会议必须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出席才能召开。研究干部的任免、奖惩,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党组成员到会。

  (十六)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凡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没有向下传达任务的须严格保密,保密期限内,不允许私下传播;需要传达的内容,要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传达;不得透露会议讨论过程中的表态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

  (十七)遇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局(办)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及时主动妥善处置,事后及时向党组会、局长(主任)办公会汇报。

  六、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十八)党组会、局长(主任)办公会和局(办)务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坚决执行。办公室要在会后将会议议定事项及时通知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并对需要贯彻落实的事项进行督办。局(办)领导要带头贯彻执行各项决议,承办处室(直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搪塞应付,久拖不办。

  (十九)各处室(直属单位)对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和结果,要及时报办公室。重要事项要直接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并报办公室。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由办公室负责综合整理,并做好督办和情况反馈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督办记录。

  (二十)党组会、局长(主任)办公会和局(办)务会形成的记录、材料由记录人员及时整理并归档。

篇六:党委会议事规则16字

  

  学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第一篇:学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临河区教育系统“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教育系统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教育系统的发展提供制度保证,根据临河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制定和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的意见》,以及临河区教育局制定的“三重一大”实施方案,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教育系统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教育系统发展规划的确定和调整;

  4.教育系统学期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5.教育系统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6.涉及教育系统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7.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8.教育系统招生计划和工作;

  9.教育系统党政、教学、科研、教辅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10.全校性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11.教育系统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和全校性的奖惩事项;

  12.教职工工资福利、医疗、休养、职称、聘用合同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3.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4.教育系统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15.教育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建设;

  16.教育系统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任免;

  2.校级、中层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3.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

  1.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校园整修及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

  2.对外合作交流的重大项目的支出。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

  教育系统实行校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教育系统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校务会议行使决策权。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出席校务会议的成员为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根据工作需要,由校长或书记确定,可以邀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校务会议,由校长审核决定,但事后应及时召开校务会议予以确认。

  (三)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系统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校务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论证。

  依照相关规定,应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在校务会议或行政会议决策之前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在校务会决策之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

  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在校务会议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

  和教育系统规章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

  三、集体决策议事规则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决定重大事项,实行校长负责制,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凡需校务会议决策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替代。

  (三)校务会议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会议表决有效。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出席人数需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

  (四)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五)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七)校务公开。对校务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涉密事项外,都应采用适当的形式向全校公开。

  第二篇: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为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事项是:

  1、工作的长期规划,工作计划及目标管理工作;

  2、机构设置、变更、合并;

  3、行业发展、队伍建设、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方针、措施和规划;

  4、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

  5、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

  6、表彰奖励、惩处事项的决策;

  7、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向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

  8、其他需要党总支会议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工作:

  1、科级干部的任免,科以下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拨、任免、定级;

  2、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拨。

  3、人员的录用、调动,工资、福利、奖惩、考核。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

  1、资金预算安排;

  2、重大项目的制定;

  3、码头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计划方案及政策。

  (四)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是:

  1、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的经费安排;

  3、重大项目的经费安排;

  4、研究决定预算内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项目资金增减调整及预算外资金超过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单项工作的项目,一次性支出在2万元以上的行政办公经费等;

  5、其他需要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资金使用。

  二、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应由承办科(室)提出建议意见,分管领导审议,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列为会议议程,提交局党委会讨论决定。

  三、局党委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应由局党委书记主持,班子成员到会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会议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或投票等方式。

  重要干部的任免,经由局党委会讨论决定,并采用票决制方式。

  若成员意见分歧较大,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作出决定。

  四、涉及群众利益攸关的“三重一大”事项。会前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五、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印发会议纪要,并与会议记录一起存档备查。

  六、对局党委讨论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分管纪检、监察的同志要加强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评估、定期报告执行情况。

  七、“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并作为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目标考核、“四好”班子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要内容。

  八、党委会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议事程序,依照本办法实施。对违反规定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

  第三篇: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

  “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公司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三重一大”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直属子公司。属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

  第二章

  “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以及涉及公司发展和稳定、关系到企业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的主要措施,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公司发展和稳定的的重大问题决策:

  1.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点工作、重大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2.公司经营方针、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的确定,财务预、决算的制定和调整,以及重大经营策略的制定和变更;

  3.企业重大改革、资产重组、改制、兼并、破产等重要决策;

  4.企业对外投资方案,股权收购、转让等资本运作决策;

  5.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6.重要经济合同审批;

  7.企业利润分配方案,经营者持股方案;

  8.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对机构、人员较大规模的调整事项;

  9.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三)涉及企业领导人员及职工的工资、奖励、住房、公务用车、分流安置、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四)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五)全局性的、对公司有着重要影响的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五条

  重要干部任免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的推荐、调整和任免,主要内容包括:

  (一)集团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子公司班子成员、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调动、考核、奖惩;

  (二)管理干部后备人选的确定;

  (三)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四)其他重要的人事任免。

  第六条

  重大项目安排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

  (一)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

  (二)公司对外投资、转让,重要固定资产添置、出售及变更;

  (三)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四)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第七条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

  (一)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二)所有对外借款、担保;

  (三)大额资金的一次性申请、使用超过

  万元(含

  万元);

  (四)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需要研究、决定的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章

  “三重一大”的议事原则

  第八条

  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主要原则有:

  (一)依法决策的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坚持责任、权力和义务相统一,切实保证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依权限决策的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

  (三)集体决策的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避免个人决策。

  (四)民主决策的原则。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

  事项,要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行民主决策。

  (五)科学决策的原则。“三重一大”决策要加强前期调研论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减少决策失误。

  第九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司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形式主要有: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等。

  第四章

  “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

  第十条

  议事决策程序:

  (一)会前准备。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由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对需要讨论的事项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提供有关数据和政策依据。

  涉及到重大项目投资、重大改革举措、整体规划等方面的事项要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必要时可聘请专门机构或专家进行评估、论证。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

  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级主管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会议通知。会议的时间、议题应提前通知领导班子成员和纪工委相关领导及其他参与决策的所有人员,会议的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以便与会人员围绕会议议题,进行必要的准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三)会议人数。领导班子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参加,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能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关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和有关业务工作人员可列席会议。

  (四)议题讨论。研究讨论重要议题时,要由议题提出人员或相关人员认真全面介绍议题的有关情况。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研究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讨论。会议主持人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守会议程序和规定,认真听取每名班子成员的意见,对于少数人的意见,也应当认真考虑。

  (五)会议表决。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如无时限要求,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决策。

  (六)决策实施。决策作出后,当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决策情况;公司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组织实施,明确实

  施的部门和负责人。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按新的决定执行。

  (七)督促检查。对领导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由

  部门进行督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汇报,确保决策落实。

  第十一条

  会议情况应以记录或纪要的形式留下文字资料,存档备查。记录和整理工作由专人负责。

  第十二条

  会议在讨论与参会成员本人及其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需要上级审批或备案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手续。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是监督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党委负责“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纪委协助党委负责组织协调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严重政治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根据事实、性质、情节承担责任,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一)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本制度,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或由于紧急情况,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不及时通报的;

  (二)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

  (三)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四)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纠正的;

  (五)其他因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而造成失误的。第十五条

  责任追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和领导人员任免、聘用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及纠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责令辞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党支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

  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实施细则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

  凡涉及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事项,列入重大决策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工作计划和主要工作目标的安排和确定;

  2、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责任追究。

  (二)重要干部任免

  1、中层干部的任免;

  2、中层干部的轮岗、交流。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基本建设项目和房屋更新改造以及装修项目的确定、大宗物品采购;

  2、重要会议项目的确定,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

  二、集体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

  (一)集体决策机制

  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集体决策。

  (二)集体决策范围

  讨论决策“三重一大”内容时,由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根据决策内容,可以邀请相关室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三)集体决策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局长或党委会决策前,要经过必要的调查论证,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要求。

  1、重大决策事项按照分工负责原则,先提出初步意见再集体讨论决策。

  2、重要干部任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

  3、重大项目安排,事前提出项目相关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集体议定后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4、大额度资金使用,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凡办公会决策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三)重要人事任免,应达到规定人数,会议方可举行。

  (四)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变动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变动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五)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六)在讨论与本人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七)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明确落实股室和责任人。

  (八)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

  (一)分工组织实施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二)加强监督检查

  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及时将落实情况,并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建议。

  五、责任追究

  (一)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体、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其它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第五篇: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X医院“三重一大”民主议事制度

  为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提高我院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水平,现制定我院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一、议事方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应根据具体内容、具体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主要方式有:医院管理委员会会议(简称院委会)、院周会、职工代表大会等。院委会是医院最高行政议事和决策机构,由医院院长、党支部书记、副院长、院办主任等人员组成,必要时相关科室或项目负责人可列席会议。院委会由院长主持,院级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由院长或院长委托副院长召集并主持,原则

  上每周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对医院日常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运作)按程序行使决策权。研究贯彻落实院委会、职代会的有关决议和决策部署。

  二、议事范围

  “三重一大”是指:医院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医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医院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医院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管理事项。

  (四)医院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内部分配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五)医院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六)医院员工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七)医院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八)医院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九)医院建设、医院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问题。

  (十)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对医院违纪人员的处理。

  (十二)医院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三)其他有关医院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十四)医院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一)医院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

  (二)医院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

  (三)医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的2任免、聘用(解聘)、奖惩等。

  (四)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的考核、推荐、晋级、聘用(解聘)、奖惩等。

  (五)医院有业务处置权岗位或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调整。

  (六)医院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一)医院投资计划、计划、基建计划等项目。

  (二)医院设备采购计划。

  (三)医院物资采购计划。

  (四)医院重大采购合同签订等项目。

  (五)医院重大科研等项目。

  (六)医院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

  (七)医院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项目。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

  (一)医院年(月)度计划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医院未列入预算(计划)的资金使用以立项实批数字为准。

  (三)由医院担保、抵押、信用证、贷款等资金使用。

  (四)医院重大支援、捐赠、赞助(款、物)等。

  (五)医院专项资金使用。

  (六)医院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三、议事程序

  (一)会前酝酿。会前,医院主要领导应在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商定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必要时应将议题和主要内容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沟通、酝酿。对拟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要由经办的职能科室事先进行调研、征求意见和必要的论证,并书面提出具体的意见或方案。对一些政策性、敏感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和干部人事问题,不搞临时动议。对已经会议研究并确定意见的事项,需要再次提交会议研究时,应向参加会议人员说明理由。

  (二)会前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前2个工

  作日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干部人事问题和紧急事项除外)。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用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三)充分讨论。讨论重大问题时,每个到会成员都必须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在充分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四)逐项表决。对需要表决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列席会议人员不参加表决。

  (五)作出决定。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或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对议定事项当场作出决定,并及时将会议决定的事项向缺席的班子成员传达。当持赞成与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会议主持人可暂缓作出决定,留待下次会议再行讨论决定。对经2次以上讨论未能形成决定的行政工作,行政主要负责人有权作出决定,对此负责,并向市卫生局报告。

  (六)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有专人负责,须列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正式与会人员、请假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会议讨论议题。记录人员应当详细、客观、真实地记录每个议题每位与会人员的讨论、表决意见及最后决定。记录人和会议主持人在记录簿上签名。讨论通过有一定分歧的重大事项时,可要求与会人员签名。

  (七)会议纪要。对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可根据需要编发会议纪要,经参加该次会议的医院主要领导分别审阅后,由会议主持人签批印发。

  五、议事纪律

  (一)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党和政府有关政策、上级指示为依据。遇有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或到会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无法召开会议的,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之间要加强沟通,相互尊重;副职要对正

  职负责,并向正职报告工作。凡经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5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并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班子成员对会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向上级组织或主管部门反映。

  (三)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追踪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妥善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经办科室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四)班子成员及与会人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如有泄露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所讨论议题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六、监督检查

  (一)贯彻执行本制度情况列入医院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并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对违反本规定,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损失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按规定作出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推荐访问:党委会议事规则16字 党委会 议事规则

本文来源:https://www.taohy.cn/fanwendaquan/gongwenfanwen/39319.html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