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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7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2-10 21:45:05

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7篇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关于印发《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医师选拔和培养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为加快医院改革和发展,建设一支以学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7篇,供大家参考。

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7篇

篇一: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关于印发《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医师选拔和培养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为加快医院改革和发展,建设一支以学科带头人为龙头业务

  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通过选拔培养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骨干医师,进一步推动我院医疗、教学、科研整体水平的提高,加快各学科的迅速发展,特制定此规定。

  一.选拔条件(一)学科带头人条件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1、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2、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学术影响;3、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获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限至第二作者);4、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二)后备学科带头人条件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2.具备主治医师技术职务,长期坚持在临床、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领导才能,勇挑学科建设重任。

  3.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二篇,本人为第一作者。

  (三)骨干医师条件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2.具备高年资住院医师技术职务,长期坚持在临床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领导才能,勇挑学科建设重任。。3.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有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二、选拔程序1.学科带头人首先由本人申请.后备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由科室推荐。2.各科室广泛征求意见后集体研究提签署意见,连同获奖证书、论文、著作、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医务科.3.科室推荐人选情况,经专家组评审、院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公示。4.由学科带头人制定个人发展计划书和本学科发展规划书。个人发展计划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提高个人临床技能、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管理水平、社会影响等方面内容的目标、措施和实施步骤,以及发挥学科带头人作用的计划和本学科专业技术年度及三年内和远期达到的水平,引进的新技术、开展的新项目等;学科发展规划书应包括学科梯队建设规划、提高学科综合实力的措施等方面内容。5.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每三年考核、选拔一次,每次增补若干名,取消或淘汰不合格者若干名。

  三、考核与管理(一)医院对每位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医师进行年度考核和综合考核,由医务科、人事科、行风办具体考核.(二)年度考核主要检查入选者年度个人发展计划和学科发展规划的完成情况。(三)综合考核1。考核内容:政治表现(占10%,含政治态度、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社会工作等)、临床医疗工作(占60%,包括新技术、新项目,科室经济收入及医疗质量)。教学工作(占10%,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等)、科研工作(占10%,包括承担课题、论文著作、获奖成果等)、学术交流(占10%,含会议交流、学术讲座等)五部分。2。评价办法:考核总分为100分,原则上总分90分(含90分)以上考核结果为A级。89—75分考核结果为B级,不足75分为C级。考核结果等级为C级的,不再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骨干医师。六、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执行.

  二0一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篇二: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2014年度学科带头人遴选工作安排

  根据我院《学科带头人遴选标准及培养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现启动本年度学科带头人遴选工作及上年度学科带头人中期考核工作。一、选拔范围和条件(一)选拔范围1、博士学历(学位)2、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研究生导师4、在岗在编人员

  (二)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本专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有高尚的医德医风,精湛的临床技能,近三年医院年度考核合格。3、近五年内在核心(统计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5篇以上;且SCI收录论文累计影响因子A7(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学科累计影响因子A3);4、近五年主持(第一负责人)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任现职期间曾获省部级、北京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5、担任市级及以上学术组织主委、副主委、常委或秘书长,或在中华系列杂志任主编、副主编。(参考分)二、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1、报名阶段:2014年9月2日-9月9日,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人事科初审;

  2、审核阶段:9月9日-12日,人事科与科研办协作对被申请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以确定其真实性。3、科室推荐:9月9日-12日。4、单位评审:9月底,学科带头人评审委员会(学委会)通过专家评审、组织考核(个人准备3-5分钟PPT答辩)等形式,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选出学科带头人初选名单,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5、全院范围内公示七天。由院长颁发聘书,聘期为3年。三、考核管理办法(同文件)

  (一)按照学科建设的要求,提出任期内本学科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每年度培养计划,制定工作任务书,并组织实施。

  (二)任期内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核心(统计源)期刊发表学术论著10篇,且SCI收录论文累计影响因子A7分(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学科累计影响因子A3)。

  (三)任期内至少开展或引进一项新技术、新项目。(四)任期内提交中期汇报和终末汇报各一份。(五)任期内至少主持一项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四、待遇(一)设立学科带头人培养专项基金,专款专用。三年资助学科建设经费30万元,经费按年度由财务划拨。(二)经中期考核合格后,奖励个人现金5万;终末考核合格后,奖励个人现金10万。五、管理办法

  (一)学科带头人由医院统一管理。人事科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及学科带头人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具体管理工作。

  (二)建立学科带头人考核制度,定期考核结果存放在个人档案中。(三)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对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滚动发展。(四)中期对学科带头人进行阶段性考查,及时总结成绩,针对不足提出整改措施,计划未完成者需做出书面解释。培养期满后,进行终末考核,对考核优良且符合条件者可继续留任。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予以经济处罚。六、上年度学科带头人中期考核:9月底院内开会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学委会)评议。

  学科带头人资助经费使用细则

  一、根据我院财务有关规定,为规范学科经费的使用,特制定本细则。二、入选我院学科带头人后,按《学科带头人遴选标准及培养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任务书和计划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科研办公室审核,审核后由人事科备案,并拨付首期资助经费。之后,根据任务书和计划书完成情况,再分别按年度拨付资助经费。原则上资助经费每年拨付10万元。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年度资助经费者,本人应提交申请,经学科带头人考核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增加年度内资助经费金额。三、资助经费使用范围限于:

  (一)此经费主要用于科学研究,占年度经费的60-70%,由科研办统筹管理;

  (二)其他经费,由人事科负责管理,具体范围是:1.国内调研、差旅费。该费用不得超过年度经费的10%。2.资料收集、复印、翻拍、翻译费等及少量必要图书资料购置费。3.小型会议费。会场租金及会议的其它开支。4.计算机辅助设备购置和使用费。因课题研究需要购置设备的,须经院长审批同意后,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和固定资产登记,产权归医院所有,使用及维护的责任人为申请人。5.劳务酬金及咨询费。含专家咨询费、讲课费和课题组外请劳务人员的劳务费。该费用不得超过年度经费的15%。6.成果出版及印刷费。7.成果鉴定费四、资助经费专款专用,由学科带头人负责按计划掌握使

  用,所在科室不得占用或挪用。医院人事科、科研办公室和财务科负有监管责任,对违反规定使用资助经费的项目予以制止。五、学科带头人不按计划完成工作进度,人事科暂停拨付后续资助经费。

  六、本细则只适用于学科带头人资助经费项目。

  

  

篇三: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执行《内江市卫生局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试行)》内卫办发(2012)368号文件和《内江市卫生局关于评选学科带头人的通知》内卫办发(2012)339号文件,全面做好我院学科带头人的选拔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院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成渝经济区新高地人才聚集工程的意见》(内委发〔2011〕2号)、《关于推进“人才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内委发〔2012〕17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内江市拔尖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内江市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试行)》和《内江市卫生局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委办〔2012〕26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院学科带头人主要是指在我院医疗卫生行业有突出贡献并经评选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评选我院学科带头人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严格标准、总量控制”的原则,以对社会实际贡献和现实表现为根本依据。第四条对学科带头人实行“全出竞进"的动态管理办法。每四年评选一届,每届评选名额不超过30名。院学科带头人管理期四年,管理期满即自动终止学科带头人资格,同时不再享

  受学科带头人的待遇,但可参加新一届院学科带头人的推荐、评选.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凡在我院医疗卫生系统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在岗人员,均可参加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推荐评选学科带头人的对象重点是在某一学科有广泛影响力的专家教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人选年龄男性不超过56周岁、女性不超过51周岁。同一专业类别只评选1人.第六条学科带头人推荐对象应当是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长期从事临床一线工作,近三年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一)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研人员。(二)获得国家部委、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人员,以及获得国家部委、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人员.(三)获得内江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或内江市突出贡献奖的人员,获得一项内江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或二等奖、二项三等奖的第一主研人员。(四)获得国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并已实施,且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在省级以上出版机构独著出版过本专业2万字以上的专著,或在医学高等院校使用的教科书中独立编撰过1万字以上的章节.(六)在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获得以下荣誉之一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级奖励或荣誉称号。(七)四川省名中医、四川省十大名中医、四川省名老中医。(八)四川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常务委员,内江市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九)四川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十)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学(专)科的科室负责人。(十一)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市级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局级学科带头人.

  第三章评选方法和程序第七条院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由内江市二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推荐工作的程序是:(一)公布评选信息。面向全院公布院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和程序。(二)个人申请和科室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先提出申请,然后由所在科室及主管职能部门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充分征求院内专家、干部职工的意见后,向人事

  科推荐。(三)确定推荐人选。人事科对上报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推荐人选,再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评选第八条推荐上报的人选按以下程序组织评审:(一)专业评审.院内组建以正高级专家为主体的专业评审组,对推荐人选进行专业评审.(三)院领导办公会研究。将专业评审的结果提交院领导办公会讨论,研究确定院学科带头人。(四)组织考察。根据院领导办公会研究确定的学科带头人人选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政治表现、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党风廉政等方面的考察。(五)院内公示.在院务公示栏对考察合格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不良反映者评为医院学科带头人.(六)凡是向内江市卫生局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批准为局级、市级学科带头的同志均自然成为所对应学科领域的医院学科带头人。

  第四章职责及奖励待遇第九条医院学科带头人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履行好以下职责:(一)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提高学术水平。

  (二)积极争取科研项目,开展科学研究,多出科研成果,在管理期内至少取得一项市级及以上的科研成果.(三)每年至少在国内医学A类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四)大力培养和凝聚青年骨干人才,建立学科人才梯队,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第十条院学科带头人由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命名表彰,颁发《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学科带头人》荣誉证书.第十一条院学科带头人在四年管理期内,享有以下待遇:(一)所在单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二)每年可参加1次全国性学术交流会,所需经费由单位报销.(三)我院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合格后每人每年享受3000元技术津贴,如系评为局级学科带头人者(由于局级学科带头人的技术津贴也由医院支出),医院不重复计发技术津贴。同时获市级、省级及以上的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称号的,其技术津贴可重复享受。(四)市卫生局学科带头人作为第一主研人员的科研成果奖励参照《内江市财政局、内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内江市市级卫生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2]106号)执行.(五)市卫生局学科带头人在省级以上出版机构独著出版本

  专业2万字以上的专著,或在医学高等院校使用的教科书中独立编撰1万字以上的章节,一次性奖励5000元。(六)优先向省市推荐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向内江市推荐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向内江市卫生局推荐学科带头人。

  

篇四: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抓好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精神大力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加大医学学科带头人选拔骨干医疗技术人员培养与管理力度

  关于龙山县卫生系统医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的评选办法

  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人才结构,努力为我县培养一批医学水平较高、医德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抓好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精神,大力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加大医学学科带头人选拔骨干医疗技术人员培养与管理力度。二、组织领导县卫生局成立医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医疗技术人员评选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及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的培养、引进、使用、考核、评审、检查、管理以及相关政策、实施办法的研究制定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彭南卫,副组长郑慧侠、包万春、田志友、徐立、张德松、田维健,成员姚国庆、彭秀宜、田正华、覃大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选拔办,设在局人事股),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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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协调、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主任田维健,副主任姚国庆,成员向伟、彭南蛟、黄用。

  三、基本原则(一)德才兼备、重业绩、高标准、宁缺勿滥的原则。(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程序规范的原则。(三)加大龙山县现有医学人才培养力度,注重培养实用型医学人才为主,紧缺型人才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原则。四、评选名额1、选拔外科、内科等20个学科(附件一)的学科带头人。2、骨干医疗技术人员按全县在职医疗技术人员总数5%的比例评选。3、评选名额不可突破,但可空缺。五、选拔范围和申报条件(一)医学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1、在我县国有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2、政治思想好,拥护党的领导,医德医风良好,事业心强,有奉献医疗卫生事业的精神,近3年考核称职以上。3、学历和职称的要求:(1)县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本学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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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和本学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技能素养,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解决本学科较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学科指导能力和发展潜力,在龙山县卫生系统本学科领域影响较大,成绩突出,在引领学科发展中起到带头作用。

  (二)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的评选条件1、在我县国有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2、政治思想好,拥护党的领导,医德医风良好,事业心强,有奉献医疗卫生事业的精神,近3年考核称职以上。3、学历和职称的要求:(1)县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在读)和本学科中级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在读)和本学科相当执业助理医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技能素养,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三)年龄要求,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09年12月31日。)(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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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以及解除处分期未满1年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近三年内鉴定为医疗事故责任人的。

  六、选拔程序和方法(一)医学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各单位分别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评选办法及评分细则,并制定评选工作方案。2、本人申请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写出申请,并将申请和参评材料交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3、单位审核与推荐各单位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单位进行公示,然后填写《龙山县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表》,并将申报材料报县卫生局人事股(截止时间为2010年xx月xx日下午5点30分)。4、考核选拔办组织所有在职工作人员(申报人工作单位)进行座谈及测评,满意率必须达到80%以上(含80%)。5、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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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xx月xx日,县卫生局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评审。

  6、公示2010年xx月xx日至2010年xx月xx日,将评审结果在县卫生局及各单位公示。(二)骨干医疗技术人员的评选步骤1、宣传发动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各单位分别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评选办法及评分细则,并制定评选工作方案。2、本人申请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写出申请,并将申请和参评材料交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3、资格审查并公示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各单位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名单并公示。4、初评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各单位组织评选,县卫生局领导小组派人员参加。(1)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是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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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按照评分细则评分。(3)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局人事股(等额上报)。

  5、审查2010年xx月xx日至xx日,县卫生局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查。6、公示2010年xx月xx日至2010年xx月xx日,将评审结果在县卫生局及各单位公示。附件一:选拔医学学科带头人学科设置;附件二:评选医学学科带头人应上报的材料;附件三:评选骨干医疗技术人员应上报的材料;附件四: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表附件五:骨干医疗技术人员评选申报表附件六: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评分细则附件七:骨干医疗技术人员评选评分细则

  龙山县卫生局二0一0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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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2010年度选拔龙山县医学学科带头人学科名称

  (共20个)

  1.内科2.外科3.妇产科4.儿科5.传染病学6.五官科7.医学影像8.医学检验9.药学10.B超、心电图11.预防医学12.妇幼保健13.中医内科14.中医外科15.麻醉学16.临床护理学17.内科护理18.外科护理19.产科护理20.儿科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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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评选医学学科带头人应上报的材料

  1、《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表》一式一份;2、本人申请;3、学历证书;4、执业资格证;5、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书;6、在有标准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7、在本学科有重要贡献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上),A4纸打印,一式三份。8、评分细则中所需提供的材料。所有的证书都必须有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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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

  评选骨干医疗技术人员应上报的材料

  1、《骨干医疗技术人员评选申报表》一式一份;2、学历证书;3、执业资格证;4、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书;5、个人述职报告,A4纸打印,一式一份。6、评分细则中所需提供的材料。所有的证书都必须有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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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四:

  龙山县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表

  申报人工作单位申报学科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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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龙山县卫生局二〇一〇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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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毕业院校

  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资格

  工作单位担任学术机构职务(现职)

  主要工作简历

  主要学习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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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所学专业

  学历学位

  参加工作时间

  晋升时间

  从事专业

  外语语种及读写听能力

  行政职务及任命时间

  主要业务进修情况

  主要论文论著

  个人主要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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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奖年月

  主要获奖情况获奖名称

  授予部门

  受处分情况

  对本学科建设与发展设想(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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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培训进修学习计划

  (应包括各年度时间安排、培训项目、培训目标、培训单位名称、培训时间、所需经费安排计划等)

  对全县学科指导、人员培训计

  划

  个人申报理由

  单位鉴定和初审推荐意

  见

  卫生局意

  见

  申报人签名:

  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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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医改领导小组意

  见

  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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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五:

  龙山县骨干医疗技术人员评选申报表

  申报人工作单位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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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龙山县卫生局二〇一〇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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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毕业院校

  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单位

  主要工作简历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所学专业

  学历学位

  参加工作时间

  晋升时间

  从事专业

  外语语种及读写听能力

  行政职务及任命时间

  主要学习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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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业务进修情况

  个人主要业绩

  获奖年月

  主要获奖情况获奖名称

  授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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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处分情况

  个人培训进修学习计划

  (应包括各年度时间安排、培训项目、培训目标、培训单位名称、培训时间、所需经费安排计划等)

  个人申报理由

  单位鉴定和初审推荐意见

  卫生局意见

  申报人签名:

  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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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医改领导小组意见

  附件六: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评分细则

  项目

  项目分值

  现实表现

  一、单位考评医德医风

  (10分)

  劳动纪律

  岗位责任制

  二、科室考评工作质量(5分)

  工作数量完成情况

  三.学历、职称

  (10分)

  副高职称中级职称(乡镇卫生院)本科学历

  得分

  统计标准与资料要求

  3分各单位和科室,结合自身工作

  5分

  实际,对申报人工作的现实表

  现、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岗

  2分

  位责任制、工作数量完成情

  况、工作质量等要素进行考核

  1分

  评价,按考核评价结果计入。

  其中医德医风考核不合格者

  2分

  一票否决,考核得分25分以上

  的需提交单位(科室)讨论会

  2分

  议记录复印件。

  职称加学历,按最高得分计。6分

  职称、学历要与申报学科相

  6分

  关。

  单位人事科审核相关证书原

  4分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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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科学历(乡镇卫生院)

  4分

  四、工作资历(10分)

  从事申报相关学科技术年限1分/年

  五、近三年论在《中华医学》等企业系列杂志发表

  文专著(10分)学术论文

  2分/篇

  临床教学(本科)

  7分

  六、临床带教

  (10分)

  临床教学(大专)

  7分

  临床教学(中专)

  6分

  七、近三年会诊、学术指导(20分)

  州、县卫生局邀请检查指导全州、全

  县工作

  5分/次

  县卫生局抽派指导学科建设2分/次

  县内下级医院邀请会诊、指导学科建

  设

  2分/次

  八、近三年进行学术讲座(15分)

  县级医疗卫生单位邀请讲座乡镇卫生院邀请讲座

  3分/次2分/次

  本院讲座

  1分/次

  省卫生厅(省级部门)表彰先进个人

  九、近三年考核、

  4分

  表彰(10分)

  州卫生局(州级部门)表彰先进个人

  3分

  取得副高职称满一年起计算。单位人事科审核。

  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证明交局选拔办复审。

  临床教学单位应具有临床教学基地资格,临床带教学生由医务科/护理部出具学生轮科表。带教人数界定:本科5人/年,大专10人/年,中专15人/年。只统计最高级别。单位提交证书文件复印件,局选拔办复审。

  提供有关单位邀请会诊、指导工作正式邀请公函,会诊须经本单位医务科审批。可以累加计分。单位医务科初审,局选拔办复审。

  所进行的学术讲座需提交证明交局选拔办复审。

  提供个人荣誉证书及复印件按最高得分计。单位人事科审核,局选拔办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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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委县政府表彰先进个人

  2分

  县卫生局(市级部门)表彰先进个人1分

  年度考核

  优秀称职

  1分/年0.2分/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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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八:

  项目

  骨干医疗技术人员评选评分细则

  项目分值

  得分

  统计标准与资料要求

  现实表现

  3分

  一、单位考评

  (40分)

  医德医风

  5分

  劳动纪律

  2分

  岗位责任制

  1分

  二、科室考评

  (10分)

  工作质量

  2分

  工作数量完成情况

  2分

  中级职称

  6分

  相当执业助理医师职称(乡镇卫生院)6

  三、学历及职分

  称(10分)本科学历

  4分

  专科学历(乡镇卫生院)

  4分

  四、工作资历(10分)

  从事申报相关学科技术年限

  1分/年

  省卫生厅(省级部门)表彰先进个人9分

  州卫生局(州级部门)表彰先进个人8

  分四、近三年工

  作表现,考核

  及表彰

  县委县政府表彰先进个人

  7分

  (30分)

  县卫生局(市级部门)表彰先进个人6分

  年度考核

  优秀称职

  1分/年0.2分/年

  各单位和科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申报人工作的现实表现、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岗位责任制、工作数量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要素进行考核评价,按考核评价结果计入。其中医德医风考核不合格者一票否决,考核得分40分以上的需提交单位(科室)讨论会议记录复印件。

  职称加学历,按最高得分计。职称、学历要与申报学科相关。单位人事科审核相关证书原件。

  取得中级职称或相当执业助理医师职称满一年起计算。单位人事科审核。

  提供个人荣誉证书及复印件按最高得分计。单位人事科审核,局选拔办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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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打造重点中医专科人才梯队,不断提高专科的学术水平,特制订本方案。第二条“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培养期限为5年,在培养期内应达到的总体目标为:有能力主持重点专科工作,能使本专科整体实力及中医药特色逐年提升。第三条“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选拔、评审,遵循客观、公正、择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由各科室推荐申报,医院组织专家审定。第四条“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培养限定在我院的省、市重点中医(发展)专科科室。第五条每名专科带头人配备1名继承人,采取跟师临床或操作、独立临床实践等方式进行继承学习,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继承人专科技术水平。第二章选拔条件第六条“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拔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4

  1、良好的专科带头人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心胸开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中医理论知识深厚,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工作业绩突出,日常工作中能体现中医特色技术,得到领导和同行的公认,在同行业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能掌握本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对本专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注重学术梯队建设具有带领本专科团队的能力。第七条“重点专科学科继承人”选拔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中医类别执业范围。2、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满2年以上;3、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第三章选拔程序第八条“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由科室依据选拔条件并结合专科人才梯队建设需求推荐人员,并提供近几年来反映其学术水平和成果的论文或主持完成或承担的科研项目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上述材料由医教科审核及签署意见并上报。继承人由科室及专科带头人推荐上报。第九条医院医教科将组织有关专家及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专家评议,医院最后审定、公示、正式发文。

  4

  第四章激励机制第十条“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培养时限暂定为5年,带头人及继承人优先享有外出进修、学习、深造的机会,同时在职称晋升等方面享有优先政策,同时根据医院中长期规划的相关规定予以一定的经费投入,经考核优秀的重点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医院予以低职高聘。第十一条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医、教、研工作,参加学术交流、学术培训等,科室、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第五章考核与管理第十二条对“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选拔培养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管理,及淘汰机制。“重点专科学科继承人”培养期限为5年,采用分段培养方法,首期为3年。3年期满由医院组织专家对其医教研工作及专科建设的业绩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下一期的培养计划;考核不合格者,则终止相关激励措施。第十三条“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培养期结束,书写个人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材料,上报医院,由医院组织专家对其业绩进行评估,对业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和表彰。第十四条“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所在科室要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相应的配套措施,支持优秀专科带头人顺利开展医、教、研等工作。第十五条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医院将撤消资格,终止资助。

  4

  1、首期考核不合格者。2、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者。3、调离医院系统者。4、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刑律者。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4

  

  

篇六: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XXXX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制度

  一、遴选条件(一)学科带头人1.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2.基础理论知识扎实,临床、科研、教学综合能力强,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突出,能把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3.在本学科市级医学会担任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或在省级以上医学会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4.学历及职称要求如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或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受聘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科研业绩包括(近3年内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1)主持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3)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1项(排名第一位)。(4)获院级新技术、新项目奖2项,其中获二等奖以上新技术、新项目奖不少于1项。(5)医学院校研究生导师,并成功招收研究生。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较繁重的工作任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后备学科带头人1.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2.基础理论知识扎实,有稳定的专业方向,了解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临床、科研、教学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协助学科带头人领导本学科人员进行学科建设。3.在本学科市级以上医学会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4.学历及职称要求如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受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5.科研业绩包括(近3年内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1)主持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2篇,其中在二级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3)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1项(排名前2位完成人)。(4)获院级新技术、新项目奖1项。(5)获评规培或医学院校优秀临床带教老师。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较繁重的工作任务,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二、遴选程序1.依据学科规模和工作需要,严格按条件选拔确定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各学科原则上确定1名学科带头人,2~3名后备学科带头人。各学科梯队层次如按条件衡量无合适人选,则可暂时空缺。

  2.遴选程序包括个人申报、科室推荐、评审公示、审批。(1)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申报表》。(2)经科室同意后推荐上报,上报时须提供相关材料证明。(3)人事科根据《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对推荐人员进行初步评分。(4)人事科将初评结果统一汇总上报院务委员会评审,提出初选人员名单。(5)初选人员上报院党委会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最终结果。3.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遴选周期为3年。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确定后进入医院学科人才库。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已确定的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每一周期结束后,医院按照《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对其进行定量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三、培养措施1.医院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开展临床、科研、教学工作提供优先条件。2.根据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实际情况制订培养计划和个人提升计划,并定期检查计划落实和进展情况。支持学科带头人外出学术访问、考察、参加学术会议、进行科研协作等;对于后备学科带头人,优先安排其到省内外知名医学院校学习、进修,支持其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3.鼓励学科梯队人员向高学历层次方向发展,鼓励和支持后备学科

  带头人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

  4.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在人才梯队建设中的传、帮、带作用,注重

  学科梯队人员的流动与补充,关心薄弱学科的人才梯队建设。

  四、其他事项

  对于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人),应在职称评聘、课题评审、行政

  职务聘任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附件:

  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

  项目

  评分说明

  职称(10分)学位或学历(10分)学术兼职(10分)人才荣誉(10分)新技术、新项目(5分)

  科研成绩(15分)

  学术论文(10分)

  正高级职称10分,副高级职称7分,中级职称5分

  博士10分,硕士7分,学士5分,其他3分

  国家级医学会常务委员或省级医学会主任委员10分;省级医学会副主任委员9分,常务委员7分,委员6分;市级医学会主任委员6分,副主任委员4分,委员3分国家级人才荣誉10分;省级人才荣誉6—8分,市级人才荣誉4-5分;院级人才荣誉2-3分院级新技术、新项目一等奖3分/项,二等奖2分/项,三等奖1分/项。排名第2、3、4、5、6位人员按以上得分乘以0.8、0.7、0.6、0.4、0.3系数1、国家级项目10分/项;省部级重大项目8分/项,重点项目6分/项,一般项目5分/项;市厅级重点项目4分/项,一般项目3分/项;市级重大项目2分/项,一般项目1分/项。排名第2、3、4、5、6位人员按以上得分乘以0.7、0.6、0.4、0.3、0.2系数。2、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0分/项,省部级二等奖8分/项,省部级三等奖、市厅级一等奖5分/项,市厅级二等奖3分/项,市厅级三等奖2分/项。排名第2、3位人员按以上得分乘以0.7系数分,排名第2、3、4、5、6位人员按以上得分乘以0.7、0.6、0.4、0.3、0.2系数SCI收录的论文,IF≥10,10分/篇;5≤IF<10,8分/篇;3≤IF<5,6分/篇;1≤IF<3,3分/篇;IF<1,1分/篇。在一类医学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3分/篇;在一类医学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2分/篇。

  

篇七:医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医院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

  申请人:项目及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共400分得分

  一、基本条件

  90

  1.专业技术职务

  2.学历与学位3.专业工作年龄4.进修5.继续教育

  6外语水平7.荣誉称号

  8.学术团体任职

  10

  查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正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二年10

  分;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下8分、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

  6分;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下4分。

  10

  查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以上学历5分,本科学历4分,专科

  学历3分,中专学历2分。学位:博士5分、硕士4分、学士3分。

  5

  从事本专业年限满25年5分,20-24年4分,15-19年3分10-14年

  2分。

  5

  在卫生部所属医院进修时间半年以上5分,省级医院进修4分,其他

  级医院进修2分。在职研究生课程班4分。(累计不超过9分)

  10

  查个人学分证书。取得Ⅰ类学分30分且Ⅱ类学分60分以上得分10

  分,取得Ⅰ类学分25分Ⅱ类学分50分以上得分8分,取得Ⅰ类学分

  20分且Ⅱ类学分40分以上得分6分。

  5

  查阅外语考级证书。6级外语(包括在职硕士)5分。公开发表专业译

  文译著3-5分。

  15

  查阅荣誉称号证书。获市(地)级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不含单位表

  彰)等称号者15分;省、部级系统内单项表彰10分;市(地)范围

  系统内单相表彰7分;本单位先进3分。(累计分数最高不超过20分)

  10

  查阅参加学术团体有关证书。担任省级以上学术团体理事职务或专业

  分会主委、副主委10分;担任省级学术专业分会委员、市级学术团体

  理事职务或专业分会主委副主委7分,市级学术团体专业分会委员3

  分

  9.政治思想素质(遵

  20

  组织测评。测评范围:医院中层干部,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成员

  纪守法、职业道德、

  (10-20名)。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15-20分;表现较好的10-14分;

  服务态度等)

  表现一般的5-9分。

  二、业务水平

  100

  1.专业知识及基本技

  10

  组织测评。测评范围:医院中层干部,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成员

  能

  (20-40名)。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扎实10-8分;掌握程

  度较好8-6分;掌握程度一般5分以下。

  2.处理疑难复杂问题

  50

  组织评估、测评。(1)有相关专业技术专家评估申报人提交的近三年

  能力

  内处理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案例(三例);(2)测评范围:医院中层干

  部,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10-20名)。处理专业技术疑难复

  杂问题能力强50-40分;较强40-25分;一般25分以下。

  3.业务指导能力

  15

  组织测评。测评范围:医院中层干部,所在科室及相关科室低职级专

  业技术人员(10-20名)。业务指导水平高20-15分;较高15-10分;

  一般10分以下。

  4.专业技术知名度

  5

  组织测评。测评范围:中层干部,所从事专业及相关专业卫技人员(10-0

  名)。专业技术知名度高5分;较高4-3分;一般2分以下。

  5.工作业绩

  20

  查阅有关有关实绩,组织评估、测评。测评范围:申报人所在科室成

  员。工作业绩好20-15分;较好15-10分;一般10分以下。

  三、科研学术水平160

  1.科研课题立项2.成果获奖

  40

  查阅申报人所报科研课题:省科技厅立项课题,每项40分,省卫生厅

  立项课题每项30分,市科技局立项课题每项20分,县科委立项课题

  每项7分。(参与者取前三名,按、、分数计分;分值可以累加,不封

  顶;一个项目重复立项取最高项计分,不封顶。)

  40

  查阅申报人所获可以成果获奖证书。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每项40分,三

  等奖每项30分,省厅创新二等奖每项40分、三等奖每项30分。(参

  与者取前三名,按、、分数计分;分值可以累加,不封顶;一个项目重

  复获奖取最高项计分,不封顶。)

  3.新技术、新项目开

  20

  评审组专家通过材料评估。申报人提交的近三年内开发应用的新技术。

  展、科技成果推广

  新项目。达到国内先进省内领先的得20分;达到省内先进市内领先得

  15分;达到市内先进得10分,院内先进5分。中医:申报人提供对

  其专业某一疾病诊治方面有独特见解或经验的材料,达到省内先进得

  20分,较好得15-10分,一般得5分以下。

  4.学术论文发表情况

  30

  专家查阅评估申报人近三年发表的本专业论文:一级杂志8-6分;二

  级杂志6-4分;其它省级杂志论文4-2分,(只限第一作者,按篇累计

  计分,按论著、临床经验和短篇文章酌情给分不封顶)

  5.论文获奖情况

  30

  专家查阅评估申报人学术论文及证书,获国家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

  二、三等奖(30、25、20分),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

  (20、10、5分),市卫生系统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8、6、4分),

  院内(4、3、2),(一篇文章重复获奖,按最高奖项记分,且只限第一

  作者,不封顶)

  四、管理水平

  50

  1.业务行政管理任职7

  查阅任命文件,任单位正职7分,任副职6分,职能科室主任5分,

  科室主任4分,科室副主任3分,专业组长2分,责任护士1分。

  2.组织协调、科学管

  5

  组织测评。测评范围:中层干部及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成员(10-20

  理能力

  名)。管理能力强,协作精神好得5分;较强(好)得4-3分;一般2

  分以下。

  3.学科发展规划科学

  40

  评审组组织评估。有关专业技术专家对申报人提交的本学科三年发展

  性

  规划的前瞻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评估。对本学科发展方向明确,

  前沿水平了解、规划科学可行40-30分;规划水平好30-15分;规划

  水平一般15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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