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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政法系统主题教育【4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12-08 13: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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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政法系统主题教育【4篇】

2023北京市委政法系统主题教育4篇

【篇1】2023北京市委政法系统主题教育

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优先发展为保障,以统筹协调为重点,以优质育人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大力推动解决教育难点、热点问题,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一、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筹备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首都教育工作。颁布实施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启动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推进教育现代化试验城市和十大重点项目建设,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组织开展纲要学习宣传活动,加强和改进教育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2.编制实施“十二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加强 “十二五”规划与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统筹协调,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适应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从方便入学、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出发,研究制定各级各类教育专项规划以及教育设施规划。指导高校和区县制定“十二五”教育规划。

3.充分发挥高校创新驱动作用。发挥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引擎作用,积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格局的形成。积极参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平台,促进产学研用结合。支持高校承担国家和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鼓励高校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水平的决策咨询服务。

4.加强对教育资源的统筹。结合首都区域发展、人口分布和产业布局调整,统筹配置各级各类教育资源,促进教育资源的整合、优化,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建立教育资源合理布局的协调机制,制定规划引导、经费投入、土地储备、资源整合等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加强职业教育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建设。

5.科学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计划。2011年,高中阶段计划招生9万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约5.85万人,职业教育(含5年制高职)招生计划3.15万人。普通本专科计划招生8.4万人,其中本科4.5万人,高等职业教育3.9万人。市属高校计划招生研究生8812人,其中博士生692人,硕士生8120人。市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计划招生3.8万人,其中本科1.5万人,专科2.3万人。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育人质量

6.着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推动德育更好渗透于教育教学各环节,贯穿于校内外教育各方面,进一步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建设一批具有北京特色的德育活动品牌,完成300家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的课程开发。试点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学校体育卫生和学生体质健康评价机制。继续推进高雅艺术、民族艺术等进学校、进课堂,广泛开展科技教育活动。组建阳光少年艺术团,举办首届学生校外文化节。评选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

7.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修订完善具有首都特色的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课程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教材教法和教学方式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实验。建立基础教育改革创新实验校与实验基地,继续推进“翱翔计划”、“雏鹰计划”,构建大中小学相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开展高校学分制、弹性学制以及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的选课制度试点,启动实施职业人才成长立交桥试点项目。

8.着力提升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继续实施本科质量工程,以专业建设为龙头,推进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深入开展“大学生科研行动计划”,加大校内创新训练实践基地建设。继续实施研究生创新工程,完善高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机制,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建设。

9.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制定实施教育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筹备召开教育系统人才工作会议。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监督机制,引进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评议。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建立城乡一体的培训课程资源库。持续推进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实施高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推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落实市属高校及直属直管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制定师范生免费和资助政策,吸引优秀人才从教。

三、加大攻坚克难力度,推动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10.全面提升学前教育的保障水平。研究制定北京市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指导区县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通过新建、改扩建、开办小学附属幼儿园和接收小区配套幼儿园等多种途径,增加学位2.1万个。颁布实施民办幼儿园设置管理规定。面向公办、民办幼儿园教师,实施师资培训工程。建立北京学前教育职业学院,提升培养层次,扩大培养规模。

11.切实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市级财政对农村地区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开展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试验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试验,制定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标准,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加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教育设施建设,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教师交流试点,研究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从教的政策。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专项督导和监测。

12.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启动实施幼儿园抗震加固和新建、改扩建项目。以区县政府为建设主体,试点开展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完善“一心三区”的高校空间布局,加快高教园区和职教园区建设,扎实推进市属高校三年建设规划,改善高校办学条件。完善高校新型标准化后勤保障体系,加强学生公寓、食堂、浴室建设。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完成少年宫、新盲校和特殊教育学院建设。

13.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利。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资助制度和助学体系,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继续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来京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支持民办打工子弟学校规范办学。启动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教师基本功标准,支持区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提高随班就读课堂质量。

14.全力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将就业工作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完善招生、培养、就业联动反馈机制。进一步加大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建设投入力度,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推进项目,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施高校就业帮扶项目,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

15.努力减轻中小学生校内外课业负担。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加大对学校、教研机构以及公办校外教育机构的监管,查处违规补课和办班行为。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6.切实加强教育行风建设。严格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十项措施,积极探索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的有效途径。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行为。重点加强对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等的审计力度,积极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继续加大对招生工作的执法监察力度。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惩治力度,建立健全学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17.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研究制定推进首都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完善民办学校政府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民办教育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制度。创建首都民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者培训。完善办学评估、年检和广告备案制度,探索建立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退出机制。探索建立民办学校办学资金专户监管制度,加强财务监管。

18.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筹备召开北京市普通高中教育工作会。开展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试验和基础教育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建设。制定实施普通高中各学科教师基本功展示标准,开展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制定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审核标准。

19.推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创新发展。开展“职业教育分级制度”试验、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扩大“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改革试验范围,重点建设20个骨干特色专业。推动组建开放大学,大力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开展市民学习成果认证和转换试验。加强农民教育网络和基地建设,推进“技能+基础”的农村学历教育。

20.创新在京中央高校与市属高校共建模式。依托中央高校在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精品教材、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践教学基地等方面的优质资源,促进多种形式的共建共享。开展教师互访工作,聘请一批中央高校名师到市属高校讲学、授课。推动中央高校与市属高校互派管理人员挂职、兼职、任职。

21.推进招生评价制度改革。完善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并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启动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强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研究规范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和加分政策,启动高考社会化报名和一科多次考试方案的研制工作。

22.进一步深化教育交流与合作。扩大与友好城市的教育合作交流。推动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留学北京行动计划,扩大留学生规模,提高留学教育质量。继续支持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建设。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监管和服务。继续办好北京国际教育博览会等活动。积极推动京津冀教育合作交流。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继续办好内地西藏班、内地青海班和内地新疆班。

五、加大服务和保障力度,提高教育管理科学化水平

23.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结合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重点建设项目,制定项目预算方案,保障经费落实。完善生均定额标准正常增长机制,重点提高中职学生定额标准。完善专项经费使用中调整权限及管理办法。逐步开展市属高校全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完善预算编制质量评价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完善资产管理动态系统,加强资产监督检查。

24.切实推进依法治教。开展修订《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调研和教育督导立法调研。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和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教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完善学校依法治校评估指标体系,指导学校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推动高等学校加强章程建设。启动实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完善大学生法律志愿项目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复议、申诉案件办理质量,切实维护教师、学生合法权益。

25.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组织完成首批29所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工程建设。制定实施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规范。推进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进一步做好电子化学籍管理应用工作,逐步完善外籍学生和来京务工人员子女电子学籍管理体系。以北京教育信息网为依托,为学生提供丰富的综合实践活动网络资源。全市中小学校全部建成门户网站,全面实现信息发布和家校互动。

26.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科学发展。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夯实语言文字基础工作为主体,以繁荣语言文化事业和推动语言产业发展为两翼,更好地服务于世界城市建设。全面开展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示范街乡创建工作,启动市级公务员普通话测试,推进各项汉语水平和能力测试以及计算机辅助测试工作,举办语言产业论坛,筹建“北京语言文化建设研究中心”。

27.全面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启动探索有效履行教育督导职能的体制机制试点。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研究制订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督导方案,在部分年级开展督导评价试点。扎实推进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状况等专项督导。制定实施普通高中、校外教育等督导方案。开展学前教育督导调研。继续开展区县教育满意度入户调查。提高督导信息化程度和督学队伍专业化水平。举办第三届北京教育督导评价国际论坛。

28.进一步提高两委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管理创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和谐机关。完善两委决策机制,进一步细化督查工作程序,促进重大决策任务落实,增强行政执行力。着力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方式,践行公开承诺,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大两委一室机关干部队伍培养培训力度,做好干部交流和挂职锻炼工作。

六、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为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29.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围绕建党九十周年庆祝活动,广泛开展“学习党史、坚定信念”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高校党建成果回顾展,开展中小学“党建知识进校园、党建专家进校园、党建活动进校园”活动。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专项督查和高校心理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铸魂工程”。加强对学生的深度辅导和班集体建设。推进“学在北京”网站建设。

30.切实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完善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制实施细则和办法,做好任期届满考察工作。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选拔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完善干部交流、挂职锻炼机制。做好干部调配工作。加强干部监督与管理。

31.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办法,健全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创建优秀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制定北京高校党务公开目录,完善党内选举办法,继续试点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和副书记。贯彻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推进普教系统党建示范点创建,实施普教系统“党务干部素质提升计划”。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32.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教育,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贯彻《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谈话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着重从制度机制、工作流程等方面强化风险防控。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33.切实提高做好统一战线和群众工作的能力。不断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继续推动“心桥工程”主题活动。认真做好港澳台侨、海外统战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推进“六个一”活动深入开展。建立完善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和对教育建言献策的平台。深入开展好离退休干部“四好党员”争创活动和“五好支部”创建活动,加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和“五老”队伍建设。

34.全力维护首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研究制定“平安校园”工作意见、实施方案与基本标准,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解决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与秩序的各类问题。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预防灾害、传染病、食物中毒、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能力。强化重点时期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妥善应对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篇2】2023北京市委政法系统主题教育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系统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

【发文字号】京教勤[2017]25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7.06

【实施日期】2017.07.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系统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教勤〔2017〕25号)

各区教委: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工作方案》(京政办发〔2017〕30号)的通知要求,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教育系统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7月6日

北京市教育系统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工作方案》(京政办发〔2017〕30号)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可视化,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总体部署,以保障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升师生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利用3年时间,在属地政府的主导下,全市学校食堂基本完成“阳光餐饮”工程建设任务,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强,“餐桌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广大师生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公开

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在学生就餐场所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资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以及主要食品原料采购来源、食品添加剂使用等信息。

(二)实现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可视化

引导学校食堂全面推行“明厨亮灶”,通过改造透明玻璃隔断墙、隔断窗或者安装图像采集和视频传输设备等形式,使食堂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糕点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管理等关键环节以及备餐、分餐等重点区域场所直观、公开、可视,供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监督查看。

(三)依托互联网实现信息实时查询

针对学校食堂特点,运用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北京市餐饮业公众评价系统,实现学生和家长实时查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基本信息和加工操作过程,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和信用评价,形成学校食堂社会评价信息。

(四)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督促学校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范要求,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充分发挥健康教育阵地作用,将食品安全纳入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坚决杜绝隐瞒、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食品监管、综治、教育、城市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7年7月)

2017年7月中旬前,根据《北京市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工作方案》要求,市教委出台全市教育系统实施方案,启动相关工作。各区教委和学校按照工作方案,结合本区“阳光餐饮”工程建设实施进度,制定本区学校“阳光餐饮”工程建设行动方案,在属地政府的主导下,全面启动“阳光餐饮”工程建设工作。2017年9月3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学校将工作方案报区教委备案,区教委将本区学校“阳光餐饮”工程建设方案报市教委

【篇3】2023北京市委政法系统主题教育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北京奥组委

联合表彰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名单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锦江(北方)管理有限集团

中国大饭店

港澳中心瑞士酒店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

故宫博物院

北京雍和宫管理处

首都博物馆

市天坛公园管理处

颐和园公园管理处

北京世界公园

朝阳区日坛公园

北京798艺术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石景山区旅游局

北京朝阳公园开发经营公司

北京慕田峪长城旅游服务公司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北京奥组委

联合表彰北京奥运会、残奥会

“五好团队”名单

北京励骏饭店运行团队

中国大饭店运行团队

港澳中心瑞士酒店运行团队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北京奥组委

联合表彰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个人名单

张慧光 北京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原市文明办主任

熊玉梅 北京市旅游局副局长

于德斌 奥运村(残奥村)运行团队住宿副主任

张国胜 北京市旅游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周树琦 北京市旅游局处长

赵广朝 北京市旅游局处长

徐 越 北京市旅游局旅游执法大队大队长

姜 岩 北京市旅游局副处长

王建平 北京市西城区旅游局局长

杨伟萍 北京市朝阳区旅游局局长

李万佰 北京市昌平区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 涛 北京市海淀区旅游局副局长

杨志忠 奥运村(残奥村)运行团队住宿副总经理

张 伟 奥运村(残奥村)运行团队绿色家园媒体村团队住宿副主任

李 志 北京市旅游局主任科员

刘宝贵 市旅游局老干部活动站主任科员

郑建平 北京市旅游局人教处副处长

抗 易 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餐饮处处长

张 军 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住宿处工作人员

王保生 奥运村(残奥村)运行团队住宿副经理

房国凡 奥运村(残奥村)运行团队住宿副经理

张 洋 奥运村(残奥村)运行团队住宿副经理

邢 军 奥运村(残奥村)运行团队住宿副经理

王京洁 奥运村(残奥村)运行团队住宿副经理

吴宏富 奥运村(残奥村)运行团队住宿副经理

高 峰 奥运村(残奥村)运行团队住宿副经理

周颂简 贵宾楼饭店奥运办经理

王金华 北京贵宾楼饭店客房部服务员

庞 军 港澳中心瑞士酒店总经理助理

孔令全 凯宾斯基饭店宴会经理

郭 川 北京新世纪日航饭店宴会部领班

徐 兵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五洲大酒店客务部主管

崔卫利 友谊宾馆保卫部副经理

叶一功 元辰鑫国际酒店销售部总监助理

刘 虹 梅地亚中心公关销售部经理

何功庆 丽都饭店保卫部经理

聂 平 西藏大厦大堂副理

闫振林 军都度假村副董事长

李元方 军都旅游度假村客房部经理

刘绍芬 顺义宾馆前厅接待经理

曹德彬 星湖绿色生态观光园有限公司法人、副董事长

石剑波 顺义怡生园国际会议中心经理

孙玉平 夏都会议中心总经理

田锦秈 北京朝阳公园开发经营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刘怡玲 北京朝阳公园开发经营公司党委书记

刘林峰 北京朝阳公园开发经营公司副总经理

古富东 北京市十三陵水库九龙游乐园副总经理

张红媚 天坛公园管理处导游班班长

朱 岩 延庆龙庆峡管理处主任

李秋文 戒台景区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

刘进武 北京市慕田峪长城旅游服务公司经理

段 蓉 北京欣欣翼翔国旅导游员

王 恒 西城区奥运人家

【篇4】2023北京市委政法系统主题教育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律宣传教育

【发文字号】京教策[2017]2号

【发布部门】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发布日期】2017.01.23

【实施日期】2017.0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京教策〔2017〕2号)

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各区委教工委、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贯彻落实《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各项主要任务按时完成,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各成员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任务,协同推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目标顺利完成。各区委教工委、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参照此分工方案,研究制定本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分工方案,并抓好落实工作。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1月23日

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确保《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项任务落实,根据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职责,现将“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任务分工如下:

1.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各学段法治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要求,实现小学低年级在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课时;
初中阶段,采取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教学单元或者集中在某一学期以专册方式实施教学;
高中教育阶段,思想政治课要设置专门课程模块的教育要求。

责任处室:基础教育二处

完成时限:2017年3月

2.把法治教育纳入高等教育通识教育范畴,在高校中开设法治基础课或者其他相关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

责任处室:高等教育处

完成时限:2017年3月

3.开展“法治知识进课堂”基地校建设,在各区、学校地方课程或者校本课程中设置法治知识课(必修或选修),加强专门课程建设的经验总结和交流。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基础教育二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充分运用法治教育软件、教学课件、音像制品、微课、慕课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更多采取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贴近学生实际,提升教学效果。

责任处室:基础教育二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高等教育处、宣教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注重挖掘语文、历史、生物、体育等各学科课程中法治教育因素,推进多学科协同开展法治教育。

责任处室:基础教育二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坚持和完善模拟法庭教育形式,实现模拟法庭教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确保每所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模拟法庭教育。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高等教育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7.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班队会、社会实践、毕业仪式等时机,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结合学生认知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消防、反恐、禁毒、国防等专题教育。

责任处室: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8.充分利用社会大课堂、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社会法治教育资源,积极开展校外法治教育,各学校结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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