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君博文库网!

【民政制度】绍兴市民政局机关工会慰问制度(全文完整)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5-30 08:21:01

绍兴市民政局机关工会慰问制度为推进局机关送温暖工程的具体实施,体现局工会对全体会员的关怀,进一步激发工会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构建和谐机关,经局机关工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一、慰问原则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制度】绍兴市民政局机关工会慰问制度(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民政制度】绍兴市民政局机关工会慰问制度(全文完整)



绍兴市民政局机关工会慰问制度


为推进局机关送温暖工程的具体实施,体现局工会对全体会员的关怀,进一步激发工会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构建和谐机关,经局机关工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慰问在职干部职工应以精神安慰为主,辅之以适当的物质慰问。同时询问家庭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和要求,帮助排忧解难。

2.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

二、慰问类型及标准

(一)生育慰问

局机关干部职工本人或配偶生育子女的,由所在处(局)室提出并由工会相关人员到医院或其住处进行慰问,送上价值600元的慰问品。

(二)伤病及亡故慰问

1.因病住院:局机关干部职工及配偶因病住院的,经所在处(局)室提出,由工会相关人员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并送上价值600元的慰问品。局机关干部职工患特殊疾病或同一疾病反复住院治疗的,由局分管领导根据有关情况研究并报主要领导同意确定具体慰问标准。

2.亡故:局机关干部职工亡故,除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外,由工会相关人员参加送花圈等吊唁慰问活动,并给予1001元慰问金;干部职工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亡故的,经所在处(局)室提出,由工会相关人员参加吊唁慰问,并送上慰问金1001元。

(三)困难慰问

凡干部职工遭遇对家庭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灾祸、疾病的,由干部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处(局)室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报局工会,由局党委根据有关情况研究确定具体慰问标准。

三、慰问安排

1.各处(局)室应及时、准确了解本处(局)室干部职工的生活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局机关工会;局机关工会应对各处(局)室上报情况进行整理,建立干部职工慰问档案。

2.列入本制度生育、伤病、亡故慰问对象的,均需经所在处(局)室核准确认后报局工会主席审批,再由工会组织实施,慰问经费按相关财务制度报销。

推荐访问:民政 绍兴市 制度 【民政制度】绍兴市民政局机关工会慰问制度

本文来源:https://www.taohy.cn/guizhangzhidu/31558.html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