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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方案】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完整版】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04 16:56:01

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根据邱县人民政府《邱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邱政字[2017]1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完整版】



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

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制度


根据邱县人民政府《邱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邱政字[2017]1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邱县法制政府实施方案》,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要求,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法治保障。

二、任务要求

在全局建立行政(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执法公示制度,统一公示方式,依法、有序向人民群众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促进行政执法理念转变和行政执法方式创新,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三、具体内容

(一)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以门户网站公示为原则、其他公示方式为补充。局执法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方式主动公示相关的行政执法信息。

1、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办公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或触摸屏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

2、行政执法决定文书除依法及时送达当事人外,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全文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办公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或触摸屏公示。

3、采用适当方式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申请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等法定权利。作出行政执法决定,要在行政执法决定文书中告知当事人如对行政执法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办公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或触摸屏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方式。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执法全过程制度包括文字记录和动态记录两种形式。

文字记录即通过案件制作记录行政执法的全过程。

动态记录即通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记录设备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文书送达、行政听证、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即录像、录音、照片等声像资料。

1、执法时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要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执法检查结束后,应做执法检查记录。

3、执法检查记录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存档,另一份交由被检查人。

4、对检查当事人的人身、场所、物品,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先行登记、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务,抽样取证,文书送达,行政强制执行的等执法活动,结合执法工作需要采用执法记录仪等音频设备记录整个过程。

(三)重大执行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健全审核制度

依据《邯郸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邯政法办〔201624号),制定或修订完善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我局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依据邯郸市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办法规定的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比例标准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占法制审核人员的比例,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66号)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

1)根据本局的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四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2)创造条件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4、明确审核内容

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

根据本局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4月)

1、制定方案。本局根据省、市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局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2、加强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三项制度培训,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175-6月)

1、及时制定或修订各项制度文件。根据省、市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制度文件,结合本局实际,在20176月底前完成细化完善本部门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

2、开展工作指导。加强对有关制度制定工作的指导。将有关制度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7月开始)

1、规范实施。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20177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对重点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

2、监督检查。适时组织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建立专项督查通报,对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改正;经督促不改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予以问责。

3、优化提升。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对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711月)

1、总结报告。对本局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组织自查,于2017111日前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总结报送县法制办。

2、组织验收。20171120日前对本局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验收完毕,并形成推行三项制度试点的工作报告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的重要作用,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积极配合。

(二)强化统筹衔接。各地各部门开展试点工作要与今年开展的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在原有推行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完善,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抓好宣传引导。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对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既要宣传一批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先进典型,也要对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建立专项工作简报,开展推行三项制度征文活动,浓化推行三项制度的氛围。

(四)强化督促考核。切实建立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台账,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配合县法制办对我局试点推进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依据督查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在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个人予以表彰,确保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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