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南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南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
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7〕14号)和《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宫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字〔2017〕25号)精神,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安监部门改造执法职能要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解决安监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优化我市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任务
我局主要涉及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检查三类行政执法行为。要在安监行政执法中积极开展三项制度建设试点,完善各项制度措施,着力解决目前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范围不够明确、标准不够一致、程序不够规范、工作不够平衡、平台不够统一和保障不够充分等问题,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统一建章立制。市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后,制定《安监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行政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时限和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公开信息审核、纠错机制,确定各科室在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责任,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进一步推进清单管理,依法编制各类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和办事指南,并按要求公示。一是结合“放管服”改革、权责清单、罚没清单等,依法编制《安监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等事前公开内容,报市法制办审核后公示。二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南宫市安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每一项抽查事项的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事前公开内容,报市工商局审核后公示。三是根据有关安监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编制各类安监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四是编制安监行政执法事项办事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要素。
3.规范事中公示。一是出示执法文书。以省安监局统一制定的安监系统各类执法行为须现场出具的执法文书为样本,在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二是明示执法人员资格身份。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
4.推动事后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公开各类执法事项结果。按照《南宫市安监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和《南宫市安监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创新公开方式。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探索运用微博、微信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修订完善制度。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南宫市安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按照省安监局统一制作的各类执法文书和电子信息格式,在安监行政执法活动中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并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卷宗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一是根据执法工作实际,编制《安监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二是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按照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并制定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则。三是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等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积极推动安监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平台与市政务网络的互联互通。
5.强化记录实效。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整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注重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建立审核制度。依据《河北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南宫市安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界定重大安监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时限等要素。
2.落实审核主体。政策法规股为我局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机构。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定期开展法制审核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健全市安监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结合安监工作实际,综合考虑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以行政处罚类行政执法行为为主编制《安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细化审核程序。根据工作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安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统一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6月)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市安监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6月28日前印发并报市法制办备案。
2.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积极组织安监局执法业务骨干参加市法制办举办的专题培训;结合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系统内法制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修订制度阶段(2017年7月)
1.完善配套制度。按照市政府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确定的举措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建立推进三项制度有效实施的有关配套制度办法,细化完善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
2.编制执法工作手册。梳理三项制度改革配套制度,汇编《安监局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并报市法制办备案。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7月开始)
1.严格制度落实。按照相关制度、规范要求,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2.开展督导督查。开展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专项督导,督促和指导各股室强化落实,依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四)总结汇报阶段(2017年12月)
开展推行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撰写自查报告,于2017年12月底前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总结报送市法制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推行三项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有关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股室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沟通,积极稳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确保本工作方案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统筹协调
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编制权责清单、“放管服”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改革任务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着力解决安监行政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注重总结提升
建立推行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强化各相关股室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通过召开专题总结会议、自查自促等形式,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经验,推动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提升运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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