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河长名单公告制度为规范和推进我区河长制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促进工作责任落实,依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保定市清苑区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清办字〔2017〕37号)和国家、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制度】保定市清苑区河长名单公告制度(全文),供大家参考。
保定市清苑区河长名单公告制度
为规范和推进我区河长制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促进工作责任落实,依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保定市清苑区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清办字〔2017〕37号)和国家、省、市河长制工作制度建设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保定市清苑区河长名单公告制度。
第一条 公告原则
(一)全面覆盖。全区范围内所有河湖设立的各级河长,河长名单要全部向社会公告。
(二)及时有效。河长名单确定或调整后要及时通过同级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并竖立或更新公示牌。
(三)分级负责。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公告区、乡两级河长名单,村级设立的河长或管护员、保洁员也要向社会公告。
第二条 公告方式
区河长制办公室要开辟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告。
(一)在河流湖泊醒目位置设立河长信息公示牌向社会公告。
(二)通过当地电视、报纸、广播等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
(三)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微博向社会公告。
第三条 公告时限
区河长制办公室要及时公告本级河长名单及相关信息。
(一)区、乡两级河长名单确定后,7日内通过区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二)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河长信息公示牌公告。
(三)当河长有调整变化时,7日内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15日内更新河长公示牌信息。
第四条 责任主体
区河长制办公室是河长名单公告的责任主体,负责协调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本级河长名单。区河长制办公室筹措本级河长信息公示牌制作安装费用并统一制作安装,及时更新公示牌信息。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河长信息公示牌制作安装标准(另行发文),区河长制办公室按照省河长信息公示牌制作安装标准制定区河长信息公示牌制作安装标准,并报市河长制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公告要求
(一)媒体公告。新闻媒体发布的河长名单公告,内容包括河长姓名、河湖名称、河流起止点、河流长度及所跨行政区域。区河长所负责河湖要明确到村。
(二)公示牌公告。河长信息公示牌应设置在醒目位置,便于群众查看。优先设立在主要交通干道、水利工程枢纽、河湖监测断面、人口密集区等。河长信息公示牌分为省级、市级、区级。
省级公示牌。设立省级河长的河湖流经(所在)的每个乡镇(街道)设置不少于1块。公示牌正面公示内容包括河流名称(标注为:XX河XX县XX乡段)、起止点、长度,省、市、区、乡四级河长姓名、职务,河长职责,治理目标,乡级河长联系电话、区级监督电话,立牌单位及日期等。公示牌背面标注河湖管理保护标语,河流水系简图等内容。
市级公示牌。最高设立市级河长的河湖流经(所在)的每个乡镇(街道)设置不少于1块。公示牌正面公示内容包括河流名称(标注为:XX河XX县XX乡段)、起止点、长度,市、区、乡三级河长姓名、职务,河长职责,治理目标,乡级河长联系电话、区级监督电话,立牌单位及日期等。公示牌背面标注河湖管理保护标语,河流水系简图等内容。
区级公示牌。行政区域内河湖(含设立省级和市级河长的河湖)流经(所在)的每个村(社区)设置1块。公示牌公示内容应包括河流名称(标注为:XX河XX县XX乡XX村段)、起止点、长度,区、乡两级河长和村级河长或管护员、保洁员姓名、职务,河长职责,治理目标,村级河长或管护员、保洁员联系电话、区级监督电话,立牌单位及日期等。
第六条 经费
河长名单公告制度是落实河长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经费要纳入区河长制管理日常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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